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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进入壁垒;竞争机制;规模经济;绝对成本优势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3-5595(2012)05-0016-06
一、引言
对市场进入条件的理解是研究市场竞争机制的关键所在。所谓完全竞争理论只是市场进入条件的一种极端情况和一种理想状态。在完全可竞争市场上,进入和退出市场都是无摩擦的,不存在进入和退出的障碍,市场价格必然等于边际成本。由于在现实中很难满足这种要求,虽然完全竞争理论被视为经济理论的基本范式,但是完全可竞争市场只能作为研究现实经济效率的参照系。在完全竞争理论中,对竞争的理解通常只限于产业中在位企业之间的直接竞争,而完全忽略了潜在进入者对于市场竞争的影响。因而,完全竞争理论对市场竞争机制的分析必然是片面的。
贝恩指出,进入壁垒是市场的重要结构特征,开创了从市场进入条件角度审视市场竞争机制的先河。[1]3在经济理论中存在着对于市场进入条件的多种不同观点。其中,最具影响力的观点是贝恩和施蒂格勒。贝恩认为,潜在竞争的有效性取决于市场的结构因素,如规模经济、绝对成本优势等,进入壁垒的存在有其结构基础。[1]11施蒂格勒则认为,市场结构不能表明进入壁垒的高低,而是对在位企业之间效率差异的反映,绝大多数进入壁垒都是由政府对市场的限制引起的。[2]69此外,处于这两种极端情况之间的研究还有弗格森、费雪、魏茨赛克、吉尔伯特、卡尔顿和佩罗夫、迈克夫、麦阿龙和威廉姆斯等,他们的研究不仅建立在贝恩和施蒂格勒的基础上,而且对进入壁垒本身的含义也提出了不同的见解。
对进入壁垒的不当理解会直接影响竞争机制的效率,造成社会福利损失。一方面,如果对进入壁垒界定过宽,将正常的企业行为界定为进入壁垒,则会直接干预和不当限制企业的正常经营;另一方面,如果对进入壁垒的界定过窄,对限制市场竞争的因素视而不见,又会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在中国市场经济日臻成熟的今天,清楚理解进入壁垒的含义对于制定适合中国经济实际的产业政策并指导经济实践、促进产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的目的是厘清这些不同定义的含义和区别,同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规模经济和绝对成本优势能否作为进入壁垒。
二、关于进入壁垒的七种定义
贝恩认为,进入壁垒是产业中在位厂商对于潜在进入者的优势,这种优势反映了在位厂商能够在多大程度上维持其价格高于竞争性水平而不会引起新的企业进入该产业。因而,贝恩定义以在位厂商获取超额利润的能力作为判别进入壁垒的标准。由此,贝恩提出了几类进入壁垒:规模经济、资本要求、产品差异化和绝对成本优势。[1]4而且,贝恩的实证研究表明,这几类进入壁垒似乎与高利润水平正相关。贝恩定义的隐含逻辑是,进入壁垒和超额利润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施蒂格勒认为,进入壁垒是寻求进入一个产业的企业必须承担而产业中的在位企业(在某一或每一产出水平上)现在不用承担的生产成本。[2]69因而,施蒂格勒定义将在位厂商和进入者之间的成本差异作为进入壁垒的判别标准。施蒂格勒的定义比贝恩的定义要窄,贝恩意义上的进入壁垒不一定是施蒂格勒意义上的进入壁垒,但施蒂格勒意义上的进入壁垒都是贝恩意义上的进入壁垒。根据施蒂格勒的定义,只要进入者和在位厂商能够得到同样的技术,规模经济就不是进入壁垒;而且,在规模经济的极端形式——自然垄断的情况下,很难说进入壁垒是规模经济还是需求不足。同样,资本要求也不是进入壁垒,除非在位企业不需要为此支付成本。产品差异化和绝对成本优势能否成为进入壁垒需要进行具体分析。
弗格森追随贝恩,将进入壁垒定义为使进入无利可图但又允许在位企业超过边际成本定价并持续获得垄断收益的因素。[3]7与贝恩相比,弗格森的定义增加了一个要求,即在位厂商持续得到垄断利润。也就是说,在位厂商要持续获得超过一般水平的利润,单纯定价超出边际成本的条件是不充分的。原因在于,在位厂商的边际成本很可能低于其平均成本。这时,即便像贝恩所说的那样在位厂商的价格超过边际成本,也并不能保证其得到垄断收益,只有在价格超过平均成本时才能得到超额利润。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0月第28卷 第5期 刘广生,等:进入壁垒的七种基本定义及其意蕴比较费雪认为,进入壁垒是当进入对社会有益时阻止进入的任何因素。具体而言,当市场上存在不必要的高额利润,而且如果这些利润通过竞争消失,社会福利就会得到改善,但是企业却不能进入竞争时,就会存在进入壁垒。此时,潜在进入企业的成本—收益计算并不能正确地反映社会对成本—收益的计算。[4]8在从利润角度定义进入壁垒的意义上,费雪的定义是追随贝恩和弗格森的。但是,与贝恩和弗格森定义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费雪的定义更强调社会福利和进入壁垒的规范意义,这导致很多贝恩意义上的进入壁垒都不再构成进入壁垒。
魏茨赛克认为,进入壁垒是一种寻求进入一个产业的企业必须承担而已经处于该产业的企业不必承担的生产成本;从社会的角度看,这意味着资源配置的扭曲。[5]10显然,魏茨赛克的定义是对施蒂格勒定义的一种修正,认为只有在进入者和在位者之间的成本差异减少社会福利时才构成进入壁垒,因而突出强调进入壁垒的社会福利含义。从某种意义上讲,魏茨赛克对施蒂格勒定义的修正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经济学家通常隐含地假定进入壁垒会阻碍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并意味着无效率,而魏茨赛克的分析表明,某些进入壁垒的存在对资源配置是有益的。根据魏茨赛克的定义,不仅需要重新审视贝恩意义上的进入壁垒,而且施蒂格勒对进入壁垒的定义也存在问题。比如,考虑某个存在正外部性的产业,即便在位厂商和进入者不存在任何成本差异,从社会的角度看,对于该产业的进入也是不充分的。这时正的外部性就是进入壁垒,而施蒂格勒对进入壁垒的定义显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
吉尔伯特认为,进入壁垒是由于已经在位而得到的租金。①这种定义集中关注在位厂商的优势而不是进入者的劣势。由此,进入壁垒是在位企业仅仅由于已经处于某一产业而得到的额外利润。这种定义的令人费解之处在于,在一般的意义上,利润的存在是潜在进入者进入某一产业的动力而不是障碍,因而利润本身并不是一种壁垒,而是壁垒存在的一种结果。从利润的角度定义进入壁垒,可以将吉尔伯特的定义视为是对贝恩定义的发展。
卡尔顿和佩罗夫认为,进入壁垒是任何阻止企业家随时在市场上创造一个新企业的因素,长期的进入壁垒是新进入者必须发生而在位企业不必(或曾经不必)承担的成本。②这种定义追随施蒂格勒,同时对施蒂格勒定义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和修正。卡尔顿和佩罗夫第一次明确从时间的角度提出了关于进入壁垒的定义,因而他们的定义可以分为短期和长期两个定义。实际上,他们从短期角度对进入壁垒进行的定义并不具备实用性,因为这不仅意味着任何资本要求都是进入壁垒,而且意味着任何需要进入时间的产业都存在进入壁垒③。同时,他们的定义澄清了施蒂格勒定义中在时间上存在的问题。施蒂格勒定义使用的是现在时态,这意味着只要进入者现在需要承担而在位厂商现在不需要承担的成本就是进入壁垒,哪怕这种成本是在位厂商在过去进入市场时也是必须承担的。卡尔顿和佩罗夫的定义显然注意到了这一点,并不再将这种成本视为进入壁垒。
迈克夫、麦阿龙和威廉姆斯提出了一种划分进入壁垒的不同方法。④他们将新进入者必须发生而在位企业不必(或曾经不必)承担的成本——经卡尔顿和佩罗夫修正后的施蒂格勒定义——称为进入的经济壁垒;将延迟进入并因此降低了与不存在成本差异的立即进入相比的社会福利的成本——经魏茨赛克修正后的施蒂格勒定义——称为进入的反托拉斯壁垒。反托拉斯壁垒比经济壁垒的范围更广,所有的经济壁垒都是反托拉斯壁垒,但是反托拉斯壁垒不一定是经济壁垒。此外,迈克夫、麦阿龙和威廉姆斯认为还可以将进入壁垒分为基本的进入壁垒和辅助的进入壁垒。基本的进入壁垒指的是本身能够构成进入壁垒的成本;辅助的进入壁垒指的是,尽管某种成本本身不能构成进入壁垒,但是,如果这种成本存在会加强其他的进入壁垒。④
三、规模经济、资本要求与进入壁垒
如上所述,贝恩认为规模经济是一种重要的进入壁垒。规模经济有两个重要来源:专业化经济和货币经济。前者指的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可以允许要素在更大程度上进行专业化而带来的分工经济;后者指的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可以以更低的货币价格获得其所购买或使用的生产要素,也就是说,这种经济不是来源于实际成本的下降,而是源于进行大规模的采购而使得企业拥有更强的讨价还价能力。这样,贝恩认为规模经济对进入条件存在两种影响:一是规模经济的百分比效应,即最小最有规模产出占据产业总产出的百分比越大,对该产业的进入越难;二是绝对资本要求效应,即企业规模小于最小最有规模时,单位成本上升越快,对该产业的进入越难。
为什么规模经济的存在会阻止进入呢?贝恩认为,如果进入者以一个足够小的规模进入,以至于这种进入对于在位厂商的价格和产出不会产生任何能感觉到的影响,这时,不会引起在位企业的报复。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进入者的规模不是最优的,同时成本也比最优规模的成本更高。如果进入者以一个较大的规模(以最优或接近最优的规模)进入,以至于影响到了产业的价格或者产量,假定在位企业决定降低价格而不是减少产量,直到进入者能够在新的价格下获得一个市场分额,在这种情况下,进入实际上降低了产业价格,使得进入后的在位者和进入者的价格都比进入之前要低。同样,如果进入者以一个较大的规模(以最优或接近最优的规模)进入,假定在位企业不是以降低价格而是限制产出的方式以使得进入者获得一定的市场分额,在这种情况下,结果只能是进入者和在位者共同处于次优规模,并使得它们的成本高于可达到的最小成本。同样,假定进入者以一个较大的规模(以最优或接近最优的规模)进入,在位者可通过降低价格进行报复以阻止其进入。总之,进入存在明显规模经济的产业,或者会导致较高的成本,或者会导致较低的价格,或者两者同时出现。这样,在位企业一般可以使价格高于可达到的最小平均成本而不引起进入。[1]55根据贝恩的定义,这就意味着存在进入壁垒。
弗格森认为,规模经济是进入壁垒,而如果资本要求不是规模经济的一个来源的话,就不是进入壁垒。[3]10费雪认为,规模经济本身不能构成进入壁垒,但是,却可能为进入壁垒的存在提供条件。[4]14如果有效生产的最小规模比整个需求更大时,在位企业就可能得到垄断利润。在这种情况下,进入者会根据进入后而不是进入前的情况计算利润,并发现市场上存在一个以上的最小规模企业对产出的增加导致价格下降到无利可图的程度。但是,即便如此,如果在最小规模之前成本曲线急剧下降,并且当所有的企业都处于最小规模时市场不能再容纳另外一个企业,社会的成本收益计算与私人的成本收益计算是相同的,此时规模经济就不是进入壁垒。不过,当成本在达到最小规模之前的下降比较平缓时,决定进入者是否进入的是进入者关于进入对在位厂商产量影响的预期。这时,就会存在进入对社会有利而进入者因为不相信有足够的市场空间而不进入的情况。此时,与规模经济相关的进入者预期不正确就构成了进入壁垒。
费雪认为,在进入需要进行大量投资的情况下,在位企业可能获得超过一般水平的利润,而且通过进入可以使这种利润消失,这似乎意味着存在进入壁垒。但是,经过适当的分析可以表明,这里实际上并不必然存在社会不希望的高利润。原因在于,在一个只有企业付出大量资本费用才能进入的产业中,如果从长期看企业的预期利润不能充分弥补最初的资本投资,企业就不会进入。这时,企业选择进入的结果是得到比其他地方更低的回报。如果不能保证资本的回报率超过在其他地方的回报率,从社会的角度看,所产生的资本费用就是浪费性的。由此可见,潜在进入者所进行的计算与社会希望它所进行的计算是完全一样的,选择不进入正是社会希望潜在进入者所得到的计算结果。因而,资本要求不是一种进入壁垒。[4]26
需要指出的是,费雪的分析忽略了消费者剩余,而消费者剩余只会进入社会计算而不会进入潜在进入者的计算。也就是说,不能排除两者的计算不一致的可能性。这样,在某些情况下,尽管从进入者的角度看,进入是不值得的,但是,从社会的角度看,只要消费者从进入中得到的好处大于进入企业的损失,进入就是值得的。这时,根据费雪的定义,就会存在进入壁垒。
根据维茨塞克的定义,资本要求和规模经济并不能在一般意义上构成进入壁垒。[5]10为了证明这一点,魏茨塞克模型化了一个具有规模经济的产业,并表明在古诺均衡下,自由进入时均衡的企业数量超过了社会最优时的企业数量,同时,总产量小于社会最优时的产量。[5]25也就是说,自由进入时的均衡企业数量过多,每一个企业的产量又过小,这时,由企业规模经济所节约的成本比由于企业减少而带来的损失更大。在这种情况下,“进入壁垒”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增加福利。
贝恩认为,在存在规模经济且在位企业已经达到有效规模时,如果进入者在有效规模水平上进入后的产出超出了产业需求,价格就可能会低于进入者的单位成本,这样,进入就会无利可图。这实际上是假定进入者预期,即便进入之后在位厂商也会维持进入之前的产出水平,但是,一旦进入者进入,在位厂商就会希望通过减少自己的产出阻止利润的消失。在这种情况下,进入者的利润也不会完全消失,进入者就会预期进入且是有利可图的。迈克夫、麦阿龙和威廉姆斯认为,只有一部分消费者由在位厂商转移到进入者的情况下,在位厂商产出的减少才会阻止进入者利润的消失。但是,由于连续购买比尝试新产品的风险更低,消费者会忠诚于已经存在的品牌。这样,只有在消费者对在位厂商的品牌足够忠诚的情况下,规模经济才会阻止进入。因此,规模经济不是基本的进入壁垒,而是可以增强基本壁垒(如品牌忠诚度)的辅助壁垒。④
在规模经济存在的情况下,贝恩认为,由于产业的剩余容量只能够容纳有效规模产能的一部分,进入就会被阻止。但是,考虑到现存工厂的被更替,以及那些处于增长期的产业,产业容量对进入的限制一般只是一种相当短期的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迈克夫、麦阿龙和威廉姆斯认为,规模经济是进入的反托拉斯壁垒,但不是进入的经济壁垒。④
根据吉尔伯特的定义,资本要求是进入壁垒,特别是,当其中的大部分是沉没成本时。①沉没成本本身是退出壁垒而不是进入壁垒。退出壁垒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影响进入决策。一方面,退出壁垒可以通过影响在位厂商的激励对进入产生间接影响,如果在位厂商不能在不遭受很大损失的情况下退出,那么,他们在进入之后采取攻击行动的威胁就是可置信的,这会阻止进入的发生。这样,在位厂商的退出壁垒产生了进入壁垒。另一方面,退出壁垒还可以对进入产生直接影响。在进入失败的情况下,沉没成本会增加进入者的损失,这使得进入后在位厂商的攻击行为更为可怕。因此,进入者的退出壁垒也造成了进入壁垒。根据吉尔伯特的定义,沉没成本就是进入壁垒。
施蒂格勒显然并不将规模经济和资本要求看成是一种进入壁垒。类似地,卡尔顿和佩罗夫认为,如果进入者和在位厂商能够同样地得到规模经济的好处,在位厂商就不能得到过高的利润。他们还认为,进入者难以筹集大额资本的观点也是不正确的。②原因在于,只要资本市场运转良好,一个同样有利可图的大项目就不会比小项目更难以筹集资金。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依据并不是项目的大小,而是项目的好坏。同样地,根据施蒂格勒式的定义,沉没成本不是壁垒,因为所有的进入者都同样要承担这些沉没成本。从长期看来,并不存在沉没成本,卡尔顿和佩罗夫并不将沉没成本看成是进入壁垒。
迈克夫、麦阿龙和威廉姆斯认为,资本市场的不完全并不能使资本要求成为基本的进入壁垒,④即便资本市场存在无效率。但是,由于对产业前景信息不对称,大规模的项目比小规模的项目融资不一定难度更大。当然,资本市场的不完全对财富更多和更有经验的企业比对没有这种记录的企业家更有利,但是,前者并不必然是在位厂商。实际上,很多进入某一新领域的企业都是多样化的大型企业。微软进入网景浏览器业务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既然资金的筹集成本和难度一般与企业的大小而不是其某一具体业务的大小相关[4]29,那么,在那些主要的潜在进入者都是大型多样化企业的产业中,大量的资本成本就不是进入壁垒。
尽管如此,迈克夫、麦阿龙和威廉姆斯认为,资本成本可以间接地阻止进入。④原因在于,资本成本经常能够以放大风险的方式增强其他的进入壁垒。如果进入需要支出大量的沉没成本,这种情况下,进入一旦失败就会给进入者带来巨大的损失。此时,在位厂商的攻击行为可以阻止进入。潜在的损失越大,攻击行为的威胁就越有威慑力。资本要求就是一种辅助的进入壁垒,特别是当其中的大部分是沉没成本时。
在位厂商过去必须承担进入者现在必须承担的资本成本。根据迈克夫、麦阿龙和威廉姆斯的定义,资本成本不是进入的经济壁垒。④当资本成本中的一部分是沉没成本时,这部分成本在进入前是可以进行选择的。但是,一旦进入就不能再进行选择。当市场条件存在不确定性的时候,这种选择权是有价值的。这样,在市场条件是动态变化的时候,这些成本会延迟进入。根据迈克夫、麦阿龙和威廉姆斯的定义,资本成本可以是反托拉斯进入壁垒。④
四、绝对成本优势与进入壁垒
贝恩认为,如果潜在进入者的预期单位生产成本在任何规模水平上都比在位厂商的高,换句话说,潜在进入者的长期平均成本或者规模曲线(表示企业的生产规模和大部为成本关系的曲线)处于一种比在位厂商更高的水平,在位厂商就会存在绝对成本优势。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在位企业和进入者都处于自己的最优规模或者最小成本规模,进入者的单位成本仍然比在位厂商的高。如果在位厂商拥有绝对成本优势,它们就可以在其最小平均成本水平之上定价,同时并不会导致进入者的进入。也就是说,绝对成本优势构成了进入壁垒。
贝恩指出了绝对成本优势的四种来源:(1)在位企业控制更好的生产技术,如专利和商业秘密,并能够拒绝进入者使用或者通过收取使用费来提高进入者的成本。(2)生产要素市场的不完全使得在位企业能够以比潜在进入者更低的价格获得生产要素。(3)战略要素供应,特别是自然资源,为在位企业所有或者控制。这样,由于得不到这些资源,导致进入者使用较差的资源因而成本更高,或者以一个较高的价格从在位企业那里购买优质资源。(4)投资基金市场或许会对进入者要求比在位企业更高的实际利率。这里,以对自然资源的垄断权、专利、更优的效率为例进行说明。[1]148
费雪认为,当某种稀缺资源被在位企业全部拥有时,就会存在进入壁垒。原因在于,在位企业可能不会在最大程度上需要使用这种资源,而是储存这种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进入能够发生并扩大产出就会改善社会福利。[3]11吉尔伯特认为,贝恩的分析中忽略了机会成本的作用。①对稀缺生产要素的使用必然存在机会成本,企业是自己使用这种资源还是将其转让给竞争者使用,必须考虑使用该资源的机会成本。如果恰当地计算这种机会成本,则由此带来的表面上的绝对成本优势将不复存在。
假如不同的企业具有不同的效率水平,在位企业之间的回报水平就会不一样:边际在位厂商只能得到一般的投资回报率,而更有效率的在位企业则得到更高的投资回报率。类似地,如果在位企业比进入者的效率高,在位企业就会得到比进入者更高的回报率。更有效率的在位企业得到更高的收入可以解释为一种效率租金或企业家要素收入。在位企业是那些企业家密集型企业(拥有更多稀缺投入要素——企业家能力的企业),因此,这些企业需要更少的劳动和其他投入,正如资本密集型的企业对劳动的投入更少一样,因而表现出会计利润与企业家密集度的正相关关系。更优的效率是进入壁垒吗?由于更有效率的企业在位并不意味着资源配置的扭曲,从社会福利的角度考察,更有效率的在位企业不会导致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出现不一致,魏茨赛克认为更优的效率不是进入壁垒。
专利是进入壁垒吗?要与拥有专利的在位厂商竞争,潜在竞争者或者绕过这个专利进行发明,或者得到在位厂商的许可。如果支付专利使用费,这种成本是在位企业不必承担而潜在进入者必须承担的。如果潜在进入者选择自己发明,即便潜在进入者能够以同样的成本得到的同样的研发结果,由于该发明已被申请专利,潜在进入者也必须付出比在位企业更大的成本才能使用得到的同样的研究成果。根据卡尔顿和佩罗夫的定义,专利就是一种长期进入壁垒。②
由于创新属于公共产品,对其使用的任何限制似乎都是无效率的。在一项创新产生之后,从短期来看,如果其他企业能够立即得到这项创新并通过模仿进行生产,社会的福利会得到改善。那种认为专利妨碍了社会从中受益因而构成进入壁垒的观点是十分短视的。创新者通过专利得到的利润代表了其对创新进行投资的一种回报,而对创新进行投资是社会所希望的。假定在创新产生后立即进行模仿,创新者的利润就会消失。但是,这样做的一个直接后果是导致对创新进行投资变得无利可图,因而使得创新不再有吸引力。所以,关键问题不是对创新的使用是否存在进入壁垒,而是进行创新本身是否存在进入壁垒。如果取消专利,在消除对创新使用的进入壁垒的同时,却为创新本身设置了进入壁垒,如果专利保护对创新是一种必要的前提,让人们免费使用这种创新对社会实际上是不利的。从社会福利的角度看,专利不构成进入壁垒。[4]31,[5]5如果没有专利保护创新也会发生创新,那么,专利保护就构成进入壁垒。[5]5
五、结论
在贝恩的开创性研究之后,人们已经认识到进入条件是决定市场竞争程度的一个重要决定维度,进入壁垒已经成为研究市场定义和市场势力的核心概念。但是,上面的分析表明,经济学家对进入壁垒的定义还没有达成广泛的一致。这种分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从利润还是成本的角度定义进入壁垒?以贝恩为代表的研究将在位厂商和进入者之间利润的不对称性作为识别进入壁垒的条件,而以施蒂格勒为代表的观点则强调在位厂商和进入者之间成本的不对称性。首先,通过资本利润率作为利润指标通常会导致对利润的高估。一方面,产生利润的生产要素并不仅仅是资本一种生产要素。另一方面,就资本本身而言,也存在没有被资本化的资产,如与广告、研发和声誉相关的资产。其次,高利润往往与高效率相联系:由于效率更高而得到更高的利润并不等于进入壁垒的存在。最后,排斥竞争的进入壁垒往往并不会导致高的利润,而是会导致无效率和低生产率。在这些情况下,进入壁垒和高利润水平之间并不存在一种严格的因果关系。因而,即便进入壁垒和超额利润存在统计上的正相关关系,也不能因此推断每一种存在超额利润的情形都意味着进入壁垒的存在,贝恩的定义必然会扩大进入壁垒的范围。
第二,正如费雪和魏茨赛克所指出的那样,对进入壁垒的定义并没有认真考虑进入壁垒的福利含义。经济学家在提到进入壁垒时,通常隐含假定进入壁垒会引起资源配置的扭曲,因而,降低进入壁垒就成为竞争政策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事实上,经济学家并不能证明一般意义上的(不管是贝恩还是施蒂格勒所定义的)进入壁垒在所有的情况下都会导致无效率。这样,单纯降低进入壁垒的政策就是不恰当的。人们在得出进入壁垒会限制竞争的结论时,必须仔细考察具体的经济环境。这样,在大量的反垄断诉讼中,是否存在进入壁垒往往成为辩论的中心问题。
注释:
① 见Gilbert,1989, Mobility Barriers and the Value of Incumbency, in Schmalensee and Willig(eds), Handbook of Industry Organization, North Holland, New York。
② 见Carlton and Perloff, Modern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MA: AddisonWesley,1994。
③ 实际上,在经济学中,短期本身就意味着不存在任何新的进入。
④ 见MaAfee, Mialon and Williams,2004,What is a Barrier to Entry?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94,P461465。
[参考文献]
[1] BAIN. Barriers to New Competition [M]. Cambridge 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6.
[2] 施蒂格勒. 产业组织和政府管制[M]. 潘振民,译. 上海三联书店,1996.
[3] FERGUSON. Advertising and Compitition: Theory, Measurement and Fact[M]. Ballinger, Cambridge,Mass, 1974.
关键词:电子商务规模经济性物流体系连锁配送
电子商务正随着Internet的延伸而不断向纵深发展。实际运作表明:仅有IT行业策划、运作的电子商务,可以说是“空中楼阁”,技术精英对其他行业商务规律缺少基本的认识,严重阻碍电子商务在其他行业进入实用阶段,显然不能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而仅有传统流通企业运营的网站,也可能因决策者对技术缺乏足够的认识而不能与迅速发展的技术同步。因此,IT技术与传统商务活动的有机结合,是实现电子商务规模经济性的必经之路。将科学的、理性的,包括运筹学的理念注入现代商贸领域,重组成合理的物流配送平台,使整个配售系统合理化,这是改造传统流通领域,取得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共同发展的主攻方向。
电子商务规模经济性及特殊性
据WTO估计,2003年通过Internet网进行的国际贸易可能占世界贸易总额的12%-18%。另据有关部门预测,未来十年,50%的商务活动将采用电子形式。
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问题
然而,考察电子商务企业的整个演进过程,我们发现:至目前为止,世界电子商务公司普遍尚不盈利,能盈利的简直是“凤毛麟角”,但却得到社会多种力量的强力支持,特别是得到注册客户的支持。注册客户加入电子商务激增这一事实进一步说明客户支持电子商务发展。这给我们一个有益的启示:在当今“以客户为核心竞争力”的商业时代,客户的充分支持是电子商务发展的首要依据与根本源动力;只要有客户支持,所谓亏损也不过是发展中的亏损;对发展中的亏损可以理解为尚未达到规模经济性这样一种状态。基于此,我们对电子商务的效益问题引入规模经济性理论解释。
关键词:自然垄断 理论 定价
自然垄断产业理论是现代产业组织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从20世纪70年展以来,取得了重大进展与成功,其理论发展可以作为我国自然垄断产业改革以资借鉴的蓝本。
自然垄断产业的基本特征
通常意义上的自然垄断是指并非人为的限制进入,而是由于技术的原因形成的垄断。法罗(1902)最早对自然垄断的特征进行了描述,提出自然垄断必须具备以下特征:该产业提供某种必需产品或服务;该产业的厂址有天然优势;产品不可储存;存在规模收益;用户需要协调的供给安排,而这种供给制度只能在垄断条件下才能实现。现代经济学对自然垄断产业的理解是从其经济特性角度展开的。自然垄断的经济特性是自然垄断产业的本质特征,我们可以分别从单一产品和多产品的角度讨论其自然垄断性。
单一产品的自然垄断性
规模经济与传统的自然垄断理论
克拉克森、米勒(Clarkson, Miller, 1982)等经济学家主要是从规模经济的角度来认识自然垄断的经济特征的。他们认为如果规模经济足够大,使得长期平均成本曲线在相应范围内向下倾斜,那么,就只有一家厂商能够生存下去。这个幸存者就会把产出扩张到最大,并达到平均总成本的最大下降,它可用廉价出售的方法来竞争,最终把对手都挤出该行业。即生产规模越大,单位产品的成本就越小。因此,由一个企业大规模生产,要比由几家较小规模的企业同时生产更有效率。
根据上述理论,形成自然垄断的必要条件是:一家厂商必须在满足市场全部需求时,其生产仍处于规模收益递增期内,即其平均成本位于下降期间。充分条件是:垄断厂商必须以足够低的价格满足该市场的全部需求,它必须把自己的价格降低到使任何其他厂商的成本均在其之上的程度,否则它的竞争对手就具备了进入市场,从而打破自然垄断的条件和可能性。
成本的次加性(Subadditivity)和现代的自然垄断理论
夏基(Sharkey,1982)和鲍莫尔、潘札、威利格(Baumol, Panzar, Willig, 1982)等著名学者认为,自然垄断最显著的特征应该是其成本的次加性。成本的次加性所要讨论的是,由一家企业提供整个产业的产量成本较低还是这家企业与另外的企业共同提供相同产量的成本较低。在这一理论前提下,如果某一产业中的企业只提供单一的产品,则这一产业具有自然垄断性的基本条件是,在一定的产业范围内,由一企业提品比多家企业共同提品具有更高的效率。
成本次加性是定义自然垄断的关键特征。一个单一产品企业的生产具有规模经济效应时,其必然具有成本次加性。反之,当这个企业的产量超出其规模经济点时,即出现规模不经济时,只要其成本比两个或更多企业来提供这些产量时的成本低,也就是具有成本次加性,这时仍然具有自然垄断特征。由此,得出结论:平均成本下降是自然垄断产业的充分条件,但不是必要条件,成本的次加性才是自然垄断产业的充分必要条件。
多产品的自然垄断性
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企业通常不只生产一种产品,而是同时生产多种产品。在多产品自然垄断的情况下,成本次加性与规模经济的区别更为明显。在多产品生产中,规模经济对于成本次加性来说既不充分也不必要,因为这时产品间相互依赖、相互影响,这种相互依赖性可用范围经济(economics of scope)来描述:在单一企业内生产不同产品较之几个特定企业分别生产不同产品来说是廉价的,即联合生产比单独生产节约费用。
自然垄断产业能收到生产与分配的纵向统一利益和对多种用户提供多种服务的复合供给利益。假设TC(Qx,Qy)表示一个企业生产Qx单位的产品X和Qy单位的产品Y所发生的总成本,C(Qx)表示一个企业只生产Qx单位的产品X而发生的成本,C(Qy)表示另一个企业只生产Q单位的产品Y而发生的成本。则存在范围经济的条件可用下式表示:
TC(Qx,Qy)
自然垄断的可维持性
从成本次加性的讨论中,我们可以得知:在成本次加的产出范围内,为实现较高的生产效率,应该由一家企业垄断经营。当自然垄断企业盈利,即边际成本大于平均成本时,引出了自然垄断企业的“可维持性”问题。由鲍莫尔、贝利、潘札、威利格等经济学家提出并得到发展的“可维持性理论”(theory of sustainability),就是专门讨论新企业进入自然垄断产业而引起的问题的一个理论模型。
我们可以用数学语言对“可维持性”做出定义。令D(P)表示价格为P时自然垄断产业的需求函数;令Q表示垄断企业的产量,C(Q)表示生产Q所花费的成本。当成本C次加时,该产业就是自然垄断产业。则自然垄断的可维持性可定义为:具有成本函数C和市场需求D的自然垄断企业,当价格为P,产量为Q时满足以下条件,则存在自然垄断的可维持性:
(1) Q=D(P)
(2) P*Q=C(Q)
(3) 当所有的P′
自然垄断产业的定价方式
边际成本定价
根据经济学的原理,只有当价格等于边际成本时,即P=MC时,社会福利才会达到最大化。但是对于自然垄断产业,由于规模经济的作用,成本随产量的递增而递减,因此,一般来说,其边际成本曲线都是位于平均成本曲线的下方,所以如果采用这种方式定价,总成本必然大于总收入,企业会发生亏损。如果要求企业按照市场原则,长期按照边际成本定价的话,那么政府必须采取措施予以补偿,比如给予税收补贴等。
平均成本定价
边际成本定价对社会福利最大化而言是最理想的定价方式,但是它会使成本递减产业发生亏损,而在成本递增产业,又会产生“超额利润”。因此,管理当局必须采取既不使企业出现赤字,又不让它获取超额利润的“收支平衡”的定价方式,即平均成本定价。由于这个方式是以收支平衡为条件使经济福利实现最大化的,所以
这个R就是“拉姆塞指数”(Ramsey Index)。这样,对成本递减产业,当企业要达到收支平衡时,就意味着有必要把价格定得略高于边际成本;对成本递增产业,价格应该定得比边际成本略低,使它没有超额利润,在这里,竞争均衡情况下的价格与平均成本相同,实现收支相抵。
垄断价格定价
在自然垄断产业,如果垄断企业自由确定,那么企业会按边际成本MC等于边际收益MR的规则,最大限度的获取利润,利润函数Π=PQ-C(Q),对此式求导得到:
垄断定价将会造成社会福利损失和消费者剩余从消费者向生产者转移。
综上所述,对于成本递减的产业,边际成本定价是经济福利最大化的定价方式,但是会使企业出现赤字,所以不得不退而求其次,采用平均成本定价方式,而垄断定价是最差的定价方式,价格最高,并且造成社会福利最小。
参考文献:
关键词:金融集聚;信息不对称;规模经济;政府政策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12)04-0002-07
一、文献述评
金融是指资金的借贷或融通活动,金融的产生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风险规避以及完善商品市场的价格机制。因此金融的功能属性使得金融机构大量积聚在某个地理空间范围内。同时信息基础设施完善、人力资本积累提高以及政府政策的倾斜等使金融机构积聚现象得到强化,企业在金融集聚地区内的外部经济性和规模报酬得到明显的改善,反过来将进一步促进金融集聚。
尽管目前理论界对金融集聚的定义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但大多数文献可分为两个类别,一是从金融功能演化与发展角度定性论述金融集聚;二是从定量角度对金融集聚进行的评价,分析影响因素和效应。金融功能视角下研究金融集聚,基本上从定性的角度进行考察。国内学者刘军、杨再斌[1]从动态过程和状态结果来考察金融集聚,动态过程是指通过金融资源与地域条件协调、配置、组合的时空动态变化,促进金融产业成长、发展,进而在一定地域空间生成金融地域密集系统的变化过程,状态结果则指经过上述过程,达到一定规模和密集程度的金融产品、工具、机构、制度、法规和政策文化在一定地域空间有机结合的状态。O’Brien[2]认为金融中心是一个集聚大量金融活动的区域,通常是一个城市,或者是城市的一个地区,Simon X.B等[3]认为传统的金融中心就是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集聚的地方。国内外学者对金融集聚定义角度不同,反映了金融集聚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以及不同的政治体制形成的动因也会不同。Porteous[4]认为金融服务的集聚过程可以通过评价信息腹地和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性来理解。信息的取得需支付成本,获取成本激励金融中介出现,而金融集聚能够使得金融中介获取信息成本的降低,且便利了金融中介对各类投资机会信息的收集,进一步改善资源配置[5]。Park[6]认为规模经济 是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动因之一,Panditetal[7]认为金融中心的形成是金融机构高度集聚于某一空间的产物。国外学者是从金融中心的功能角度来阐述,强调金融中心对该区域内企业所产生的规模报酬递增效应和外部经济性,因而其因素主要包括信息不对称和规模经济。冉光和[8]认为市场经济发达发达国家,市场价格机制比较完善,金融产业资本集聚形成模式是由需求反映型机制为主导的,不同于发展中国家供给引导型机制,发展中国家政府在快速提升区域金融竞争力和金融集聚程度时,对该地区内某些区域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加速了该地区金融集聚的形成。潘英丽[9]在分析政府公共政策影响范围所涉及的因素时,认为金融机构所在地的经营成本、人力资源供给、电信设施的质量与安全可靠性、监管环境与税收制度也是影响金融机构区位选择或迁移决策的因素。因此在对国内地区金融集聚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时,须考察政府政策的影响因素。
对金融集聚的评价、分析影响因素和效应的研究,以实证分析文献为主。国内学者进行金融集聚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大多是建立区域金融集聚程度评价的分析基础上,通过因子分析得出综合指数评价地区金融集聚程度。也有学者在考虑数据异质性的基础上,运用空间计量模型来考察金融集聚程度。吴聪、王聪[10]在经济、金融和城市发展三个类别的基础上构建金融中心竞争力评估指标体系,然后运用因子分析方法提取了五个公共因子,根据综合得分给我国是11个金融中心城市排序。任英华、徐玲等[11]从区域创新的角度,运用空间计量模型来考察区域创新、经济基础、对外开放、人力资本对金融集聚的影响,分析结果表明区域创新和经济基础对金融产业集聚产生了正向影响作用,而对外开放和人力资本对金融集聚的影响是随着时间而改变,金融集聚初期对外开放有显著影响,而随着时间的变化,影响力逐渐减弱,人力资本则是一个积累的过程,初期影响不显著。
从上述研究可以看出,国外对金融集聚的研究大多为定性研究,而定量研究相对较少;已有的定量研究中,相关研究对金融集聚程度的评价从金融的直接表现出发为主,并未对金融集聚动因的核心因素进行考察,所以以实证为主的金融集聚影响因素研究中对信息、规模经济考虑较少,且未考虑空间的差异性;从金融中心形成的微观机制来看,政府政策对金融机构的空间集聚影响并没有考虑到实证模型中。基于此,本文以从信息、规模经济和政策三个变量对我国金融集聚的影响出发构建面板数据模型,从而揭示我国省域金融集聚的分布状态以及形成微的观原因。
二、基于驱动机制的金融集聚影响因素理论假设
在已有的研究中,金融集聚形成的驱动机制一方面是产业集聚演化过程中伴随产生的,另一方面是金融的自身特点,如高流动性,具有系统耗散结构等特点。而从驱动机制角度去分析影响因素,信息流动、规模经济和政府政策是影响金融集聚形成的根本因素,为实证的需要,与驱动机制影响因素对应涉及到三个基本假设。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问题的论述,近几年来经常见诸报刊。许多农经界的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和见解,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共识,即 必须改变当前狭小的农户生产现状,扩大和优化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但是,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经济学理论依据、土地规模大小与生产成本、经济效益之间的经济数量关系,以及适度规模的量化标准等,却鲜有论述 或者论述很不深刻。从经济学的角度,特别是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来研究,最终一般都要归结于数量关系, 才是明确的,具体的,才能对解决实际问题有所帮助。本文试图根据经济学的观点,以定量的方法,探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理论依据。
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经济理论依据
规模,按照一般定义,是指事物在一定空间范围内量的聚集程度。一个生产单位的规模,是指在生产单位这一空间范围内各种经济数量的聚集程度。生产单位内的经济数量,从投入——产出的角度来讲,既包括投入量,也包括产出量。投入量中又可分为变投入量和固定投入量。因此,关于生产单位的规模,有许多不同的描述。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第一种以劳动力数量作为衡量生产单位规模的标志;第二种以固定资产原值作为生产单位的规模;第三种以产量作为生产单位的规模。规模定义的内涵不同,则有关规模经济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也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同。现在的问题是:在农业这一特定的生产领域内,应当采取哪个“量”作为农业生产单位的规模。 我们认为,农业生产单位的规模一般应当以固定投入的数量为衡量标准,在我国农业现代物质技术水平较低的条件下,土地是农业的主要的固定投入,因而采用土地数量作为衡量农业生产单位规模的标准,具有现实的意义。这是原因之一。原因之二是目前我国农村实行农业,除个别集体农场或专业队经营外,绝大多数为农户家庭经营,即一个农户家庭为一个农业生产单位,土地规模过于狭小。目前, 许多专家学者所论述的农业适度经营规模及其提出的各种扩大和优化农户土地规模的措施,也是以农户经营土地数量为依据。因而,为保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研究的连续性,把土地数量作为农业经营规模标准,也是适合的。原因之三,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土地是农业中最稀缺的生产要素,无论国家还是农户,为了获得最大收益,都必须充分发挥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的潜能。因此,把土地数量作为农业生产单位规模标准,研究土地规模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更具有现实的意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理论依据,主要是规模经济理论。所谓规模经济,描述的是生产规模与单位产品平均成本的关系。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单位产品平均成本不断下降,下降到某一点,开始上升,如下图所示 。生产单位的规模在Q之前,随着规模扩大,单位产品平均成本不断下降,只要小于Q的规模投入仍然处于规模经济区;规模扩大经过Q点继续扩大,单位产品平均成本则随着规模扩大而不断上升,故大于Q的规模投入,则处于规模不经济区。而Q点的规模则为产品市场成本最低点,是最佳经济规模。 (附图 [图]) 规模与单位产品平均成本的这种关系,是由内在经济与外在经济决定的。所谓内在经济是指生产单位的规模扩大时,可从其自身内部的经济资源配合与利用而引起其收益的增加。如规模扩大,可以使用更先进的 技术,可以综合利用副产品和原材料,可以充分利用劳动潜力或相对减少管理人员,可以减少一些共同生产 费用等。但是,如果生产规模过大,则又会由自身内部资源配合不协调或利用不充分,而引起收益的减少,这叫做内在不经济。如,由于规模扩大而引起管理不便,或某种资源闲置,或某种费用增多,或某些效率减低等。所谓外在经济,是指由于生产单位规模扩大,能给有关的生产单位带来收益的增加。如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而使相关的原材料供应、信息、技术和销售服务等生产单位,得到较多的业务量,获得较高的收益 。与外在经济相对的是外在不经济,这是指由于生产单位规模扩大,而会给别的有关生产单位带来损失或损害,如引起竞争加剧、销售困难、运输紧张和环境污染等。 规模经济还可以用厂商理论中的长期平均成本曲线来说明。如下图所示。图中,SRAC表示短期平均 成本曲线,LRAC表示长期平均成本曲线。 SRAC的每一条曲线代表一个生产规模状态,曲线上的每一点都具有相同的规模。LRAC表示长期 平均成本曲线,在这条曲线上的每一点都代表着不同的规模状态。从图中可以看出,短期平均成本曲线SRAC在开始阶段是下降的,即随着可变投入的增加,单位产品平均成本下降,下降到一定程度,单位产品平均成本开始随可变投入的增加而上升。长期平均成本曲线LRAC,在开始阶段,随着规模的扩大,单位产 品平均成本不断下降,但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单位产品平均成本开始不断上升。在图中,SRAC这一规 模状态下的实际成本是T[,1]所在点表示的成本C[,1],而这一规模下的最低成本在A点表示的成本C[,2],这表示SRAC[,1]这一规模不是最佳规模。生产者可以在长期内不断调整规模。随着规模沿LRAC继续扩大,直至SRAC[,3]这一规模此时短期平均成本曲线的最低点与长期平均成本曲线的最低点重合,单位产品平均成本最低,该规模即为最佳规模。这里需要说明,单位产品平均成本的降 低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可变投入,使单位产品平均成本从T[,1]下降至A。另 一种是通过扩大规模(包括固定投入和可变投入),使单位产品平均成本从T[,1]降至T[,2]直至 T[,3]。我们所说的规模经济指的是第二种方式,即由于规模扩大而导致单位产品平均成本下降,收益增加。 与规模经济相类似的有一种叫做比例经济或比例报酬,实际研究中,二者往往混淆。比例经济是指所有 投入按相同比例增加所引起的产出变化。用生产函数表示,Y=f(x[,1],x[,2]),当投入按 同一比例K(K>1)增加时,生产函数变为Y·K[n]=f(K[,x[,1]]K[,x[,2]] )。n是一个指数,n=1表示比例报酬不变;n>1表示产出增加幅度大于投入增加幅度,比例报酬增加 ;n<1则表示比例报酬下降。下面用柯布——道路拉斯函数举例说明。Y=A[,x[α][,1]][ ,x[β][,2]],所有投入按同一比例K增加,上式变为:A(kx[α][,1])(kx[β] [,2])=AK[α+β][,x[α][,1]][,x[β][,2]]=K[α+β]y。在这里 n=α+β,根据α+β大于1、等于1、小于1,可判断比例报酬增加还是减少。(附图 [图])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理论依据应当是规模经济而不是比例经济。实际上,可能有的单位也混有比例经济因素,但从规模经营的主体来讲,种植业主要是扩大土地规模,而不是土地、劳动力、资金同比例扩大。特别是目前我国农业劳动力已严重过剩,如果再增加劳动力,将使农业生产要素组合更加失衡,更加不经济。 所以,比例经济不是我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理论依据,而且实行规模经营,还必然导致投入生产要素比例 的变化。 规模经济将会产生规模效益,但是规模经济与规模效益不是等同概念。规模经济,是指由于规模扩大而 导致单位产品平均成本下降。规模效益是指规模扩大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的增加。从表面文字来看,似乎没有 多大差别,但只要做点数量上的仔细分析,就可看出其区别和概念上的差别。我们可以通过下面图示,来分析规模经济与规模效益的区别。 图中,P表示产品价格,LRAC是长期平均成本曲线,D点是单位成本最低点。在C点,单位产品成 本为P′,高于价格P,总成本为P′OQ[,1]C;规模扩大至A点,单位产品成本与价格相等,总成 本为CQ[,1]Q[,2]A,CQ[,1]Q[,2]A与P′OQ[,1]C相比较,减少的这部分 即规模效益,是由规模扩大带来的。规模从Q[,2]至Q[*],由于单位产品成本继续下降低于产品价 格,总成本小于总收入,产生规模经济与规模效益。从Q[*]继续扩大生产规模,单位产品成本开始逐渐上升,进入规模不经济区域,但由于单位产品成本仍低于价格,扩大规模仍会增加收益,因此,规模扩大将持续到Q[,3],即单位产品成本上升至产品价格P为止。在Q[*]至Q[,3]这一阶段上,尽管已处于规模不经济区域,但却仍会产生规模效益。所以,规模经济只是考虑成本的下降,而不考虑价格因素。 规模效益则是由成本和价格共同决定的。也就是说,规模经济未必产生规模效益,比如当前一些成本高,价格低的农产品生产;规模不经济也可能有规模效益,比如成本低,价格比较高的农产品生产。同时,通过对 规模经济与规模效益的综合分析,可以推出一个重要的结论。农户为了经济利益,获得最大的规模效益,在最佳规模Q[*]以后,仍会继续扩大规模。但是,如果单位产品成本上升,是由于土地生产率下降的原因 造成,如广种薄收,粗放经营,那么,这种扩大经营规模的行为将会导致社会总产量的下降。尽管农户会因 此而增加收入,但是不可取的。这就是说,在讲求微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讲求宏观经济效益,讲求各种资源利用的最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