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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安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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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安全现状

网络空间安全现状范文第1篇

无独有偶,近日有日媒报道日美两国政府决定对美军和日本自卫队联合进行网络培训并举行首次网络防御工作小组会议讨论具体合作方案,美日此举将会在国际舞台上形成“负能量”的示范性效应,或将对未来全球网络秩序产生消极影响。

有鉴于此,结合当前网络空间的突出特质及其治理现状,着眼于可能性与可行性两个层面的总体形势研判,本文将从战略与战术两种视角提出几条中国参与网络空间“制空权”角逐的具体政策建议。

网络空间政治化是中国的机会

网络空间已日趋成为人们高频热议、国家竞相角逐的焦点所在,这一崭新疆域最为突出的特质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空间规模“无限化”、空间活动“立体化”、空间效应“蝴蝶化”、空间属性“高政治化”。网络空间已构成与陆、海、空、天四维并列的“第五疆域”,是国家安全一个新的承载体与制高点。网络空间彻底重塑了世界各国国家安全管理的边界与维度,任何一国政府都无力独自对这一全球开放互联的庞大体系进行足够有效的管理,即便是鼓吹“美国例外主义”的唯一超级大国亦不能例外。网络空间突出特质使得全球治理成为一种普遍诉求与共同期待,这也就为中国积极参与网络空间角逐提供了高度的合法性与极大的可能性。

国际无政府状态不失为当前网络空间全球治理整体态势的一个最真实写照,而国际无政府状态又反过来建构着各种国际行为体在这一全球公域中的行为实践。在国际无政府状态下,“网络发达国家”与“网络发展中国家”之间在力量对比上存在着长期化的矛盾冲突;网络霸权国与网络大国之间在制定网络空间全球治理国际规则主导权上存在着白热化的竞争角逐。身为“网络发达国家”的美国既是互联网技术最主要的发源地、网络技术超级大国、网络根域名解析服务器最大的控制国,还一直处心积虑谋求其现实世界霸权国身份在虚拟世界的自然延伸,这无疑会激起中俄等诸多网络大国以及更广大的“网络发展中国家”的强烈反弹与联合反制。当前全球网络空间治理格局如同冷战结束以来的国际格局一样正处于大重构、大整合之中,中国大可把握有利之机。

中国国家网络安全战略

从战略视角来说,中国必须清醒认识并切实重视网络空间对于我国家安全利益之战略价值,为此,中国首先应该尽快出台“中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

事实上世界其他主要大国纷纷将网络空间安全视作国家核心利益,在网络空间安全战略方面都已展开了相关工作,如俄罗斯、日本、英国、德国以及印度等国均颁布了本国的网络安全战略或网络战争力量建设计划。美国对网络空间安全的重视更是到了“几近癫狂”的地步,仅自奥巴马入主白宫以来,美国即陆续了《国家网络安全战略报告》、《网络空间安全评估报告》、《四年防务评估报告》、《国家军事战略报告》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抢先完善其网络空间战略布局。中国迄今尚未任何成文的国家网络安全战略,2011年3月31日的《2010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中才首次明确提到“网络空间的安全利益”。故此,尽快制定“中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明确宣示与有力保障中国在网络空间的国家利益十分必要。

其次,应该加紧筹组中国网络安全领导机构。中国当前网络空间相关领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分散于政府、军队的多个职能部门中。在如此之多、各有侧重而又互不隶属的“涉网部门”之间进行沟通协调,可以想象其工作难度大、反应速度慢,特别是当某些具体问题领域、政策项目还可能或多或少地触及某些“部门利益”或“势力范围”时更是如此。对此,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适时设立无疑是一个十分有利的契机,可以考虑在其间成立一个“中国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或类似领导子机构,打破职能部门条块分割,统揽网络空间安全全局,既能防止“九龙治网”的分散主义乱战倾向,又能构建“多声部合唱”的主次梯队配合体系。

中国国家网络安全战术

中国应在积极“寻求外援”的同时努力“苦练内功”,最大限度地做到原则坚定性与方法灵活性的融合对接。为此,首当其冲应注重以下两个方面:

一、在国际方面,反制美国网络霸权时宜采取“有限结盟”或“准结盟”方式联“俄”联“共同利益方”,并主动攻占道德制高点。

当前美国以《网络犯罪公约》为蓝本,在极力游说其全球伙伴追随的基础上,向世界其他国家大肆兜售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美版规范”,力求依照美国利益意愿来推动对其有利的游戏规则出台,并对潜在的“违规者”明里暗里予以劝阻、威慑和遏制。在反抗网络霸权国美国借助信息网络企图颠覆他国政治体制、刻意打压他国争取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等焦点议题上,中国与俄罗斯以及广大发展中国家拥有广泛的共同利益诉求。为了有效抵消美国持续对中国施加的巨大压力,中国应当发挥合纵连横的传统哲思,采取事实上的“有限结盟”或“准结盟”方式联“俄”联“共同利益方”,结成团队与美国为首的西方争夺网络空间“制空权”。这种只限于网络空间等某些单一问题领域的灵活处置方法,完全可以与中国外交信守的“不结盟”原则承诺并行不悖,不必过多忧虑道德风险。在与美国就网络安全问题的双边谈判或多边对话中,中国可以借助世界上不断出现希望美国政府将其域名根服务器管理权交予某个第三方国际性组织的呼声,频繁策略性地向美方提出类似的主张,要求与其平等分享网络空间主导权。从过往的实践看,我们并不期待美国在此问题上做出让步的可能,而主要目的在于以此为筹码,占领道德制高点以争取主动,压制美国对中国网络自由的指责与网络安全的侵害。

二、在国内方面,加大信息产业科研投入时忌“撒胡椒面”,要突出重点扶持核心部门攻克关键技术。网络空间是高精尖技术的集合体与集散地,信息安全技术是实现和捍卫网络空间安全利益的有力武器。缺乏信息产业技术保障,网络空间安全就无异于纸上谈兵。相较于那些网络发达国家,中国在网络产业的硬件、软件、网络模式等多方面尚处于后发劣势,网络空间安全还难以完全摆脱受制于人的尴尬与危险。正因为此,中国更须加大对信息产业的科研投入力度,催化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研发能力。然而在此过程中,要杜绝那种以“撒胡椒面”的形式大搞“利益均沾”,而必须重点扶持那些核心部门去努力攻关网络空间的关键技术,特别是操作系统、终端芯片、超级计算机、互联网新应用以及安全防御体系等。

当今世界已跨入“一村纵贯南北,一网横亘东西”的地球村时代,网络空间作为一个既无形又无限的崭新疆域,其战略价值正在影响并将持续影响国际关系的方方面面。中国当前面临的网络空间安全态势不容乐观,为了更好地实现、维护和拓展中国在这一“第五疆域”中的正当权益,积极参与网络空间“制空权”的竞争,中国理应从战略与战术两个层面多管齐下、快马加鞭!

网络空间安全现状范文第2篇

本报讯 7月4日,2013年中国计算机网络安全年会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张峰出席会议并致辞。

张峰指出,我国互联网持续快速发展,融入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变人民群众生活方式的关键行业和重要领域,同时我国网络安全的现状不容乐观。一是在公共互联网环境方面,黑客攻击的趋利性特征日益明显,不法分子以通信网络、信息系统以及用户信息和财产为目标,利用黑客技术发起网络攻击牟取非法利益,逐步形成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互联网地下产业。二是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微博客等新技术新业务不断涌现,在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同时,也带来更加复杂的网络安全问题。三是随着信息技术在铁路、银行、电力等重要行业的广泛应用,以及核设施、航空航天、先进制造等重要领域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这些行业或领域的系统数据和运行安全也面临着严重威胁。

张峰简要回顾了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维护网络安全方面开展的工作,并对信息通信行业进一步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加强网络安全工作联动,深化跨部门跨行业协调配合,完善部门之间、政企之间的联动机制,真正建立起运转灵活、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和流程。二是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和广大互联网企业认真开展安全评测和风险评估,不断完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加强对移动互联网应用商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网络安全管理,继续开展针对各类安全威胁的清理和处置,净化公共互联网网络环境。三是加大科研投入,提高应对网络安全新风险的能力,加大对网络安全防御体系的研究,形成网络空间威胁监测、全局感知、预警防护、应急处置、协同联动等核心能力,提升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保障的技术能力。四是加强网络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增进与其他国家间维护网络安全的战略互信,扩大网络安全领域的互利合作,拓展互联网治理的交流协作机制,建立政府、研究机构、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之间多层次、多渠道的交流机制,共同维护全球网络空间安全。五是希望相关企业、安全厂商和社会组织等共同努力,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与知识水平提高。(周寿英)

网络空间安全现状范文第3篇

与此同时,“网络安全宣传周”还吸引了国内相关领域的顶级企业的积极参与,展示各自在网络安全方面开的工作和成果。于腾讯而言,这是一次整体展示腾讯大安全的理念、能力和社会责任的机会,可以让政府和公众更多了解腾讯在保护用户网络安全方面所做的努力和贡献。

腾讯安全

――推动中国互联网安全开放平台

诚然,拥有15年能力积累及8亿用户海量大数据运营经验的腾讯安全,经过互联网海量的淘洗,已成为中国最为领先的互联网安全产品、安全服务提供者之一。但腾讯安全觉得自己还能做更多。

网络安全在不同的人眼中代表的方向不同:对于国家而言,包括网络空间战、间谍攻击等等,但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国民的安全;对于民众而言,需要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以及对网上虚假有害信息的辨识和抵抗能力。“而对于互联网安全企业而言,应该尽最大努力研发技术、教育民众,为国家网络空间安全贡献力量。这即是能力也是责任。”腾讯副总裁丁珂如是说。

除了作为企业的责任感,腾讯安全用“差异化”来形容自身的战略变化。针对当前复杂的网络安全问题,传统的终端级防护、单点防御的安全解决方案能起到的作用甚微。同时,对于网络空间安全来讲,也不能孤立的依靠安全软件。“腾讯希望通过互联网安全开放平台的形式,将安全能力输出给产业链的合作伙伴,让腾讯安全变得无处不在,为连接一切保驾护航同时,也推动网络空间安全建设。”丁珂表示。

前期推出的互联网安全开放平台战略。目前已经落地化为多个产业联盟,比如,针对电信诈骗联合警方、银监、运营商等推出的反信息诈骗联盟、为了给移动支付产业链安全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牵头成立了移动支付安全守护计划、为了保护用户登录WiFi安全建立了安全WiFi联盟等。

而将安全能力输出给产业链的合作伙伴的这一想法也开始付诸实施,“我们的核心安全能力会有一个逐步输出的过程,目前已经把产业链上的企业和腾讯安全云库对接,并把基本安全模块分享了出去。”丁珂说。腾讯安全希望通过与产业链上110余家企业、单位建立安全联盟的方式,将腾讯云查杀能力、漏洞修复能力、上亿恶意号码库等安全能力输出给产业链,共同打造移动安全生态环境。同时,推进“腾讯安全”品牌,以腾讯安全为基点,建成连接政府、金融机构、电子商务、运营商、安全企业等各方合作伙伴并服务大众的安全产业链。

资料显示,腾讯已经有15年网络安全运营和防护经验,同时还每年投入上亿元资金在核心网络安全技术方面。近期,腾讯自主研发的TAV杀毒引擎获得国际认可,通过AVC、VB100等国际权威评测。在安全开放平台方面,腾讯安全相继打造了腾讯雷霆行动、反信息诈骗联盟、移动支付安全守护计划、WiFi安全联盟等六个安全联盟。

TAV杀毒引擎

――自主研发引领国内杀软市场

杀毒引擎是杀毒软件等信息安全产品的核心技术之一。近几年杀毒软件在国内获得了迅速的发展,但由于大部分杀软都是通过OEM的方式缺少核心技术,国内杀毒软件产品现状并不乐观。

腾讯电脑管家自主研发的TAV杀毒引擎的出现,打破了国内杀毒软件市场的现状。

据介绍,腾讯TAV杀毒引擎是国内首款自主研发的,具有三高一低性能――高性能,高检出,高处理能力,低消耗的杀毒引擎。采用虚拟机技术对各种感染型以及木马病毒进行快速的查杀,采用多模匹配算法对各类脚本病毒进行快速识别,并且国内首创机器学习病毒查杀技术。

用网友的话来说就是“杀毒快、占用内存小、查杀率高,有强大的复合文件处理能力,还有动态模拟技术。无论病毒的伪装有多好都能轻松查杀。”腾讯反病毒实验室负责人马劲松表示,腾讯电脑管家自主杀毒引擎项目从产品推出以来就开始立项,杀毒引擎团队聚集了国内最顶尖的技术人才,也受到了公司的极大支持和关注。

TAV杀毒引擎的出现也为腾讯电脑管家提供了核心技术支持。“网络的普及让安全问题延伸到了各个领域,病毒从PC端到手机终端的融合也成为显著的趋势,单一的软件已经满足不了网络安全的需求。除了杀毒软件和安全软件的使用,用户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措施也很重要”马劲松如是说。

他认为,移动终端的大量普及使手机病毒将会是下一个“爆发点”。而移动终端的病毒相较PC端的隐蔽性更强,使得在病毒判别上的投入会更大,对手机安全软件公司的后端分析能力要求更高。

而TAV有单日千万级别的病毒样本量,处理样本量达到百万级,正是在如此海量样本的全体系支撑基础上,后台云计算平台提供病毒DNA解析大数据处理,支持TAV智能打击恶意病毒。

8亿腾讯用户所面临的网络安全及管理问题,为电脑管家团队提升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这是电脑管家产品持续提升的关键基础。腾讯庞大的产品生态链和8亿用户基础,是成就电脑管家杀毒能力的天然优势。

“专注核心能力、持续创新,为用户提供一流的安全产品和服务,是腾讯电脑管家的使命。”马劲松认为,腾讯之所以在杀毒引擎技术方面走在国内前列,与腾讯做安全的基本理念和安全大数据积累密不可分。

“天下无贼”反信息诈骗联盟

――践行腾讯社会责任

随着网络的发展,个人信息越来越多的被使用,安全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当前信息诈骗不法分子利用伪基站等高科技手段进行欺诈短信发送,诱骗群众登录钓鱼网站进行诈骗,线上、线下联合行骗等新现象,给执法部门查处工作带来新难题。

据统计,在众多的网络诈骗中以中奖钓鱼类诈骗、假冒亲友房东转账类、冒充通知类、手机窃听监控类诈骗为主。而近日娱乐圈明星连遭电信诈骗,汤唯被骗21万余元,李若彤100万被一卷而空。

对于腾讯发起反信息诈骗的原因,业内人士分析,作为具有8亿在线用户的腾讯来说,反信息诈骗既能保障自身用户权益也是践行了自身作为有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

在反信息诈骗联盟成立之初,腾讯就曾表示反信息诈骗并不是一两个安全厂商或者警方能够单独完成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在这样的背景下,反信息诈骗联盟正式成立。

反信息诈骗联盟旨在动员全社会力量,通过标记诈骗电话和短信,数据共享、案件侦破受理及安全防范教育等深度合作,向日益猖獗的信息诈骗产业链发起全面反击。

网络空间安全现状范文第4篇

在现实中,这样的例子毕竟是少数。但在网络空间中,即使是强大如美国的国家,也免不了对其失控的尴尬。

奥巴马将网络空间比喻为

“狂野的西部”

一提起美国西部电影,我们就会想到荒无人烟的广漠土地、横行的匪徒帮派、只能勉强维护小镇安宁的警长、四处游走的赏金猎手。今年2月13日,在斯坦福大学演讲时,美国总统奥巴马用这样的图景来比喻网络空间的现状。这种描述是否恰当?

今年2月,国际知名黑客组织匿名者(Anonymous)向ISIS极端武装宣战。开展斗争的场所正是网络空间。短短时间内,数百个ISIS所使用的Twitter和Facebook账号被匿名者攻陷。ISIS也不甘示弱,开始大面积地黑掉许多网站作为回应。

实际上早在去年9月份,匿名者就宣布将攻击在经济上支持ISIS的国家,其中包括土耳其、卡塔尔和沙特阿拉伯等,如果这些国家继续支持ISIS,匿名者将对这些国家“不值一提的网络安全系统”发起攻击。匿名者甚至威胁如果美国继续现在的战争策略,将遭到其猛烈的网络攻击。

匿名者是不是像极了西部电影中的孤胆英雄?面对邪恶、不公、不作为,将维护正义的权力攥在自己的手中。可大家在为英雄叫好的时候,警长(国家)的脸面要搁在哪里?但话又说回来,国家即便想管,又能管得了吗?网络空间跨国境、任何人都可以接入、高度匿名性等特点,使得现实中为人熟悉的种种管控手段流于形式。看来,奥巴马的比喻不是毫无根据。

美国国务卿被“分布式防御”

今年5月6日这一天,美国国务卿克里发现自己连同美国国务院成为一起官司的被告。一位不到30岁的年轻人科迪・威尔森(Cody Wilson)和他发起的组织――分布式防御(Defense Distributed)指控国务院侵犯了他的言论自由。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2013年5月9日,美国国务院下属的国防贸易控制指导机构(Directorate of Defense Trade Controls,简称DDTC)向科迪・威尔森发出了一封信,要求其将3D打印枪支的设计图纸从网络上删除。照着威尔森的图纸,人们可以将3D手枪16个零部件中的15个零件通过3D打印机打印出来。而最后一个零部件是个普通的钉子,在一般的五金店都可以买到。国务院要求威尔森删除图纸,原因正是在网络上公布该信息,相当于擅自出口武器,违反了美国《国际武器贸易条例》(The International Traffic in Arms Regulations)。虽然分布式防御当即决定“自愿”撤下了设计图,但威尔森马上表示“这不完全是投降”。

两年后的今天,威尔森扛起美国宪法这个大旗,宣称在网络上设计图纸是“自己的观点的一种表达”,因此是一种言论,政府无权干涉。美国法院最终会如何判决,我们不得而知。但正如分布式防御这个名字所喻,随着3D打印的普及,人人都能够打印出一把枪,武器不再由政府“集中控制”,而是分布在每个人手中。 随着3D打印技术普及,通过网络传播3D打印武器技术将更为隐蔽,势必加大政府监管难度。

从一开始,这把枪就烙上了深深的互联网印记。2012年8月,分布式防御发起了“维基武器”(Wiki Weapon)项目,目的是3D打印出一把能够正常使用的武器,并公布相应的3D打印图纸。项目的资金来自于众筹网站、比特币、贝宝捐款(通过美国第三方支付贝宝进行的捐款)。项目的成果――手枪3D打印图纸,任何网民都可以下载。

在2013年,据分布式防御告诉《福布斯》的数据,自从上传3D打印手枪图纸以来两天,下载量就已超过10万次,显然3D手枪打印信息已经在网上广泛传播。最初大部分下载量发生在西班牙,接着是美国、巴西、德国和英国。

看来,在互联网和3D打印的时代,政府要垄断暴力,不仅将遭遇事实上的困难,合法性也将受到质疑,谈何容易。

去中心化组织形态的逻辑

除了上面提到的匿名者和3D手枪,类似的打破国家垄断性权力的例子还很多,比如不需要中央银行的比特币、不需要飞行驾照的无人机、无网络也可通信的即时聊天工具Firechat等等。

说到底,这些例子带来的颠覆效应,来自于技术的创新进步+一种去中心化的组织形态。技术进步降低了每个人使用“暴力”的成本,而去中心化的组织则让任何垄断的企图变成空谈。

众所周知,互联网为信息在社会中的传递建立了一个无中心的网状结构。国家不再占据社会网络的中心位置。网格中的任何点之间都可以对话,任何点间同时存在无数条连通路径。这也是为什么在网络上保护版权是如此困难。人们无须再从一个中央服务器上下载需要的文件,而是通过P2P软件实现文件在个人电脑之间相互传递,而政府又如何可能规制任何人之间的对话呢?

早在2012年,曾上传3D打印枪支设计图纸的威尔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我看到了这样一个世界:当无人机从头顶飞过时,禁运品将神不知鬼不觉地通过数据线在我们的家里打印出来”,“我看到了这里面蕴含的一种诗意……我渴望这种非常奇特的未来,我想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但对国家来说,这样诗意的未来却可能带有某种恐怖的味道。失去控制或垄断带来的不确定感和不安全感,往往会使国家采用非常手段。美国国家安全局“元数据”收集项目就是一例。该项目在启动之初,仅以一方为美国境外的人或外国人之间的通信为限定范围,但2007年拓宽至通信双方均为美国公民以及居民。原因就在于“我们永远不知道也许在以后的某个场合我们会需要用到其中一些数据”。不加区分、如黑洞般、近乎疯狂地收集所有数据,这背后体现的很可能就是企图借此恢复控制和垄断的心态,一种继续保持“全知全能”地位的希望。

网络空间安全现状范文第5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电子商务适合度

根据CNNIC2007年1月份公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第19次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的上网人数已经达到了13700万,而且有近九成的网民钟情于网上购物,消费者群体已经达到了非常巨大的规模。有报道指出:我国的电子商务市场已经达到17000亿元人民币。同时,各类资料还显示:网上股票交易、网上短信服务、网上书籍、IT产品的销售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益。2006年,网络游戏市场达到了22亿元人民币,预计2007年网上短信服务市场规模将达到54亿元人民币。事实表明:电子商务的春天来了!然而,资料同时还显示,很多日常消费品尽管在传统市场拥有巨大的市场空间,但在网络市场并没有形成真正具有吸引力的有效市场,譬如食品、饮料、服装、家用电器等。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很多学者认为,由于受产品特性的影响,网络市场上有的产品好卖,有的产品不好卖,也就是说,产品存在电子商务的适合度问题。

产品的电子商务适合度是指产品适合在网络市场通过电子商务手段销售的程度,其最直观的表现是产品在网络市场中的相对市场的大小。

一、电子商务产品的基本特性

要了解什么样的产品适合运用电子商务手段在网上销售,并能产生良好的营销效果,首先有必要了解电子商务产品的基本特性。一般来说,产品可以划分为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而无形产品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纯信息产品和服务。然而在网络市场上,无论是什么类型的产品,都是以信息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是实际产品在网络空间的映射,是虚拟产品,由于受产品可信息化程度的限制,很多网络空间的产品实际上是不完整的产品。

产品的可信息化程度可定义为某个产品能够用纯信息表述出来的难易程度。很显然,技术含量越高、标准化程度越高、使用人工材料越多的产品越容易用信息描述出来,其可信息化程度也越高。比如说一台手提电脑,我们可以用CPU的工作频率、内存和硬盘的大小、显示器的尺寸、电脑的重量等纯数字信息将这台电脑的特点描述得清清楚楚。而艺术含量越高、标准化程度越低、使用天然材料越多的产品越不容易用信息进行描述,其可信息化程度也就越低,比如说珠宝首饰、某些中成药产品就属于这一类。

二、可信息化程度与产品的电子商务适合度

产品的电子商务适合度实际是产品网络完整性的体现。

网络空间的产品是信息化的产品,从它的完整性来说,可信息化程度越高的产品,其在网络空间的完整性越高;而可信息化程度越低的产品,完整性也越低。很显然,消费者是不愿意购买不完整的产品的。越不完整的产品越不容易销售出去,我们就说这个产品的电子商务适合度越低。

产品的电子商务适合度也可以用传统的市场营销理论来揭示。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依据是产品本身的效用(如质量、价值、功能),这种效用是用顾客对产品的期望利益与所支付的成本之差来衡量的,顾客通过收集信息、比较信息来评估产品的效用大小差别,从而找出备选产品。可见信息对于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直接购买决策的依据。但是,不完整的信息必然会影响顾客对产品效用的评估。当同一种产品在网络空间表现为不完整(可信息化程度低),而在现实空间表现为完整时,顾客会对现实空间的产品给予较高的效用评估,因而网络空间的产品的销售就会受到阻碍。

由此可见,产品的可信息化程度是影响产品的电子商务适合度的重要特性。

产品的可信息化程度在某种意义上说是相对不变的,因此企业必须充分挖掘和表现产品的各种信息,并将这些信息有效地传递给消费者,以便消费者评估产品的效用。同时企业也可以通过技术改造、标准化生产不断创新产品,增加产品的可描述信息含量,提高其可信息化程度。譬如说珠宝,可以通过质量和用料的分级来提供效用评估参数;中成药可以通过分析有效成分,标明有效含量等方式增加信息的含量。

三、产品的质量类别与电子商务适合度的关系

产品的分类方法很多,要想找出产品类别与其电子商务适合度的对应关系,就必须采用依据顾客认识产品质量(效用的主要衡量指标)的方式所做的产品分类。Nilson(1979)和Karni(1973)提出的产品分类方法可以被有效地应用于研究产品的电子商务适合度。

他们认为产品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搜寻性产品,它是指产品质量在购买前可用观察加以确定的产品,如汽车、钢材等;第二类是体验性产品,这类产品的质量必须通过使用才能确定,如有些软件、小说、音乐产品;第三类是信誉性产品,这类产品的质量很难鉴别,消费者即使是使用了以后,也很难发现出产品的质量好坏。譬如很多保健食品就是这样,其效果很难显现,安全性很难辨别。对于信誉性产品,消费者是通过对企业信誉、品牌信誉的了解来认识产品效用的。品牌实际上是产品信息包的标示,它能够提醒消费者从记忆中找回这个信息包,搜索出相应的产品效用评估信息。

Kelin等人的研究认为,搜寻性产品比较适合于电子商务,因为这类产品有消费者认可的、能辨别其质量的信息可供利用,也就是说可信息化程度较高。很多学者都认为体验性产品和信誉性产品的电子商务适合度与产品的其他特性有关。对于体验性产品而言,如果这种产品是完全信息化的产品,可以通过网络提供试用,如很多杀毒软件那样,那么,其电子商务适合度就很好,反之就很差。这样就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服装、食品等很多日常生活用品在网络市场上的销售效果欠佳。事实上,这些非信息类的体验性产品是可信息化程度较低的产品。就信誉性产品而言,因为它们基本不能用信息的方式来表达产品的质量,其可信息化程度是最低的,只有那些有良好的信誉的企业的产品和那些知名度高的品牌产品会受到消费者的信赖。

对于可信息化程度低的信誉性产品,企业可以通过建立产品质量等级制度、质量贴标制度等方式帮助消费者认识其质量属性,提高产品的电子商务适合度。此外,考虑到品牌知名度是可以通过企业的努力和适当的市场营销策略来获得的,因此,对于那些信誉性产品和非信息类的体验性产品而言,要想提高他们的电子商务适合度,企业必须采用品牌战略。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因素是,很多情况下一个产品并不能被严格的区分为搜寻性、体验性和信誉性产品中的哪一类,它们往往具有不同的跨类属性。尽可能多地找出描述质量的信息,提供信息化的体验方式,结合品牌战略是提高产品电子商务适合度的根本出路。

四、购买者类型与产品的电子商务适合度

由于购买者类型不同,形成了不同的电子商务模式,有企业作为购买者的BTOB模式;有消费者作为购买者的BTOC模式;通常来说购买者对信息的理解和认识水平能够极大地影响信息本身的价值。同时,不同购买者往往对产品不同属性的重要性认识也不一样。因此,即使是同一个特定信息构成的网络产品,不同的购买者对它的效用的认知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BTOB和BTOG模式下,购买者以专业人士为主,他们对产品信息的理解和认知水平较高。相反,在BTOC模式下,大多数购买者不具备丰富的产品专业知识,因此,同样的网络产品在BTOB和BTOG模式下的电子商务适合度较高,而在BTOC模式下则较低。由于目前上网的网民有相当一部分是IT行业人士,而且一个人要具备有一定的IT知识才会考虑上网,因此,大多数网上消费者对IT产品具有较多的认识,他们对IT产品信息理解和认识水平较高,因而当今的网络市场上IT产品比较行销。也正因为这样,知识水平较高的人士表现出的对网络购物(尤其是有形产品)的热情比较高。

五、产品的普及程度与它的电子商务适合度

对于普及程度低的补缺产品,消费者往往缺乏在现实空间收集信息的有效渠道。网络空间的无限性能够大大提高他们收集信息的能力和速度,因而能够吸引他们在网上购买,也就是说普及程度越低的产品具有越高的电子商务适合度。

六、结论

综上所述,产品的电子商务适合度是与它的可信息化程度、产品质量类别、购买者类型和产品普及程度密切相关的。信息产品、可信息化程度高的搜寻性产品和体验性产品、现实空间缺乏的非普及产品的电子商务适合度较高。产品的可信息化程度与它采用的技术、使用的材料、标准化的程度有关,技术含量高、人工材料成本比例大,标准化的程度高的产品的可信息化程度高。产品分级制度、标准化生产,以及品牌战略都能够提高产品的电子商务适合度。

参考文献:

[1]王耀球万晓:网络营销[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3

[2]吕英斌:网络营销案例评论[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1

[3]韩明春:互联网经济导论〔M].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