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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设施农业;现状;必要性;问题;建议;辽宁朝阳
中图分类号 S316;F30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15-0231-01
设施农业保险是对大棚棚体设施、棚内作物物化成本及农户收益给予风险保障的保险。政策性设施农业保险是政府牵头引导、财政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动作、农户受益的一种特殊保险,是政府支持农业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对规避农业生产风险、增强减灾抗灾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要大力推进设施农业保险,确保设施农业可持续发展。
1 朝阳市设施农业发展现状
朝阳市的设施农业生产建设是从1992年开始的,规模逐年扩大,效益逐年递增。截至2009年底,全市设施农业已发展到5.67万hm2,年产量271.41万t,产值65亿元,新增农民人均纯收入1 877元。特别是2009年朝阳市遭遇百年一遇的特大旱灾,在大田作物几乎颗粒无收的情况下,设施农业异花独放,充分发挥了设施农业的避灾、节水、高效的作用。
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夏秋季大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把大田损失从设施农业的生产建设中夺回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大棚秋季投产,春节产品上市,农民喜获丰收,在大灾之年减产不减收,社会稳定。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朝阳的设施农业建设,决定投入10亿建设资金,推动朝阳再增6.67万hm2设施农业,彻底解决朝阳农民“靠天吃饭”的问题。特别是新增6.67万hm2,以大户和企业为主,集中连片,2012年全市设施农业占地面积达到12.33万hm2,总产量495万t,同比增长20.7%,实现产值141亿元,同比增长33.6%,农民人均设施农业增收4 520元,首次突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设施农业占朝阳市农业的半壁江山。朝阳市的设施产品以北票市的蕃茄;凌源市的黄瓜、花卉;朝阳县的香瓜、茄子;喀左县的椒类、黄瓜、花卉;建平县的角瓜、葡萄、棚桃等为主。
2012年12月初,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主办,中国农业科学院、朝阳市人民政府、辽宁省农委承办,沈阳农业大学协办,在朝阳市成功举办了“中国·朝阳设施农业发展高峰论坛”。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对朝阳市设施农业发展献计献策,提出很多宝贵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朝阳市设施农业防灾减灾措施建设以及保险保障的方式、方法等也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
2 设施农业保险的必要性
设施农业具有一次性投入高、使用期限长、容易遭受火灾、暴灾、风灾、洪水、冰雹等灾害的侵蚀的特点,因灾破产、返贫现象时有发生,因而加强设施农业生产风险防范、控制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风险管理等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农业保险的独特功能,对于防范和化解农业生产风险、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随着设施农业的发展壮大,各种风险也接踵而来,如暴风、冰雹、暴雨、雪灾、洪水等自然灾害及人为破坏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火灾,灾害具有波及面积广、损失金额大的特点,这些灾害是人力不能预防或不可预测的,只能通过灾后补偿的方式来解决,这就是保险,因此大力推进设施农业保险势在必行。2011年2月20日凌源三十家子镇姜杖子村韩某家的大棚被人点燃,直接经济损失达11万元,虽已破案,但嫌疑人没有赔付能力,棚户又没有投保设施农业保险,恢复生产难度很大;2012年2月13日,白山乡村民陈某承包的建平县某蔬菜种植有限公司生产基地的30座蔬菜大棚被烧毁,损失价值150余万元。因为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农委的积极努力下,搁置1年多的设施农业保险在2011年11月1日又重新启动,为此,人保财险建平县支公司及时赔付30万元,使农户及时恢复了生产,确保设施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发展。
3 设施农业近年灾情情况及保险情况
据统计,2011年7月,全市因降水造成棚室受灾10 955栋,其中不同程度受损8 005栋,完全倒塌2 950栋,直接经济损失近1亿元以上,由于不在保险期内,所以对于有些农户来说,恢复生产非常困难。
2012年11月10日朝阳境内普降大到暴雪,造成1 219栋棚倒塌,损失11 604万元,损坏1 623栋,损失2 845万元。在总量逾70万栋的大棚中,仅有2.7万栋投保,受灾的846栋得到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款。
2008—2012年,除2010年停办1年,总共投保了1 110万m,保费1 849万元,支付赔款1 866万元。其中,在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承保期内,有271万m投保,保费451万元,赔款1 100万元。
4 设施农业保险存在问题
一是设施农业保险面大,点多,地形复杂;承保、查堪理赔工作量大。二是人力资源、机构设置缺乏,无论是政府方面还是承保机构方面,都需要补充人员、设置机构。三是设施农业保险风险不稳定,难以预测,这也是制约其进一步推广的主要原因,同时缺少大灾风险准备和再保险作保障机制。四是由于没有长效机制,农户和保险机构都是短期行为。五是个别地方政府财政补贴困难,也制约着政策性设施农业保险的发展。
5 建议
一是减少地方政府的补贴比例,促进地方政府积极推动,设施农业保险涉及到千家万户,在政府积极地推动下,业务部门协同努力就能做好这项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成立专业队伍,提高农户对设施农业保险的认识。三是成立农业保险联合体,建议以人保为主体,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多家保险企业共同参与,成立朝阳市农业保险联合体,共同承担社会职责,共担风险。这样既解决了资源不足的问题,又分散了风险。四是探索更多的设施农业保险险种,目前的政策性设施农业保险只是针对棚体设施成本保险,棚内作物物化成本保险还只是在试点阶段。同时,使承保期延长到全年承保[1-2]。
6 结语
总之,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下,财政、农业、承保机构等相关部门协同努力,政策性设施农业保险覆盖面将逐年扩大,保险产品日益丰富,彻底实现设施农业风险转移,朝阳地区的设施农业生产也会稳步增长[3-4],进而实现朝阳设施农业人的梦想“成为中国北方最大的优质稳定设施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首都北京的后花园。”
7 参考文献
[1] 黎已铭.农业保险性质与农业风险的可保性分析[J].保险研究,2005(11):22-25.
[2] 庹国柱,朱俊生.关于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建设几个重要问题的探讨[J].中国农村经济,2005(6):46-52.
关键词:茶产业金融支持石阡县
一、前言
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发展不仅具有丰富的理论依据,更是农业产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农业的产出水平取决于四种生产要素的投入,即资本、劳动力、土地和农业技术。在我国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过程中,资本投入的水平和效率决定了其他生产要素的配置状况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水平。20世纪60年代,以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为代表的经济学家论证了金融对经济发展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与发达国家不同,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系具有显著的“金融二元性”,农村地区的“金融抑制”现象十分突出,抑制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贵州具有发展农业产业的先天优势,茶产业是贵州的“名片”之一,全省茶园面积连续三年成为全国第一,奠定中国绿茶“新金三角”的核心地位。2015年底,贵州茶园面积达到6892万亩,其中铜仁市160万亩,位居全省第二,是茶叶主产区之一。石阡县位于铜仁市西南部,是该市最大的产茶县,是贵州第三大产茶县。
二、石阡县茶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据史书记载,石阡茶叶生产自唐朝以来,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清乾隆年间,石阡坪山乡生产的茶叶成为贡品,“石阡坪山贡茶”名声鹊起。解放后,石阡茶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1958年,总理为石阡亲授了“茶叶生产,前途无量”锦旗,并多次在国际国内名茶评比中获奖。
石阡县地处湘西丘陵向云贵高原过渡的梯级大斜坡地带,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该县发展茶产业,生态自然气候优势明显:一是土壤适宜种茶。全县黄土面积达19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31%,海拔600米以上1200以下的土地中,相对集中连片的有66万亩适宜种茶。二是适宜种茶的气候条件。阴雨日数较多,光照时数较少,冬无严寒,夏无酷暑。三是完好的生态资源。由于没有大型工业企业,该县土壤、大气、水受污染程度低,森林植被较好,森林覆盖率达517%。
自2003年8月以来,石阡县委把发展茶叶产业成为调整该县农业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机遇,把退耕还林政策与产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引导群众实施“退耕还茶”、“林下套茶”,强力推进茶叶产业发展。通过几年努力,石阡县茶园建设朝着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和市场化健康发展,实现了从零星的发展到园区化、景区化的蝶变,从不知名到石阡苔茶“地理标志保护”、“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苔茶之乡”等品牌的获得。截至2015年,石阡苔茶产业种植面积达到425万亩,茶园基本实现了乡镇全覆盖,有茶企143家,茶农862万户,涉茶从业人员达2736万人,茶产品远销北京、上海、福建、中南亚、欧美等国内外市场。
三、金融支持石阡县茶产业发展现状
2007年,石阡县出台了《加快茶叶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要求茶园面积以每年5万亩速度增长,整合项目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实施茶苗、肥料的投入和土地整治费用补助。2012年4月11日,该县同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农业产业化扶贫攻坚合作协议》,启动首批融资25亿元支持茶产业合作项目。该项目不仅解决了茶农、合作社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带动农户增收致富、促进石阡苔茶产业升级,还为石阡县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较好的推动了石阡县的茶产业发展,带动了石阡社会知名度的提升。通过“国开小额农贷”,不仅缓解了政府资金压力,茶园得到有效管护,新植茶园成活率高、茶苗长势良好,并在全省率先打造了一个2万多亩的现代高效生态苔茶示范园,列入全省“5个100工程”高效农业示范园区。
此次笔者通过实地调研向石阡县20个乡镇的茶产业经营主体发放《石阡县茶产业经营主体融资情况》调查问卷300份,收回有效问卷268份,其中收回茶农、茶叶个体工商户调查问卷176份,收回茶企、茶叶专业合作社调查问卷92份。同时,对部分乡镇采取上门走访的方式进行调研。调查内容主要包括2016年石阡县茶产业经营主体家庭社会经济特征、茶叶生产情况、融资情况、借款数额、借款渠道、借款用途等。通过对所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统计整理,分别对样本茶农(包括茶农、茶叶个体工商户)和样本茶企(包括茶企、茶叶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特征和金融支持情况进行分析。
样本茶农和样本茶企的特征概述。样本茶农和样本茶企法人代表的平均年龄均为45岁,文化程度为初中及以下的分别占75%和46%。样本茶企法人代表中具有大中专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占35%,学历层次高于茶农,且从事茶产业平均年限为9年。样本茶农平均茶园种植面积为51亩,茶园种植时间在3年以上的占到78%。其中,有73%的茶农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是务农,家庭务农人口占比达60%。样本茶企平均茶园种植面积为322亩,茶园种植时间在3年以上的占93%。通过问卷统计得出:
(一)该县茶产业发展存在一定程度的金融抑制
调研结果显示,在176户样本茶农中,2016年有借贷需求的有139户,能够从农信社等金融机构获取借款的仅有81户,有58户的借款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存在显著的金融供给约束。同时,茶企也存在着类似的金融抑制。
1样本茶农金融供需情况。此次调查中80%的样本茶农有借款需求,2016年的平均融资需求为13万元,额度较小,融资需求在20万元以下的占所有调查样本的84%。
2016年,46%的样本茶农获得了借款,借款额度在20万元以下的样本茶农占到95%(见表1)。少数非正规金融的借款主要是通过亲朋好友之间的渠道,这类借款大多没有固定的偿还期,且多数是低息或无息借款;从借款地点看,87%的样本茶农能够从乡镇或村一级获得借款,借款的便利性较好。
2样本茶企金融供需情况接近90%的样本茶企有强烈的借款需求,2016年的平均融资需求为200万元,融资需求在200万元以上的仅占32%,100万元以下的占到一半以上。
在92家样本茶企中,2016年有58家获得了借款,融资额度在50f元以下的有45家,100万元以上的仅有9家,样本茶企获得融资的最高额度仅为600万元(见表2);从借款地点看,大部分的样本茶企能够从县及县以下的金融机构获得借款。
(二)尚未形成完备的茶产业金融支持体系
在借款渠道方面,85%的样本茶农主要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说明在石阡县样本茶农的融资过程中,正规金融占据主导地位,主要来源于农村信用社和国家开发银行;向亲朋好友借款的样本茶企有34家,少数茶企也会通过高利贷或互助协会借款等方式融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是获得借款的主要渠道,主要来源于农村信用社、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目前为茶产业提供融资支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较为单一,其他的商业银行支持甚微。同时,与蓬勃发展的茶产业相矛盾的是,基层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动力严重不足,金融产品的设计极不合理,与茶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极不适应。贷款业务种类单一,未能充分满足茶产业链发展的信贷需求。
(三)茶产业经营主体很难提供银行所需的资产抵押
在制约借款获得的因素方面,样本茶农中53%没有抵押和担保,13%经济条件达不到借款要求;同时,50%的样本茶企没有抵押和担保,也存在有贷款逾期记录,贷款用途不合规,企业财务不规范等影响获贷的因素。贷款的风险“敞口”很大,难以满足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条件。难以提供有效的抵押和担保已成为制约茶产业经营主体获得信贷支持的主要原因。
(四)购买农业保险的意愿不强,缺乏有效的风险保障机制
农业产业是弱质性产业,茶产业贷款具有更大的风险。该县茶叶生产的小农户分散经营仍占多数,一旦受灾,茶产业将遭受巨大损失。调研数据表明,仅有6%的样本茶农为茶叶生产销售购买了保险。92家样本茶企中,也仅有4家购买了农业保险。大部分茶农和茶企由于不了解农业保险相关情况,或是无法承担高额的保险费,茶园规模较小,没有购买农业保险的意愿。即使有购买农业保险意愿的茶农,大部分因为价格贵、负担不起的现实困境而放弃。
(五)在茶产业政策支持方面
大多数茶产业经营主体都获得过财政补贴、贷款贴息、技术扶持等形式的政府扶持政策。但是,与样本茶企相比,样本茶农与相关金融部门的沟通情况一般,未能及时掌握产业融资的最新情况和金融产品的相关信息。
四、金融支持石阡县茶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地方政府对茶产业发展的科学规划与引导
加强研判国际和国内形势,积极引导茶产业经营主体的生产和销售行为。通过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农业科技推广,增强茶产业经营主体的经济实力和发展活力。完善配套政策,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推进土地流转改革各项工作,促进土地有序健康流转,扶持茶产业经营主体做强做大。
(二)利用少量的扶贫资金撬动大量的金融资金发展茶产业
建议对发展中的茶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提高贴息比例,提高信用贷款的额度,并将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适当延长。此外,将财政扶贫和产业扶贫等项目资金,集中投人到茶产业发展上来,切实解决茶农茶叶管护、企业加工厂建设、茶青收购等资金困难,为石阡县茶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引导银行创新金融产品,扶持产业发展,构建银政企合作机制
降低茶产业经营主体银行贷款的门槛,缩短贷款审批和发放时间。建议推行微企、家庭农场、茶产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在贷款需求一定额度以下实行免担保、免抵押的模式。而地方农村信用合作社,可以借鉴凤岗经验,推出“三资转换”信贷模式,大力支持优良的茶农、茶企发展。即实现政银联合,由政府出台政策,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茶园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赋予茶园经营权抵押贷款全新功能,农信社根据政府确权评估过的证书,发放贷款,实现“资源D资产D资金”的转化。
(四)大力发展农村保险事业
鉴于农业产业的高风险性,对涉农信贷、保险在政策机制上给予财政贴息、风险补偿、风险分担等大力支持,积极发展农户人身保险、种植业等农业保险品种,提高农村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建立“低保费、广覆盖”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形成金融、保险支农合力。
参考文献:
[1]华中昱,林万龙 贫困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需求状况分析――基于甘肃、贵州及安徽3省的6个贫困县调查[J]. 农村经济,2016(09):66―71
[2]黄婧,孙秋等贵州现代山地高效农业发展的困境与对策[J],贵州农业科学,2015,43(8)
[3]汪朗,刘志博 金融支持石阡县茶产业发展的实地调查研究[J]. 商,2015(09):256
[4]王友云贫困地区农业产业链延伸问题与路径探讨――以石阡县茶产业为例[J].经济研究导刊,2014(13):25
[5]黄忠石阡全力推进茶产业转型升级[J].中国茶叶,2014(10):6
[6]陈良,高建浩,王彬,杨仁德 贵州农业产业化经营现状、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J]. 贵州农业科学,2014(02):248―252
1.1领导重视,保障有力
在浙江省政府部署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后,杭州市立即行动,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杭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相关的办事机构———杭州市政策性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在全省试点扩面动员会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将该项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各区、县(市)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委、农业局、人保财险公司等单位为成员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和办公室;建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核损理赔专家小组,负责重大理赔案件纠纷的技术裁定和争议调处。各乡镇组建了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宣传发动、投保登记、报案查勘和理赔定损等工作。人保财险公司专门组建了农险部,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全市基本形成了一支网络较健全、业务素质较高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队伍,为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1.2职责明确,加强配合
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密切跟踪试点进度,妥善处理难点问题,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门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预算和组织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及时足额补助到位和扶持资金的规范使用。农业部门及各乡镇负责各试点地区和各试点品种农业保险理赔纠纷鉴定、农业技术支持、灾害防控等。气象部门负责农险气象准确预报等服务。人保财险作为首席承保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工作进行全面的部署,健全制度,规范服务,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和后续服务提供保证。
1.3深入宣传,提高认识
为了使广大农户全面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精神,杭州市印发了1万余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手册发放到每个乡镇、村组和种养大户;各地利用报纸、电视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策及措施;相关部门做好政策解答,提高社会认知度。此外,还针对种粮大户、养殖专业户等召开各类动员会,讲明、讲深、讲透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意义、做法;向农户进行防灾减灾宣传,对养殖大户开展防疫知识讲座,在汛期来临前及时通知做好抗洪预防工作等。大面积自然灾害或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发生时,及时报道获赔投保户的典型案例,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好处,调动了广大农户参保的积极性。
1.4加大扶持,扩大参保
为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各级财政加大了补贴力度,在每年年初安排足额的农业保险补助资金,确保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据统计,2011年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共补贴农业保险资金2637.3万元,其中县级补贴1063.1万元,占总补助额的40.3%。为鼓励农民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滨江区等地对水稻保险采取100%的财政全额补贴政策。对蔬菜大棚、露地西瓜等保险在各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有关街道乡镇再补贴一部分,减轻了农民的保费负担,提高了参保率。
1.5健全体系,成效明显
经过五年的工作实践,试点地区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了保险办公室具体协调,乡村干部进村入户动员,保险公司送保下乡的工作体系,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完善了理赔运作机制,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大大提高了农业抗灾救灾能力。从2007年以来,杭州农业连年受灾严重,先后遭受了“圣帕”“、韦帕”、“罗莎”等多次台风袭击,2008年1月份又遭受了50年一遇的雨雪冰冻灾害袭击,给杭州市农林业造成重大损失。由于有了政策性农业保险,8个试点地区的受灾农户在灾后第一时间得到赔款,使灾后迅速恢复生产,有效降低了灾害损失。据统计,从2007年到2011年,全市有1597个种养大户和20万农户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缴保费12121.75万元,获得赔付7653.98万元,为农户灾后及时恢复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实践证明,政策性农业保险在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性,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存在问题
通过五年的努力,杭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机制不断完善,农户保险意识逐步加强,各部门的工作配合有效,受灾户得到了及时的补偿。农业保险社会“稳定器”、经济“助推器”作用逐渐显现。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2.1理赔工作还需细化
从五年来的实施情况看,政策性农业保险最大的问题是理赔难,农业生产的复杂性,给灾后的理赔工作带来了难度。发生自然灾害后,因定损难度大,保险公司赔付金额与农民预期有差距,实际操作比较困难。
2.2保险产品还需扩大
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农民系上了“保险带”,为农业产业化建立了“缓冲区”,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重要保障,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但在实践运作中,保险目录中可选参保品种与杭州市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存在差异。如淳安县的蚕桑产业和淡水鱼网箱养殖等,虽农民参保要求迫切,但尚未能列入参保范围。
2.3部分条款还需完善
一是部分保险条款设置不合理、不科学。如棚内作物和大棚必须捆绑参保,这是不合理的。因为大棚不易损坏,而棚内作物易受灾,要保作物必保大棚,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户的投保负担。二是部分保险品种赔付标准偏低。如大棚蔬菜(瓜果)保值偏低,大棚草莓亩产值在2万元以上,仅成本投入就要6000元以上(不含大棚),而保额只有1000元;大棚蔬菜产值在1万元以上,投入成本在2500元以上,而保额只有200元到800元,参保受益偏低。三是部分保险品种如生猪等设定免赔基数太高,种鸡、蛋鸡赔偿比例也不合理。四是首次赔付标准过低。现行保险条款规定,发生灾害后,经确认,保险公司首次赔付为50%,广大农户认为这样不利于恢复生产。
2.4保险队伍还需强化
农业灾害是成片发生的,灾害发生时,需要较多的保险人员去查勘、理赔。如2010年底的大雪造成桐庐县大部分竹林受损,由于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人员不足,踏勘不及时,很多受灾户对此不满,也给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一方面是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人员不足,另一方面基层乡镇农业保险主办人员没有任何报酬,许多是农技人员兼职的,参与理赔工作的积极性不高。2.5宣传力度还需加强虽然经过多年的试点,政府的大力推动和主动宣传,农户的保险意识有所增强,但总体而言,农户的保险观念、对农业保险条款政策的理解还处于较低的层面,甚至把保险与民政补助混淆为一个概念。对农业保险政策认识不足,影响了农业保险面的进一步扩大。
3对策与建议
3.1完善保险条款建议
由省农险办牵头,会同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对设置不科学、不合理的保险条款组织各方专家进行讨论修改。同时,要增加保险品种。根据各地的优势和特色产业,设置符合各地实际的农业险种,满足农户对保险品种的需求,使农业保险履盖更多主导品种,惠及更多的农民。
3.2加强队伍建设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作,需要有一支事业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保险队伍。因此,要加强基层保险队伍建设,配足人员、落实待遇、加强培训,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建议保险公司先在中心镇和中心村设立兼职协办员(待条件成熟时再扩大到所有乡镇、村),由保险公司培训并付给一定的报酬,协办员在投保期间可以帮助收取保费,灾情发生时可立即参与灾情勘察等。
3.3加大宣传力度
各监管部门与保险机构要通过各种渠道,利用多种方法,以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保险知识的宣传,做好正面引导,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保险知识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营造农业保险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要积极开展农业保险进农村千家万户活动,普及保险知识,增强农民的风险防范和保险意识,切实调动农民的投保积极性。
3.4做好防灾指导
政策性农业保险要做到防赔结合,通过保前检查,制定落实防灾预案,减少灾害损失。保险公司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保险进展情况,及时向投保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由于投保人为降低灾情所投入的减灾成本又不在赔偿范围内,投保人往往不愿意投入资金来降低受灾损失。所以,建议保险公司要会同相关部门,在投保期间经常对投保的标的物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指导农户做好防灾减损工作。
3.5建立风险基金
关键词:农业经营主体;科技服务需求;影响
随着改革开放、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科技需求在农村增产增收的过程当中的发挥了更大的作用。为了使农民能够更好的提高生活水平,把握好科技需求的方式方法十分重要,要使适当的科技服务项目和措施辅助适当的农民,就是本篇文章关键的研究所在。
1、广南县人口及土地概况
广南县位于云南省东南部,邻接广西壮族自治区。云贵高原向桂东延伸的斜坡地段,属滇东南岩溶高原的一部分,是一个山地高原的丘陵地区。从整体上看,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呈阶梯状倾斜,西南高,东北低。最高海拔2035米,最低海拔420米。东西长105公里,南北相距103公里。东连广南县富宁县,南接麻栗坡县、西畴县,西与砚山、邱北县毗邻,北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接壤并与贵州省兴义市相望,是云南省通往广西、广东的交通要道之一。
广南县总户数167124户,总人口770971人,其中:农业人口726776人,占94.3%,少数民族人口478005人,占62%,在总人口中,其中男性404581人,女性366390人。分行业看,全县共有农村劳动力435548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的有326959人,占75.1%;从事第二产业的有9653人,占2.2%;从事第三产业的有98936人,占22.7%。农村劳动力中,外出半年以上劳务输出的人有83300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9.1%。
全县共有农用地434.5109万亩,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53.6977万亩,流转土地总面积137446.4亩(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47116.37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8.8%),占农用地总面积的3.1%,其中:转包面积10315亩;出租面积92524.37亩;互换面积7806亩;转让716亩;入股80亩;其他方式26005亩,土地规模经营(50亩以上)的面积36096亩。
2、广南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概况
广南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实行政府引导、政府监督、规模化建设的方式。避免出现空壳合作社,套利政府补贴,不能切实造福一方,带动当地农民致富。广南县全县共有36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2014年最新成立100多家,目前已成功实现自运营40多家,运转情况良好,具备一定规模。实现效益化生产的有20多家,生产链,资金链完备。合作社采取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的模式运作比较成功。
广南县龙头企业共有4年发展历史,目前全县共有龙头企业11家,具有严格的的评级标准,省级龙头企业审核通过一家,州级龙头企业审核通过10家。目前正在筹备组建县级龙头企业1家。包括凯鑫公司、石山公司、九龙山茶业,冠桂糖业,八宝贡米等。广南县龙头企业主要从事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以及林产品加工。
3、广南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技服务内容
3、1因地制宜建立作物种植示范区-辐射周边
通过在田间地里建立示范区,让农民能够眼见为实,见证新品种,新技术带
来的高产。以便于新品种和新技术的推广,让农户自愿引进新品种和新技术,助长农民种植积极性。然后以示范区为中心向周边农户,村子辐射。实现新品种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3、2加强田间技术指导,举办田间现场会
积极组织技术人,深入到该片区田边地头,指导农户做好种植工作,比如举办小型育秧现场会、万寿菊摘花现场指导会等来指导农民作业。
3、3通过网站宣传和建立资料库
由广南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开设的广南县农业信息网,包含农技推广法、电脑农业、科普知识等栏目。包含大量种养殖相关知识,可供种养殖合作社即时查询和学习借鉴。
3、4成立联社
成立联社,作为一家服务性机构,不仅为各个专业合作社统一做账,同时也承担部分科技服务推广工作。
3、5设立咨询服务点
每个乡镇设立数个设立了咨询服务点,街天到点上开展咨询服务工作,将先进实用的生产技术传播给群众,同时也将生产中群众所需的生产资料带到服务点方便群众购买。
3、6鼓励拥有种养技术的事业编制人员直接入股参与合作社的创办
通过鼓励拥有种养技术的事业编制人员直接入股参与合作社的创办,能够讲技术直接带到合作社,不仅可以提升合作社的科学技术能力,而起可以带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让技术人员与合作社荣辱与共,加强科学技术推广工作。
4、广南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技服务存在问题
4、1农技服务对接不完善
由于各种部门从兼并到分开再到兼并,导致部门职务混淆不清,没有一个稳定长期的对接模式。下面的农户不知道应该向谁申诉科技需求。政府对当地的农民倾听相对来说比较匮乏,农民自己的乡土情结又比较重,不愿主动与政府接触。造成了在两者之间的一种沟通不畅。
4、2工作经费不足
县农经站、乡镇农技站、畜牧站等普遍反映工作经费不足,技术人员需要垫付下乡费用,导致技术人员推广积极性弱化,不利于农业科技大的推广。所推广的农业科技产品多数是企业自助研发的产品,本身用到农村当中成本就比较大,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的话,很难推广
4、3自然灾害频发,交通不顺畅
广南县道路交通设施不完备,以及自然灾害频发加大了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的难度和降低了推广效率。
4、4科技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是规模档次有待提升。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虽然种类全、数量多,但规模档次不是很高。缺少有品牌有影响的龙头企业,规范运作的合作社少,高水准的种养大户少,家庭农场大多不是很规范,存在产业链条不长,深加工能力不强,对农业支撑和农民致富的带动力还不够,规模档次有待提升。
4、5农村组织化程度低
一是农村组织化程度低,难以组织和开展农业推广工作。推广效果远远达不到预期要求。二是职业农民有待培训。农民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主力军。但当前农村种田多为留守的妇女和中老年人,只能从事一家一户的小生产,规模种养业缺乏技术和人才,需要加强培训。虽然各地及相关部门每年为农民开展了多方面技术培训,但效果不佳,尤其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职业农民更是缺乏。
5、广南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技服务对策建议
5、1利用好农村街天农民赶集的优势在广南县各个乡镇,有着街天的习俗。在每个周的周末乡镇都会出现万人空巷赶集的盛况,村子里几乎见不到村民。不论天气状况,不论农忙与否,当地农户都会早早的去镇子上赶集,或者售卖农产品,或者采购日用品。所以充分利用街天优势,做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可能会取得特殊的效果。
5、2建立完善的辅导指标体系,做好上下对接工作
各个推广站或者技术员要完成一定的推广任务,达到一定得推广效果,并且根据指标进行工作考核和奖惩工作。明确职责,让经营主体科技服务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5、3、加大对示范企业的扶持
加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具有示范作用的企业的扶持,让他们发挥带动作用,起到辐射周边的作用。
5、4、完善道路交通建设
顺畅的交通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没有顺畅的交通不能引进外面的先进科学学技术,同时也不能将地方特色农畜产品及时输送给市场,也就浇灭了农民学习先进技术,扩大生产的积极性。
5、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自然灾害防护能力
花儿开得再好,果实结的再多,如果不能抵御自然灾害的袭击。不能将地里的果实转变为手里的钞票。那么一切都只能是无用功,所以不仅要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更要做好防范工作,不然之前的努力将付之东流。
6、未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技服务需求发展的关键
6、1加强和创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支持,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抵御自然风险和强化食品安全的能力。如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土壤综合整治和喷灌、滴灌等设施建设,鼓励其实行病虫害绿色防控。(2)加强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培训。打铁还需自身硬,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技术水平、管理经验和市场开拓能力,是增强新型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的治本之道。(3)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联合和合作,开展品牌创建、基地或产品认证,共建共享农业产业联盟或农产品营销促销中心、农业生产资料联合采购平台,探索现代农业提质增效节本升级的路径,实现“抱团抗风险”。鼓励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农民合作社的领办者、现代农业产业联盟的重要参与者或组织者。
6、2创新对新型经营主体的补贴方式,加强对农业的生产补贴和保险补贴
农业生产的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还可以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规避因自我提供服务而形成的资金占用和资源浪费。为支持农业生产业创新发展,建议实行农业生产补贴制度。农业保险补贴从根本上说也是一种农业生产补贴,是支持农业保险发展、引导农民使用农业保险服务的有效方式,可以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部分化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应加强农业保险补贴特别是巨灾保险补贴力度。
6、3加强对农业经营权保护的立法,明确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重点
顺应农村土地流转的潮流,农户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离已是大势所趋。加强对土地经营权的保护,是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与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时的状况相比,当前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的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适应新情况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条件日趋成熟。建议结合这种修订,在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明确增加保护土地流转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保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经营权的条款。(作者单位:云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现代农业发展》[D].――李待琪、周剑、蒋虹、杨立明、杨友坤、李顺
关键词:农业保险中介;监管力度;人才培养;专业化经营;中介创新
一、我国农业保险中介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的专业中介机构可分为三类,即:保险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从数量上看,截止2006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中介机构2 110家,其中保险机构1 563家,保险经纪机构303家,保险公估机构244家。近年来,保险业通过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所占比重稳步提高。2006年,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4 477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79%,比2005年提高6个百分点。同期,外资合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也纷纷登陆设铺,在这些机构中,有3家是全球最大的综合性保险经纪公司(美国达信保险集团公司、荚国怡安保险集团公司、英国韦莱集团公司)在北京和上海等地设立独资公司或子公司。从地域分布上来说,除西藏外,全国内地各主要省市基本上都设立了类型不一、数量不等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但是,上述中介机构都以产险和寿险为服务对象,为农业保险服务的甚少,而规范化的保险中介机构活跃在保险市场上,是现代保险市场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对保险的供求双方均能起到重要的媒介和桥梁作用。特别在农业保险市场中,保险中介人可以将保险公司的经营触角延伸到农村的各个角落,既节约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也能起到服务广大农民的作用。然而,以往我国保险公司几乎全部依靠自身的展业队伍承保农业保险,这是因为虽想用中介如人等拓展业务,但却缺乏可用的对象,致使充分利用农业保险中介形式开展业务很难落实,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有政策法规方面的原因,也有保险机构自身的原因。
(二)存在问题
1.法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我国虽然对部分保险中介机构如保险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制定了法律法规,但从总体上看,保险中介法规还不健全。有些法规显得相对滞后,也未出台鼓励和扶持中介发展的相关政策与具体措施。没有扶持举措,对不盈利的农业保险来说,很难通过中介达到展业的效果。
2.客户对农业保险中介的认知程度低。目前我国农业生产者的保险意识还不是很强,对农业保险中介更是缺乏感性认识。有些客户不知其为何物,潜意识里认为其是“二道贩子”,只会搅局,普遍持抵触情绪。
3.人素质良莠不齐,专业中介人才匮乏。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人来源复杂。在农垦系统,分场和连队从事农业保险中介的人等均是财务部门人员;在农村,乡镇和村里多是由经管站相关人员从事中介活动。这些人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差别较大,再加上由于缺乏正规培训、保险知识匮乏、对所的保险险种也不很了解、人员流动性又很强,因此产生了许多损害客户和保险公司利益的行为。
4.人和经纪人业务范围不清。在我国,现有的农业保险业务和保险经纪业务划分不清。许多农业保险中介者既是人又是经纪人,有时代表保险公司的利益,有时又代表投保的农户利益,自身都很矛盾。这就使得保险经纪人混同于保险人,导致其专业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
5.农业保险中介行为不规范。部分农业保险中介机构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这种情况垦区甚于农村,因为垦区指令性事物多于农村。主要表现在欺骗误导客户、欺骗保险公司。这些都损害了客户和保险公司的利益,阻碍了农业保险的推广。
二、我国农业保险中介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农业保险中介市场的立法支持和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对农业保险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立法支持,在政策上积极支持原有的、具备条件的中介机构,同时坚决查处侵害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中介活动,对不具备准入条件的中介机构要坚决予以取缔,以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和完善对农业保险中介入的监督与管理。要充分吸收和利用国外、境外先进有效的监管理念与监管手段,包括建立风险监测和预警系统、保险会计制度、年度审计报告制度、信息披露、公司信誉评级制度等监管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中介人行业自律,逐步建立全国性的保险中介行业自律组织,如保险人公会、保险经纪人公会、保险公估人公会等,为行业自律提供保证。
(二)提高农业保险中介机构专业化水平
农业保险中介机构要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努力提高专业化水平,依靠自己的敬业精神、专业技能、服务质量和良好信誉去赢得客户。应健全组织架构,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相互独立、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又相互制约,在企业内部形成激励、约束、制衡的机制,确保公司有效运转。保险中介机构还应充分发挥市场反应灵敏,机制灵活的特征,在人事、薪酬、培训等方面采取更灵活的机制,用现代管理手段搞好自身业务管理和营销管理。
(三)加强农业保险中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
一是多渠道、多途径地加快各类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要有计划地对现有中介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业务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有重点地培养一批执着追求、立志终身从事保险业务的人才。二是要扩展农业保险中介队伍,把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吸收进来,使他们成为人或经纪人,因为他们有一定的农业知识,对当地的风险等信息掌握较好。同时,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引进竞争机制,完善分配制度等。
(四)明确农业保险市场分工,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农业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在业务合作过程中合理分工,能使保险公司把主要精力用在产品开发、风险管理、客户服务以及资金运用等方面,而将产品销售、理赔等业务领域交给保险中介来完成,而且其人、经纪人和公估人等中介也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这样不仅能有效减少保险公司的销售成本和管理成本,也有利于进一步拓宽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促进保险中介机构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