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家庭财产保险案例分析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保险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58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真正意义的保险形成于公元
A.14世纪B.15世纪
C.16世纪D.17世纪
2.根据保险标的不同,保险分为
A.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B.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
C.原保险和再保险D.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3.我国现行《保险法》颁布实施的时间是
A.1993年B.1994年
C.1995年D.1996年
4.下列关于保险法调整对象表述不正确的是
A.保险合同法B.社会保险法
C.保险业法D.保险特别法
5.保险合同是
A.单务合同B.无偿合同
C.非格式合同D.债权合同
6.保险人是指
A.保险受益人B.买保险的人
C.被保险人D.保险公司
7.保险合同当事人是
A.保险人与投保人B.保险人与被保险人
C.被保险人与受益人D.保险人与被保险人
8.下列关于保险合同成立与订立,表述正确的是
A.保险合同订立和成立是同一概念B.保险合同订立是静态的结果
C.保险合同成立是订立的一部分D.保险合同成立是动态的过程
9.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正式书面凭证是
A.投保单B.保险单
C.暂保单D.保险凭证
10.保险合同内容变更不包括
A.危险的变更B.保险价值的变更
C.合同主体的变更D.保险期限的变更
11.保险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费后,后续保费支付延期导致合同效力中止的催告期限是
A.10日B.50日
C.50日D.60日
12.以下合同中,不属于财产保险合同的是
A.意外伤害保险合同B.火灾保险合同
C.运输保险合同D.信用保险合同
13.火灾保险合同无特殊约定情况下,下列属于承保的一般财产是
A.珠宝B.货币
C.房屋D.电脑资料
14.以下不属于保险人承担的损失是
A.无形财产的损失B.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
C.施救费用D.查定保险事故的费用
15.责任保险合同中,需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况是
A.产品缺陷造成他人财产的损失B.被保险人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C.被保险人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D.政府封闭工程引起的损害
16.责任保险承保标的属于
A.刑事赔偿责任B.行政赔偿责任
C.民事赔偿责任D.侵权责任
17.以下关于保证保险合同特征,表述正确的是
A.保证保险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不涉及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B.保险人不要求被保证人提供反担保
C.保证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同一人
D.保证保险合同除投保人与保险人之外,还涉及第三方关系人
18.海上船舶定期保险合同,最长期限是
A.6个月B.1年
C.2年D.3年
19.以下属于投资理财型人寿保险的是
A.年金保险B.万能人寿保险
C.简易人身保险D.生死两全保险
20.以下关于人寿保险合同投保人资格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B.自愿承担缴费义务
C.无须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D.具备缴费能力
21.下列对于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表述正确的是
A.长期性B.保费一般不具备储蓄功能
C.稳定性D.保险费与被保险人年龄有关
22.不属于综合医疗保险补偿范围的是
A.营养费B.住院床位费
C.手术费D.诊疗费
23.以下属于重大疾病保险中确认的重大疾病是
A.酒醉所致疾病B.癌症
C.艾滋病D.遗传性疾病
24.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设立保险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A.5000万元B.1亿元
C.2亿元D.3亿元
25.以下不属于保险监管内容的是
A.偿付能力监管B.保险资金运用监管
C.危险防范监管D.保险理赔监管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O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26.下列关于保险人权限的说法,正确的有
A.销售保险产品B.收取保险费
C.根据委托,损失勘察和理赔D.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以保险人个人名义与投保人签署保险合同
27.《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合同无效事由包括
A.承保危险不存在
B.权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
C.投保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D.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保险
E.投保人延期支付保险费
28.保险合同内容变更包括
A.投保人变更B.复保险情形下的变更
C.超额保险情形下的变更D.不足额保险情形下的变更
E.危险的变更
29.下列选项中,属于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所承保的基本危险有
A.运输中的货物因爆炸所致的损失
B.运输中的货物因运输工具发生碰撞而致的损失
C.运输中的货物因偷窃而致的损失
D.保险事故发生后,救助货物时导致的货物损失
E.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所致的损失
30.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为
A.保险标的人格化B.保险金定额给付
C.人寿保险保险费的非诉性D.保险人无代位求偿权
E.以生命表或伤残表作为技术基础
非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31.简述投保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32.简述保险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
33.简述保险合同复效的概念及人寿保险合同复效应具备的要件。
34.简述保险人承担支付必要合理费用的范围。
35.简述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与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2分)
36.试述区分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意义。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37小题10分,第38小题13分,共23分)
37. 李某出差回家后,发现家庭财产被盗。李某迅速到派出所报案。经公安人员现场勘查,发现有3万多元的财物被盗。案件发生10多天后,案件没有告破,李某突然想起自己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于是,他急匆匆持保单来到保险公司要求给予家庭财产损失赔偿。而保险公司则以李某出险后未及时向保险公司履行通知义务为由拒绝赔偿。
问题:(1)何谓“及时通知”?
(2)李某是否履行了“及时通知”义务?
(3)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绝赔偿?为什么?
38. 宋兵于2008年12月5日为其岳父李国庆投保10年期简易人身险15份,受益人是李国庆6岁的外孙女宋彤(宋兵与李红之女),保险费由宋兵每月按时缴纳。2009年9月21日,宋兵与被保险人的女儿李红离婚,宋彤由李红抚养。离婚后,宋兵仍然按期交纳这笔保险费。2010年2月,李国庆病故,宋兵向保险公司申领保险金。与此同时,李红也提出了给付保险金的申请,理由如下:被保险人是她父亲,指定受益人是她女儿,她享有女儿的监护与抚养权,理应由她来领取保险金。而保险公司却认为此保险合同由于投保人离婚后对被保险人已无可保利益,故合同无效。
问题:(1)该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案例教学是通过对一些真实的、典型的实例讲解、分析和讨论,使学生掌握有关专业技能、知识和理论的教学方法和过程。其最早的雏形出现在古希腊、古罗马时代,但直到1910年在美国哈佛大学的商学院和法学院才真正作为一种教学方法使用,后又被广泛运用于管理学界。目前案例教学法已成为一种风靡全球、被认为是代表未来教育方向的成功教育模式。在国内该教学法也逐渐被广大教师所接受,广泛地应用于很多课程授课中,如市场营销、企业管理、公关文秘、法律等,并被列入了很多高校的教学改革计划之中。案例教学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
(一)案例教学能够极大地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将“要我学”变成“我要学”。教育在本质上是对人本身的一种完善,是人从不完善走向文明、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将学生看作是学习的主体,激发学获取知识、掌握技能、提高思想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这种主动性与积极性发挥得好,教学效果就好;发挥得不好,教学效果就差。那么,如何才能在教学过程中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呢?首先要使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然后在教学的过程中巧妙地运用适当的教学法,例如用案例引路,用事实传道、授业、解惑,教学收益会比较高。比如在保险学的授课过程中讲到人身保险的有关内容时,给学生提供一些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案例(人身意外伤害险案例、健康保险案例等),从而使学生于实例中切实感受到保险学教学不仅是课程学习的需要,也是他们日常生活的需要。这样一来,这门课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便不言自明了。
(二)案例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接受了教师的知识传承之后,能够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教学的基本目的之一,尤其是对于高职高专的学生而言。保险学是金融及保险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也是高职高专院校国际贸易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该课程主要介绍基本的保险理论、保险合同基本原则以及保险公司基本经营管理方法,是一门集方针与业务技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且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的应用课程。如果在授课过程中仅凭教师课堂上进行理论讲解,运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是很难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的。而且,单纯的讲授使学生的大脑始终处于单调而紧张的状态,容易产生枯燥感,更谈不上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与提高。而通过实施案例教学法,学生会在教师的指引下充分调动大脑去思考,一方面要阐述和讨论自己的分析判断,同时又要倾听他人的意见。这就给学生提供了表达自己意见和进行思维创造的机会,改变了单纯进行保险条款讲解的枯燥感和抽象感,将保险原理还原到实际生活中去。
(三)案例教学法可以及时反馈信息,促进教与学的双向交流。案例教学是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多向信息交流方式,它改变了传统教学中单向传递信息的方式,使学与教都处于教师、学生及案例所组成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体系之中。在案例教学中,学生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并能得到教师的及时指导,深化和巩固所学的知识;另一方面,教师通过学生在案例分析中提出的多角度的观点可以发现教学中需要改进的地方,督促教师在今后的教学中考虑问题更全面、更细致。[]
二、案例教学法在保险学教学中的应用心得
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各行各业对人才的衡量标准和人才价值观念日益发生着变化,用人单位选择人才时更看重应聘者的实践经验及技术应用能力。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模式主要以培养社会建设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致力于高职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在高职教育中开展实践性教学的意义尤其重大。就保险学这门课程的教学而言,相应的实践性教学主要是案例教学。保险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的课程,在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从学生接受的角度来讲,如果教师只是介绍抽象出来的理论和既定的保险条款,而不是与实际应用联系起来,会给人枯燥空泛的感觉,也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从促进学生能力发展的角度看,案例教学是学生了解现实问题的重要媒介,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促进所学知识的灵活运用。如果能与讨论、角色模拟等形式相结合,还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要想使案例教学达到预期的效果,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事情:
(一)案例选择要适当。案例是案例教学的核心,案例的选编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关键点。一般来说,选择案例要考虑案例的典型性、真实性和分析价值等要求。案例中所涉及的知识应当是学生已经学过或即将学习的知识,这样才能保证案例教学的顺利进行,才能使学生达到温故而知新的目的。比如在保险学的教学过程中保险合同是该课程研究的重点,涉及大量重要的基础概念,并且保险合同内容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在讲授这部分内容的时候先是给学生提供一些已经填写好的保险合同(有规范的,也有不规范的),然后引导学生设身处地的考虑一下,如果自己是一个有风险防范意识的人,在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时,要考虑哪些方面的内容,让学生提出他们的见解后,再引入话题:这个考虑过程看似简单,其实里面包含了很多内容。因为保险双方当事人所处的利益位置不同,签订合同时所关心的问题是不一样的。而且,一份保险合同包括的内容很多,有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以及保险条款等等。那么这些内容又包含了许多小的方面,这也正是保险合同这章所要学习的内容。这样一来,学生对于该次课的学习兴趣就一下子被激发起来了,学习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就高了。
(二)正确处理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案例教学不是孤立存在的,理论教学是案例教学的基础,而案例教学有利于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保险学不是完全的实验课,它必须要先掌握一些基本的理论、概念和方法,然后进行实务性的学习。如在讲述“保险的基本原则”一章时,有这样一个案例:张某将其汽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后该车坠崖落水。事故发生后,张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经过现场查勘,按推定全损理赔。张某看到采购货物的现金还在车内,就将残车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王某,双方约定:由王某负责打捞残车,车内现金归张某,残车归王某。残车被打捞起来后张某和王某按约行事。保险公司知悉后,认为张某未经保险公司允许擅自处理此残车是违法的,遂成纠纷。对于这个案例而言,一定是在相关概念都讲授完备的基础上,再组织案例分析。如果学生连最基本的概念,比如推定全损、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要求、物上代位的含义等都不理解的话,就很难对该案例作出一个合理的全面的判断。
成功的案例教学是在讲解基本理论时,结合案例分析,引导学生明确地认识案例所涉及的知识点,把生动的案例与理论知识融为一体,巩固学生学习的基本原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
(三)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多样的案例教学实施方式。案例教学的实施方式有很多具体的形式,比如课堂讨论法和讲解分析法等。在教学过程中针对不同的章节采用不同的方法。如在讲授“企业和家庭财产保险”一章时,由于该章主要是关于财产保险的险种介绍,实务性较强,所以主要采用课堂讨论、保单分析等形式授课,即在学完各类条款内容后,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参考老师给出的案例资料,开展课堂讨论,加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在讲授“保险的基本原则”一章时,由于该章内容是保险基础理论的核心部分,涉及大量重要的基础概念,要学生一下子通过课堂上学习的理论知识对实际问题作出准确回答是比较困难的。所以就采用讲解分析的方法。讲到一种保险原则时,先把该原则的含义、基本内容、需注意的关键点讲解清楚,然后引入相应的案例。在实际授课过程中,除讲清案例的背景、经过、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法以外,教师也可以采取提问的方式,引导学生进行一些讨论。在案例教学法实施过程中教师和学生要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也要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克服怕羞、怕说错的心理,师生共同打造既严肃又活泼的学习氛围。
三、关于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思索
案例教学法由于其自身的优越性,在教学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要使案例教学取得预期的效果,在实际的授课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加以注意:
(一)在案例教学中,教师要把握好自己的定位。在不同的案例教学实施方式中,老师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比如在使用讲解分析法时,老师处于主导地位;而在课堂讨论法中,老师要把表演的舞台尽可能的放给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老师既要善于引导学生,又要注意倾听学生的发言,也就是说一方面要避免出现“冷场”的现象,另一方面也要注意话题范围不要过于宽泛,使课堂讨论始终围绕案例进行,以促使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深化。
(二)若使案例教学取得预期的教学效果,教师充分的课前准备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具要准备案例,又要运用理论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和理解,有时也要积极参与到学生的讨论中去。就保险学这门课程而言,就是要求任课教师要尽可能多地接触一些保险业务实例。保险纠纷的处理很多情况下是涉及到法律的应用的,如果老师对保险实务的发展变化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更新都不能准确掌握的话,那么在组织案例教学的时候很容易陷入就事论事的误区。
总而言之,案例教学是保险学讲授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国外大学的财经类专业课程教学中,案例教学占有及其重要的位置。我们应借鉴先进的经验,加大保险学案例教学的比重,提倡互动式案例教学,通过对各类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讲解,加深学生对基础理论、专业理论的掌握及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运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
摘要:通过对案例教学方法的剖析,从做好对案例的选择、处理好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以及根据教学内容合理确定案例教学的方式等三个方面,阐述了在保险学这门课程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的一些心得体会。
关键词:案例教学;保险学;应用
参考文献
[1]王先强,童本立.高等财经教育理论与实践[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
[2]李国义.保险概论(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