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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防洪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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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防洪应急预案

工厂防洪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编制目的

*镇水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是针对因突发事件导致水库面临重大险情威胁,影响水库大坝以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抢险救灾应急预案。为有效防止和减轻灾害的损失,有计划、有步骤、有准备地防御洪水,迅速、及时和有效地控制险情,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群策群力通力合作,保证水库安全和做好水库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转移。

第二节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及《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其他文件精神,制订《*镇水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第三节编制原则

认真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防洪工作分级部门负责制、水位分级负责制、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负责制,调动全社会力量投入防洪、抗洪工作,做到防洪有组织,预防有措施,抢险有能力。实行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思想准备工作。

第四节适用条件

根据*镇水库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不可预知的其它自然灾害,需启动本预案。

预案适用于水库出现如下险情:

1、泄水建筑物:如紧急泄洪时放水管涵启闭设备失灵,侧墙倒塌,底部严重冲刷等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输水管涵严重断裂或堵塞,大量漏水浑浊,启闭设备失灵等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2、如水库库区内发生超过设计校核标准的洪水,危及水库大坝的安全。

3、其它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

第二章工程概况

第一节水库流域概况

*镇水库位于**镇*镇村,距**镇约1Km,西邻*镇水厂。*镇水库东、南、西三面环山,北部有一宽约100m的山口,水库范围内无河流、小溪,水库集雨面积0.145Km2,库区山坡大部分种植菠萝,其它植被分布较少。

水库地处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但由于水库集雨面积小,水库来水主要靠*镇水厂取水泵从**江**门水道抽水以及降雨汇流。

第二节水库工程基本情况

*镇水库以满足*镇水厂防咸供水为主。总库容39万m3,有效库容30.9万m3,为一座小(2)型水库,五等工程。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为300年一遇。有主坝一座和副坝一座,主坝坝型为粘土心墙坝,坝顶高程13.5米,防浪墙顶高程14.5米,最大坝高14.5米,坝顶长度152米;副坝坝型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6米,坝顶长度12米;放水涵管管直径400mm,管长62米,最大流量0.4m3/s;供水涵管管直径1000mm,管长113.58米,最大流量1m3/s。

现阶段正对水库主坝进行灌浆加固和放水涵管的修复工程。*镇水库工程特征表

集雨面积0.145Km2

总库容39万m3

设计洪水位12.5m

校核洪水位12.9m

多年平均降雨量1900mm

正常水位11.7m

水库特征---坝基防渗型式,粘土截水槽

主、副坝高程14.5m

主坝顶长度152m

副坝顶长度12m

放水涵管最大流量0.4m3/s

第三节水情水工监测及预报调度

水库大坝设有管理站一座,负责观测及记录水库水位,随时掌握水库降雨和水位变化情况,要求水文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观测,预测及分析工作,严格按照水库水情汇报规范执行,不得无故停止汇报,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了解影响水库水情的气象时间和程度以及做好水库调度,更好地做好防洪的准备工作。

第三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依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突发公共案件总体预案》规定,防洪抢险必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根据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成立*镇水库防洪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成员由镇直属各单位、**村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水库防洪抢险、防灾减灾及灾后恢复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在保障工作全面、有序开展的同时,各领导成员按照职责必须负责具体的工作。

第一节**镇人民政府*镇水库安全管理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

总指挥:镇长

副总指挥:分管三防工作的副镇长

成员:党政办主任、农办主任、武装部副部长、规划建设办主任、水利所所长、民政办主任、医院院长、宣传文化中心主任、财政所副所长、公安分局副局长、电信公司经理、供电公司经理、安监分局分局长、教办主任、经贸办主任、交警中队中队长、**村书记。

第二节各单位的主要职责

(1)党政办:负责抢险物资运输车辆调度落实工作,负责人员调度落实,信息收集以及上报。

(2)农办:负责农业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供农情和灾情,提出农业救灾补救措施。

(3)武装部:负责组织镇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组织受灾群众的转移,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

(4)规划建设办:对镇的排水、排洪系统组织力量疏浚,确保镇排水、排洪畅通;做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灾后恢复建设的统筹工作。

(5)水利所: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水情预报;负责洪水、水资源的调度工作;提出抢险方案,组织指导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当好镇政府抢险工作参谋;负责有关抢险物资、设备、器材的组织储备、调动和供应,以及负责协调抢险物资的供需关系。贯彻执行有关抢险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救灾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抢险预案;协调部门、上下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抢险工作;组织开展抢险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抢险安全的有关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或组织河道清障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善抢险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抢险规范化、现代化。

(6)民政办:负责组织敬老院内人员撤离和转移,特别是要注意做好抢险期间人员的安全工作;协助武装部组织受灾群众的转移,协调因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上级部门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款等工作;及时负责接收、拨放救灾捐赠款物,安排好灾民生活。

(7)医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8)宣传文化中心:组织电视、广播、报刊等单位,根据指挥部提供的灾情,及时向公众灾情信息,做好防灾抢险工作的宣传和灾情的摄录及防汛抗台先进事例的报道。

(9)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抢险抗灾经费并监督使用。

(10)公安分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救灾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处理破坏抢险救灾设施案件和灾区的治安工作,随时掌握并向镇防指提供道路通行情况,为领导和抢险救灾车辆引路,并确保畅通,同时要加强对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在抢险救灾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11)电信公司:保障水情、险情、灾情信息和应急指挥通讯的畅通,确保政府机关、镇防指、党政办、公安、电台、电视台等重要单位的通讯畅通。

(12)供电局:负责抢险救灾、排涝用电的供应;及时调度解决抢险救灾电力,抢修灾损电力设施。同时,要确保政府机关及相关单位以及重要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用电;提供电力系统灾害的损失情况。

(13)安监局:负责灾区重点化工企业在抢险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抢险工作,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并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14)教办:负责学校的抢险救灾后恢复、负责组织校内人员撤离和转移,特别是要注意做好抢险期间师生的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开展防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15)经贸办:负责协调镇各企业的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16)交警中队:交通运输部门保障抢险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17)**村委会:负责行政区域内的抢险救灾工作,并根据本预案制定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责任制,积极做好辖区内群众的撤离疏散工作,明确撤离地点和撤离路线,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水库应急指挥部成员,要参与水库防洪工作的组织、指导及救灾抗灾工作。

第三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利所

联系人:水利所所长联系电话:*************

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任:水利所所长

副主任:水利所副所长

成员:水利所职工

二、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和防指的政策与指令,拟订抢险救灾工作的政策、法规及管理制度、办法等。

(2)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长期规划和计划。

(3)组织抢险救灾大检查,督查抢险救灾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落实情况。

(4)掌握抢险救灾动态,协调联络有关成员单位,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5)负责抢险救灾值班,掌握水情、雨情、工情,为镇三防指挥部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负责水库、河道洪水的调度工作。

(7)组织指导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度。做好抢险救灾责任制、技术措施、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的落实工作。

(8)承办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应急组织和保障

第一节信息的传递和报告

在防汛期间,水库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到岗,严阵以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实行全天监视汛情,及时准确作出洪水预报,报告有关水库的入库洪峰、洪量、历时水位等水情变化,发现情况利用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和简报、快报、电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遇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洪水预报,应立即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若发生险情时以最快的时间通过电视台、广播、宣传车等形式向水库下游群众及社会有关水库发展情况公布,争取抗洪工作的主动权。

第二节决策的制定与执行

水库大坝出现裂缝、滑坡、涵管破裂等以及超标准洪水达到危险水位时,可能出现洪水漫过坝顶并有可能溃坝,水库应急指挥部视具体情况随时召开紧急会议,布置各项抢险救灾抗洪事宜,制定抗洪抢险措施,并及时向上一级抢险救灾部门报告,指挥领导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做好各自工作,宣布抗洪抢险斗争进入临战状态,在抗洪抢险中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努力把洪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三节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电信、移动等通信运营部门负责保障抢险救灾中政府机关、镇三防指挥部、公安、新闻媒体等重要单位的通讯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等手段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抢险救灾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3)水利、水文部门做好水情采集系统、水情、雨情、风情和报汛信息实时显示预报系统的记录、备份工作。

二、应急队伍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在抗洪抢险期间,镇政府和镇三防指挥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2应急队伍调动:一是镇三防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镇三防指挥部负责调动;二是管理区应急抢险队伍,由各管理区负责调动。

三、物资保障

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

四、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灾区和受灾群众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五、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抢险救灾、抢排渍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六、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抢险救灾人员、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七、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众场所消毒工作。

八、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时,各职能部门负责抢险救灾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

九、撤退路线

*镇水库北面为我镇行政中心区,水库的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洪水设计,300年一遇洪水校核,如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自然灾害造成水库工程的危险,将对水库下游镇行政中心区造成危险,影响面积1.1平方公里,撤退3000人,同时影响我镇行政中心区学校、医院、工厂企业及行政机关单位,尤其对我镇养老院和中心小学影响最大,使我镇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不能进行。出现险情时,由总指挥组织相关人员把镇养老院老人及当地村民撤离到**村民处安置。中心小学停课及组织老师带学生回家,撤离方向是*镇水库经主干道路撤离到**村委会一带。

第五章善后工作

一、救灾

灾害发生后,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水毁工程修复

(1)农业(水利)相关单位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恢复主体功能;供水工程尽快恢复功能。新晨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等设施,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三、救济救助

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补助。及时调配救灾物资,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四、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卫生局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五、抢险救灾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抢险救灾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六、灾后重建

工厂防洪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中小企业蓬勃发展,为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就业,改善人民生活,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在安全生产方面,中小企业却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事故总量居高不下。20*年以来,全市各类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年均24起、26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7%、48%。二是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差。我市企业中,有相当数量的企业是矿山企业和危化生产企业,这些企业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保障能力弱。三是部份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一部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生产工艺、技术落后,加上从业人员素质低,自我保护意识差,基础薄弱、管理混乱、“三违”严重,“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不仅制约着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也严重阻碍着自身经济的健康发展,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我们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提高认识:

第一,做好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由于历史的原因和体制、机制上的问题,中小企业大都起点低、基础差,尤其是少数企业受利益驱使,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甚至要钱不要命,给社会带来了不少危害。要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从而把经济和社会发展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上。

第二,做好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关系到各行各业,关系到千家万户。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从业人员大多数来自于农村,他们远离家乡,许多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生活状况也比较困难,安全健康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由于事故频发,造成了许多社会问题,导致一些地区不和谐、不安定。因此,要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更加关注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权益。

第三,做好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是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依法实施安全监管,保证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是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前提,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些中小企业主法律意识淡薄,违法违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违背客观规律办事,从而酿成事故,结果常常是一起事故毁掉一个工厂、一个矿山或一个车间,甚至波及、危及社会,影响经济发展。要实现全市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就必须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

第四,做好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是实现“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重要基础。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全市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中小企业的安全状况能否改善,对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实现“安全发展、国泰民安”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做好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打牢安全生产根基的重要措施。

第五,做好中小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是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关键。中小企业事故频率高、总量大,尤其是小煤矿问题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做好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就牵住了“牛鼻子”,就能够有效地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总量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就能够使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成为可能和现实。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基础

(一)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的总经理、厂(矿)长、车间主任、班(组)长等各级负责人,都要承担起本单位、集体安全生产责任,必须切实负起责任。要不折不扣地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要对本企业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心中有数,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推进安全技术进步。要重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抓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组织好企业内部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并如实向安全监管等部门报告。

(二)加强安全培训教育。要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企业各类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教育,特别要加强对新工人、农民工的岗前培训,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要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任职制度,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对企业一般从业人员也要进行作业岗位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一线员工的安全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大力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分析近年来中小企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可以说基本上都是责任事故,责任事故多数又是“三违”所致,导致“三违”的原因是员工的安全意识淡薄、有章不循。因此,要在企业内部努力营造“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安全文化氛围,寓教于文,寓教于乐,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和反“三违”的自觉性。

(四)加大安全投入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推进技术进步。中小企业要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治理情况登记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相关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开展经常性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型和危险程度,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整改进度和整改期限,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治。要大力推进技术进步,下决心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设施。

(五)强基固本,加强现场管理。中小企业要在保证并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偿还安全欠账、提高本质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岗位操作纪律、工艺纪律、劳动纪律,抓好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定量管理,加强生产技术、定员定额和劳动管理,强化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量冒险生产的行为。

三、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工作

(一)加强规范和督促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指导和监督中小企业建立和完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安全工作机构力量配置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工程师制度、工伤保险制度等“六项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监督中小企业提取安全费用、提高企业事故赔偿标准和风险抵押金等三项经济政策,建立企业安全投入机制;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规范各环节和各岗位的安全行为,大力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作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促进企业从防范伤亡事故向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转变。

(二)加强引导和服务。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改进监管方式,结合全市开展的“效能建设”活动,真正做到“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努力做好中小企业的服务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服务体系,切实做好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培训教育、技术会诊等服务工作。要加强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发挥社团组织和中介机构在安全服务中的作用。要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区域性和地方性应急救援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服务。

(三)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充实监管力量,努力将安全监管力量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实现安全监管的重心下移。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委托执法,切实解决安全监管力量“层层衰减”问题。安全监管部门从综合监管的角度,切实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法规、政策、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监管水平。

(四)强化日常监管,实施联合执法。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小爆竹、小钢铁、小建筑和小运输、小船舶、小歌舞厅等为重点,切实加强日常安全监管。严格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督,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强化源头管控。要下大决心整治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支持工会组织,引导督促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加强群众监督。

(五)加强协调促进,认真解决安全生产领域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经济增长方式落后、经济结构不合理、制度安排不合理、煤电油运紧张、行业管理弱化、安全投入不足、农民工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滞后、事故背后的腐败等问题是制约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主要原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安排,下大力气,一抓到底,不懈努力,切实解决影响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整体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真正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安。

四、进一步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和烟花爆竹行业的整顿

(一)突出重点,狠抓关键。要加强中型水库和重点小型水库的防汛安全,特别要抓好在建工程的安全渡汛,加大城镇排洪管道的清淤疏浚力度,抓好山地灾害防御,加强易发区的监测巡查工作。对江河中的采砂船、营运的餐饮船、渡船、渔船,要逐船落实防汛责任和防洪预案,确保各类船舶的安全渡汛。

(二)严格值班,搞好预报。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及时、准确搞好预测预报,做好各类汛情信息的采集传递、水雨情分析和预报工作,及时反馈。

(三)完善预案,科学防备。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对防洪预案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完善各类水库应急预案的编制报批工作,确保水库因各类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发生时,防洪工作有章可循。要根据防汛的客观实际和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加强各项防汛基础工作的研究,规范防汛工作,解决防汛日常管理薄弱的问题。

工厂防洪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为促进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16号)要求,现就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有关中央企业可依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补充完善,于5月底前下达到每个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并督促其贯彻落实,认真自查自改。要求各企业在自查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全体职工的作用;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方案,明确责任,落实资金,限期整改;7月底前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一、各类工矿商贸企业自查自改的共同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制度情况。

(四)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企业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六)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二、各类工矿商贸企业根据本行业特点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

(一)煤矿企业

1.国有煤矿

(1)瓦斯治理情况。高瓦斯和突出矿井执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情况;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瓦斯传感器按规定标校情况和各种闭锁装置安设情况;突出矿井"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执行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情况;有动力现象及邻近高突矿井按要求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情况。

(2)矿井通风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设施是否完善、可靠,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情况,是否存在不合理串联通风;高瓦斯和突出矿井是否设置专用回风巷,是否存在"剃头下山开采"问题;放顶煤开采的工作面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8条的规定;矿井建立综合防尘系统及运行情况。

(3)防止"三超"情况。是否按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采掘接替关系、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定;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是否超过本企业或地方政府的规定;大型矿井每个采区内每班作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规定的执行情况。

(4)机电管理情况。是否真正实现了"双回路"供电;下井设备取得MA标志情况;井下机电设备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及材料,特别是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情况。

(5)水害防治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落实情况。

(6)建设项目情况。新建、改扩建、技改矿井除前述相关内容外,重点检查:违法违规建设情况;新建矿井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内是否存在边改扩建边生产现象;施工队伍资质情况,是否存在施工队伍资质挂靠、转借等现象。

2.小煤矿

(1)煤矿"六证"有效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防止"三超"情况。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井下作业人员是否超过地方政府的规定。

(3)劳动组织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层层转包问题;是否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规定的保险;作业人员是否配备了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有严格的入井登记检身制度。

(4)依法依规开采情况。是否按规定布置采掘工作面;是否存在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以掘代采、多头作业等问题;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现象;是否有规范真实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

(5)"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作业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一炮三检"制度执行情况;炮泥、水炮泥使用情况。

(6)水害防治情况。矿井是否有真实的水文地质资料;是否查清采空区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是否存在相邻小煤矿井下相互连通情况;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矿井井口标高是否低于标准的规定。

(7)机电管理情况。严禁非防爆设备入井规定的执行情况;是否实现了"三专两闭锁";年产6万吨及以上的煤矿实现"双回路"供电情况;年产6万吨以下煤矿备用发电机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启动。

(8)火工品管理情况。使用煤矿许用火工品规定的执行情况;火工品存储、使用管理情况。

(9)整顿关闭情况。已决定停产整顿、停产整合和责令关闭的矿井,是否落实了停产期间的安全规定,是否规范严格进入了整顿、整合或关闭程序;批准恢复生产后是否执行了相关安全规定;是否存在非法生产、施工情况。

(10)新建技改项目情况。新建、改扩建、技改矿井除前述相关内容外,重点检查:违法违规建设情况;新建矿井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内是否存在边改扩建边生产现象。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1.矿山生产企业

(1)爆破作业、爆破安全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情况,落实爆破作业设计和作业规程、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的预防措施以及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等落实情况。

(2)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或《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要求情况;露天边坡稳定性定期监测情况;深凹露天采场配备专用防洪设施情况;排土场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及防止泥石流的措施落实情况。

(3)地下矿山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各生产水平(中段)和采区(盘区)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情况。

(4)地下矿山采矿作业掘进、运输、提升、通风、防排水、顶板管理、地压监控、供电、爆破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登记、监控情况。

(5)地下矿山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及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风质、风量、风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和规程要求的情况。

(6)地下矿山采空区管理制度、采空区处理方案的制订和贯彻落实情况,防止人员进入采空区、已关闭废弃矿井的措施落实情况。

(7)地下矿山顶板管理制度、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回采工作面支护措施落实情况。

(8)地下矿山落实防范水害制度,查清采空区及废弃井积水的情况;制订防洪、防透水措施和应急预案及落实情况。

(9)是否存在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

2.尾矿库

(1)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情况。

(2)已投入生产运营的尾矿库无正规设计或者资料不全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补充设计或补齐必要的资料等情况。

(3)按照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运行、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尾矿排放作业计划及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危害尾矿库安全的违规设计、超量储存、超期服役等情况。

(4)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专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5)尾矿筑坝有足够的安全超高、沉积干滩长度和下游坝面坡度,尾矿坝滩顶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的要求情况。

(6)防洪渡汛主要措施、应急预案、物资器材准备工作情况,对尾矿坝下游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实施有效监控情况。

(7)尾矿再利用情况。对于在用尾矿库回采再利用和闭库后再利用的尾矿库,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手续的情况。

(8)尾矿库区内是否存在从事爆破或采砂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情况。

(三)冶金、有色企业

1.《炼铁安全规程》、《炼钢安全规程》、《轧钢安全规程》、《煤气安全规程》等冶金、有色行业相关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

2.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起重、吊运铁水、钢水、铜水、铝水等金属重包的专用设备情况,包括设计单位资质、设备选型配套、设备生产企业资质,制造安装符合规范要求情况。

3.起重、吊运等危险性较大设备的日常操作、维护、检修、检测制度的执行情况。

4.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热风炉等区域煤气泄漏、冷却壁损坏、炉皮开裂、炉顶设备装料系统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检查情况。

5.转炉、精炼炉、均热炉的炉体冷却、倾翻、烟气回收等工艺环节情况;煤气生产、储存、输送环节防止煤气泄漏、中毒、应急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煤气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情况。

6.冶金、有色金属冶炼过程和生产环节中涉及的氧气、氢气、二氧化硫、氮气、氯气、氨气等气体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中毒、窒息、爆炸等相关事故防范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情况。

7.冶金、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环节,爆炸、烧烫伤、中毒、外泄等相关事故防范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情况。

8.涂层生产线的涂料等易燃易爆材料的安全管理情况,防范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9.冶炼铸造车间严格按照规范和要求设计,按照设计布置生产设施,设计、施工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情况。

10.作业现场防范各类机械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情况。

(四)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1.钻井、完井、试油和修井等作业过程防井喷措施的落实情况。井场布局,井控设计,防喷器、节流压井管汇的配套,起、下钻操作,泥浆密度监控,压井材料储备,人员井控培训等情况。

2.含硫油气井硫化氢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硫化氢防护标准的宣传贯彻,地质、钻井工程的设计,井控装置、井下工具、地面设施的选材;硫化氢探测、报警、防护设备和点火器材的配备,作业人员防硫化氢培训等情况。

3.油气处理、输送等过程的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站场位置、管道路由、防火间距的设定,泄压放空设施、消防设施、防爆工具的配备使用,防雷防静电措施的落实,管道的定期监测等情况。

4.动火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舷外作业、临时用电、受限空间作业、平台起浮拖航作业等环节的管理情况,包括作业许可、安全防范、现场监控等情况。

5.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井场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管道打孔盗油的防范、占压管道的治理情况;超期服役设备的更换情况;人工岛、通井路高程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6.海上石油设施的建造和运行管理情况。第三方检验机构的选择,设计审查的备案,建造过程的监理,设施结构、钻井、采油和消防、救生等专业设备的检验等情况。

7.海上石油设施劳动定员的设置与管理情况。设施岗位的设定,外来人员的登记和监控,劳动定员逐步减少的措施等情况。

8.防井喷、防硫化氢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落实,物资储备,企地联合培训演练的情况;海上石油消防、救生和逃生定期演练,防台风防风暴潮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五)化工生产经营企业

1.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医药生产企业

(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单元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设施是否正常,反应器、分馏塔、重要机组、专用设备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当地大企业、与地方政府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项目的竣工验收、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的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情况。

2.化工经营企业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液位高低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雷、防雨、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4)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GPS和行驶记录仪等)以及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承运剧毒化学品车辆是否载明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是否携带运输通行证,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3.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

(1)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2)可燃气体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情况,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水压试验的情况,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是否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严禁充装的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是否向押运员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六)烟花爆竹企业

1.生产企业在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在申领经营许可证时,对安全评价报告指出的不符合项整改情况以及安全检查督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生产企业生产工艺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92)、生产作业符合《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89)、产品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产品种类的情况;重点检查"四超一改"(超品种范围、超能力、超人员、超药量,擅自改变工房用途)问题。

3.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氯酸钾等禁用、限用药物生产烟花爆竹问题,购买和使用氯酸钾登记制度执行情况。

4.生产企业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培训并经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的情况。

5.在高感度工房室温超过32℃、一般工房室温超过35℃、大雷暴雨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落实停止生产规定的情况。

6.批发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保管员培训考核情况;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等符合有关标准的情况;仓库是否存在超储现象;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建立记录档案的情况,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产品及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等问题。

7.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距离、安全通道、零售场所的面积、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或超标准的烟花爆竹等情况。

(七)建筑施工企业

1.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情况。

5.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

6.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7.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订及专家组论证和审查情况。

8.长大隧道施工的地质超前预报、洞内通风、钻爆设计和爆破器材的管理、围岩变形监控量测及初期支护、二次砌衬、防水堵漏等工作落实设计方案和有关标准规定情况;预防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和其它有害放射性元素措施的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和演练情况。

(八)民爆器材生产企业

1.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能力和年度生产计划组织均衡生产情况,对超员、超量、超产、超时"四超"行为的控制情况。

2.企业基础管理和基层现场管理工作达标情况;按照《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的检查合格情况。

3.对*年以"四超"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评价报告中指出的不合项整改落实情况。

4.按照《工业炸药生产线电子监控系统设置安全技术条件(试行)》的要求,工业炸药生产线仪表装置自动监控和安全连锁、人机视频控制和电子监控系统落实情况。

5.按照《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要求,清理危险品存放情况,不同品种不应同库存放的必须分开储存、完善监管及巡回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6.企业外部安全距离符合要求情况;企业工房、库房定员定量标识及控制落实情况;生产线电气设备接地和工房防雷设施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

7.主要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带病运行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可靠、有效。

(九)电力企业

1.发电企业

(1)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质量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等情况。

(2)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测、补强加固和缺陷处理情况。

(3)并网电厂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监控系统、励磁系统和调速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等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情况。

(4)火灾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安全出口、厂内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情况。

(5)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和迎峰度夏措施落实情况。

2.电网企业

(1)电网一次、二次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情况。

(2)防火、防雷电设施的配备、使用和维护情况。

工厂防洪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今年以来,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反复强调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但是,我省仍然有一些地方和中小学校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学生意外伤亡事故时有发生。随着夏季的来临,我省强降雨天气明显增多,各地已经进入暴雨、雷电、洪水、龙卷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高发期,同时也是中小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集中发生期,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更加严峻。为确保汛期、暑期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切实做好汛期、暑期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立即在本辖区内对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防汛安全检查。要将中小学校舍,中小学生上学途经的大坝、桥梁、公路及其乘坐的水上交通工具,地质结构复杂、可能发生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基础沉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地区作为检查的重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增强校园抵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要按照当地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本辖区内的中小学的校舍及其附属设施进行认真、彻底的排查,要将农村中小学的校舍、厕所和校园围墙等作为排查的重点。对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要立即拆除,并及时维修加固一般危房。要高度重视未列入危房的土木结构校舍的险情排查工作。对曾受洪水浸泡的校舍必须经过权威部门鉴定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使用,严防“灾后灾”的发生。要认真落实国家以及我省关于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将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和气候影响评价的信息传达到中小学校。组织指导和帮助中小学校做好防御雷电、火灾、地质灾害、大雾等防灾减灾工作。要特别加强远程教育设备天线、山区处于高地的农村学校避雷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能够解决的,一定要抓紧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在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的同时,要立即书面报告当地政府,请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要建立和完善汛期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安全演练,做好学校防洪、防雷、防地质灾害等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要全面评估学校周边地区的公共安全环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附近的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进行环保评估,消除学校周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为避免发生工厂因有毒物质泄露或危险品爆炸等对师生造成的危害,应提请政府有关部门对有毒有害和危险品工厂企业该停产的必须停产,该搬迁的必须搬迁。

二、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强化安全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向师生宣传有关汛期、暑期安全的基本常识,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各中小学校在放暑假前,要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交通、食物中毒、卫生防病、火灾和雨季自然灾害等春夏易发、常见安全事故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教育学生在上学放学、回家、返校或旅游途中注意交通安全,靠公路边行走,不上高速公路;横穿公路、铁路时,注意观察来往车辆;不乘坐农用车、超载车船、“病”车船以及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船;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去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更多伤亡;不喝生水、不摘食野果(菜)、不买街头无证小贩的饮(食)品。同时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强化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此外,学校还要采取召开家长会或给家长写一封信等多种形式,与家长沟通,提请家长在暑假期间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管理好自己的孩子,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管理,抓好几项工作。一是要强化校车管理,立即开展以本行政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以及驾驶员为重点的拉网式排查和清理工作,坚决杜绝因校车或驾驶员不合格造成的学生伤亡事故。二是要加强对中小学生上下楼梯的管理,对中小学校楼梯安全状况组织专项检查,保证楼梯、楼道的照明以及栏杆、楼梯扶手达到国家标准,消除通道和楼梯上的障碍,解决楼梯台阶的高低宽窄不科学问题。要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学生集中上下楼时间,学校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巡查,组织学生有秩序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必须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要防止学校补课和大班额带来的拥挤踩踏事故。三是要加强食品、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控管理,认真按照《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管理等工作的自查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检查结果要进行通报。要切实落实学校各项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和措施,确保学校饮用水、厕所和食堂符合卫生标准。要保持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要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控与报告制度。学校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后,必须按要求立即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全面落实暑假期间学校和学生的安全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强化暑期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预案,务必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暑假期间,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进行应急处理。要坚决落实学校门卫制度,加强校园内的治安巡逻,特别是学生和教职工宿舍、食堂、贵重设备、仪器存放地等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严禁在假期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等活动。学校组织师生出游要认真履行审批手续,制定安全工作预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在校内度假的学生,学校要作出妥善安排。暑假期间,各地、各中小学校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在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同时要及时上报省教育厅。

五、坚持预防为主,逐级落实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全面落实亳州“校园安全”专题培训会议精神、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切实把安全工作重心转移到预防上来,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

工厂防洪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水资源总体开发利用率不高;洪水灾害仍是心腹大患。

报告指出,长江水量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总体开发利用的程度并不高。据杨桂山介绍,长江的水量是全国总量的35%,但汛期水量占去了全年水量的70%-75%。据1990-2000年的数据分析,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为16.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开发利用程度最高的太湖水系为84%,而金沙江水系则只有4.3%。洪水灾害历来是长江流域的心腹之患。1998年后,虽然没有出现流域性的大洪水,但随着枯水期的过去,长江防洪形势仍十分严峻。而且,未来气候变暖的趋势,对长江防汛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杨桂山说,三峡工程建成后将大大缓解洪水危害最严重的中游地区防洪压力。但长江中下游仍有80万平方公里的集水面积,河道泄洪能力和湖泊调蓄能力仍显不足,蓄滞洪区建设严重滞后,而且三峡工程建成运行后将引起中下游河道冲淤变动与江湖蓄泄关系等发生新的变化,“洪涝灾害仍然是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心腹大患”。

从“总体尚好、局部污染”到“局部尚好、总体加剧”

从事长江水资源保护和研究的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利环保专家翁立达对长江流域水质状况的评价是:"过去一直认为长江水质总体尚好,局部污染严重。现在的形势是局部污染得到控制,整体水域污染仍在加剧。"翁立达介绍,长期以来,人们总是认为长江的水量巨大,稀释容量大、能力强,忽略了长江流域接受的排污量也大。他说,尽管长江水资源污染已亮起了“红灯”,但长江污染仍在加剧,废污水的排放量仍在逐年增加。这些水污染主要是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的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包括化肥、农药、畜禽养殖业、农业固体废弃物、农村生活污水,山林地区径流污染,航运量激增带来大量船舶污染包括因海损事故造成的油品、化学品污染等。虽然近年来国家在长江的污染治理上投入了大量资金,但长江水污染形势仍然比较严峻。长江水利委员会水资源保护局的调查表明,上世纪70年代末,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量为95亿吨,到本世纪初增加到近270亿吨,年均增长15%以上。其中1989年约为150亿吨,10余年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量增加了80%。

治污能力有限排污口遍布沿江

记者在武汉沌口开发区看到,在距离开发区取水站的上游不到1公里的地方,就是武汉晨鸣汉阳纸业的排污口,经常大量排放污水,致使取水管不得不向江中心多伸进300米,增加300万元的造价。类似现象在长江沿岸的许多城市都能见到。江西省九江市一个县的化工园区,化工厂产生的污水没有达标处理就直排长江,有的暗设管道偷排,致使附近水域鱼虾死亡。长江流域内的污水处理能力十分有限,在上世纪70年代末污水处理率在15%以下,90年代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48%。据统计,整个长江流域的污水处理率在7%至8%,中小城市的处理比率则更低。

两岸不加处理的生活工业污水通过大大小小的排污口涌向长江,直接导致了长江水质的恶化。据调查,长江干流394个主要排污口中,半数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这些排污口每天都在向长江喷吐“黑水”,干流岸边污染带已接近600公里。其中,长江干流沿线的攀枝花、重庆、武汉、南京、上海等5大城市的污水排放量为每年46亿吨,占干流主要城市污水排放总量的70%以上,可是各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却不足15%。而且,污水处理深度不够,二级处理总量每天仅为100吨,绝大部分污水直接入江,在干流近岸水域形成约400公里的污染带,不仅影响生活、生产用水安全,也对水生生物生存环境形成威胁。

支流和湖泊污染日趋严重

据记者调查了解,在长江干流污染不断加剧的同时,长江各支流以及流域内湖泊污染日趋严重,也间接影响了长江水质。长江水资源保护局的调查结果显示,在支流2万多公里评价河长中,超标河长达7000公里。其中主要污染支流水质状况为:嘉陵江干流部分江段水质达四、五类,引起部分城市饮用水困难;岷(沱)江全江水质较差,劣于三类,成都、宜宾、乐山、内江、自贡等城市江段水质更差,饮用水源水质难以得到保证;湘江水污染日趋严重,主要河段枯水期水质超标,重金属污染长期存在;汉江中下游已多次发生“水华”;黄浦江常年污染,水质劣于三类。

长江流域内的10个重点湖泊中,1999年有6个湖泊水质劣于五类。鄱阳湖、洞庭湖水体维持在中营养水平,氮磷含量偏高,正处于向富营养过渡的阶段。“九五”期间国家重点治理的滇池、巢湖、太湖水质至今仍无明显好转,2000年监测结果表明仍为五类或超五类。滇池富营养化严重,藻类爆发,水葫芦疯长,水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巢湖每年7至10月出现“水华”,湖中藻类大量繁殖,从水面下0.5米发展到1.5米,腥臭难闻;太湖中营养化面积占全湖70%以上,富营养及重营养化面积占10%,每年夏秋季均有“水华”暴发,藻类的数量在10年间增加了5倍。

"白色污染"成为长江水安全新患

此外,“白色污染”不容忽视,直接影响长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长期以来,不少沿江城镇的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沿江随意堆放,随暴雨、洪水进入江中,与丢弃在江中的船舶垃圾一道漂浮在江中,形成“白色污染”。在位于长江三峡库区上游的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韩桥垃圾场,自然堆放了8万多吨垃圾,距其下游的长江支流永宁河仅4公里,一旦汛期暴雨冲刷,这些垃圾将顺水进入长江水体。沿岸的弥驼镇等17个镇(乡)的垃圾也大多堆放在江边。每到汛期,大量垃圾和固体废物随暴雨、洪水沿江而下,其中难降解的漂浮物在三峡大坝前被拦阻,白茫茫一片覆盖整个江面。环保专家认为,这种“白色污染”如不及时治理,将会影响三峡工程的安全运行,破坏三峡水库的景观与形象。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在长江流域跨省河流的水体污染日益严重,水体水质不容乐观。从1998年开始,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在长江流域25条主要跨省河流的35个河段开展省界水体水质监测工作。主要监测断面为云南与四川、四川与重庆、重庆与湖北、湖北与江西、陕西与湖北、湖南与湖北、湖北与河南、安徽与江西、安徽与江苏、江苏与上海等。

2003年省界水体水质监测为53个,涉及流域内39条河流和4个湖泊、水库,共53个断面,其中长江干流11个。53个断面中,26个断面水质符合或优于Ⅲ类水标准,占评价断面总数的49.1%;27个断面水质劣于Ⅲ类水标准,占评价断面总数的50.9%,其中Ⅳ类水占30.2%,Ⅴ类水占9.4%,劣Ⅴ类水占11.3%。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总磷、石油类、粪大肠菌群等。从全流域总体看,污染较为突出的是西洞庭湖的省界河流、汉江水系以及长江上游支流的省界河流。

一江春水恐成一江污水

“一江春水恐怕变成一水!”这是陈振楼的原话。这也是陈振楼在历时大半年的调研中最为深刻的感受。从四川出发,顺流而下,一路走到上海,尽管各江段情况各异,但留给陈振楼的总的印象依旧触目惊心。就连一派山清水秀的江西,也让陈振楼沮丧。中国的四大湖泊,如今只有鄱阳一湖得以保持一汪净水,如果环湖城市圈真正得以实施,那么这个当今中国环境保持最好的大湖,未来也将步太湖的后尘,成为一汪污水。不像陈说的那么有感情,民进中央在自己的党派提案中,以极为冷峻的言辞,论证了“长江流域水环境安全问题已相当严重”的初步结论。他们提供的调研材料还表明,长江流域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量居高不下;流域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低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跟不上水环境污染的速度。企业废水直排、偷排率高达90%,屡禁不止;流域虽有城市污水处理厂280多座,但生活污水处理率不足三成;部分江段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超标现象非常严重,致使流域水体污染严重。提案宣称,长江流域不合理的产业布局,是水污染事故频发的诱因。2年多以来,长江流域相继发生了四川沱江氨氮污染事件、湖南湘江镉污染事件、湖南岳阳砷污染事件等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故,沿江当地居民的饮水欠安全。

水质日趋恶化的长江,非但恶化人的生存环境,同样也危及动物。考察期间,他们会晤了中、美等6国科学家"长江豚类科考团"。陈振楼感慨,六国科学家38天的苦苦寻觅,只在长江口处找到了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江豚,至于翘首以盼的白鳍豚,没有发现一只。数据显示,上个世纪90年代,尚有150头白鳍豚生活在长江中。

可怕的“十一五”规划

长江流域8省市大干快上的“十一五”规划,让陈振楼等民进中央调研人员瞠目结舌。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已将中国推至重特大事故高发期。民进中央提案援引国家环保总局的数据称,自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故以来,中国平均每两三天发生一起水污染事故。按图索骥,罪魁祸首是大量重化工企业沿江布局。民间中央提案撰写人的愁容透过纸背:“令人忧虑的是,长江流域各省市在‘十一五’规划中,仍将重化工业作为发展重点,在具体的产业规划中都有新增、扩建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项目的计划,而且这些项目大都沿江布局。”

该提案毫不避讳地向全国两会开列了一长串清单:上海市将精品钢铁基地、化学工业区等沿长江入海口布局并紧邻黄埔江;江苏省沿江城市将着重发展装备制造、化工、冶金、物流四大产业集群;安徽省沿江城市将着重发展汽车、冶金、装备制造、石化及化工、建材及新材料和物流六大产业集群;江西省将对江铃、昌河、洪都和江铜等知名重化工企业进行扩建;湖南省将继续培育壮大装备制造、钢铁有色等支柱产业;湖北省将做强做大汽车、钢铁、石化等支柱产业;四川省在成都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和攀西经济区产业规划中仍以重化工业为主。清单之后,是民进中央遮不住的惊呼:“不难想象,如果沿江各省市均按已经制定的‘十一五’规划布局相关产业,那么长江流域水环境将面临更大的风险和隐患。”陈振楼补充道:如果也已规划的重化工项目如期开工,3年后的长江,将成为积重难返的淮河。

像管泰晤士河一样管长江

为什么长江中下游8省市,无一例外地都把本地区的“十一五”发展,押在了重化工产业上,又为什么将这些重化工项目,无一例外地选择了沿长江摆放?原因大略有三:可以公开的两个理由,一是所有的重化工项目,都是用水大户,而长江水资源丰富;二是长江水道不但运输便利,同时又是极为重要的能源通道。还有一个各大重化工企业彼此心照不宣的说不出口的理由:沿江建设这些项目,排污方便。面对危险的长江,环保体系脆弱不堪。从事调研的人士指出,当下流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监测监控和预警应急非常薄弱,缺乏应急预案和应急技术。迄今为止,长江流域各省市针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省级专项预警应急预案尚处于编制阶段,而应急监测监控体系的构建、风险控制和应急技术的研究基本上还是空白。此外长江沿海的地方环保部门也往往缄默不语,没有尽职尽责。地方利益驱动下的政治体制,如今已经不能对外提供真实可信的长江水污染数据。调研中,即便是政治身份为民进会员的环保人士,也有少数因为忌惮自己所在省市的复杂情势,对真实的污染调查数据三缄其口。据此民进中央在提案的五点建议中,呼吁在国家层面,建立一个专门治理长江流域水环境污染的综合管理机构,在尊重流域水环境、水资源现状和承载力的前提下,考虑各省市的产业特色和基础,统一制定流域“十一五”规划,布局重化工产业。

“自己管自己是管不住的。”陈振楼说:“长江是大家的,不是哪个省的,在地方跨越式发展的冲动下,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各地都不会顾及长江。”他还举例说,曾经的污水河--英国的泰晤士河,自从建立了流域管理机构后,污水也渐渐成为全球游客记忆中的清水。

"由开发优先向开发与保护并重转变"

作为连接东中西部的“黄金水道”,长江是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命脉。报告指出,长江保护与发展取得了重要成绩,但也面临着各种资源环境问题。报告说,“长江保护与发展正处于变革的关键时期。”众多专家都强调,长江的水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中科院院士孙鸿烈说,长江的保护和发展不仅关系到流域180万平方公里、4亿人,还“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生存与发展”。但是长江流域的水行政管理涉及到供水、防洪、环保、农业、水电和航运等10多个部门,沿线又关系到19个省、市、自治区。在水环境管理方面,也存在着“水利不上岸、环保不下水”和上下游割裂状况。“长江豚类及其他生物资源迅速衰竭,跟长江存在的管理问题有着一定的关系。”王丁这么认为。同时,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逐步增大,也对长江的保护和发展构成了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