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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江北湿地;生态旅游资源;保护规划
哈尔滨江北湿地位于松花江哈尔滨段的北岸,分为东区、中区和西区3部分,与老城区隔江相望,总面积为12.5万hm2。范围是西起哈尔滨市与肇东界,东至滨州铁路桥,北起改线前进堤,南至松花江北岸,与哈尔滨市区隔江相望。
江北湿地属于典型的城市湿地。城市湿地作为地域传统景观,历史悠久、变化缓慢、反映自然与人文和谐统一,具有重要的自然生态、文化、美学价值,有明显地域特征、易于可识别结构的景观;往往拥有独特的视觉美学、历史文化与生态多样性特质,能激发人们的历史感及空间美感,是最具魅力的景观。此外,作为湿地本身,在调节湿度、消除生态病害、重续中断的生物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 江北湿地开展生态旅游面临的问题
1.1 湿地生境破碎化
因缺少合理的规划,城市化进程加剧,功利性目的驱使,使得湿地生态破坏。以太阳岛国家湿地公园为例,因其历史悠久,自然和人工景物优美,离繁华闹市区近,交通便利,而备受开发商青睐。上坞、月亮湾地区建起大量的围堤大坝和一幢幢别墅、休养所。私建、滥建不仅破坏了太阳岛的自然景观与水土风貌,大片湿地、草原、沼泽水系被侵蚀,同时也严重地污染着地下水体。
1.2 湿地退化明显
由于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使湿地呈明显退化趋势,大片湿地被破坏、开垦。苔草湿地其主要构成植物修氏苔草(Caxes cyperoides),褐叶鞘苔草(Cnrex minuta)等在遭受大面积破坏后,尤其是根部被拔起,在干旱、风力作用下逐渐形成沙化现象。从2003年起,哈尔滨市频发沙尘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河漫滩湿地、草甸湿地被破坏、沙化所致。
1.3 湿地生物多样性降低
近年来,随着哈尔滨城市的发展,大量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化肥、农药等有害物质被排入松花江中,水污染和富营养化日益加剧,使太阳岛湿地生物多样性遭到了严重破坏。
2 江北湿地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策略
2.1 加强湿地立法
湿地建设、管理加强、立法先行。由于江北湿地大部分位于城区内、近郊或交通要道两旁,由于大面积的功利性建筑,使得湿地水文和生物学特征受到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在湿地的保护与建设中,需要城市规划相关部门采取前瞻性的规划理念及科学的规划措施。此外,为了湿地恢复措施的顺利实现,还必须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这就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从立法的角度来约束对湿地的破坏行为,完善湿地保护机构,强化执法力度,加大湿地保护的宣传,通过对湿地的面积保护,进而保护和恢复湿地的生态、水文和其它方面的功能。
2.2 加快湿地的恢复与重建,确保自然湿地面积
湿地的功能和结构由湿地的面积大小决定。湿地水体的面积和容积要确保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就必须保护湿地面积不再减少。根据景观生态学原理,应用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法,人为改变和消除限制生态系统发展的不利因子,加快己退化湿地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采用合理的湿地治理措施,控制各类干扰,维护湿地生境的生态安全。
2.3 建立江北湿地的旅游保护规划及功能分区
现有相对尚未遭到破坏的湿地对于保存湿地生物多样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规划中,通过分级管理、层层落实、功能不同的原则,严格保持现有湿地生态系统。根据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方针和经营原则。结合该区环境现状,本着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典型性、完整性和自然性,有利于保护珍稀、濒危鸟类和水禽的栖息环境,有利于开展多种经营、科学研究的原则,将本区划分为西部重点保护和恢复区、中部生态旅游区、东部生态文化展示、旅游开发3个区域。
西区:生态功能重点保护与恢复区,位于四环路江桥以西500m、向西7km、宽3km、面积2 104hm2,功能是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极其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域的自然净化能力。此外,松花江哈尔滨段新建松浦大桥以西,冰雪大世界以北,前进堤以南等近百平方公顷植被覆盖相对较好,不连续分布有芦苇等耐水植物,有极大的保护价值,不宜进行大面积景观开发,也应作为哈尔滨湿地的生态“保育区”。中区:生态旅游功能区,本区以生态资源为依托,开展生态资源的恢复性建设,开发生态科考、科研、观光、教学等生态旅游。东区:太阳岛生态文化功能区,本区以生态文化为主旋律,设计策划以太阳文化为主题的项目,建设生态文化娱乐休闲区,拟采用对外招商引资方式建设,并在现太阳岛东北部的湿地环湖景观区,开展湿地生态旅游。
哈尔滨地区湿地面积大,情况复杂,有许多问题亟待科学研究解决。当前,应重点做好有关湿地的结构、功能的调查,湿地污染现状、原因与发展趋势的分析,湿地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湿地生态需水研究,湿地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利用,湿地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和保护规划。
参考文献
【关键词】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植被保护与修复;生态学
近年来,由于全球生态环境越来越不规则的现象频繁发生。对此,国家加大对我国生态环境治理的投入,高度重视我国的西部大开发工程,多次强调对西部地区包括我国的黄土高原地区加快速度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加大对黄土高原的绿化、恢复黄土高原的植被、改善生态环境。但是,就目前黄土高原综合治理的现状来看,还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引发对其综合治理的生态学思考。
一、对黄土高原综合治理的现状分析
由于黄土高原其特殊地理位置的存在,致使其生态系统显得格外脆弱,对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较低。在众多地貌特征中,黄土高原处于由沿海向内陆、由平原向山地高原、由森林向草原、由湿润向干旱的过渡,其自然条件多样复杂、相互交错,导致黄土高原缺乏稳定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生态系统十分脆弱,易引发地质地震灾害、气象灾害及水旱灾害,从而导致频繁的发生水土流失、土壤侵蚀、泥沙淤积等自然灾害现象。然而,由于人类不科学的采集、开发与利用,对地表植物进行大规模的滥砍滥伐、过樵过牧,致使生态环境本就脆弱的黄土高原引起强烈的自然环境反应,极大地增加了黄土高原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
究其以上黄土高原综合治理的现状来看,黄土高原的生态环境已然遭到了破坏,并且恢复起来极为困难。据历史资料详细记载,黄土高原本是沟壑稀少、原貌广阔、植被茂盛的地区,随着人口的日益增加以及人类大量的开采活动,加剧了黄土高原环境的恶化,由于其植被的日渐减少,气候开始变干、土壤大范围的遭到侵袭。显然,在黄土高原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今天,其根本原因是由于人们对植被的大量开垦导致其植被大量减少,使黄土高原的整个生态系统遭到破坏。要想通过对黄土高原进行综合治理使其恢复原貌,仍存在着很大的压力及挑战,必须从根本上对黄土高原的植被进行保护与修复。
二、对黄土高原植被保护与修复的生态学思考
1、必须坚持保护与修复并举的治理方法,加快黄土高原生态系统的恢复
根据黄土高原综合治理的现状分析,必须坚持对黄土高原植被保护与修复并举的方法,才能加快对黄土高原生态系统的修复。
(1)对黄土高原植被保护的生态学思考
所谓保护,就是首先应停止人们对植被大量的开垦和采集,加大力度停止人为的破坏和负面干扰,并通过相关部门加强对黄土高原现有的植被资源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合理的利用,维护其向良好的方向进行转化,避免其生态系统的恶性循环。
(2)对黄土高原植被修复的生态学思考
所谓修复,就是通过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重新建立一个原始的、适合其发展的黄土高原生态系统。这种方法也正是当前国际生态学领域研究的重点课题,当然,要想通过对黄土高原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从而找出原始的生态系统,凭借当今的经济条件和科学技术很难实现,就算有充分的经济基础和先进的科学技术支持,要想找到黄土高原原始生态系统的可能性也几乎为零,更不用说重新建立一个适合其发展的原始生态系统了。因此,应该把保护放在首位,把修复定位在对生态功能被破坏或生态功能受阻的情况下,实行保护与修复并举的方法,加快其生态系统的恢复。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黄土高原植被的修复方面,没必要一定要修复到最佳的原始状态,当然这种状态也是无法实现的,那么只要我们将其整个生态系统恢复到某个相对稳定的适中状态即可帮助其整个生态系统自身迅速、持久的提高生产力,靠自身生态系统的维护与发展,最终营造适合黄土高原自身存在及发展的最佳生态环境。
2、制定黄土高原植被保护与修复的规划,并符合客观自然规律
为了响应国家对加强黄土高原生态系统重建的号召,在对其进行植被保护与修复之前,应制定一个符合客观自然规律的生态建设规划,使其在黄土高原的植被修复、生态建设、退耕还林的全过程中,有据所循,对黄土高原生态系统的恢复与整治中可能存在及容易出现的问题,有更加全面的应对措施和解决途径。例如:黄土高原存在着明显的地域差异,其在类型表现上的多样性以及空间尺度上的多级性,都反映了自然界是一个多级的物质系统,并且各级物质系统都有其独立存在发展的客观规律,这些客观规律,在自然界普遍存在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因此,在进行黄土高原生态系统重建、植被保护与修复的治理前,应制定符合客观自然规律的植被保护与修复规划,确保对黄土高原生态系统的重建及整个治理过程中的科学性、决策性。
结 语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全球的生态环境频繁发生着不规律运行的现象,近些年,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等在全世界频繁发生。挽救全球生态系统失衡现象是当前刻不容缓急需解决的问题,我国加大对西部大开发工程的建设与投入,也正是在为挽救全球生态系统失衡现象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为我国自身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现如今,我国黄土高原生态环境已经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要想改善其生态环境必须从根本上加大对植被的保护与修复工作。然而,要想恢复黄土高原良好的生态系统,是一项久远且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通过长期的不懈努力、学习以及加深对其植被保护与修复的思考,才能绿化我国的荒山、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大前提。
【参考文献】
[1]韩新辉.黄土高原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生态效应及作用机理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8.
大冶市是国家发改委于2008年3月17日确定的国家首批中部地区典型资源枯竭型城市之一〔‘。],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全市辖3街道,11镇,1乡;气候属大陆性季风气候,水热光条件优越,主要的气象灾害有水灾、旱灾、风灾和冻灾。据大冶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5-2015,大冶全市268个矿床(含矿点)中,大型矿床6个,中型矿床17个,其余为小型及小型以下规模。矿业活动引发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已严重威胁城市居民生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一”〕。主要数据来源有:大冶市地形图、行政区划图、植被覆盖图,2009年大冶市土地利用现状图、大冶市动植物种类数以及分布情况统计数据、水土流失等级图以及土壤类型、土壤污染情况、大气质量报告以及气象地震灾害的统计资料等,社会经济数据包括人口分布密度、矿山及矿山企业的分布和重要矿山企业的年度公报等。
2基于区域的关键地段识别
矿业城市由于特殊的形成动因,其发展趋势多受经济利益的引导,社会经济活动对生态的干扰呈现出空间分化的特点。以大冶市为例,受矿藏不可移动性的影响和矿业生产活动阶段性特征的限制「川,矿业活动造成的生态问题具有较强的区域分异性。因此,在遵循整体性、主导性和差异性的前提下,选取区域生态系统的自然票赋、生态现状和控制状况作为基于区域的关键地段识别指标体系的3个目标层,详细指标见表t。
3基于斑块的关键地段识别
矿业活动对斑块造成的影响,不仅受到干扰类型和干扰强度的影响,还与斑块的自身特性有关。矿业活动指数、斑块敏感度和损失度可以量化与表征斑块自身的特性。
3.1矿业活动指数
采矿点及矿业企业在矿产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工程爆破、剥离挖据、堆放运输及矿石提炼与加工等活动,会使土地被压占、植被遭受破坏、物种多样性减少、景观环境改变以及“三废”排放污染生态环境等。矿业活动指数MAI(MiningActivitiesIndex)是对主要矿山点及矿业企业环境破坏力的量化。以大冶市主要矿山点和矿业企业为对象,通过收集社会经济数据,从矿山及矿业企业的种类、规模、开采方式和处理能力4个方面对大冶市主要矿山点和矿一业企业的MAI值进行表征。MAI值赋分规则见表3。
3.2斑块敏感系数
斑块敏感系数PSI(Patchsensitivityindex)反映斑块的抗扰动能力大小,其值的大小体现斑块内部生态系统的敏感性程度。斑块敏感度越高,PSI值越大,斑块的关键地段属性越强。由于坡度反映地形地貌条件,植被情况综合反映自然条件,侵蚀强度反映人类作用及自然灾害的影响,因此利用坡度、植被覆盖度和侵蚀强度对斑块的PSl值进行表征,具体采用下式计算。3.3斑块生态损失度斑块生态损失度PLI(Patchlossingindex)可用以衡量斑块的内部生态系统遭受破坏时其生态价值的损失。即斑块生态价值越高,遭受破坏时的损失越大,PLl指数越高,关键地段属性越强。陈勇等[19}在谢高地等〔20〕陆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当量估算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矿业城市生态系统的特殊性,对大冶市各类生态系统的价值当量进行修正,具体值见表5。生态系统生态服务价值当量按式(3)标准化处理结果见表5。
4综合识别结果分析
将反映斑块状态的三值(MAI值尸Ll值,PSI值)与以乡镇为单位的区域背景分级结果进行叠加分析,并在ArcGIS属性表里归一化处理,利用Na-tureBreak功能,大冶市所有斑块可分为5个等级(图4)。其中,生态关键度位于「0.021,0.324的为原生型关键地段;[0.325,0.408〕为损益型关键地段;仁0.409,1.000〕为扰动型关键地段。
5结论
根据资源型生态关键地段的定义,结合区域背景和斑块状态,构建了矿业城市生态关键地段识别指标体系。从白然享赋、生态现状和社会控制3方面分析大冶市各乡镇生态关键地段分布情况,通过计算白然状态下斑块的矿业活动指数、斑块敏感系数和斑块生态损失度,结合GIS叠加分析功能将大冶市资源型生态关键地段划分为原生型、损益型和扰动型关键地段。将区域背景—斑块状态识别体系应用到矿一业城市生态关键地段识别是笔者的一种尝试与探索,可为大冶市等矿业城市的生态保护和安全格局构建提供依据。在今后的研究中,应结合矿业活动带来的某类具体干扰(如土地破坏、土地损毁、水质重金属污染等)进行生态关键地段的识别,并对各类关键地段的发展变化和相互转化的趋势进行预测。
参考文献
[1丁李格锐,刘粤湘.我国矿业城市的分布特征与发展态势分析[J].中国矿业,2014,23(6):63-70.
关键词:矿产资源 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 环境恢复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5(a)-0084-01
查清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状况,加强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积极推进矿产土地复垦,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协调快速发展。目前我国矿产资源的开发力度在不断加强,而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力度却没有跟上,甚至远远落后于环境破坏的速度[1]。必须根据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结果以及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1 深入开展矿产资源生态环境调查评价
1.1 实行矿产资源生态环境调查评价制度
建立健全并实行政府主导、矿产企业配合、社会参与的生态环境调查评价制度,对矿产资源开发区域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地质环境背景、开发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工矿废弃地状况、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情况等调查评价工作,查清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及其变化趋势,合理评价和划分矿产资源生态环境影响区域,提出改善环境的对策建议,为因地制宜地开展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矿产企业要依法加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与综合治理方案。
1.2 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管理信息系统
加强矿产资源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体系,特别是基层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建设,建立重点区域和重点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重点矿区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及时预报信息,开发应用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形成矿产资源生态环境及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报告制度。
2 加强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
把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开发矿产资源的必要条件之一。新建、改建、扩建矿产企业必须执行矿产资源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提交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应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制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目标、措施和资金预算,经有关部门参与的规划论证后作为申办矿产企业许可证的依据。制定和完善矿产建设项目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体系和标准,切实加强矿产建设项目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禁止新建对地质环境产生不可恢复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
加强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制定完善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引导并强制矿产企业边开发,边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实行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年度检查制度和不定期抽查制度,生产企业应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反映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年度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造成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破坏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达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逾期不能达标的,实行限产或者关闭。
2.1 新建矿产企业
必须符合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准入条件,即必须具备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矿山环境影响报告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报告,并依法缴存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保证金。经审查,若矿产资源开采对环境影响和破坏较大或遭破坏后难以恢复治理,则实行环境一票否决制。严格实施“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落实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责任制。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不允许在禁止开采区内勘查和开采矿产资源。
2.2 改扩建矿产企业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落实矿产企业环境保护和恢复责任制,按有关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保证金。在改扩建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三废”排放总量应有效控制并达标排放。
2.3 生产企业
矿产企业应编制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落实保护和恢复责任制。矿产固体废弃物、废水及废气应按相关标准和规定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引发的地质灾害应积极治理。生产中必须做到边生产、边恢复(治理),对治理不力、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应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
3 矿产资源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
3.1 因地制宜地进行环境恢复治理
按照“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必须依法明确责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按期完成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造成地质环境破坏或引发地质灾害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处理。针对矿产资源生态环境问题的类型,依据其诱发原因的不同,有针对性地采用恢复治理措施和方法。
3.2 多渠道投资进行环境治理恢复
按照不同类型矿产资源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责任区别对待,充分调动多元经济成分投入环境恢复治理之中,加快环境恢复治理的进程。对于新建和生产企业,全面实施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对已关闭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竞争出让复垦土地和整治工程使用权等方式,鼓励多元化投资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3.3 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土地复垦
要建立土地复垦监管和监测制度。新建企业没有土地复垦方案不予受理开采矿产资源申请。加强生产企业对损毁土地的复垦,实行并完善损毁土地复垦的鼓励政策,引导和鼓励各方力量从事土地复垦,扩大投资主体范围,加快废弃地的复垦。明晰复垦土地的产权,在优先安排农业利用的前提下,鼓励多用途使用。
3.4 学习开采资源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经验[1]
2010年全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现场会在太原召开,会议旨在探索强化煤炭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的制度与政策,学习和推广山西在煤炭矿山资源开发中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先进经验,推进建立矿产资源尤其是煤炭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中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保证金制度,全面加强我国煤炭矿山和其他类型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如平朔公司在资源开发的同时,不断加大绿化复垦和环境保护力度,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建设高标准的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采用多学科交叉融合、多专家联手攻关的方式,不断拓展和深化生态建设内容、层次,促进了绿色生态产业的发展。先后与多所院所院校共同承担生态重建与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的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致力研制与应用新技术、新方法,通过采取综合开发利用复垦土地、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等措施,增强了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青海省东部地区采砂场地质环境破坏现状。青海东部地区人多地少,土地利用粗放,可供耕作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加之基础建设又主要集中分布于此,以建材类资源为主的矿产资源开发,导致青海东部地区大大小小的采砂坑场遍布了湟水流域各大支流。不仅挖损、压占了大量耕地资源、破坏了地貌景观,而且造成了大面积的含水层结构破坏和水土流失,严重影响了青海东部地区的自然地貌景观和水土涵养。青海东部地区采砂场主要集中分布于湟水谷地及其支流谷地一带。据调查:区内累计过采面积达13337hm2之多。压占挖损土地、地貌景观改变、含水层结构破坏、水土流失等环境地质问题十分突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采砂过程中,由于地质环境保护等措施缺失或未能落实到位,尾矿随意堆放,采坑不能及时回填处理,致使采区堆积了大量的固体松散物,在挖损、压占大面积耕地资源的同时,也严重阻碍了沟道的泄洪能力,松散而随意堆放的尾砂料为泥石流储备了大量的物质来源,严重威胁着下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在开采过程中未能按一定的边坡开挖比进行合理开挖及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局部地段已形成高5~20m、长数百米的高陡边坡,在流水侵蚀和重力作用下常失稳致灾坍塌,威胁当地居民安全。
青海省三江源区、内陆河源头区砂金矿区地质环境破坏现状。青海省三江源区、内陆河源头区系纯牧业区,经济发展水平十分滞后,草场植被是当地牧民群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畜牧业是当地唯一的主体经济,牧业生产方式以自然放牧为主,经济结构单一。由于江河源头区砂金资源丰富,采金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至上世纪20~30年代,受当地丰富的砂金资源的诱惑、经济利益的驱动及当地亟待改变的贫穷落后面貌,同时也限于当时特殊的历史时期,造成矿区长期处于无序的乱采滥挖状态之中,致使原本就很脆弱的原始生态环境及草场植被遭到了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日趋恶化。据调查,三江源地区及内陆河源头区的群采砂金活动累计损毁土地面积高达20000多hm2,该类矿山自上世纪90年代末全面禁采关停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人由于历史原因已经灭失。2004~2011年年底,地质技术人员赴野外对已破坏的矿区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成果为:开采方式有两种,即群众性开采及大规模机械化开采。过采区主要分布于河谷开阔处的低阶地及河漫滩地带,地表原始生态环境多为河谷阶地草原和河漫滩裸地,砂金矿过采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程度十分严重。过采区内几乎未经过平整,砂堆如山、连绵不断,沟坑遍布、纵横交错。过采区面积1061.6hm2,挖损破坏河道长度数百公里,遗留采金坑塘数以万计,其中大的坑塘长150m,宽100m,面积近15000m2,坑深10m以上。面积在500~1000m2的坑塘更是随处可见,且多呈串珠状相连,坑塘周边的废弃砂砾堆积松散,高出原地面5~15m,与塘底相对高差达10~20m。砂堆数万个,其中高4~23m,方量大于5000m3的砂堆数量众多,高2~8m,方量在1000~5000m3的砂堆遍布过采区,多呈浑圆状,受矿体延展方向控制,部分相邻的砂堆则构成了沿沟谷方向展布的条状砂梁,由于堆弃高度过大,加之近水一侧的侧蚀作用,其顶部多变形开裂,易发生坍塌从而加剧水土流失。
青海省北部煤、铀矿区地质环境破坏现状。青海省北部分布有较丰富的煤炭资源,亟待改变的贫穷落后面貌以及当时特殊的历史时期,导致煤矿的开采长期处于无计划的乱采滥挖状态之中,致使原始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矿山安全隐患随时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目前该类矿山主要有祁连县默勒煤矿、门源回族自治县红旗煤矿、瓜拉煤矿、西宁市大通煤矿。煤矿区多为上世纪80年代中期群众无序开采形成,历经20多年的反复开采致使矿区地质环境和土地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日趋恶化。采煤对区内地质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为对草地土壤层的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河流改道、土地生产力的破坏以及由此引发的土壤侵蚀、水土流失等问题。据实地调查,采煤区历经多年的采挖,破坏现象极其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采煤破坏草地数千公顷,以剥离和占压为主。对原有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大,采煤矿井和祼露的尾矿堆随处可见。开采方式以井采为主,有硐、竖井、斜井等沿山体走向展布。尾矿堆主要分布在矿井四周,多呈不规则椭圆状顺坡堆放,尾矿堆积较为凌乱,一般高2~3m,最高达4m,直径3~10m,最大达20m。矿井治理和尾矿回填、整平整治难度大。由于采煤弃渣随意堆放引起河道改向,地表水溢流对凸岸的冲蚀作用强烈,致使漫滩面积增大,低洼地多成积水塘。采煤对土地生产力的破坏程度率达80%以上,造成大面积土地沙砾化,水土涵养能力下降。矿井井口四周发育圆弧形崩滑体,地质灾害隐患大。
青海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法及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