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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常识和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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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常识和原理

科学常识和原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职业院校;可持续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市场

中图分类号: G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738(2012)04-0022-01

人力资源管理是管理学中的一个崭新的和重要的领域。它作为对一种特殊的经济性和社会性资源进行管理而存在。人力资源管理是指组织对员工的有效管理和使用的思想和行为,它远远超出了传统的人事管理范畴。正因如此,这种新型的、具有主动性的人员管理模式越来越受到重视。与此相适应,各组织的人事部门就成为决策部门的重要伙伴,从而提高了人事部门在决策中的地位。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是各种社会和各个组织都需要的。

一、根据现代的人力资源管理来培养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1.培养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是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客观要求。

我们论及个人的可持续发展,是由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决定的。人是社会性动物,作为生物人个体,在规定的年龄段内为从业劳动者,他可以从18岁工作到60岁(女性55)。但作为社会的人,其社会生命周期与自然生命周期则有所不同,如在我国失业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45岁左右的人,因为他们的知识基础薄弱、知识结构单一,很难适应信息时代科技飞速变化的要求,而成为失业者。从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来看,社会可持续发展强调人的再生性、平衡性和持续性。人作为“活”的资源,就整个人类而言,可以通过传宗接代及教育体现再生性。但就个体而言,在一定的自然生命周期内,其再生性则表现为一个人通过不断地学习,以顺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其平衡性,则是指一个人的专业、知识、水平、体质与经济结构相适应。经济社会、科技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人的素质也应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这两个动态要不断耦合;就持续性而言,一个人一生要生活,就必须有工作可做,要想不失业,并始终保持个人与工作岗位匹配,就必须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一生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提高、不断地创造。

2.培养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学校教育特点的客观要求。

学校教育具有一定的有限性、封闭性、滞后性。一方面学校所传授的主要是人类已有的经验和知识,强调学生掌握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充其量也只是把当前正在探索的课题提出来加以讨论。从应用角度看,学生今天在学校学到的知识,毕业以后步入社会,有一部分知识就会过时和老化;另一方面,一个人在学校学习的时间是有限的,老师不可能把所有的知识都传授给学生,一个人只靠在青少年时期的学校教育所获得的科学知识是远远不够的。

3.培养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市场下用工制度变革的客观要求。

适应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要求,我国人事制度将发生根本性改变,一是将逐步取消劳动者的社会身份制度,由“身份取向”向“契约取向”转变;二是将打破传统的由政府分配、从一而终的用人制度和线性就业模式,改变身份的“终身制”,取而代之的是合同制、契约制的用工制度。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岗位竞争和劳动力跨行业流动将会大大增加,就业模式将具有更大的流动性、开放性和竞争性。因此,适应自主择业及劳动力不同行业间流动的要求,劳动者必须不断地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以适应职业变化的需要。可以说终身学习和发展意识与能力的高低将是决定劳动者能否适应社会快速变动的主要因素。

二、人力资源管理对职业教育如何培养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意义

1.夯实基础,为可持续发展建立起跳平台。职业技术教育突出技能培养,强调以“能力为本位”,是为了满足当前社会对各类技术人才的需要,给学生提供就业的条件和手段,但贯彻基础理论“必需、够用”原则不能以牺牲后续发展为代价,一定的专业理论是学生学好专业技能和适应未来职业变化及继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从当前我国的失业状况看,一部分下岗职工不是没有工作可安排,而是安排的工作没法适应,结果是一方面有工作没人做;一方面有人没工作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中国教育的落后,使劳动者的知识结构和素质水平与现代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从而制约着劳动力资源潜能的发挥和劳动者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关键要处理好两个问题:一是要正确处理好理论教学与技能培养的关系,科学设计可持续发展的知识结构;二是要为学生可持续发展建立起跳平台,以满足专业素质不断提升的需要。

2.学会创新,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来适应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市场。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而创新是知识经济时代的灵魂,创新是企业和国家竞争战略的核心。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在当今时代,一个人要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就必须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学校教育的任务,就是要培养学生具有把创造力当作人的生存必不可少的条件、不断进取的意识和精神;就是要发展学生个性才能,通过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对创造力的挖掘、训练、强化,加强学生创造性因素的训练和非智力因素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创造力。职业技术教育培养的毕业生只有具备创新精神和能力,才能适应企业发展对创新人才的要求。

3.学会学习,为可持续发展提供终身学习的能力。一个人的继续发展,一靠企业组织重视对员工的培训;二靠个人不断地学习,这是最根本的一点,可持续性学习是可持续性发展的前提,要保证持续发展,就要学会学习。当前,科学技术和生产工艺日新月异,使越来越多的人难以适应新的生产程序、新的产品生产技术对劳动者素质提出的新要求,解决这个问题最有效方法就是学习。作为学校教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引导学生学会学习:①、注意培养学生独立自主思考问题的能力;②、培养学生能够对知识点、知识体系进行分析和归纳的自学能力;③、培养学生掌握现代网络技术,学会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实现终身学习和训练的能力。现代远程教育,为终身学习提供了可能实现的物质基础,要教会学生可以运用多种手段在互联网上学习和如何分析、归纳和综合信息的能力。

4.学会自我调适,为可持续发展提供适应社会体制不断变革的心理素质和能力。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正是一个新旧体制变改的时期,就业岗位、就业方式多元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剧,人才竞争将更加激烈。学校教育必须以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为重点,优化学生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要注重对学生进行理想与现实教育,培养他们具有自觉解决因主体需要与客观环境之间的矛盾带来的心理冲突的能力;要教会他们客观分析自我,准确自我定位,选择最佳的个人事业模式(个人事业模式=个人素质+目标价值+期望概率)的能力;要注意培养学生应变能力,帮助学生学会正确判断形势,科学分析环境,增强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独立生存、捕捉机遇的能力;要引导学生树立调整情绪的自觉意识,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学会与人合作,与人共事。

当前,我们正面临着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趋势,学校教育要不断调整人才培养规格和模式,努力培养出专业技能强、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全新人才。来适应社会的需求,适应现阶段人力资源管理的要求。

参考文献:

[1]陈天祥.人力资源管理.[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1.4.

科学常识和原理范文第2篇

系统论是现代科学的基础,系统论把客观世界的一切事物和过程,以至整个世界都作为整体、有序、相互作用的动态系统来研究。任何一门科学都自成系统,哲学也不例外。哲学――辩证唯物主义是严密、系统的一门科学。因此,我们在学习辩证唯物主义时,必须系统地把握它。

辩证唯物主义分为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三大部分,这是学习哲学常识课必须首先掌握的。而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又自成系统。例如。辩证唯物论由物质、意识、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三大部分构成。唯物辩证法主要由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矛盾的观点三大部分构成。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主要由认识论的唯物论、认识论的辩证法两大部分构成。当然,构成这三者的每一部分又都自成系统。例如,辩证唯物论的物质部分,主要由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有规律的三个部分构成。这样,辩证唯物主义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如下图:

这里必须注意的是,构成辩证唯物主义的各个部分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紧密联系、相互渗透的。在辩证唯物论中贯穿着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建立在辩证唯物论的基础上,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认识的产生和发展。只有系统地学习哲学,才能完整准确、高屋建瓴地掌握哲学理论,才能全面认识和理解哲学原理。在学习哲学常识的过程中,有些学生不能很好地运用哲学原理分析和联系社会实际,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系统地把握哲学的精神实质。

二、掌握法则

有些学生常常觉得哲学常识很深奥,难以把握。其实,学习哲学常识也是有规律可循的。无论是编书,还是讲课,人们总是遵循着这样一个法则:首先提出一个哲学原理,然后分析这一哲学原理所包含的基本内容,最后从对原理及内容的分析中得出在实际工作中应遵循的工作方法,即原理、原理内容、工作方法的三个段式法则。笔者将其称作“三段式”法则。例如,学习辩证唯物论中的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时,首先,提出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的原理。然后,分析这一原理的内容: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最后,从中得出工作方法,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又如,学习唯物辩证法中的矛盾特殊性时,首先,提出矛盾特殊性原理。然后,分析这一原理的内容:不同事物的矛盾各不相同,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事物矛盾的双方各有不同特点。最后,从中得出工作方法,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段式”法则并不是随意编造的。它是由辩证唯物主义自身的性质决定的。哲学是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三段式”法则中的原理内容就是世界观,工作方法就是方法论。“三段式”法则体现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

掌握了“三段式”法则,可以帮助我们系统完整地掌握哲学原理,把哲学原理与工作方法有机结合起来。

三、掌握“对子”

把哲学称作“对子”的学说。哲学概念总是一对一对地出现,如物质与意识、运动与静止、主观与客观、对立与统一、普遍性与特殊性、两点论与重点论、内因与外因、质变与量变、实践与认识、现象与本质、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等。这是因为,整个世界是一个矛盾的世界,矛盾是由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构成一的。既然整个世界都是由矛盾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构成的,那么,我们在学习哲学时就应该从事物的两个方面看问题。例如,当我们看到物质的决定作用时,同时要注意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当看到矛盾对立性时,同时要看到矛盾的统一性;当把握两点时,同时要善于把握重点;当看到内因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时,同时要看到外因对事物发展的影响。总之,看问题要坚持两分法,全面地看问题,反对一点论和片面地看问题。

学习哲学掌握了“对子”,能有效避免片面性,对我们理解、掌握、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掌握关系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之间、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整个世界是一个联系的整体。哲学中的各种概念、原理之间也是躯联系的,都是以某种关系联系在一起。哲学关系呈现多样性,在多样性中又有一些基本关系。在哲学常识中,这些基本关系有三种。

第一种是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它们的关系一般表现为:一方面决定另一方面,而另一方面对其具有反作用。例如,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

第二种是联系和转化的关系。它们的关系一般表现为:两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同时又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例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在哲学中,表现这种关系的还有矛盾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等。

第三种是区别与联系的关系。它们的关系一般表现为:两个方面是有区别的,同时两个方面又是相互联系的。例如,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现象与本质是有区别的,现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是事物的根本性质。现象与本质又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本质离不开现象,本质总要表现为现象;现象离不开本质,现象是本质的表现。在哲学中,表现这一关系的还有哲学与个别具体科学的关系,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等。

科学常识和原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常识;英国经验主义;苏格兰常识哲学;批判的常识主义

“常识”是西方哲学中经常被提到的一个概念,它具有特定的理论含义和学术价值,但在我国的西方哲学研究中却很少论及。究其原因似乎很简单:常识是通俗和肤浅的,而哲学是思辨和深奥的,因此常识不是哲学研究的恰当题目。这种看法是片面的。事实上,西方哲学不论在普遍的抽象概念上,还是在具体的理论问题上,都对常识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文将根据西方哲学的发展对“常识”概念作出分析,阐明它在西方哲学中的意义、地位和作用,以期引起学界同仁的注意和兴趣。

一“常识”概念及其哲学定位

“常识”一词的英文是commonsense(拉丁文sensuscommunis)。它在哲学上主要有两个用法(不排除还有其他用法):一是着重于该词组中sense一词的“感觉”之意,指与肉体的视、听、嗅、味、触五种“外部感觉”不同的“内在感觉”。它是人心中普遍具有的能够将五官感觉区分开来,或对它们进行统合,以形成对象的整体意识的能力或官能;“常识”的另一用法着重于sense一词的“理智”、“智慧”之意,指人们行事时通常具有的理智能力、见识和判断等。前一用法往往与心理分析联系在一起,成为哲学讨论的心理内容。比如亚里士多德在批判普洛塔戈拉的感觉论时认为,虽然每一种感觉都有其特定的对象(如视觉的对象是颜色,听觉的对象是声音),但也有一些原始的可感对象(如运动、静止、形状、大小、数目等)是与各感觉的“共同性质”有关的。他将这些“共同性质”称作“常识”(这里用commonsense的直译“共同感觉”更为合适),它是人心中“统合”各种感觉材料的能力。“常识”的这一用法比较局限,在哲学上的影响也较小。“常识”的另一用法则有比较广泛的哲学意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常识可以作为一种有约束力的信念原则,在与政治、道德、法律等有关的

实践哲学中起规范和准则作用;另一方面,常识与西方哲学的认识论有密切联系,即它表现为一种特定的认识能力和知识形态。不论上述的哪一方面,常识都可以用判断或命题的形式表示出来。于是,在哲学的意义上,常识可以被定义为:“理智正常的人通常所具有的、可以用判断或命题来表示的知识或信念。”

在哲学上,常识有如下特性:

(1)普遍性。因为常识是一切理智正常的人都有的,所以它具有最大的普遍性或共同性。这种普遍性不是理论概括和抽象意义上的,而是人们的普遍“同意”意义上的。因此,人们常将这种普遍性与“普通的”(ordinary)或“通俗的”(vulgar)等同起来。正因为常识的普遍性与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人相联系,所以它的普遍性又是相对的,即它依时代、地域、社会生活状况和相关人群一般知识水平的不同而呈现不同的普遍程度。但最普遍的常识能为最大多数的人所具有。

(2)直接性。常识不需要推理或证明,它是“直接”被知道的。因为如果它需要通过推理或证明来达到,它就会因普通人不具备思辨推理的能力或因由此引起的争论和分歧而不能被人们普遍理解和接受。由于常识的这种“直接性”,它有时被看作是“直觉的”或“本能的”。

(3)明晰性。常识必定是清楚明白的,没有任何疑义和含糊,否则它就不可能被人们直接而普遍地接受。因此,常识也往往被说成是“自明的”。

在常识的各特性中,普遍性是最主要的,它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常识的直接性和明晰性的根据,因此也更为哲学家们所关注。

常识由一系列判断和命题组成。在内容上,它涉及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最普遍、最基本、最稳定、因而也最有哲学意义的常识是关于事物的存在和本质的常识,或者说是常识中关于形而上学本体论的那些方面,它们构成了其他一切常识的基础。归结起来,这些最基本的常识主要有三类,一是关于外部世界存在的常识;二是关于具有思想和行为的“我”(自我)存在的常识;三是关于与“我”发生交往的、与“我”有同样属性的“他人”(他我)存在的常识。这些常识是人类日常生活中的存在信念被形而上学普遍化和抽象化的结果,它们具有哲学的意义和力度。由这些最基本的常识出发,可以引出关于自然的根本法则、逻辑规则、社会行为和道德准则等各方面的普遍常识,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系统,为人类的生存、交往和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信念和准则。

常识所涉及的内容十分重要,对此几乎没有任何一位哲学家会否认。艾耶尔说:“哲学家没有权利轻视关于常识的信念。如果他轻视常识的信念,这只表明他对于他所进行的探究的真实目的毫无所知。”[①]他的这段话代表了哲学家们对常识的一个一般看法,即不论常识具有何种真理性,它作为人类普遍知识的组成部分,无疑具有哲学的价值,它的内容以及它的知识形式本身都可以成为哲学研究的恰当对象。实际上,从哲学思想从低级向高级的发展看,常识为哲学研究提供了最直接、最原始的思想材料,人最初的哲学研究和兴趣正是从考察朴素的常识信念(包括在原始神话中表现出的信念)开始的;不论如何抽象的哲学命题或思辨都可以直接或间接地还原到常识信念的范围内,或者是以常识为基础的。杜威在将常识与科学相比较时也表达了相似的思想。他认为,科学知识与常识的差别就如同科学家所研究的H2O的水与人们日常所说的饮用水、洗涤水的差别一样,它们是同一种东西,只是被置于不同的位置和从不同的角度来考虑。由于科学研究是从已取得的知识成果上起步的,所以它显得十分深奥和抽象,好象远离了它原始关注的东西,这一现象掩盖了科学与常识所处理的是同一材料的事实。常识是科学的基础,如果科学处理的材料不能追溯到常识,科学就无所事事,哲学也只能是无聊的思辨。[②]总之,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哲学就是对常识信念的辨析、追问、思考和理论化。

虽然哲学家们一般不否认常识所涉及的问题是重要的,但在如何对待常识的问题上,他们的态度却不一样。这些态度主要有三种:

一种认为,由于常识与人类生活的基本信念相关,而且具有直接性、明晰性和普遍性的特征,所以在哲学中可以将它们看作可靠而必要的理论“预设”,赋予它们以哲学基本原则的地位,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建立系统的理论体系。而这样做的一个主要目的是为了反对怀疑主义。英国古典经验主义、以黎德为首的苏格兰常识哲学以及现代的某些科学哲学和素朴实在论派别等都在不同程度上是这种态度的代表。

另一种态度则相反,它认为常识信念固然是重要的,但只是在日常生活的意义上,而不是在哲学思辨的意义上,因为常识不能满足哲学理论化的要求。哲学作为“智慧之学”,它的本性在于对一切事物的“刨根问底”的研究,在于发现事物的本质和logos。一切哲学理论得以成立的基本条件是它必须对它所提供的知识或信念作出恰当的证明和解释,诚如西方哲学关于知识的传统定义所言:“知识是被证明为恰当的真信念。”而所有这些都是常识做不到的,它的本性决定了它排斥一切证据和证明,它不具备哲学理论所必不可少的严密性、深刻性和系统性。因此,将常识作为理论“预设”是肤浅的、靠不住的,它只能将哲学引入歧途。哲学家可以把常识当作一种特定的精神现象进行研究,但无权将其作为哲学的根本依据,更不能停留在常识上止步不前。持这种观点的哲学家不在少数,布罗德(C.D.Broad)的观点具有代表性,他认为常识的作用是渺小的,哲学的出发点是科学而不是常识,当科学与常识冲突时,常识必须让路。

对常识的第三种态度居于前两种态度之间。持这种态度的哲学家认为,常识并不是毫无根据的信念,它的恰当性可以从它对人类生活的普适性和共同性中得到某种程度的确证,因此它具有作为真知识的基本特征。虽然常识的通俗化、非哲理化也是不争的事实,但这不能成为完全抛弃常识的理由。哲学应当在对常识进行修正、批判和思辨论证的基础上接受常识,将它作为哲学的原则。这种态度我们可以称之为“批判的常识主义”。

在以上三种态度中,第一种和第三种有比较密切的联系,因为它们在肯定常识的有效性方面是一致的,或者说,它们的区别只在于对常识诉诸的不同程度、范围和方式。出于本文的目的,下面分别对这两种态度在西方哲学中的表现进行分析,探讨它们的理论意义,其中第一种态度将主要以英国古典经验主义和黎德哲学为例。

二经验主义与常识

在古代,当哲学从对常识和神话的思辨中诞生出来,就一直在抽象思维的道路上前行,没有回顾它的常识源头,或为它带来理论的荣誉。于是,在古代哲学百家争鸣的历史中,我们几乎看不到常识哲学的影子。虽然在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对话”著作中经常出现近乎于常识的“通俗”看法,但也只是作为“辨证”思维的对立面和反衬。亚里士多德关于常识的论述主要出现在两个场合,一是如前面所说将它看作肉体感觉的“统合”,另一是将它看作伦理学中人们的“共同意见”。不论在哪个场合,他的论述都是很局限的。在中世纪,哲学成为神学的“婢女”,常识也不能逃脱同样的命运。唯一的不同在于,常识作为普通人的生活经验为宗教的“神迹”证明提供了条件,因为所谓的“神迹”恰恰是对日常生活经验的“违反”或“超越”,只有常识的“普通”和“卑俗”才能证明“神迹”的超然和神圣。在西方哲学史上,真正把常识当作哲学的基本原则,使之具有了哲学基础地位的,是英国近代的古典经验主义。

经验主义是英国近代哲学的主流,虽然它的开端可以从F.培根算起,但它的真正创始人是洛克,因为正是他提出了系统的经验主义认识论纲领。洛克的经验主义有一个本体论的“预设”,即坚信外部世界、自我和自然因果性等的存在,这是他的常识信念。不论他怎样从经验出发探讨知识的本性,他的观点都没有超出这一“预设”的界限。在他那里,这个“预设”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抵御自笛卡尔以来流行的怀疑主义。当洛克深入研究经验,有可能推出怀疑主义结论的时候,他总是毫不犹豫地站到常识一边,反对怀疑主义。比如,根据经验主义的原则,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来自于经验,而经验是表象的,它不是外部世界的真正实在,这就意味着我们并没有外部世界的确切知识,因此也不能断言外部世界的存在。如果按照这一逻辑推理,洛克就应当同他的后继者巴克莱一样拒绝承认外部世界存在的命题,或像休谟一样对这一信念的证据提出质疑。可是,他没有这样做。当理论的逻辑引导他与常识对立的时候,他放弃了理论,坚持了常识:他深信作为感觉的原因的外部世界的存在,深信它至少与感觉有某种程度的相像,他从不深究这一信念有何恰当的根据。正因此,罗素批评洛克说,一当进一步的推理有可能得出与常识相悖的“怪结论”的时候,他就会婉转避开而诉诸常识。

物质世界的存在是常识信念的主要部分,巴克莱对物质世界的反对似乎使他与常识无缘,而事实上恰恰相反,他是英国经验论者中最明确表示要诉诸常识的人:他要求尊重普通人的观点,“将人们唤回到常识”。[③]不过,巴克莱对常识的理解多了一层思辨的意味,他认为常识所说的外界事物与哲学上所说的“观念”是一回事,两者的等同是通过“存在就是被感知”的哲学分析才看清楚的。他在一段著名的话中说,如果你认为“吃观念、喝观念、穿观念”的提法是不能接受的,你可以按照“通常的习惯”用“事物”一词来代替“观念”,但是这不能改变“事物是感觉的集合”的根本原理。[④]也就是说,根据他的解读,常识的说法实际上与他的感觉论是等价的,他所谓的“回到常识”就是回到他的非物质主义的感觉论。

休谟在洛克、巴克莱的基础上将经验主义发展到它的逻辑结局一一怀疑主义。不过,他所怀疑的不是关于外部世界的存在等常识信念,而是哲学为这些信念所提供的证据。他认为,经验和理性的证据都不能为这些信念的恰当性辩护,因此怀疑主义不可避免。可是,怀疑主义可以摧毁对常识信念的确证,却不能摧毁常识信念本身,因为这些信念根植于人的本性之中,是人的不可抗拒的“自然倾向”,它使人能够自信地面对人生、享受生活。正是这些信念挽救了经验主义哲学,使它不致陷入皮浪式的“绝对的”怀疑主义。因此他说:“一位只打算比较优美动人地描述人类常识的哲学家,即使他偶然陷入错误,也不会继续错下去;他会重新诉诸于常识和心灵自然而然的情感,返回到正确的道路上来,使自己免于任何危险的情境。”[⑤]这也是他将自己的怀疑主义称作“温和的怀疑主义”的原因之一。

总之,对于英国经验主义者来说,常识信念是自明的真理,是他们的体系不可逾越的界限。维护常识,坚持理论与常识的一致性是反对或削弱怀疑主义的有效途径。英国经验主义与常识的密切关系可以从学理上得到说明。因为对于常识,不论是它的形成还是它的验证,都不能离开经验,如果没有人类的日常生活经验,任何常识都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与一切知识都来自于经验的经验主义原则完全一致。不论经验主义者是否明确将这一点表述出来,他们都不能不承认,常识是与经验相通的,休谟试图通过对经验心理的描述来说明常识信念的形成,正是遵循了这一思想进路。然而,虽然经验具有意识的直接性,但它不具有表象客观实在的直接性,如罗素所说,我们关于客观实在的知识是由经验“推理”出来的,而不是由经验直接表现出来的。当经验主义者越来越追求经验的纯粹和彻底性的时候,他们同时也就将经验孤立起来,使它越来越远离了形而上学的“根”,越来越成为虚幻的、没有基础的东西。于是,为了给经验提供根基,经验主义者很自然地将常识作为他们的学说的基础,因为只有普遍的、直接的、自明的常识才能既满足作为哲学基本原则的需要,同时又保持与经验不可分割的联系。在常识那里,经验主义者找到了他们梦寐以求的能够保证经验哲学确实性的东西。如果说唯理主义的知识大厦是建立在自明的先天概念和理性直觉的基础上的,那么,经验主义的知识体系就是以常识信念为前提的,它们具有与唯理主义的先天概念和理性知觉相比毫不逊色的权威性。如果没有常识信念所确定的原则基础和形而上学框架,经验主义每前进一步都是很困难的。

英国经验主义者对常识的信赖在苏格兰哲学家黎德那里被推向极致。黎德之前的经验主义者将常识看作是确定无疑的真理,是他们的信念底线,他们所设想的是如何在常识的范围内说明知识的可能性,而没有、或认为没有必要关注常识本身的理论价值。但当他们这样做时,却如休谟哲学所表明的那样,恰恰导致了与常识相悖的怀疑主义。经验主义的这一结果促使黎德重新考虑常识的地位。他认为,在哲学研究中,常识不应当只在“幕后”或“潜在地”起作用,而应当是贯穿于研究过程始终的指导原则,成为一切理论的真正起点和归宿。于是,黎德致力于将常识脱俗、提升、确定为哲学的根本原则,他的目的就是用常识来挽救经验主义,使之避免怀疑主义的厄运。他借鉴了唯理主义者首先确定自明的第一原则,然后推出全部体系的方法,将常识当作哲学的自明真理。在他看来,一切哲学原理只有建立在常识原则的基础上才是正确的。在他列举的常识原则中,既包括关于外部世界存在和普遍因果性方面的形而上学命题,也包括数学、逻辑、语法、道德、审美等各方面的公理。他所创立的苏格兰常识哲学奠定了他在西方哲学史上的地位。

黎德的常识哲学对后来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并形成了以他为首的“苏格兰常识学派”。在法、德、意大利和比利时等国也有他的追随者。不过,总的来说,他的哲学的影响没能持续很久,这主要由于它本身的缺陷所致:它排斥思辨和深刻,因而也就失去了哲学活的生命力。康德曾不无道理地批评黎德等常识哲学家们说,他们“本来应该深入到理性的性质里边去钻研,因为理性之所司就在于纯思维;然而这对他们来说是不相宜的。他们妄自尊大,不去做任何考察研究,竟发明了一个更为省事的办法,即向良知求教……用这种办法,最浅薄的大言不惭之徒保险能同最深刻的思想进行挑战,并且还能招架一番。不过,人们只要稍微做一点考察研究,就不会去找这个窍门。”[⑥]尽管黎德的哲学有这样那样的缺陷,但他把常识作为根本原则的做法仍然有深远的哲学意义,尤其受到注重素朴经验的实在论和经验论派别的欢迎。即使像约翰•塞尔(JohnSearle)那样重要的当代分析哲学家也主张将外部世界的存在等常识信念作为哲学的“预设前提”,尽管他反对将这些信念称作常识,而借用计算机用语,将其称作“默认之见”(defaultpositions)。三批判的常识主义

完全排斥常识是不可取的,如黎德那样将常识抬高到“独断”的地位也有明显的缺陷,于是一种折衷的办法,即“批判地”接受常识就成为一种选择。对这种选择,我们用“批判的常识主义”来称谓,它所指的不是某一种确定的、单一的理论或方法,而是指对待常识的一种态度或倾向,表现为对常识的修正的、思辨的、非独断的理解和处理,它可以有各种不同的表现方式。

康德是对常识持批判借鉴态度的人。虽然他不同意黎德那样将常识当作理性批判的前提,或用常识代替思辨,认为那样就等于根本排斥了理性批判的可能性,但他不反对常识概念的思辨运用。也就是说,在他看来,常识不是与批判哲学格格不入的,而是可以在其中取得恰当的地位。康德对常识的诉诸最明显地表现在《判断力批判》的“美的分析”和“纯审美判断演绎”等有关章节中。他认为审美判断是趣味判断,它与认知判断和道德判断不同,它既不像前者那样依赖于知性的自然“概念”,也不像后者那样建立在理性先天确定的“自由”的基础上。趣味判断是对一对象的愉快与否的感觉判断,而这种愉快与否的“感觉”必须对一切人是共同的,否则趣味判断就不能获得普遍的有效性和必然性。也就是说,当一个人说某对象是美的时候,他的判断必须是一切人普遍同意的,这个对象才能被称为美的。或换言之,趣味判断是由单一主体所作出的但同时为一切主体所同意的判断,并在这个意义上使主观判断获得“客观”的效准。这一原理的关键之点在于为这种普遍同意找到先天必然的根据,这是满足趣味判断先天综合要求的最重要的主观条件。在此,康德求助于常识,他认为要使普遍有效的趣味判断成为可能,必须“预先假定”(presupposition)一个对一切主体都共同的“常识”,借助常识这一“理想标准”,就可以使与这一标准一致的判断成为“对每个人的规则”,从而得到一切人的同意。康德这里所用的“常识”一词也是commonsense(德文Gemeinsinn)。他强调使用这一词着眼于它的两个含义,一是它的“共同性”(common),因为只有当常识是人人共同享有的,才能保证任何人对审美判断“无异议”;二是它的“感受性”,由此它使审美判断与知性判断和道德判断相区别。常识的“感受性”是由sense规定的。黎德将sense主要看成是一种与存在和认知相关的理智判断(尽管它是先天直觉的),而康德则明确排除了sense的理智含义。他说:“我坚持认为趣味可以更合法地被称作‘常识’而非健全的理智,而且,如果我们确实打算用sense一词来表示完全由反省对心灵所产生的效果,哪怕我们因而用sense来指愉快的感受,那么,审美判断力也应被称作一种共同享有的sense,而非理智的sense。”[⑦]康德对sense的这一规定限制了“常识”的使用范围,从而与黎德的“泛常识主义”划清了界限,也与英国古典经验主义者在形而上学和认识论意义上的常识概念划清了界限,但他仍然保留了常识判断的普遍性和直接性特征,而且同黎德等人一样,至少在审美判断的范围内,将常识当作一个必不可少的“预设”。

在现代西方哲学中,对常识原则的批判性阐释和运用一直没有间断过。比如,实用主义的理论先驱皮尔士(C.S.Pierce)和英国哲学家斯托特(G.F.Stout)都倾向于黎德式的常识信念,但他们并不认为这些信念是一劳永逸、恒古不变的,而是认为它们可以随着人类的进步和进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主张用发展和修正的眼光来看待常识、信赖常识。

在各种批判的常识观点中,最著名而且影响最大的,无疑是英国分析哲学家摩尔(G.E.Moore)的观点,尤其他在“捍卫常识”(ADefenceofCommonSense,1925)和“外部世界的证明”(ProofofanExternalWorld,1939)等文中赋予常识以完全现代的意义,使常识一度成为热门的哲学话题。

摩尔的论述虽然繁复,但其基本观点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基本常识信念的肯定,在这一点上他是坚定的常识主义者;另一方面是他对常识信念的证明。他的证明是高度分析性的,既包括逻辑分析,也包括语言分析,而后者构成了他的日常语言哲学的早期观点。在对摩尔的评价中,人们乐于强调他的证明的方面,而忽视他的常识立场的方面。实际上,对于全面理解他的常识观点来说,这两个方面是不应分开的。因为如果只考虑他的常识立场,就会把他的证明理解成仅仅为了确立传统的常识信念;而如果只考虑他的证明,又很容易将他仅仅看作一个分析哲学家,甚至以为他提出常识观点并不是很认真的,只是为了说明日常语言分析(常识正是用日常语言来表述的)的原理和重要性。而如果将两个方面结合起来看(如他的实际论述所表明的那样),我们就可以发现,恰恰他对常识信念的“证明”(捍卫)使他没有简单回到黎德或英国古典经验主义的直觉或本能的立场上,而是使常识有了现代分析哲学的意味。也正因此,我们可以恰当地称他为“批判的常识主义者”。

摩尔所坚持的常识信念是在形而上学和认识论意义上的最根本信念。在“捍卫常识”一文中,他列举了一系列常识命题,他亦称之为truisms(自明之理)。比如,“现在存在着一个活的人类身体,即我的身体”;“这个身体是在过去某时出生,而后继续存在”;“自从出生后,这个身体就一直与地球表面接触,或离地球表面不远”;“它出生以后的每时每刻,亦有其他许多有三维形状和大小的东西存在着,与我的身体处在不同的距离上”;“还常有一些此类的东西与我的身体接触着(比如现在我右手握的笔,身上穿的衣服)”;“这些东西构成了我的身体环境的一部分,自从我的身体诞生以来的每时每刻,这些东西中就有许多是他人的活的身体,这每一个身体都与我的身体一样,在某时出生,出生后继续存在了一段时间,其生命在出生后的每一刻都与地球表面接触或相距不远”;“这些身体中有许多已经死了而不再存在”;而“地球在我的身体出生前也已存在了许多年”;“许多人体每时每刻一直生活在地球上很多年”;“这些人体中许多在我的身体出生前已经死了而不再存在”;“我是一个人,在我出生后的不同时间,我有许多不同种类的经验”,而“其他人也与我相似有各种不同的经验”,等等。[⑧]摩尔认为,这些命题(表述)是我们“确知为真的”,它们的意义就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那样,没有任何含糊和不明。

如果摩尔只以他所确定的常识真理为满足,那么,他的观点在原则上没有超过黎德,仍然是一种“独断”。而重要的是,摩尔没有至此止步,他试图对这些常识信念(命题)提供证明,正是这些证明使他成为一个分析哲学家,而不是黎德式的常识论者。

摩尔的证明十分著名,主要有两个。一个出现在“外部世界的证明”一文中。他说,他可以证明外物比如两只手的存在,于是,他举起一只手做了一个动作说:“这是一只手”;然后他又举起另一只手做了一个动作说:“这是另一只手”。他认为这个证明可以满足作为恰当证明的三个条件:第一,“前提与结论确实不同”。因为结论是“两只手现在存在”,而前提是“我向你展示两只手,做某种姿势,并且说:‘这是一只手,这是另一只手’”,前提比结论具体得多,两者显然是不同的;第二,“前提是我当下所知的事实”。如果说我不知道我展示两只手,做某种姿势,并断言这是两只手,那是十分荒谬的;第三,“结论确实是从前提推出来的。”因为如果“现在这里有一只手,那里有另一只手”,那么显然可以推出“现在存在两只手。”摩尔断言他的证明是“完全严格的,而且也许不可能找出任何比这更好或更严格的证明”。[⑨]

摩尔的另一个证明出现在“捍卫常识”一文中,它是用来反驳对常识的反对意见的。这个证明很复杂,大意是:当一位哲学家断言他不理解常识命题的意义时,他是自相矛盾的。他实际上是把“理解常识命题的意义”与“对命题的意义给出正确的分析”混淆了。要做到后者是困难的,但这决不意味着他做不到前者。如果他做不到前者,他甚至根本提不出如何对常识命题进行分析的问题。因此,当一位哲学家用到常识命题时,他就是在它的“通常”意义上使用的,我们依此理解他的意思。于是,当一位哲学家否认一个常识命题说:“我们不知道其他人的存在”时,他实际上已经“暗指”(allude)了作为其他人的“我们”的存在;也就是说,在他的陈述中已经表明他理解并持有“其他人存在”的常识信念。

摩尔的上述证明主要依赖于经验的逻辑分析和日常语言分析。尽管他的证明受到多方面的反驳,但他在常识研究中引入分析的方法,不论对于后来日常语言哲学的发展还是对于常识哲学的现代诠释,都有重要意义。

总之,在现代西方哲学的发展中,常识概念占有特定的重要地位,并且一直得到哲学家们的关注。因此,加强对常识概念的研究是我们对西方哲学研究中不应忽视的方面。参考文献:

[1]艾耶尔:《语言、逻辑与真理》,尹大贻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

[2]杜威和本特利:《认知与所知》,比肯出版社,1949。

[3]《乔治·巴克莱哲学著作集》,M.R.艾耶尔编,坎贝尔出版公司,1975。

[4]休谟∶《人类理智研究道德原理研究》,周晓亮译,沈阳∶沈阳出版社,2001。

[5]康德∶《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庞景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6]康德∶《判断力批判》,Hackett出版公司,英文版,1987。

[7]摩尔:《G.E.摩尔文选》,Routledge,1993。

OntheConceptof“CommonSense”intheWesternPhilosophy

Abstract:“CommonSense”isoneoftheimportantconceptsintheWesternphilosophy.Itischaracterizedbygenerality,directnessandclearness,anditspropositionsinvolveacomprehensiveareaconcerningmetaphysics,epistemologyandpracticalphilosophies.AndithasbeenthereforeanissueveryoftendiscussedintheWesternphilosophy.Itssignificance,positionsandrolesintheWesternphilosophyhavebeensystematicallyexplicatedintermsofitsdefinitionandananalysisofthepointsclaimedbyclassicalempiricism,“Scottishcommon-sensephilosophy”and“criticalcommon-sensism”.

Keywords:Commonsense;Britishempiricism;Scottishcommon-sensephilosophy;Criticalcommon-sens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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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艾耶尔:《语言、逻辑与真理》,尹大贻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第53页。

[②]见杜威和本特利:《认知与所知》,比肯出版社,1949年,第十章。

[③]《乔治·巴克莱哲学著作集》,M.R.艾耶尔编,坎贝尔出版公司,1975年,第324页。

[④]《乔治·巴克莱哲学著作集》,第87-88页。

[⑤]休谟∶《人类理智研究道德原理研究》,周晓亮译,沈阳出版社,2001年,第5页。

[⑥]康德∶《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庞景仁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8-9页。

[⑦]康德∶《判断力批判》,Hackett出版公司,英文版,1987年,第162页。从这一点考虑,也有译者将commonsense译作“共通感”。本文为了突出康德的观点与“常识”概念的联系,仍前后一致地将它译作“常识”。

科学常识和原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小学科学 科学素养 面向全体学生 生活经验 动手实践

新课标指出:小学科学课程是一门以培养学生科学素养为宗旨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核心课程。当历史的车轮碾过二十一世纪的门槛,我们深切感受到科学技术在推动社会进步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人们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思维方式都在科学技术的影响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科学素质正在成为每一位现代公民的必备素质。因此,我们的科学教学不再是让学生通过课本学习了解科学常识、科学现象,而是以课本为媒介培养、发展学生的科学素养,为将来发展学生的创造精神打下基础。

1 科学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

小学科学教育具有基础性、普及性和发展性,要面向全体学生,适应学生的个性发展的需要,鼓励探究性学习,促使每个学生都能获得科学基础知识、提高科学探究能力。小学生对科学现象、科学知识都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索欲望,很多时候学生关注的科学问题并不在课本范围内,但是,教师要呵护学生的这种学习热情,不以课本内容为局限,引导学生对科学现象进行广泛的探究。比如,在学习“燃烧”内容时,一个学生提出了一个问题:蜡烛燃烧时,是先从蜡捻附近开始燃烧,还是先从蜡烛周围开始燃烧?这个在成年人看来很简单的问题,在小学生看来是如此神秘?教师不必直接告诉学生答案,而是鼓励学生通过观察、实验等方式亲自进行探究。这不仅有利于学生得到第一手材料,加深学生对燃烧过程的理解,还有助于发展学生的科学精神和科学素养。

还有学生喜欢进行小制作,比如,利用饮料瓶和废弃物制作建议手电筒;制作香皂纸;自制羽毛球等。学生的这些小制作是学生利用科学知识满足生活需要的实践活动,也是学生科学素养提高的具体表现,教师应给予应有的鼓励。

2 科学教学要从学生经验出发

任何学习都要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出发,从学生熟知的生活情景入手,唤醒学生的生活经验,消除学习的陌生感和距离感。小学科学内容与学生生活息息相关,与动植物相关的知识、声音的产生传播、天气知识、营养饮食等。教师在教学中一定要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出发,潜移默化地让学生感受科学与生活的关系,比如,在学习天气知识时,从学生每天都能看到的网络、电视天气预报入手,让学生回忆不同的气象符号所表示的天气现象,并说说这种天气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感受,对人们的生活、生产产生哪些影响。学生不再觉得是枯燥的学习,而是回忆自己所了解的常识,趣味性大增,能起到优化学校效果的作用。

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借助学生的亲身感受引导学生对科学知识的思考,比如,筷子放到一个有水的碗里,从视觉上看是折的;电扇转起来我们会看到一个虚圆;有过游泳经验的学生都知道:人在水里会有一种力向上托起人的身体等。这些熟悉的生活现象,都能引发学生对科学知识的好奇和思考,对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有抛砖引玉的效果。

3 科学教学要立足发展能力

科学教学不是向学生传达科学信息、阐述科学原理,而是引导学生学会观察身边事物和现象,思考和探究其中包含的科学原理,或者将所学科学知识运用到生活中,提高生活品质。因此,科学教学的重点是立足发展学生的各种科学能力:观察能力、思考能力、探究能力、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比如,不倒翁是小孩子经常玩的玩具。教师不是告诉学生不倒翁不到的科学原理,而是从不倒翁不倒的现象入手,引导学生自主去探究不倒翁不倒科学原理,或者鼓励学生观察不倒翁的制作原理,以自己喜欢的玩偶形象制作一个不倒翁。

教师还要引导、鼓励学生观察周围事物,并探究其中包含的科学原理,比如,学校较长的教学楼中间会流出一道缝隙,中间加上塑料泡沫。学生也会注意到这个现象,却很少有人主动提出“这是为什么”。教师要带领学生去观察类似的生活现象,并引导学生去思考、探究其原因。这种从生活现象入手,探究科学原理的学习方法,对发展学生的科学能力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4 科学教学要倡导动手实践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科学学习不能靠背课本、记概念,而要通过动手实践来得到丰富的感性知识,进而概括总结升华成科学理论,成为学生常识的一部分。比如,在学习“摩擦起电”内容时,除了操作传统的实验“用玻璃棒摩擦毛皮,然后通过玻璃棒吸起碎纸屑,来证明摩擦起电”外,教师来可以让一位长发学生到讲台上来,教师用塑料梳子为学生梳理头发,让学生观察发生了什么现象。学生会发现:干燥的头发随着梳子不停的飘动。此时,让学生思考这种现象的成因。学生很快想到了“摩擦起电”的原理。教师还可以让学生在一块儿化纤布料上反复擦手,然后让学生去接触金属物品,学生会发现自己有被电的感觉,有时还能听到“啪”的一声响。教师继续让学生思考其中的原理,并利用科学术语表达出来。

科学常识和原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中政治教学,答题规范化;专业术语

考试所要考查的各种能力最终要通过学生在答题过程中以文字的形式反映在试卷上。 能力测试型的题目,需要学生依据学过的概念、原理,用恰当的政治学科专业术语,去解释人类经济生活和社会发展中遇到的经济问题、哲学问题和政治问题。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既是教师长期忽略,也是学生所普遍欠缺的,所以能力测试要求的提高和学生文字表达能力普遍较差的矛盾也就显现出来了。规范化答题问题已成为教师和学生普遍关注的问题,在平时教学中必须予以重视并加以培养。下面我谈一下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一、答题不规范的表现

1.答题方向性错误,即答非所问。例如,题目要求用经济常识的有关知识回答,学生却用政治常识解答;题目要求用辩证法的知识,学生却用唯物论的知识来解答。2.没有使用政治学科专业术语答题。口语化、事例化、答题答不到题目的要点,文字表述不准确,错别字多。 3.使用专业术语不规范,导致文字表达不准确,甚至表述错误。例如,人民民主写成公民民主;资源配置说成是资源配制;矛盾的斗争性说成是矛盾的战斗性;经济效益的提高写成利润的提高等等。

二、学生答题不规范化的原因

学生答题不规范的原因,既有直接的表面原因,又有深层次的原因。(1)心理因素。据心理学家分析,75%的考生临考前都有焦虑、恐慌、紧张情绪,因此容易怯场,导致记忆混乱,思维受阻发生失误而失分。这主要是对知识点的掌握不深刻而造成的。(2)缺乏必要的理解能力。看不到试题中的“隐含题意”,所谓隐含题意就是没有明确设问的形式和要求,只能根据题目的情境设置具体分析作答。而考生由于缺乏必要的分析和归纳能力,错误地或不能全面地理解材料的隐含题意。(3)基础知识掌握不牢靠。对概念和原理缺乏必要的理解,因此解题时不能很好地结合所给材料分析,造成概念、原理与材料内容脱节。又由于基础知识不牢靠,答题时不能很好地运用政治术语和时政语言,使得答题语言不规范而失分。

三、规范化答题的要求

政治规范化答题的要求是使用政治学科专业术语进行答题,而不能使用生活化语言去答题。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都是专业术浯,如经济常识中的通货膨胀、通货紧缩、价值规律等等;哲学常识中的物质、意识、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变、质变、认识、实践、人生价值等等;政治常识中的国家职能、国家政体、共和制、民利、依法治国、国家利益、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等等。使用专业术语答题时一定要做到科学、严谨、准确。例如,意识的能动作用不能写成意识的反作用,人民民主不能写成人民,自由不能写成宗教自由,对人民负责原则不能写成对人负责原则。

四、如何让使学生答题规范化

1.构建全面、系统的学科知识结构是进行规范化答题的基础。所谓全面是指知识结构中需包含考试说明中所要求掌握的所有知识点,为进行规范化答题做好相应的知识储备。所谓系统,就是要对众多的知识点进行良好的组织,在大脑中形成有序的而非零散的知识结构。要构建这种应用功能强大的知识系统,必须抛弃陈旧的灌输式教学方法和消极、被动、机械的学习方法,采用研究式、探索式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作用。

2.建立以学科思维能力为核心的能力结构是提高答题的针对性、逻辑性、条理性的关键。在教学中,教师应引导学生进行充分地讨论和交流,以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精选典型试题进行思维训练(平时加强简答题和辨析题的训练);让学生对照标准答案进行反复分析理解;对答题中出现的不规范化的问题及时点拨,以帮助学生自我反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