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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项目节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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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项目节能措施

改造项目节能措施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既有非节能建筑和集中供热系统(以下简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项目管理,保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完成节能减排目标,根据《**市“十一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和《**市既有建筑改造专项实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指对既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围护结构、采暖制冷系统、能耗计量系统的节能改造,以及城镇集中供热系统与计量设施的节能改造。

第三条**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组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示范项目;将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标分解到各区县和相关系统;提出各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路线、投资标准;组织、审核、汇总年度申请财政部和市财政补助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年度计划、改造内容和资金预算;协调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对各区县、系统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进行指导、监督、验收、考核。

**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既有建筑和集中供热系统节能改造财政部和市财政补助资金的审核,按照有关规定拨付资金,并监督预算资金的使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使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进行审核,组织实施,并将年度已经改造完成的项目汇总函告市建委。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市政管委)负责组织既有集中供热系统节能改造试点示范项目;将全市集中供热系统节能改造目标分解到各区县和相关系统;组织、审核和汇总年度申请市财政补助的集中供热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年度计划、改造内容和资金预算;协调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对各区县、系统的集中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作进行指导、监督、验收、考核;并将年度已经改造完成的项目汇总函告市建委。

**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农委)负责对使用市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农民既有住宅节能改造项目的整体审核,并配合市建委做好农民既有住宅节能改造项目的组织和资金拨付协调工作。

**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对应办理规划许可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办理规划许可手续;负责有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设计标准及技术措施的制定,对设计阶段的执行标准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同时负责对设计阶段节能改造影响原建筑结构安全、护等使用功能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按有关规定审核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根据《**市既有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市教育、卫生、体育、旅游、文化、商务等系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内与市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事业单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预算编制、组织和实施,负责本行业与市财政无缴拨款关系的单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宣传、指导、服务和汇总,并将年度已经改造完成的项目汇总函告市建委。

其他委、办、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各区县政府负责依据本市既有建筑改造实施方案分解的任务,向市建委和市市政管委上报年度本区县既有建筑和集中供热系统节能改造项目明细,组织实施;对应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负责改造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督;并汇总年度已经完成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报市建委。各区县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市级职责分工原则,负责本区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监督管理和资金落实。

第四条使用固定资产投资或其他政府专项资金的房屋改造、修缮项目,应同时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第二章资金筹措和管理

第五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资金,原则上由产权单位负担。

(一)与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预算单位,原则上按照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分别由市、区财政负担;

(二)有产权的非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资金原则上由产权单位自行解决。

(三)使用固定资产投资或其他政府专项资金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须符合各专项基金的使用规定,并按各专项基金的管理程序申报。

第六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内容及预算编制的上限标准

(一)不带中央空调的普通公共建筑:安装楼栋热表、散热器恒温阀和进行平衡调节,每平方米建筑投资**元;更换外门窗每平方米建筑投资**0元;墙体和屋面保温每平方米建筑投资**0元。

(二)大型公共建筑和带中央空调的普通公共建筑:安装楼栋热表、散热器恒温阀和供热系统平衡调节每平方米建筑投资**元;中央空调系统低成本节能改造每平方米建筑投资**元。

(三)混凝土大板结构住宅:墙体保温每平方米建筑投资80元;门窗改装每平方米建筑投资90元;屋面保温每平方米建筑投资30元;单元门改造每平方米建筑投资5元;安装楼宇热表每平方米建筑投资5元;进行室内采暖系统平衡调节和安装温控阀每平方米建筑投资**元。

(四)砖混结构住宅:更换外窗每平方米建筑投资90元;加装楼栋热表每平方米建筑投资5元;更换单元门每平方米建筑投资5元;进行室内采暖系统平衡调节和安装温控阀每平方米建筑投资**元。

(五)老城区四合院和平房:墙体保温每平方米建筑投资80元;更换外门窗每平方米建筑投资150元。

(六)农民自建住宅:农民自建住宅的节能改造项目和投资标准,按照市建委和市农委联合下发的《关于20**年**市开展既有农民住宅节能保温改造示范项目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执行。

(七)热源与供热系统:包括采用气候补偿、自动控制、烟气热回收、水力平衡等节能技术和安装热计量表和温控装置,改造的项目与投资标准按市市政管委和市财政局《**市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

第七条既有建筑改造资金的来源及申报

(一)城镇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957号)规定,由各区县政府和各主管部门向市建委申报改造项目明细,市建委汇总并测算各项目奖励资金量后送市财政局,申请中央财政拨付的既有建筑改造奖励资金。

(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监管平台、能耗分项计量和远传设施安装、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558号)规定,由实施单位向市建委申报项目明细和资金预算,市建委审核后分批汇总送市财政局,申请使用中央财政拨付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监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分项计量装置、监测平台设备购置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三)列入市或区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改造项目,由产权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市或区县发展改革委申报资金。

(四)集中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市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由供热单位向各区县供热主管部门申报,申请**市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由市市政管委会同市建委向市财政申报审核。

(五)城区四合院和平房的节能改造纳入解危排险专项资金,按照解危排险专项资金的有关规定申报资金。

(六)农民自建既有住宅的节能改造项目,按照市建委和市农委联合下发的《关于20**年**市开展既有农民住宅节能保温改造示范项目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申报奖励资金。

(七)除城区四合院和平房外的城镇住宅节能改造项目,按照以上第(一)、(三)、(四)款申请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原则上由业主和原产权单位各负担50%。应当由原产权单位负担的资金,可以按规定程序使用房屋维修专项资金的售房单位上缴部分。

(八)不能通过以上资金渠道解决的节能改造项目资金,原则由产权单位负担。其中,国家机关和与市或区县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事业单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纳入同级部门预算,依据市建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年度计划项目确认函”按部门预算程序申报。

(九)20**年尚未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和与市或区县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事业单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资金,应于20**年6月底前,依据市建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年度计划项目确认函”由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申报。

(十)大型公建及普通公共建筑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融资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项目,根据财政部财建[20**]558号文件的规定申请中央财政的贴息资金。

第八条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中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资金,可以由实施单位收取现金,或者由个人按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九条原产权单位为破产、困难国有企业的应由原产权单位支付的改造资金差额,附有关的证明材料报所在区县财政局审核。区县财政局认为符合补助条件,给予安排区县财政补助资金。

第十条既有建筑改造项目财政资金的审核与拨付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耗电分项计量远传设施安装资金预算、使用解危排险专项资金安排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市属各部门和市国资委系统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由市建委审核。集中供热系统的供热计量及系统改造的资金预算由市市政管委审核。使用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由市农委审核。使用市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审核。

(二)原产权单位为破产、困难国有企业的,应由原产权单位支付的改造资金差额,由区县财政局审核,确认符合财政补助条件,并且安排了区县财政补助资金后,向市财政局申请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三)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在项目业主与项目承包单位签定合同一个月内,将合同副本向市建委备案。每年9月底前,由项目承包单位凭贷款银行开具的利息支付清单向所在区县财政局申请贴息资金。区县财政局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市建委对提交的贴息材料审核后,符合中央财政贴息规定的,经财政部驻**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签署审核意见后,于当年**月底前上报财政部审批。

第十一条每年1月31日前,各区县建委(房管局)或市属各系统基建(房管)部门向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报送上一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在3月31日前完成对上一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完成情况的核查,并上报市建委和市财政局。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总额核定并下拨后,由市财政局和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957号)对各区县、各系统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进行考核,并将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拨付给各区县、各系统。

第三章项目实施与监督

第十二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申报:

(一)市属各主管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根据《**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实施方案》的附件《各区县、系统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目标和年度计划》,在20**年6月30日前,将20**年前已经完成和20**年实施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填写《**市()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计划汇总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清单),上报市建委。20**年6月30日前,将20**年底前应完成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清单和20**年实施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清单上报市建委。20**年6月30日前,将20**年实施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清单上报市建委。市建委将项目清单函告市市政管委。

报年度项目清单时,没有中央空调的普通公共建筑和砖混结构住宅楼进行外墙和屋面保温改造的,需附由市建委招标确定的专业机构的评估论证报告。

(二)属于固定资产投资范畴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程序进行申报、核准。

(三)市级财政全部或部分拨款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和职工住宅节能改造项目,由建筑物使用单位填写《**市()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计划确认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确认表)向所在系统申报。

第十三条项目的技术评估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符合《**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实施方案》中技术路线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免于评估;超出技术路线要求的,申报单位应当组织进行改造的可行性研究,并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市或区县建委委托的评估机构,按照《**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评估导则》,进行节能改造的可行性评估。经评估改造技术路线合理的,方可按照以上第十条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评估机构应按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评估导则》,对节能改造技术路线的经济性、合理性进行评估,向申报单位出具评估报告,由申报单位连同项目申报资料一并报市或区县建委。评估费按照改造总投资的千分之二,列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预算。

(三)对具备节能改造必要性但节能改造技术不合理的项目,评估机构向项目申报单位提出节能技术改造建议,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评估机构的建议调整项目节能改造技术后,申请复评估。

第十四条市建委根据《**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实施方案》对上报的建筑物改造项目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各项目的改造内容、标准和任务量。市市政管委对集中供热系统的改造项目进行审核。建筑物、供热系统的改造项目衔接后,由市建委和市市政管委将审核的意见反馈给上报单位,并将审核结果汇总表抄送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一)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审批确定。

(二)申报市财政补助的市财政全部或部分拨款事业单位办公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申报单位向本系统主管部门申报,由各系统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建委汇总,市建委向市财政局提出下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和资金预算。

(三)列入下年度市财政补助计划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项目,由市建委函告各系统和区县,各系统和区县通知项目申报单位。

(四)项目申报单位凭市建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年度计划项目确认函,方可向市发展改革委或市财政局申请资金。

第十五条申报固定资产投资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程序办理项目立项等审批手续。

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外立面颜色、形状、风格、增加建筑面积的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应按照规定进行改造初步设计后,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建筑物节能改造增加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工程造价在3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不办理项目开工手续。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简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立项、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保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六条项目的设计施工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列入年度财政补助计划的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委托进行改造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组织编制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概预算,对应进行施工招标的由区县或所在系统组织进行招投标。改造资金超出计划资金的,超出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二)安装热计量表和温控装置的工程,应使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的产品;更换建筑外门窗的工程,门窗各项性能应达到**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02-2006)和**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对外门窗的要求;进行建筑外墙和屋面保温改造的工程,保温层技术指标、厚度和做法应符合**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02-2006)和**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对墙体和屋面保温的要求;进行集中供热系统节能改造的工程,应符合《供热采暖系统水质及防腐技术规程》(DBJ01-619-2004)及相关规定要求。

(三)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施工验收规程等有关标准精心组织施工,对进场材料和构件进行抽样检测。项目申报单位应对所拨付的资金单独列账,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并随时接受市和区县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和政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设计实施方案应征求供热单位的意见。室内采暖系统的热计量改造、计量表和温控装置的选型应充分考虑既有集中供热系统的实际情况,与之协调一致。其中楼宇热计量表的数据应能实现远传到**市建筑能耗统计的信息平台。

第十七条市和区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改造项目的安全、质量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改造项目完成后,由申报单位组织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的验收,形成验收合格报告并向市或区县建委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和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备案。验收不合格的,按照验收意见进行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级财政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部门预算和既有建筑改造资金的管理,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条件,做好对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科学性的审核,做好对承担单位报送资金申请材料真实性的审核。要确保财政资金的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进行处理:

(一)违反规定,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提高标准;

(二)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资金;

改造项目节能措施范文第2篇

【关键词】EMC;节能改造;节能效益

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简介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合同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的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从而大大减轻节能改造项目对市财政的经济压力。

二、城市路灯改造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一)某局通过考察具有相关资质的节能服务公司,邀请了国内5家技术实力强、综合服务好的节能服务公司进行洽谈,并邀请三名自治区专家组成评审组,通过综合考察,比对实力,最终择最优者作为该市的路灯节能改造节能服务公司。

(二)结合本市城市路灯照明的实际情况,某局与节能服务公司从节能改造项目的改造技术成熟度、改造资金投入、后期维修管理成本、改造后路灯运行稳定性及安全性等多方面进行深入讨论,最终确定采用安装通过国家节能认证的路灯单灯节能器技术措施,对本市及下属辖区共计约1万盏高压钠灯进行节能改造,并建设了城市路灯智能监控平台对全市路灯共计118个监控点进行实时监控。

三、城市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及管理

(一)工程实施

1.城市路灯智能监控平台

城市路灯智能监控平台于2014年1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包括监控中心和现场控制终端两个方面,监控中心主要包含中心网络、监控服务器、操作台、光敏控制仪及电气布线等设备;现场控制终端以监控点为单位,即每个配电箱及箱变安装一台终端,共建设了118个监控点。该监控平台具有的功能有:远程遥控、远程遥测、远程遥信、远程遥调、远程维护,能够在监控中心自动启、闭路灯或自动检测、记录终端运行出现的故障并予以报警提示,设备通过电信GPRS数据流量卡传送现场监测数据并按预先设定程序独立运行。全市路灯集中由监控中心根据季节统一控制,避免以往因季节变化、定时器分散而遗漏设置等原因造成路灯过早开启,导致能源浪费。维修人员可以根据手机监控系统查询到的监测数据和报警信息,快速查找及排除故障,极大的提高了路灯日常维修的工作效率,确保了城市照明路灯亮灯率达98%以上。

2.高压钠灯节能改造

高压钠灯节能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市本级及下属辖区共计10999盏高压钠灯安装单灯节电器,该节电器的工作原理为:通过串接在电源与负载之间,扼制回路电流,使电源的输出电流不因负载变化产生突变,使负载的电流受路灯节电系统的控制,以调节负载路灯电功率的大小,从而达到节电的目的。

在高压钠灯节能改造过程中,某局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全程监工,确保每杆路灯节电器安装到位及对安装过程中涉及的路灯线路问题进行技术指导,并根据改造项目施工进度制定《项目施工周进度报表》,确定项目工期和进度,有效控制工程节点,全面协调各项工作保证落实改造项目合同施工进度总计划。

(二) 测定路灯综合节能率

高压钠灯改造完成后,在效益分享期内对路灯综合节能率每年进行一次测试。2015年(第一个效益分享年度),通过将某局测试的路灯节能率41.5%、节能服务公司测试的路灯节能率42.19%以及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测试(自治区唯一具有市政路灯节电检测资质的单位)的综合平均路灯节能率43.7%进行比对,将三方检测数据加权平均后确定改造项目路灯综合节能率为42.5%。

(三) 核定路灯节能效益的计算标准

路灯改造涉及范围很广,一般一个城市整体改造动辄数千盏数万盏,分很多组分别计电费。每月的电费总额受季节、亮灯时间、亮灯率、电压波动、线损、新增灯具、接线它用(指示牌、红绿灯、广告牌)等因素影响差别很大,造成用电量基数很难确定。基数不准,节电量就无法准确计算。针对该问题,某局结合改造路段实际照明用电情况,拟定了《市路灯节能改造服务项目节能效益计算标准》报市人民政府进行审定,最终确定以该市供电局每月向某局收取的节能改造后高压钠灯部分当月实际产生的电费数额作为该项目的每月节能效益计算基数,确定月节能效益计算式为:当月节能效益=节能改造后高压钠灯当月实际产生电费÷(100%-综合节能效率42.5%)×综合节能效率42.5%。

(四) 财政节能效益请款操作

财政一般都是收支两条线,节省的钱实际就是没发生的钱,不能转成支出,而某局下拨的路灯维修年度经费有限,不可能用于路灯改造。因此,为了保证节能服务公司效益分享期内节能效益的正常支付,某局依据市人民政府审定的路灯节能效益计算标准,每月针对供电局所提供的改造范围内各路段的高压钠灯电费进行详细核对,并对采用混合灯型(除高压钠灯外还有其他节能灯型)的路段安装分项电度计量表,明确计量该路段高压钠灯部分产生的实际电量,最终将上述所有电费及供电局收费清单汇总,作为某局向市财政申请节能效益支出的请款依据,按合同约定分享比例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

(五)合同期路灯维修任务的执行和考核

根据某局与节能服务公司签订的《节能改造服务项目合同书》相关条款约定,节能服务公司必须遵守《道路照明设施精细化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服从某局在路灯维修工作上的管理。某局制定相应考核制度,每月针对节能服务公司合同期内的路灯维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及抽样检查,要求节能服务公司对所负责维护、维修的市政道路城市照明亮灯率达到98%以上,节电器完好率达98%以上,并要求每月前将上月的维护、维修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和本月工作计划进行归纳后提交某局。若出现考核不达标的情况,某局将在当季应支付予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效益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应用中的建议

该市路灯节能改造项目于2014年12月竣工验收,改造前平均每月电费(含公园、广场及其他节能灯型的电费)约70万元,改造后平均每月电费(含公园、广场及其他节能灯型的电费)已降至50万元左右。经综合测算(以每节约 1度(千瓦时)电,就相应节约了0.31千克标准煤为计算标准),项目实施后相对比往年节约290.66万千瓦时,节能率达到42.5%,折合标准煤约901.03吨,减少CO2排放量约在2897.84吨,减少SO2排放量87.20吨,改造项目节能成效显著。为加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各行业节能改造的应用范围,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简化合同能源管理审批手续。

改造项目节能措施范文第3篇

一、充分认识推进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意义

燃煤锅炉是高耗能特种设备,全市目前在用工业锅炉892台,其中燃煤锅炉805台,占锅炉总数的90.2%,现场调查情况,大部分工业锅炉使用单位节能管理水平相对薄弱,多数锅炉能耗十分严重;锅炉运行在燃烧状况、热量损失、辅机用电、耗能计量等多方面存在能源浪费现象,锅炉热效率常年维持在70%以下,额定蒸发量4吨/小时以下的锅炉热效率则更低。锅炉节能改造后,可实现提高燃煤工业锅炉热效率4%以上,全市每年至少可节约标准煤约5.5万吨,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潜力巨大。推进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减排工作,提高锅炉的平均热效率,可节约用能和节省资金,减少二氧化硫、粉尘等污染物排放,对实现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积极推进工业锅炉节能测试和改造工作

(一)加大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改造力度。各县(区)政府要落实在用工业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改造计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本辖区高耗能工业锅炉的节能改造,并全面推进其他特种设备的节能改造工作。重点推进节能改造空间较大的锅炉节能改造工作,积极推广高耗能行业采用先进节能新技术在节能改造工程中的应用,提高燃烧效率,增强传热效果,减少污染排放。

(二)积极开展锅炉的能效测试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进开展锅炉的能效测试工作,通过对企业使用锅炉的运行状况以及对现场测试指标的分析,找出热效率低下、能耗大、能源浪费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节能措施,进行节能技术改造,降低运营成本,实现节能减排。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锅炉使用单位进行能效测试的试点工作,总结工业锅炉节能改造的经验做法,全面推进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减排工作。能效测试工作由经信部门会同质监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进行,对经能效测试热效率不达标的工业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实施节能改造。

(三)加大对节能改造项目的扶持力度。对节能效果明显的节能改造项目,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给予奖励。积极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实行信贷支持,加大资金贷款优先扶持。

(四)加大对违规淘汰设备依法查处力度。各县(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投诉、举报及奖励制度,严肃查处制造、安装、使用能效测试结果不符合有关法规规范规定,且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和使用列入国家明令淘汰目录的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行为。

三、确保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成效

(一)大力推进管理作业人员的节能技能培训工作。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有针对性的开展节能知识与技能培训,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提高管理和作业人员经济运行的管理与操作水平,提高节能知识和技术的普及率。

(二)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经济运行管理制度、锅炉水质管理制度、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等各项日常管理制度,做好在用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能效监控记录、节能技术改造记录,并确保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配备率和完好率达到100%。各级经信、质监等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节能管理规定,促进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改造项目节能措施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为主线,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加快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有关要求,突出抓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以开发企业及原产权单位为改造主体,积极利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政策补助等激励方式对改造工作加以推动,扎实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切实降低我县既有居住建筑能耗,为实现全县适宜居住环境及节能减排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改造内容。一是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包括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地下室顶板等部位的改造。二是建筑供热计量及室内温度调控改造。主要包括:原有垂直单双管系统改造成水平分户控制、分户计量;原有分户控制水平系统进行分户计量改造。三是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包括热源、热力站、管网安装计量装置和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变频等调控装置。

(二)改造任务。目前,既有居住建筑采暖能耗占全社会能耗的25%左右,是建筑节能工作的重点,也是今后建设事业长期性的艰巨任务,我县在2011年以前必须完成省、市部署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首先选取不同产权结构、不同使用性质、不同供热方式的建筑等作为2010年试点示范工程;其次以点带面,稳步全面推进。同时,要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与旧城区改造、房屋“平改坡”相结合,与质量安全、修缮维护工作相结合。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对应的权重系数分别为60%、30%、10%。

2010年建筑节能改造的试点工程为:鲁阳小区、供电公司及自来水公司住宅楼等项目共计6.51万平方米,进行围护结构和供热计量系统改造;源泰花园、县农行住宅楼、县卫生局住宅楼等项目进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改造;循环水供热工程沿线住宅直接接入循环水供热的,原则上都要进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改造,已分户控制的必须进行分户计量改造。住宅小区的产权单位或原开发单位为供热计量及建筑节能改造承办单位(具体项目见附表)。

(三)改造标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按照《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及技术导则(试行)》要求的标准进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负责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各项目承办单位要从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提高思想认识,成立项目实施机构,制定好改造方案,抓紧启动实施。

(二)落实改造资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节能改造资金主要通过财政支持、企业自筹、社会资金投入、受益居民投入等方式筹措。对优先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2010年进行节能改造的项目享受各级财政补助,给予最大支持;2011年进行节能改造的项目将给予适当补助;2012年以后仍将继续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但不再享受任何补助。各单位要抢抓机遇,迅速行动,确保完成我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在2010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中,围护结构与室内供热计量系统及温度调控同步进行的改造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奖励60元/平方米,不足部分由原产权单位及业主自行解决;原有垂直单双管系统改为分户控制、分户计量的,验收合格后,奖励8元/平方米,用于该项工作的奖励补贴,不足部分由原产权单位及业主自行解决;原有分户控制水平系统改为分户计量的,由业主承担600元/户的改造费用,不足部分由原负责供热的单位负担。

(三)建立考核机制。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已纳入市政府政务督查考核,我县也将对有关单位进行严格考核奖惩。对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改造项目节能措施范文第5篇

前言

据有关部门预测,2020年以后,建筑耗能将超过我国终端能耗的1/3,而采暖能耗占全国建筑总能耗的55%以上,住宅建筑单位面积的采暖能耗为相同气候条件下发达国家的3倍。虽然我国自1986年开始推行建筑节能工作,但有数字显示,目前全国每年城乡新建房屋建筑面积近20亿平方米,其中80%以上仍为高耗能建筑。以此计算,目前中国存在的耗能建筑面积要以百亿平方米来计。既有建筑量大面广,能耗浪费惊人,因此,节能改造也是十万火急,然而实施起来却是困难重重,远比在建建筑增添节能设备难得多。既有建筑的差异性、个性化以及产权的分散性决定了其节能改造工作必然是一条布满荆棘之路。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建设部长期以来都很重视的工作。为了促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顺利进行,政府还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作为领头兵,这主要是因为,公共建筑产权相对单一,节能改造方案较容易达成共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进行也为住宅的节能改造积累经验。

树立示范典型是政府多年来推广工作的有效手段,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也是如此,真正好的节能建筑示范效应不可小视。

据了解,建设部在十期间,除了要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推进这一工作在全国的深入开展外,还要在各地寻找成效好、技术新的节能改造建筑,将其树立成为节能示范建筑、示范小区,这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但是示范建筑不能只是开发商的卖点,而应在该地区真正起到引领建筑节能技术潮流的作用。

据了解,南通市最新设立了对节能改造建筑的经济激励政策。在经济政策引导下,南通将陆续有许多公共建筑进入节能改造的行列中来。本文结合实际项目―南通市节能展示厅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谈一谈南通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措施及发展前景。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是南通市首例节能改造项目。经济合理的改造,势必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为南通市建筑节能改造的推广树立一个成功的范例。

本项目位于南通市-夏热冬冷地区,由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承建,该建筑改造前为94设计的多层商铺。建筑局部进行改造后,用做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的节能产品展示厅。建筑面积682平方米,主体建筑高度12.2米,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Ⅱ级,建筑设防烈度6度,钢筋砼框架结构,建筑主体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建筑外墙为240厚长江淤泥粉煤灰烧结多孔砖,孔隙率不小于25%,内墙为100、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原有外门窗为普通单层铝合金门窗,内门为木门。

(二)、设计思路

节能改造项目,不同于新建项目。新建项目是从无到有,只要节能设计能满足规范要求,诸多种设计方法皆为可行。而改造项目,是在原有建筑上进行修改,必须对原有建筑进行深入的研究。诸如:建筑的结构形式、墙体构造、屋面构造、地面构造楼面构造、门窗类型、建筑防火等等。用最少的投入,收到合理的、满足规范要求的节能效果是这类项目的特点。改造设计中,对原有护结构的原有构造层进行合理利用,是我们的设计原则。这样做,不仅为业主节省投入,而且有利于施工,便于建筑节能改造的顺利推广。

(三)、改造做法

地面(原作法:水磨石地面)

建筑改造区域主要在建筑2,3楼,1楼仅为入口门厅一小部分。考虑原有地面构造垫层的合理利用,决定在垫层上开始做水磨石保温。构造如下:***(保留7~10条原有构造,新增保温构造): 1).15厚1:2水泥白石子磨光打蜡 2)素水泥浆结合层一道 3).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4).40厚C20细石混凝土整浇层5).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6).40厚挤塑聚苯板保温(XPS)(导热系数0.03,修正系数1.2)7).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9).100厚碎石 10).素土夯实经计算,总热阻值R=1.373≥1.2(.k)/w,满足要求。

2.楼面a.底面与室外空气接触的外挑楼板,用于二层楼面外挑部分构造如下:***(保留1~5条原有构造,新增保温构造)1).15厚1:2水泥白石子磨光打蜡2).素水泥浆结合层一道3).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层4).100厚钢筋混凝土楼板 5).12厚水泥砂浆打底粉面6).粘结剂7).30厚挤塑聚苯板(XPS)(导热系数0.03,修正系数1.2)8).聚合物砂浆(网格布) 9).高弹涂料经计算,传热系数k=0.93≤1.0w/(.k),满足要求。

b.非采暖空调房间与采暖空调房间的楼板,用于二层楼面非外挑部分。 根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GB 50189-2005要求,该处的保温仅用于严寒地区及寒冷地区。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建筑底层外其他用户,没有进行卫护结构的节能保温,且外门为普通铝合金卷帘门。为了更好的达到节能要求,对非采暖空调房间与采暖空调房间的楼板进行保温设计。 构造如下:***(保留1~5条原有构造,新增保温构造) 1).15厚1:2水泥白石子磨光打蜡 2).素水泥浆结合层一道 3).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层 4).100厚钢筋混凝土楼板5).12厚水泥砂浆打底粉面 6).25厚玻璃棉毡(导热系数0.049,修正系数1.2) 7).5厚水泥压力板吊顶,做法参苏J01-2005-12/8。 8).高弹涂料 参照底面与室外空气接触的外挑楼板的技术要求。经计算,传热系数k=0.95≤1.0w/(.k),满足要求。在以往的工程实践中,如:自行车库的底板,我们往往采用挤塑聚苯板(XPS)作为保温材料。经查看,挤塑聚苯板(XPS)的燃烧性能等级为B2,普通商业建筑的吊顶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所以,这里我们选用玻璃棉毡作为保温材料,此材料属A级不然材料。

3.外墙原墙面为白色面砖,表面光滑,不利于保温板的粘贴。设计中,采用打结式锚栓锚固铝塑复合保温板的做法。在锚栓锚固固定之前,对墙面进行打磨处理,聚合物砂浆找平,使表面满足平整度、垂直度要求。构造如下:***(保留5~8条原有构造,新增保温构造)1).铝塑复合保温板:由4厚铝塑板、30厚膨胀聚苯板构成(导热系数0.042,修正系数1.2)2).3厚专用粘胶剂3).打结式锚栓锚固 4).界面剂处理,聚合物水泥砂浆找平,使表面满足平整度、垂直度要求。5).8厚白色面砖,1:1水泥砂浆沟缝6).10厚1:3水泥砂浆粘结层7).10厚1:3水泥砂浆打底扫毛8).刷界面剂处理一道 经计算,传热系数k=0.99≤1.0w/(.k),满足要求。

4.屋面 根据原先的建筑图纸,屋面采用一道防水卷材,Ⅲ级防水,防水层使用年限为10年。按现在的时间算,建筑使用期已经超过防水层使用年限,所以屋面节能改造的同时,再附加一层防水层。按常规思路,常常采用40厚的刚性防水层,在这里就不适用了。因为,按照原先的结构荷载计算,作为不上人屋面的荷载为70kg/,40厚的刚性防水层的荷载已经达到100kg/。这点,设计人员因特别注意!构造如下:***(保留4~7条原有构造,新增保温构造)1).1.5厚K11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2).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层 3).30厚挤塑聚苯板(XPS)(导热系数0.03,修正系数1.2) 4).4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5).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层 6).轻质粒(修正系数1.5)保温,150厚 7).120厚现浇钢筋混凝土板经计算,传热系数k=0.67≤0.7w/(.k),满足要求。

5.窗户 外窗的气密性,抗风压性不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规定的4级,水密性不低于3级。经计算,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为31%,大于规范要求的30%,满足要求。建筑改造前的外门窗均为单层铝合金门窗。由于施工单位操作程序的失误,在新的节能保温窗未安装的时候,就开始做外墙面的保温。为了不破坏窗户与外墙保温材料的黏结,决定保留原单层铝合金窗,采用单层铝合金窗+节能保温窗的构造形式。经计算,东向:窗墙比=0.36,外窗采用单层铝合金窗+隔热金属型材6中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传热系数k=2.6 w/(.k),遮阳系数SC=0.50,可见光透射比=0.62。满足要求。 西向:窗墙比=0.35,外窗采用单层铝合金窗+隔热金属型材6中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传热系数k=2.6 w/(.k),遮阳系数SC=0.50,可见光透射比=0.62。满足要求。 南向:(仅三扇窗,不再选择其它类型窗户)窗墙比=0.05,外窗采用单层铝合金窗+隔热金属型材6中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传热系数k=2.6 w/(.k),遮阳系数SC=0.50,可见光透射比=0.62。满足要求。 北向:无窗。但是,北向墙面原来就有一扇没有玻璃的疏散门,对它的节能设计不能按窗户的标准来实行。需对这扇门进行保温处理。按外墙体保温要求处理,要求疏散门的传热系数k≤1.0w/(.k)。查阅了相关的保温门,没有发现传热系数都比较大。所以,我单独对疏散门的构造进行节能设计。 构造如下:夹心钢板门,内填60厚玻璃棉毡。经计算,传热系数k=0.98≤1.0w/(.k),满足要求。

(四)、其它措施 1、空调节能 由于空调现在还没有安装。选择空调时,应选用高能效即能效比高或能效系数都高的节能空调器,合理布置,避免设在阳光直射的地方,选择合理的安装方位。出风口附近不应有障碍物;或者选用无动力换气扇,有利于改善室内的空气质量,并且不使用能源。 2.照明节能

照明系统的节能也应随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同时进行。如节能灯具的选用、智能布线、室内灯光亮度的合理配置、与自然光的结合等等,均是节能的具体手段。尤其是公共建筑的灯具和灯光配置,更应引起重视。我国一些公共建筑的灯具选择和灯光配置不当,浪费能源。 3、用水节能选用节水型卫生洁具,中水系统的循环利用等都是节水的有利措施。 4、太阳能利用 太阳能是可永续利用和无污染的能源,我国冬季日照时间相对较长,有利用太阳能的有利条件。节能改造时,应努力探索太阳能集热器与建筑结合。如在平改坡时,结合太阳能集热器采集能量的最佳坡度确定坡屋面的坡度,使二者结为一体。太阳能不仅可提供生活热水,还可采用光伏电池,为建筑的照明系统提供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