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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代的最新理论成果,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城市管理工作必须长期遵循的重要指导方针。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实现城市管理事业的科学发展统一起来。
一、要坚持以城市发展为中心。良好的城市环境,不仅可以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生活空间,而且还蕴藏着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宏观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未来经济发展的前景和空间。作为城市管理部门,必须要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这个长远战略目标,牢固树立“抓城市管理就是抓生产力、抓经济发展”的观念,立足增加城市亮点、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发展环境,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二、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应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就是以人为主体,以人为前提,以实现市民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不断满足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既要重视城市经济的发展,又要重视城市居民的衣食住行等各种需要,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就业、谋生等问题。以人为本,要求大到城市规划、道路建设,小到拆迁安置、公厕建设,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城市居民的需要。重大事项要通过事前公示、开听证会、网上讨论等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市民的意见。日常管理要体现人性化、亲情化。要把解决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践行城市管理、服务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总之,城市管理要时时处处事事体现人本理念。
建筑垃圾面临的另一个很大问题,就是大量的建筑垃圾混入到生活垃圾中,严重影响了生活垃圾处理厂的使用年限。因为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厂的标准非常高,建设和运营的成本也非常高,如混入大量的建筑垃圾,可能原计划使用10年的,只能使用3~5年,成本非常昂贵。因此,一个越来越强烈的共识就是:建筑垃圾的占地非常大,但如果进行再生利用,也是一种很好的资源。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必须而且必要。
一、进一步规范已成必然
建设部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一向十分重视,1996年就颁布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促进建筑垃圾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推动了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专业管理,但它只是一个规范性文件,总体显得力度不足。据了解,现在一些建筑施工单位为了赚钱,降低施工成本,往往到处偷偷倾倒建筑垃圾,如雇用私人的“黑车”,晚上倒入郊区河道等,对这种情况以前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或者只是根据其它的一些法规进行少量的罚款,不够严厉的,也不能引起这些人的重视,受利益的驱动,一些人敢于冒险。
建设部从2000年就开始了重新修订《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论证工作,2001年以来先后召开了三次有关的座谈会,200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实施更把建筑垃圾制定纳入到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建设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二、三个突出点
建设部城建司有关负责人认为,新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突出特点体现在三个方面:
1、制定了建筑垃圾处置的收费制度。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市场,实施对建筑垃圾的全面管理,有个管理成本问题,而建设、施工单位对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也有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因此必须实施收费制度。这里遵循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谁产生垃圾,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依据是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2002)872号文件精神中的有关规定。
2、设立了建筑垃圾的处置核准制度。这是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规定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为一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而制定的。目前全国许多城市都实施了这种核准制度,实践也证明,核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垃圾随意堆放和垃圾围城的问题,有利于资源的综合利用。城建司市容处处长卢英方总结了核准制度的诸多好处:核准制度要求建立城市建筑垃圾的调配计划,对哪个地方施工有渣土产生,哪个地方需要土方,可以进行综合的调配;通过核准制度,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全面掌握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和流向,进行精确性的规范管理;核准制度有利于保持市容的整洁,对一些运输工具、包装方式、运输处理的组织管理以及时间方式提出较高的专业水平要求,可以减少扰民,消除安全隐患。
[关键词] 外汇风险 风险管理 成因
我国于2005年7月21日实行浮动汇率制度,这加大了汇率的不确定性和浮动空间,增大了企业的外汇风险。在此情况下,企业必须未雨绸缪,及时提高外汇风险防范意识和管理水平,为企业的长期良性健康发展奠定基础。然而,面对日益增大的外汇风险,企业的防范和规避现状却不容乐观,许多企业仍然对外汇风险不敏感,没有主动增强避险能力和意识,严重缺乏汇率成本的概念。基于此,本文从企业内外部两方面出发,对其外汇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进行分析。
一、内部问题及其成因
1.外汇风险管理意识薄弱。由于我国长时期实行固定汇率制度,大多数企业缺乏外汇风险防范意识。一方面对防范汇率风险的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对国际经济交往中可能面临的外汇风险不敏感,没有主动增强避险意识和避险能力;另一方面对外汇风险管理工具缺乏必要的了解,并不十分清楚目前外汇市场中能规避外汇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更不知道如何应用这些工具去防范和规避外汇风险。
2.缺乏完善的外汇风险综合管理体系。大多数企业因从事国际业务时间不长,外汇风险综合管理体系建设空白,没有设立专门的外汇风险管理机构,也没有完善的外汇风险度量体系和评估体系,外汇风险管理职能由财务部门兼管,导致企业无法对外汇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和测量,更谈不上对外汇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及对管理收益和成本进行有效评估。
3.外汇风险管理专业人才匮乏。近几年,大多数企业对各类人才的培养都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都缺乏外汇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这也是目前我国外汇市场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缺乏专业的外汇管理人才,许多企业的外汇风险管理职能只能由财务部门代为履行,而知识结构的不同使财务人员不仅在处理一些外汇风险管理专业问题时感到力不从心,而且也无法从企业战略的高度出发,利用有效的手段对企业的外汇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
产生这些内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首先,这与我国长期实行比较固定的汇率制度有关,由于汇率长期比较固定,企业承担的汇率风险较小,致使其对外汇风险管理热情不高,造成外汇风险管理缺乏存在基础。由于思维惰性,汇改后,企业对外汇风险的管理意识还停留在原来阶段,综合管理体系也没有立即建立和完善起来,而专业性外汇风险管理人才也无法在短时期内培养起来。其次,外汇风险管理在企业经营中最直接的表现是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而不是给企业带来了利润或减少了损失,外汇风险管理的价值很难被看到,造成企业忽视外汇风险管理。再次,我国的相关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对汇改所带来的影响认识和估计不足,导致他们对企业进行外汇风险管理的宣传不到位。
二、外部问题及其成因
1.特有的体制性约束。现阶段,企业在外汇风险管理时,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我国特有的体制性约束。第一,对市场参与主体的约束,目前的市场参与主体只有中央银行等少数几家国有银行,基层金融机构和企业被排除在外,更不用说真正意义的外汇经纪人了,这造成了外汇市场的排他性和垄断性。第二,对外汇交易的约束,目前外汇交易还不能完全按交易双方意愿进行,这使外汇供求有一定扭曲,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受到影响。
2.市场不发达,可供选择的避险工具有限。目前,衍生金融工具已经成为国际上最主要的外汇风险管理手段,其数量已超过3000种。但我国现阶段外汇市场提供的避险工具匮乏,只有远期结售汇、掉期等少数几种,对于具有保值性质的期货等国际外汇市场上广泛应用的衍生产品交易要么尚未开展,要么市场规模过小而难以满足企业的需要。另外,对于少数几家指定的外汇交易国有银行,其外汇业务开展对象主要是一些骨干出口型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而对一般规模较小、业务量有限的企业却不甚重视,可供这些企业选择的避险工具更加有限。
3.具有外汇资质银行和外管局等相关机构服务配套机制落后。在汇改后企业外汇风险日益增加的新形势下,金融和外管局等相关机构的服务配套机制建设并没有及时跟上。第一,对企业的宣传力度不够,特别是具有外汇资质银行,并没有积极主动地向企业宣传外汇风险控制工具和汇率管理知识,以提高企业对汇率变动的敏感性和外汇管理水平。第二,与企业的联系不够紧密,也没有及时公开、通报业务信息,为企业进行科学的外汇风险管理决策提供参考,反而有时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矛盾和扯皮现象。第三,具有外汇资质银行的外汇业务创新能力有限、创新动力不足,不能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避险策略,以更好地为企业的外汇风险管理服务。
产生这些外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方面是长期的固定汇率制度对具有外汇资质的银行和外管局等部门产生深远的影响,再加之专业外汇风险管理人才的匮乏,使这些部门还无法在短时期内完善相应的体制建设来为企业服务,即使是具有外汇资质的专业银行,如何管理自己的外汇风险都还没有很好解决,更不用说很好地为企业服务了;另一方面,这些外部问题的产生与我国目前的外汇市场有关,这是一个不完全市场条件下的外汇市场,外汇风险管理必定会受到制度性的约束。
参考文献:
[1]栗书茵:我国涉外企业外汇交易风险研究[J].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06,12:48-53
Abstract: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related cont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Through sharing the information resources between owners and construction units, it ensures the smooth and successful complet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关键词: 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共享;建设工程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information sharing;construction work
中图分类号:TL3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1-0085-02
0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建筑事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作为一种新兴的管理方法,是现代的工程技术、管理理论以及项目建设相结合的产物,它对于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减少工程建设的周期以及节约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另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成功实现,需要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互相交流沟通、信息共享、相互协调,形成一种工作伙伴关系,从而达到建设项目管理的最终目标。
1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内容
所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是指根据客观存在的经济规律,对该项工程的建设全过程采取有效的方法来进行有规划、有组织、控制协调的全面系统的管理活动。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在实施过程中,是一个纷繁复杂的系统过程,由于其存在自身的客观规律。项目阶段的各个环节,所需要的管理模式也不同,其所侧重的目标、工作内容也就不同。因此,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业主单位,详细了解整个项目内容以及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是相当有必要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不仅是甲乙双方的合作协调关系,而且还是工程建设合同上签订的两个重要主体,两者之间拥有共同的利益,但是也有矛盾关系。为了明确两者之间的关系,有必要开展相关的业务流程,运用创新的技术和组织管理模式,来达到工程项目建设的双赢结果。通过相关的法律文件,制定工程项目的合同关系,并对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创新问题,进行分析,从而对每一个工程阶段所包含的的知识范围都有所了解,并针对不足的地方加以改进。
2 业主与施工单位间的关系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该项工程是属于施工单位的产品,该项工程包括了工程建设者的脑力和体力消耗、设计单位所设计的施工图等方面。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单位负责投资,购买工程。两者之间是属于等价交换的关系,也就是指业主单位负责工程的投资,施工单位根据业务单位的投资建造等价的工程实物。双方通过签订合同来确定关系,并且遵守合同中规定的内容,通过合法的形式,获得利润。如果出现违约的情况,违约的一方就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接受法律的制裁。
3 业主与施工单位间的共享信息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和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往的以物质为主体的生产模式已经转变成了以信息为主体的生产模式,即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信息化管理。信息化,指的是以人为中心的通过对计算机硬件、软件以及通信技术进行操作,实现的网络信息体系,对工程建设进行合理的开发、规划、建设以及管理,从而让建设工程的信息数据实现以信息采集、信息传输、信息存储为一体的程序化信息管理,是一种支持建设工程在高层和中层进行决策管理的集成性质的系统。另外,实现信息技术与建设工程管理间的有机结合,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化管理建设,是指通过提前对工程的建设管理进行计划和构建,以达到进一步的严格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程序,从而提高工程项目管理的管理效率,提高工程项目管理的质量。施工单位建立的信息化管理体系,业主单位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通常是进入工程建设的施工现场,去检查施工过程的质量和施工进度,根据监理单位每个月的工程报告来控制投资金额,不对工程建设的准备工作、材料和人员上的安排等具体实施工作进行实际详细的了解,往往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处于被动。所以,业主单位中的管理创新模式,是通过施工单位自身的工程建设信息系统,并通过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来了解施工情况,最终达到从宏观方面来控制施工的目的。
3.1 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是指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中心,着重利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实现对项目管理的不同种类的信息进行收集、传递、处理、存储的过程,即所谓的人机系统。
3.2 工程建设管理,主要是指工程项目在建设的过程中运用的管理模式。其包括了三个部分的管理,分别是工程项目自身的管理、工程建设整体过程的管理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有参与方的管理。针对施工单位来说,指的是施工的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以收集、分析和存储施工项目中的相关数据,帮助建设工程项目中的管理者和决策人员进行的决策、检查和监督,其最重要的中心就是实现对项目目标进行合理有效的控制,也就是对工程建设的进度控制、工程投资的成本控制、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以及业主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计划等。相对来说,施工单位的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最基本功能,就是工程的进度、投资成本、施工质量以及合同签订等方面的控制。
3.3 工程施工现场的信息管理系统,采用的最主要的方法就是控制手段,控制的基础前提就是信息的管理,其宗旨是以信息管理为出发点,通过信息的管理来指导施工的生产过程。施工单位的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能够有力的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根据信息系统的构成形式和维护,对施工现场的信息管理运用集成化的方式建设,对于有效的控制现场质量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集成化建设,是指对于信息在使用的过程中,让信息更加具有标准化、规范化和系列化,从而实现信息的一体化。另外,在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管理时,要求信息系统的集成化建设需要在系统、工程化的前提条件下,连接施工现场相关业务的处理、决策和办公系统一体化管理系统,并以工程项目的软件技术管理为核心,加强应用工程项目管理的信息系统。
3.4 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作为一个系统性强的项目工程,其所牵涉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到建筑设计专业和人员,尤其是建筑工程的业主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在项目管理方面,合同有保密的要求,因此,造成了业主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在信息的协同管理方面有矛盾存在。其中主要的矛盾表现在,业主单位资金是否充足、材料是否缺乏以及工程的进度方面。针对施工单位来说,开展项目工程建设的现场管理,并实施集成化建设,是指在项目工程的规划管理前提下,通过多样化的动态规划管理模式和不同项目之间的协同管理,并以此为依据建立不同项目和不同种类的专业测评制度,从而实现业主单位与施工单位间的合同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办公业务的管理。总而言之,在施工单位的现场工程管理过程中运用以信息化为平台的集成化信息管理,对于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及减少工程的管理成本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4 结语
总而言之,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是结合工程施工技术与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于一体的综合性系统。业主单位与施工单位通过积极地推进信息集成化建设的方式,有利于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另外,加强业主单位与施工单位间的合作、协调、沟通和交流,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双赢。
参考文献:
[1]任非.对我国建筑工程监理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关系的初步研究[J].科技传播,2010,01(18):9-10.
自去年从学校毕业以来,我从事城市管理的基层工作快近一年。在这段时间里,随着不断的学习,深入的实践,我对城市管理的基层执法工作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与体会。特别是现在城市管理工作所面临的问题与困境。为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更好的去面对这些困境挑战,我就结合自身的实际工作情况具体谈谈这个方面的认识与心得体会。
一 法律基础相对薄弱
这里说的法律基础包含两个层面,其一,队员自身的法律基础知识不到位、不精通。作为一名执法人员,熟悉自己的业务是最基本的要求,但在我们的执法过程中常常会碰到下面的情况:有的执法队员在开罚单的时候虽然知道用的是哪个处罚依据,却不知道是第几条第几款。这样的执法显然缺乏公信力。其二,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法律保障不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前七八顶执法“大盖帽”去管一顶“破草帽”的弊端。但有些问题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而且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常常遭到暴力抗法。执法不能得到较好的保障。
二 自身素质有待提高
平心而论,总体上我们的执法人员都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但我们的城管队伍建立时间不长,还处于发展壮大的阶段,队内人员的综合素质总难免有所差距,特别是个别协管人员的自身素质还有待大大提高。城市管理工作之所以一直难以得到市民的理解,很大程度上源于部分人员平日工作中的不良作风。例如上班迟到早退,制服穿戴不整,满嘴粗言脏语,行为吊儿郎当,这严重损害了我们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很多人因此产生对城管的偏见。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往往遇到路人不问对错反去支持违法者的情况。
三 执法对象较为弱势
绝大部分情况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对的对象是比较特殊的。他们往往是生活较为困难,缺乏法律意识的弱小群体。这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两难性。小摊贩们做生意留下残渣废物,严重污染城市环境。城市的和谐美丽需要维护,违法违规行为不能不管。但我们对他们的教育宣传甚至处罚往往起不到作用。同时弱小的群体大多会得到市民的同情,所以我们的执法,哪怕是对他们的宣传教育也得不到部分市民的认可和理解。
四 社会认同相当缺乏
城管执法工作因城市而兴,因治市而建,城管执法人员为了城市的干净、整洁、规范、有序付出了无数的汗水与心血,然而,就如上面几点中提到的一样,却始终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根本认同。提到城管,无论网络、媒体还是街头巷议,群众诟病良多而赞誉较少,城管执法人员在辛勤工作的同时缺乏社会认同感与工作荣誉感,面对频繁遭遇的执法冲突与群众围攻,不少同志心情压抑,精神压力很大。据某媒体报道:某市一执法队长上小学的儿子原本性情活泼,某段时间突然情绪低落、十分孤僻与自卑,经询问得知,在班上的一次活动中,大家说起自己父亲的职业,当他的儿子说起自己的父亲是一名城管队长后,受到了其他同学的侮辱与嘲笑,说他父亲只会欺负小商小贩,欺负穷人,不愿跟他玩。这件事让我很是震动。当前城管执法工作该找到一条怎样的出路,才能让我们的工作更“阳光”,更有荣耀感,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要求。这其中,有个别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问题,也有执法监管的缺失等。如果不改变,恐怕这样的尴尬还要继续。
五 联合执法力度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