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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体系为依托。发挥监察职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体系。充实监察队伍,完善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果,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动态管理和违法行为的主动预防,着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经济和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乡镇或社区为基础划分若干网格。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用人单位招用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信息,每个网格配备1名专职劳动监察员和2名兼职劳动监察协管员。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覆盖城乡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同时,网格化监察的基础上,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汇集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建立用人单位用工信息数据库,省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整合开发运用具有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动态监控、分类监管、统一受理、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主要功能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平台,实现管理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监管一体化,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执法效能。
三、工作内容
1建立网格。实行网格区域管理。县建立一级网格。2个社区建立三级网格,全县共建立18个网格。16个乡镇建立二级网格。将全县所有用人单位纳入网格监管范围。
2落实人员。二级、三级网格以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所(站)为依托。同时配备2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每个网格配备1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
3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网格地域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逐步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配备网络设施设备。形成“一户一档”用人单位网格化管理数据。此基础上。
四、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各乡镇要统一思想。制定“两网化”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全县“两网化”实施方案上报批准和“两网化”启动前的宣传动员工作。明确任务。
2实施阶段。制定示意图上报审批;申报设立16个乡镇和2个社区18名专职劳动监察的编制。实施岗前培训;配备网络设施设备,将全县16个乡镇和2个社区划分、确立成网格。选配劳动监察协管员。建立数据库;以网格为单位开展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数据库,对用人单位实施动态监督管理。
3总结验收阶段。对全县16个乡镇、2个社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迎接市上检查验收。查漏补缺。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劳局,县政府成立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监察、人劳、财政、民政、公安、工商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长担任。由县人劳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两网化”建设的实施工作。同时,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1.大力发展农业生产。
2.稳定农副产品供应。
3.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
4.保障化肥生产供应。
5.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
6.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7.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钧的联动机制。
8.继续落实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
9.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
10.规范农产品经营和深加工秩序。
11.加强农产品期货和电子交易市场监管。
12.健全价格监管法规。
13.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
14.完善价格信息制度。
15.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16.建立市场价格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农业部:“保种保供”,抓好冬季蔬菜生产,增加越冬蔬菜供应。
国家发改委:派出督查组分赴价格涨幅较大地区,进行检查督导,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从2010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财政部:会同民政部指导各地采取适当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或补助水平、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一次性补贴等措施。
铁道部:承诺克服运力紧张等困难,全力保障煤炭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
商务部:制定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方案,对蔬菜价格实行每日监测、并及时进行储备投放。
工商总局:严厉打击农产品市场中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
国家粮食局:派工作检查组分赴秋粮主产区指导,加大政策性粮食市场投放力度。
近几个月来,农产品价格的疯狂上涨让百姓的菜篮子沉重了许多,为了应对这一情况,从中央到地方,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2010年11月20日,国务院正式《关于稳定消费品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再次出手稳定物价,被认为是研究部署稳定物价政策之后的具体化措施,措施共16项,被称为“国十六条”。而在以前,“国X条”是飞涨的房价才能享受到的“待遇”……
从向市场投放国家储备、到国务院下发“国十六条”、再到发改委出手进行临时价格干预,中央接连出招稳定消费价格,打出政策“组合拳”,力度为历年所罕见。“组合拳”的出击,其立竿见影的效果不负众望,农产品价格上涨势头得到了抑制。在期货市场,前期涨势最猛的棉花、食糖领跌大宗农产品,以20%左右的跌幅直线下滑,玉米、大豆、粳稻等粮食作物也中止涨势,出现小幅下跌,政策调控已见成效。
“菜篮子”“米袋子”+市长、省长“负责制”=长效?
眼看进入了2010年收官阶段的时候,“通胀”这个让社会极其敏感的词汇借助油价、菜价、肉价的被上涨而让百姓有了切实的体会。“姜你军”、“糖高宗”、“棉花掌”等网络流行语也透露着市民的无奈。11月20日,国务院出台《关于稳定消费品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沉寂多年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再次发力。各地世纷纷出台物价调控措施,部分消费品价格隧即回落。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面对“菜篮子”“米袋子”,不管是市长负责还是省长负责,老百姓最关心的是回落的价格是暂时的还是平稳的。当然,面对全球化通胀潜流的冲击几套组合拳仅是弹压和抑制,长期的形势依然艰巨,长效的措施犹待提升。因此,从长远来看,如何巧用“市场”与“市长”这“两只手”调控价格,值得进一步完善、细化。
成本增加成上涨基本动力
种子、农药、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增加是推动农产品市场价格上涨的动力因素之一。在农业生产资料涨价的过程中,得益最多的往往是流通环节的经营者,而农业生产者不仅无法享受到增加的收益,反而会面临生产效益下降的困境,不仅挫伤农民对农业投入的积极性,造成农产品供给的减少,反而进一步推高农产品价格。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方式 分类分层次保障
从1992年农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启动,农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现已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但也应该看到目前农村养老保险正陷入宣传难、发展难、给付难、生存难的“四难”窘境,就制度本身而言,有许多弊端急待解决。
一、我国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弊端
(一)没有充分考虑我国农村的实际
我国农村总体现状是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大,农村劳动力流动性强。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大,首先表现在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农户家庭纯收入水平差距逐年扩大,此外农村居民内部人均纯收入分配差距逐年加大,不同农户家庭的收入水平差距愈来愈大。建立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必须考虑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这一事实。可是民政部于1991年出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却忽略了这一现状。中国农村另一特有现象是劳动力流动性强,由于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开始流向城市成为农民工,或是流向乡镇企业成为乡镇企业职工。农民工、乡镇企业职工、从事农业劳动的农民,建立养老保险时应该区别对待。
(二)保小不保老
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账户积累制度即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分别记在个人名下,投保人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后,按账户积累总额确定发放标准。这种完全积累型的个人账户制度使得养老金水平完全取决于账户积累期限和积累规模,投保期限越长,缴费金额越长,受益越多。目前投保对象为20-60岁的农村居民,如一次性缴保费100元,对于现在20岁的人来说,60岁时领取保险金每月能拿104元,对于现在40岁的人每月只能拿到11元,对于59岁的人来说,60岁时每月拿不到1元钱。因此现行制度只能是未来老年人受益,而现实老年人和中年人将成为农村养老保险的真空人群。
(三)保富不保贫
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平衡模式是个人自我平衡,其个人账户是个人缴费的积累,不存在代际和代内资金的调剂,也没有国家财政资金的资助,不具备统筹共济的性质。这种自我储蓄的养老保险计划受益者必将是交费者。这种制度对那些有稳定收入或较高收入的农民是适用的,而农村贫困人口无法从这一制度受益。一言以蔽之,保富不保贫。
(四)保障水平低
农民投保档次低,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方案》规定,月缴费标准设2、4、6、8、10、12、14、16、18、20元10个档次。按民政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领取计算表》计算,投保2元/月的农民交费10年后,每月领取养老金4.7元,15年后每月领取9.9元,如果考虑管理费上涨,银行利率下调,通货膨胀等因素,农民领到的保险金会更少。
现行制度存在种种弊端,不能有效地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究其根源,个人认为在制定制度时脱离了农村的实际,没有充分考虑到农村地区和个体差别大这一特点。所以在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时,应注意这一特点将农村人口分类分层来保障。
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一分类分层次保障
随着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居民群体逐步分化。因此,最简单最具针对性的分类方法应属贫富了。按贫富程度将农村居民群体作了如下划分:第一类农民,但将其细分为贫困农民和富裕农民;第二类农民工;第三类乡镇企业职工。下面就针对这三类群体分别解决其养老问题。
(一)农民
1.贫困农民
贫困人口在我国农村中占了绝大的比例,国家确定的绝对贫困线是人均年收入625元。以这一标准衡量,那么我国的贫困人口大约有4000万,次一级的贫困人口数将更为庞大。使这部分贫困农民的养老有保障才能真正解决我国农村的养老问题。
国家可以建立农保基金,根据各地的实际,从财政中预算一部分,社会各界捐助一部分,也可以从对农村的相关补贴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建立财政专项基金,定向扶持农村养老保险,集体可以搞农业产业化经营,积累基金,补充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辅以家庭养老模式。
解决经济欠发达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贫困农民的养老问题,可以利用当地的特色农业。以赤峰为例,该市率先启动了绿色养老保险计划,将一定数量的优质蓄群放到贫困户滚动养殖,将获得的养殖收入部分投保,这种办法叫做蓄群滚动养老保险。
对于粮食主产区的贫困农民的养老问题,我们可用产品换保障的方式建立农民养老制度,农民直接以粮食缴纳保费,国家可以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情况下,由农民交纳的保费来满足国家粮食储备的需要,低成本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2.富裕农民
这部分群体的养老问题,我们可以依据个人缴纳为主、集体交纳为辅的原则,引入商业化运作系统。首先,依托保险公司的养老保险,可以大大减少人力物力,还可以避免由政府垄断经营农村养老保险易出现的官僚作风、效率低下、现象。其次,可以参照城镇老年公寓和托老所的运作方式,由国家集体出资修建,个人按季、按月、按年缴纳费用,老年人既可以得到较优质的生活料理和医疗护理,又因于其他老年人一起生活精神上也得到了满足。
(二)农民工
我们习惯上把流向城市的农村劳动力称为农民工,那些具有农村居民身份却又在城市务工的劳动者,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群体,希望融入主流社会和得到相应社会保障成为愈来愈多的农民工的共同追求。对于这部分人应直接融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之中,养老保险金由雇主和个人共同缴纳,当然对于雇主缴纳的这部分国家应加强监管力度强制执行。
但是有一部分农民工最终仍然愿意回到农村,在其外出务工期间,养老保险问题可以采取土地换保障的方式解决。这部分农民可以将自己拥有的土地经营权转让、出租、抵押等,所得收益中的一部分可以用于社会保障安排。
(三)乡镇企业职工
改革开放之后乡镇企业吸纳了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但乡镇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农副产品加工型企业为主、中小企业多、原始积累少、国家没有投资,经济基础相对薄弱,效益参差不齐,要普遍建立这项制度却有困难。所以我们解决乡镇企业职工养老问题时应注意:一是乡镇企业经济承受能力差距大,各地应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二是强制乡镇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通过扩大覆盖面来解决养老金不足的问题;三是乡镇企业竞争能力普遍不强、职工收入普遍较低,国家应在税收、利息政策方面给参保企业以优惠;四是应允许乡镇企业的职工在乡镇企业之间以及乡镇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的流动,使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接轨。
三、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力保证
(一)城市化
城市化的核心是坚持以市场为主导机制。首先,取消其排斥农村劳动力和人口流动的政策,鼓励生产要素特别是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其次,推动产业布局优化调整,以减轻城市的压力。再次,可以将目前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扩大到城镇所有劳动者。最后,鼓励小城镇的发展,可以分流农村剩余劳动力,防止农村人口盲目流向大城市,这是城镇化的基本措施。虽然城市化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根本,但是城市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们应该双管齐下,一边大力推动城市化,一边加强政府的支持引导。
(二)政府的支持引导
长期以来,务实的农民们之所以羡慕城里人的“非农户口”,是因为“非农户口”的背后有一大堆“农业户口”所不能企及的实惠,这其中就包括城里人的“公费养老”。有关研究表明,中国农业通过税收方式、“剪刀差”方式和储蓄方式为工业化提供积累资金总量达11594亿元,其中通过税收方式提供1527.8亿元;通过“剪刀差”方式提供8707亿元;通过储蓄方式提供1359.2亿元。可见中国农民对国家工业化资本积累的负担多么沉重,与农民所作的贡献是极不相称的,所以政府是时候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了。
一、充分认识做好企业用工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近年来我县积极实施“工业立县”发展战略,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又提出“提速晋位、突围崛起”的目标,从而加快推进工业产业化进程,使县域经济保持更快增长。随着企业数量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加上劳动密集型企业居多,如纺织服装、电子装配、食品加工等主导企业,都是用工大户,带来了用工需求的大幅增加,企业用工难问题日益突凸,做好企业用工工作已迫在眉睫,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企业用工处理好了,有利于解决企业发展瓶颈问题,促进企业扩大规模,提升生产能力,保证企业正常运作;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加速工业经济发展;有利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群众的收入。为此,我们要重视做好企业用工工作,及时了解企业的用工需求,帮助指导企业制定招(用)工方案,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现代的用工制度,营造良好的招工用工环境,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社会。
二、明确做好企业用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应遵循的原则
(一)做好企业用工工作的指导思想:要围绕我县“提速晋位、突围崛起”的海西建设这一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工业立县主导地位和强化招商引资工作,以建立稳定良好的劳动关系为重点,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和优化用工环境,为企业用工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做好企业用工工作应遵循的几个原则
1、坚持企业用工与推动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企业用工与经济发展是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内在统一关系。一方面,企业用工工作做好了,将对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另一方面,经济发展了也为企业用工工作奠定基础。因此,做好企业用工工作、应本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力度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让企业进得来,留得住,长得大,为加快经济发展增加一份保证。
2、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原则。我县大多数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企业用工难的原因也各不相同,有工资待遇低、“订单问题”、管理或工作环境等原因,也有劳动力技术要求的原因。因此,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原因,分门别类,辩证施治,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来解决。
3、坚持上下结合、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原则。企业用工问题是个社会性问题,全社会都应齐心协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氛围。解决好企业用工问题,要坚持政府搭台、企业为主、乡镇村参与、市场运作的长效机制。劳动和工会组织要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为企业用工拓展源头,搭建平台,强化服务。企业是用工的主体,要发挥积极主动性的作用,增强自身实力和吸引力,用好的待遇和环境留住人。同时要发动乡镇、村共同参与,为企业用工提供人力资源的有力保障。要善于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劳务中介机构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为企业招工提供服务。
4、坚持企业劳务培训与创新用人机制相结合原则。要创新培训模式,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企业自身培训与委托培训相结合。紧密结合企业用工需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技能鉴定,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档次,以培训促就业,以培训选用人。要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科学的用工机制,消除企业存在“义务培训”的思想,营造良好的学习激励机制,调动员工学习积极性,注重发挥员工特长,促进用工需求更加协调、用工管理更加科学、劳资关系更加和谐。
三、切实强化做好企业用工工作的主要措施
针对我县企业用工现状和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县劳保部门:为全面了解全县企业用工和缺工情况,要坚持每季度派员深入全县企业了解用工和缺工状况,及时反映给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制定帮助企业招工方案,同时联系缺工企业到外省招工。
1、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就业能力
深入开展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增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能力。县劳动保障局、教育局、人事局、农办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制定工作规划和细则,加大本地劳动力培训力度,要积极探索校企联合办学的模式,实行厂校挂钩,定向培训,认真开展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根据企业需求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培养适应企业的各种技术型工人和管理人员,满足企业对各类人才的需要;企业要加大劳动技能培训资金投入,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稳定员工队伍。
2、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构筑招工就业平台
要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通过边界人才市场引进企业管理专业人才,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发挥好乡镇、村劳动保障机构的作用,将工作延伸到基层,延伸到村一级。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要针对当前劳动力市场出现的招工难和就业难的“两难”问题,要建立企业用工信息调查公告制度,构筑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之间联系的平台。对企业的劳动环境、招工条件、工资待遇、员工培训等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定期通过丹报、有线电视、移动通讯等手段进行公告,增强信息的及时性和针对性。要进一步加强与外地劳动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输入基地,及时为企业引进急需的技能人才,引导我县企业与人力资源相对丰富的中西部地区的技工学校和劳动部门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吸收和引进中西部地区的人力资源。
(二)工会组织:要经常深入企业了解员工的生产生活情况,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合法权利是否得到保障等。同时协调部分员工与企业主的一些不和谐的劳动关系。
(三)县教育部门:要为外来务工子弟就学提供方便,与本县籍的子女同校同价;加强职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等培训机构和载体的建设,突出抓好职专、太平职专、北苑职专等学校劳动力培训基地建设。
(四)县工业办、县经贸局、统计局、劳保局、工会等有关部门要经常互通企业用工情况,特别是规模企业缺工问题,具体工作由县工业办牵头。
(五)有关乡镇、村要积极主动帮助缺工企业招工。首先落实劳保部门制定“县企业用工村企联动工作细则”。其次,各乡镇、村要动员和留住本辖区内的外出人员回本县企业务工。
(六)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各方积极作用,要重视企业用工,把企业用工列入为企业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各方积极作用,借助行政手段来发动、引导和推进。首先,要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企业用工牵涉面广,需要部门协作配合,县劳动保障部门要牵头做好企业用工情况调查和信息工作,引导企业参与,在劳动力资源供给、交流平台和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跟踪服务;县工业办、经贸局、统计局、外经局等部门要积极履行各自职能,为企业提供信息;文化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丰富外来人员的业余生活,为他们提供一个与当地文化交流的平台,并协助做好招工宣传、引导、引荐工作。其次,要健全县、乡镇(区)、村三级联动机制。各乡镇(区)要建立企业用工信息反馈制度、劳动力资源储备机制和企业用工服务机制,主动配合职能部门和企业,开展劳动关系协调,用工宣传和劳力培训等工作。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要认真加以分析,对涉及到政策性的,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寻找解决办法和途径。要实行村企挂钩,牵线搭桥做好用工企业与求职者对接工作,切实为企业用工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服务。再次,要实施“外出务工人员回归就业”工程,引导外出人员树立“服务地方、报效家乡”的观念。认真研究制定激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的政策措施,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就业创业。利用传统节日,大批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节,举办招聘会和送岗上门等活动,吸引外出劳动力回流。
(七)建议企业主为解决缺工问题做好以下工作:
1、合理提高工资待遇,拉近与周边地区的差距
企业不仅要从生活上、工作上关心员工,还要从工资福利待遇上留住员工,企业要参照周边地区工资待遇的标准,通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适当提高员工工资等福利待遇,用较好的福利待遇来吸引、留住员工。同时,要做到每月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兑现各项福利待遇,坚决杜绝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克扣福利待遇的行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赢得企业员工的信任和支持。对工作年限长、贡献大的员工,要建立一套福利保障机制,让他们能够享受到企业给予特殊的福利待遇,影响和吸引其他员工继续为企业服务。要对特殊岗位或特殊群体(如,分娩妇女)给予的关心照顾,区别对待,营造良好的企业用工环境。
2、加强人性化管理,改善工作生活环境
企业要讲求诚信,以人为本,做到依法用工、善待员工,要做到“三个留住”即:以感情留住员工、以事业留住员工和以优化环境留住员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企业负责人每月(或每季度)应与部份员工代表座谈,细听员工对该企业工作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要设立员工信箱,增进企业与员工的交流。企业选第一线管理人员或(班组长)时,要选素质较高,既能为业主负责,又能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人,消除员工跟企业之间的隔阂与矛盾。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就近解决企业外来员工子女上学问题,并让他们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对少数失误的员工,要坚持教育从严,处理从宽的原则,多做思想工作,以理服人,使他们感受到企业的温暖。要大力开展企业文化活动。企业要积极创建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丰富工人业余生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有条件企业应在节假日开展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或文娱节目,陶冶员工情操;公司(厂)应设置职工活动场所,建立图书阅览室、电脑室、电视娱乐室、健身室等供员工休闲时活动。要多关心员工的日常生活,每逢员工生日,公司可送生日蛋糕和鲜花表示祝福;每年组织员工健康检查一次,平时员工有病应派人慰问关怀;员工家里有困难反映给公司的,应尽力在物质上和精神上提供帮助;每年春节员工放假回家之前送上贺年卡,公司有条件的可派车接送。
3、推行以工引工,提高招工效率
以工引工是企业招工行之有效的好办法,也是企业宣传的“活广告”。企业要坚持以工引工,提高招工效率,对引工者,每引进一名员工,给予适当奖励金,调动员工引工的积极性,满足企业劳动力需求。
4、放宽用工条件,扩大招工范围
我县总体劳动力资源较为充足,据估计,若将招工年龄放宽到18-40周岁,民工供给数量会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3倍。对于用工短缺较为集中的纺织服装、电子装配等劳动力密集型的企业,应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实际情况改变招聘条件、降低标准、放宽要求。许多岗位40岁以下的劳动力可以胜任,男性劳动力同样可以胜任的,企业应当聘用,以有效缓解招工难的问题。
5、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既能明确企业与员工活动情况,又能稳定员工的心。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工会三方协调机制,推动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提高用工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要大力推动企业劳动用工协商制度,从源头上防范企业之间相互拆台、恶意竞争的现象,努力减少和避免企业在职人员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流失。通过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形成良好的用工氛围,切实解决企业人员“流动性”大的问题。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劳动纠纷,及时化解企业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的矛盾。要督促企业主按有关规定给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水利设施建设具有公益性,属于城市基础设施产业,主要靠国家和省市各级地方政府的投资,所以水利自身的融资能力相对较差。水利事业的建设通常都是周期长、投资大的工程,其社会效益明显,但经济效益却并不突出,过低的投资经济回报率造成了水利投资事业对外国资金和社会资金吸引力较差。例如,防洪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以及灌区改造、节水灌溉等纯公益性项目,社会效益确实很好,不过经济效益却是几乎为零,而且这些项目也不能用财务利益最大化来衡量。供水、小水电等带有经营性的项目,由于受特许经营、价格、上网困难等诸多因素的限制,也很难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在水利设施修建过程中,还存在无偿使用农民劳动力的现象,一些地区要求农村劳动力每年要无偿提供30个工作日的无偿劳动,如有到特殊情况,农户要付出更多的劳动,大部分无偿劳动用来从事农田水利工程的修建。在少数地方,农村劳动力如未完成规定劳动量,农民还要向国家或集体缴纳一定费用。一些水利设施建设者为了节省资金,用人工劳动代替机械化,不仅增加劳动强度,使得工人工作危险程度上升,导致工程建设效率低下。黑龙江省农田水利工程投资主体为国家政府、地方政府和农户等,但完工后工程产权主要由政府掌控,农户虽参与投资、建设,但未获得产权和收益权。这种产权制度一定程度上损害农民合法财产所有权,减少了农民收入,削减农民购买力,也影响农村市场消费水平。部分地区为增加政府可支配收入,调高水利工程的使用定价权,人为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价格,致使农户使用水利工程设施的成本居高不下。据2011年12月在木兰县东兴镇的调查,农民每亩地交水费在30~100元之间,并且在后续的使用水利的过程中,每亩地每年还需要缴纳40元的使用费,这无疑提高了农户使用水利设施成本,加重农户负担。
水利基础设施必须在正确界定水利设施的类型和性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行为和公共财政的双重作用,使水利资金的使用结构随工程项目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对于公益性项目,主要由中央政府承担其建设、运行和维护资金,地方政府和各级财政部门要适当对水利投人给予政策倾斜,确保水利资金的安全和落实。对于经营性(非公益性项目,因为其投资是讲求回报的,所以,项目建设资金主要通过非财政性的资金渠道筹集,因项目投资而形成的经营性资产,要促使其保值增值。由于经营性项目可以产生一些私人利润,在利益驱使的情况下,非政府资金也是愿意进入的。对于已建经营性水利工程,可探索多种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以加大水利设施投人力度。为了实现水利可持续发展,合理配置水资源,要适当考虑水环境容量和资源承受能力,坚持标本兼治、统筹兼顾、全面规划、综合治理,以水定发展、以水定规模;要仔细地按照国家政府编制的《节水灌溉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中长期供水规划》、《十五期间水利发展规划》和《黑龙江垦区水利现代化实施方案》等来扩大水利投资规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发展的根本目标就是兴利除弊,为人类生活提供更好的服务,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注入活力。资本的供给与投资是水利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同时,科学有效的融资是推动水利发展的有力保障。在当下水利事业自身融资能力差的不利情形下,我们必须尽快完善相关融资体制,建立灵活、高效的融资机制。其方法主要是:1调整融资政策,形成标准的、有效率的水利融资政策;2改善投融资环境,首先要规范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适当发挥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作用;其次是积极利用外资和私人资本,鼓励有条件的国内外投资者以多种投资方式参与水利建设;3创造新的融资方式,以独资、TOT、合资合作、BOT等多种方式参与水利建设。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考虑,农村劳动力可以创造价值,农村劳动力也是商品,如果能建立合理的用工制度,充分调动农村劳动力的积极性,在水利工程的建设中更明确地体现投资者投入的工作量和货币额,适当引入激励机制,水利工程的建设效率和施工进度将会大大提高。由于劳动力的有偿使用,投资者比人减少人工成本,采用机械化方式作业,这能促使生产力水平提高。劳动力会活得一定收入,相应会增强了城镇居民购买力,将改善农村消费结构和水平。在产权方面存在“谁受益谁投资”的做法,没有从产权角度和经济效益角度考虑问题,单纯的从社会效益角度考虑问题,政府也以此原则强制要求农民集资兴修农田水利工程,不符合基本建设法则和市场经济规律,结果是农民仅仅获得了工程建设带来的社会效益,却完全丧失了因参与投资而理应获得的投资收益权和财产所有权;政府则以少量投资甚至零投资就获得了整个农田水利工程的全部产权和收益权,真正的受益者还是政府。通过规范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不仅能够保障每个农民投资者的财产所有权和投资收益权,而且能够保证农民投资农田水利工程同时得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此外,规范而健全的产权制度还能增强农民投资者对农田水利工程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鼓励更多的投资者节约工程建设成本,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建设效率,提高工程使用效益。水利设施建设是黑龙江“现代化大农业”建设内容之一,是不断调整的动态过程。黑龙江省应结合自身特点,因地制宜,明确产权,建立规范的投融资渠道,保证水利设施建设顺利进行,为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本文作者:张国富工作单位: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