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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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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义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义范文第1篇

关键词:土地资源 节约集约利用 意义 问题 措施

众所周知,土地资源是促进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一项关键资源,不论是农业的发展还是建筑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土地资源的使用,土地是衣食之源、民生之本、发展之基,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党的十指出,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中央强调要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坚定不移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意义

(一)实现土地资源效益的最大化

针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来说,其最为主要的一个目的就是应该实现其自身价值和效益的最大化,这也是土地资源利用的一个根本要求所在,在这一点上来看,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化使用确实具备较为突出的作用,比如针对城市中日益短缺的土地资源,采取恰当的节约集约手段来提高其利用的最大化,利用合理的布局和规划来实现城市功能区的划分,进而提升其城市用地的最大化便能够更大程度上实现城市土地资源的效益,环节当前城市土地资源不足的现状,此外,合理的规划城市土地资源使用布局还能够在较大程度上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这也是城市土地资源效益的一个重要表现方面,也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一个表现形式。

(二)对于耕地资源具备较强的保护作用

耕地的作用不容忽视,保护耕地也是自古以来的一个根本政策和要求,尤其是随着当前耕地资源不断地被破坏和损失,这种耕地资源的保护意义更为突出,相关的政府部门也具备着较为明确的耕地资源管理和保护责任,在这一方面来看,采取恰当的节约集约化土地资源利用手段确实能够发挥耕地保护的作用,尤其是采取自上而下的政策保护手段更是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实现耕地保护的效果,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理念融入到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当中去,就能够在较大程度上起到保护耕地资源的目的,有效地减少耕地资源的人为破坏,并且其对于耕地面积和所处区域的有效节约集约管理还能够在较大程度上便于提升相关管理单位对于耕地资源的了解,进而实现耕地资源的最大化保护和利用。

(三)有利于提升土地资源管理水平

一般说来,土地资源的管理是提高其利用价值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反过来看,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化利用水平也能够在较大程度上提升其管理的水平,这也是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化利用的一个基本要求,只有实现了更好的管理才能够促使其利用水平的提升,因此,落实好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化利用其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就相当于提升了土地资源的管理水平,尤其是相关管理部门对于土地资源的掌握能够更加的清晰明确,也能够更加的把握好土地资源管理利用的重点问题所在,进而制定出最佳的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政策,确保土地资源的最佳管理和利用,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中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的利用程度不高

针对整个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状来看,其中存在的问题还是比较多的,但是其最为主要的表现还是对于土地的利用程度不高,这也是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效率较低的一个最根本问题所在,尤其是当前仍然盛行的粗放式土地利用模式更是导致了这种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的低下。

(二)土地的开发潜力不足

对于当前我国的土地资源现状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在很多地区仍然存在较为明显的后备土地资源不足的问题,这也导致了未来土地资源利用受到限制,尤其是对于耕地资源来说这一点更为明显。

(三)闲置土地资源较多

基于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来看,提高其土地的利用效率还是需要针对现有的一些闲置土地进行充分的利用,但是就当前我国的土地资源现状来看,其中存在的闲置土地资源是比较多的,这些闲置土地资源的存在对于节约集约化利用水平的提高产生了重要的不良影响。

三、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措施

(一)合理规划土地资源

针对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来说,坚持节约用地,促进集约发展,必须突出规划引领,最为主要的一点措施就是应该优化当前土地资源的利用格局,针对现有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设计,提升其利用的最大化效率,尤其是要注重土地资源的规划设计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趋势和现状进行土地资源的规划设计,统筹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和影响,实现土地资源的效益最大化。具体来说,这种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化规划设计最为主要的就是针对土地资源所处环境所需要的具体土地类型以及土地的功能进行恰当的分配,进而在满足这些需求的同时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化规划设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管理土地的总纲,是审批用地、控制规模和用途的依据,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要把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土地利用的主要考核目标之一,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各类各业用地,优化用地结构与空间布局。同时,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对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调控作用,促进土地要素与地方发展的匹配,不断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二)深化落实耕地的保护

针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所特有的保护耕地作用,在今后的土地资源管理利用过程中也应该更好的实现这一目的的达成,具体来说,这种保护耕地目的的实现最为主要的就是要依靠相关耕地保护政策的制定和落实状况,而对于具体的保护机制来说,最为有效的就是责任制度的确定和落实,具体来说,这种责任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应该重点把握好以下两点:(1)首先,针对现有的土地资源和耕地资源保护机制建立自上而下的管理责任和保护责任,并且在各个层级签订相关的保护责任书,针对其具体应该履行的保护责任和任务进行明确,尤其是对于耕地资源的保护目的和目标必须进行深化和细化,能够促使相关的管理人员明确自身的主要职责是什么,进而才能够促使其按照这一职责要求进行相应的管理,提高其耕地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2)另外,在相关制度的支持下,还应该完善现有的惩罚力度,针对一些职责履行不到位或者是耕地资源破坏问题进行严厉打击,加大相应的执法力度,针对非法占用耕地资源的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并且对于包庇或者管理不到位的相关管理人员给予相应的惩罚。宣城市政府2015年印发了《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对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宣城市地处皖南山区,耕地总量少,人均占有量低,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土地供需矛盾突出,耕地的补充能力和保障能力提升空间有限。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耕地保护对维护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保护耕地作为国土管理的首要任务,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确保耕地实有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

二是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宣城市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落实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按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内容和指标,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健全评价标准,试行耕地数量与质量考核并重。

三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宣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管控作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切实保障国家和省重点项目、重要基础设施、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项目以及民生项目等建设用地。到2020年,宣城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60499.7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24244.7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364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8336.14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少于8336.14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9.3平方米以内。

(三)合理利用闲置和低效土地资源

加强闲置土地资源的利用主要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首先,针对现存的所有闲置土地资源进行有效全面的排查,并且做好相应的整理和分析,明确哪些闲置土地资源是不能够被使用的,而那些闲置土地资源能够最为简便的投入使用,为后续的土地资源利用提供充分的支持;其次,针对当前城市中现有的大量厂房闲置土地资源来说,其最为主要的一个利用措施就是通过改建、扩建或者重建的方式来更进一步的提升这些厂房的利用效率,尤其是针对其空间利用效率以及地下室的利用进行有效地规划,确保其具备较强的利用效益;最后,土地资源的循环利用也是提高闲置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的一个重要方面,尤其是对于专项清理和重新整理开发来说意义更为明显,这也是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的一个基本要求所在。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宣政秘(2015)56号文,宣城市对闲置土地认定标准是:一是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二是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并且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国有建设用地。宣城市闲置土地处置主要方式:

1、对因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可采取如下处置方式

一是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从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二是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核算、收缴或者退还土地价款。改变用途后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三是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四是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其他处置方式。

2、低效土地处置方式

对低效用地可参照闲置土地处置程序,责令采取限期开工建设、限期恢复生产、增资扩能、协议有偿收回、追究违约责任等方式督促利用。各责任主体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盘活闲置(低效)用地的具体措施和奖惩办法。

(四)完善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长效管理机制

坚持节约用地,促进集约发展,必须加强全程调控。加强全程调控、严把土地利用关口是节约集约用地的关键环节,要在认真实施规划管控、计划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严格土地供应,完善健全供、批、用管理机制,多措并举、统筹协调,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对于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来说,其目的的达成并不是一个短时间内的工作,需要建立一个长效的管理机制,针对其整个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进行全面的监管,并且能够有效地提升其管理的水平,加强落实的效果,具体来说,这种长效管理机制的落实应该围绕着整个土地利用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其主要的控制目标有以下几点:首先,在土地资源使用之前,针对需要审批的土地资源使用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其对于土地资源使用的可行性和利用效率高低,针对其节约化和集约化利用程度进行严格审查,提高门槛,促使其土地资源的使用能够更大程度的体现出节约集约价值;宣城市认真执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国家建设用地标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等,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项目和未按规划履行相关审批或核准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安排和国家、省用地标准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努力实现用地指标效益最大化;其次,针对土地资源使用过程进行实时的监管,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联合其它相关部门针对整个的土地使用状况进行监控,避免其在土地资源的使用过程中出现较大的浪费,尤其是针对其土地利用的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其土地资源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宣城市严格执行省政府规定的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准入标准,并对各级开发区新建项目土地投资强度或预期亩均税收最低要求写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单个工业项目规划用地面积超过100亩的,原则上采取一次性规划、分期供地,即按建设时序供地,以最大限度提高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利用率,防止企业圈地产生闲置和低效用地;针对其土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进行严厉的惩处,采取“零容忍”来加大打击力度,提高监督的实效性。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针对土地资源进行有效地节约集约利用确实是今后土地资源使用最为主要的一种手段和利用方式,尤其是想对于土地资源的战略性发展地位来说,这种节约集约利用的意义更是较为明显,其不仅仅能够在较大程度上提升土地资源管理水平,针对所有的土地资源有一个较为细致准确的把握和管理,还能够从最根本上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尤其是对于耕地的保护作用更是比较显著的,此外,还能够充分的挖掘当前我国土地资源的一些潜力。发展是硬道理,节约是大战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长远战略任务,也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共同努力。但存方寸土,留予子孙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切实把节约集约用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快走出一条节约集约用地的新路子,努力开创宣城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

参考文献:

[1]林宪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推动河南经济发展方式转变[J].地域研究与开发,2010,06:115-118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义范文第2篇

[关键词]节约集约用地;土地管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3-0273-01

0.引言

土地供需的矛盾一直是我国的一项重要问题。2007年,我国的耕地面积为17亿亩,根据2020年18亿亩的耕地要求,每年可以征战作为耕地用地的面积大约为200万亩,这还无法达到建设用地需求面积的五分之一。除此之外,土地的使用方面仍然存在土地低效率使用、生态环境恶意破坏以及土地资源欠缺等现象。对此,研究节约集约用地环境之下的土地管理机制对于我国土地应用发展有着显著的显示意义。

1.节约集约用地的土地管理机制现状

近些年,我国各个地方政府针对国家的政策发展需求,在推行土地资源的市场配比、探索节约集约用地的途径等方面有了初步的成就[1]。

1.1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更深层次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基本完善

随着国家政府提出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之后,各个地方政府对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视度也在不断提升[2]。在发展模式以及发展思路的抉择方面,需要更加注重土地资源的影响因素。与此同时,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也在不断建立。在国家的相关建设用地标准的基础上,许多地方等级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从微观、宏观两个层面上提出了全新的节约集约用地标准,构建了既有城镇与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标准,还有涵盖工业建设项目在内的各种行业建设项目指标。

1.2 突出重点,提升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质量

各个等级政府都将节约集约用地作为系统性的工作来对待,严格按照土地的使用整体规划以及年度土地使用计划进行整体性控制,在整体上,严格控制用地规模[3]。严格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将节约集约用地的显性方式真正落实到管理的实践当中,并且严格执行;推动省级、市级项目建设的控制标准,强化对节约集约用地的微观层次的管理;推行工业用地制度的落实,提升土地资源的市场分配效果。例如,甘肃省自从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出台之后,在整个省范围内大规模实施了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做到管理制度落实、清查摸底准确等工作要求。

1.3 节约集约用地获得了明显的收益

就目前的节约集约用地用地收益情况而言,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计划指标[4]。例如,全国新增建设的用地计划指标在2007年时,已经投入使用25万公顷,占全国的计划65%。在经过国务院批准之后,减低新增建设用地总共5600公顷,降低占用的耕地约3600公顷。这一数据也显著说明用地制度的管理有明显的成就;2、合理应用闲置土地。按照国家闲置土地的处理策略,各个地方政府强化了对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以及清理及时性。例如,在山东省中,2012年以来,先后总共清理闲置土地1000余宗,面积达4000公顷。整个省连续三年盘活库存建设土地占据整个建设用地供应量的一半以上;3、招拍挂出让土地力度。经过招拍挂出让土地的政策全面实施,我国土地市场的动态监测显示,一年内以招拍挂的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总共1.5万公顷,同比增长7倍左右,占工业用地供应的15%。

2.节约集约用地的土地管理机制创新对策

2.1 强化土地使用整体规划,合理布局

各个等级政府应当实施最为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并将其纳入到各个等级政府的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编制以及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审批的项目之中,合理调和年度用地的计划调配模式,深切落实保障国家、省级市级重点项目的建设,并鼓励各个地方落实最为节约集约的用地制度[5]。及时完善各个等级土地的使用规划编制,将城乡建设的用地体系、增加的建设耕地规模以及人均城镇工业用地作为管理性的新指标,并合理制定农村居民用电以及工业用电的边界,从而构建一个土地节约集约使用的“反向约束机制”。

2.2 建立建设用地普查评价制度以及节约集约用地考核体系

各个等级的政府应当将节约集约化的土地使用情况归纳用地普查评价体系当中,对各个建设用地的状况、强度以及综合承载能力进行全面性、详细的分析与调查。在我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根本上,以地籍调查为根本,掌握城乡建设用地的基础,并按照此基础,制定相应的区域挖潜盘活存量以及实施方案和计划,并实现相应的用地建设政策。合理规划用地的审批、城市规划以及用电供应等工作的关系,明确权力义务以及规章流程,从而实现相应的信息资源科学性共享与分配。与此同时,构建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体系,使考核评价结果归纳到政府的职能部分管理责任项目中,并将其作为建设用地粘度计划指标的分配以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依据。针对整个区域内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进行单位性建设用地,对地方的GDP产出、固定资源投资规模以及新增建设用地消耗作为考核评价体系的主要指标,并构建相应的末位限制新增规模以及暂停建设用地审批的相应规章制度,实现相应的奖惩激励惩罚制度。

3.总结

综上所述,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工作中,应当积极分析生态保护控制方式,提升土地的利用同时维护生态的保护质量。土地的利用必须坚持生态平衡原则以及整体性保护原则,着重体现土地开发利用是否对环境形成负面影响、环境资源以及生物生存环境是否受到保护等等,只有在这样的土地管理制度下,节约集约用地才能够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李学明,石磊.国家节约集约用地约束下的土地管理制度创新模式研究――以合肥为例[J].预测,2011,30(5):64-69.

[2]丁新务.土地管理要由“平方”向“立方”转变--对节约集约用地的探索与思考[J].资源导刊, 2014(7):14-16.

[3]吕晓,牛善栋,黄贤金,等.基于内容分析法的中国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演进分析[J].中国土地科学,2015,29(9):11-18.

[4]瞿理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背景下湖南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对策探讨[J].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12(5):41-45.

[5]刘建伟,孙连彬,朱孝建.临沂市节约集约用地调查分析及对策[J].山东国土资源,2015(7):80-83.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义范文第3篇

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破解资源管理难题,落实共同责任机制,不时总结探索制定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新机制,依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41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发〔〕5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1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央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节约集约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不时完善维护资源和保证科学发展新机制;把“创建活动”作为以资源利用结构调整,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力抓手,发挥资源节约集约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中的作用;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区土地综合利用工作,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证能力,达到产业聚集、用地集约的目的实现产业升级跨越,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经研究,为保证“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上街区创建节约集约模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活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日常协调工作。联系电话:

三、创建目标

进一步完善创建土地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政策、法规。一是通过土地集约实现经济集约,(一)以政府为主导。制订节约集约用地规范和多行业节约用地指标体系,以土地集约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引导循环经济发展。要严格执行供地政策,确定用地定额指标、土地容积率、建筑系数、土地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等,供地中严格以各行业定额节地规范核定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提高用地门槛,把好项目入口;妥善处置保证与调控的关系,优先保证产业升级、基础建设、重点项目、重要产业和民生项目用地;设定行业准入门槛,把粗放型企业挡在门外,限制产能过剩行业和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用地。二是制订节约集约用地激励政策措施。对实行节约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三是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估和管理办法,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与年度建设用地指标挂钩,与干部的考核挂钩。

优化节约集约的土地资源配置。一是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中,(二)以市场为导向。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作为硬指标,实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供地。同时,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存在闲置、浪费土地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拒之市场之外。二是鼓励通过内涵增长,最大限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投资强度,鼓励企业建多层、高层厂房,对投资强度低、占地多的企业坚持“腾笼换鸟”三是以经济杠杆调节地价,加大土地取得使用和保有成本。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运用价格、财税、金融等手段和产业、投资政策,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从用地利息上促进用地单位高效用地。

促进节约用地方式的转变。一是盘活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存量土地,(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建立工业用地退出机制,对工业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退出用地,由政府收购贮藏后进行集约利用。可以通过储藏、转让、改变用途、土地置换等方式,盘活存量土地。二是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建设用地向空中、地下挖掘,加快“城中村”空心村”改造。三是加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维护耕地,严禁毁田烧砖等现象发生。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鼓励拆村并点,建造多层和公寓式农民住宅,引导农村居民住宅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凡村内有空闲地,未利用老宅基地的不得批准新增宅基地占用耕地。四是开展节地科技研究,推广立体农业、设施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工业等模式和技术,引进无土栽培、工厂化生产及自动化控制技术,加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的监管。一是加强对全区各用地单位和个人的监督管理,(四)以法制为保证。强化全程监管,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形成“地上查,网上管”监管体系。责任到人,定期巡查。强化批地后监管,制止一切浪费土地资源的行为。二是建立节约用地统计制度和信息制度,促进各行各业改进工作,堵塞浪费土地资源漏洞。三是严格土地管理“问责”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31号)对本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隐瞒不报、压案不追的应追究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四是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政府各相关部门协调作战,强化执法合力,形成既重视用地,更重视管地的工作局面。

形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社会风气。一要运用多种宣传教育手段和舆论媒体,(五)以宣传教育为手段。加强对土地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宣传教育,建议节约土地的新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全社会建议节约文化、节约文明,形成节约意识、节约观念。二要加大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宣传,从用地管理体制、经济运行机制和法律制度上加以总结推广,使节约集约用地成为全区社会的导向和主流。三要大力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型社会的创建活动,把创建土地资源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区、节约型政府、节约型城镇作为目标和载体,推动“创建活动”有效落实,务求建设土地资源节约型社会工作取得实实在效果。

三年内达国土资源部创优规范并授予模范区称号。通过“创建活动”力争我区在实现试点产业聚集区和节约集约模范区达标基础上。

四、阶段布置

创建活动”分为启动、推进、申请、总结4个阶段开展。年。

具体负责“创建活动”指导协调。各镇(办)区政府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一)启动阶段(年6月上旬—7月上旬)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多途径宣传,大力营造舆论气氛,全区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

同时将创建活动和“作风建设”创先争优”土地综合整治”等活动相结合,二)推进阶段(年7月上旬—10月下旬)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基本工作制度、工作顺序和相应的工作机制。不时总结、研究在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方面形成的新机制。推进我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工作全面展开。

三)申请验收(年11月上旬—12月上旬)依照“创建活动”指标规范体系和“实施方案”积极申报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

认真总结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方面形成的好做法、新制度、新机制。四)总结惩办阶段(年12月中旬—12月下旬)领导小组”召开惩办大会。

五、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各镇(办)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重要意义,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把“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义范文第4篇

关键词:小城市 建设 节约集约 用地

国务院于2008年1月下发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明确指出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当前又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是关系民族生存根基和国家长远利益的大计,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条根本方针。国土资源部也于2010年启动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各县(市)在创建活动中也都是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现笔者仅对县级小城市在建设中如何节约集约用地提几点粗浅的看法。

1.小城市在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1.1土地利用规划缺乏对土地利用的控制。现行的土地利用规划只是划定了城市的外延,城市内部建设则以城市建设规划为主,同时城市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严重脱节,使土地利用规划缺乏对城市内土地利用的控制和管理,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

1.2土地利用效率较低。各地在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中,都新增加大量的建设用地,但在城镇内部仍有大量的土地属低密度低容积率的低效使用,甚至有的土地处于闲置状态,土地利用效率较低。

1.3小城市建筑多以低层为主,容积率较低。目前小城市建设楼房多以六层以下为主,很少有高层建筑,甚至有的地区还有大量的平房和棚户区,地下空间的利用更是少之又少,总体容积率较低。

1.4很多城区依然有工业仓储用地需要盘活。这类用地多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和办公用地,往往占地面积大,建筑面积小,且以矮层建筑为主,不利于土地资产的盘活,浪费了土地资源。

1.5新区和园区粗放做大的现象普遍存在。新区建设上大广场、宽马路,重视城市建设的规模,忽略了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园区建设上,往往为了满足企业的需求,粗放型供地,造成占地面积大,产出效益少,没有充分发挥出土地资源的效益。

2.小城市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的思路和措施

2.1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土地利用评价体系,是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基础。要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必须全面真实、准确的摸清城区土地资产的家底,了解其存量土地总量与价值量,而建立以城镇地籍调查与地价动态监测网络为基础的城镇土地潜力调查评价体系十分重要,这是一项有战略意义与经济价值的基础性工作。通过评价体系,可以对全市或某区域的土地,以及不同用途的土地,或需要了解的某一宗地作出利用潜力的大与小、土地利用率高与低、土地利用效益大与小的结论。对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能提供基础保障。

2.2搞好规划调控。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按规划、计划供地,维护规划的法律权威。及时科学修编规划,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为龙头,制定统一的供地计划,在计划立项、规划许可、建设等各个环节协调一致。争取政府支持,把好土地供应关,与计划、规划、建设、房产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按规划、计划供地。

2.3搞好产业政策调控。一是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233号)规定,明确产业用地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设系数等项指标。工业用地向园区集中,除国有大型企业扩建的工业用地外,一般不在园区外安排工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加强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的指导,既保障工业用地的有效供给,又防止企业不当圈占土地、工业园区浪费土地。二是分清轻重缓急,保障重点。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施策的原则,把有限的用地指标,优先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制造业、物流商贸业项目和企业技术改造,交通、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及社会公益类项目用地。三是充分利用政策申报土地,对符合产业政策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抓紧申报用地,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报批进度。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义范文第5篇

关键词:土地集约利用;集约用地评价;问题分析

中图分类号:F29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997(2012)14-0009-02

1 引言

我国是一个后备土地资源非常有限的国家,在今后的发展中可以利用的各种土地资源也将越来越少,可持续发展受到严峻的挑战。开发区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必须走集约型发展道路,才能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土地集约利用是针对粗放式利用土地而言,其基本涵义是在有限的土地利用总面积和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上,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单位面积的土地投入产出率,促进土地作为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走内涵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道路,达到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最大化。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较早设立的国家级开发区,对其进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并分析问题所在,对促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具有重要意义。

2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用地现状

2.1 开发区实际管辖范围

根据《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开发区四至范围材料》(2005第14号),开发区批准面积为1 614.88 hm2。经过数年发展,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管辖范围已远远超过批准范围,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现状并有针对性的分析问题,以开发区实际用地范围作为评价对象。截至2009年12月31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用地范围涉及长沙县星沙镇、榔梨镇和黄花镇,东至长株高速,西北至京珠高速、西南至东四线,北至常永高速,南至机场高速,总用地面积为3 889.48 hm2。

2.2 土地利用现状

2.2.1 土地建成情况 截至2009年,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总用地面积3 889.48 hm2,其中已建成国有建设用地2 306.08 hm2(其中工矿仓储用地1 297.98 hm2),未建成城镇建设用地1 583.40 hm2,无不可建设土地。

2.2.2 土地供应情况 截至2009年,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已供应建设用地2 306.08 hm2,其中划拨土地778.08 hm2,有偿使用土地1 528.00 hm2(均未到期);尚可供应土地1 583.40 hm2;无不可供应土地。

2.3 经济社会情况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成立至2009年12月31日,工业(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共计332.37亿元,2009年度开发区工业(物流)企业总产值631.02亿元,实缴税收25.66亿元。

3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

3.1 确定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国土资源部于2010年的经修订后的《开发区土地利用评价规程(试行)》,从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和管理绩效三个方面,采用13项指标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评价。

3.2 节约集约用地评价

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提供的资料,获取各项经济数据、供地情况数据、闲置土地情况数据;根据开发区地籍图,获取土地建成情况和建筑情况数据。根据上述各项基础数据,计算开发区各项评价指标现实值[1]。

3.3 与湖南省标准对比

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项指标的现实值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湖南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更新工作中指标权重及理想值设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0]109号)(以下简称109号文)中规定的标准进行比较(见表1)。

4 问题分析

湖南省109号文是针对全省14个地州市设定的开发区集约用地标准,长沙市是湖南省省会城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是长沙市发展条件最好的开发区之一,各项指标均应达到甚至超过湖南省标准的要求。但从表1的对比可以看出,开发区仍然有5项指标未达到湖南省要求,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4.1 土地供应率低,影响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整体水平

从表1中可以看出,在已达到供地条件的土地中,也就是进行了农转征并实现三通一平的土地中,有25%的土地征而未用,尚可供应土地达1 583.40 hm2。这部分土地不属于闲置土地,也不影响工业用地的投入产出强度指标现实值,但大大降低了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的整体水平。

4.2 开发区整体土地利用强度偏低

从开发强度上看,开发区综合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工业用地建筑系数三项指标均偏低,说明园区内单个建设项目的土地利用强度有待提高。

4.3 工业用地率较低,开发区单位用地产出效益不高

工业用地率仅为56.29 %,开发区建成区内部有大量的其他用地。对于开发区而言,建成区内的交通运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住宅等用地基本上是为工业用地服务的,虽然单位工业用地的产出强度达到4 861.58万元/hm2,但是建成区单位用地产出效益仅为2 736.35万元/hm2,如果将尚可供应的土地纳入,整个开发区的单位用地产出效益仅为1 622.38万元/hm2。

5 结论与建议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尚存的问题,说明目前开发区土地利用仍然走的是粗放利用的道路。建议从加快批而未用土地供应节奏、提高单个用地项目的土地利用强度,以提高开发区整体开发强度、压缩开发区建成区内其他用地面积,从而提高工业用地率几个方面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从2004年开始,国家了一系列节约集约用地相关的法规政策,均有涉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问题,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理念正逐步融入国土日常工作。但要真正实现质的转变,使开发区走上集约型发展的道路,不仅要从用地的角度,更应当从产业结构的调整、投资强度的增加、科技生产力的加强等更多的方面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