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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风险认知;气候变化;心理测量范式;双系统理论
分类号:B849:C91
1 引言
Start(1969)在《社会利益对科技风险》一文中对“How safe is safe enough?”这一经典问题进行了系统而确切的论述,标志着在心理学领域系统研究风险认知(risk perception)的开端。自此,国内外学者对交通、经济、医疗、消费以及科技等领域的风险认知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气候变化风险由来已久,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得到了全世界前所未有的关注。在过去20年中,研究者已经投入了相当大的努力去探索大众如何理解气候变化风险(Vignola,Klinsky,Tam,&McDaniels,2013)。目前,基于气候变化的风险认知已成为国内外学者研究的热点。基于气候变化的风险认知是指个体对存在于生活中气候变化风险的客观认识和主观感受,包括对气候变化风险事件和风险源的认知、风险结果和风险责任的认知。
气候变化风险与其他领域的风险一样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利结果的特点,但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相对于其他领域的风险认知具有其独特性。第一,风险认知对象的特殊性。气候变化兼具自然风险和人为风险的特征:在气象学意义上,气候变化是一个长期气候状态变化的渐进系统,通常涉及一系列相关现象,如气候变暖、海平面升高、冰山融化、海洋酸化等;同时,气候变化又是人为造成的。例如2007年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第四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指出,自工业化以来人类燃烧化石燃料而大量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是造成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第二,风险认知范围的广泛性。气候变化是在全球范围内发生的,跨越了时间和空间。基于气候变化的风险认知从时间上来说涉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从空间上来说囊括了全世界各个地区,甚至关系到地球上每一个人。其研究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是其他许多类型的风险认知所不能比拟的。第三,风险认知主体的差异性。在气候变化风险认知中,研究者通常根据主体是否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将主体分为大众和专家,二者在气候变化产生的原因、引起的结果和采取行动等方面都有差异(Swim,Stern,et al.,2011)。第四,风险认知与行动的矛盾性。这种矛盾性普遍存在,表现为人们虽然担忧气候变化,却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Gifford,2011)。
基于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独特性决定着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从理论上来说,第一,将风险认知研究的领域从自然风险扩大到自然风险与人为风险相结合的气候变化领域,为全面研究风险认知奠定基础;第二,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气候变化风险认知,有助于拓展国内关于气候变化风险认知心理学研究的新视野,本文围绕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主线,在心理学与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交叉领域进行研究,在国内开辟了一条关于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心理学研究路径。从实践上来说,第一,公众与专家在气候变化风险认知上存在众多差异,因此,专家面临着如何将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信息正确传达给大众的巨大挑战(Pidgeon&Fischhoff,2011),基于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研究为风险沟通和风险决策奠定了基础(Pidgeon,2012)。第二,公众既是气候变化的导致者,又是减缓气候变化的执行者(Swim,Clayton,&Howard,2011),他们的态度与行动的矛盾性很大程度上源于对风险的认知。
2 心理机制
基于气候变化的风险认知自提出之后,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他们开始在风险认知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气候变化风险的特点进行研究。气候变化风险认知既强调气候变化风险的客观存在,又重视个人或群体在认知客观风险过程中的主观感受。总的来讲,对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研究主要有两种取向,一是心理测量范式,二是双系统理论。
2.1 心理测量范式
心理测量范式(the psychometric paradigm)是阐释风险认知的主流理论。谢晓非和徐联仓(1995)认为在风险认知的研究中,最具代表意义的是Slovic提出的心理测量范式。20世纪80年代Slovie首先提出用心理测量的方法评估人们的风险认知,对预测到的、并且已经造成不良后果的危险事物的风险认知结构进行分析,形成了风险认知两维度结构——“可怕风险(dread risk)”维度与“未知风险(unknown risk)”维度(Slovic,1987),成为描述人们风险态度和感知的“认知地图(cognitive map)”。
Weber(2006)尝试运用该理论进一步分析气候变化风险在认知地图中的位置。首先,从可怕维度分析,即激发人们危机感的程度,Leiserowitz(2004)认为由于气候变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很多人还没有将气候变化看作可怕的,即在可怕维度上得分较低。而气候变化风险的形象性、灾难性与可控性三个客观因素都影响着个体对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主观感受。第一,从气候变化风险的形象性上来看,当人们根据数据描述对气候变化风险进行分析时,加之气候变化本身的抽象性,很难激发起人们强烈的危机感;相反,如果气候变化被形象描述为如电影《后天》中迅速变化的灾难,比如龙卷风、海啸、暴风雪等巨型灾难.就更能激发起人们的关注和强烈的危机感(Leiserowitz,2006)。第二,从气候变化风险的灾难性上来看,当面对两种死亡方式,即死于飓风或死于冰川融化,虽然这两种情况都能置人于死地,但人们对前者感到更恐惧,因为由它引起的死亡方式更可怕。在气候变化风险认知中,Page和Howard(2010)认为人们将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感知为更危险的因素。第三,从气候变化风险的可控性上来看,由于人们认为气候变化是一个简单渐进的变化,比如飓风、气温升高或龙卷风等,这些风险是众所周知的,因此人们认为气候变化风险原则上是可控的(Weber,2010)。当人们对气候变化风险有种控制感的时候,其危险感受性就会减小。
其次,从未知维度分析,即风险的可知性程度,包括个体对气候变化风险的了解与气候变化风险影响本身的特点。一方面,个体对气候变化的了解,即熟悉性,是影响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人们更容易忽视经常接触到的并有一定经验的熟悉风险,对新风险表现出更高的警觉性。例如,在对比温室效应和冰川融化的风险时,个体对冰川融化新风险更为警觉(Li,Johnson,&Zaval,2011)。Weber(2010)也认为对气候变化风险的熟悉性将减少个体的危机感。此外,个体对气候变化风险的熟悉性也将影响个体的控制感(Slovic,1987),进而影响其风险认知。另一方面,由于气候变化的影响具有延迟性,人们对一些气候变化风险表现出未知性。人们长期居住于气候变化的环境中(solomon,Plattner,Kuutti,&Friedlingstein,2009),对气候变化的信号难以察觉(Moser,2010),因此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例如,个体生活在气候变暖的环境中,感受到的是气温升高,却对其延迟的影响如冰川融化不甚了解,因此个体对气候变化风险表现出某种程度的未知性。Weber(2010)也认为当人们认为气候变化是迅速发生时,比认为气候变化是渐变时,感觉更害怕。
心理测量范式假设公众对风险的不同反应取决于风险的维度特征,但后续研究发现影响个体风险认知结构的风险特征维度却可能并不相同,因此对风险特征维度构成的讨论成了风险认知研究的热点之一。于清源和谢晓非(2006)研究了北京公众对39个环境条目的风险认知特征,进行因素分析后,将“影响程度”、“可控性”、“了解程度”、“影响的持续性”、“发生的可能性”、“结果的严重性”六个维度归纳为“客观认识”与“主动作用”两个新的维度,即个体的风险认知机制涉及风险的客观情况以及个体与风险事件之间交互作用的过程。该模型与Slovic的两维度模型有所不同,对比二者的研究,我们认为产生不同结果的原因可能有以下两点:首先,研究对象不同,Slovic的研究对象是西方人,而于清源和谢晓非的研究对象是中国人,不同国家的个体由于文化、生活经验等方面的差异,其风险认知可能不同,因此应加强对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跨文化研究;其次,研究条目不同,Slovic的研究是对一般社会情境的研究。包含30个社会现象,于清源和谢晓非研究的是环境条目,包括生态环境类、疾病与灾害类和生活环境类,由此说明人们可能是根据不同的风险维度特征对不同类型的风险进行认知。但是二者都不是完全根据气候变化条目进行研究,因此,未来的研究可以尝试从新的角度建立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特征维度结构。
心理测量范式作为一种心理机制,其研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第一,在许多研究中问卷条目所涉及的风险问题可能是被调查者不熟悉的,这样被调查者所做的回答就不能完全代表个体的判断;第二,谢晓非和徐联仓(1995)认为心理测量范式从数据中得到的信息也仅仅代表被试对风险事件的某些认知状况,并不能反映个体实际的行为反应。尽管心理测量范式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但是在基于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研究中,该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分析了气候变化风险认知如何定位在不同风险维度上,探索了影响气候变化风险判断的风险特征。
2.2 双系统理论
过去15年来,双系统理论受到了众多学者的关注,其中对双系统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两个角度:信息加工的两种方式(经验系统、分析系统)和个体获得的两种不同类型的信息(经验信息、分析信息)。经验系统和分析系统之所以能得到重视是因为面对相同的信息,人们却可能产生不同的认知和行动(Hertwig,Barton,Weber,&Erev,2004)。在经验系统中人们将目前现状与个人自己或他人的经验相联系,知觉过程自动、迅速,人们通过联想将环境各个方面的经验转化成各种情感,比如说害怕、恐惧、焦虑,进而影响风险认知和决策(Loewenstein,Weber,Hsee,&Welch,2001);相反,在分析系统中人们运用数字对事实进行描述,通过逻辑分析来评定风险,其过程相对缓慢且需要意识的控制(Marx et al.,2007)。经验信息和分析信息的区别在于信息呈现的方式不同:经验信息是对与个体经验有关的信息进行描述,而分析信息是指运用数字等来对信息进行描述。
首先,就两种信息加工系统而言。Weber在2004年开始比较两种不同系统,关注两个系统中人们对气候变化不确定信息的理解差异。Weber(2010)认为科学家和大众对气候变化风险的不同归因是由于他们运用不同系统进行信息加工,84%的科学家认为气候变化是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的,只有49%的大众同意这一观点。在对气候变化的风险认知中,科学家更多地运用分析系统,而大众则更多地运用经验系统fWeber&Stem,2011)。这可能是因为,首先,科学家在研究活动中能接触到更多关于气候变化的可信赖数据;其次,由于科学家受到的教育和专业训练,他们比其他群体更倾向于运用数据分析并建立模型。而对于大众来说,他们更容易受到个人经验的影响,会自动迅速地运用经验系统分析信息。当两个系统所得的结论不同时,经验系统往往要胜过分析系统,因为经验系统更快,更生动形象fWeber,2010)。Leiserowitz和Broad(2008)的研究显示英国民众更多的根据经验系统进行气候变化的风险认知,甚至那些经济来源与气候密切相关的个体,比如说农民和渔民,当无法从日常生活和个人经验中获得足够反馈时,他们也会运用经验系统进行气候变化的风险判断。类似的,在乌干达地区的雨养农业中,无论是雨水不足或过多都会导致农业受损,但是过去的研究表明在该地区的市民都将雨水预报根据个人经验转化为确定性信息,导致潜在的相关风险增加(Marx et al.,2007)。虽然经验系统能帮助个体迅速做出决策,但也可能会使个体决策产生偏差。
其次,从个体获得两种不同信息的角度来看,当呈现经验信息和分析信息时,个人经验信息更可能吸引人的注意,它的影响比数据信息更值得信赖(Erev&Barron,2005)。这是因为在气候变化中,个人经验信息能激发起人们更强烈的情感反应并回忆过去相关事件(Weber,2006)。其实大多数人关于气候变化的知识和经验都是间接的,是以新闻和电影中的描述为中介,比如将格陵兰岛或南极冰川融化归因于气候变化,个人经验并没有提供有力的证据(Weber,2010)。此外,当目前情境不能与过去经验相匹配时,只要能激发起个体强烈的情感,也能预测个体的行为(Weber&Johnson,2009)。Stern等人(2011)的研究显示,当个体对气候变暖将导致冰川融化感到强烈的恐惧时,即使个体没有冰川融化的体验,也会更多地参与环保行动。
但是,经验系统和分析系统并不是一个绝对的划分。Weber(2010)研究显示双系统所涉及的两种方式是相互平行又相互依存的,分析系统可以帮助个体重新分类与过去经验有关的气候变化信息,因此强烈的情感可以在分析系统中被激活。此外,两种类型的信息也可能在两种对应的系统中进行加工。Marx等人(2007)的研究显示,具体的、与个人有关的经验信息在经验系统中被加工,并且产生一种有效激励行为;相反数据信息在分析系统中被加工,除非决策者受过一定的训练,能有意识地注意数据信息及其影响,否则其结果对行为只有较小影响。
心理测量范式和双系统理论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了基于气候变化的风险认知。心理测量范式侧重于分析人们是如何形成风险认知的地图,探索风险认知特征在其中的作用;双系统理论从经验、分析两种认知途径和信息类型出发,侧重于分析人们如何形成气候变化风险认知中的过程。两者基于不同的角度在一定程度上都能解释基于气候变化的风险认知。
3 影响因素
基于气候变化的风险认知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很多研究者对其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主要包括性别、年龄、知识、个体经历、情感和世界观。
3.1 性别
Lazo.Kinnell和Fisher(2000)的研究发现气候变化的风险认知受到众多人口学因素的影响,包括性别、年龄、父母地位、受教育程度、居住地等。Rowe和Wright(2001)的研究表明,人口学因素中性别对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影响最大。在基于气候变化的风险认知中女性比男性经历了更强烈的情感体验(Loewenstein et al.,2001),女性比男性更担心气候变化(Eva-Lotta,Anders,&Tommy,2007)。彭黎明(2011)进一步细化研究了性别与气候变化风险认知之间的关系,分别对性别与气候变化风险源、风险事件、风险后果与风险责任的认知进行方差分析,结果显示在对风险事件和风险源的整体认知上,男性的分值整体高于女性,但差异不显著;而在风险后果的认知上,女性的认知程度要高于男性,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女性更关注气候变化风险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后果。
3.2 年龄
年龄对个体气候变化风险认知也有重要影响。Loewenstein等人(2001)认为风险认知的年龄差异是由于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具有了更加丰富的经验和生动的想象,所以对气候变化风险的担忧也与日俱增。此外,Lazo等人(2000)认为相比年长者,年轻人没有深刻体验到气候变化所带来的严峻后果,对气候变化过程不是很了解,所以导致年轻人对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程度不高。但是,也有研究者认为年龄与个体对气候变化的知识相关,研究显示作为年轻人的大学生具有更多关于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知识,更多地认识到气候变化的起源与后果,表示愿意承担起保护环境的责任(Sundblad,Biel,&Gfirling,2007)。以上研究出现不同结果的原因可能是选取被试的差异,但是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加强对大学生的气候变化风险教育可能会对缓解气候变化行为产生一定作用。
3.3 知识
目前研究表明关于气候变化的知识包括气候变化的现状、起因和结果(sundblad et al.,2007)。知识的横向和纵向结构对气候变化风险认知都有影响。从知识的纵向结构上来说,是否了解气候变化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影响人们对气候变化的风险认知,并且是否了解气候变化所带来的消极后果是影响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决定因素(sjoberg,2000)。从知识的横向结构上来说,Bord,O’Connor和Fisher(2000)的研究显示个体关于气候变化的知识越多,越愿意去采取行动来减少气候变化带来的消极影响。此外,彭黎明(2叭1)的研究结果表明文化程度越高,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后果的认知程度也就越高。Lazo等人(2000)的研究显示一方面个人的受教育程度能诱发出一种控制感并降低风险认知,另一方面受教育程度与气候变化后果的认知没有太大关联,因此,某种程度上来说,受教育程度对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影响主要是对风险认知判断的影响。
3.4 经历
气候变化通常涉及一系列的现象,比如说冰川融化、温室效应、洪涝灾害、干旱、飓风等,个人经历主要是指对上述现象有过亲身体验。Spence,Poortinga,Butler和Pidgeon(2011)研究发现有过洪水经历的个体对气候变化表现出更多的担忧,更多地看到气候变化的不确定性,并且更相信他们的行动将对气候变化产生影响。由此,有过洪水经历的个体更可能采取节约能源等措施去缓解气候变化。但是,Whitmarsh(2008)在关于洪水经历和空气污染经历是否影响个体气候变化态度和行为的调查中发现,在缓解气候变化方面,洪灾灾民与其他个体差异很小,但是否具有空气污染经历强烈地影响着人们对气候变化的看法和行为。出现上述结果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洪水是一个迅速发生的过程,一旦离开这个地方,人们受到洪水的影响将变小,而空气污染则是一个缓慢、渐进变化的系统,人们将更长久、深刻地体验到空气污染带来的后果。在研究过程中,Whitmarsh(2008)引入了环境价值观的概念,认为有空气污染经历的人们有更高的环境价值观,具有这种价值观的人更可能把气候变化看成显著的风险并采取行动。
3.5 情感
情感作为态度的组成因素,是影响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因素之一。Leiserowitz(2006)调查显示关于气候变暖的消极情感,比如担忧、危机感、焦虑等。比人口学变量、价值观等因素能更好的预测个体对公共风险的态度和政策偏好。Maibach,Roser-Renouf和Leiserowitz(2008)的研究结果表明对气候变化的高忧虑组比低忧虑组具有更强烈的恐惧、焦虑等相关情感反应,并有更强烈的缓解气候变化的行动动机。而Weber(2010)认为形象、具体的气候变化结果能激发起个体更强烈的危机感,因此,我们可以预测增加气候变化信息的形象性可以促进个体缓解气候变化的行动。同时,诸多研究表明增加对气候变化风险不良后果的担忧,能提高个体的风险认知(Fischhoff,Slovic,Lichtenstein,Read,&Combs,1978),并且忧虑也可以促进个体参与缓解气候变化风险行为(Weber,2010;Marx et al.,2007),因此,加强个体对气候变化风险的担忧和焦虑可能会对缓解气候变化行动产生作用。此外,当人们把气候变化看成是一个渐进、可控的过程时,人们对气候变化的风险意识就会降低;相反,当人们把气候变化看成是生活中不可逃离的危险事物时,其风险意识就会增强(Weber,2010)。总之,情感与风险认知是一个相互作用的过程,人们对气候变化风险的担忧、焦虑等情感能影响个体的风险认知意识,反之个体对气候变化风险的理解也将影响其情感强度。
3.6 世界观
文化理论起源于Douglas,强调社会文化对风险判断的重要影响,该理论认为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等决定了风险的内涵及个体对特定风险的认知和判断。在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研究中,文化理论根据人际关系模式将人分成四种具有不同世界观的人:等级主义者(hierarchists)、个人主义者(individualistic)、平等主义者(egalitarian)和宿命论者(fatalistic)(Douglas&Wildavsky,1982)。不同世界观群体对气候变化风险认知有不同的观点(Gifford,2011),具有不同世界观的人会选择性地注意一些风险,而忽略另外一些风险(Weber,2006)。比如说等级主义者更信赖专家,倾向于将科技看作机会而更少看成风险;但是大多数平等主义者都怀疑专家的知识,他们认为现在的气候变化已经非常严重,并觉得现在的新技术和对自然的污染将对后代产生更严重的影响;个人主义者更看重个人的自由和收益,面对气候变化风险,他们认为自然能够自我保护,没有必要过多关注气候变化;宿命论者对个人无力改变的气候变化问题宁愿选择视而不见(Weber&Morris,2010)。
虽然文化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能解释不同世界观对人们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影响,但是由于对文化概念本身的争议,文化理论的操作化遇到了困难,大规模的实证研究仍有待实施。
4 研究展望
综合以往的研究,我们不难发现不同学科对风险认知的不同领域都有所研究,但在心理学与气候变化的交叉领域来分析其心理机制和影响因素在国内是一个开端,因此需要后续的研究者进行深入探索。通过对以往气候变化风险认知文献的梳理和总结,我们认为今后的研究应该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
4.1 深入探寻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独立综合理论框架
尽管风险认知的概念提出后,研究者分别从测量、认知、情感等各个角度对风险认知进行了研究,但在心理学领域迄今还没有形成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研究的独立整合理论,因此,未来研究可以从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上来进行探讨。首先,对相关风险认知理论在气候变化领域进行验证。过去风险认知理论主要是建立在对自然风险研究的基础上,由于气候变化风险认知具有其独特性,许多风险认知理论在气候变化领域的适用性和解释性有待进一步验证,以便全面理解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独特性。其次,对比分析不同领域的风险认知结果。比如在气候变化领域和医疗领域,人们的风险认知在诸多方面表现出差异(Weber&Stern,2011),这种差异产生的根源是风险类型的差异还是个体对不同风险有不同的心理机制,这个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从而为建立专门的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理论奠定基础。最后,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特殊性,进一步探索基于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独立综合理论框架。目前各个理论均从各自的角度对风险认知这一问题进行研究,有各自的优点,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不足之处。心理测量范式很好地分析了风险本身的特征,却没有关注风险认知主体的特点;双系统理论研究个体内部信息加工过程,对群体分析却很少。气候变化风险认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影响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因素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既有个体的也有群体的,既有微观的也有宏观的。只有把这些因素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理解气候变化风险认知,因此,我们应该尝试各理论之间的相互融合,并试图在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基础上建立起独立综合的理论框架。
4.2 进一步探索气候变化风险认知影响因素
对气候变化风险认知影响因素的研究一直是学者探讨的热点,目前对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研究还存在以下两方面的不足。首先,虽然已有研究对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探讨,找到一些变量,比如说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对气候变化的危机感等,但是还有一些变量没有得到验证,比如Feygina,Jost和Goldsmith(2010)的研究发现保守的政治态度对气候变化风险认知也有影响;Li等人(2011)认为气候变化风险认知还受到当地气候的影响;谢晓非和徐联仓(1995)认为个体的风险认知,还会受到心理、社会、文化及制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其次,研究者并没有对各变量之间的交互作用进行系统的研究,而且研究者发现情感与风险认知之间存在中间变量。比如Whitmarsh(2008)的调查研究发现环境价值观在气候变化经历和行动中充当着中介的作用。此外,气候变化的影响不是直接的,而是通过媒体和社会交流对气候变化风险认知产生作用(Weber&Stem,2011;Reser&Swim,2011;Doherty&Clayton,2011),个人经验也是通过媒体影响个体的气候变化风险认知,而非直接发挥作用(Reser,2010;Stokols,Misra,Runnerstrom,&Hipp,2009)。Leiserowitz(2006)的研究发现信息的形象性影响人们的情感,从而影响人们的风险认知,这些间接影响因素还没有得到进一步验证。基于此,我们认为,气候变化风险认知影响因素的研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展开:第一,采用多元化的数据分析方法,进一步验证证据不充分的影响因素,并探索其他可能对气候变化风险认知产生影响的因素;第二,对气候变化风险认知影响因素之间的中介变量加以关注,为建构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独立综合理论奠定基础。
4.3 加强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群体研究
气候变化风险认知是一个复杂的心理现象,个体和群体对气候变化风险认知有所区别。比如Pidgeon和Butler(2009)在风险放大研究中发现:当面对具体的情感体验信息时,群体比个人有更大的动力去采取保护行动;Marx等人(2007)在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研究中也发现群体比个人更容易受到经验信息的影响。以往的研究主要是从个人层面对其心理机制和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并未对群体气候变化风险认知作详尽研究。此外,群体中包含不同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世界观的个体,个体与群体在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上产生差异的原因也值得进一步探索。因此我们今后的研究应该注意:对个体研究结果在群体中进行验证,并对人们在个体水平和群体水平的表现进行比较,找到联系与区别,分析其原因并分别在个体和群体水平上制定相关策略。
4.4 拓展气候变化中风险认知的应用研究
关键词 气候变化;水文水资源系统;研究对策
中图分类号P4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90-0145-02
0引言
全球性的气候变化是世界各国政府都所关注的最根本的环境问题。气候的变化主要原因有两种:一是地球的自然气候的循环;二是地球气候系统的扰动。这两者都影响着水分循环,水分循环的变化必然会引起水资源的改变,导致生态环境的改变,对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经济的发展都有着非常大的影响。通过研究气候变化对水文水资源系统的影响,可以不断规划好未来水源系统的相关设计、开发和利用。对于社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将从水文水资源系统、气候变化两方面进行研究,简要分析气候变化对于吉林省的水文水资源系统有什么影响,并提出科学的思考。
1 气候变化对吉林省水文水资源系统影响研究情况
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飞速发展,在对环境的研究方面也下了很大功夫。从80年代开始,我国开展了气候变化对水文水资源系统的一系列专业研究。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我国设立的一些研究专题对水文水资源系统科学的研究,包括1994年中美开展的包括气候变化对水文水资源系统的对策研究;参加了GEWEX亚洲季风区的试验项目;近几年来,由于全球半暖,我国的水文水资源系统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应该加大力度对我国的气候形式、水资源进行研究,并提出适应气候的相关决策。吉林省的有关学者也对此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包括对我省未来水文水资源所受到的影响进行估计,分析全球气候变暖对我省甚至全国的水资源造成怎样的破坏。
2 吉林省水文水资源系统的研究内容
吉林省的关于水文水资源系统方面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水流量平衡所受的影响有哪些;第二,我省的供水量和需水量有哪些变化;第三,气候变化对水质的影响有哪些;第四,干旱频繁是否源于气候的变化。下面,将进行详细分析。
研究气候变化对水文水资源系统的相关影响,可以通过对相关问题的研究进行分析和评估,例如气候变化对我省降水、水流蒸发的影响有哪些等等。
此外,研究估计所达到的效果很重要。因此,我省在进行研究的时候,要注意研究结果,由于每一个省份的气候不同,水文水资源也并不一样。因此,一定要建立适合我省情况的气候变化指标体系,准确分析出气候变化对我省水资源的影响。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例如GIS技术和计算机模拟技术,对我省的水资源现状进行分析。此外,我省的相关部门一定要对水资源的开发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合理开发和管理我省的水资源系统。
3 吉林省水文水资源系统的研究方法
3.1水文水资源研究步骤
到目前为止,气候变化对水文水资源影响的研究方法是采用What-if方法,意思就是:(if)气候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那么水文水资源又会发生怎么样的变化(what),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影响方法。通过影响方法对我省水文水资源进行评估,可以有着很好的辩证效果。因此,应该准确的按照相关步骤进行评估,一般分为5个步骤:
1)气象部门要对我省的气候变化进行相关的定义;
2)要建立我省的具体的水文模型,并进行相关的验证;
3)通过切入气候变化情景,结合建立的水文模型进行电脑分析,模拟分析出水文循环和水文变化的过程;
4)根据分析得出水文水资源受气候变化的影响;
5)根据水文水资源的影响程度,找出相关的措施实施环境的保护。
3.2水文模拟技术
我省在选择模型的时候,主要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模型的精准度如何,评估的资料是否齐全;模型的参数变化和适用性如何。目前针对水文水资源的变化的主要评估模型有三种:
1)概念性模型 所谓的概念性模型是以水文变化过程为准则的模型。概念性模型可以分析气候的变化对径流的影响,以及对水资源所需要的气候条件进行研究。这种模型最先应用到美国旱地的水资源研究上;
2)经验统计模型 通过获取经验进行统计,我们称之为经验统计模型。
这种模型主要是通过获取该地区的水流、气候、降水、气温等资料。通过资料的统计和分析,得出气候变化对水文水资源的变化影响;
3)分布水文模型 由于区域的每一处地形和土壤的水分都不一样。关于这方面可以运用分布式进行,在不同的区域进行划分,并在每一个单元设立参数,对该部分的水特征进行记录。
4 我省水文水资源研究工作的相关建议
4.1我省要对水文水资源的研究工作高度重视
我国对于水文水资源的研究工作设立明确的纲要规定,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当中规定,要将能源和环境的建设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发展的优先项目。在《中国对应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当中,我国明确提出了要积极应对气候的变化,要求不断发展科学技术,以适应新的环境变化。在这种氛围之下,吉林省的相关部门一定要对此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投身于气候变化对水文水资源影响的研究工作当中。政府也要不断的实施相关政策,通过政策的鼓励,激发吉林省的相关学者和研究人员参加到水文水资源的研究热情,积极投身于研究当中。同时,有关宣传部门应该加强宣传力度,与各界进行沟通,为科研工作创造更好的平台。
4.2我省的科研部门要与国外加强交流合作
对于一些国外的先进技术,我们要积极的进行学习和吸收。这就要求我们要积极与国际的相关科研小组进行交流和合作,不断提高我们的科学技术水平。另一方面,我省要积极与别的气候部门相合作,例如水利部门、气象研究部门等。通过合作研究,给水文水资源的研究工作提供一定的技术保障。
4.3建立相关的体系和评价
针对气候对水文水资源方面的研究,我省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评价体系,准确的评价气候变化所带来的相关影响。通过GIS技术和计算机模拟,研发出符合我省对水文水资源的预测和管理模型。
5 结论
全球的气候变化对水文水资源的影响问题很重要。它将是21实际水文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因此,我省应该大力地加强水文专家与其他部门的专家进行不断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研究工作,为创造适宜的生活环境而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1]江涛, 陈永勤, 陈俊和,等. 未来气候变化对我国水文水资源影响的研究[J].中山大学学报, 2002.
关键词 职前教师 气候变化 地理知识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x.2015.11.091
Cognitive Research on Geographic Preservice Teachers on Climate Changes
――Take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 as an example
JIA Zhongyu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 Xi'an, Shaanxi 710119)
Abstract The new curriculum reformed geography textbooks focus combined with practical, focusing on geographical issues to explore, promote learning to live useful geography. Which required a high school geography in the Earth atmosphere on the second chapter of the fourth quarter of global climate change, often in high school geography teacher a little talk, but as the last section of this chapter, this section summarizes the play, improve, integrate the preceding sections knowledge and enhance students' environmental awareness and global awareness of the important role. Teachers are curriculum leader, pre-service teachers is the main force of the new curriculum, this paper basic knowledge of climate change as a carrier,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f knowledge before reserve status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 geography teachers. Through questionnaires, to identify some of the problems of pre-service teachers, and made recommendations normal students geography knowledge understandable.
Key words pre-service teachers; climate changes; geography knowledge
1 问题的提出
2008年,教育部制定并颁布了《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引导学生关注全球问题以及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地理问题,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人口、资源、环境、社会相会协调的可持续发展观念。因此在教师地理教学中应结合所学过的知识,强调地理知识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这就要求教师具备完备的专业知识结构,从而更好的理解相关知识,并能科学而客观的解释问题。在以前的教学中,教师会讲解二氧化碳是导致全球变暖的最主要因素,所以学生们单纯认为是二氧化碳增多,全球气温就会升高,而不能解释气候的区域性变化,例如高中地理必修1中的“我国北方地区气温增高较明显,而有些地区(如我国长江流域一带)气温上升并不明显,甚至有所下降”,学生无法做出解释,因此气候变化并不是单单因为温室气体浓度增加的原因,而是包括自然的、人为的多种原因,同时气候变化的影响也涉及整个气候系统,包括水圈、大气圈、岩石圈、冰雪圈、生物圈。基于以上背景,本文以即将毕业的地理师范生为研究对象,针对气候变化问题来研究职前教师的地理知识的准备情况。
2 研究方法与设计
2.1 研究对象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陕西师范大学地理学科大四的学生以及学科教学(地理)专业研究生二年级的学生,他们即将走上教师工作岗位。在随机抽取的职前教师中,其中有35名是本科生,有10名是研究生。调查统计如表1所示。
2.2 研究内容与方法
此次研究主要是基于调查问卷,因此对调查问卷的质量有很高的要求,首先根据要求设计出调查问卷的思路,然后根据思路查阅文献和资料,初步编好问卷。将初稿进行随机发放,并对回收的问卷进行验证,再对问卷进行修改定稿。本次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有职前教师对气候变化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
3 调查结果与分析
3.1 气候变化概念问题数据分析
气候变化的学科知识包括两个题型,一是分析气候变化的概念,二是以选择题的形式给出气候变化常见的误区,让被调查者做出判断。
根据表2中的数据,可以得出,存在将近一半的地理职前教师对气候变化没有概念,不知道怎样表述,这表示地理职前教师对气候变化这一部分知识的掌握还很欠缺,需要加强。对于其他25位写了的地理职前教师,表述也不是很完整。气候变化应该包括时间尺度和空间尺度的变化,是指气候在一段时间内的波动变化,一段时间也可能是指几十年或几百万年,波动范围可以是区域性或全球性的平均气象指数的变化。能分析出时间上的变化的地理职前教师仅占26.7%,但是有48.9%的地理职前教师都能指出大气的状况要发生变化。另外,仅有1位职前教师能提出气候变化的影响因素,还有3位提到了温度降水等气候要素。从解释气候变化概念的统计,可以得出,大部分地理职前教师对气候变化还没有清晰的概念,对其表述也不是很清楚,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地理知识的认知理解。
3.2 对气候变化基础知识及常见误解的调查分析
这一部分主要通过选择题的形式了解地理职前教师对气候变化的基础知识的了解情况,以及对一些容易误解的问题是否有正确的判断。通过数据统计结果可以得出职前教师对气候变化知识的了解情况。第二题,有88.9%的职前教师认同气候变暖这一说法,说明随着近几年气候变暖问题日趋严峻和宣传力度的加强,气候变暖已经得到大部分职前教师的认可。第三题,有88.9%的职前教师认为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增加是气候变暖的罪魁祸首。关于导致气候变化的原因这一问题,有82.2%的职前教师认为是人为原因或是人为因素为主,也有自然因素影响。而仅有11.1%的职前教师认为气候变暖的原因是自然因素为主或是自然因素为主也有人为因素的影响,这说明地理职前教师对引起气候变化的原因的认知度还是比较高的。第五题,臭氧空洞有利于温室效应吗?有62.2%的职前教师赞同或比较赞同这一说法,仅有37.8%的职前教师反对或比较反对这一说法,这说明职前教师对这一知识还存在误解,温室效应主要是温室气体吸收地面长波辐射而使大气增温。对于第六题,你是否觉得人类排放的二氧化碳和自然排放的二氧化碳具有不同的化学结构,因此不容易被自然界所吸收?有42.2%的职前教师很赞同或较赞同,有57.8%的职前教师反对或很反对,这说明有超过半数的职前教师认为人类排放的二氧化碳和自然排放的二氧化碳化学结构是一样的,只是如果人类排放的二氧化碳超过自然界的平衡值就会出现全球变暖的情况。但是还是有相当一部分的职前教师存在误解,认为人类排放的二氧化碳与自然界的二氧化碳结构不同,会更容易被吸收,说明职前教师对气候变化的知识掌握的不够扎实,还需要继续完善。第七题为你是否觉得只要我们现在开始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全球变暖就能立即得到缓解?对于这一问题,有33.3%的职前教师很赞同或比较赞同,66.7%的职前教师反对或较反对,说明对于这一误解大部分的职前教师还是能够认识清楚,并做出正确的判断。第八题是:你是否觉得只要人类排放的二氧化碳不为零,全球变暖就无法得到抑制?对于这一问题仅有8.9%的职前教师比较赞同,说明大部分的职前教师能够正确判断,二氧化碳的吸收和释放只要达到平衡就可以抑制全球变暖,而不是必须使得二氧化碳排放为零。第九题是:你是否认为极端天气是气候变化的象征?有80%的职前教师赞同或很赞同,仅有20%的职前教师反对或较反对,这说明职前教师对于这一问题普遍存在误解,教材上讲解过气候变暖会诱发极端气候,但是并不是出现极端气候就意味着全球变暖,极端气候的频发才应该是气候变暖的象征。
4 建议
4.1 强调职前教师对知识的理解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相当部分师范生对气候变化的理解还停留在记忆的水平上,有些甚至都不能回答,更不用谈扩展和理解了,对知识产生这样模糊不清或者错误的理解会对今后的工作会产生不堪设想的后果。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中指出,学习并不是简单的复制与输入,而是主动解释信息,建构知识的意义,甚至超越知识所给的意义。所以,地理的学习不仅仅是记住了概念,更需要与已有的知识整合和联系,并能与实例相结合,从而开阔思维。这样能够帮助学生更容易地理解知识,建构知识体系,培养学习地理知识的兴趣,从而达到学习对生活有用的地理的目的。
4.2 重视基础课程的学习
师范生作为教师储备队伍不仅需要学习教育知识还需要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这就要求师范生要重视地理基础课程的学习,为自己打下良好的知识基础。但是,现在的大学生觉得大学中学习的内容似乎与中学学习过的内容没有一点联系,因此轻视学习,而在工作中又发现自身的知识储备不够完善,对所教内容并不能透彻的理解,从而影响其教学质量。因此在师范生培养阶段,学校应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地理基础知识,加深对知识的理解,以便更好地促进今后的教学。
4.3 增加探究实践课程
笔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大部分同学认为大学中学习的知识过于枯燥,不好理解,因此失去了学习和探究地理知识的兴趣。因此学校也可以考虑改变单一的讲授方式,开展实验、实践或者对比谈论课,帮助示范市关注国际和学术前沿,积极探索知识,不断加深对知识的理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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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地理)必修1[M].人民教育出版社.
[3] 张强,韩永翔,宋连春.全球气候变化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进展综述[J].地球科学进展,2005.9.
关键词:气候变化;国际碳排放权;气候正义;分配
中图分类号:D9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604(2015)01―0034―07
为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通过气候协议制定减排制度已一种共识。然而《京都议定书》之后,国际社会并没有形成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议,原因是各国对国际碳排放权的分配存在巨大分歧。如何为各国分配碳排放权才是正义的引起了各国政府的关注。为此,本文从气候正义的视角提出国际碳排放权分配的原则和路径。
一、国际碳排放权的缘起
国家对温室气体的排放,从不受限制的自由到一种由协议规定的权利,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事实。即科学界、国际社会和国家间对温室气体排放限制的共识。
(一)全球变暖已是科学界不争的事实
气候变暖问题首先是由科学界提出并推动的。1820年开始,全球变暖就引起西方科学家的关注。德国天文学家Herschel最早研究太阳黑子对地球气温的影响。1827年,法国物理学家Fourier提出了二氧化碳可能吸收太阳能的结论。1861年,爱尔兰物理学家John Tyndall通过实验发现,大气中的水分子和二氧化碳具有很强的热辐射吸收和释放能力,其量变可能引起气候的异常。1896年瑞典物理学家Arrhenius将Fourier的理论定义为“温室效应”,并首次提出人类活动释放的二氧化碳对气候造成显著影响。
全球变暖问题在20世纪后半叶引起了科学家们的重视。1971年,美国大气研究员会的威廉・凯洛格在一次会议中提到“因人类的疏忽而对气候造成的影响”问题。1979年,第一次世界气候大会提出:倘若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仍如现在这样不断增加,那么20世纪末气温的上升将达到可以测量的程度,到21世纪中叶将出现显著的增温现象。1989年,世界气象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成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PC)”,该组织现在是气候变化报告最权威的机构。截至目前,IPPC已经了五次评估报告,结果证实全球变暖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同时,证据也表明“温室效应说”解释全球变暖是科学的。关于气候变化的理论有“温室效应说”“太阳活动说”“天文冰期说”“潮汐调温说”“海洋调温说”等理论,但只有“温室效应说”属于人类影响气候的范畴,并得到科学界的普遍认可。对冰芯的空气采样研究表明,过去长达65万年内,大气二氧化碳的碳浓度一直保持在180ppm和300ppm之间。但从工业化革命早期到2005年,这一数值从大约为280ppm达到了379 ppm,并且其他温室气体的浓度也在快速增长,如甲烷从715ppb上升到2005年的1 774ppb,氧化亚氮从270ppb上升到319ppb。虽然甲烷和氧化亚氮在大气中的浓度小,但甲烷对增温效应的贡献是15%,氧化亚氮单分子增温潜势却是二氧化碳的310倍。目前,温室气体浓度的增加被认为是地球升温的主要原因,而化石燃料的大量使用却导致了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上升。因此,从科学上讲,防止气候变暖必然要限制化石燃料的使用。
(二)气候变化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
20世纪70年代,国际社会开始关注气候变化问题。1979年,世界气象组织发起了第一届世界气候大会,大会以“气候和人类”为主题。大会承认因人类活动造成气候变化问题的严重性,特别是二氧化碳大量排放造成全球变暖的问题需要迫切的解决。大会同意由世界气象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国际科学委员会共同负责制订一个世界气候研究计划,定期讨论全球气候变化问题。
20世纪80年代,全球气候变化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1982年在内罗毕人类环境特别会议的召开表明:国际社会不但意识到气候变化的严重性,而且开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问题。1985年在奥地利召开的温室气体国际研讨会呼吁,必要时考虑草拟一个控制温室气体、气候变化和能源利用方面的国际公约。1988年在加拿大召开的主题为“变化中的大气:对全球安全的影响”世界大会,呼吁全球应当采取共同行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1989召开的几次有关气候变化的会议,均表明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的重视和采取共同行动应对气候变化的共识。
20世纪90年代后,气候变化不但成为人类共同关注的问题,而且由国际社会达成应对的国际公约。1990年,第二届世界气候大会呼吁立即开启气候变化公约谈判,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保护气候的第45/212号决议,决定成立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政府问谈判委员会。1991年,政府问谈判委员会正式成立,气候变化谈判进入实质性阶段。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序言中承认,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是人类共同关心的问题。1994年公约生效,为评估应对气候变化的进展,公约缔约方自1995年起每年召开缔约方会议(COP)。1995年,公约第一次缔约方大会召开,通过了“柏林授权”,并成立“柏林授权特别小组”,负责进行公约的后续法律文件谈判。
(三)各国政府共同制订《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开启了国际社会以具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时代。为了保证公约得到有效实施,1997年公约第三次缔约方会议通过了《京都议定书》,提出了碳排放的总量控制目标,即“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同时该议定书明确了附件B中的缔约方在第一减排阶段减排目标,并规定了缔约方实现减排目标的三种机制。应当说,《京都议定书》最大的优点是其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它的指导思想就是如果不采取多边协定的方式约束缔约国的,就无法在对抗气候变化上取得显著进步。所以,《京都议定书》的签署和生效,标志着控制和减少碳排放已经成为全球共识并上升至法律层面,碳排放权成为一种由法律赋予或规定的权利。
二、国际碳排放权的厘定
全球大气环境中,一定含量的温室气体不会引起气候变化.但如果温室气体超过一定的浓度,就会造成明显的气温升高,引起气候变暖。应对气候变化要将温室气体含量控制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碳排放权就是这种容许范围内的一定数量的温室气体排放指标,它不同于传统的权利,而是由人类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型权利。
(一)国际碳排放权的内涵
国际碳排放权是国际法主体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由国际条约所赋予的向大气排放一定数量温室气体的权利,其实质是权利主体获取的一定数量的气候环境资源使用权。这种权利不同于传统的权利,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权利的本质上不仅仅是权利,更是义务。国际碳排放权形式上表现为国际条约允许某个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温室气体排放的指标,实质上是重在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即只有在该指标规定的数量范围内排放温室气体才是合法的,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权利的主体范围广泛。气候资源无法为任何国家独占使用,是公共物品,全人类都有权使用.所以国际碳排放权的主体是全人类。但国际碳排放权经过分配后,其主体包括国家、国际组织、自然人、法人等。
第三,权利的客体是大气环境的温室气体容量资源。碳排放权概念是在大气环境容量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该权利以大气环境容量为客体 。人类的早些时期,温室气体排放量不大,并没有超过大气环境的自净能力或一定的温室气体含量.也就没有将大气环境的温室气体容量作为一种资源。只是由于化石燃料大量使用,温室气体的排放增长太快,严重超过了大气环境的自净能力,使得大气环境的温室气体容量日益成为一种稀缺资源。这种资源不具有特定性和排他性,与传统物权法中的客体有所不同。
第四,权利的内容是主体对若干大气环境温室气体容量资源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具体而言,权利主体可以占有其拥有的排放指标而不做任何使用,也可以自己排放一定数量的温室气体,或者将盈余的排放指标赠予、出卖给其他主体。但权利主体一旦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了排放指标,这种权利就予以消失。
(二)国际碳排放权的属性
关于碳排放权的性质,目前存在准物权说、生存权说和发展权说。本文重在国际碳排放权的分配,所以仅分析其生存权和发展权属性。
1.国际碳排放权是一种生存权。
生存权是基于人类生存本能而产生的自然权利或者是“法前”权利,即伴随人的出生而产生的一种权利,是指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和历史条件下,人们应当享有的维持正常生活所必需的基本条件的权利。它不仅指个人的生命在生理意义上得到延续的权利,而且指一个国家、民族及其人民在社会意义上的生存得到保障的权利;不仅包含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基本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还包括人们赖以生存的财产不遭掠夺、人们的基本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得到保障和不断提高。
国际碳排放权是国家存续的前提。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或民族,只要存续,其衣、食、住、行等过程必然产生温室气体,所以碳排放权的享有及其指标多少直接关系到个人、国家或民族的生存空间和状态。从这个意义讲,国家争取碳排放指标就是保障国家的生存空间,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碳排放权是其他权利的基础,没有碳排放权就没有生存权。产生影响。第一,它是一项天然权利,其是否享有与国家或国际组织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发展程度无关,分配过程中不能随意剥夺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需要。第二,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人权首先是生存权,没有生存权,其他一切人权都无从谈起。国际碳排放权对国家和民族的生存空间意义如此重大,分配方案应考虑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生存需求。第三,它最终是为了满足国民生存的基本需求,分配方案应当考虑国家的人口因素。第四,生存权是一种靠国家的积极十预来实现人“像人那样生存”的权利。,意味着积极谋求碳排放权是国家的一种责任,国家不能在气候谈判中随意妥协。
2.国际碳排放权是一种发展权。
发展权是个人、民族和国家积极、自由和有意义地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并公平享有发展所带来的利益的权利。它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生的发展中国家为了摆脱受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上的剥削和控制,争取平等的发展机会和发展权利而提出的。后来,瓦萨克提出第三代人权理论时,将发展权归为第五代人权。l979年,联大第34/36号决议通过的《关于发展权的决议》强调发展权利是一项人权,平等的发展机会不仅是国家的特权,而且是各国内个人的特权。1986年,联大通过的《发展权利宣言》指出:“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
目前的大多数二氧化碳排放是现代工业文明发展的过程中的“副产品”,“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但归根到底是个发展问题”。所以发展中国家强调气候变化本质上是可持续发展问题。有关研究表明.任何发达国家的发展过程中均出现了人均二氯化碳排放高峰期的现象,所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难免就要增加碳排放,排放问题本质上是发展问题。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就要改变原有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因此排放权是…种发展权,这种观点也体现在有关气候变化的国际条约中。
发展权的实现需要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之上,也需要发展中国家积极努力消除发展的各种国际,进而平等的参与国际气候事务,还要求发达国家应采取行动为发展中国家的全面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应对气候变化是各国共同的义务,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责任不同。具体而言,在国际碳排放权的分配中,应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发展需要,给予特殊的制度安排。
三、气候正义在国际碳排放权分配中的适用
气候正义是环境正义运动向气候变化领域的延伸,它强调在对气候变化领域中的利益和负担进行分配的过程中,各个主体必须得到公平合理的对待。气候正义关系到减排协议是否能够被各个国家所接受,所以“如果不解决气候变化与正义之间的相互影响,就绝不可能成功应对气候变化。但是,公平、正义作为判断一种法律制度具有正当根据的价值标准,具有丰富的内涵, 正如美国法学家博登海墨说:“正义有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可随心所欲地呈现出极不相同的模样”。但从发展中国家来看,气候正义至少应当包括了程序正义、矫正正义和代际公平。国际碳排放权的分配亦应遵从合国际法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和国际帕累托主义原则。
(一)合国际法原则
国际法体现了各国的协调意志,是各个国家互谅互让、的结果。国际碳排放权问题事关各国的生存和发展利益,其分配必须符合国际法,否则其分配协议无法得到有效的实施。合国际法原则要求国际减排协议应当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其内容与现存的气候协议相一致。首先,国际减排协议的拟定过程是透明和民主的。公约所有缔约方都有参与协议拟定的机会,都能充分表达自己意愿,而不仅仅是个别强权国家或利益集团的参与,或者是由个别利益集团依据区域性条约进行的制度安排。如欧盟单方面对国际航班征收碳税的措施,引起了各国政府和航空公司的不满,其合法性也受到了质疑。其次,国际减排协议的谈判应建立在已有的气候协议机制之上,如《公约》《京都议定书》等,不能抛开现有的机制,以未被国际社会接受的新机制进行。最后,国家减排协议的内容应与现有的国际法规范一致,如《联合国》、国际社会公认的原则、国际习惯.特别是他们不能与《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存在矛盾或冲突。
(二)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
国际环境法领域中,“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最早出现在1972年《斯德哥尔摩宣言》中,最终由1992年《里约宣言》予以确认。同时,该原则也写入了1992年公约的序言、第3条和第4条。《京都议定书》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但对公约附件一国家和其他国家规定了不同的减排义务,这种制度安排是共同但有区别原则的具体实施。气候变化是由温室气体累积的排放造成的,发达国家较早进入工业化,温室气体历史排放值多,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起步较晚,历史排放值少。且发达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脆弱度也明显强于发展中国家。所以,在国际碳排放权分配过程中,不能完全按照“祖父原则”,应考虑各国的碳排放和碳汇贡献,针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做出不同的制度安排。同时,还应当考虑发展中国家减排的压力和面临的困难,由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减排技术和资金的援助。
(三)国际帕累托主义原则
国际帕累托主义不是一条伦理原则,而是一种实利性制约因素:在国家间体制下,如果协议得不到所有国家的认同,那么它是不可能达成的,国家只会加入服务于自身利益的协议。全球减排协议必须遵守国际帕累托主义原则,即所有国家必须相信自己会因为国际减排协议的签署而使自身境况自然好转。并且,“有效的气候行动必须把绝大多数乃至所有的排放量较大的国家动员起来”。所以,全球减排协议必须反映各国的利益需求,让所有国家能享受到减排带来的好处,不能因为减排让某些国家的发展受到阻碍,或者让个别国家享有“超额”利益。
四、国际碳排放权的分配路径
国际碳排放权的分配路径,是国际社会通过何种方式将碳排放权分配给各个国家(包括地区)和国际组织的问题。气候变化的应对需要全球各个国家共同行动,国际减排协议的实施更有赖于各国的积极遵守,所以其拟定者应满足全球性、政府性和职能性三个特征。目前主要有两种路径,即国际社会以公约缔约方大会、联合国专门机构的大会的形式通过碳减排协议,分配国际碳排放权。
(一)公约缔约方大会
根据公约的有关规定,公约的缔约方会议有权通过国际碳排放权分配的协议。公约第二条规定:“本公约以及缔约方会议可能通过的任何相关法律文书的最终目标是:根据本公约的各项有关规定,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这一水平应当在足以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地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免受威胁并使经济发展能够可持续地进行的时间范围内实现。”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缔约方会议作为本公约的最高机构,应定期审评本公约和缔约方会议可能通过的任何相关法律文书的履行情况,并应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为促进本公约的有效履行所必要的决定……”据此,公约缔约方大会有权通过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文书和促进公约有效履行的必要制度,这种法律文书和必要制度当然包括含有国际碳排放权分配的减排协议。事实上,公约第三次缔约方会议通过了《京都议定》,各缔约方也积极履行了议定书的内容,说明国际社会承认公约缔约方大会通过气候协议分配碳排放权的方式。目前缔约方大会主要是通过柏林授权特别小组,负责进行公约的后续法律文件谈判。
气候变化事实
揭示与观测、研究气候变化是科学领域一项极其平常的事务。科学界早就普遍认识到,气候始终是处于运动和变化之中,无论是地质时期,还是历史时期和现代,从来都没有停息过。冷暖交替、干湿变化,一直是全球气候变化的特点,它的时间尺度有长达数百万年直到数千万年的地质时期冰期和间冰期的循环,有数千年至数万年的历史时期气候变化,也有数百年、数十年、甚至几年的近代和现代的气候变化。
对不同时期的气候变化有着不同的研究方法,地质时期的气候变化使用地质沉积物、古土壤和古生物学的方法。近年来,随着科学发展,还引用了同位素地质学方法;历史时期的气候变化,使用物候、树木年轮、历史气候记录、史书、方志等;近代气候变化主要依据气象观测记录,也有用物候期或历史记载等。在此基础上应用各种气候模型来模拟和预测未来气候变化的情景。
距今约22亿年到1万年的地质时期,地球气候就不断发生大冰期和间冰期变化。距今1万年以来,地球古气候史就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冰后期。在这1万年中,地质、冰川、地貌、植被等资料进一步丰富,气候记载的历史文献客观地反映了气候变化,为研究冰后期气候变化提供了依据。挪威的冰川学家曾作出冰后期近1万年来挪威的雪线升降图。雪线的升降与当时的气候有密切的关系,一个时代气候温暖则雪线上升,气候转冷,则雪线下降。根据一万年来的雪线变化,这位挪威冰川学家把这1万年分为四个寒冷期和四个温暖期:
第一次寒冷时期:距今约8000~9000年,是第一次寒冷时期,主要寒期在公元前6300年前。
第二次寒冷时期:公元前5000年到公元前1500年的气候温暖时期中,出现了一次气候转寒时期,主要寒期在公元前3400年前后,即冰后期第二次寒冷时期,由于这次寒冷期持续时间不长,降温幅度也不大,所以在气候变化史中,仍然把从公元前5000年起,至公元前1500年止,称为这1万年中的“气候最适宜时期”。
第三次寒冷时期:公元前1000年到公元100年之间,持续1100年之久,这是在冰后期内,跨公元前后的寒冷时期,主要寒期在公元前830年前后,有人称这个寒冷期为新冰期。
第四次寒冷时期:公元1550年到1900年,发生了冰后期的第四次寒冷时期,这次寒冷期距今最近,主要寒期在公元1725年前后,其终期发生在距今100多年以前,欧洲称这个寒冷期为现代小冰川。
冰后期共发生四次温暖期,分别是:
第一次温暖时期,发生在冰后期的初期,距今约1万年, 这个时期冰川后退,雪线上升,植物带向高纬度带推移,标志着气候变暖,这个温暖时期大约持续了1000年。
第二次温暖期发生于距今7000年左右,这个温暖时期较长,大约从公元前5000年起,一直持续到公元前1500年,历时3500年,在这个时期中,气候相当温暖湿润。
第三次温暖时期发生于距今1100~700年之间,被称为第二次气候最适期,其间仍有一系列较小尺度的冷暖起伏。
第四次温暖期,即从20世纪初叶开始,气温波动上升,一些学者认为这一时期应属于冰后期的第四次温暖期。
上述研究成果虽然不是直接观察记录的准确气候变化资料,但仍然可以说是研究1万年来气候变化方面的一项经典性成果,在学术界得到普遍承认和确信。近几百年来,人类有了仪器直接观测记录气候变化。毫无疑问,近代有仪器观测的气候变化是人类历史以来,唯一用各种现代仪器直接观测大气――海洋――陆地系统得到最准确、最完整的记录,其中包括地面、高空、海洋和由卫星观测的数据,这些数据包括温度、降水、风速、太阳辐射、日照和蒸发等。这些气象要素可用来研究大气――海洋――陆地系统的季节变化、年际和十年际变化及其这些变化成因诊断性的研究。
用各种现代仪器直接观测得到的许多完整的气候记录的确表明,近百年来,地球气候正经历一次以全球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2001年的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报告指出:在20世纪,地球的平均温度上升了大约0.6±0.2℃。其中大部分的温度上升发生在20世纪最后40年。在这40年中,即数据最为可靠的一个阶段,温度大约上升了0.2℃~0.3℃。研究表明,不同区域、不同季节和不同温度类型升温幅度不同,陆地升温比海洋明显,高纬度比低纬度升温明显,冬季比夏季明显,最低温度升温幅度比最高温度升温幅度明显。
中国气候变化具有与全球气候变化的一致性,又有它的特殊性。由于中国有着5000年连续的文明史,保存了其他国家无以伦比的丰富史料,是研究气候异常变化的重要证据。几十年来,中国科学家利用年代学、沉积物的生物化石、考古发现、树木年轮、历史文献,建立了不同地区、不同时间尺度的气候变化,也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中国著名地理学家竺可桢根据中国古代的物候记录、文字记载及一些考古发现,作出冰后期近5000年的温度变化趋势线。提出:近5000年来可以明显划分为四个温暖期和四个寒冷期。
第一个温暖期在公元前3000年到公元前1000年,即原始氏族的仰韶文化到奴隶制社会安阳殷墟时代,大部分时间年平均温度比现在高2 ℃,是中国近5000年来最温暖时期。在西安半坡村仰韶文化遗址中,由发掘出的动物骨骼遗迹表明有獐和竹鼠;在河南安阳殷代遗址中,发现如象、獐、熊、竹鼠、水牛等大量动物残骨,现在西安和安阳这些动物已绝迹,由此可推断当时的气候比现在温暖。这以后,年平均气温有2℃~3℃的摆动,第一次寒冷时期出现在公元前1000年到公元前850年左右(殷末~周初)、第二次寒冷期出现在公元初年到公元600年(东汉、三国到六朝时代)、第三次寒冷期出现在公元1000年到公元1200年(南宋时期)和第四次寒冷期从公元1400年(明末清初)开始,17世纪是中国近5000年来最冷时期,特别在1650年至1700年为最冷。在这50年中太湖、汉水、和淮河均结冰四次,洞庭湖也结冰三次,在中国的亚热带地区,冰雪也极为频繁。始建于唐朝,经营近千年的江西的橘园和柑园,在公元1654年和1676年发生的两次强烈寒冬中完全冻死了,这在历史上是少见的。第二个温暖期发生在公元前770年到公元初(秦汉时代)。第三个温暖期发生在公元600年到1000年(隋唐时代)。第四个温暖期发生在公元1200年到1300年(元代)。从总体上看,在中国5000年的历史气候变化中,前2000年气候比较温暖,自公元前1000年周代以后发生了一系列的冷暖交错的变化。秦汉、隋唐、元初等朝代比较温暖,周初、三国六朝、南宋、明清朝代比较寒冷。
近百年来,我国的气温记录也显示出中国气温在变暖。中国的气温变化与北半球气温变化一致,从1880年~1910年为持续低温期,1920年~1940年为持续高温期,1950年~1970年中期为又一个低温期,而1970年末期到现在为第二个高温期,1990年是最暖的10年。1860年以来,全球平均温度升高0.6±0.2 ℃,近百年来,中国气温增温率为0.58 ℃/100a,和全球平均接近。过去的100年是过去1000年中气候最暖的,而最近20年又是过去100年中最暖的。最新研究资料表明,近20年年均温增加1摄氏度,每年增加0.05摄氏度。
气候变暖的原因
从万年到千年的长时间尺度来看,气候一段时间处于温暖期,一段时间处于寒冷期,大多数时间处于温暖湿润时期。对于这种正常的气候波动,人类其实没有能力改变,对其原因也并不完全了解。我们告别了1550年到1900年为期350年的最新一个寒冷期后,现在我们处在开始于1900年的一个温暖期。本来,从人类生存角度,人类更担心寒冷期,但或许我们已经经历了百年的温暖期,人们就特别关注和担心气候变暖,并一直在寻找气候变暖的原因。
气象学家首先会想到太阳辐射。太阳辐射是地球――大气系统最重要的能量来源,也是产生大气运动的主要动力,它从根本上决定着地球――大气的热状况。根据全球地面太阳辐射站观测表明,近50年来,全球平均每年减少0.05 Wm-2,每10年平均减少2.7%,对全球各地来说,地表太阳辐射降低的速率则呈现着区域差异:前苏联欧洲部分每10年地面太阳辐射减少6%~7%,其中西伯利亚平原和远东部分每10年减少1%,主要农业区则减少2.4%;在爱尔兰的8个太阳辐射测站中,有7个测站太阳辐射减少,在其南部和中部每10年减少4%,在其北部减少1%。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太阳总辐射的降低是全球性的,而不是个别地区。据对中国1961~1990年来55个辐射站的日总辐射量研究结果表明,自1976年以来,约大部分台站的辐射日总量距平为负值,在参加统计的55个站中,有50个站为负距平,初步认为,太阳辐射是呈下降趋势。近年来大气混浊度和大气中的气溶胶颗粒增加是太阳总辐射下降的原因。这些研究结果说明,气候变暖不是地面太阳辐射增加引起的。
影响气候变化的因子非常复杂,有自然原因和人类活动原因。自然原因包括地球系统本身的某些因素,如火山爆发、海――陆――气相互作用、地壳运动和地球转动等;有的是地球以外的因素,如太阳辐射、银河系尘埃等。科学家现在主要是把气候变暖的原因聚焦在了温室气体增加。
由于1860年工业革命以来,社会文明的发展,人类的生活模式越来越依赖机器,这就需要更多的能源来维持其运作。能源需求的增加,意味着需要燃烧更多化石燃料来满足需求,结果导致大量的温室气体排放。这些温室气体主要有6种,即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其中对气候变化影响最大的是CO2,它产生增温效应占所有温室气体总增温效应的63%,且在大气中存留期可达200年,并充分混合,因而最受关注。
地球上对于大气中CO2浓度的直接测量是1957年在夏威夷开始的,观测结果清楚表明,CO2浓度从1957年以来是直线上升,大致从315 ppmv上升到2000年的368 ppmv。大气中的CO2等温室气体可以透过太阳辐射到达地面,同时又吸收地面放射的长波辐射,阻碍地面长波辐射向外空发射,也就是说,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的增加,通过它们引起的辐射强迫地球气候变暖。
自1979年召开第一次世界气候大会之后,人们逐渐认识到气候变化给社会经济带来的巨大风险和损失,同时气候变化问题由于气候系统的复杂性,尽管气候变化研究在不断的深入,但仍存在不少未知问题。鉴于气候变化是世界性的问题,各国政府在作决策时,需要有一个科学的较权威的依据,于是在1988年11月世界气象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成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简称IPCC),为国际社会就气候变化问题提供科学依据。到目前为止,根据IPCC报告,全球大气CO2浓度从工业革命前的280ppmv已增加到现在的356ppmv,每年大气CO2浓度增加2ppmv,人类每往大气中排放1Gt碳,大气CO2浓度会增加0.47ppmv;当大气温室气体浓度达到400 ppmv时,温度会增加1.7℃-2.3℃;当大气温室气体浓度达到500 ppmv时,温度会增加1.9℃-4℃;当大气温室气体浓度达到600 ppmv时,温度会增加2.2℃-5℃。总之,根据IPCC的观点,结论十分清楚:(1)气候变暖实实在在地发生着;(2)温室气体排放是可能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 IPCC评估报告越来越强调人类活动对气候变暖的作用。但是,必须清楚认识到人类活动对未来气候变化的估计,存在着许多的不确定性:其一,计算模式参数不完备性,模式中仅主要考虑人类活动所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气溶胶的影响,未包括自然外强迫因子(如太阳活动)和地球内部的可能变化。其二,也未考虑气候系统内部的反馈作用和过程,而这种过程是极其复杂,人们还不清楚它们之间的联系,因此气候的预测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当然,人类对气候的影响肯定是存在的,应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IPCC评估报告除了代表科学的最新进展外,同时对气候变化决策和国际谈判具有重要影响,就是协调和敦促各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份额和数量。
气候变暖的影响
气候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任何变化都会对自然生态系统以及社会经济产生影响。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多尺度和多层次的,既包括正面影响,也包括负面效应。但目前它的负面影响更受关注,因为不利影响可能会危及人类社会未来的生存与发展。这些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气候变暖,使温度带北移;(2)冰川、冻土减少;(3)海平面升高影响海岸带和海洋生态系统;(4)一些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增加;(5)病虫害增加,有利于病虫害的越冬,使农业生产面临病虫害的危胁,需要更多的农药控制这些农业害虫,农业生产成本和投资大幅度增加,也造成土地污染和人类疾病增加;(6)气候变暖将导致地表径流、旱涝灾害频率等发生变化,特别是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为突出;(7)人们因气候变化而产生不适应的感觉,也会助长某些疾病的蔓延,使病情加重,甚至导致死亡。据研究,气温变化与死亡率有密切关系,在美国、德国等国的城市,当有热浪袭击时总体死亡率呈上升趋势。全球变暖后,疟疾和登革热的传播范围将增加,这两种通过昆虫传播的疾病将殃及世界人口的40%~50%。而且,气候变化可使各种流感病毒滋生蔓延,并通过各种渠道危害人类健康,近年来爆发的禽流感不仅使全球的家禽大量死亡,也导致人类的死亡。
气候变化对全球各地区的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系统产生多方面的影响,而且对不同国家产生的影响也不同。一些气候寒冷的国家甚至倾向于认为,气候变暖会给本国带来正面的作用,比如更适宜于居住,可以种植更大面积的作物等。当然,不管是正面影响还是负面效应,气候变化正越来越深刻地影响着人类各种经济活动。目前,我们对气候变化影响的认识还只限于对现实生态系统和环境的各种影响上。
应对气候变化与碳排放空间
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提出一个长期目标: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应当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这一稳定要在足以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的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免受危险并使经济发展能够可持续地进行的时间范围内实现。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会议上,这一目标已具体化到“将全球气温升幅控制在2℃以下”。为了实现这个共同的目标,各个国家和地区展开了不间断的国际谈判,并且取得了一些成就,但至今未能在确定碳排放空间分配的前提下确立减排行动的承诺,因此也不可能使温室气体排放量上升趋势发生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逆转。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大气中CO2的环境容量成为全人类日益稀缺的宝贵环境资源,CO2排放份额一方面成为各国在国际谈判中需要争夺的重大国家利益,同时也日益演变为后工业化发达国家约束新兴发展中国家发展的武器。中国经济正处在高速发展的阶段,能源消耗量也在不断地增长,不可避免会出现碳排放量大幅增加的情况。在国际谈判中争取尽可能对中国有利的CO2排放份额,成为我国越来越重要的涉及发展权的国家利益。
碳排放空间的分配方案成为争论的焦点。首先,在现阶段减少碳排放量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其次,一些碳排放量可观的工业化国家不愿意承担责任,这使更多的国家拒绝为气候谈判的进展做出贡献;另外,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自身情况有很大的差异,在谈判中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利益集团。随着谈判的不断深入,人们对气候变化及其影响已经有了深刻的认识,对公平和效率问题也进行了深入的思考,迫切期待着一个具有实践性的减排方案,这意味着必须确定一个获得国际上大多数主要国家和地区认可的碳排放空间分配方案。随着生产活动的日益繁荣以及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碳排放空间愈加稀缺,逐渐成为中国发展不可或缺的“资源”。 依据不同的减排方案,中国可获得的碳排放空间相差很大,对区域功能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中国要应对减排压力,并且实现国家全方位的发展,应设法增大可获取的碳排放空间,中国正处于经济腾飞的关键阶段,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需要碳排放空间。
碳排放空间的分配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减排责任,中国的历史碳排放量相对较小,并且拥有众多的人口数量,因此基于历史公平和人均原则的分配方案对我国相对有利;在未来要缓解来自国内外的巨大的减排压力,在获取碳排放空间方面,中国就需要在国际谈判中坚持按人均分配以及历史公平原则,同时还需要进行更多而且更深入的科学研究,为提出被世界接受的“中国方案”提供足够的科学依据。
应对气候变化和碳减排的立场与对策
全球变暖是世界范围内的共同问题。在碳排放上,中国是人均低碳与历史低碳的,在碳减排问题上,为全球近1/4的人口争取公平发展的权利是中国政府与科学家的共同责任。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及世界不断增长的生态环境压力主要来自于化石能源消费导致的碳排放。现在,越来越多的科学家认为,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对全球范围内的气候变化负有重要的责任。这种责任的源泉在于化石能源燃烧。自工业革命以来,化石能源燃烧对人为二氧化碳排放负有96%左右的责任,而且这种责任随着能源消费的增长将长期居高不下。
全球变暖是世界范围内的共同问题,低碳经济成为缓解与遏制全球气候变暖风险的长期战略抉择。关于这一点,已经得到世界范围的广泛认同。1992年签署的《气候公约》和1997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促进低碳经济从萌芽到行动。2007年底,为了配合巴厘岛峰会,英国将减排二氧化碳和建立低碳经济社会的口号,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欧洲、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也纷纷把发展低碳经济作为自己的政治目标加以宣扬。就连拒不签署二氧化碳减排的美国政府,也表示要发展生物燃料、风电等低碳技术。巴厘岛会议形成的新气候变化协议号召发展中国家“采取行动”,以“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方式来减轻气候变化。这样的条款暗示出像中国这样有望取代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碳排放国的发展中国家将因新的全球气候变化框架协议而面临更多的减排责任和压力。现在,中国已成为减排责任与压力的 “目标”。对此,我国应当弄清楚应当承担多少碳减排的责任,这与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的发展态度并不矛盾,也不至将中国推向发展的环境陷阱之中。
首先,要明确发展的公平性,即人与人之间,无论贫富,均享有平等的发展权。中国不否认是二氧化碳排放大国的现实,但是中国人口的生活方式是低碳的。目前,中国人均碳排放尚不及世界平均水平,而且将较长期维持。中国的人口控制政策使其人口增长率在近几十年里整体上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也为世界低碳作出了重要贡献。单纯强调碳排放总量来定位减排责任,显然是忽视甚至剥夺了像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的居民的公平发展权,也遗忘了中国为降低自身及世界的人口压力所做出的突出贡献。
其次,要明确发展的历史责任。造成全球变暖的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是现在的发达国家历史排放造成的。它们的排放已经使中国这样的发展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得不应对已形成现实的环境约束。现代的发达国家普遍以广纳全球资源、广用全球环境容量的先发优势,实现了经济、技术、基础设施等的实力积累,也提出了更高质量的环境诉求。无疑,它们应该是全球碳排放的最先责任者。从发展的过程看,中国累积碳排放在全球的份额仅为7%,是非常低碳的。
但是,基于对未来人口负责和能源安全角度考虑,中国应当积极推进低碳经济。然而,推行低碳经济与承诺碳排放,无论从政治角度、经济角度还是社会角度,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选择与国家立场,不应将它们等同、混淆。在碳减排的国际谈判中,中国政府与科学家的共同责任是必须客观地为占全球近1/4的人口争取公平发展的权利。
面对新的国际形势,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推行低碳经济,可采取的节能减排对策有:
(1)捍卫自己的碳排放空间:对于现阶段和未来几十年的中国来说,争取碳排放空间就是争取发展的空间。着眼大局,考虑自身,提出中国的全球减排方案,为进行实质性减排谈判做好科学研究上的充分准备,是我国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这一当前国际热点事务时争取主动的必然选择。进出口贸易指标对我国有利,并且这一指标同时体现了国际产业分工格局和各国之间通过国际贸易形成的联系纽带,但尚未形成较为成熟的全球减排方案的指标。因此,可将进出口贸易指标作为切入点,深入研究制定对我国有利、体现发展中国家发展权和平等人权的“中国方案”。具体来讲,我国“到2020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40%~45%”的减排目标方案是为我国发展阶段所决定的不得已的选择。面对愈来愈大的国际压力、愈来愈突出的资源环境矛盾,中国已不能在全球减排中作为搭车者了,而且也无车可搭。我国只能加强碳排放相关研究,积极主动参与新的国际规则制定,为国家拓展发展空间,也为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造良好契机。
(2)改善能源结构:煤炭和石油两类化石能源是人为排放温室气体的主要来源。我国化石能源结构中,煤炭和石油的比重超过90%,尤其以煤炭为主。要改善我国能源结构,面对的选择有三:一是增加石油开采和进口量;二是增加天然气开采和进口量;三是发展核能和可再生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能。但不管哪个选择,都有巨大的困难和挑战。我国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40%~45%的减排目标需要付出巨大努力和代价才有望实现。
(3)产业结构升级:2006年我国每千美元GDP能耗为1.21吨标准煤,是美国的3.8倍。 我国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较高的主要原因是产业结构以第二产业为主造成的。2006年,我国第一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0.347吨标准煤/万元,第二产业(规模以上工业单位)2.53吨标准煤/万元,第三产业0.414吨标准煤/万元。我国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短期内难有根本性改变。因此,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第三产业,将会显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
(3)转移国内产能:我国的经济增长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对外贸易拉动的。在进出口产品结构中,高资源、高能源含量的低端产品仍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我国依然是资源净流出国,工业制成品净出口总额与“三废”排放量存在着很强的相关性;在招商引资中,污染密集型企业仍占引进外资项目投资总额的36.8%。从总体上看,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的地位还比较低,这是现阶段我国资源短缺、生态破坏、环境恶化等问题突出的重要原因。众多产品虽然在我国生产,却是出口到别国后被消费,从而有大量为他国排放的温室气体被转嫁到我国自身的“账户”。在这种计算方法下,转移国内部分产能,可以减少我国的排放量。实施“走出去”战略,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以优势产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促进产品原产地多元化。扩大高新技术和现代制造业投资领域,推动过剩产能适度境外转移。
(4) 增大陆地碳汇: 森林可以吸收二氧化碳,相当于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2005年,全国森林面积达到1.75亿公顷,森林覆盖率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13.9%增加到2005年的18.2%。我国人工造林的固碳率为1.4吨碳/(公顷・年),因此增加林地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
结语:在气候变暖背景下保持冷静
气候变化本来是一个科学研究的活跃领域,这里有4个基本问题需要解答:全球气候是否变暖?气候变暖是否是碳排放造成的?碳排放量与大气CO2的浓度到底是什么关系?大气CO2浓度与地球温度到底是什么关系?以IPCC报告为代表的目前主流的看法是:近20年年均温度增加1℃,每年增加0.05℃;工业革命前大气二氧化碳浓度为280ppmv,2009年达到380ppmv,现在每年大气二氧化碳浓度增加1.5-2ppmv,碳排放每年增加3.2Gt碳,往大气中每排放1Gt碳就增加大气二氧化碳浓度0.47ppmv,主要结论就是:气候变暖实实在在地发生着;温室气体排放是主要的原因。这看似明确的结论,实际上忽略了地球――大气系统的复杂性。进入21世纪以来,科学研究领域本身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有的简单而确定的科学规律都几乎已经被发现和揭示,留下像气候变化这样复杂的研究对象,科学家的任何一个发现都可能只代表一个局部现象而非基本规律,这样,上述结果就难免要受到质疑。正因为基于不同区域研究结果的IPCC评估报告的主要结论在气候谈判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一些国家为应对气候变化所提出的新主张和国内政策也依赖于IPCC评估报告的主要结论。现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两大阵营围绕IPCC评估报告的争论也正变得越来越激烈,一些学者和专家公开质疑IPCC评估报告夸大了气候变暖的速度和人为影响的程度。事实上,目前的气候变暖到底是一种自然现象呢还是仅仅因为人类碳排放导致的?即使目前的气候暖化是正在发生的过程,那么靠减排CO2到底能不能解决问题呢?
目前气候变化的科学问题已经政治化了。欧美发达国家实际上就在工业化过程中长期毫无限制和毫无节制地使用了大气碳排放空间。这次《哥本哈根协议》中,确定了2℃增温的共识,即“将全球气温升幅控制在2℃以下”,这意味着大气CO2浓度控制在450ppmv以内,全球总共有约8千亿吨CO2排放空间。我们清楚地知道,现有经济运转体系是建立在消耗能源基础上的,能源消耗又是建立在排放CO2基础上的。CO2排放空间意味着发展的空间,意味着消耗能源的权利。毫无疑问,CO2排放空间是越来越宝贵的稀缺战略资源,国际间争夺会异常激烈。国际气候谈判实际上是在应对气候变化旗帜下各国碳排放权的争夺。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丁仲礼就认为,当前国际主要减排方案和发达国家的主张违背了公平正义的原则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对我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更多是“陷阱”,一定要严肃对待。就按发达国家率先减排,发展中国家2020年前无减排指标来计算,这意味着为10亿发达国家人口率先获得44%碳排放权,而留给55亿发展中国家人口56%碳排放权。现在国际上提出的G8减排方案、UNDP减排方案和OECD减排方案如果被接受的话,发达国家在2006~2050年的人均排放权是发展中国家的2.3~5.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