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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金融危机关于研究金融业FDI的文献综述
世界经济已经由以实物经济为主转向以非实物经济为主,大量的非实物性质的交易使得金融业出现了广泛的发展。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业的FDI突飞猛进,对于金融业的FDI理论与经验研究进入了研究者的视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对全球经济尤其是发达国家的金融业造成了重创。金融业的对外直接投资首当其冲,显现出下降趋势。金融危机下的金融业的FDI的进一步发展的影响因素和金融危机对金融业的影响受到学者的广泛关注。
1.金融业的FDI进一步发展的影响因素研究
信息公开对金融业FDI产生积极作用。在经济和信息全球化的发展环境下,金融业通常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有些学者提出,信息公开化,使得信息成本下降,是驱动金融业不断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因素。尤其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信息公开化程度和系统的有效性显得越来越重要。Joel F. Houston(2010)通过对69个国家的2400家银行的研究发现,信息公开程度越高,银行利润就越高,风险相对低,同时还能减少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
有效的监管系统和宏观经济环境影响金融业FDI。Sheng-Hung Chen ,Chien-Chang Liao(2011)对母国和东道国结合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当东道国的银行体系竞争力相对弱时,进入跨国银行的利润水平更高。而且,东道国的有效的监管系统,使得外资银行不断进入。
2.金融业的FDI与金融危机之间的关系研究
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金融业的FDI该如何进一步发展,以及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金融业的FDI是否对金融危机的爆发有推动作用,这是金融业FDI研究中关注较多的另外一个重要问题,此类研究大多是以跨国银行为主要考察对象的经验研究。
跨国银行对金融危机发生的推动作用。很多研究学者认为,跨国银行近些年的发展对2008年金融危机的发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Shin(2011)通过研究欧洲银行,认为2007/2008年的金融危机的爆发与跨国金融业的发展有密切联系。
金融危机对跨国银行的影响。Stefanie Kleimeier(2012)根据跨国银行的存款与贷款的数据研究认为,不同的金融危机形势产生不同的影响。分别对跨国银行的存贷款产生不同的影响。在系统性的银行危机中,国内的银行存户会把资金撤回,并存入到安全的国外银行。但有些学者提出,金融危机对于新兴市场的冲击相对小,而且并未对金融业进入新兴市场产生严重的影响。Anet Hryckiewicz(2010)认为,东道国的经济发展因素对于跨国银行的扩张具有强大的吸引力。
二、金融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新特点
2008-2009年,全球经济经历了前所未有的金融动荡。伴随着几十年来最为严重的全球性经济衰退和贸易崩溃,在经历了2007年源自先进国家市场的严重金融危机后,在全球一体化的条件下,起源于美国的金融危机通过金融、贸易等各个渠道迅速扩散到其他国家,从发达国家扩散至发展中国家,从金融领域传播到实体经济。2009年全球经济陷入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衰退最严重的局面。2008年9月,先进经济体的状况迅速恶化,全球资本总流量收缩,资本倾向于流入那些市场更具流动性、更安全的国家。金融市场上的对外直接投资出现了新的特点。
1.危机后金融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整体上呈下降趋势
2009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直接外资数额下降了65%,而来自主权财富基金的直接外资则增加了15%。这两种基金共占全球直接外资流量的十分之一以上,这一比例高于2000年的不到7%,但却低于2007高峰年的22%。私募股权投资活动在2010年显示出复苏迹象,但是欧洲联盟(欧盟)提议的管制可能会限制将来的交易。2009年,主权财富基金的筹资也由于初级商品价格的下降和贸易顺差的减少而遭受挫折。但是其直接外资活动并未下降,反映出拥有这些基金的新兴经济体较高的增长率。新投资调整了投资方向,其资金逐步投向初级部门、较不易受金融动荡影响的行业以及发展中区域。
2.国际金融业并购规模扩张
2008年全球千家大银行总一级资本额为427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9.7%,是2000年全球千家大银行总一级资本2.4倍,是1990年全球千家大银行总一级资本4.3倍,表明国际金融业的一级资本在不断增加。2008年,全球千家大银行资产总额为96.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6.8%,是2000年全球千家大银行总资产的2.5倍,是1990年全球千家大银行总资产的4.2倍,国际金融业的资产规模有了一定提高,显示了跨国银行资产规模具有集中化趋势。
3.金融业对外直接投资流向新兴发展中国家
在金融危机冲击相对较小的新兴市场国家,如墨西哥、韩国等针对此次金融危机采取了相关的投资战略调整、健全监管系统和促进产业升级,吸引了以发达国家为主的金融业的FDI。如:美国开始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力度,对外直接投资呈现出以利润再投资为主、多样性投资方式并存的格局。
4.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金融业FDI呈上升趋势
2007年,中国金融业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只有16.7亿美元,而到2008年和2009年,则分别达到140.5和87.3亿美元。其中以海外并购为主。根据不完全的统计,中国金融业海外并购从2006年开始就明显上升,当年海外并购金额达到12.6亿美元,而2007年则更是达到了历史性的149.54亿美元。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金融业FDI呈现发展趋势。
三、对中国的金融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启示
1.合理制定中国金融业发展战略和竞争策略
中国金融业应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合理制定与调整中国金融业全球化和国际化发展战略,应注重外延式的发展战略,审慎发展海外业务,准确把握国际金融业与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趋势。积极扩大消费信贷业务增长,发展零售业务与中间业务,实行差异化竞争策略,注重服务管理精细化与专业化,通过创新思维和服务质量,尤其是打造银行品牌和发挥其竞争优势,以提高其国际竞争力。
2.鼓励中国金融企业积极拓展海外投资
政府应当为金融企业提供海外投资的指引与保护、提供对海外投资项目的风险评测及建立境外投资风险的预警机制。在实施“走出去”国家发展战略过程中,政府还要规划和细化金融企业海外投资的中长期发展战略,由此来促使金融企业的海外投资能健康、有序发展。
3.采取更为市场化、国际化的管理方式
要对各大金融机构的聘任制度和任期进行改革,以适应金融机构国际化经营和竞争的需要。金融企业在实施海外投资战略过程中,还需苦练内功,这包括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引进与培养人才等方面。由此,为金融企业拓展海外投资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撑。
论文关键词:金融结构,投资基金,内部治理
一、引言
在19世纪中后期产业革命的推动下,投资信托基金首次在英国出现。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中,投资基金在国际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上蓬勃发展,目前美国共同基金总规模已增长近1000倍。基金业的迅猛发展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上最显著的现象。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也开始进行投资基金的尝试,逐渐形成了投资基金市场的雏形。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中国共有60家基金公司掌管了纳入统计的464只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共计18864.60亿元,份额规模共计24638.56亿份(不含QDII,以下数据均不含QDII)[①]。其中31只封闭式基金资产净值共计685.52亿元,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3.63%投资基金,份额规模共计768.10亿份,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3.12%。其中433只开放式基金资产净值共计18179.08亿元,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96.37%,份额规模共计23870.46亿份,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96.88%。[②]
根据美国2008年度行业统计报告,全美约有600家基金发起人管理8889支共同基金,总资产净值为9.601万亿美元,约占世界共同基金总资产净值19万亿美元的51%。综合1995~2008年的数据统计,共同基金占美国基金总资产净值的比重约在92%~96%之间。[③]
然而,一个对于金融体系并没有深入研究、而对金融体系的弊端深有体会的美国现任总统,却对现代金融体系提出了道理浅显而又富有深意的评论。2008年6月18日,布什在休斯顿一个私人募款会上私下说:“毫无疑问,华尔街是喝醉了。因为喝醉了,所以现在还处于宿醉阶段。问题是,它还要多久才会清醒过来,不再推出一些莫名其妙的金融投资工具。”这一言论被媒体披露后,白宫发言人证实了布什的上述说法,并指出,布什之前也说华尔街所进行的是一些非常复杂的金融投资产品交易,市场对这些投资工具为整个经济体系所将带来的风险并不十分了解。布什的“醉酒”言论是更为“生动”地形容目前美国市场的情况。布什的一句“莫名其妙的金融投资工具”,几乎道破现代金融体系原本就穿着一件“皇帝的新衣”!一个原本被看作奇妙无比的金融体系,却被一个口无遮拦的“门外汉”一语道破,现实中的金融体系实质上存在严重的内在缺陷而随时都可能坍塌。
笔者认为,金融系统的内在缺陷,源于它的基础。它的形成与扩大过程都与庞氏骗局相类似。所谓庞氏骗局(Ponzi scheme),是一种最古老和最常见的投资诈骗,这种骗术是一个名叫查尔斯・庞齐(Charles Ponzi)的投机商人“发明”的。1917年,庞齐注意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给各国的经济带来的混乱,觉得有机可乘。他开始策划一个阴谋,移居波士顿在那里开设了一家所谓的“证券交易公司”,向外界宣称该公司将从西班牙购入法、德两国的国际回邮优待券,加上一定的利润转手以美元卖给美国邮政局,以此赚取美元与战后货币严重贬值的法、德两国货币的“价差”。事实上这个计划根本赚不到钱,但还是有些人冲着一个半月内能获得50%的回报率去尝试投资,让那些初期投资者感到狂喜的是,他们如期获得了红利。狡猾的庞齐把新投资者的钱作为快速盈利付给最初投资的人,以诱使更多的人上当。由于获得了难以置信的赢利,这一“消息”大范围地扩散开去,庞齐成功地在几个月内吸引了数万名投资者,累积获得的投资就超过了1500万美元。后来当波士顿媒体的报道造成新投资者对公司的质疑和观望,使公司没有新的资金来源去支付先期投资者的利息时,他关掉店门,带着约4万名投资人的毕生积蓄逃之夭夭。后人称之为“庞氏骗局”。庞氏骗局实质上是将后一轮投资者的投资作为投资收益支付给前一轮的投资者,依此类推使卷入的人和资金越来越多。毕竟投资者和资金是有限的,当投资者和资金难以为继时,庞氏骗局必然骤然崩溃。事实上,庞氏骗局既不是起源于庞齐、也不可能止于庞齐,而在人类的经济活动中广泛地存在。庞齐的骗局只不过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罢了。
庞氏骗局得以长期延续的方式:无限接近极限、不断调整骗局标的物、拆东墙补西墙。庞氏骗局形式上不尽相同,但实质上是一致的。判断庞氏骗局的特征:一是鼓吹无极限的单向性增长(尤其是几何级数的增长);二是增长的基础建立在“良好预期”,而“良好预期”远远偏离现实状况;三是维持某种持续增长局面的前提是社会公众普遍持有某一“信念”,而这一“信念”并无可信的物质基础;四是当某一“信念”变得脆弱之时,“信念”标的物出现调整,而通过树立新的“信念”来维持局面不被打破。现实金融系统的庞氏骗局特性,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认识:
第一,金融体系没有物质的根基,随时存在崩塌的危险。商业银行获利的方式是从广大存款户那里以较低的利息获得存款,再以比较高的利息把款贷给需要资金的企业。众所周知,银行普遍存在大量的信用贷款(银行放贷额远比它的存款多得多,中央银行规定的存款准备金率越低,贷款的倍数就越大,存款准备金率越高则贷款的倍数较小,通常都在10倍左右)。银行的风险在于挤兑,当众多储户由于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甚至由于听信某一传言)而要求把存款取出来,而贷款根本无法及时收回,发生危机也就在所难免。所以只要发生一定比例的挤兑,银行必然倒闭破产,与之相关的一切经济活动也难以幸免。整个金融系统就是建立在这样一个没有稳固基础上的摩天大楼,随时都有崩塌的风险。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各家银行均以“信用”为信条,而实质上任何一家银行都具有显著的庞氏骗局特征!
第二,金融衍生品,以传销式庞氏骗局贯彻始终。信用经济是金融体系的必然产物。在现代经济中,信用经济规模加速扩张,而且信用结构日益复杂,在信用货币的基础上不断衍生出新的金融产品,它们与实质经济的距离越来越远,甚至毫不相关。至此,虚拟经济已经成为任何现代信用经济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经济泡沫的负面效应是显而易见的,往往造成繁荣的假象,所以容易受到追捧,具有自我强化的机制;又由于形式上虚拟经济的发展可以完全脱离实质经济,所以虚拟经济具有超出实质经济承受范围的倾向。当经济泡沫恶性发展时,结果就会表现为泡沫经济。所谓泡沫经济,其一是经济中虚拟成份的比重超出了实质经济的承受能力,经济结构出现严重扭曲;其二,在泡沫经济形成以后,某些市场特别是金融市场上的预期逻辑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即使价格已经很高,由于需求极度旺盛,大多数市场主体仍然预计价格会进一步升高;其三,公众行为的非理性化致使相关市场的不确定性激增,市场规则失效。通俗地来看,金融衍生品,与传销中的传销品毫无二致,没有任何实质的内容,只是传销计件的标的。金融市场中的“传销”盛行,源于人们对财富飞速增长的渴望,极易被虚假繁荣所迷惑。最终都无法避免因资金难以为继而顷刻崩溃的结果。
第三,股票、期货等金融产品都难逃走上传销式庞氏骗局之路。在今天的金融体系中,股票、期货、次级贷款证券以及投机性的房产、土地、石油等等,都变成了金融衍生品,都成为了不断变更标的的“传销”,各种金融投资工具无实质内容的差别,只是不同名称的传销品而已。股票、期货、房地产、石油等的发展过程中,容易出现以下方式的飞速扩张与骤然破局:诱人的收益回报―带动众多的需求和价格的攀升―高回报率带动新一轮的参与者参与―带动潜在参与者持续的超高利润期望―进一步推高了价格―参与者作出价格只涨不跌的判断而不断追高买入,这样供需关系使得价格不断发散性地提高,直至资金难以为继时,这一循环就会被打破,庞氏骗局破局。金融体系面对必然破局的风险,不断创新的金融衍生品,就是当一种投资工具快要崩溃时,换成另一种投资工具继续炒作,而可以长久维持。这就使得金融体系的庞氏骗局特性更为隐秘而不会被轻易发现。但当资金难以为继、民众不再信任而拒绝跟风之时,破局是必然的。
以股票市场为例,投机性的股票交易牛市就是以庞氏骗局方式制造出来的。通过一轮一轮的投入不断抬高股价,依靠后一轮的资金投入来给前轮的投资者提供收益,这样的游戏一直持续着、直至没有新的承接者而崩溃。NASDAQ股票市场的大起大落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1998年7月股指为2028点的低位,到2000年4月一跃上升到5022点的高位,而到了2002年6月又下跌到1300多点。这个过程就是所谓的“IT概念”下的一个庞氏骗局。对于单只股票而言,假如公司资产每股投入是2元,为什么能够以2.5元发行?是因为人们预期这个公司有前途。为什么发行之后,它还可以涨到3元呢?因为当人们看到它的业绩增长之后,提高了预期。但由此而不断地提高预期,不断地提高股价到10元、20元,那就完全偏离了现实基础。公司根本无法凭本身的经营获得那么高的利润来支付“股民”的红利,惟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拿后面投资者的钱去补,至于后面加入的,则靠再后来的加入者的钱去补充……这样一个支付系统就属于典型的庞氏骗局,其结果注定是要崩溃的。在中国的股市上,庄家形成了“庞氏群体”:进入股市的人并不在乎股票本身的未来业绩,而是期望“吃下家”来致富,所以已进入者希望有更多的新进入者。很多股民的心态也类似传销者,明知各种“概念”是一个骗局,但却希望自己买入后有更多的人进入,自己获利后再崩溃。
再以房地产市场为例,房地产业成长过程中极易出现地产价格庞氏骗局。由于土地价格的市场投机炒作,会出现虚涨,土地价格出现成倍、甚至几十倍的飞涨。如日本的地产价格暴涨就是典型的例证,日本六大城市的地价指数,在1980年代的10年间上涨了5倍,地价市值总额高达4000万亿日元,相当于美国地价总值的4倍,土地单价为美国的100倍。1991年以后地价暴跌,泡沫破灭,至今经济尚未恢复过来。房地供需过程中的庞氏骗局,住房市场容易出现这样一个循环:从众的购房理念―带动住房需求和价格的攀升―带动房地产商的利润期望―进一步推高了房屋价格―消费者认为房屋是不会贬值的投资品而追高购买,这样供需关系使得价格不断提高,直至某一天购买房屋的资金难以为继时,房产价格将应声而落。房产价格的下跌,必然导致一连串资产价值的大幅减价,直至银行贷款无法收回而导致金融体系的危机。
在你拿到本期杂志的时候,马年已如约而至。在这里首先祝本刊的忠实读者和操持理财家计的朋友们新春快乐,马年吉祥平安。
平安是生活的基础,在此前提下我们才可能谈及进取,正所谓“稳中求进”。在家庭理财规划中,保险是保证当风险来临时,家庭和个人生活继续保持稳定的良好工具。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市面上出现了许许多多的保险品种,尤以投资型保险引人注目。目前的金融理财市场,虽然还存在分业监管的体制障碍,但银行、保险、证券业均有功能相近的投资产品可以满足你的收益需求,实质上的综合金融时代已经悄悄来临。比如,银行不仅拥有这个行业独家垄断的存款产品,各种银行理财产品与基金、信托产品实质上已没有区别,都具有“买者自负、卖者有责”的风险性质。券商的集合理财产品也与基金、信托产品在市场上争分一杯羹。保险机构的万能险、投资连结险也是应理财人群“收益优先”的浮躁心理而产生,把那些纯保障性质的消费型保险晾在了一边。
理财的目的是为了平衡一生的财务需求,重点对家庭收入达到“削峰填谷”,不至于因收入的波动而饥一顿饱一顿。保险理财的目的,就是当你的家庭成员发生死亡、疾病以及其他意外等极端不可测风险时,借助社会的力量(由保险机构整合这种力量)来帮你渡过难关。因此,保险产品的本质特征是保障。依靠保险产品追求高收益,是一种缘木求鱼的做法。
对于资本项目可兑换现状,一种观点认为,中国资本管制较严且有效,可资防范资本冲击风险之用,人民币离完全可兑换尚有相当距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资本管制“名不符实”,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实际程度已颇高,至多是“变暗为明”。上述观点分歧的实质是如何看待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名”与“实”。
“名”是基于对资本账户交易的法律限制或管制状况来衡量资本项目可兑换状况;“实”则是用事实上的跨境资本交易状况来加以衡量。目前,人民币资本项目的名实之间颇有矛盾之处。
首先,国际组织认定与国内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名”有差距。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汇兑年报》所列中国资本账户的几乎各个子项目的“管制状况”均标为“是”,即便是我国认为已经达到可兑换程度的“对外直接投资”也是如此。实际上,我国对多数资本交易都已被允许,有些项目的管制并不构成实质性限制。
其次,与其他新兴市场可兑换货币国相比,人民币不完全可兑换的“名”与金融开放的“实”有差距。在金砖国家中,2006年9月印度央行委员会曾建议要求5年内实现印度卢布可自由兑换,俄罗斯宣布本国货币自2006年7月1日起成为可自由兑换货币,巴西和南非也被普遍认为货币可兑换程度明显高于中国。
Maziad等(2011)评估认为,中国资本项目开放程度(-1.1)与印度、南非相当,而低于巴西(0.4)、俄罗斯(0.2)。这些信息都显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在这些国家中即使不是最低,也是很低的。
但跨境资本交易规模显示的却是另一番景象。就国际收支统计的资本项目交易额(借方+贷方)/本国GDP而言,2010年中国(8.14%)低于巴西和俄罗斯(10.2%),高于南非(6.75%)和印度(3.98%)。就国际投资头寸表统计的对外资产和负债之和/世界GDP而言,2010年中国(10.4%)远高于俄罗斯(3.8%)、巴西(3.4%)、印度(1.7%)和南非(1.1%)。换言之,上述混杂的信息可能意味着中国以人民币资本项目不可兑换之“名”承担了较大金融开放之“实”。
第三,资本交易的法律和政策限制与市场信息和社会观感有差距。目前政策允许的居民个人对外证券投资主要是QDII渠道,个人未被允许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
香港交易所《现货市场交易研究调查2010/2011》显示,过去十年内地投资者在港股市场的交易额复合年增长率达47%,远高于其他类型投资者。2010至2011年度,来自内地投资者的交易约占港股市场总成交额的4.6%(约合7900亿港元)。
事实上,在现代信息条件下,内地居民直接投资港股等的技术成本并不高,投资港股的内地居民个人或私募机构并非个别现象。此外,有关中国居民在纽约、伦敦等地投资购买房产的报道屡见报端,而国内现有法律和政策并未明文允许。
就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名实而言,目前中国的资本管制,有的是“有名无实”,即政策名义上有审批或登记,实质上对资本流动并无太大影响,如FDI;有的是“有实无名”,即法律和政策并无规定,实际交易却并不少见,如个人对外投资;有的是“有名有实”,即政策上有管制,实际交易也受限制,如外债管理;有的是“无名无实”,即法律上未明确规定但实际不允许做或者很少发生,如居民向非居民贷款等。
从上述“名”“实”差距来看,显然前两种情况居多。如何解释和看待这种现象呢?
应该看到,资本管制本身有度和区间的概念。如果将资本管制比作“门槛”的话,《汇兑年报》列出了中国对资本交易的各种“门槛”,但并未对“门槛”高低做出评估和评判。禁止、严格审批、市场准入、掌握跨境资本交易和资金流动信息等都可以作为“门槛”,但只要这个“门槛”低到对资本交易不构成实质性影响或歧视性安排,则应视为可兑换。
应该避免将资本项目可兑换等同于没有任何“门槛”或完全自由的认识误区,也不宜不论“门槛”高低,一概冠以管制之名,高估其对资本流动的影响。
应充分考虑中国贸易开放度较高的现实。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贸易和金融开放相互关联、密不可分。我国有大量跨境贸易和投资的市场主体和关联企业,尤其是内地与港澳台之间的联系紧密,很多企业在三地都有子公司或关联公司。这些市场主体根据市场机会及利率、汇率等价格信号,通过可兑换的渠道来摆布跨境资金和开展资本交易,规避资本管制并非难事。
即便有不符合政策的跨境资本交易,也可能是“民不举官不究”,或者在支付罚金后合法合规。如果资本项目可兑换不能与贸易开放相适应,很可能是企业承担的资本管制成本很大,或者资本管制“名不符实”,即便明令禁止交易也效果不佳。因此,对开放条件下资本管制的实施程度和效果都不宜过高估计。
面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名实相悖,修正这一差距不失为一条推进人民币可兑换的技术线路。
一是有必要对人民币资本项目管制的现状做一个全面、客观的评估,摸清资本管制的“底”。认定资本管制的合理标准,区分管制的性质和强度,全面梳理现行资本项目交易的“门槛”及其高低。结合跨境资本交易的数量,确定“名”“实”差距最大的资本交易项目。在此基础上,明确资本管制的风险底线,确定中长期内哪些“门槛”必须保留且要高一些,哪些“门槛”可以降一些或大大降低,哪些“门槛”是不必要而应该去掉的。
二是采取适当措施修正资本管制的名实差距。对直接投资等未实质性限制资本流动却有管制之名的资本交易,改审批、核准等管理方式为备案、事后核查、掌握信息等最低“门槛”,这不会改变资本流动,对市场却有便捷之利;对个人对外投资等市场需求大但“无名有实”的资本交易,通过试点等方式逐步“名”之,“变暗为明”,建立规范的正规渠道。
这对跨境交易的总量影响不大,对可兑换却有事半功倍之效;对国际板、国外一般主体境内发债等“无名无实”的资本交易,则可从无到有,逐步建立相关开放制度,这在初期可能量不大,但对资本开放却有标志性意义;对外债、衍生工具等“有名有实”的资本交易,则应视为风险防范的重点,继续实施有效监管。
三是重新认识开放条件下资本管制的功能定位。传统的资本管制往往基于本国国际支付手段短缺或经济金融体系相对封闭的环境。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名实差距的实质是资本管制不完全适应经济金融对外开放的迅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