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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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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措施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措施范文第1篇

[关键词] 草原生态保护 承包经营 补偿 监督

[中图分类号] S81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5-0070-01

一、引言

在我国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中,还有许多方法和政策需要修订,需要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的理论研究,以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多成果,超额完成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目标,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二、草原生态保护现状

草原既是生态资源,同时也是经济资源,草原生态系统是生态系统中的重要屏障,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对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长达几千年的草原生态资源开发中,由于各种历史、现实和人为原因,草原退化、沙化趋势逐渐加剧,草原生态系统的生态屏障功能日益弱化,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沙尘暴等生态灾害。据统计,我国的草原退化面积以每年2000万亩的速度扩展。50年前,草原退化率为15%左右,到今天,草原退化率高达60%左右。20世纪60年代,内蒙古草原退化率为18%,到80年代,退化率上升至40%,到今天,草原退化率高达75%,出现大量沙漠、沙地。

随着可持续发展观的提出和自然环境的恶化,草原牧区的生态经济恶性循环凸显出来,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受到越来越高的重视,并被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21世纪初,我国先后展开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牧还草工程、草原生态移民工程等,拉开了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的序幕。从2011年开始,我国建立了内蒙古、新疆、、青海等8个草原牧区,全面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贴补偿奖励工作,政府每年投入100多亿元人民币到草原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户生产性补助上。内蒙古的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取得突出成果,十二五期间的草原建设规模达8200万亩,比九五期间增加将近4600万亩;在十一五期间,其草原建设达5亿亩,随着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的开展,草原禁牧面积逐渐扩大,草原生态建设取得突出成就。当然,在取得突出成就的过程中,也引发了一些矛盾,如:生态补偿力度不足,导致牧民增收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牧民为了达到一定的收入水平,往往会违反政府相关规定,仍然维持其原有的放牧规模。再比如说,在草原生态移民工程中,由于政府的补偿较少,牧民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其必须靠打工来维持基本生活,而他们长期在牧区长大,没有其他劳动技能,只能从事体力劳动行业,工作不稳定,收入不高,导致许多牧民在移出来后又返回去。

三、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保护草原生态环境

1.完善草原牧区的补贴补偿和奖励制度

补贴补偿和奖励制度的不完善导致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无法顺利进行,出现诸多问题。对此,政府必须看到该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多方位分析制度,从牧民的角度思考问题,完善草原牧区的补贴补偿和奖励制度,研究制定一套完善的生态、经济、技术标准,对草场进行分类,然后明确每个草场的休牧标准、草原生态恢复标准、草原生态环境治理方法等。如:对于生存环境极度恶劣、草场严重退化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严禁盲目扩大放牧面积现象,并通过承包草场、奖励、补贴补偿等保障牧民的基本收入,加大补贴力度,建立休牧补贴制度,实行现金补偿或饲料补偿,给予禁牧、休牧模范户一定的奖励,激发牧民的积极性,促进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的顺利进行。在内蒙古草原上,矿产资源丰富,分布着诸多矿井,而矿山企业在享受矿产资源带来丰富经济利润的同时造成严重的草原环境破坏,要当地的牧民承受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不良环境后果,为此,必须坚持“谁破坏、谁保护”,完善补偿渠道、方式、标准和体系,让矿山企业给予牧民一定的补偿,将补偿费用与矿山企业的收益挂钩,完善生态补偿制度。

2.加快草原承包经营权私法化进程

《草原法》明确规定,个人对草原的使用是通过承包实现的,而这一权利可以实现流转,但个体的承包经营权流转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实行草原承包经营权的私法化有利于发挥草原的经济和生态价值,承包者对自己承包的草原精打细算,既不造成承包草原的荒芜,也不会造成超载放牧,其在获取一定经济效益的同时主动保护该草场,从而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有利于草原生态保护。同时,草原承包经营权的私法化使草原的生态价值与转包人的利益统一起来,有利于增强转包人的草原生态保护主动性,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履行权利和义务时,转包人可以随时收回草原使用权。

3.防止不合理围栏建设

为保护草场,实行围栏封育、自然修复是合理的,但不是任何草场都能实行围栏封育措施的,也不是任何草场都需要实行造林种草措施。比如说,在干旱、土质沙化的草场中,进行不合理的造林种草很可能带来更严重的草原生态环境破坏。应根据草场退化程度、草场资源利用方式、草场类型确定围栏的数量,不是所有牧民都实现围栏封育就是最好的,应严禁围栏的滥建、乱建,实行适当的围栏封育,设立专门的草场管理员,专门负责围栏封育和人工封育管理。

4.建立健全的草原监督管理体系

加大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同时加大监督队伍、经费、设施建设,加大监督力度,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监督队伍,建立一支业务强、专业知识丰富的专业执法队伍,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明确各个监督部门的职责、权限,集合他们的优势,提高草场监督的透明度和实效性。

四、结束语

随着草原生态保护力度的加强,政府、社会、个人等还要看到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实事求是的原则下开展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努力实现草原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和谐统一。

参考文献

[1]宋丽弘.物权法视阈下的草原生态保护问题[J].中国草地学报,2013,35(2):3-7.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措施范文第2篇

关键词 草原沙化;治理;办法

中图分类号 K921/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92-0105-02

草原沙化治理工程建设是维系草原生态安全、促进草原生态建设发展的具体举措,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利国利民的伟大工程。

锦州市义县作为省沙化治理项目单位之一,在沙化治理一期工程中,义县共治理沙化工程34万亩,地块46块、围栏长度1103788米、立柱292870(根),大大改善了百姓生活环境,因而加强工程区围封设施管护,把草原沙化治理工程建设成果持久的保持下去,显得尤为重要。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管护顺利进行

自草原沙化治理工程实施以来,义县畜牧局始终把工程围封设施管护工作做为重中之重,边施工边管护、边管护边完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不断提高工程围封设施管护能力,完善机制,把工程围封设施管护工作落到了实处。

目前,根据《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工程围栏管护办法》,锦州市草原沙化治理项目县以义县草原沙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义县草原沙化治理工程围封设施管护办法》(义草治办发〔2011〕12号),成立了以县动监局成立以动监局局长刘兴华为组长,副局长王树庭,草原站站长彭永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围栏管护大队,队长由草原站彭永玺站长担任,副队长由草原站韩成满、张宝民、汤伟担任,管护队员由77人组成。制定管护措施,加大工程围封设施管护力度。

2明确分工,落实管护责任

草原围栏设施属国有资产,严禁侵占、损坏和盗窃围栏设施; 每个公民都有制止、检举、揭发破坏围栏设施行为和保护围栏设施的责任。围栏管护大队为围栏设施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围栏设施的日常维护、检查维修等。围栏管护大队依法制定围栏设施管护制度,设立管护责任人,规范使用管护资金。义县草原站与围栏地块所在乡(镇)政府、围栏管护人及责任人层层签订管护责任状,并报市级草原管理部门备案,明确管护责任。县政府与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村委会与承包户逐级签订工程管护合同。管护合同对甲乙双方的管护责任、范围、义务、权力做出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坚持“谁承包,谁受益,谁管护”原则。

一旦发现围栏设施遭到损坏立即报警查处并有当事人修复;没破案及自然损坏的由承包户修复。在围栏地块设立管护标识,明确标注地块隶属行政区域、围栏立柱根数、围栏长度、管护人、负责人及监督电话等内容。定岗定人,每个地块最少有1名管护人员,大的地块原则上每3000~5000亩设1名专职管护人员,并明确岗位责任。

3加强宣传与执法,确保草原建设成果

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和赶科普大集、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单等方式,向农民宣传《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若干意见》、《辽宁省草原管理办法》和《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工程围栏管护办法》等法律法规。

为了确保《草原法》宣传活动的效果,义县县草原监理站不拘形式重实效,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义县每年组织开展20次以上赶大集送法下乡活动。在县电视台上做宣传《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种草养畜有关政策、技术规程或典型案例节目;发放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手册500份、印发相关资料传单50000份以上;张贴宣传标语200条以上;刷墙体广告500条以上(确权草原面积在3000亩以上地块的交通必经之路,最少有一条标语或墙体广告)。

使广大农牧民和基层干部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草原法》及配套法规规章有关知识,达到普法宣传的目的,取得良好的效果,为依法开展草原执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4加强监督巡查,及时维修

为认真贯彻《草原法》,依法打击破坏草原违法行为,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提高草原违法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和宣传作用,义县将普法宣传与执法监督工作相结合,管护人员加强巡查,实时掌握草原围栏状况,及时发现并制止破坏围栏设施等违法行为。

一经发现围栏设施遭到破坏,要立即上报。围栏管护大队。要查清责任,限期修复;工程围栏自然损毁的,由县围栏管护大队统一组织修复。围栏管护大队要不定期对围栏管护情况进行抽查和全面检查,每年对管护工作进行统一评定,对管护责任心强、围栏设施保护好的管护员给予奖励,对管护不到位围栏设施遭到毁坏的予以扣发工资或辞退。

5制定资金管理制度,管护人员奖惩并举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措施范文第3篇

一、牧区人口布局调整对牧民生活及草原畜牧业发展的影响

牧区人口布局调整,对整个牧区生态、经济和社会环境既产生了诸多有利影响,如人口迁出区草场生态得以休养生息、草场植被有所恢复、牧区城镇化水平逐年提高、教育资源得到整合,牧区办学条件大大改善等;也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如人口潜入区特别是集中安置点周围草场严重退化、集中安置点水资源严重短缺、牧区城镇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城镇重点中小学教学资源严重短缺等。就对牧民生活及草原畜牧业发展而言,其影响主要有:

(1)迁出区草场植被有所恢复,为草原畜牧业的发展积累了一定的物质资料基础,但部分草场的退化现象仍未得到改善,甚至出现继续恶化情况,迁出牧民利益受到损失。在人口迁移过程中,只要能做到彻底禁牧,在雨水充足条件下草牧场自我修复能力较强,再加上适当的封、飞、造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很大程度能够扭转迁出区草场沙化、退化的趋势,草场植被迅速恢复,生态环境能够得到有效改善。如,通过近6年的围封禁牧,锡林郭勒盟南部牧区大部分移民户饲草需要基本能从原承包草场上得以满足,有的甚至可以卖一部分,与搬迁前过冬贮草几乎全部从外地购买有了鲜明的对比。但部分迁出区,特别是非整体迁出区,由于部分迁移户禁牧不彻底,迁出区草场的管理不善,再加之有些没有迁移出来的牧户有意无意侵蚀周围迁移户草场,使得迁出牧民的草牧场出现继续退化现象,没有达到迁移最初的目的,反而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失。

(2)通过草场流转(租赁)形式,实现了草牧场的整合,为草原畜牧业适当规模化经营提供了条件,但由于追求短期利益,使得流转(租赁)草场退化现象较普遍,出租户(或迁移户)草牧场持续利用受到影响。在自主迁移过程中,迁移户把草牧场通过有偿流转形式租赁给其他牧户,收取一定的经济报酬。这种流转形式在现实中出现了以下两种不同效果。

(3)迁出人口的传统生产方式发生变化,同时其不稳定性因素加大。通过迁移,牧民已从传统意义上的放牧畜牧业转移到舍饲畜牧业、其他养殖业或二三产业等,一定程度上或完全改变了原有的生产方式,但由于市场风险、牧民自身素质等原因其不稳定性因素也在加大。如,很多生态移民集中点,牧民经营着技术要求相对高、市场风险较高、高投入高产出的舍饲畜牧业(高产奶牛),但由于当局对奶牛养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不够、奶牛业本身的市场波动以及牧民对高产奶牛养殖技术的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很多从事奶牛养殖的移民户纷纷以失败而告终,有些牧民甚至倾家荡产。

(4)生产方式和生活环境的改变正在对牧民原有的生产、生活习惯和文化形态产生影响,甚至影响民族文化的传承。人口布局调整多数采用了集中安置方式,把分散居住的牧民集中安置到统一建设的安置点或城镇周围或融入到城镇内部,经营舍饲畜牧业或从事其他产业。生产方式和居住地及居住方式的改变,某种程度上实现了政策设计者的初衷,但另一方面也正在对牧民原有的生产、生活习惯和文化形态产生影响。

二、相关对策建议

从牧区生态环境、畜牧业发展及牧民生活条件的改善角度考虑,牧区人口布局调整有其必要性。但就目前而言,牧区人口布局调整工作仍处在探索阶段,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

(一)积极构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长效机制

草场是牧民生产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也是牧区人口布局调整的最初动因。因此,应积极构建牧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长效机制,既要保护、建设、恢复草原生态,也要保障牧民的权利,尊重牧民自主经营权。在优先保护、积极治理、合理开发、集约利用的原则基础上,加大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逐步提高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其中,要重点建立和健全具有草原牧区特色的草原生态补偿制度,加大国家及区域间对草原生态的保护性与建设性投入,提高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调动广大牧民建设草原、保护草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完善已有的人口布局调整方案,更多提倡牧民自主迁移

目前,很多牧区已出台人口布局调整的方案,制定转移人口的若干个硬性指标。但就实际工作来看,有些政策推行较难,特别是年内实际调整和目标调整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有些牧区人口布局调整方案不符合当地实际,牧民还没有做好转移的准备。更多时候人口布局调整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所进行的人口分布状况的自然调整,而不是强行迁移。因此,各地应调整和完善现有的人口布局调整方案,以政策引导为主,对人口布局的合理调整提供更多的市场信息和政策支持,如居住、就业、培训、税收、保险、教育、草场补偿(补贴)等,提倡牧民的自主迁移。

(三)优化牧区区域规划和产业布局,促成人口布局的合理化

人口布局调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是当地区域规划和产业布局得到优化后的人口布局的变化过程。因此,人口布局调整工作应以合理优越的区域规划和产业布局为先决条件。目前,很多牧区中小城市总体吸纳能力不强、二三产业发展滞后,而牧区生态条件普遍恶化,承载能力基本饱和,牧区人口在本区域城乡间进行大规模调整的条件尚未成熟。因此,对多数牧区而言一方面应优先发展中小城市及二三产业,为牧区人口布局的合理调整提供社会和经济基础,促成人口的合理布局,避免牧区人口大量涌入条件尚未成熟的中小城市及二三产业,造成新一轮的社会经济问题;另一方面鼓励牧区人口的跨区域转移和本地区本产业内转移。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措施范文第4篇

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

6月17日,是第十二个“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农业部畜牧业司、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和中国草学会联合举办草原与沙尘暴高层论坛。这次论坛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总理在国务院沙尘暴防治工作专家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沙尘暴起因与发生规律,探讨草原保护建设对沙尘暴的防治作用,提出科学治理的对策措施。同时唤起人们对草原保护建设的进一步重视,充分认识草原破坏的严重性和保护建设的紧迫性,努力减少沙尘暴的危害。

全国政协常委洪绂曾,科技部原副部长韩德乾,兰州大学任继周院士、中国林科院王涛院士,中国农科院刘更另院士,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司长、草原监理中心主任宗锦耀,中央气象局研究员张德二,中科院地理所研究员苏大学、中科院植物所研究员蒋高明等3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论坛并发言。他们从不同视野、不同学科、不同角度对沙尘暴的起因,草原和沙尘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对保护草原植被、加强草地生态恢复和重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专家们一致认为,沙尘暴的起因是多方面的,受大气环流和气候等自然因素影响,也受人为因素和经济社会活动的影响,防治沙尘暴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从沙尘暴发生的地区和路径来看,草原退化和沙尘源的扩大有明显的关系,近些年过牧乱垦造成草原植被破坏,形成沙化,提供了沙尘源,是导致沙尘暴的主要因素之一;沙尘暴和扬尘天气频繁发生,应引起高度关注,应当大力加强草原的生态工程建设,加大科研、监理和防治力度,努力遏制和减少沙和尘的危害,切断沙尘源,防治沙尘暴。与会专家呼吁,要发挥草原在防治沙尘暴中的主体作用,尊重自然规律,改变重林轻草的观念,纠正在草原上毁草种树的错误做法。

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主任兼畜牧业司副司长宗锦耀提出,沙尘暴的频繁发生,已严重威胁我国生态安全,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我们草原管理部门感到责任重大。要认真贯彻落实温总理6月12日在国务院沙尘暴防治工作专家座谈会的讲话精神。宗锦耀强调,从国际经验来看,保护草原能够较好地遏制沙尘暴的发生,国际上也曾发生过震惊世界的黑风暴,酿成了生态灾难,他们及时总结教训,调整发展政策,重视草原保护建设,禁止开垦,恢复植被,沙尘暴得到了较好的遏制。他认为,要制定实施草原保护利用的总体规划;要尊重植被的地带性分布,恢复植被要讲科学,在自然生态遭受破坏时,人为因素可能占到80%,而恢复自然生态时,恐怕要倒过来,自然因素占80%,人为因素只能占20%,通过封育,依靠大自然力量自我修复。宗锦耀说:“在草原上种乔木,开膛破肚,好好的植被非要挖一个坑种一棵树,树即使种活也是‘老头树’,周边一平方米的植被没了,风一吹成了沙抗。这不是建设生态,而是破坏生态。要纠正重林轻草的观念,纠正在草原上毁草种树的错误做法。”中科院的蒋高明、郑元润等多位专家表达了完全相同的看法。

王涛院士谈到,不能只是重视西北地区的草原,要对全国的草原进行全面规划,在此基础上进行功能区的规划。不能将所有的草原都作为牧场,发展牧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像开发矿藏一样。中加项目办公室毕大德博士建议,应当推行保护性耕作方式,发展可持续农业。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措施范文第5篇

其中,有“三江源头”、“中华水塔”之称的青海更是大刀阔斧地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启动下调GDP增速、不断加大生态投入等一系列重要措施。

实践表明,青海去年生态保护建设全面加强:三江源二期工程全面启动,探索完善易地搬迁群众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管护机制;青海第三产业投资占总投资的半壁江山,循环经济和新兴产业投资占工业投资的七成多,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开始突破性化解;淘汰水泥、铁合金落后产能27万吨,提前实现“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全省人口最密集的西宁市、海东市的空气优良率均在70%以上。

生态权重不断加大

在GDP与生态孰重孰轻的选择题中,青海将目光坚定地投向后者。

本刊从日前举行的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获悉,自去年将GDP预期增速从10.5%左右下调至9%以上,实际完成9.2%的基础上,青海今年再次将这一数字下调为8%,以适应新常态,更加积极地推行生态保护第一战略。

同时,今年以及即将启动的“十三五”规划,青海省将继续把生态保护放在第一位,推进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等重大生态工程。三江源地区坚持不考核GDP,同时把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环境损害等生态文明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并加大权重,新考核办法预计今年一季度修订并实施。

去年投入116亿元生态资金

据了解,自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的理念后,青海就把支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生产力的重要责任,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生态保护机制,去年共投入116亿元全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为支持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投入资金57.5亿元,支持三江源二期、祁连山生态综合治理等全面启动,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湟水流域综合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积极支持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湿地保护和修复等工程,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和城乡人居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方面,投入资金24亿元,支持以西宁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合节能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和排污费等专项资金,对工业企业污染减排技术改造等予以补助。支持启动美丽乡村和美丽城镇建设,实施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环境整治,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而为进一步完善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投入资金34.5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9+3”教育经费保障、异地办学奖补、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监测、草原日常管护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政策有效落实,并重视补偿政策之间的衔接,不断优化补偿程序和补偿范围,逐步建立起动态的补偿标准调整机制。

生态领域改革总体思路基本形成

事实上,青海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将生态文明融入“五位一体”的总体战略后,就开始对全省全面深化改革能形成特色、打造亮点的重点领域进行总体部署、系统谋划、整体设计。

经过一系列精心谋划和设计,青海目前已基本形成省级生态领域改革的总体思路,并成立了由省长担任组长的生态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针对具体工作,生态领域改革专项小组起草的《青海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提出了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规划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6个重点领域、19项主要改革举措和30项具体改革任务。

在全省生态领域改革“设计总图”正式出炉后,青海省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也对今年的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三个着重点:一是把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键点,努力推动经济稳定增长;二是把握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点,加速培育壮大新的增长点;三是把握宏观政策与主动作为的结合点,全力推动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红利。

具体落实中,首先要加快节能减排和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好节能减排降碳工程: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完成西宁市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煤改气,西宁、海东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继续保持在70%以上;实施清洁水行动,巩固提高湟水河治理成果,开展重点企业废水深度治理,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今年所有县城要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等。

其次,积极发展生态经济。编制全省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规划,以循环经济和生态产业为主要模式,支持建设一批生态型重点示范工程。东部地区抓紧谋划实施一批环保产业项目,柴达木地区着力推动生态保护和循环经济耦合发展,重点生态功能区扶持发展生态畜牧业、民族传统手工业和民族文化产业,积极推动可可西里藏羚羊栖息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等工作,着力打造一批世界级的生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