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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连共有农民工56万人,占全市职工总数一半以上,主要分布在建筑业、修造船业、机械加工行业等,仅建筑行业就有农民工30余万。这支新型劳动大军在为农村发展、城市繁荣和现代化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对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治理带来新的问题。农民工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缺乏安全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伤亡比例大,是制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要因素,近几年大连市工矿商贸企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伤亡事故,80%以上发生在农民工身上。同时,农民工职业危害严重、缺乏社会保障,相对于城市职工,其劳动安全卫生权益难以保障。据有关部门统计,大连每年职业病伤害、职业病新发病例和死亡人员中,半数以上是农民工。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也存在缺陷,大量农民工只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劳动用工制度障碍,造成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不能有效落实。即使参加了社会保险,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很大,社会保险又没有在全国联网,因此很难受益。这些问题表明,农民工在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又成为游离于社会保障之外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重灾区。解决好农民工群体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障问题事关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大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农民工劳动工资、安全卫生及社会保障问题,取得了很好效果。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与社会保障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是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问题,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和谐大连建设的现实需要出发,高度重视、妥善解决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与社会保障问题,加快构建农民工安全保障体系,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农民工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近年来,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大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会同各有关部门,努力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探索解决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的突出问题。
一是从规范外来施工队伍和外来劳务人员治理入手,探索农民工安全保障新模式。我们针对新时期企业劳务合作关系、生产组织方式的新变化,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保障农民工安全的方法和途径。一方面是政府出台政策规章,规范劳务派遣、外来务工人员安全治理,从宏观上、制度上为农民工提供安全保障。另一方面,加强监管,从前置条件入手,严把安全准入关。实行劳务公司、外协队伍审查、备案制度,对劳务公司、外协队伍的企业资质、人员安全资格与培训,以及缴纳工伤保险情况等进行审查备案。同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保障农民工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权益。非凡是针对一些大型装备制造、修造船等企业使用农民工比例较高的实际,采取强化外来施工队伍安全资质审核、人员安全培训,建立与项目承包额挂钩的安全业绩考核机制,实行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等措施,不断完善农民工安全保障体系。
二是建立完善农民工培训考核机制,大规模、全方位实施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程。一方面,从普及安全基础知识入手,抓好农民工日常宣传教育工作。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治理局组织编辑出版了《安全常识读本》,采用通俗的语言、有趣的漫画、生动的事故案例,让农民工把握最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操作规程;另一方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集中教育培训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全市90%以上农民工接受正规安全培训,到2010年,初步形成一个符合安全保障要求、富有地方特色的农民工安全培训体系和培训机制,预计到今年年底农民工培训率将达到30%。在不断扩大农民工培训覆盖面的同时,我们将逐步实行限制录用制度,强制用人单位对农民工进行培训。计划到2008年上半年,高危行业农民工必须持有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签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到2009年底前,全市所有行业农民工必须持证上岗。为确保这一强制性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发现未经培训上岗或培训不符合要求的,强制用人单位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
三是推动构建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机制,全力维护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与劳动安全卫生息息相关,社会保障是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系统的重要支撑。目前大连市陆续制定出台了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按照这一办法,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更加方便,待遇支付更加灵活,在外地注册、大连进行生产经营的用人单位,可在大连市参保,因工伤亡或致残的农民工,可自主选择一次性和定期待遇支付方式等,既方便了农民工参保,又尽可能地保障了农民工的权益。同时,劳动保障部门大力实施“平安计划”,确定用3年时间,把来连务工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覆盖的总体目标。目前,通过积极努力,全市共有22万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占全市有相对稳定劳动关系农民工的60%以上,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在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建设的同时,大连市各级工会组织高度重视,针对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保护热点问题,全力构建农民工维权体系。大连市总工会通过组织推行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和伤亡补偿接待制度,采取设立农民工维权窗口,开展包括送安全在内的“五送”系列活动等有效措施,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权益。
从深层次解决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问题
通过强化政策引导、制度落实、加强监管等有效措施,探索解决农民工劳动安全保障问题,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制约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的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假如长期以来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不打破,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法制不完善,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缺失的问题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必须不断通过改革发展的途径,采取综合措施,系统解决这一问题。
1.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确保农民工包括劳动安全卫生在内的各项权益的完整性。积极推动劳动就业制度、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三项制度改革的步伐,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实行适合农民工特点,符合国情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办法,完善全国社会保险网络和机制,尽快实行城乡一体的全国社会养老保险“一卡通”制度,使其更好地适应农民工正常流动的需要。要按照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的部署,积极探索构建缴费低、广覆盖、可转移、能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新模式,为保障大连市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2.在继续扩大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面的同时,全面推行高风险作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大力推进风险抵押金、雇主责任险等有利于保护农民工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权益的经济政策。目前,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暂行治理办法》、《大连市实施雇主责任险暂行治理办法》等政策措施,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构筑企业员工尤其是农民工安全保障体系。
[关键词]中小企业;农民工;职业安全;保障
[中图分类号]X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8)52-0095-02
农民工的出现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部分中小企业的农民工安全监督管理变成安全工作的死角,农民工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因此,改变农民工职业安全现状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1 中小企业农民工职业安全保障的现状
1.1 职业安全含义
职业安全是指在从事某项职业时,为了防止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各种伤亡事故,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与劳动安全同义。
1.2 农民工职业安全保障的必要性
1.2.1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要求
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趋势。就目前我国农民工职业安全保障的现状而言,低水平的职业安全保障与农民工的贡献背道而驰,必将为我国社会的发展带来不良的后果,并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进程和宏伟目标的实现。因此,保障农民工的职业安全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1.2.2 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前提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作为我国新一代产业工人中的顶梁柱,农民工在各行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然而处于社会重要地位的他们,职业安全却一直得不到保障,致使各行业中的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因此,保障他们的职业安全,是直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的途径之一。也只有最终解决了农民工职业安全保障问题,才能解决农民工问题和“三农”问题。
1.2.3 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我国农民工数量已超过2亿人,已经成为城市社会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认真研究解决农民工职业安全保障问题。这有利于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地发展。
1.3 中小企业农民工职业安全保障现状
1.3.1 安全事故层出不穷,直接冲击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保 障
日前,全国有3500多万的农民工正工作在高危行业,如采矿、建筑施工行业等。在这些行业中,农民工职业安全保障严重缺失,致使在这些行业中事故频频,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
1.3.2 农民工权益保障有待重视和加强
目前,我国许多省、市、地区都根据各地农民工的情况,逐渐建立起相应的法律、法规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但毕竟政策是部分地区的,没有覆盖全局,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保障仍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
2 中小企业农民工职业安全保障中存在的问 题
2.1 农民工自身安全意识淡薄
农民工自身缺乏职业安全保护意识是诱发安全事故、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后处理困难的一个致命原因。当然,他们对于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之后,责任归属权的问题都理不清,更不用说法律保护意识了。
2.2 部分中小企业安全保障不到位
安全保障是保障企业员工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是任何企业和工厂不可缺少的。但是,目前我国各行业的企业中,安全保障措施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欠账”的现象,企业中的员工人身安全保障不到位,致使各行业中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国家和个人的损失巨大。
2.3 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农民工社会保障,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它不仅涉及近2亿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得不到有效保证和落实。
2.3.1 工伤险实施中存在漏洞
从目前农民工的现状来看现行的工伤保险,呈现出3大漏洞:
(1)工伤预防的宣传、教育、培训比较薄弱,不能很好地做到防患于未然。
(2)工伤康复、工伤后期服务比较薄弱。
(3)工伤赔偿水平特别是工伤事故赔偿水平比较低。
2.3.2 农民工难以享有失业保险和医保
农民工不是城镇职工,不能享有失业补助,在失业期间,他们多数是靠自己过去的积蓄生活,靠向亲友、老乡借钱生活,也有一小部分人不得不离开城市回家去。农民工看病难、看不起病的问题十分严重,没有医疗保障权。
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只覆盖城镇居民,虽有个别地方如浙江为农民工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但是广大地区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还远未形成。
3 中小企业农民工职业安全保障问题的对策
3.1 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农民工维权能力
在市场经济难以在较短的时间内理顺各种利益关系的客观情况下,农民工要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就必须注重学习,更新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同时,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迅速处理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3.2 加大对违章企业的治理力度
在法律规定上,对用人单位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处罚的力度,并严惩损害农民工权益的单位和个人,从而在工作中保障农民工的职业安全。
加大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检查,政府要适当提高各行业督查的门槛,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个人和企业进行严格的生产限制,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企业要责令整改,对个别企业胡干乱干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条令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厉打击。具体措施如下:
3.2.1 加大安全整治力度,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
(1)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安全意识。
(2)加强企业安全保障体系。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和设施,逐步建立起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3.2.2 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防范安全隐患
(1)加强法制管理。
(2)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力度。首先,重视规划、设计等基础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杜绝安全生产的隐患。其次,成立安全研究机构。把科技进步纳入到安全工作的范畴之中,全面提升安全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3.2.3 提高意外伤害保险的参保率
据调查,我国关于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的力度不够,是导致农民工职业安全保障不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加强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推行工作,不断完善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是当务之急,势在必行。
(1)加大事故成本,迫使企业投保。
(2)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投保。
(3)加强监督管理,促进企业投保。
3.3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尽管国家对所有企业职工包括农民工,要求统一缴纳养老费及其他保障费用,但具体很难落实。因此,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具体对策是:
(1)要坚决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要认真抓好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切实把农民工纳入到社会保障覆盖面内。
(2)要积极实施农民工就业工资市场化标准工作。
(3)要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农民工工作流动后,对其保险费用要有规范的累计和转移程序;同时,做到在农民工合同期满回乡时,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将养老保险金或回乡生产补助金连本带息一次性付给他们。
农民进城务工,是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这一战略决策的深远意义,切实向企业和农民工贯彻安全防护知识,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农民工职业安全保障问题,才能使社会和谐稳定地发展。
一、社会保障的内涵
社会保障是一个十分古老的问题。自古以来,就总有一部分社会成员需要政府、社会或他人的援助才能保证基本生存条件。但“社会保障”一词却是在20世纪才出现的,对于社会保障的概念,国际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即使在我国,也对社会保障有不同的解释。侯文若教授认为,“社会保障可理解为对贫者、弱者实行救助,使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实行生活保障,以及对全体公民普遍实施福利措施,以保证社会福利增进,从而实现社会安定,并让每个劳动者都有社会安全感的一种社会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郑功成教授将社会保障定义为各种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的统称。这一定义强调了社会保障的三大特点:第一,社会保障具有经济福利性;第二,社会保障属于社会化行为;第三,社会保障是以保障和改善国民生活为根本目标的。国际劳工组织将其概括为,“社会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公共措施来为其成员提供保护,以便与由于疾病、生育、工伤、失业、伤残、年老和死亡等原因造成停薪或大幅度减少工资而引起的经济和社会贫困进行斗争,并提供医疗和对有子女的家庭实行补贴。”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实施的,以国民收入再分配为手段,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的社会行为及其制度的总称。也即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或政府,需要由国家统一管理;社会保障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社会保障应该使所有社会成员都有可能成为受益者;社会保障的目标是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以实现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
二、社会保障与就业政策的关系
社会保障被誉为“社会安全网”和“社会减震器”,它通过对没有生活来源者、贫困者、遭遇不幸者和一切工薪劳动者在失去劳动能力或工作岗位后提供救助,以缓解各种社会风险给社会成员在生活上、心理上造成的影响,消除社会成员的不安全感,以维护社会稳定。社会保障通过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联系密切,两者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和影响着社会保障的规模和水平,社会保障反过来也促进和制约经济发展。而就业政策也与经济发展联系密切,“就业是民生之本”, 就业是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最根本的民生问题,经济发展要注重扩大就业,两者必须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社会保障与就业政策都与经济发展密切联系,互相制约和影响,研究社会保障与就业政策的关系,有助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及我国就业政策。
(一)社会保障影响就业政策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独立的制度安排,不能是孤立产生的,它以采取某种经济措施为基本手段,以实现某种社会的、经济的或政治的预期为既定目标,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与其所处的社会、经济、政治等环境密切相关。同样,社会保障与就业的关系也是互相影响的,社会保障可以成为充分就业的促进机制。社会保障有着自己独特的运行规律,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保障可以不关注就业或者与就业政策脱节。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养老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及失业保险制度等的实施都对劳动就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积极或消极的影响。一方面,社会保障作为社会安全网,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制度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社会福利有助于提高劳动力素质,从而对劳动者积极就业起到了鼓励作用;另一方面,如果社会保障水平过高则可能损害劳动者的竞争精神与上进心。西方发达国家已有深刻教训,英国作为福利国家的典范,在上世纪90年代的社会保障费用占到了其国家财政预算的40%,同时期瑞典的社会保障支出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21%,国家社会保障制度遇到严重的财政危机,国民经济的发展也直接受到影响。同时,由于社会保障水平过高,国民即使不去劳动也可以依靠社会保障维持基本生活,从而助长了国民的惰性,影响劳动者就业,这也是西方发达国家对其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的主要原因。正因为社会保障对就业的这种独特影响,所以在一国社会保障制度不能做出变动或革新时,就须针对特定社会现状制定相应的就业政策。
近年来,我国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总量矛盾呈进一步扩大之势。我国的现实国情决定了社会保障制度应当具备并发挥出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功能。首先,我国需要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这是确保统一劳动力市场不断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推进积极就业政策的维系机制。因此,应当尽快完善现行社会保障体系,对养老保险等尽快实现制度统一,这既是社会保障制度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积极就业政策取得预期成效的需要。其次,我国需要将被动的失业保险机制向积极主动的就业保障机制转化,这是社会保障制度发挥促进就业功能的重要方面。适时将失业保险与积极就业政策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运用更加积极的手段来提高劳动者的技能、促进失业者重新就业,显然是一种大势所趋。再次,社会保障机制应该增进必要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如调整社会保险的经办方式,以适应灵活就业的方式;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制度,解除劳动者的职业伤害风险等等。
(二)就业政策影响社会保障
就业的好坏某种程度上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也有反作用。客观地评论就业与社会保障的关系,可以发现:就业与社会保障其实存在着一种互促与互制的关系。其中,积极的社会保障机制可以促进充分就业这一互促关系已毋庸置疑。然而,我们不能忽视二者的互制作用,即就业的好坏某种程度上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也有反作用。当经济发展不景气,就业率不高的时候,就会使该时期内缴纳社会保障费的人数减少、领取失业保险金和救济金的人数增加,从而使社会保障的财政状况趋坏。这时,积极的就业政策会促进就业,这样不仅可以减缓经济衰退,同时由于就业率的上升,也会改善社会保障状况。而当经济持续增长时,可以促使就业率持续提高,从而使缴纳社会保障费的人数增加、领取失业保险金和救济金的人数减少,社会保障的财政状况趋好。
2009年,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困难情况下,中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包括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农民工就业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困难企业与员工协商薪酬,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技能培训等办法,尽量不裁员。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和灾区劳动力就业;进一步开辟公益性就业岗位;大力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改善对就业的公共服务。加强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工作;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扶持。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就业专项资金426亿元,比上年增长59%。实施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部分费率、再就业税收减免及提供相关补贴等政策,鼓励企业稳定和增加就业。开展系列就业服务活动,多渠道开辟公益性就业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应征入伍和到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全年组织2100万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这些措施促进了就业的基本稳定。在中央积极的就业政策下,在国际金融危机还在扩散蔓延、世界经济深度衰退、我国经济受到严重冲击的异常困难情况下,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3.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7%;城镇新增就业1102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153元,实际增长9.8%和8.5%。同时,积极的就业政策使社会保障体系得到了加强。2009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积累6927亿元,比上年增长44.2%。
三、结语
就业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需要协调配合。就业与社会保障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而不是互相替代的关系。适当的社会保障水平可以激励劳动者就业,而社会保障程度的过高或过低都会影响到劳动者就业的积极性,如果社会保障体系与经济发展不适应,无论如何去调整就业政策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也会事倍功半。而积极适当的就业政策则会促进经济增长,改善社会保障状况,积累社会保障基金,给劳动者乃至全体国民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支付危机,私有化,美国
一、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源
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1930年代的大萧条时期,旨在通过建立强制性退休金储蓄制度以帮助那些因丧失工作能力而生活无依靠的老年人。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的《社会保障法》和1939年通过的《立法补充》奠定了其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此后,美国逐步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其制度范围涵盖了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其中最重要的社会保险包括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1937年,按照雇主、雇员以工资收入1%的单方税率开始征收社会安全福利税,要求通过征收社会安全保障税来为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提供资金。1939年,社会保障体系将范围扩大到包括退休者和死亡劳工的配偶及未成年的子女。到1950年,其范围扩大到包括商业和工业以外的行业范围。同时,随着税收金额的提高,其福利程度也进一步提高。伤残医疗保险制度制定于1956年,并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1981年,里根总统设立了专门针对社会保障改革的联邦委员会,用以应对社会保障体系出现支付不足的情况。该委员会提出“通过提高社会安全保险税率,并将该体系扩展到民众及非赢利组织雇员的范围,同时将退休者年龄从65岁提高到67岁。”1985年,“独立预算”这一概念出现于社会保障信任法案中,因此将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的财税项目进行单列,并形成了专门的社会保障预算,以区别于政府其他方面的税收和预算。社会保障被视为美国社会安全的保护器,它一方面保护了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调节了美国社会各阶层及利益集团的关系。
二、美国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
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行的是边收边付(Pay—as—you—go)的制度,这些福利金的来源并不是来自于每年的政府一般预算,而是每个月公司雇主和雇员缴纳的薪资税,也就是所谓的社会安全保险税,目前它的税率为12.4%,其中一半由雇员自己负担。政府收到这些税金后会把它放进一个专门的账户,用以支付目前退休人员每月领取的社会福利金。有资格领取社会保障退休福利金的只限于美国公民和工作人口,而每月领取退休金的多寡,则依据工作年数和工作时的薪资而定。由此可见,在该体系下,目前工作人口的薪资税并不会被用作其年老时的退休金,而是发放给现在的退休人口作为其退休福利金。同样地,目前工作人口的社会福利金将由下一代或下下一代的工作人员来支付。为了减缓对未来工作人口的压力,避免工作人口所缴纳的薪资税和发放出去的福利金失去平衡,则要求现在的工作人口,即所谓的“婴儿潮”时期出生的人支付更多的社会安全保障税,.用以规避随着该部分人口即将面临退休而造成的社会保障体系破产的危险。
尽管该体系属于现收现付制,但由于它在实施初期的抚养率非常低,并且后来随着抚养率的不断提高,税率也不断提高,所以该体系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结余。结余加上投资收益,积累额一直呈较快增长之势。目前每年有近600亿的资金积累,在未来10年里将会增长到每年 1000亿元的资金积累。其所积累的资金主要投资于安全、低收益的政府长期债券。
在2003年,大约有5080万人受益于社会安全保障体系。有大约4700万人接受了老年遗属残疾保险OASDI(退休人员退休金、残疾金和遗属遗孤抚恤金),有600万人接受了社会保障补助。大约有240万人同时接受了老年遗属残疾保险和社会保障补助。目前,有65%的老龄美国人口从社会安全保障体系中所领取的社会保险金已超过了他们收入的一半。而且,对于 20%的老龄美国人口来讲,社会保险金是其惟一的收入来源。萨沃·瑞克斯(Sara Rix)曾指出,未来的老龄人口,尤其是妇女,其生活将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社会安全保障系统。
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退休人员将越来越多,按照65岁以上老人占全部人口的 7%即标志着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这一标准来计算,美国老龄人口在1990年占12.3%,2025年预计占20.7%,美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可以说是不可忽视的。2000年美国20—64岁成年人相对65岁以上老年人的比例约是4.5:1,而预测到2025年有可能达到2:1,这样将造成纳税人减少而受惠人增多。老龄化的问题带来了赡养老人费用的增加和劳动适龄部分人口物质负担的加重,因此带来了财源保障的危机。根据社会保障署预测,在税率及各种受益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由于抚养率因老龄化而上升,到2018年,其收支平衡将被打破,存放于信托基金中的财税积累资金将超出该年度的社会保障支出。10年以后,即到2028年,即使其全部财税收入再加上积累资金及其利润所得,也难以平衡该年度的社会保障支出。虽然积累资金及其利润仍然可以作为财税收入的一部分来支撑该体系,但到2042年,其存放于信托基金中的积累资金将因此而面临枯竭。到那时,在没有积累资金而单靠财税收入的情况下,估计只能支付该体系 73%的支出。
根据测算,美国年龄在65岁以上(包括65岁)的人口之比例将很快超过工作人口。这里,有两个方面的因素造成老龄人口与工作人口比例的上升:其一是人均寿命的延长;其二是美国人口从1960年代起,人口出生率一直在下降。这就是说,领取养老金的人口数在增长,而缴纳保险税的人在减少。尤其是1960年代“婴儿潮”时期出生的近8000万人是目前对社会保障系统贡献最大的人群,然而,随着这批人退休期的到来,势必带来社会保障系统负担的加重。据估计,在“婴儿潮”时期出生的大部分人群在2011年将陆续达到65岁。目前学术界对于“婴儿潮”老龄化以及它将要带来的各方面影响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许多过去从事增长理论研究的学者都开始研究家庭的生育率变化,以及这将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的影响,近三四年中,有很多与“人口”相关的课题正在进行研究,而在过去的20多年里,“人口”问题在经济学的研究里并不是一个热门课题。
20年来,随着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工作人口和退休人口比例的逐渐失调,在目前的法案并没有通过提高社会保险税率来增加财税的情况下,其缺口将必须由政府财政来补足。但由于美国本身居高不下的贸易赤字以及布什总统所宣称的将通过减税来刺激经济增长,美国政府已无法通过削减它的日常预算来填补社会保险赤字。一方面,赤字会带来通货膨胀和财政风险;另一方面,削减社会福利保障则会增加社会贫困,并导致各种社会矛盾尖锐化。所以,解决社会保险赤字的问题,改革现有社会保障体系,这已成为美国国内经济问题中最重要的一项立法议程。
由此,美国政界、学术界及媒体舆论引发了一场关于如何进行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大争论。现在大多数专家能够达成共识的是,必须对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作出调整才能使美国社会保障机制得以延续和发展。根据目前的情况,现在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如何解决养老保险金的积累问题上。
当然,关于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积累问题的改革已不是一个新的话题,它一直存在于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过程中,早在1997年就已出现了关于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应进行私有化改革的热烈讨论。由于政府应当对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提供资助是改革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主张者的共识,所以现在对于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主要体现在关于使养老保险私有化的争论上。加强社会保障总统委员会主席帕尔森曾提出的将边收边付的制度转移到边存边付的制度,这即是布什总统在目前一再强调的将现行制度部分私有化的改革思路。
三、布什总统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方案
布什总统提出的社会保障制度部分私有化的思想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同。他在2005年2月2日的国情咨文讲话中提到了如何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诸多细节。其改革的中心议题就是使养老保险私有化,即现有雇员通过建立“个人投资基金账户”,将他们从工资收入中支付的部分社会保险金(即2%的社保税)转入到这个账户,而个人原来交纳的其余4.2%和雇主负担的那部分社保税仍按原来的渠道用于支付社会保障金。这样一来,部分的社会保障金交给了个人支配,可用于投资购买股票和各类债券以获取收益,当然同时也承担风险。
该项改革措施将从根本上改过去的边收边付制为边存边付制,其结果是美国居民的未来个人养老保险金将从两个渠道取得:一是传统的社会保障体系;二是来自于个人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收益。
对布什该项改革计划持赞成态度的人认为建立个人账户有如下优越性:一是建立个人投资账户可以使其持有者有机会寻求回报率更高的机会,其预期给付将会高于传统制度下的给付水平;二是建立个人账户将有利于实现基金积累,因为属于个人账户的资产将不得用于非社会保障目的的投资;三是个人账户可以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保护,低收入者可以有机会利用目前工资税的一部分建立个人金融资产。在布什总统所倡导的改革计划下,为了降低投资股票或各类债券所带来的风险,对于个人账户内的资金投向将会有一些限制,甚至政府会出面保证最基本的投资收益。正如布什所言,政府将会建立一个基本的、有效的安全标准以确保投资获得稳定而有保障的收益。然而支持布什的一方却并未对如何建立该标准的细节进行阐述,由此看来,该项计划如何实施还不甚明朗,同时也并未指明由谁来制定保证最低投资收益的标准。然而,布什支持者仍一致认为通过个人管理其部分社保资金的方式优于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尽管从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转变到布什所提出的改革方案执行的转型时期,会出现由于部分社会保障资金转入个人账户而造成的资金短缺,但布什已指出,他将会使用财政盈余来填补这一短缺,直到其开始在市场导向下的良好运行。然而,是否有财政盈余本身就是一个无法确保的承诺。
四、布什改革方案的问题所在
尽管布什在《国情咨文》中专门阐述了为什么建立个人账户是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较好选择,但其改革方案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问题。
首先,私有化的改革将使美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整体支付能力受到严重削弱。无论从长期看还是从短期看,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一部分收入转移到个人账户,其结果是带来传统社会保障体系的整体收入下降,因此,社会保障体系的财政条件将不可逆转地恶化,并且,社会保障基金流失的数额将会超过受益人被削减的养老给付数额。所以,私有化制度将会带来更大的财政缺失,要填补这个缺失,就必须削减给付,或是提供大量的政府转移支付。
其次,这项改革计划将有可能带来大多数美国人养老金的减少。近两个世纪以来的历史数据表明,在考虑了通货膨胀的因素以后,股票市场有平均6.8%的回报率。布什支持方表示,对于由股票、公司债券、政府债券构成的较为保守的投资组合将会产生4.6%的投资回报率,而且只要个人投资基金账户有3%的投资回报率,其资金收益就会优于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收益。
股票相对于政府债券的较高收益率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私有化改革的最主要的支持依据,在美国学术界也是意见不一,这也引起了普通民众的极大关注。简而言之,这种收益率之差被称之为“股权溢价之迷”(Prescott and Mehra,1985),即股票的收益率之高超过了可以用其本身具有的风险来加以解释。这个由200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普雷斯科特及其合作者梅拉在 20年前就已经提出的“谜”,至今仍然没有得到完美的解决。其中一派意见认为股票的高收益率来自于美国独特的历史地位,即本土从未遭受外部攻击,因此这种过去实现的高收益率仅仅是一种“幸运”,在更长时间里将回归到一个较低的水平。因此他们怀疑过去的股票高收益率难以重复和继续。虽然有学者如坎贝尔指出这种论据不具有说服力,因为他的研究发现许多工业化国家,包括多次经受战火洗礼的欧洲国家,同样存在显著的“股权溢价”(Campbell,1999),但是仅就最近四五年股票市场低迷徘徊不前的状况来说,实现3—6.8%的年收益率并非易事,让普通民众难以认同支持私有化的学者的观点。这点也是行为金融学家所强调的。他们用行为金融学的两大支柱,即“心理偏差”与“有限套利”理论来加以解释。他们认为,即使“股权溢价”在将来仍旧继续,但短期的股票低收益将使得普通民众怀疑这种可能。因为大多数人都受到所谓的“小数定律”的制约,这是一种典型的“心理偏差”,意指人们往往习惯于把近期发生的事件看作是一个长时间事件的代表,认为短期发生的事件将延续到长期(Thaler,2005)。而套利者由于受到多种多样不可预见的风险以及短期业绩评估的压力,不能让市场在短期回归理性(Shleifer,2000)。
况且,股票的高收益率只是一个平均的概念,具体到个人或基金,由于操作股票账户的能力千差万别,即使对于同一时间段内从事股票操作的个人或者基金来说,在什么样的点位入市和出市都会因市场的瞬息万变而结果迥异。这样一来,即使私有化实现了高收益率,也会导致一部分人受益增多,而另外一部分人受益减少甚至受损。因此,布什改革计划将可能会破坏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宗旨。随着养老保险给付标准的削减,对利益的重新配置已难以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的保障。
第三,布什改革计划不符合大多数人的收益习惯,支持者中富有者众,贫穷者寡。根据行为金融学家的理论,人们通常会将股票投资和社会保险置于完全不同的“心理账户”之下,人们愿意拿出一部分资金去博取一朝富贵的股票投资,但更愿意留下一部分资金确保晚年生活的万无一失。大多数人是不希望打乱人们心中惯常的心理账户的划分,把原先设置的无风险的收益方式转换成风险极大的收益方式的。
特别是,富人的心理账户中除去社保收入外通常还有其它项目作为生活的稳定来源,而退休养老金却往往是穷人惟一的晚年保障,从长远来看,穷人相比之下更不愿意承受社保私有化这样的冒险。仅从投资能力来讲,富有经验的投资者才有可能是利益的最大获得者,而他们往往是财富的较大拥有者,因为他们有可能已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所以,高收入者更倾向于选择个人直接控制部分养老保险金,更有可能支持布什的改革计划,而低收入者最终将只能依靠被削减的养老保险金来维持生活。
第四,前面论及的“股权溢价之迷”,在过去的20年内都没有在理论上得到完全解决。限于篇幅,我们不能一一叙述,这里仅特别提到一点,即“婴儿潮”与未来股价变化之间的关联,就可以看出问题的复杂性。
“婴儿潮”这批人口在工作期间积累了相当数量的金融资产,如股票与各类债券。当他们进入退休阶段后,通常会出售持有的金融资产并以其收入来保证生活质量。但在未来的20— 40年内,这些大规模的出售行为,以及与之相伴随的,由出生率下降带来的较小的市场购买力,会给股票和债券市场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深刻分析将发现问题并不那么容易回答。以沃顿商学院的西格尔(J.Siegel)为代表的一派意见认为,这种行为将给金融市场带来灾难性的影响,而解决的办法惟有依靠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对美国进行大规模的投资。而反对意见则认为这样的担心是没有根据的,因为绝大多数的金融资产仅仅掌握在占人口比重不大的富人手里,他们并不需要依靠抛售来维持生活,同时发行股票的公司也会通过增发红利来减轻抛售压力。两派意见均认为现有理论不够完善,即使在解释过去发生的现象上也不能给出圆满的回答,因此对于未来的预测也充满了不确定性,因为私有化的改革方案与未来的人口生育率变化、未来的股票市场价格变化息息相关。由于学术界无法达成共识,普通民众在判断上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派别,很可能会加重美国已经出现了的文化分裂,其带来的后果不可忽视。
第五,在私有化改革计划下,大量的雇员不得不承受由于其在个人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失利所带来的养老保险金的损失,当然政府声明在一定程度上将对其损失作出援助;同时该项计划的执行使政府在未来10年内需要拿出2万亿美元来填补转型期由于部分社会保障资金转入个人账户而出现的缺失。这一举措所带来的后果是,布什的社保改革计划不仅没有更好地改善现有社保体制,反而会增加已经很高的政府财政赤字,从而将极大地拖累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农民;养老保障;脆弱性
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1-018-01
一、我国农民养老保障体系研究的相关概念界定
(一)农民。在我国,农民的含义比较广泛,不仅指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还指户籍在农村的人。例如农民工,虽不从事农业生产,但是我们仍然把他们看成农民。在本文中农民主要指既从事农业生产,户籍又在农村的人。
(二)养老保障。养老主要针对目前处于老年状态的人而言的,而养老保障则主要是指用什么样的方式保障养老,这种保障对于各种年龄阶段的人都适用,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主体范围不同。养老保障与社会保障这两者之间联系密切,社会保障的范围比较广,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它主要由国家和社会作为保障责任主体而承担的责任,它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养老保险;而养老保障则有家庭养老、自我养老、社会养老多种保障形式所组成。
(三)农民养老脆弱性。主要是指由于农民的个体特征、家庭特征以及保障体系等因素所决定的。老年农民在受到内部或外界风险扰动时极易陷入养老困境,使生活处于一种不稳定生活状态。
二、当前我国农民养老保障的脆弱性及原因分析
(一)当前我国农民养老保障的脆弱性现状。当前,我国社会正在经历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传统的养老模式已在社会转型期显示出弱化的趋势,农民养老保障脆弱性表现明显。
社会养老是农民养老保障的重要内容,而政府提供的社会养老保险则是社会养老的主要形式。但我国养老保险其实是有名无实,保险收益金非常有限,对于农村居民来说根本起不到保险作用。因而缺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从而也导致了农村养老保险发展滞后。
(二)当前我国农民养老保障脆弱性的原因分析
第一,个人特征因素。个人特征主要包括人的性别、年龄、性格、婚姻状况等,其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年龄。年龄越大抵御风险的能力就会越差,养老保障的脆弱性也就越高。从性别的角度来看,女性比男性的平均寿命更长,随着年龄的增长,女性的人数会多于男性。因而,女性比男性更加脆弱。
第二,家庭特征因素。农民养老保障的主要形式之一即为家庭养老。根据有关部门统计,2000年底,我国农村家庭养老人数约占整个养老保障总人数的92%。但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农村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家庭结构、价值观念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家庭养老已无法有效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
农村家庭规模逐步缩小,随之家庭劳动力数量减少、家庭收入降低,导致农村家庭保障能力减弱。其次,家庭整体的受教育程度不高。农村家庭成员整体的受教育水平对于农民养老保障脆弱性具有重要影响,不仅是农民自身的教育程度,其家庭成员的教育素质对于农民养老也同样重要。
第三,社会转型因素。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这种转型影响着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样对农民养老保障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具体来说,表现在:一是市场经济逐步取代计划经济,农民养老面临着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二是农业社会让位于工业社会,导致大量农用土地被征用、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离开农村,农村老龄化程度加深,减少了农民的保障资源;三是社会关系的变化导致农民家庭养老保障降低、农民养老观念改变、农民代际分离现象增加、农民养老资源控制力下降等众多养老不确定因素。
第四,保障体系因素。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社会建设滞后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传统的养老保障功能已经弱化,而现代养老保障体系尚处于试点阶段,许多养老保障项目还处于空白状态。在农村,目前的社会保障主要指新型农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农村社会救助,等等。
三、完善当前我国农民养老保障体系的路径探索
“农村养老以家庭保障为主,坚持政府引导与农民自愿,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这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做好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工作应当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针对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农村养老保障的现状,加强农民养老保障体系必须采用并坚持家庭保障为主、社会保障为辅、其他保障方式相结合的养老保障模式。
(一)农民养老应以家庭赡养为主,可以引导赡养人之间签订“家庭赡养协议”,鼓励低龄而且身体健康的老人自我养老。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的老人,应由集体为其提供以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为主要内容社会养老服务,提高这些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使其能安度晚年。
(二)发展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资金来源主要是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以社会捐助为辅,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制度设计对于解决生活贫困的农村人口来说具有“安全保障网”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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