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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劳动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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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劳动保障机制

教职工劳动保障机制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校和谐校园;人事非在编职工;权益维护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2)10-0106-02

随着高校发展和用工制度转变,非在编职工队伍日益扩大并已成为促进高校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群体。这一变化从根本上打破了高校用人制度,即高校由单一行政事业型用人向多元市场配置型用工转变。职工队伍的构成也随之由原行政事业编制占绝对多数向大量使用非在编职工转变。就甘肃高校来看,非在编职工与正式职工相比大约占20-50%,如后勤物业部门有的高校非在编职工与在编职工数比超过2:1。但就我国社会环境和高校的实际情况,特别是由于经济和劳动关系的多元化和复杂化以及主客观因素的共同制约,非在编职工成为校内不可忽视的弱势群体。失去这支队伍,高校的后勤保障和校园和谐将无从谈起。重视和加强非在编职工的权益维护,对构建和谐校园具有的意义非同寻常。

一、加强高校非在编职工权益维护的意义

(一)贯彻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需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高校要认真学习领会报告精神,结合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发展变化,以职工为本,主动参与高校非在编职工的服务和管理,切实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地发挥他们为学校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维护学校稳定。

(二)落实全总规定精神和具体要求在高校的具体体现

按照全总提出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哪里有职工,那里就必须建立工会组织”及“两个普遍”的要求和《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的精神,各高校都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这些工作的开展对加快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及高校和谐校园建设,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但在各高校仍有相当数量的非在编职工没有组织起来,从而缺失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

(三)主客观因素的双重制约下非在编职工权益缺失呼唤社会关注

反思目前高校的用工实践,国家现行的涉及非在编人员的劳动人事政策及对相关管理部门的制衡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的条件下,一方面是用工部门为维护职工权益煞费苦心,另一方面却是人力资源匮乏,招工困难。资本权利的上升使人本受到资本挑战,他们不仅处于弱势地位甚至被边缘化,“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权”。不同程度存在着忽视非在编员工,有意或无意地伤害非在编人员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如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上三险一金等。非在编员工的权益维护问题凸现出来,呼唤社会须高度重视。

(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实现科学发展校园和谐的必然之需

当前,我国高校劳动关系总体上是稳定的,但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问题仍然比较多。工会在解决劳资矛盾、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履行职能、承担使命是责无旁贷的。可是,劳动关系是在一定的历史文化、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法律制度环境中运行的,这就决定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因此,在和谐校园构建中工会必须发挥作用。需要明晰责任、各方协调、相互配合,着力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势在必行。

二、高校非在编职工权益现状及主要问题

(一)高校非在编职工的基本情况

这一群体主要包括四类:一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务工人员;二是劳务派遣公司委派的务工人员;三是通过制引进的人员;四是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临时用工人员。他们主要受聘于后勤、教辅等部门,从事着餐饮、维修、保洁、绿化、安全、宿舍管理等岗位的工作,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和所发挥的作用是在职教职工难以替代的。

(二)高校非在编职工的入会面临诸多问题

一是经济利益的遏制。非在编职工的入会,不仅仅表现在“办个手续”这种形式上,其核心主要是经济效益和利益格局重新分配的问题。二是思想观念的阻碍。受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在思想观念上对自己的阶级属性的认识还很滞后。三是体制机制的影响。非在编职工对其身份和角色的转变并末同步转变,对自己是否加入工会组织认识不到位。四是会籍管理的制约。因全社会对其系统管理的滞后及他们对工会的依赖性较弱,工作变动后会员身份难以存续和确认。五是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的左右。涉及工会基层组织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落实并不到位。侵害劳动、分配、安全和职业健康等方面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左右着非在编职工的入会愿望。

教职工劳动保障机制范文第2篇

十一五”以来,我县学前教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单位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的指示精神,在大力兴办民办园、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办园的同时,开始着力筹建乡镇公办园。通过灵活多样的办园途径,幼儿园数量、规模逐年加大,基本满足了城乡适龄儿童的入园需要,幼儿保健、教育质量也逐步提高,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截止2012年底,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已办证幼儿园5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0所,社会力量办园48所;小学附设学前班62所。在园在校幼儿16500人,学前三年受教育率约70%。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随着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人民群众越来越认识到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对学前教育的质量要求日益提高,这些对我县的学前教育现状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综观我县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明显存在以下问题:

1、公民办园比例严重失调。全县目前有已办证民办幼儿园48所,未办证民办园125所,而公办园除县级公办园1所外,15个乡镇中只有马迹塘、武潭、灰山港等5个乡镇分别建立了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仅1330人,只占在园幼儿总数的8%(2012年3-5岁在园幼儿共16530人),相形之下,公办园的数量、质量、规模远远弱于民办园,没有担负起领军人物、骨干队伍的作用。

2、公办园投入严重不足。公办园投入不足,办园条件明显落后于民办园,师资配备上也没跟上学前教育发展的步伐,很多是小学队伍里的换岗、受照顾人员,不专业不敬业,因此,公办园(基本是学校的学前班)大多保留、沿袭着学前班的办园、办班方式,小学化教学倾向严重,观念守旧落后。

3、民办园队伍参差不齐。在激烈竞争的民办园队伍中,出现了多极分化。开园早的有的做成了大园、名园,像智多星、金贝贝,有很多没有重新投入的逐渐落伍退化;看着开园有利可图,许多小投资者蜂涌而入,加入了办园行列,但是,园所条件简陋,办园质量低劣,不能获得办园许可证,成为一支不小的非法队伍,亟待整治淘汰;可喜的是,学前教育的蓬勃发展吸引了不少有识之士前来投资,近年开办的民办园软硬件条件都上了新的台阶,不仅带动了民办园的发展,也为公办园的发展起了很好的榜样示范作用。

4、保育教育质量低下。由于公办园发展滞后,失去了学前教育发展中的制约、引领作用,办园中急功近利思想较为突出,低成本运营较为普遍,利益型取代了公益性,不能从惠及民生、关爱儿童成长出发,在师资配备、设施更新上舍不得投入,更谈不上教育科研、科学管理、现代装备,保育教育质量需要下大力气提升。

面对当前我县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认识到了我县学前教育整体水平不高,城乡之间差距大,学前教育事业缺乏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和强有力的监管机制,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和发展水平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不相适应,为此,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十二五”期间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契机,认真制定好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开拓,大胆创新,开创学前教育的崭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为目标,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将学前教育作为民生工程和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突破口,强化政府责任,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三、发展原则

学前教育发展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导向原则,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发展原则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学前教育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多形式办园原则,努力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

——坚持科学保教、规范提质原则,深入开展学前教育科学研究,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提高保教质量和水平,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四、发展目标

坚持“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部门和社会力量办园为补充”的发展思路,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办园规范、师资达标、保教质量合格的学前教育网络。至2013年底,全县新增3000个公办幼儿教育学额,使公办幼儿园学生数占在园适龄幼儿总数的50%,基本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0%以上,达到创建省级学前三年教育先进县的要求。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严格审批和年检制度,杜绝无证办园。提升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素质,幼儿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到80%以上,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100%。建立“县统筹、镇协调、村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幼儿园的指导示范作用,合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中农村闲置校舍优先用于幼儿园建设,建立以县幼儿园为中心、以镇公办中心幼儿园为主体、以村级办园为基础、以民办园为补充的规范化标准化的各级各类幼儿园,为学前幼儿及家长提供早期保育与教育服务。逐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结合的教研网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幼儿园教师队伍,形成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1、学前三年教育分年度发展目标:2013年,全县新增幼儿学额500个,在园数达到16700人,入园率达到70%,公办幼儿园增加300人,在园数达到5500人,占在园适龄幼儿总数的33%;2012年,新增幼儿学额500个,在园数达到17200人,入园率达到75%,公办幼儿园增加1500人,在园数达到7000人,占在园适龄幼儿总数的41%;2013年新增幼儿学额500个,在园数达到18200人,入园率达到80%,公办幼儿园增加3000人,在园人数达到9000人,占在园适龄幼儿总数的50%。

2、幼儿园三年布局规划:根据“城镇服务人口1万人、农村服务人口3—6千人应设置1所幼儿园”的要求,结合我县人口分布情况和流动趋势,2013~2013年,全县拟新建公办中心幼儿园11所,改扩建公办中心幼儿园5所,总建设面积45000平方米,可容纳幼儿数约3200人;以乡镇为单位,将所有学前班改制成村级幼儿园,拟建设村级幼儿园60所,每所幼儿园由县、乡(镇)投资10万,共计需要投资600万元,可容纳幼儿约5800人。到2013年,全县每个乡镇建成一所独立园舍的公办中心幼儿园,行政村办园覆盖面达到90%以上,城乡幼儿园布局更加合理科学。

3、公办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建设任务:根据县公安局提供的人口测算,2013年全县3—5周岁儿童将达到22800人,据此推算,要达到80%的入园率的话,2013年全县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必须达到18240人,比2012年新增1710人。为此,2013—2013年,通过扩大原有的县幼儿园和马迹塘、灰山港、牛田、松木塘、桃花江镇等乡镇中心园的办学规模外,新建高桥、浮邱山、沾溪、修山等11个乡镇中心幼儿园,并利用闲置校舍和小学富余校舍举办幼儿园62个,使公办幼儿园幼儿数达到9000人。通过逐年投入,彻底改善乡镇公办园的办学条件,推进公办幼儿园的标准化建设。

4、社会力量办园规划:2013年,对我县公民办进行合理布点规划,撤并5所规模小的民办园,取缔关闭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民办园;2012年,积极引导扶持民办园办学,积极引进资金,创办高质量的民办园,整合不符合办学布局要求的民办园,同时对民办园实行分类定级管理,创建一批县级优质园;2013年,进一步优化我县幼儿教育办学格局,基本实现每个建制村(街)至少有一所幼儿园(班)的布局要求,并采取奖励措施,激励创建首批民办示范幼儿园,争取有1—2所成为市级示范幼儿园。

5、学前师资队伍需求预测:为满足我县学前教育未来三年发展的需要,按照“全日制幼儿园力争每班2教1保”(《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简易幼儿园保证1教1保的原则(《省简易幼儿园基本条件》),结合我县实际,2013——2014年,乡镇中心幼儿园需配备专任教师150名以上,村级幼儿园需专任教师100名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和管理

1、充分认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各乡镇政府要充分认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依法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工作议事日程。今年起将把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纳入对各乡镇政府工作实绩考核的内容中去,每年评选学前三年教育先进乡镇,到2013年末,未能建好中心幼儿园,不能达标进入先进行列的乡镇,县政府将对乡镇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

2、明确学前教育的管理职责。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责任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订并实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学前教育机构布局方案,保证每年有一定的财政拨款投入学前教育,并做到逐年增长;办好县市级示范性幼儿园,不断改善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努力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办好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各乡镇政府负责统一规划本乡镇的学前教育机构布局,办好中心幼儿园;充分调动社区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多渠道筹资,发展学前教育。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实行“以乡镇为主、县乡(镇)共管”的体制,办园主体为乡镇政府,教师配置、业务指导由县教育局负责。各乡镇中心幼儿园逐步过渡到教师由公办教师担任,园长由乡镇中心学校任命。

3、建立有效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教育、财政、物价、人事、公安、卫生、建设、民政、劳动保障、妇联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学前教育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统筹管理全县的学前教育。建立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讨学前教育建设、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精选执法骨干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违法办学行为。教育局要抓紧完善各项政策,制定相关标准和准入要求,充实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研力量,加强对保教工作的指导;编办要根据国家基本要求,结合实际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发改局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物价局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财政局要制定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建设局和国土局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社会保障政策;人事局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工资待遇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综治办、公安局要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卫生局要监督指导幼儿园膳食营养与卫生保健工作;民政、工商、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登记、设施设备、餐饮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指导和管理;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

4、完善督导评估机制。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建设、整治无证办园、规范办园行为等内容作为教育督导重点,纳入“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的指标体系,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同时对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加大投入,多渠道发展学前教育

1、学前教育事业经费应坚持政府拨款、举办者筹措、社会广泛捐助和学前教育机构自筹等多种渠道解决。对于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凡是达到《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的,县人民政府建立以奖代补制度,即对新建园奖励40万元;改扩建园奖励20万元。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低保户)和残疾幼儿给予减免保教费。

2、优先保障学前教育建设用地、用房,对新建、扩建民办幼儿园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对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校舍和教育资源按规划需要,由教育部门组织兴建或优先改建成幼儿园;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前,按照城市规划和学前教育规划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应以行政划拨方式或作为土地竞拍的前置条件,安排配套幼儿园用地,由开发商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建设幼儿园,与住宅小区项目同期竣工验收,建成后将房产产权交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或通过组织竞标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

3、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2013年秋季开始,各乡镇中心小学一律不得再附设学前班,要实现学前班与小学的分离。各乡镇可以启用闲置校舍或新征地建园,要保证中心园有独立的园所、独立的法人、独立的经济核算。要充分发挥县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在2014年完成市级示范园的申报验收工作。对于具备县级示范园条件的其他公民办园同样加强指导,争取在2013——2014年中再取得2-3所市级示范园。

4、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依托县幼儿园、已建成的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教学和管理的指导,建立公办、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机制,开展灵活多样的交流方式,使偏远地区的学前儿童受到良好的早期教育,实现公民办共同发展;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对民办幼儿园报经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教育费、保育费,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有关规定免征营业税,民办幼儿园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463号)要求,按照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执行。落实公民办幼儿园同等的法律地位,依法保障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职称评聘、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幼儿园同等权利。

5、多渠道发展学前教育。积极引进集团化办园,提升办园档次,鼓励兴办资质较高的民办园;通过积极引导、诫勉谈话等方式合并规模较小的民办园,积极促进以股份制的形式合作办园,合理整合、优化办学资源,扩大民办园办学规模。鼓励村(街)兴办幼儿园,县、乡(镇)给予适当补助,倡导有条件的村为幼儿免除保教费。

(三)规范管理,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1、规范办园行为。一是严格准入制度。所有幼儿园必须获得办学许可,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资源信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治理无证办园,力争2013年前所有幼儿园达到办园许可标准。二是实行分类管理。制定民办幼儿园分类定级标准,定期实行分类定级评估,民办园按优质园、标准园、合格园;公办园按省级示范园、市级示范园、县级示范园建立健全分类定级管理办法,鼓励创建具有特色与品牌的民办幼儿园。三是加强安防措施。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100%配备安保人员和安防设施设备。各幼儿园要把师生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加强园舍安全设施检查和一日活动中师生安全防范,努力做到就近招生。接送学前儿童的车辆必须经公安交警和运管部门批准,须定期检测,保持车辆状况良好,接送时必须有教职工在车内监护。严禁使用非法、非客运车辆接送幼儿。加强幼儿园的食品卫生管理,食品的采购、运送、储存、加工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四是规范收费行为。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收取的费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严禁人为抬高成本,高价收费。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收取额外费用,也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

2、提高保育教育质量。一要坚持科学保教。实施素质教育要从学前儿童抓起。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乐,保教结合,为学前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学前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所有幼儿园不得使用小学低年级教材。二要开展学前教育研究。建立覆盖全县公民办幼儿园的片区教研网络,大力开展园本教研,提高公民办幼儿教师的保教技能和专业素质,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3、拓展服务功能。在县幼儿园、幼儿园、桃花江镇第一中心幼儿园开展面向社区家长的早期教育培训和咨询活动,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三个实验幼儿园和各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婴幼儿教育指导服务网络,为儿童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指导,帮助家长提高科学育儿能力。

(四)加强师资建设,努力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

1、多渠道补充幼教师资。根据“新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及原公办幼儿园新进人员,除专任教师、医务人员和骨干管理人员外,其余人员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实行编外聘用”的精神,我县公办幼儿园教师的补充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一是有计划地公开招聘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备相应资格和条件的非幼教专业高校毕业生。计划2013——2014年,根据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办学规模比较大的附设幼儿园所需专任教师、骨干管理人员数,由教育局实行统一招聘、分配,基本保障专业幼师和专业管理人员的供给。二是将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在小学任教的教师分三年调整到幼儿园任教。三是小学附设学前班或附设幼儿园由所在小学在富余学科教师中选择适合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教师经转岗培训后从事幼教工作。四是独立核编幼儿园除专任教师外,其他人员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根据实际需要实行编外聘用管理(经费来源自收自支)。

教职工劳动保障机制范文第3篇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意见》(浙政发〔20*〕81号)和《*市关于坚持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市委〔20*〕64号),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优质学前教育需求,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学前教育发展目标

(一)统一思想认识。学前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教育制度的起始阶段。0-6岁是人一生中大脑发育最快的时期,是教育投资效率最高的阶段,良好的学前教育对人的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让孩子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日益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高标准普及15年基础教育、创建现代化教育强镇(街道)的基础性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和紧迫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在现有基础上,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至2012年,各乡镇(街道)都有一所达到省等级标准的规范中心幼儿园,并形成"一个乡镇一所中心幼儿园若干所中心村幼儿园"的办园格局;省等级幼儿园招生的覆盖面达到85%以上;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持证上岗率达到80%以上;学龄前儿童的家长和看护人普遍受到科学的早期教育知识指导。到2020年,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所有幼儿园均达到准办园标准,使适龄儿童都能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

二、明确政府职责,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三)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学前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管理体制。

市政府负责全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依法将其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地方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出台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幼儿园点,负责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

市教育部门主管学前教育,履行学前教育业务的主要管理职责,负责制订并完善有关管理意见、重要规章制度和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各类幼儿园办园资格的审批,并定期复核审验;培养和培训各类托幼园所的园长、教师,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市卫生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业务工作。发改(物价)部门负责各类幼儿教育机构的收费管理。市财政部门要在教育经费预算中安排学前教育经费,并做到逐年增长。建设、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的要求,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城乡学前教育机构布局调整规划。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市教育部门、财政部门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统筹研究落实各级各类幼儿园教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市民政部门要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城市、农村、社区教育的重要内容,负责对已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实行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并配合教育部门加强管理。市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管,切实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妇联组织负责指导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建立家长培训学校制度,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加快园所建设,提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四)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市财政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视财力情况适当增加。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中心幼儿园建设和农村规范幼儿园建设的以奖代补、升等奖励、教师培训、低收费幼儿园补助等。乡镇(街道)每年要安排足够的配套经费,用于举办公办中心幼儿园和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学条件。

(五)同步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依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城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力度。在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和实施安居工程时,要根据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修订版)》的要求,规划建设好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公建配套幼儿园,在出让商品房土地和安排经济适用房及安置房用地时,应根据学前教育设施布点规划,以教育用地划拨或作为土地竞拍的前置条件安排好幼儿园的用地。市规划和建设部门要按照1000户以上的小区必须建设1所规模不少于4个班的准办级以上幼儿园(托幼一体园)的标准严格把关,在组织托幼园舍设计方案审查时要邀请教育部门参加,并做到与其他建筑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造、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旧城改造区域幼儿园建设根据学前教育规划布局,将幼儿园建设一并纳入旧城改造实施计划,统一设计、建设、验收和交付使用。公建配套幼儿园和公建配套中小学一样,是国家对教育事业的政策性投资,属公共教育资源,由教育部门负责办理幼儿园产权登记手续,不得改变性质和用途。

(六)分类办好小区配套幼儿园。凡移交教育部门使用管理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由教育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按事业法人登记,可采用财政适当补助的形式,由教育部门一次性补助一定的开办经费或装修经费。现由街道(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一律按等级收费,严禁利用国有资源按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收取保育费;现采取租赁方式举办的属国有资产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承包合同到期后不得继续租赁给他人办学,可采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性质进行办学。属非国有资产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可继续探索多元化办园模式,但严禁改变其用途。

(七)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农村规范幼儿园建设。依据城镇布局规划,合理布局幼儿园,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农村规范幼儿园建设。每个乡镇(街道)都要建设好一所独立设置的省三级以上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采用公办、股份合作等形式办好中心幼儿园。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同步规划建设农村规范幼儿园,原则上按服务半径在1.5公里之内,或镇区按每万人1-2所、农村按每万人2-3所的标准设置幼儿园(班)。市财政对新建和改建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集体办幼儿园给予适当补助。力争到2012年,100%的乡镇都建有一所省等级中心幼儿园,50%的农村幼儿园达到办园标准。

(八)推行名园集团化办园模式。大力推行"名园+新园、名园+弱园、名园+农园、名园+民园"的集团化办园模式。鼓励"名园"以办分园或教学点等多种形式与"民园"和"农园"合作办学。进一步落实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制度,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办园质量。

(九)推行以公办和集体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农村多元化办园模式。积极鼓励公办中心幼儿园在经济欠发达的行政村举办分园或教学点,实行"六统一"(即经费统一管理、教师统一调配、教师工资统一发放、教师工作统一考核、教玩具统一配置、办学质量统一评估)运行模式;在经济相对发达的行政村,鼓励村集体投资举办农村规范幼儿园;在经济发达、人口集聚的城镇,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上档次、上规模的民办幼儿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不同需求。对运作困难的民办中心幼儿园,可采取收购和租用等方式,将其办成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促进城乡学前教育相对均衡发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

(十)加强学前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教育部门要配足学前教育专职管理干部和教研员,切实承担起本辖区学前教育管理和指导的职责。

(十一)大力提高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严格实施《教师资格证书条例》和教师准入制度,新进专任教师必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对目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上岗证的教师,要限期取得任职资格,或逐步解聘。教育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把幼儿园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继续教育系列,落实培训经费。同时将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纳入"名师"培养计划,通过特级教师评定、名师培养、教坛新秀评比、教学基本功比武等多种途径,培养一批在市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园长教师。

(十二)稳定幼儿园教师队伍。市人事劳动、编制部门要会同市教育、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幼儿园教师编制和待遇等政策,建立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在岗幼儿园教师按公开招聘办法进入事业编制的政策导向机制。公办幼儿园应配备适当数量的事业编制教师,并逐年招聘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充实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落实*市委、市政府《坚持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市委[20*]64号)精神,根据办学规模,向中心幼儿园公派2-3名公办幼儿教师,提高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能力。

(十三)建立健全幼儿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根据实际,制定幼儿园非公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待遇。并按劳动保障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相关社会保险,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评奖和评优等方面,享有中小学教师的同等待遇。

五、实施全面管理,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十四)实行幼儿园办园准入、年检和等级管理制度。举办幼儿园必须经教育部门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并根据办园性质分别经编制机构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对办园条件差、办园行为不规范的幼儿园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办的幼儿园予以吊销办园许可证;对擅自办园的非法幼儿园,由当地乡镇(街道)和市教育、公安、民政、卫生、物价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依法予以坚决取缔;对不符合布点规划的幼儿园通过停办、撤并、合办等形式,实行分年度消化。

各类幼儿园要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和标准,积极创建省等级幼儿园,并向高一等级努力。

(十五)规范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积极推进幼儿园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各类幼儿园都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防止"应试教育"的消极因素向学前教育渗透,防止将小学的教学内容向幼儿园前移。加强对幼儿园教育实验和科研的管理和指导,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十六)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工作。要加强幼儿园园舍安全检查和教学活动中师生安全的预防。根据幼儿特点和确保安全需要,各类幼儿园招生要坚持就近方便入园的原则,原则上不得使用接送车。幼儿园食品的采购、运送、储存、制作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卫生、教育部门要共同做好幼儿的防疫和保健工作。幼儿园要根据接收儿童的数量按规定设置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建立晨检记录、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制度。

(十七)规范、健全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公办幼儿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市发改(物价)部门要按照规定权限,根据幼儿园的生均教育成本和收费等级,并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合理制定收费标准。社会力量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幼儿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民办幼儿园根据教育成本自行提出收费标准,报市发改(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同一城镇或农村、同一性质、同一等级的幼儿园,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

六、建立督导机制,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教职工劳动保障机制范文第4篇

第一阶段。学习摸底,准备阶段。我镇成立了“两基”工作迎国检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工作的镇领导和学校校长为组长,亲手抓“两基”工作,镇政府和学校相关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具体负责“两基

”工作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两基”自查工作方案。学习市“两基”实施安排,分层次学习“两基”工作的各种细则、要求,通过学习、宣传、动员和培训,大家吃透了“标准”,落实了责任,提高了对实施“两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自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明确了目的、任务和工作方法。

第三阶段。对照“标准”自查整改、查漏补缺阶段。

第四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自查整改结果,撰写自查报告汇报材料。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隐峰镇又名洞仙桥,位于东经104025,北纬3606,地处成都平原西北边沿的鸭子河、小石河冲积扇上,东南与元石马井相邻,西部与彭州市接壤,北与师古南泉镇毗连。年撤乡建镇,集镇位于什邡市城区以西8公里处,全镇幅员面积36.04平方公里,年末总人口25827人,辖10个行政村、139个村民小组、1个居委会。

全镇现有中小学2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村完小1所,教学点2个;有教学班35个,其中,初中教学班14个,小学教学班21个;有中小学在校学生1500人,其中,初中在校学生680人,小学在校学生820人;有专任教师134人,其中:初中专任教师56人。小学专任教师78人。

二、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情况

(一)普及程度

1、入学率

2010学年度,全镇有适龄儿童1856人,适龄少年1082人,正常儿童已入学1835人,入学率为99.4%,有适龄女童673人,正常女童已入学664人入学率为99.3%,。2010学年度,有残疾儿童少年10人,其中丧失学习能力0人,入学率为100%。

2、辍学率

至2010学年度小学实有在校学生2759人,学年内辍学0人,辍学率为0%;初中实有在校生1528人,学年内辍学4人,辍学率为0.26%。

3、完成率

(1)15周岁人口受完初等教育情况

至2010学年度,本年龄段人口为606人,小学毕业606人,完成率为100%。

(2)17周岁人口受完初级中等教育情况

至2010学年度本年龄段人口563人,初中毕业559人,完成率为99.3%。

(二)师资水平

1、我镇有小学教职工78人,其中专任教师75人,学历合格率为100%,取得大专以上学历65人,占专任教师比例的85.6%,年起补充新教师10人,学历合格10人,合格率为100%。

2、有初中教职工56人,其中专任教师52人,学历合格率为100%,取得本科以上学历17人,占专任教师比例的28.9%,年起补充新教师8人,学历合格8人,合格率为100%。

3、全镇共有中小学正(副)校长4人,参加校长岗位培训并取得了校长岗位合格证书4人,合格率为100%。

(三)办学条件

1、我镇自年对学校的布局作了进一步调整,整合了教育资源,使我镇的义务教育逐步得到了均衡发展,能满足我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需要。

2、全镇学校舍面积21400平方米,其中云岭先锋小学校舍面积2400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14.2平方米,校舍面积5860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6.3平方米,全镇中小学无危害,专用教室达标率为100%。

3、中小学实验仪器、音、体、美器材均按标准配齐。

4、小学共有图书18387册,生均13.9册,中学有图书17450册,生均达17.4册。

(四)教育质量

1、认真落实课程计划,按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新生入学采取随机分班,并接受社会监督,使学生能平等接受教育。

3、至2010学年度小学毕业班人数730人,毕业730人,毕业率为100%;全科合格人数674人,全科合格率为92.33%。初中毕业班人数434人,毕业434人,毕业率为100%,全科合格人数181人,全科合格率为41.71%。

(五)教育经费

1、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2、积极争取上级教育建设项目,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六)学校安全管理

长期以来,我们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做到学校安全工作的安全意识,做到学校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保证了校园平安,多年来在

学校中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全方位设防。

2、狠抓落实,不留漏洞,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3、积极开展学生森林防火、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疾病、师生心理健康等安全教育活动。

(七)扫盲工作

1、年全镇15—50周岁人口13061人,丧失学习能力44人,非文盲13017人,非文盲率99%;近三年脱盲55人,脱盲巩固50人,巩固率为95%。

2、利用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和远教设备,因地制宜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举办果蔬栽培、蛋鸡及奶牛的饲养等实用技术培训,把扫盲培训与帮助脱贫致富有机结合。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落实责任,狠抓“保学控辍”工作

1、依法控辍、制度控辍。镇政府充分利用宣传车、宣传单、固定标语等形式多样地开展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镇、村干部和群众教育法律、法规

的意识,切实增强广大家长依法送子女入学的观念,让社会、家长、学生明确接受义务教育是一种守法行为,使送子入学真正成为大家的自觉行为。成立了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控辍”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实行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承包责任,配合学校共同做好流失学生复学动员工作。镇督导检查工作组认真抓好全镇中小学控制辍学工作的专项督查工作,把“控辍”问题作为“两基”的重要工

作内容,并列为“两基”一票否决的主要指标,督促各村支两委及学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辍学,要求各村(居)将家长送子女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纳入村规民约。

镇党委、政府明确规定,镇属部门和村主任为“控辍”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定期检查汇报制度。新学期开学前向家长送达由镇政府签章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每学期开学后,镇根据学校提供的

未到校学生名单,将任务分解到部门、村的干部职工,通过家访等形式,了解学生未到校的原因,并动员学生及时到校学习。坚持义务教育阶段辍学通报制度和“两基”工作例会制度,通过专题会议的形式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抓,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制定奖惩办法,将控辍保学列入干部考核内容,并作为对校长、学校目标管理重点考核内容。各班主任建立学生家长情况、学生在校学习及生活备忘录等档案,健全科任教师点名制度,发现学生缺课,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及时与家长联系。特殊情况及时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学校、镇、村共同配合做好动员学生复学工作。

2、实行扶贫助学降辍。多年来我镇坚持实施“希望工程”、“阳光工程”等捐资助学活动,政府干部职工带头帮扶贫困学生,对家庭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视其情况对贫困学生给予补助,让其完成九制义务教育。三年来,镇干部职工共捐款17860元,用于贫困学生家庭补助。

3、抓好辅差培优减辍。学校坚持向全体学生,因人施教,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尽快进步提高,不讽刺挖苦、不歧视体罚、不以考试成绩排学生名次。科任教师根据所任班级后进生具体情况进行帮教,让其进得来,坐得下、跟得上,留得住,避免学生因学习困难而厌学、逃学、弃学。

4、通过督查防辍。镇在与各部门、村签定目标责任时,把控辍作为村、校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年就有白马等部门因控辍不力被取消评先资格。双流镇属县的工业大镇,企业多,用工量大,为严格控制企业招收未成年人,协调劳动保障、工商、妇联、教育等部门打击雇佣童工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对预防控制学生辍学工作不力的村、校领导干部,给予严肃处理。

(二)坚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镇要求各学校,稳步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学管理,走以研兴教、以研强校之路。使新的理念深入人心,千方百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质量吸引学生,留住学生。

(三)强化实验室、图书室的管理,充分发挥图书、教学仪器的作用

镇加大了学校常规管理的督促检查力度,要求学校严格按要求开展实验教学,仪器药品及时填平补齐,配齐学校图书室,图书、教学仪器管理要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设备、书籍效益,学校图书向学生开放并建立借阅登记制度,学生实验有实验登记和学生实验报告等。同时,充分利用远程教资源整合学科教学,并用于农村党员和农科技培训,要求学校开展远程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合格的教师队伍

为了配备一支与教育相适应的教师队伍,鼓励教师积极参加不同形式的学习,认真开展好教师继续教育学习,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

(五)因地制宜抓培训,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促进农村产业调整

今后的扫盲工作重点将由扫盲培训转移到农业科学技术的培训上来。镇本着扶贫先扶智的理念,在新农村建设中,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技能培训作为重点,以乡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为阵地,因地制宜

地开展各种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举办果蔬栽培、蛋鸡及奶牛的饲养等实用技术培训班,请市、县科技、农技、畜牧技术人员为学员讲课,把扫盲培训与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中的重要作用。

(六)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

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从加强教育入手,在治理上下功夫,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整治影响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周边存在的突

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查处违规网吧,清理校园周边“三室一厅”、小吃店、道路交通等隐患,给学校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三年来,组织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的集中整治5次,吊

销了2家小商品店的营业执照。

(七)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

“两免一补”政策是中央对中西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免课本费、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该政策的实施切实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使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确保农村贫困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四、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