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趋势分析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互联网金融是相对传统金融出现的一种金融表现形式,通俗来讲是在传统银行基础上进行“互联网+”的创新融合,这个概念最早在2012年被称为“中国互联网金融之父”的谢平教授提出来,其目标是大众金融、普惠金融和消费者金融--即让大众都能享受的金融服务。
二、政策背景
互联网金融是近年来的热门词,刚进入2017,腾讯金融、蚂蚁金融、百度金融就吹响了新的冲锋号。与传统的银行、证券行业的历史悠久不同,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兴起之后才逐渐发展起来的。从当前形势下,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可分为三个时期,即从传统互联网扩展金融到蓬勃发展的互联网支付再到竞争和网络信用。与英国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仍处于起步阶段。互联网金融政策的范围变得更广泛,因为新经济市场的网络效应,互补性和规模经济,导致的失败的可能性更大。互联网金融火热的同时,也是泥沙俱下,隐藏着不少风险。披着互联网金融外衣非法集资、经营不善“跑路”、利用监管漏洞套利......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已经偏离正确的创新方向,并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此外,由于许多公司的跨国性质,以及国家市场之间的依赖关系,反垄断机构的利益经常重叠。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很有前景的领域,其中信贷服务是一个重要的支柱。了解相关问题互联网信用服务不仅能够丰富我们的知识,这种新现象但还拥有潜在的解决实际问题。大数据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许多互联网服务公司的商业信用。
三、发展趋势分析
1.水平:两级分化大小并存。大多数人习惯使用电子网络这一行业发展模式来推断P2P网络未来在信贷行业的前景。可是在相对规模集中的条件下,当标准化的产品或服务缺乏一定的元素(比如地理等约束),产品或服务的个性化程度越高,对区域也就有更高的需求,细分市场的特点也就越明显,从而网络将会达到高度的集中点。基于同种原因,P2P网贷两极分化和大小并存也就产生。
P2P和各种金融模式是唇齿相依的,其涉及到的领域有一般借款,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抵押贷款、信用贷款,个人消费金融,商业贷款、汽车贷款和抵押贷款等等。它对于平台管理和风险控制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的需求。目前P2P模型,主要有3类:一是线下交易模式,二是承诺本金和保障的网站运营模式,三是不承诺本金的网站模式。后两类主要是线上交易,网络作为中介平台。然而线上交易多数为客户端交易,其互联网属性已经有向半互联网属性转变的趋势,这对网络平台的运营提出了一定的区域要求,使得业务发展多元化,同时P2P因金融属性而具备的复杂性也是不可估量的。
与我们上面所讨论的相一致,中国为互联网金融服务提供了一个独特的机会。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服务相对比较业余。与此同时,中国经济发展迅速,急需金融服务。在很短的一段时间内,人们有强大需求去接触更大的消费者群体,这使得“互联网金融价值”意义重大。在过去的20年中,中国在互联网行业培养了一代受过良好教育的IT工作者。这使得开发和实施先进的模型能够充分利用预测修正的价值,并提供多种服务。
此外,中国严格的隐私保护法律同西方国家有所不同。这于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挑战,但也为互联网信贷服务公司提供了机会。它允许他们大量精准地收集所需要的数据。此外,他们的工作可以通过提出适当的隐私保护指南来为社会做出贡献。
2.纵向:专业化和加强控制。一个成熟发展的平台,包括资金的前端和后端资产,中间的管理模式和操作技术的支持,在P2N模式(P2N中的“N”一般为多家机构,即借款人来源是网贷平台合作公司,集成化的模式构成,囊括P2B,P2C等多种产品构成,典型的互联网思维模式抢占市场份额和流量入口为第一要旨,上线没多久成交量比较大的平台多属于这种模式)中,互联网平台实际上改变或削弱资产的功能,由机构资产风险控制。鹏金所事件,引发了人们对这一模式的高度关注,业内有专家认为在这种模式下,如果出现大额度违约,担保公司可能无法第一时间垫付,平台就容易被担保公司绑架。这体现该模式风险可控性低,不符合当前市场监管的潮流。从中我们可以看到P2N模型的成功和风险点,即“机构风险控制”:如何与合作伙伴管理风险。事实上,“利润率”也反映出行业链中不同部分利润分布的趋势。通俗地说,由于竞争生存的需要,劳动分工的需求和趋势会变得更加明显。
事实上,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该平台被定位为信息中介,不能自行担保。与此同时,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更多的平台将寻求第三方托管,机构可能都是外部的第三方机构也可能是分离资产管理公司的平台本身。换句话说,P2N不会完全消失一段时间,而是随时有可能会蓬勃发展。细化劳动分工是一个趋势,但在这个方向上,行业利润被分割。根据行业的一般规律,价值链利润越高,越高的利润的门槛越高,未来的净贷款,利润的分配就会显示出一个凹曲线的形状。凹凸的程度取决于相互之间的竞争水平,竞争越激烈,曲线凹程度越低。在利润的驱动下,经过详细分工,该平台将追求利润向上游和下游资产发展资金,并显示对发展趋势的控制。
从传统金融服务到现在互联网金融的繁荣发展,随着互联网金融服务被普遍认可是有利于提高技术水平的银行带来便利的服务方式,能够有效降低管理成本。不妨以网上银行为例,这个平台可以帮助银行的各种组合打破时间和空间等的限制,扩展高端的客户链,升级所需要的业务流程,便于数据的处理,以及降低服务的成本,从而可以实现信息化和集约化的管理效率的提高。
在第三方支付的繁荣时期,互联网金融不仅取代了商业银行的支付业务,而且更重要是“提取”了银行当前的存款。以alipay(支付宝)为例,这种支付模式可以满足各种付款要求,在社会通过灵活的方法和分配循环资金投入自己的超额储备账户通过其有利的电商平台,这样可以减少活期存款率和间接增加基金在银行的成本。总而言之,网络金融的影响商业银行通过一些渠道,吸引了“减少管理成本”的互联网金融的影响会降低银行承担风险的水平,但“融资成本”的效应会增加商业银行的风险水平。
【关键词】网络小额借贷 风险管理 监管 行业自律
一、p2p网络小额借贷的起源、发展
(一)p2p网络小额借贷的概念、起源
p2p网络小额借贷是一种基于互联网思想的金融,技术是作为必要支撑,不仅仅是金融技术的互联网化。p2p是(peer to peer)翻译过来就是个人对个人的小额借贷。p2p网络小额借贷主要是指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像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方式,平台作为中介机构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而不参与到借贷过程中。借款者借款信息包括(金额、期限,利息、用途)等信息,投资者根据借款者的信息可以自行借出款项。
p2p小额借贷是由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尤努斯教授首创。尤努斯教授创建的孟加拉乡村银行为该国贫困人口(特别是妇女)提供小额贷款,极大地促进了孟加拉农村社会和经济的进步,建立了孟加拉的普惠金融,使贫困人口也享受到金融服务,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效率。
(二)p2p网络小额借贷的发展
p2p网络小额借贷在英国首次出现,Zopa(),它于2005年3月上线,之后美国的Prosper网站是目前最大的网络小额借贷网站,他成立于2006年2月。2007年在美国成立了Lending club。2006年11月成立的Kiva平台是唯一一个公益性质的网络借贷平台,不以盈利为目的。国外的p2p网络小额借贷模式归为三类:单纯中介型(Prosper)、复合中介型(Zopa、Lending club)、公益型(Kiva)。
国外主要p2p网络小额借贷平台
二、我国p2p网络小额借贷的发展现状
(一)我国p2p网络小额借贷的发展阶段
近年来,我国p2p网络小额借贷发展迅速,p2p网络小额借贷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7~2010年自从2007年我国第一家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之后,同期还有宜信、红岭创投等平台相继出现,但总体看来鲜有创业人士涉足其中,2007~2010年间,我国社会融资的需求导向还没有从资本市场中转移,融资观念没有改变,大部分资金集团还寄希望于资本市场的再次转暖,尽管市场对于新形式的融资平台期望较高,但是从业者相对较少。
第二阶段:2011~2012年网络小额借贷平台进入快速发展期。随着民间借贷、金融脱媒的火暴,一批网贷平台踊跃上线,网络小额借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比较活跃的有300多家2012年底的市场规模来看,保守估计借贷余额在200亿以上。大量的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涌现,各种劣质产品也涌向市场。而且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管和法律约束,导致2012年多家平台接连发生跑路、卷款逃跑的恶性事件,给我国的正常金融秩序带来不利影响。市场因此重新审视p2p网络小额借贷行业的发展,对行业的期待开始回归理性,各p2p网络小额借贷公司开始组成行业联盟、出台行业自律规则,并积极向央行靠拢,寻求信用数据对接,市场开始呼吁法律法规的监管。
第三阶段:2013年至今我国网络小额借贷平台更是蓬勃发展,每天以1~2家上线的速度快速增长,同时每天都有网络借贷平台倒闭,市场上不正规的劣质企业将被淘汰,幸存下来的优质企业将有更多话语权。
(二)我国p2p网络小额借贷平台的发展迅速的原因
随着中国金融管制的逐步开放,在中国日渐旺盛的需求,由于内现行金融体制对小微客户的“排斥”现象,使得对小额贷款、无抵押贷款和短期周转的资金需求旺盛,这种网络借贷新型金融模式有望在中国推广开来,获得爆发式增长,得到长足发展。
国内的P2P平台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但目前并无明确的立法,国内小额信贷主要靠“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主持工作。随着网络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此种金融服务的正规性与合法性会逐步加强,在有效的监管下发挥网络技术优势,实现普惠金融的理想。作为民间借贷的一部分,它弥补了正规金融没有覆盖的需求。
三、我国p2p网络小额借贷平台的运营模式
我国p2p网络小额借贷的业务模式在借鉴国外p2p网络小额借贷平台的业务模式的同时,并延伸出许多模式。其中一些实际操作跨越了p2p的概念范畴,有触碰法律边界的嫌疑。我国的p2p网络小额借贷平台的形式呈多样化发展,各个平台的业务形式多种多样,已经超出了中介的范畴,甚至有的平台自身已经参与到业务中去,蕴藏着巨大的风险。通过分析,我国p2p网络小额借贷平台的有四种运作模式。
(一)担保机构担保模式
担保机构担保模式是比较安全的p2p模式。该类型的平台仅作为中介,只是提供金融信息服务,不吸储,不放贷。由担保机构和小贷公司提供双重担保。有利网是典型的代表,该种模式由国内的大型担保机构联合担保,最大的优势是可以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如果遇到坏账,担保机构会在拖延还款的第二日把本金和利息及时打到投资人账户。该模式的缺点是涉及的关联方过多,如果p2p企业不够强势,则会失去定价权。此类平台的交易模式多为“一对多”,记一笔借款需求由多个投资人投资。同时有利网还借鉴推债权转让模式开展债权转卖交易,如果投资人急需用钱,可以通过转卖债权,从而随时把自己账户中的资金取走。
(二)大型金融集团推出的互联网服务平台
目前,陆金所是最具有代表性的大型金融集团推出的互联网服务平台,陆金所有强大的平安集团为背景,与其他注册资金只有几百万的平台相比,陆金所4个亿的注册资金显得尤其亮眼。陆金所是强大金融集团有传统金融行业向互联网金融的布局,因此在业务模式上金融色彩更浓,更“专业”,在风险控制方面,陆金所的p2p业务采用线下的借款人审核,并与平安集团旗下的担保公司合作进行业务担保,还从境外挖专业团队来做风控。该模式的优点:线下审核、全额担保,采用“一对一”模式,一笔借款只有一个投资人,依靠金融集团的强大资金优势、拥有行业领先的风险控制能力。该模式的缺点线下审核、全额担保导致成本高,并非所有的平台都能负担高成本,投资期限为一年以上,流动性不高。2012年陆金所也推出了债权转让服务,缓解了流动性不足的的问题。
(三)模式也称之为“多对多”模式,以宜信为代表
借款需求和投资都是打散的,甚至有时候平台作为最大的债权人将资金吃借给借款人,然后获取债权,对债权进行分割后,又把债权转移给其他投资人,获得借贷资金。平台制定了“双向散打”风控,通过个人发放贷款的形式,获得一年期的债权,然后对债权进行金额和期限的同时拆分,将金额和期限交错配比。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可复制性强发展快。该模式左边对接资产,右边对接债权,宜信的平衡系数是对外放贷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转让债权,如果放贷金额实际小于转让债权,等于转让不存在的债权。该模式的缺点有政策风险,程序繁琐往往需要线下审核,受到地域限制。
(四)以交易参数为基点,结合O2O(online to offline 将互联网与线下商务机会结合)的综合交易模式
该种模式最典型的做法为阿里小额贷款为电商加入授信审核体系,对贷款信息进行整合处理。这种小贷模式创建的P2P小额贷款业务凭借其客户资源、电商交易数据及产品结构占得优势,其线下成立的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对其平台客户进行服务。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了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
四、我国p2p网络小额借贷的风险分析
(一)信用风险
1.信用风险(源头风险)。p2p网络小额借贷企业的业务主要是针对小微客户的小额贷款服务,是纯信用的没有担保和抵押,从而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是依靠承担高风险来获取高收益。由于我国信用体系不健全,p2p网络小额借贷企业无法向银行一样进入征信系统,对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只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其他渠道对借款人的基本信息进行调查,对借款人的信用、经营状况、及贷款用途很难调查,存在巨大的风险。网络小额借贷企业大多都可以转让债权,转让比例无人监管,投资人的融资杠杆比例无法控制,当杠杆率无限扩大之后风险加大。即使是几个国外运营较为成熟的p2p网络小额借贷平台,其逾期率和坏账率仍达到3%以上甚至更高。国内社会信用环境和投资环境不健全的情形下投资人承受着很大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单纯依靠网络来实现信息对称性和信用认定的模式的难度和风险较大。
p2p网络小额借贷中借贷资金并不是由投资人账户直接转入借款人账户,而是必须通过平台实现周转,有些平台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第三方不对中间账户进行监管,甚至有些平台直接控制账户,平台在某个时期能够控制平台内的大部分滞留资金,形成体制外循环。平台经营者还可以通过虚拟账户和在途资金,沉淀的大量客户资金用于风险较高的投资活动,引发信用风险。
2.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者失误或者外部事件造成的潜在损失。p2p网络小额借贷网络借贷平台对核实借款人提供的信息真假的辨别能力有限,而这些信息可能不准确或者没有正确反映借款人的信用可信度。由于P2P平台掌握的贷款历史数据有限,没有一套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检测指标,它们的信用评级系统可能无法正确预测贷款的实际情况,因为实际的贷款违约情况和违约率可能跟预期并不相符,一旦借款人违约,放款人只能依靠P2P网络借贷平台与其委托的第三方收款机构来取回款项,而无法亲自追偿。由于手握收益权凭证的放款人在对应的贷款上没有直接的票据利息,所以放款人拥有的权利就变得不确定了。p2p网络小额借贷中借贷资金并不是由投资人账户直接转入借款人账户,而是必须通过平台实现周转,有些平台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第三方不对中间账户进行监管,甚至有些平台直接控制账户,平台在某个时期能够控制平台内的大部分滞留资金,形成体制外循环。平台经营者还可以通过虚拟账户和在途资金,沉淀的大量客户资金用于风险较高的投资活动,甚至卷走客户的资金,造成操作风险。
五、我国p2p网络小额借贷的发展趋势分析
(一)出现更多行业联盟,形成覆盖广的行业自律组织
p2p网络小额借贷行业是“零起步,自生长”的发展路径,而且我国国内的信用环境和受投资者意识的局限性影响,需要逐步发展完善,一方面,培养良好的投资环境,逐步普及投资知识。另一方面在整个行业内进行信息共享,完善信用体系。2012年内不断有平台跑路和捐款逃跑等恶性事件,p2p网络小额借贷行业面临生存环境恶化的问题,2012年形成了第一个地方性的行业联盟,从业者们吸取了经验,意识到这个行业是一个开放性极、兼容性都很强的行业,所以为了自身的发展,同业间信息的自由沟通对行业发展很重要,行业亟待需要自律,通过自我约束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预计2013~2015年,将会有更多的p2p网络小额借贷行业联盟和自律组织的出现形成针对不同地域、不同运营模式、不同行业的多维度的自律体系。
(二)加强政府监管
政府对p2p网络小额借贷行业的监管从下面三个方面:
1.制定行业标准。目前国家对这一行业的监管处于监管真空,随着许多恶性事件的出现,为了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同时随着行业联盟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出现,行业内标准逐步趋向统一,随着个平台交易数据的积累,风险控制水平将大幅提升,这种良好的改变会引起政府监管机构的重视。金融监管部门、工商部门、司法机关、网络管理等相关监管机构可以将已有的监控体系与联盟内对接,方便管理。
2.利用社会征信体系,完善社会信用环境。由于央行的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开放,p2p网络小额借贷平台在信用评价环节得不到央行的支持,因此它们所构建的信用评级方法和所收集到的数据也是央行所缺失的,我国唯一的地方性P2P行业联盟正在积极争取与央行的信用体系数据库进行对接,这种积极的态度对于未来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十分有益,央行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挑选业内声誉良好的企业或联盟,与它们的信用数据库对接,实现共享。
3.发放牌照。业务许可是我国金融行业由来已久的运作体系,这种体系在银行脱媒之前对我国金融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未来在面对金融脱媒的背景下,更多非传统的金融机构将会大量涌现,因此金融牌照的类型也应该根据市场情况增加相应的类型。今后,p2p网络小额借贷企业牌照将成为国家监管的主要手段。
(三)建立开放型的风险控制模型
p2p网络小额借贷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风险控制,一个开放型的风险控制平台,对p2p网络小额借贷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开放型风险控制平台的设计原则和主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开放的数据。个人征信系统没有完全开放,但也未对信用信息的使用范围加以限制,这为p2p网络小额借贷企业自行开发风险控制平台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从国外经验看,用户的社交媒体账号,上传的照片,等资料可以作为p2p企业审核个人信用的信息来源,这些信息不但在时效性、数据量以及精细化程度上都优于央行数据库,且收集成本非常低。
第二,数据的兼容性。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特点是,不同的机构掌握着仅供自己使用的数据库,自成一体,这些数据在向外对接的过程中,往往会因为不同机构间的竞争、标准差异等而不能兼容。但p2p企业的信用数据库不存在这一问题,其从零开始积累的特性使得任何现有的数据库对其都意义重大。所以,在数据平台设计之初,就会对其他企业的数据进行加权赋值并予以利用,这样就实现了数据跨企业跨行业的兼容。
最后,模型的普适性。p2p行业兼容了其他行业、企业的数据,所形成的风控模型不仅适用于所有p2p企业,也适用于所有企业,对于我国社会征信体系都将是有效的实践和数据补充。
(五)p2p纯线上模式的爆发
p2p企业本土化的过程中,结合我国的情况,衍生出一些本土化特点,在资金需求的挖掘、抵押物担保、提供投资资金等方面都结合了大量的线下经营活动,违背了p2p企业的初衷和精神。
p2p企业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的原因:
首先,p2p网络小额借贷便捷。通过p2p网络小额借贷完成投融资业务的速度和效率高于传统金融机构,如果涉及大量线下操作,那么将极大降低投融资效率,进而影响用户使用的便捷性。其次,p2p网络小额借贷使金融门槛更低。金融活动在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中,涉及复杂的交易过程和金融技术,普通的小额投资者没有能力掌握金融活动的核心。所以,必须通过大型金融机构才能够参与金融活动。p2p网络小额借贷信息透明度,协议达成的全过程,以及对资金规模的要求均低于传统金融机构,这使得金融门槛大大降低。如果再次涉及大量的线下操作,不但透明度会下降,交易成本也会增加,无形之中又提高了金融门槛,使整个p2p网络小额借贷行业失去吸引力。最后,p2p网络小额借贷在网络环境上才能发挥最大效用。p2p网络小额借贷降低了金融活动的门槛,就需要扩大p2p网络小额借贷的用户规模,用于提高资金融通的效率。目前,互联网是传播效率和广度最为优秀的一种,除了能够最大限度的收集信用资料外,还能够帮助p2p网络小额借贷企业用户规模的积累。如果引入过多线下操作,这些优势就会消失。
综上所述,未来线上p2p网络小额借贷企业的发展潜力远高于过度依赖线下操作的企业。短期内,线上线下的结合为p2p网络小额借贷在国内初创起到了保护作用,但长期来看,过多的线下活动将使p2p网络小额借贷失去其普惠性,变成只服务于个别资金集团的工具,从而失去生命力。
参考文献
[1]王梓淇.p2p网络借贷平台分析[J].时代金融,2012(03).
[2]艾金娣.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防范[J].中国金融,2012(07).
[3]辛宪.p2p运营模式微探[J].商场现代化,2009(07).
[4]钱金叶,杨飞.中国p2p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及前景[J].金融论坛,2012(01).
[5]邹志鹏.p2p借贷网络平台分析[J].电子商务,2012(08).
[6]高石刚.高利贷在中国古代的起源与发展问题探析[J].宁夏大学学报,2010(05).
[7]http://.
[8]http://.
[9]Erick Schonfeld.SEC Outlines Its Reasoning For Shutting Down P2P Lender Prosper[J].Fortune,June,2010.
[10]Josh Smith.P2P lender Prosper is Back and Better than Eever[J].Fortune,July,2009.
[11]Ahlin C and R Townsend.Selection into and Across Credit Contracts:Theory and Field Research[J].Journal of Economic Journal forthcoming,2006.
[12]Ahlin C and R Townsend.Using Repayment Data to Test Across Models of Joint Liability Lending[J].Economic Journal forth- coming,2007.
[13]Berger S and Gleisner F.Emergence of Financial Intermedia- ries on Electronic Markets: The Case of Online P2P Lending[D].Working Paper,University of Frankfurt,2008.
[14]Freedman S and Jin G Z.Dynamic Learning and Selection:the Early Years[D].Working paper,University of Maryland.
[15]Heng S,MeyerT,and Stobble A.Implications of Web 2.0 for Financial Institutions:Be a Driver,Not a Passenger[J].Deutsche Bank Research,Economics,63,2007.
[16]Hermes N,Lensink R,and Mehrteab H.Peer Monitoring,Social Ties and Moral Hazard in Group Lending Programs: Evidence from Eritrea.World Development,33(1):149-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