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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社会教育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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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社会教育的特征

信息社会教育的特征范文第1篇

【论文摘 要】本文阐述了青少年信息素质教育的概念和内容,分析了公共图书馆开展青少年信息素质教育的现状及必要性,提出了公共图书馆对青少年进行信息素质教育的四项措施。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普及,信息海量般递增。鱼龙混杂的大量信息,令人应接不暇,无所适从。如何引导青少年在纷繁复杂的信息中准确地获取信息,并有效地处理加工,让信息最终为我所用,是摆在公共图书馆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在信息社会,人们只有具有敏锐的信息意识,具备良好的信息素质能力,才能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公共图书馆利用其自身丰富的信息资源优势,得天独厚的人才技术及服务优势,对青少年进行信息素质的引导与教育,是当前形势的需要,也是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探讨公共图书馆在全面提高青少年信息素质中的角色和作用,对提高青少年信息素质,为国家培养具备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青少年信息素质教育的内涵

信息素质(information literacy),最早是由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保罗·车可斯基(paul zurkowski) 于1974年提出来的,定义为“人们在解答问题时利用信息的技术和技能”。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可以这样定义:信息素质是指用计算机和信息技术高效获取、正确评价和利用信息的能力。信息素质不仅是人的整体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们在信息社会中必备的基本能力。

青少年信息素质教育包含以下三个方面:1)信息意识教育。信息意识是人们对眼前的繁杂信息的正确判断与捕捉,也是人们对信息的敏感度。要培养青少年具有良好的信息意识,就是要培养他们敏锐的信息观察力,善于发现信息,利用信息,让真正有价值的信息为自己的学习研究服务。2)信息能力教育。信息能力包括信息的获取能力,信息的组织处理能力与信息的利用能力等。信息能力是青少年自主学习和创新研究的基础,也是未来社会必备的基本能力。3)信息道德教育。信息道德是个体在获取信息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准则和规范。信息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促使青少年遵循一定的信息伦理与道德准则,来规范自身的信息行为与活动。要培养青少年具有良好的信息道德素质,有信息责任感,能遵循一定的信息伦理与道德,来规范自身的信息行为活动,那么未来的信息社会才会在良性循环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2 公共图书馆信息素质教育的现状

长期以来,在基础教育阶段,由于普遍注重应试教育的分数,升学率,忽略了对青少年人生很重要的图书馆自主学习能力的引导与培养,加之中小学的图书馆条件简陋,不成规模,学校义务教育中也没有一整套完全针对中学生的完备的图书馆知识教育体系的理论或教材做支撑,导致青少年图书馆意识淡漠,更不用说利用图书馆自主学习的能力及信息能力了。

在2010年初的一份公共图书馆信息素质教育现状调差统计表中,在被调查的18个公共图书馆中,只有4个图书馆开设的中小学生利用图书馆知识的早期教育业务还只占到22%;只有3个图书馆开展了信息检索知识教育培训课,培训内容包含的信息检索知识教育只占到16.67%;只有2个图书馆开展了现代信息知识教育的培训,培训内容包含的现代信息知识教育只占到11.1%。在被调查的公共图书馆中,竟没有一个图书馆开展过关于读者信息素质状况相关调查和网络培训,也没有几家图书馆开展信息知识讲座与培训。由此可见,公共图书馆对读者信息素质教育的重视还很不够,需加大力度开展此项服务。

信息素养是人的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国家民族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精神,一种人格特征,一种综合能力,关系着个人、团体、社会在信息时代的生存与发展,关系着整个民族的国际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青少年信息素养培养不但能促进未来信息社会创新人才的培养,而且能使青少年获得知识创新的基本素质。更重要的是培养起青少年获取信息、分析判断信息及处理信息的能力,为他们将来的生存、竞争及终身学习奠定基础。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今天的信息素质能力的提高,综合素质的提升,既关系着个人将来在信息时代的生存与发展,也关系着整个民族的国际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作为有社会教育职能的公共图书馆,应肩负重任,为青少年信息素质教育撑起一片蓝天,做出应有的、不懈的努力。

3 公共图书馆开展信息素质教育的优势

信息时代的公共图书馆作为社会教育系统的重要窗口,作为学校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是知识和信息的主体,其丰富的馆藏信息资源、便捷的文献检索系统、 得天独厚的人才技术及特有的服务、在青少年信息素质教育中具有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优势。

3.1 公共图书馆具有资源方面的优势

公共图书馆作为社会教育系统的文献信息中心,肩负着为社会大众及青少年提供精神食粮、传递情报信息和传承人类文明等重要职能。它所蕴藏的丰富多样的文献信息资源,无论是纸质文献,还是电子信息文献及网上期刊数据库,其专业性、系统性、连续性,是任何其它信息机构所不能比拟的。所有这些都使公共图书馆成为社会首选的重要的信息素质教育基地;也使其成为普及社会大众及青少年信息素养的中坚力量。

3.2 公共图书馆便捷的文献检索系统、特有的人才技术及服务,使青少年信息素质教育更容易实施

公共图书馆具有浓厚的学术氛围,是集信息储存、开发、检索、评价、使用等为一体的信息管理部门,其便捷的文献检索系统,对青少年的信息素质教育具有无可替代的优势。在这里汇集了一批既有专业水准、又能熟练应用计算机等现代信息技术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公共图书馆通过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先进的技术手段,完善的服务设施,使各类杂乱无章的知识信息经过分类、排序、编目,成为有有章可循便于查找的有序信息,这种便捷的文献检索方法使信息素质教育更容易实施。

4 公共图书馆实施信息素质教育的措施

公共图书馆承担着社会教育和信息资源开发的双重功能,事实上已成为实施信息素质教育的重要承担者。应当充分利用图书馆自身信息资源和优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青少年信息素质教育发挥其应有的引导作用。

4.1 通过公共图书馆入馆教育的专题宣传,培养青少年的信息意识

公共图书馆作为信息素质教育的主阵地,应根据自身的信息资源特点及服务优势,积极应用信息技术,做好关于信息素养实践的宣传。把新生入馆教育课做成网络专题宣传片的形式,放在图书馆主页的醒目位置,便于读者浏览与学习,也便于读者更快地学会利用图书馆的能力。入馆教育的内容是关于如何利用图书馆的信息导航:如图书的借阅方法,纸质期刊的查阅方法,电子期刊的网上查阅及下载方法,必须遵守的信息道德准则及规范等。图书馆在青少年首次入馆时便做好信息导航工作,引导其观看新生入馆教育宣传片,便于他们更快速地了解图书馆的各类信息资源及服务。图书馆的一线服务部门也要张贴有关本室服务的说明, 并备有相关资料的目录查询及索引、导航指南,与网上宣传相得益彰。这种周到细致的宣传,让青少年更快速的了解与熟悉图书馆信息资源,进而增强他们发现并获取信息的能力,因而也在潜移默化中培养起青少年的图书馆意识、信息意识。

4.2 制定针对青少年信息素质教育的基础标准教材,有计划地开展青少年信息素质教育

我国目前还没有适合国情的专门针对青少年群体的信息素质教育的标准。应该尽快制定出满足青少年需求的信息素质教育标准,有计划地开展青少年信息素质教育。使青少年在接受能力、学习能力最强的学习阶段就能具备熟练的查询各类文献信息资源的本领和技能,为他们将来进一步的专业信息素质教育的学习与研究打下良好基础,也为国家培养具备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信息人才奠定基础。

4.3 公共图书馆可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与人才优势,不断培养青少年利用图书馆自主学习的能力及信息能力

公共图书馆凭借完备的文献信息资源、人才技术、及服务优势,可充分发挥在信息素养方面的教育、指导作用,不断培养青少年利用图书馆自主学习的能力及信息的获取和加工处理能力。国家要加强对图书馆的政策性支持及资金投入,支持公共图书馆不断拓展自身的社会教育职能,增强全社会的图书馆意识和利用图书馆终身学习的能力。

图书馆可以设立专人专室,专门从事青少年信息素质教育实践。在信息素质教育方面可以多借鉴国外先进的信息素养教育理念及经验。作为具有社会教育职能的公共图书馆,有义务与责任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青少年,进行信息素养教育的学习与培训。青少年可以利用周末去图书馆,完成信息素养课的学习与实践。有了信息素质教育的基础学习与实践,相信在青少年的心里会种下信息素质理论与知识的种子。

对青少年开设的信息素养理论的基础课、拓展课由公共图书馆的信息专家专门讲授。在信息素养课的授课过程中,将计算机检索和电子信息资源的利用作为授课重点,网络信息检索课,文献信息资源检索课贯穿其中,从提升青少年信息素养的高度来统筹实践这些课程。在青少年对信息素质理论进行初步实践阶段,公共图书馆会安排专业馆员对青少年进行相应的指导,以此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信息获取、加工处理能力。这期间,青少年要学会如利用图书馆的文献检索系统查找自己所需要的信息资料,无论是纸质资料还是网上电子期刊文献,最终要为我所用,最后以论文或报告形式完成本次信息课的学习。随着青少年年级的增高,图书馆的信息素养课的级别、课题研究、课业的难度也会相应增加,相信通过这样的信息素质教育课启蒙、实践、及拓展,青少年有效利用图书馆的自主学习能力,信息能力都会有很大的提高,这将会为他们未来终身利用图书馆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4.4 馆员的专业素质提升刻不容缓

要培养青少年的信息素养, 公共图书馆员的信息素养水平首先要提高。图书馆必须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才能真正承担起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职责。要重视馆员自身专业素质的培养,使他们应持有积极的态度,开放的思想为自己量身定制科学的、具有前瞻性的学习计划,不断地、主动地、自觉地坚持自我学习、终身学习,关注信息技术对人类社会未来产生的影响,熟练掌握包括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以及包括图书馆专业知识在内的多学科的理论知识,具备对现代信息的理解能力、应变能力,用全新的理念、现代化的手段、新颖的方式主动为青少年信息素养培养提供服务。要尽快构建包括信息教育专家在内的多学科领域内的专家指导队伍,以此来提升并拓展青少年的信息素质能力及综合素质,以满足未来社会对不同层次、不同学科专业信息人才的需求。

公共图书馆是青少年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否具备必要的信息技能,熟练地利用图书馆获取信息并有效的加以利用,体现了当今青少年的个人自学能力和研究能力,也是未来信息社会对人才素质的最基本要求。而探索青少年信息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真正发挥公共图书馆在提高青少年信息素质中的作用,这又是当前信息教育管理者,特别是图书馆员将会长期面临的一项任务。面对信息社会的新挑战,公共图书馆需要做出新的尝试,做青少年信息素质教育的引领者。

【参考文献】

信息社会教育的特征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教育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很好地支持了教学改革,多媒体信息技术和网络的普及要求我们不断更新学习观念与教学模式,培养大学生的信息素养,提高大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

当前,以多媒体技术和Internet为标志的新的信息技术革命,正以惊人的速度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工作方式、学习方式和生活方式,而且这种变化仍旧与日俱增。现代信息技术对人类学习方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目前,我国大学校园网已经普遍建立,如何使高校师生尽快适应这种日新月异的数字化生存环境,是我国大学课程与教学改革必须研究的重大课题。我们不仅迫切需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善高校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更重要的是必须更新学习观念与教学模式,培养大学生的信息素养,提高大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

一、教育信息化概述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教育界出现了一种以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深化改革的趋势,即在教育过程中广泛应用以多媒体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为基础的信息技术,促进从教材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教学理论、教学观念乃至教育形态的一系列变革。时间证明,教育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很好地支持了教学改革,正在使传统的教学结构发生裂变,对推进教育的现代化,培养人的信息素养、创新意识、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提高人的终身学习能力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教育信息化的定义

教育信息化的概念的提出与20世纪90年代信息高速公路的兴建密切相关。教育信息化是指在教育领域全面深人地运用以多媒体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为基础的现代化信息技术,促进教育改革和教育现代化,使之适应信息化社会对教育发展的新要求。教育信息化涉及到社会活动、生产劳动、经济、科技、文化各个方面,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了宏观教育规划、决策、教育管理、学习资源环境、师资培养与培训、课程、教育科研的信息化,以及微观的学习模式、教学、评价模式的信息化等教育系统的所有环节。

(二)教育信息化的目的

教育信息化的目的是为了推动教育现代化的进程,实现创新人才的培养。因此,教育信息化的过程实质是促进教育思想、教育观念发生转变的过程,是以信息的观点对教育系统进行重新认识、重新分析,有效地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创新人才培养的过程。教育信息化离不开多媒体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的支持,但不能把教育信息化仅仅界定为“多媒体和计算抓网络”,教育信息化绝不能是游离于现行教育过程之外的一种投资行为和设施建设,更不能用新技术把教科书和黑板搬到网上,强化知识灌输的现行教学模式,而必须能够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现行教育系统进行全方位改造,从而大大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三)教育信息化的特征

教育信息化的特征可以从技术层面和教育层面两个维度考察。从技术上看,教育信息化的基本特点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多媒体化。从教育层面看,信息化具有以下显著特点:教材多媒体化,资源全球化,教学个性化,学习自主化,活动合作化,管理自动化,环境虚拟化。

(四)教育信息化对教育改革的作用

教育信息化对教育改革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层次(如图1所示)。首先是文化思维层次,其次是思想观念、体制模式的教育总体系统结构层次,第三是具体操作实施层次,包括教师的指导、学生的分组与协作、学生的探索、任务设计、媒体与技术作用、内容与资源、策略与方法、管理和评价。

教育信息化为教学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是真正意义上的开放大学,真正意义上的终身学习和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教育,是实现教育现代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

二、终身学习概述

1996年4月,联合国的"21世纪教育委员会”提出了名为“教育的四大支柱”的解决方案,指出实现终身学习原则的“唯一之路”就是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必须具备四种最基本的学习能力,即“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和学会生存”。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认为,为了应付信息社会各种危机和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教育必须围绕这四种学习能力来重新设计、重新组织。

(一)终身学习的定义

“终身学习”自1965年由法国保罗·朗格朗(Parl Lengrand)正式提出以来,短短数年,已经在世界各国广泛传播,终身学习是21世纪的社会行为和生活方式,它指的是:“人们在一生中所受到的各种教育的总和。”它开始于人的生命之初,终止于人的生命之末,包括人发展的各个阶段及各个方面的教育活动。既包括纵向的一个人从婴儿到老年期各个不同发展阶段所受到的各级各类教育,也包括横向的从学校、家庭、社会各个不同领域受到的教育,其最终目的在于“维持和改善个人社会生活的质量。”

(二)终身学习产生的背景

终身学习的产生与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息息相关。

第一,新时期社会的、职业的、家庭日常生活的急剧变化,导致人们必须更新知识观念,以获得新的适应能力。而终身学习强调人的一生必须不间断地接受教育和学习,以不断地更新知识,保持应变能力。

第二,人们对现实生活及自我实现要求的不断高涨。外部条件的改善,使人们开始注重精神生活的充实,期望通过个人努力来达到自我完善。要实现高层次、高品质的精神追求,靠一次性的学校教育是难以达到的,只有依靠终身学习的支持才有可能完成。

第三,人们要求对传统学校教育甚至教育体系进行根本的改革,从而期望产生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提倡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者有机结合,教育开放的终身学习方式必然受到人们的欢迎。

(三)终身学习的特点

终身学习作为信息时代的一种新的学习方式,主要有以下的特点。

1.终身性。这是终身学习最大的特征。它突破了正规学校的框架,把教育看成是个人一生中连续不断的学习过程,是人们在一生中所受到的各种培养的总和,实现了从学前期到老年期的整个教育过程的统一。既包括正规教育,又包括非正规教育。它包括了教育体系的各个阶段和各种形式。

2.全民性。终身学习的全民性,是指接受终身教育的人包括所有的人,无论男女老幼、贫富差别、种族性别。

3.广泛性。终身学习既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也包括社会教育。可以这么说,它包括人的各个阶段,是一切时间、一切地点、一切场合和一切方面的教育。

4.灵活性和实用性。表现在任何需要学习的人,可以随时随地接受任何形式的教育。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均由个人决定。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和需要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学习。

终身教育理论确立以来,受到各国的普遍重视。目前许多国家的政府把终身教育作为本国的教育改革的总目标。然而,虽然各国在终身教育这个领域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来看,终身教育在世界各国都还处于实践阶段,现在还没有一个国家真正建立起完整的终身教育制度。

三、培养大学生的信息素养.提高大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

为了能适应信息社会的文化基础和知识经济发展的需要,应付21世纪面临的各种挑战,信息社会所需要的新型人才应当是:富有高尚道德品质、具有高度创新能力和较强信息素养的新型人才。创新离不开信息,信息是创新的源泉。因此,在“一次教育”已经过时,“终身教育”成为时代要求的形势下,现代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培养大学生的信息素养,使他们走上工作岗位后,能够在各种不同的社会环境下,敏锐地捕捉所需信息,主动、有效地进行鉴别和检索,不断地补充新的知识。信息素养是知识经济时代高素质人才所必需具备的素质,也是个人终身学习的坚实基础。

(一)信息素养的基本内涵

1974年,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保罗·车可斯基( Paul Zurkowski)最早提出了信息素养这个术语,他将信息素养定义为“人们在解决问题时利用信息的技术和技能”。1998年,美国图书馆协会和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协会制定了学生学习的九大素养标准,进一步扩展与丰富了信息素养的内涵与外延。该指标指出:信息素养绝不仅仅是以往图书情报检索技能加上计算机技术的操作技能,而是综合运用以上技能所形成的信息问题解决能力。我国学者桑新民也提出从六个方面确立学生信息素养的内在结构与目标体系。

信息素养既是一种能力素质,又是一种基础素质,它构成终身学习的基础。是各个学科、各种学习环境和各种层次教育的基本因素之一。它能使学习者把握学习内容并提高其调查研究的能力,使他们更加自主,更有能力把握自己的学习。

(二)培养大学生的信息素养,提高大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

在当今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知识和信息的时效性、前瞻性越来越强,面对知识和信息的易逝性,人们提出了终身教育的问题,过去的那种“满堂灌”式的应试教育已适应不了瞬息变化的信息时代。相反,受过良好信息素质教育的学生,能主动地获取各种知识和信息,并使学习不再受时空和地域的限制,从而实现终身学习的目的。因此具备良好的信息素养对大学生尤为重要。信息素养意味着能理解、接受新思想,并利用新思想;信息素养意味着人们知道如何进行有效的学习,能够提高独立学习的能力和创新思维的能力。信息素养能够使人的思维敏捷,认识超前,能够针对社会所需和自己的不足,及时获取信息、学习知识。使自己成为适应时代要求的具备各种能力和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创新型人才。

根据目前国内外大多数教育技术专家和计算机教育专家的意见,最能体现信息素养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素质,应当是与“信息获取、信息分析、信息加工和信息利用”有关的基础知识和实际能力。这种知识与能力既是信息素养水平高低和信息素养优劣的具体体现,又是信息社会对新型人才培养所提出的最基本要求。实际上,就是要培养大学生的自学能力,为大学生终身学习、终身教育莫定坚实的基础,以适应日新月异的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

大学生是信息社会中信息制造和利用的主要群体,良好的信息素质应是其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随着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信息技术教育的重心必须转移到以培养大学生信息素质、提高终身学习的能力为立足点,这是信息化社会对高等教育的要求,也是教育顺应社会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要将信息素质教育融人到各个教学环节中去。

第一,要使学生学会学习,掌握学习的方法,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终身学习是一种教育理念,体现这种理念的教育体系就是终身教育体系。它贯穿人的一生,包括纵向的一个人从婴儿到老年期各个不同发展阶段所受到的各级各类教育。要教会学生学会学习,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第二,要采取启发式、互动式教学模式,培养大学生的信息意识,提高终身学习的能力。随着21世纪社会信息化的高度发展,多媒体技术等多种信息技术的应用日益普及,信息教育的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面对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新世纪,要想保持较强的信息素质,必须不断学习,这就是所谓终身受教的意识。这就要求教学方式、教学内容与实习环境必须适应信息环境的变化,并满足信息化社会中信息能力培养的要求。

要把信息素质教育融人到各个教学环节中,就必须改变以往“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方式,采取启发式、互动式教学等模式,让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到教学中。并紧密结合其学科特点,在教与学的过程中,适时地把学生推向教学第一线,变“教而学”为“学而教”。

信息社会教育的特征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人类社会已进入信息社会,知识迅速地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并对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图书馆作为知识积累的集散地,是理性的人类最能获得社会知识和信息之所在。然而图书馆构造制度中的无序状态,使人类不能充分地运用已有的藏书使自身获得知识的养料。因此,图书馆法律应当予以准确定位、并予以专门研究,使其具有法律体系的结构特点。

人类社会已进人21世纪,新的世纪是信息时代,信息资源已日益成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文献、信息、知识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比以往任时候都更加显著。图书馆作为知识的集散地和后工业社会信息服务系统的组成部分,在知识和信息社会里其重要性亦日渐增强。

1.知识社会的立法者

人类究其本质而言,纯粹是“运动的物体”,而且人本身并没有一种内在的自我约束的终极自然原则。人类的独特特征是创造了语言,它是“由名称或称号及其连接构成的,因此,人们用语言记录下他们的思想,当思想成为过去时用语言加以回忆,用语言互相宣布自己的思想,以便相互为用和交谈”,知识就形成了。语言这个因素在人类社会的建构和人类知识的积累中是决定性的,“没有它,人类之间就不会有国家、社会、契约及和平的存在,像狮子、熊和狼之间没有这一切一样”,而且就不会有文明社会的知识和信息。

语言使人们能够用符号表示事件和关系,从而积累知识的内核。而事件和关系用选用的名称进行标示,从而排列出思维和知识的序列。人们将思维的序列转变成词语的序列,后者被用来在计算逻辑中将科学发展为一种“推理的学问”,既而构成一种催生文明社会的知识。就此意义而言,知识源于以反映被命名的事物和关系的方式对符号的依赖和这些符号的相互联系。知识生成人类的理性,而理性源于语言。因此,“直到他们学会使用语言”,儿童才学会推理,推理的过程即是知识的初始形成过程。

人类的行为通过各种传达知识的途径,并基于运用人类的推理能力对有关替代性行为方式的结果进行评估并使其扩展于思维之中。同时,人类在进行自愿行为时,基于知识的其他计算形式与反映人类感情、情绪或激情的内部指示物相关。而这些内部指示物是辨别人类的善和恶的初始基础。因此,人类在社会中针对知识的审慎选择包含两套计算:首先,是关涉替代性事物结果的计算;其次,是对与偏好有关的替代性事物的权衡。这样,人类在社会中的选择包含了推测、慎虑和遴选。

然而,“人不仅仅是运动中的物体”。人在审慎地选择着什么—尽管这不是它们的重要特性。他们最重要的特性在于这样一个事实:他们作为理性的生灵,具有某种学习的欲望。他们也是在某种程度上受理性支配的动物,能够思考自然和社会的某些现象与自身生存条件的关系问题,人类要解决生存中的进化,就必须通过某种途径把握自然与社会的关系,从而把社会事实构造成某种与自身相关的认识。

构成事实的最终基质是实体。实体有其特性和关系,但它们自身不是特性和关系。人类可以通过实体所属的类间接地认识它们的特性。因为实体终究是具有或表现出某种特质的。有些实体是物质实体。物质是物质本体的“质料和凝性”。“物质本体”是由物质及其广延组成的,这两者都是非常神秘的。我们无法真正理解“物质是如何传递”运动的,也无法真正地理解物质是怎样聚合和分裂的。但是确实存在着物质实体。也存在着精神实体。尽管我们不知道是否存在着没有本体的精神实体,但是我们确实知道某些特性因时、因人而异,另一些特性则可以通过较为客观的方式来确定。因此,只有知识才能把人驯服。

同时,人既能学习也会犯错误。人心的官能,包括感觉、知觉、判断、欲望、意愿、记忆和想象等未得到很好的理解。这些都不是属于“伟大的自然王国”。人的感觉能力的不完善性,遮蔽了自然的完整性。当我们认识事物时,模糊现象既来自用以观察的器官,也来自事物自身,因此,我们一定会看出,必须进一步节制我们对人智慧力量的期望和信赖。语言是“人们相互传达思想的媒介”,是人类知性不完善性的另一个根源。“没有一种语言是如此丰富,以致能为每一种复杂的思想提供词汇和成语,或者如此确切,以致不会包括许多含糊表达不同思想的词汇和成语。”因此,人类认识事物时,客体的不确定性,知觉和思想的不完善性,语言工具表达和沟通观念的不适当性,都会导致人类知识和知性的不完善性。而克服人类知识的非完善性的路径在于:知识的累积和储存。我们主动学习,也可以主动教育。这种学习包括范围广泛的知识学习和行为学习。因为,人没有任何与生俱来的思想。既然如此,人类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人在社会中可以获得的那种知识来塑造的,人类政府只有在掌握充足信息的条件下才能获得成功,机会取决于一个人知道些什么。

通常认为所有以上事实都是不证自明的。颇有意味的是,1774年美国大陆会议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就是保障在费城图书馆的借阅特权。在1787年,国会的宪法起草者们也做了同样的事情,而且,在1789年,他们真的会聚在纽约图书馆的阅览室。1800年,美国国会图书馆成立,它在美国的宪法和法律实践中占据了惊人的一席之地。

1.1图书馆立法者的内在品性

从知识论的观点而言,图书馆立法者应注意到在提出法律之前,认真研究和理解普遍的知识和社会精神的必要性。这仅仅是因为人们在处理这些事情之前不可能得到绝对而又普遍原则的指导。图书馆法律的基本价值应完全体现在它们与构成一个民族的普遍法理精神、道德和习惯的那些原则的关系之中,并通过演化的新关系结构得以对其立法指导。正如梭伦在被问及他给雅典人所立之法是否是最好的法律时所做的回答:“我给他们制定了他们所能接受的最好的法律。”这是一个美丽的词句,是一切立法者都要悉心体会的。

图书馆立法者在立法时不能仅仅限于复制社会类型,如果是这样的话,似乎图书馆法律的功能只是合法地复制社会文化现实。立法者是真正的规则创制者,通过图书馆立法,他们应根据一种完美地适应于社会类型的模式真正地塑造和组织信息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图书馆立法者所从事的实际上是理性化的工作,而受到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享有的自由来自于法律和现实之间的理性和辩证的互动过程。这一辩证过程的结果意味着一项事业的变化和进步。

由于图书馆立法具有公共性和社会性特点,因此,图书馆立法者不是一个拥有强权的人,相反,立法者应是一个有知识、懂科学、具有公益精神的人,甚至具有一定内在的品性。他的任务在于,提供图书馆相关立法的可供选择性的方案和社会所能接受的法律,并得到社会大多数人的认同,有利于社会中人的自身进化和补充。

1.2图书馆立法者的相对独立性

由于图书馆立法的特殊性,这就要求立法者应具有一定的知识,并具有科学性的内在品性,因此,为了实现立法的科学性这一目标,立法者应与权力保持一定的距离;用卢梭的话来说,也就是与政府、执法官和主权者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是因为,立法者所要制定法律的特殊性和所要履行职责的是一种独特的、超然的职能,与人类的支配权毫无共同之处。由于这种特殊的原因,控制人的人不应该制定具有社会性的法律;控制法律的人不应当控制人;否则,受其情感支配的法律便会经常地贯彻他的不公正行为;他将永远无法避免以其一己之私损害其事业的神圣性。正是由于他们所肩负的职责具有艰巨性和重要性,参与图书馆立法的立法者应成为国家中受到高度尊重的特殊人。

1.3图书馆立法者的现实认知

作为立法者,当试图通过立法的途径描述活生生的现实时,无视其“看到”概念工具能够使他们理解世界。任何人工制品的逻辑在很大程度上应该根据它想要成为什么去理解。关于它“将来某一天可能变成”什么的猜想,为检验设计如何能够影响行为和效绩提供了基础。

立法所存在的问题在于如何建设规范结构和程序,从而引导作为行为者的个人,赋予纸面之词的符号化概念以力量和效力,规范相互之间的关系。但是,在想要什么以及什么可能发生形成中肯的认识,对于维持综合有序关系是必要的。

作为立法者,应当注意其事实的特殊性,立法中的言辞并不具有现实性。如果言辞是自我确定的、自我应用的和自我实施的,我们就可以设想一个由言辞规范的世界,立法就成为不必要。然而立法的目的在于赋予纸面之词以效力。

用所有的规范性的东西来描述活生生的现实,具有一种可能性。但是,如果立法者没有有关想要成为什么的知识,没有有关可能发生什么的猜想,人类认知能力似乎还不足以有效地描述社会生活中的活生生的现实。因此,立法者只有在充分了解规则如何把社会事实构造成制度性的事实时,他们才能理解这些活生生的现实。

我们通常把游戏规则作为理解法律规则的潜在事例。当我们制定游戏规则时,游戏规则的基础是对于两个问题的理解,即游戏要变成什么,游戏中会出现什么样的玩法。

因此,知识社会的立法者在对图书馆立法时,只能把法律的结构和程序,或者人类现实的其他方面,理解为制度性事实。因为只有制度性事实的存在,规则才能构造人类社会的关系。规则界定可以采取行为的范围和限度。

2我国图书馆立法的基本问题研究

图书馆作为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为了有效地管理和规制图书馆的行为,向公众提供完善的服务,在整体上满足公众的需求,必须制定图书馆专门法及其他配套法律法规。那么图书馆法究竟应处于何种地位?其性质是怎样的呢?

2.1图书馆法的性质

有的学者提出,图书馆作为社会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门,其行为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且对社会各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认为图书馆法“应以宪法为根本,以民法为母体”,提出“从图书馆法制建设的内容上看,它与民法、行政诉讼法、刑法等关系较为密切。

在日本的整个法律体系中,图书馆专门法从整体而言应属于教育法体系,是教育法的一个分支。其直接的证据在于,目前在日本起着图书馆“基本法”作用的《图书馆法》开宗明义指出:“本法依据教育法的精神,对有关图书馆设置、运营的必要事项加以规定。”《学校图书馆法》也是由《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所派生而来。日本的《教育基本法》将教育分为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政治教育、宗教教育四大类,其中国家或地方政府实施社会教育的基本方法之一,就是设置图书馆、博物馆、公民馆等设施。《社会教育法》还规定,图书馆是“社会教育机构”;《关于地方教育行政组织及运营的法律》规定,图书馆属于地方政府依法设立的“教育机关”。在日本现行管理体制下,各级政府的教育委员会,代表政府管理同级图书馆。因此,在日本现形的法律体系中,图书馆是教育机构之一。

在我国,图书馆法究竟属于什么性质呢?这是处于争论之中的。有的学者认为,日本把图书馆定位“社会教育机构”,并由此将图书馆法全盘地纳人教育法体系,这是淡化了图书馆的“文化”品性,在世界各国的图书馆法中实属罕见。而有的学者指出,把图书馆定义为“社会教育机构”是我国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规定所确定的,在我国目前未有专门图书馆法的情况下,把图书馆纳人教育法中,有利于防止图书馆行为调整的混乱及图书馆行为调整的片面化。笔者认为,把图书馆定位于“社会教育机构”,由教育机关管理,这是否是图书馆本质的正确规定是大有疑问的。如果把图书馆定位于社会教育机构,把图书馆法定位于教育法,这不仅对我国公共图书馆的财政、人事等将产生不利影响,而且也不利于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同时也导致了法律的片面性。其理由在于,图书馆所从事的是人类的精神文化工作,不仅具有教育功能,而且具有传递信息、传播文化、保存遗产等多种功能;人们利用图书馆的权利,也不仅仅是享有受教育的权利的体现,还包括公民对整个人类精神文化成果传播、继承、创造、发展多种自由权在内。所以,在我国,图书馆法不仅具有教育法的基本性质,而且具有文化法的基本性质,是教育法和文化法的有机结合的一门法律。

2.2制定图书馆法的基准—现代图书馆理念

现代图书馆法的主旋律是明确现代图书馆新理念,这不仅因为现代图书馆已经成为国家整体法治的重要基础,而且体现了图书馆法治化的旺盛的生命力。那么现代图书馆的理念在图书馆法中是如何体现的呢?

首先是图书馆的服务性。“图书馆服务”的观念源于西方。自从17世纪德国图书馆学家G. W.若德提出图书馆不应只为特权阶层服务,而应“向一切愿意来图书馆学习的人开放”的观点以后,到20世纪初,美英等国家的图书馆服务已经发展到了农村图书馆、流动图书馆、邮寄外借的层次。美国图书馆学家M.杜威也提出了“任何图书馆都应该向读者提供资料、解答咨询”的观点。在西方,图书馆的服务性已成为普遍的理念。1948年日本制定的图书馆专门法对“图书馆服务”的法律界定已经上升到该法的最突出地位,标志着日本图书馆界已经通过法律确认的方式,建立了全新的现代图书馆服务理念。我国未有专门的图书馆法,但是图书馆服务的理念应该体现在我们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中。因此,笔者认为,在中国未来的图书馆法中,应该把图书馆服务的理念放在突出地位。

其次是图书馆的民主性。图书馆的民主性是建立在现代民主社会“主权在民”理论基础上的。保障所有民众的认知自由,保障所有民众获得必要情报资料的自由,是民主社会的必备条件。现代社会图书馆就是肩负着保障民众认知自由责任的机构,这是图书馆民主性的根本体现。而图书馆的民主性还体现在图书馆自身的运营方式、管理机制层面上。即图书馆作为一个保障公民认知自由的民主性机构,其自身的运营与管理必须体现民主化的要求。在图书馆法律中应明确规定图书馆的民主管理制度,图书馆的设置、增改、年度计划制定、日常活动决策都必须体现公众的原则等等。

再次是图书馆的免费制。图书馆的免费制是与图书馆的民主性联系在一起的。开发民智,普及知识与情报,是社会自身应承担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图书馆的性质与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一样,它是公民为了获得正确履行社会义务、生活义务必需的情报资料而委托图书馆来提供必要的服务。作为委托者,公民通过纳税的形式支付图书馆运营的必需费用,因此图书馆面向公民提供服务,实际上是履行回应公民委托的义务,提供服务应该是免费的。

最后是图书馆员的专业化。图书馆的根本任务是提供图书馆服务,从事图书馆服务的人员可称之为图书馆员。因此,图书馆员必须了解读者,了解资料,必须能够把读者和资料联系起来,这就决定了图书馆员的工作是一种必须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的专业性工作。为了确保图书馆员的专业性,一些国家早在19世纪就建立了图书馆员专业职务考核制度、图书馆专业职务职级制度,后来演化为现代图书馆的一项基本制度。

总之,有关各国图书馆所确定的现代图书馆理念,体现了现代法治的基本理念,为我国即将制定的中国图书馆法和图书馆相关法规提供了理性基础和研究素材。

3我国制定图书馆法的体系结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有关世界宣言的文件中指出:“为了提供永久性和不断发展的国家图书馆事业,全面管理和协调只有靠立法才能获得”。IFLA也曾经强调过:“每个国家都应制定图书馆法”。

3.1图书馆立法的法律定位

在法学界,一般将所有的法律分为程序法和实体法两种。程序法是为保障司法工作有法可依,司法判决、裁决有章可循,司法程序有步骤可言;实体法则是有法律宗旨和目的,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有法律后果与法律责任等。从这个意义上讲,图书馆法是保障图书馆事业顺利发展的工具,是保护图书馆的合法权益,规范图书馆行为准则的一种实体法。

就立法而言,图书馆法应属于民法范畴还是行政法范畴,要看它所调整的财产和人身的关系。民法调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的前提是“平等主体之间”,而在法学理论中,把调整“不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归属于行政法之中,行政法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就是主体之间的隶属关系。现阶段图书馆立法定位的研究中,大多数学者认为图书馆立法主要调整图书馆与读者的关系,应属于民法范畴。也有学者认为,图书馆法既调整图书馆与读者这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又调整图书馆与政府这对不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这就说明,图书馆法既带有民法的特征,也带有行政法的特征,所以说图书馆法不是它们的派生物,它同民法的内涵有原则的不同,也不属于行政法的范畴,而是具有民法和行政法的双重属性。图书馆法既保护国家利益,也保护个人或个体利益,它不属于公法,也不属于私法,而属于社会法,即公法与私法结合的法。因此,学术界对图书馆立法定位的问题仍不明确,有待界内人士与法律学者更进一步的界定与商榷。

3.2加强图书馆立法专项研究

图书馆法是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基本法,地方政府和各系统图书馆还要依据图书馆法制定相应的图书馆行政法规和实施细则,形成一套完整、科学的图书馆法律体系。图书馆法作为一项国家立法必须建立在对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律的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因此,必须组织法律学和图书馆界的专家就图书馆立法的各项问题进行专门、系统地研究。这种研究不仅应当注意图书馆法本身的一些基本问题,如图书馆法的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基本原则;图书馆的性质、地位、社会职能;图书馆管理体制、组织机构;图书馆人员编制、人员结构;图书馆资源建设与布局;图书馆服务方式与标准;图书馆建筑与设备;图书馆经费来源;图书馆协作;图书馆网络建设与资源共享;法律责任等。地方政府和各系统图书馆还要依据图书馆法制定相应的图书馆行政法规和实施细则,形成一套完整、科学的图书馆法律体系。另外,还需要加强图书馆法的配套法规及相关法律的研究。其配套法规,如关于各类型图书馆的法规;关于图书馆专门问题的法规,如图书馆服务法、图书馆协作规则、图书馆文献标准化规则等;关于地方性图书馆法规等。与其相关的法律,主要有教育法,版权法,档案法,文物保护法,信息资源保护法等。应当研究图书馆法与这些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冲突等问题。

3.3我国图书馆立法的结构和体系

信息社会教育的特征范文第4篇

关键词:教育信息化;信息技术;教育思想

中图分类号:G6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599 (2011) 15-0000-01

The Rise of Education Informatization Technology

Wang Lihui,Shi Jingjing,Song Feng

(Qiqihar Forestry School,Qiqihar161000.China)

Abstract:With the advent of the information society,education,information technology will inevitably become a widespread topic of concern,it can promote the educational philosophy,educational content,teaching methods,educational models and mechanisms of reform and renewal of the all-round play a positive role.This paper from a combination of education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ducation information to make that expound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 education and the current focus and the significance of China's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Keywords:Educational informatization;Information technology;Educational thinking

一、教育信息化的提出

教育信息化的概念是在上世纪90年代提出的。核心是发展以网络为核心的综合化服务体系和推进信息技术,特别是把信息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作为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改革的重要途径。教育信息化是组成社会信息化的重要部分,是新时展起来的新兴教育产物,有利于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观念转变,使得教育信息资源能够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双重原因,我国教育体质往往是以升学为主要目的,以考试为主要手段。以至于严重脱离社会实践,不能有效地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和技能,所以信息化教育应运而生。在教育实现的过程中,信息技术起到了凝聚和渗透的作用,众多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人工智能技等,无形中融入教育领域之中,促使整个教育系统从宏观到微观,从整个体系到实现效果都实现了信息化改革和更新。教育信息化的目的是培养创新性人才,实现教育现代化。现代教学的核心是让学习变被动型为主动。教育信息化的过程并不仅仅是一种将信息融入教育的过程,更是一种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大变革,只有有效地施行教育信息化,才能实现培养创新性人才的宗旨。教育信息化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全面地进行改革,其结果必然是形成一种全新教育形态――信息化教育。

二、教育信息化的特点与着重点

(一)教育信息化的特点。教育信息化综合了信息技术的多样性和时代性,其从教育上有开放性、共享性、交互性与协作性的特征;同时在技术上又具有数字性、网络性、智能性和媒体性。而其中信息网络和信息化人才以及信息技术产业等都是不可缺少的要素。要实现教育信息化,这其中就需要广泛地应用各种机器和设备的协助,以计算机来呈现教学内容和存储教学信息,这样信息化便具有了省力、便利性和效率的特点。(二)教育信息化实施的现状和着力点。我国在推进教育信息化改革方面已经做了很多的工作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总体来讲,至今信息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在国际教育信息化的大背景下,既存在机遇也面临挑战。在认清现状的同时要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与对策。教育究竟是决定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是人的发展的需要,其实质是教育价值观的问题。我们将人的全面发展定位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上,由此产生了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模式。但是现代社会需要的是多样化的人才,教育也要与之相适应。教育信息化,将突破原先的教育模式,强调学生的自主创新性和发散思维,有利于使学生的个性发展达到顶峰。

在实施信息化教育的过程中要着重注意一下几点:1.强化现代教育观念。先进的现代教育观念和理论是教育现代化的先导,因此教育信息化是教育现代化的基础。所以必须强化全民族的现代教育意识。提高对信息科学的认识水平,尤其是对各级政府的行政官员要进一步转变观念,进行信息现代教育观念普及,通过广播、电视等多种途径让全社会的人们都对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进行全面的认识。高校更要加强信息知识、信息技术、信息工程学科的建设。同时,还要改革教育制度,要求未来教师必须具备运用最新信息技术进行教育的能力。2.加大资金投入。我国的基本国情是经济发展不平衡,这也就导致了教育发展的不平衡,这反过来又会制约经济的发展。中国人口众多,庞大的受教育群体,需要更多的经费才能实现。教育信息化为我国的教育发展创造了条件,它可以以较低的教育成本促进我国教育水平的整体飞跃,尤其为贫困地区的受教育现状提供了机遇。3.加强教学软件建设。国家要结合国情,借鉴发达国家教育信息化的经验,引进教育科研专家,建立若干教育软件产业基地,开发研制教育软件。并且采取激励性政策,如注入开发研制资金,对现有的教育资源进行整理、编排,尽量购买精品软件和课件,以丰富资源库,服务于各级各类学校。4.基础教育优先发展。

总之,要使教育信息化真正地成为我国教育改革的推动力量和强大后盾,就必须紧紧围绕“科教兴国”的战略要求,积极借鉴国外信息化教育发展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适合我国教育国情的信息化的发展道路。

三、教育信息化对教育发展的意义

教育信息化对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它表现在:教育信息化是实现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其实施将对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等都产生巨大的影响并带来发展和变革;教育信息化还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通道,也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动力,它有利于引领各领域产生一次深刻的变革,并且利用信息技术探索新的教育模式,促进现代化教育现代化。最重要的它能有利于全民素质的提高,使受教育者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打破了局限,也是的教育变得更加有意义。另外教育信息化还对创新人才的培养和教育信息产业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四、结论

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等科学技术的发展,教育信息化的模式将会有较大的变化。在教育信息化的过程中,伴随着现代教育理论的不断发展与丰富,其教育思想、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也会相应变革。学校教育将逐步社会化,与社会教育一体化,必将使信息社会成为一个学习化的社会。因此要因地制宜地应用国内外成功的信息技术教育实例,开创独具特色的信息化教育理念,实现教育信息化服务。这将是今后工作的着重点和难点。

参考文献:

[1]张新明,李国祥.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手段现代化国际综述[J].比较教育研究,2000,3

信息社会教育的特征范文第5篇

一、教育目的的转变

在这个知识更新的周期大为缩短,信息量与日俱增为特征的时代,我们的学校教育,是网络教育和社会教育所替代不了的,着眼于培养学生的哪些能力,能够积极地影响他一生。

21世纪是信息传播全球化的时代,信息对人类的发展与进步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具有拓展视野,启迪思维,积累知识的作用,人们一方面享受信息带来的便利,另一方面,人们对庞杂的信息难以适从。这就需要培养未来的学生在海量信息面前应对自如。信息是学习的载体,培养学生的信息搜集、辨别、整理能力是当务之急。

据《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数据显示,中国人每天用于玩手机的时间大约是1.5小时,手机和电脑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改变了学习方式。人们对“屏”的沉迷,势必影响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在校时间,学校更关注学生发展的着眼点为实际的现实生活,对现实生活的思考,对现实的体验,只有丰富多彩的生活下的教育和学习,才能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

信息社会也是多元化的社会,生活在一个地球村当中。不同的价值观念下,人只有在理解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沟通和交流。这就需要作为未来的人,不仅传承本民族的优秀文化,而且对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化的予以尊重和包容。

由于科学技术在推动人类社会进步中越来越起着重要的作用,人们对成功的追求和技术的崇拜变得越来越强烈。协调于社会关系的道德变得越来越弱化。恰恰相反,在这个急速发展的社会中,更应该看重道德附加于技术的巨大作用,在强大的技术面前,每个人由于自律促进社会的进步而不是阻碍社会的发展。所以,在学校阶段,培养学生的道德认知、道德判断、道德的行动力是个非常好的好的时机和场所。

二、教育方式的转变

信息技术使课程的呈现形式更为灵活,教师具有把握信息技术发展,优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这种信息能力主要表现为,教师多媒体的技术的掌握、教师能够进行教育信息技术和课程的整合,教师利用信息技术更好地使教师的教变为学生的学服务。

信息技术革命下的教师要能利用丰富的网络资源实现优秀教育资源的共享。信息革命技术下的教师要能充分利用多媒体手段进行教学。新世纪的教师要会利用计算机制作常用的多媒体课件。这些课件在教学中能充分发挥它的优势,做到图、文、声、像并茂,增加课堂教学的直观性、形象性、生动性。

何克抗教授认为:所谓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就是通过将信息技术有效融合于各学科的教学过程来营造一种新型教学环境,实现一种既能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又能充分体现学生主体地位的以“自主、探究、合作”为特征的教与学方式,从而把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教充分地发挥出来,使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课堂教学结构发生根本性变革,从而使学生的创造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真正落到实处。整合的三个基本属性:营造新型教学环境、实现新的教与学方式、变革传统教W结构。

不仅仅是把信息技术仅仅作为辅助教或辅助学的工具,更应该强调要把信息技术作为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认知工具和情感激励工具,利用信息技术所提供的自主探索、多重交互、合作学习、资源共享等学习环境,把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使学生的创新维与实践动手能力在整合过程中得到有效的锻炼,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是改变传统教学结构、也是目前国际上基础教育改革的趋势与潮流。运用教育理论指导课程整合的实践,根据学科特点构建整合的教学模式,根据教学内容选择整合策略,学教并重的教学设计理论来进行课程整合的教学设计。

三、管理方式的转换

网络技术可以使学校轻松地完成内部通信联系、信息、工作流程规范化与自动化,大大加快了信息沟通的沟通速度与管理的透明度,不仅有效的降低了学校的办公成本,还有助于形成公平、融洽的人际关系和学校风气。

通过网络技术将学校的知识资源、经验资源、制度资源以及文化资源等集中在一个平台上,不仅可以记录教师专业成长的足迹。而且可以利用这个平台提高教研管理质量。通过平台对教师的信息技术能力进行培养,运用信息技术中的视频、微课技术进行教学研讨。可以集体备课、课堂录像、课后研讨为一体,将教研、科研、培训结合起来,达到提高教研质量的目的。

利用信息技术不仅使学校管理更高效、更便捷,而且使在信息技术环境下各学科教学资源的丰富,与教学模式的多元化,而且更重要的是积极探索营造一种新的学校文化―一种合作、对话与探索的校园文化。

四、学校与社会关系的转变

利用学校的信息技术资源,开发家庭教育资源,形成教育的合力,实现学校、家庭在教育观念、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等方面的一致性与和谐性。利用教育信息技术,教育与家庭之间的沟通更快速方便。

越来越多的校外教育集团、互联网的企业投入到教育事业当中来,它们开发的学习软件和学习网站丰富了教学手段和学习方式,对学校教育起到了推动作用。学校要不仅了解互联网下信息技术应用于教育的最新趋势,还应该利用和借鉴校外教育的优势,加强和优秀软件公司的合作,来提高学校教育的效率。此外,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的少年宫、图书馆、博物馆合作,充分利用一切与教育有关的资源,丰富学生的感性知识和扩大学生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