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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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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意识

大学生法律意识范文第1篇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主要原因分析

首先,学生对于相关法律基础知识不够了解。现今来看,在很多高校中对于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学仅仅是在思想道德课程教学中[1]。但是很多学生对于这门课程不够重视,对其的学习仅仅是为了应付于考试,最终导致了学生掌握的法律知识很少,无法有效地运用法律知识。其次就是学生的法律意识十分淡薄,学生缺乏正确的法律意识,对于一些违法行为无法区分,并且也无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最后就是社会风气以及校园文化的不良影响,在社会上存在一些不良风气,受到利益的驱使,出现了很多腐朽以及低俗的影视作品,从而来影响了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冲击了大学生的心灵,最终导致大学生很容易受到这些作品的影响,不利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做好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途径研究

(一)增加法律教育的课时量

对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来说,利用课堂教学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方式,因此高校必须要增加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课时。可以为学生组织一些法律讲座,邀请相关专业人士来对学生进行讲解,利用一些社会热点的案例进行剖析,这样学生的兴趣将会直接得到提升,并且对于法律知识也会更加的了解。另外,学校也可以聘请一些专业性较高的律师来作为学校的法律讲师,设置专门的法律课程,以此来让学生有专门学习法律的机会以及时间,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

(二)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

高校在对学生进行法律教学中,也要对自身的校园环境进行改善,要在校园中做好法律的宣传,能够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法律校园环境,做好法律知识的宣传[2]。要坚持依法治校的理念,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以此来对学生起到一个良好的约束作用,让学生抓紧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同时能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遇到的问题。要鼓励学生经常向教师咨询一些法律知识,以便于更好的运用法律来维权。学校也要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咨询处,以此来为学生提供一些咨询法律事务的地方。

(三)开展多样化的法律实践活动

高校要能开展第二课堂教学模式,开展一些实践活动,利用模拟法庭等形式,让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课堂教学中,让不同的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能够对法律知识的运用有一个了解[3]。同时,做好学生之间的相互讨论,以便于学生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去思考探究,以此来充分地了解法律的魅力所在。另外,教师要教导学生将法律知识应用到生活中去,在生活实践中逐渐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

(四)利用家庭教育来做好大学生的法律教育

要想做好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不仅仅要在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同时也要在家庭教育上做好对学生的培养。家长是学生的榜样,这就需要家长必须要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以此来经常与孩子进行交流,探讨一些法律知识,逐渐在孩子的思维中形成法律意识。家长在与孩子的交流中,必须要掌握一些科学有效的方式,能在与孩子的谈心中逐渐对孩子进行教育。另外家长要随时注意孩子的行为,以及心理健康情况,若是发现了孩子出现了异常行为必须要及时的进行治疗,以此来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五)做好校园网络建设

现今网络技术发展迅速,网络在丰富学生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主要是网络上的信息较大,十分繁杂,经常会出现一些腐朽的文化信息。这些信息将会对大学生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这要求高校要做好自身校园网络环境的规范,同时能够利用网络来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高校可以适当上传一些关于法律知识的案例以及视频等,以此来让大学生进行和观看,并且视频中对于法律知识的要点要进行深刻的剖析,只有这样学生才会对其产生兴趣,并且能够对学生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结语

大学生法律意识范文第2篇

摘要:大学是大学生心理走向成熟的过渡阶段,这时期,大学生拥有充足的精力、敏感的心理、较差的自我控制力和脆弱的心理承受力。同时在法律上也有一些不足之处:法律知识贫乏、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不高、法律信任感不强、法律责任感降低等。基于大学生在法律意识上表现的不足与缺失问题,本文着重从强化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加强教师力量建设等方面来探究出路,力求引起相关大学生以及部门组织的关注,切实解决好这一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问题。

关键词:法律意识;缺失;大学生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特征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群体关于法律的思想、心理、认识倾向的总称,也是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形式,它体现了我们这一特殊群体在法律上的认知、情感、评价和信仰等。”①大学生法律意识不仅具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基本特征,又有自身独特的特征,这也决定了其与普通社会群体法律意识存在不同之处。(1)大学生的年龄结构、受教育水平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2)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比较成熟的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起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他们对世界充满着好奇心里,难免偶有盲从。再者,他们在学校里学到的正统理论和正常的人际关系与社会转型时期产生的各种阴暗现象往往形成强烈的落差感。他们对人生、对社会易产生困惑,导致其易变性的法律心理,从而在一定水平上影响了法律意识的构成。种种原因表现,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构成带有不成熟性、被动性、易变性特征。因而,我们必须选取各种切实有效可行的路径,向大学生直接或间接地教授法律知识,培育他们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赋与中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当代大学生法律价值观。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在内涵和构成过程中的特点,尊重他们在构成过程中的规律,是建构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关键所在。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主要体现

(一)法律知识贫乏。大学生在大学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总体法律知识能力水准仍旧较低。究其根源,在于当前我国大学生大多看重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却很少予以重视,只是临到考试时突击,应付了事。另一方面,高校的“法律基础”课教学时间很有限,走马观花式的涂鸦教育很难让学生学到扎实的法律基础理论。因而,高校大学生在有限的课时中难以获得夯实的法律知识。

(二)学习的主动性不高。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学习的优劣直接影响法律意识能力的高低。目的性和功利性是现今大学生学习普遍存在的现象,在实际学习生活中往往表现为,对待专业课程非常重视,而却对公共课应付了事。考试前夜临时抱佛脚,加班加点死记硬背,把公共课当做一种包袱等等,在这类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很难有深厚系统的法律基础知识。

(三)法律信任感不强。当前,我国在市场经济建立不完善以及相应法制建设不能够跟上市场经济建设的水平和节奏的实情下,致使存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的腐败现象,使得大学生片面的观察这样的状况。这在一定意义上肯定会影响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感。表现在平常生活中,部分大学生认为法律在某一程度上不能够止恶从善,因此对法律的信任失去应有的信心。

(四)法律责任感方面。“当前很大一部分大学生由于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以及对法律认识的不足,当然也有我国自身法制建设和法律实施过程当中的原因,大学生很难对法律现象及法律制度产生一种归依,同样也就缺乏对法律的责任感,当发生法律问题的时候,在现实中的情景就是找熟人、托关系等,而不是将之作为自我的一种责任,一种义务,在遇到法律纠纷时,不能以一种主人翁的态度去对待,而是采取逃避的行为,不能承担相应的责任。”②

三、应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方法途径

(一)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法律意识的培养是法律素养形成的必要前提,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要着重培养大学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权利义务意识等。培育大学生的法律信仰,要指导大学生构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体来说,就是要把心理教育与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剖析我国的实际状况,包括充分认识我国依法治国起步晚、基础薄弱的现实状况,鼓励大学生正确分析和理解当前法治环境和法治现状,增强对我国法治制度必然完善的信心,从而引导大学生规范自身的行为。

(二)培育法律认同感和展开理想信念教育。大学生是有抱负、有品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是宣扬个性、塑造理想信念的一代。大学生内心很容易产生困惑和迷茫,针对这一情况,首先要肯定他们的完美理想,激励他们积极进取,逐步走向成功。其次要引导他们立足社会现实,对社会法律现象进行分析,使他们学会思考,在学思中探索真理形成法律信仰,增强对法律的认同感。

(三)营造校园良好的法治氛围。利用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优化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舆论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在大学里,辅导员老师们应该以身作则,言行一致,特别是在关乎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上要坚持按规章办事,做到“有章必循”。还可以在 3.15维权日、12.4法治宣传日等特殊节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院系老师可以带领学生举办 “模拟法庭”、法律常识抢答、法律演讲比赛和辩论赛等,增强学生学法的兴趣,守法的能力。营造校园良好的法治氛围,才能为大学生提高法律意识做好铺垫。

(四)增强教师力量的建设。大学生法制教育过程中,教师拥有着无可争议的重要地位,发挥着常人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例如,在相同的法律意识教学内容上,学识渊博的教师较之知识匮乏的教师,他们的法律意识更强,授课更能生动活泼吸引学生,从而更好地调动大学生自主学习法律的积极性。高水平的授课能使学生体会到听课的乐趣,这样不但教学效果好,而且极易形成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李丹《理工类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与培养对策研究》陕西科技大学.基本原理.2011

[2]张莉《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缺失及培养》南京师范大学.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2006.

[3]张国.浅议新时期大学生的法制教育.首都高校教育学研究生学术论坛论文集2010.

[4]田野,许苗苗.培养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几点思考[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9(5).

[5]徐曼,敖静.论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南通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9(9).

注解:

大学生法律意识范文第3篇

【关键词】校园犯罪;法律意识;现状;特点

近日,复旦大学室友投毒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该校在读研究生黄洋因生活琐事与室友关系不和,遭到心存不满的室友投毒,致不幸身亡。

从“复旦大学投毒案”,到“南航学生被室友刺死”事件,再到“江苏高校刺伤案”、云南大学马加爵“校园杀人案”等等,接连发生的同窗相残事件引起大家的普遍关注,并折射出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不断发展, 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法律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和强烈。人们的法律意识的状况也随之变化并趋于复杂化和多样化, 大学生作为正在接受高等教育且各方面都较为突出的社会群体, 其法律意识在社会其它成员中所起的导向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究竟如何? 应如何客观地去评价它们?本文拟从各个角度出发,分析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特点。

一、法律意识的内涵

法律意识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人们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对现行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感知、理解、心理体验和价值评价等各种意识现象的总称。它包括人们对法的本质和功能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适用的评价、对各种法律行为的理解、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等等,是法律观点和法律观念的合称。从内容上看, 法律意识包括人们对法的根本理论的看法, 对法的要求和态度, 对现行法的理解和衡量, 对法律知识的掌握, 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 从表现形态上看, 法律意识既可表现为系统的思想、学说, 也可表现为零散的看法、观点, 既可是内在的, 也可是外在的; 法律意识作为人们思想意识的组成部分, 直接指导和制约着人们现实的行为, 对人们成长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法律意识具有复杂多样的内涵和外延, 意识本身又是一个高度内化的结晶,要想精确地概括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状况并非易事,这里只作大致的描绘。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特点

(一) 从对法制现状的认识和态度上看: 有完美的政治理想,但对现实的法治社会的建成信心不足。

调查显示,几乎所有的大学生都赞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大学生的思想能随时代的潮流而变化,他们能够直观敏捷地反映现实社会的状况,是社会上最敏感的群体。大学生凭借他们敏锐的思维及对社会历史的了解,知道想在中国建成民主政治的国家,一定要走依法治国的道路。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相当多的同学对法制状况仍持冷漠、偏激的态度,甚至对法制表示怀疑和不信任,有21.09 % 的同学认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的法制原则在我国不可能实现; 16.92 % 的同学认为目前民主与法制建设没有进展并且状况很糟。这种认识和态度容易在大学生中引起对法制疏远、甚至恐惧心态的产生。大学生又是治理国家的“边缘人”,没有依法治理国家的经验,缺乏对治理国家过程复杂性的了解,以为“依法治国”只要一提出,就能顺理成章地执行, 对建成法治国家的困难与长期性预设不足, 因此对社会上存在的不正之风指责过多,或过分夸大,或一下子走向悲观主义,认为“中国公民目前的文化素质还很低,达不到依法治国的要求”、“中国是一个缺乏法制传统的国家”、 “中国的法制漏洞太多”。因此, 有大部分同学同意“ 只有私下解决不了的问题才应求助于法律。”大学生这一群体富于幻想, 对法治国家的美好前景憧憬向往, 描绘的是依法治国的美丽彩图, 但他们缺乏实践经验, 对建设中的困难预设不够, 现实的状况又容易使他们走向另一极端, 表现出明显的信心不足。

(二) 从部门法律意识来看: 大学生法律意识具有不平稳性。

调查表明, 大学生宪法意识弱于部门法律意识。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居主导地位, 宪法意识在整个法律意识中自然居核心地位, 并成为衡量公民法律意识的尺度。然而, 大学生对宪法的作用认识普遍低于部门法律,调查中,大多数同学对宪法不感兴趣, 就不易掌握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内容, 更不可能具有宪法意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与每个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 大部分学生只对此较关注, 但也有10.62 %的学生在现实生活中不自觉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说明这些同学掌握的法律知识并没有付诸实践, 存在理论与实际相分离的状况。在具体部门法律中布大学生的民法意识、经济法意识、婚姻法、继承法意识较为强烈, 普遍高于刑法意识和行政法意识、传统的“重刑轻民”的思想在大多数同学头脑中已不复存在, 大学生已更多地关注与市场经济和自身实际密切相关的法律。对部门法感兴趣的顺序依次为: 经济法占46.7 % ,民法占37.3 % , 婚姻法继承法占37.88% , 但在接触和交谈中也发现, 有少数同学在观念中把法律与“ 判刑” “抓人” 等同起来, 对法律全面调整社会生活和全面保障公民权利的作用未能充分认识。大学生的诉讼法意识弱于实体法意识, 只有23.24 %的同学对诉讼法感兴趣。诉讼法是解决法律程序的法律, 实体法则是解决责任归属、大小等实质间题的法律, 二者相辅相成。但大学生在遇到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 对诉讼法律和参与诉讼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没有足够的认识, 部分同学在现实中就不能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 而是以消极胆怯、软弱的方式放弃自身权益法理是宪法、各部门法的指导和理论基石, 是大学生全面掌握法律知识不可缺少的内容, 然而大学生极不重视法学理论的学习, 只有1 0 .4 % 的同学愿意学这部分内容, 这必然对他们掌握法律知识和培养法律意识产生直接的影响。

(三) 学生法律书本知识在提高, 但法律观念仍很模糊。

通过长期的法律知识普及, 加上法律读物、书籍的丰富, 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把握也越加准确, 然而, 其法律观念却并没有随之正比例发展, 尤其对情与法、德与法以及法中的权责关系上认识不清, 受传统法律观念影响很重, 没有体现出青年一代应具备的法律素养。通过此次调查发现, 有70 % 的人认为“自己若有亲人发生违法犯罪问题时”, 他们会选择“牺牲法律而保护亲人” 的道路。另外, 在问及“权利与义务关系”时, 有几乎85 % 的学生认为“权利应为第一位” , 这体现出大学生有很强的权利意识, 其本身是社会进步和社会文明的表现, 但令人遗憾的是有近20 % 的学生不愿承担与之相当的义务和责任。从以上数据, 我们可以发现, 对现行法制的认识和态度上看, 有相当一部分同学存在不容忽视的消极态度, 如对法制状况仍持冷漠、偏激的态度, 甚至对法制表示怀疑和不信任, 对正当的司法程序表示冷漠等等。

三、结语

总之,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树立, 是大学生自觉遵守法律的驱动力,它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对法律制度的建设、对社会的安定团结都有重要的作用。而目前全国各大高校普遍存在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针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特点,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树立正确的法律观点, 增强法制观念,从而提高大学生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并使他们能够积极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维护社会的安定, 促进依法治国的伟大战略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美〕 伯尔曼著, 梁治平译.法律与宗教【M】.北京:三联书店, 1991.

[2][德]耶林.为权利而斗争(第二卷) 【M】.转引自民商法论丛【M】.

大学生法律意识范文第4篇

关键词:法律意识大学生非法律专业

“法律的重要性不在于刻写于铜版之上,而在于雕镌在国民的心坎之中,”真正让法律活起来的是人,法治国家的建立不仅仅需要完善的法律体制,更需要国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环境下,讲法律不仅仅是法律工作者、法律专业学生的专利。只有国民整体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法治建设的进程才会大踏步的前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会更早的到来。而作为国家建设中坚力量中不可或缺的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群体,岂能成为法律的文盲。

一、非法律专业大学生法律意识弱化现象

“法律意识就是人们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包括人们对法、法律现象的本质和作用的理论观点,对各种法律规范和人们的行为从法律角度进行的理解、感觉、评价以及人们的法律知识、愿望和情绪”。

非法律专业大学生作为国家建设力量的重要元素,法律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我国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速率。近些年,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和逐步完善,非法律专业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提高,但是仍存在着不少问题。

1、法律常识欠缺

法律意识的建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法律知识的奠基,而法律常识则是法律知识体系中最容易被掌握的环节。而就是这最基础的法律,在非法律专业大学生这个群体中,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究其原因,其一,获取路径少。目前,我国非法律专业大学生接触法律的途径还仅限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只开在大学一年级的课程,而课改合并之后的法律基础课只占全书的四分之一,这样法律常识的传授得不到很好的延展就草草收场。学生对于法律的了解大多停留在抽象化的概念中。其二,主动获取意识不强。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而言,专业课的吸引力或者说有用性显得更强,加之专业课的学分比重更大,主导了大多数学生获取知识的倾向。

2、法律观念淡薄

法律观念是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它与法律知识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非法律专业大学生法律知识的短缺,直接导致了这个群体法律观念的淡薄。

其表象是,其一,无视权利与义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力量,不知道自己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很多学生对于十八周岁这个年龄,只是知道这意味着自己已经成年,而不知道自己已经开始享有选举与被选举权。其二,混淆法律用语。很多学生分不清违法与犯罪,错误的认为两者没有差别。甚至不知道生活中常见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都是做什么的。其三,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在生活中,解决法律问题的首选却不是法律,这也是因为对法律的一知半解。即使选择了法律,却不知道怎么用。其四,怀疑法律的公平公正。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法律观念的淡薄,导致很多学生在遇到问题时,常常选择用道德的视角去看待问题,对于法律的正常处理结果抱有怀疑态度。

基于以上,在深入分析非法律专业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的基础上,这个群体法律意识的构建需要切实可行的办法。

二、非法律专业大学生法律意识构建模式

法律意识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无论是非法律专业大学生还是国民整体,法律意识的构建都需要经历三个层次的推进。一是,知法懂法。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让人们能够了解到生活中无时无刻都是被法律围绕着的,切身的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二是,守法用法。通过普法教育提高人们对于法律的认知以及认同感之后,遵守法律自然顺势而来。守法是作为一名中国公民应有的行为,而真正的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是培养法律意识的应有结果。三是,法律至上。当了解了法律,也懂得了运用法律之后。培养法律意识的最终目的就是在人们的心中建立起法律至高无上的信念,让法律真正走进人们的生活。

非法律专业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可以说是这个系统工程中的子系统,更是十分重要的环节。

1、门槛意识——树立知法懂法意识

非法律专业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关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整体进程。而法律意识的基础在于法律知识的吸收,对于这个群体来说,首先,应加强普法的力度,丰富法律知识获取路径。最主要的途径就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整合后的课程缩短了原有法律基础课的学时,这就要求任课教师在有限的学时内,做出有针对性的教学。所教授的内容不应仅停留在概念化的介绍,应结合大学生的实际情况,贴近学生的生活。课程之外,应定期的举办法律讲座,组织学生参加相关法律活动,从不同渠道扩大学生接触法律的途径。其次,培养学生对于法律的兴趣,增强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观能动性。知识获取的速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对相关知识的兴趣。主动获取意识的加强才能更快更好的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在教学中,可以以学生为主导,鼓励学生自觉学习法律,自己发现身边的法律,要让学生充分的感受到法律的有用性。

2、进阶意识——培养守法用法意识

法律意识的培养需要理论与实践的密切结合,法律知识若要转化为法律意识与信仰,更需要到实践中去切身感悟和体验。因此,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是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这对于非法律专业大学生来说更是不可或缺的,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充分培养出守法用法意识。对于非法律院校来说,一是,可以组织学生参加法制宣传活动,让学生走到法律中去,感受法律给别人带来帮助的同时,自己从中获得收获。二是,组织学生旁听审判,让学生充分感受法律的庄重与严谨,同时学习到相关的法律知识。三是,举办模拟法庭,这是最直观的也是最有效的让学生亲身感受法律、实践法律的模式。在教室的指导下,学生亲历审判并适用法律,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该怎么用、为什么用。这对于其在生活中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有帮助,同时,也在体验中加强了学生的守法意识。

3、最终意识——确立法律至上意识

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这是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所坚信的一条准则,也是人们法律意识培养所要达到的最终境界。这就意味着,在一个法治国家里,人人都应敬畏法律,确立法律至上的信念,视法律为神圣的准则。

法律信仰是法治建设的最终奋斗目标,非法律专业大学生因其在社会中的所扮演的特殊角色势必要求其树立法律信仰。在这个群体中,,法律信仰的确立意味着其对于法律的信任与认同感;蕴含着其对于法律的最高期望,也是其对于正义、民主、平等、自由、人权、效率、秩序等法律价值的追求及其实现的愿望。

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中,人是主体,是实现法治的最活跃、最关键的因素。无论是法律工作者、法律专业的学生,还是非法律专业学生,都是法治国家得以建设,法治文明得以实现的必要力量。只有一个国家全体国民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人们心中的正义、公平、自由等法律价值才能找到真正的归宿。(作者单位:沈阳药科大学社会科学部)

参考文献:

[1][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2]孙国华:法学基础理论,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04页。

[3]陈大文:课程整合背景下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问题初探,载《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7年第5期。

大学生法律意识范文第5篇

法律意识 教学方法 大学生

一、前言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大学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国家未来建设和发展的主要力量,大学生的法律素质状况,影响和决定着国家未来法制发展的状况和水平。

大学生法律意识,即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规范、法律关系的反应形式,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和外在行动。简言之,就是大学生对待法律的心理态度和自觉遵从的表现状况,它包括法律心理、法律知识、法律态度和法律信仰四个基本要求。为了深入了解我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本课题组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向本校不同年级、专业学生发放调查问卷500份,回收500份,其中有效问卷468份,有效回收率93.6%。在此基础上,对调查问卷进行了分项统计和分析。

二、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与分析

从整体上看,我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基本状况是:他们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对法律的认知程度不高;对司法威信认同偏低;法律态度不稳定,对法律规范的信仰程度不高;法律认识和行为表现反差较大。

1.我校大学生法律心理状况

我校大学生的法律心理总结起来就是:对法律的心理认识比较明确,但对法律在现实中的公正性认识信心不足。87%以上的大学生认为法律是现代社会人们的行为准则,是化解矛盾的杠杆,是人们行为的标尺。大学生群体对打官司表现得极为镇定,71.8%的大学生认为这是现代社会生活很正常的事情。但对我国当前法治状况的认识还不容乐观。他们当中,对“法律面前是否人人平等”的肯定回答率仅为28.6%,在对发生在身边的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件的认识上,相当一部分同学还存在认识偏差,有24.3%的人总认为违法犯罪离自己太遥远,不能及时从走上歧途的同学身上吸取教训。

2.我校大学生法律知识现状

调查结果显示我校大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对法律体系的完整性掌握不够,内涵理解还不全面。93%以上的大学生对我国法律体系有一定了解,对于“违法”和“犯罪”的概念,75%的大学生的认识是正确的。但是相当一部分学生对法律基本概念的掌握还比较模糊,56%的同学还不知道《民法通则》是我国的一部现行法律,对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主体的的认知也相当模糊。在近几年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试中也反映出许多大学生法律常识不足,基本概念不清,基本理论掌握表面化,针对案例分析不到位,甚至认识错误,等等。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够,使他们在实践中很难用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容易造成学法、懂法和守法的脱节。

3.我校大学生法律态度现状

从统计数据看出,我校大学生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在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法律渠道解决的占82%以上,这就说明大学生的法律态度比较明确,对待法律的态度较为积极。但在法律和自身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又表现出法律态度意志的不坚定。如答“你的亲人或同学朋友有违法犯罪行为时”,只有46.7%的同学选择检举反映,还有45%左右的同学选择“与己无关”或“假装不知”;在“在择业过程中,你会根据需要毁约吗”的回答上,还有64%以上的同学认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随便撕毁就业协议,这些回答表明大学生的法律态度还有不健康和阴暗的一面。

4.我校大学生法律信仰现状

我校大学生对法律的功能认知比较清楚,但是对法律的信仰程度还不高,对某些问题的判断还带有相当大的功利性。在回答你评判是非的一般标准是什么时,被调查者选择道德的占58.5%;在回答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的第一选择是什么,被调查者选择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仅占26.5%,可见我校大学生还存在重道德、轻法律的意识倾向。在对“私了”和“寻求法律援助”上,还有48.5%的同学选择“在私了不成的情况下才依靠法律”;在回答“你对大学生替人考试收费的看法”时有相当一部分的同学判断标准不清,把违法和违纪现象看的很平常,缺乏起码的诚信和荣辱观。

针对以上分析,说明我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整体状况是好的,广大学生都能正确认识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建设法制社会有了比较清楚的把握。但从法律意识的结构上来看,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如法律心理脆弱,对当前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存在消极与偏激的认识;法律知识不足,对法律现象与法律理论不能很好地结合,缺少运用所学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出现了学与用相脱节的现象;法律态度不够成熟,对法律的信仰程度不高等。

三、推进我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提高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

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国家法制建设的需要,是高校贯彻高等教育法、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是大学生完善个人综合素质、促进个人发展的需要。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虽然很多,但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应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切实承担起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重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05方案”中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一项重大变革,它以道德教育为主,一本教材包括了思想政治人生价值观培养、道德及行为规范培养和法律素质培养三部分。法律部分的内容浓缩为新教材的第七、八两章以及第五、六章的部分内容,如何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框架内对全体大学生讲授法律知识,是摆在广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面前的一个难题,特别是在有限的课时内驾驭相对庞大的内容体系,是法律基础教学面临的首要矛盾。如何根据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来寻求破解之道,笔者根据调查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实际教学,提出几点看法。

第一,优化教学内容,按需讲授。在调查中发现,我校67%以上的学生都明确表示对法律知识感兴趣,而且也认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的确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他们增长法律知识。但由于课时的有限和教材内容的庞杂、抽象和枯燥,大大降低了学生阅读和自学的兴趣。在调查中发现,我校大学生最关注的法律问题首先是宪法的相关问题(特别是公民权利和义务问题),犯罪与刑罚的相关问题(如正当防卫),婚姻、继承问题等;其次关注点也由于专业不同而有所区别,如有些同学关注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有些同学关注计算机互联网犯罪问题。要让法律基础部分教学引起大学生的关注和共鸣,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从大学生的需要入手。因此,应该了解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乃至步入社会后)最为需要的、最为关注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问题,并以此为切入点,结合大学生的实际,结合生活,对庞杂的法律知识体系进行取舍,做到知己知彼,按需讲授。

第二,丰富和完善教学方式。法律条文本身是抽象的、枯燥的,如果依靠传统的枯燥无味的“课堂说教”和“填鸭式教学”很难达到教学目的。丰富教学方式,可以使用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案例教学可以把抽象的理论融进鲜活的现实之中,将法律还原到生活中去,这不但增强了课程的生动性,吸引了学生的兴趣,还增强了理论的冲击力和说服力,使学生更好地理解理论,信服法律,并提高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另外,基础课本身就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还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法律实践能力,因此在教学中运用实践教学也是一种很重要的方式。我们的调查也证明,学生非常喜欢和希望能在课程中展开实践教学,89%的学生认为组织实践教学很有必要。法律实践教学的方式有很多,如观看法律视频、组织开展模拟法庭、参观法制教育基地、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或竞赛活动等。

第三,改革考核方式。考核是教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体现教学理念的最明显的教学活动。目前,我校课程考核一般采取总评成绩=平时成绩(平时作业、考勤、课堂表现等)+期末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但是这种考核模式显然不适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不仅要求学生掌握相关理论,还要求学生将理论付诸实践,最终目的是通过理论知识的讲授,影响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并指导大学生的行为,促其达到‘知行合一”。如果采用上述课程考核模式,其结果是导致考核只停留在对道德认知、法律知识的考核上。因此,我们要积极改革考核方式,拓宽评价思路,以能力为本位,重视对学生能力的评价。将理论考核与实践考核相结合,强化学习过程考核,采用平时成绩、课程论文、实践报告等相结合的方式来取代原有的考试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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