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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资源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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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资源的调研报告

关于水资源的调研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水权 水权流转 对策

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基础资源,具有不可代替性,与人们的生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随着改革开放和西部大开发的实施,的社会、经济等各方面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与此同时,内蒙古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中,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水资源问题成为内蒙古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严重制约着内蒙古地方发展。国家在内蒙古黄河流域开展水权转换试点工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内蒙古水资源供需矛盾,但是水权转换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水权流转机制的不完善等。因此,分析当前水权流转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当地水权转换工作更好的推动,进一步优化配置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一、水权流转现状

由于初始水权未彻底明晰,内蒙古只开展了一级水权转换指标流转工作,尚未建立再次流传机制和跨区域流转机制。缺乏有效的流转机制,使水权转换失去了灵活性与机动性,造成未转换的水权指标浪费或闲置,不利于水权向最需要用水、最大化用水效益的企业流转。如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电厂四期工程项目用水,由于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相关部门只核准该项目使用前三期的技术改造节水,这样一来已申请的黄河水权转换指标就闲置,未能进行再次流转。另外,各盟市之间的水权流转也未开展,造成水权转换指标的闲置。如呼和浩特市目前暂时未开展水权转换项目,而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等众多企业无水可用,由于水权转换工作开展进度不平衡,加之未建立盟市之间的水权流转机制,水权转换指标浪费严重,水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较低。

二、水权流转存在的问题

内蒙古黄河流域水权转换试点工作由于开展的时间较短,国内对水权流转机制的研究和实践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当地水权流转中还存在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完善

由于我国水权制度建设滞后,到目前为止关于水权流转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建立,对已经开展水权转换工作的试点地区来说就缺乏有效法律法规保障。水权流转机制在目前的法律机制中不具备一定的法律依据,缺少关于水权转让试点中规范的管理制度。如水权申报、资金核算、工程运行等环节缺少监督,容易出现行为,影响了水权流转的正常秩序。

(二)初始水权分配不完善

目前,内蒙古初始水权只分配到市一级,县(旗)、镇(乡)、村(嘎查)或以灌区为用水单位的用水户的初始水权并未明晰,造成水权无法流转。内蒙古已公布的初始水权分配方案,如“87分水方案”,《霍林河、大凌河初始水权分配方案》等,都只是将初始水权通过自治区政府文件明晰到市一级和大型灌区,市以下的行政区域用水户初始水权未明晰,许多镇(乡)、村(嘎查)用水户对自己的用水权利尚不清楚,还认为只要交钱购买就可以任意使用。内蒙古作为农业用水大省份,灌溉用水在95%以上,尤其灌区灌溉用水浪费严重,节水潜力巨大,要通过水权流转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明晰初始水权,才能有效的约束限制不同用水户的用水行为,为开展水权流转工作奠定基础。

(三)水权转让价格不合理

目前内蒙古实行的水权转让价格是以节水改造工程的投入规模来计算水权价格,包括节水工程建设费、维护费、更新改造费及合理收益。此价格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计划划定,属于政策性水权价格,其没有充分考虑水权运行成本,忽视了水资源的使用价值,因此内蒙古的水权价格存在不合理性。虽然政策性水权价格制定成本较低,简单易行,但是其具有较强的主观倾向性,不能保证水权流转过程中双方的合理收益。

(四)信息化制度建设落后

水权管理信息化平台有利于水权流转的高效运行,但是内蒙古水权信息化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水权转换可研和实施方案中,都考虑了水利管理信息化和自动化的建设问题,但是由于管理信息化建设投入严重不足、信息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信息化技术人才缺乏等原因,水利信息化和自动化系统建设目前还尚未建成,造成全区需要用水指标的项目或用水户不能及时对富余水权指标进行申请,水权转换指标信息更新较慢,制约着水权流转工作有效深入的开展。

(五)缺乏利益协调机制

目前内蒙古水权转换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水权流转的交易方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划分,政府处于垄断地位。由于缺乏利益协调机制,交易方与政府都要追求利益最大化,造成破坏环境和生态等问题突出,主要集中在工业企业聚集地区。

三、完善水权流转机制的对策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健全水权流转机制中的法律法规体系是规范水权流转的重要保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地方职能部门,应当尽快制定实施规范水权流转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使水权流转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形成较为健全的法律体系。通过法律法规明确流转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切实有效的维护水权流转的正常秩序。另一方面,加强水法、水权流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普法教育改变用水户的用水观念,增强用水户的节水意识,减少用水现象,提高用水效率。

(二)明晰初始水权

初始水权明确是开展水权流转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水利部《水权制度建设框架》的阐述,明晰初始水权应建立宏观总量指标和微观定额体系。内蒙古通过定额核定各盟市用水总量,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制定水资源宏观控制指标,对各盟市进行水量分配。另外,配合微观定额体系,核定各盟市人口数量、单位工业产品、单位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宏观总量与微观定额相结合,将初始水权落实到各干、支、斗渠、黄河灌区及村镇农民个人,工业用水要划分到各企业或者各工程项目。只有同时实行宏观总量指标和微观定额体系,初始水权才能真正明晰,才能有效开展水权二次流转和跨盟市流转工作。

(三)合理制定水权价格

水权价格是水权流转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条件,制定科学合理的水权价格能有效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水权价格的制定主要受到自然、社会经济、工程技术等因素的影响。水权流转初期的水权价格应当包括用包括工程建设费、维护费、更新改造费、用水保证率风险补偿、经济利益补偿和生态补偿等,充分考虑了水权成本。随着水权流转机制的完善,水权价格制定还应当考虑自然、社会经济等因素,充分了解市场信息,反映水权的社会成本,更好的体现水资源的价值。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

水权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是提高水权流转科学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的重要手段。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广域网建立信息、公文、监督、会议等数字化、信息化系统,实现各种水信息数据共享,提高水利管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另外主管部门需要根据全区水利信息化和自动化工作需求,制定人才培训和引进计划,充实信息化队伍,建立一支高素质信息化建设队伍,更好开展水权流转工作,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的步伐。

(五)协调各方利益

从本区实际出发,明确自治区政府与地方政府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政府发挥宏观调控职能,依靠市场配置水资源,维护各方利益不受损失。如果涉及公共利益、生态环境、第三方利益,应通过召开听证会,征求社会意见,向社会进行公示,提高政府和交易方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水权流转不是目的,而是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以经济手段合理优化配置水资源。内蒙古建立水权流转机制,通过实施水权转换,能够实现政府、企业和农民多赢的局面,形成农业节水满足工业发展用水,工业发展反哺农业,促进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 李彬.黄河水权转换管理工作调研报告——以鄂尔多斯市南岸灌区为例[R], 水权转换管理工作调研项目,2008(11).

[2] 水利部.水权制度建设框架[EB/OL].http:///2005.

关于水资源的调研报告范文第2篇

一、基本情况

××水利局现有独立核算单位***个,其中科级事业单位***个,企业单位1个;

现有正式职工20**人,其中干部***人,固定工***人,合同工1***人,集体工***人;

现有离退休人员***人,专业技术人员***人,其中高级工程师6人,工程师***人,初级职称***人;

有管理运行人员1***人,综合经营人员***人(包括工程局、招待所、水电站),其他***人;

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大专学历***人,中专学历***人,高中以下学历1***人。

水管单位现有职工1***人,其中科级干部***人,一般干部***人,工人1***人;

专业技术人员***人。

二、主要工作职能

(一)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一管理全区水政水资源工作和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负责组织水资源的调查、监督和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

负责灌区用水计划和水资源规划及节水规划的组织实施和节水型社会的建立。

(三)组织制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主管全区河道、水库、渠道、机井和行洪、蓄洪、河流、工程维护及工程保护区的滩涂地的综合治理与开发。

(四)主管全区防汛、抗旱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的抗旱防汛工作。

(五)负责全区农村人畜饮水、乡镇供水和农村卫生改水工作及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地表水供水水源建设和水环境保护等工作。

(七)负责地方水电站的建设与管理。

(八)组织申请各渠道用于水利建设的各项资金,配合政府制定有关水利建设财务、投资政策及价格并组织实施;

监督实施水利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九)主管全区的水土保持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区水利工程项目审查申报、水利科技、经济技术合作、水利科研技术推广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规划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等。

(十二)负责水利职工队伍建设,编制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三、存在的问题

1、各水管单位的性质划分尚不明晰,权责尚不明确,公益性、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事务并存,单位自主权范围有限,因而普遍缺乏利益激励和风险约束机制。

2、由于种种原因,使水利系统各事业单位人员增长过快,人员总量过剩,结构性人才缺乏,导致单位经济负担重,管理成本高,工作效率低。

3、投入不足,公益性工程损耗和维护管理费用没有补偿渠道和来源。

4、管理粗放,工程设施配套建设滞后,老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

水价没有按成本核定,收取困难,自身造血功能不足,部分单位经费困难,出现亏损,人员工资难以保证。

5、目前参照执行的企业参保政策很不适应事业单位的参保实际。

四、意见和建议

1、确定水管单位的定性并将公益性人员的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根据国家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结合凉州区水利系统的特点,将水利系统各单位明确划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三类单位。对水管单位中的水库、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行政执法职能机构定性为纯公益性单位;

对既承担公益性任务,又具有经营性功能的水管单位定性为准公益性单位;

对水利发电、城市或农村供水的水管单位定性为非公益性单位。定性为纯公益性的单位或机构的人员定编后其工资和其它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水利系统的其它单位(如电站等)非公益性单位改革后将面临各种税收等负担,难以维持正常的生产,政府应给予这些单位优惠政策。

2、老职工提前退休

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竞争上岗。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各种因素造成的结果,一部分老、弱、伤、残等职工无论在年龄、身体、文化素养、能力等各方面都属于单位内部的弱势群体,无法与年轻职工在同一起点上竞争上岗。因此,这部分职工能否按照武威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武市事改办[20**]001号《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中退休人员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提前退休。或者放宽到男年满55周岁且工作年满30年的干部、工人一律提前退休;

女满50周岁的干部(或女满48岁的工人),且工作年满20年,经本人申请,可提前退休,作为改革时分流人员的一种途径。

3、定岗定编

水利系统的岗位编制可根据水利部和财政部20**年五月颁发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定职能、定编制、定岗位。但是我区水利系统多年来为政府分担就业压力,接纳了大量的复退军人和大中专学生,人员严重超编,人浮于事,给水管单位的运行管理造成了很大压力。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借这次改革,按照上述《定岗标准》,对水利系统各单位进行全面定岗核编,并在今后适当控制水利系统人员的无序膨胀,使水利系统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为我区的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4、参保人员退休后社保部门只发给其基本养老金,其它补贴、补助以及参保人员亡故后其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均由单位自己补足,没有真正实行参保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增加了单位的负担,也不利于这部分人的管理。为了保障事业单位职工各项保险政策的落实,应尽快制定出台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政策,建立适合事业单位及人员缴费的基数依据,进一步规范参保程序,确保参保人员的医疗、工伤、失业等相关保险的落实和退休后各项费用及参保人员亡故后其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等均由保险部门发放,实行社会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事业单位的后顾之忧。

5、实行水务一体化

一是水务一体化是水资源特性所决定的。水是一种动态资源,无论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都是互相转化、互相补充、循环往复的,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只有对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管理,才能更好地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更好地解决城乡供水、生态用水水资源和水环境问题,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客观的水情使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不可能自然发生。优化配置就会有机会成本,而很少有人会心甘情愿地放弃自身或本地利益。所以,必须通过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行政的手段,对水资源进行宏观调控和合理分配。同时要实现水资源的效用最大化,必须实行水务一体化,树立水权观念,培育水市场,把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与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有机结合起来。二是水务一体化是一次管理体制的改革。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水利向社会经济各方面提供服务。必须从水利从属于农业的传统观念中走出来,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是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是职能的划分、各种关系的整合,不能把建立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理解为水利部门在扩大地盘和势力范围,充分认识这一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而推动水务一体化的进程,使有限的水资源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三是水务一体化要不断提高管水的整体功能。水务一体化是实现资源水利的客观要求。要打破城乡分离、部门分割、水量水质脱节的管理模式,从而达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是必然趋势。水务一体化是科学的、是全新的水务管理理念。是符合水资源客观规律的管理体制改革,它代表水利发展方向,必将充满生机和活力。

6、建立改革领导机构

关于水资源的调研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市污水处理 现状 问题 水处理技术 BOT项目

1 当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现状分析

我们国家的污水处理事业是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开始的,与国外相比晚了很长的时间。尽管事业起步的不早,但是,自从改革开放以后的二十年以来却取得了非常快的发展。城市化的速度越来越快,我们国家城市的数量与规模也处于快速增长的阶段,与之相配置的关于城市污水的处理方面的设施就面临着短缺的局面。据统计,我们国家目前每年的排污量大概在三百五十亿立方米,但是,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却只有百分之十五点八,而在西方一些比较发达的国家,如美国在一九八零年的时候就达到了百分之七十。全国总共有超过百分之八十的城市的污水排放并没有经过任何处理,这是导致污水量增加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在全国两千多座县以及一万九千多个镇中,污水的排放量大概占到全国总数量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但是,我们国家这些城镇的污水处理的能力远不及全国平均水平,污水处理的基础设施的短缺被突现出来。目前,在我们国家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采用活性污泥法的占到百分之八十以上,只有不到百分之二十在采用稳定塘法。对水资源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城市污水处理厂也必须面临开放新型的工艺技术进行污水的处理,如氧化沟法、AO法等,在我们国家都在广泛运用这些改进的技法。

2 目前我们国家关于城市污水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缺点

第一,我们国家城市在对污水进行处理中的水平还比较低,具体表现比如没有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厂多数也都是一级或是二级的污水处理。污水设备工作效率太低,并且能耗很高,维修率也比较高,自动化程序不高等缺点。据调查,目前我们国家现在污水处理的设备只有三分之一是运行正常的,不正常的也占到三分之一,还有三分之一是处于停止工作的状态。所以,污水处理厂的运转率只能达到一半。除此之外,我们国家的污水处理技术也存在问题,虽然吸收了国外的一些技术,但是这些技术或多或少都存在较高的运行成本和基建造价,而处理的效率还是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于污水处理的水平起着很严重的影响。第二,没有足够的资金投放到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运行,为了我们国家污水处理的目标得以实现,就必须在很短的时间里建设多个污水处理厂。资料显示,我们国家在两千年需要增加一千五百一十八万吨的日处理能力,这就需要投资三百多个亿才能实现。到二零一零年的时候还要增加六千多万吨的日处理能力,大概需要投放一千三百多个亿。在短期内根本筹集不到这么多的资金,这个问题非常明显地被暴露出来。因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缺乏资金,导致很多污水处理厂无法按期完成,也就实现不了环境治理的目标。另外,对于污水处理的问题还包括没有合理的运行机制,我们国家的污水处理从建国以来,无论是建设还是运行到管理,所有的费用都是政府来承担的,但是,污水处理是一项公益事业,这就出现了一种局面,就是一般的建不起来,建起来的又养不起了。

3 水处理技术在我国污水处理中的应用

水处理问题是围绕解决水中的污染物质而展开的,当前CO2排放作为造成全球气候变暖的温室气体的罪魁祸首已经是不争的事实,CO2已不再是无害,而且已经被各国列入了控制排放的黑名单中。这个变化对我们传统的污水处理理念提出了挑战。处理城市污水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包括两部分:将污水中的碳源(BOD)转化为二氧化碳,以及相应的动力消耗折合成二氧化碳排放。经测算,处理城市污水所产生的二氧化碳量为0.29公斤CO2/吨水.天。10万吨规模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二氧化碳量排放量相当于:3856户全年总排放量(一个中国家庭平均每年要排放2.7吨二氧化碳),2603辆汽车全年总排放量(在中国,一辆中等汽车一年要排放4吨二氧化碳)。从我国中长期发展战略来看,污染物减排将被放到首位,而能耗高的处理工艺将失去竞争力,毫无疑问,节能降耗型的水处理技术将成为我国长期的发展方向。首先,回用工业用水,对经过处理的污水可以进行回用,根据各种有不同需求的工业企业进行选择,工业生产过程中的锅炉用水、冷却水以及生产用水,都是可以利用经过处理的污水的。能够使用经过处理污水的行业很多,如:造纸厂、商业洗车、矿山、电站以及道路建设企业、酿酒厂、金属、纺织品的生产厂等。在日本被用于工业用途的经处理的污水能占到百分之四十,美国也能占到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五。其次,回用居民及社区的非饮用水,对于居民来说,回用污水的用途也就是洗车、洗马桶、浇花等,从社区的角度来分析,回用的不是用来饮用的还有各种娱乐场所的用水。一九六一的时候美国就用经过处理的污水用于游船,那么,怎样提供非饮用水的污水回用呢?就是建立分质供水系统。在美国利用这项供水的工程,四万多人的非饮用水的使用问题得到了解决,它的供水量占到全城总供水量的百分之三十。

4 把城市污水处理的BOT项目构建起来

城市基础的设施就是污水处理设施,而污水处理设施都具有它独特的特往,就是非独占性或非竞争性。第一,污水处理存在一个特点就是价格需求方面的弹性比较小,政府又是垄断经营,所以在收费制度的制订上一定要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并不是完全依靠竞争价格来解决设施的建设问题,包括以后的运行以及发展。第二,污水处理是一项具有公共性的服务,很多设施在使用时不易计算服务费用,并且也不能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换,所以,只能是一项公共费用。第三,污水处理提供的是一项具有广泛的社会性的服务,并且还是一项具有我部经济性的服务,在对它的投资效益进行衡量的时候,就要考虑社会的效益。所以,对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以及运营这一部分资金,肯定是由政府来承担的,政府作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重要提供者,也是把市场经济中政府的职能充分地体现出来。正因如此,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在处理污水方面的资金几乎都是由各地政府在承担。最近几年我们国家才引进了BOT项目,它对于社会与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从项目效果的具体反馈可以看得出来,对于效益的评价进行有效的分析是非常重要的。根据BOT项目自身存在的特点,结合我们国家在污水处理方面的运用,可以非常明显地看得出来引入BOT项目,在很大程序上帮助我们政府解决了污水治理资金方面的问题,除此之外,还有技术调序以及其他有关的一系列的问题。同时,也可能看到随之而来的纠纷、风险,以及在政府与企业、群众之间的一些负面的影响。而对于这些影响一定要有可以量化的过程对它进行详细的评述,把各自的重要性都明确下来,这样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分析,知道哪里是需要改善的,哪里得到了有效的解决,在这些基础上把社会效益的评价体系建立起来,并保证它的合理性,这需要进一步引入层次分析的方法。

5 结束语

总而言之,污水处理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并且也是需要紧急处理的事业,它与我们国家城市化的进程发展有着直接的关系,对于我们国家未来的经济发展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一定要重视起来,把污水处理与经济建设两者间的关系处理好,并进行不断创新,努力开拓出一条污水技术新大道,并使之高效且低能耗。

参考文献:

[1]柯崇宜.我国城市污水处理业的改革思路与实施策略[D].中国海洋大学,2006(3).

[2]王靖.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服务管理研究[D].天津大学,2007(1).

[3]李壮.中国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经济与管理政策的研究[D].北京化工大学,2005(1).

[4]刘淑红.基于AHP法下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融资模式选择[J].科技管理,2007(1):42-45.

[5]David R.Anderson,Dennis J.Sweeney,Thomas A.Williams著,于辉,詹正茂译.商务定量分析方法(第9版)[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2.

[6]刘东,杨振坤,董淑杰,孟凡钧.基于AHP法的我国城镇供水BOT项目风险评价[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2005(4).

[7]丘国堂.关于水市场化法律问题的研究――防治水污染的根本出路在于水市场化.武大环境法律研究所.

[8]是公益还是产业――污水处理市场化需要新机制.中国环境报,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