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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森林火灾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发生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林区社会秩序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市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森林火灾分级分类
Ⅰ级森林火灾(特别重大):
⑴、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⑵、造成30人以上死亡;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
⑶、距离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1公里的森林火灾。
⑷、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需要国家支援的森林火灾。
Ⅱ级森林火灾(重大):
⑴、连续燃烧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
⑵、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
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⑷、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位于与其他市、县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Ⅲ级森林火灾(较大):
⑴、连续燃烧超过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
⑵、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
⑶、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
⑷、跨越市、县区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灾。
⑸、危及国家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6)、发生在原始林区、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Ⅳ级森林火灾(一般):
⑴、连续燃烧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
⑵、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下。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
1.5.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本县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1.5.2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1.5.3属地管辖,先期处理。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的范围,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林场、村组负责先期组织扑救处理。
1.5.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1.5.5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扑救森林火灾。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县、乡(镇)人民政府设立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武部部长、湘乐林业总场分管森林防火工作副场长担任,林业、公安、电信、气象、工商、卫生、公路、财政、司法、民政、交通、教育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局长任主任,管护科科长任副主任。
2.2职责任务
2.2.1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监督检查落实本预案的实施情况;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解决扑救森林火灾中的重大问题;统一调度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森林火灾现场的扑火救灾工作;统一协调武警、公安消防部队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森林扑火救灾;决定启动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负责与相关区、县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在处置森林火灾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2.2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是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支持保障部门,应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立即行动,确保扑火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政府办负责召集火灾处置扑救中的紧急会议,及时指挥部防扑火命令,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扑救森林火灾。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火场扑救抢险,运送救灾物资,维护社会治安。
县电信局负责森林防火通信联络工作,按照特殊通信的规定,办理有关森林防火通讯事宜,保证火情通讯畅通无阻。
县气象局负责火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火险天气预报,如遇火灾,要快速准确的提供火场地区的天气预报,必要时要协调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运输,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专项资金及扑火期间的后勤供给所有物资、食品、药品和运输等其它费用,一般实行先记帐后结算的应急办法。
县公安局负责火灾案件的侦破,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责任人依法查处,维护灾区社会治安。
县司法局负责督促火案查处,维护火场周边秩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县工商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快速筹集扑火所需物资和食品、药品的安全等。
县民政局负责扑火后的抚恤工作,妥善安置伤员生产、生活及对扑火有功人员的奖励。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林区、林缘乡镇村组的森林防扑火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安排,协同有关部门作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中小学校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湘乐林业总场负责林区乡镇(林场)的森林防扑火工作。
县公路段负责修缮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道路,确保扑火车辆的畅通。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指导森林消防队伍的扑火技能训练,根据扑火需要和上级的命令,迅速调集力量,及时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城镇、农村居民聚居点或者将引发油、气、化学制品等危险品火灾时,由公安消防支队启动城市消防应急预案,与森林扑火救灾联动。
2.2.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县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政策决定;协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挥森林防火工作效能;负责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置森林火灾建议;联系县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扑救火灾的信息调度、处理;解决和处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2.3应急联动机制
2.3.1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
(一)跨越县(区)、乡(镇)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灾;
(二)发生在原始林区、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三)危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重点火险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国家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区的森林火灾;
(五)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六)连续燃烧超过8小时且明火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七)其他需要县上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3.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重、特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召开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紧急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派员立即赶赴火场,协助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责成公安、林业等部门组成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及时向有关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及时、准确森林火灾信息。
2.3.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通知后,要确定一名值班领导,紧急落实预案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听候调遣,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
3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每一位公民都有报告森林火灾的义务。按照“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的原则,各乡镇、林场设置的护林站(点)、观察台、了望哨以及林区、林缘区的职工群众,要将发现的火点在第一时间以电话、电台、口头等形式报告本级林业主管部门,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
3.2预警
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要及时查明情况,根据火灾范围、地点、火势、火场附近的建筑等情况要立即做出响应和处置。
3.3预警级别及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当森林火灾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Ⅳ级预警信息;当森林火灾超过Ⅳ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Ⅲ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Ⅲ级预警信息;当森林火灾超过Ⅲ标准,但尚未达到Ⅱ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Ⅱ级预警信息;当森林火灾超过Ⅱ标准,但尚未达到Ⅰ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Ⅰ级预警信息。
Ⅳ级预警:每年的森林防火期。
Ⅲ级预警:在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2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和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非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3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7天以上的时期。
Ⅱ级预警:在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3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冷锋过境前2至3天,春节、清明节期间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非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4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10天以上的时期。
I级预警:在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4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7天以上;非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5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15天以上的时期。
各乡(镇)、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Ⅳ级以上森林火灾的有关情况,并根据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设立预警预测岗位,固定专人每天24小时值守监测并按时报告情况,应根据预警信号所警示的森林火险程度,进入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工作状态。当遇到Ⅱ级、I级预警级别时,开始进入紧急预警状态,高度戒备,采取超常规的防范措施和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讯、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透支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企业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针对性强的公告方式。
4森林火灾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当森林火情火灾发生后,当地乡镇政府、林场、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采取措施,先期开展应急扑救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根据森林火灾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作出应急响应。我县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按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一级响应——县政府应急反应。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县政府宣布启动《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同时成立县政府扑火指挥部,分管领导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扑火救灾工作。派出赴火场工作组,会同乡镇政府成立火场前线扑火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的扑救工作。并视火情的发展,请求市指挥部给予支持、指导。
二级响应——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反应。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县政府启动《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授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如特殊情况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时,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方案请示县政府。同时根据需要请求市指挥部给予支持、帮助、指导。
三级响应——乡(镇)政府、林场应急反应。发生一般森火灾,乡镇政府、林场启动本级《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快速对火情火灾进行先期处置。严密监视火情动态,并立即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扩大应急的准备工作。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基本应急
火灾发生后,相关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综合利用了望台观察、专业测量等方式确定火场面积、损失程度和可能进一步发生的危害,及时采取各种应对措施。
4.2.2扩大应急
乡(镇)、林场力量不能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时,应及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县级力量不能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时,应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4.3指挥与扑救
4.3.1扑救森林火灾分为三级指挥:
一级指挥员(后方指挥部):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担任。其职责是决定扑救方法、策略、协调扑救力量,保障物资供应,解决扑火中的重大问题。
二级指挥员(前线指挥部):由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担任。其职责是掌握火场实际情况,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具体指挥分工扑救,检查扑火进度和质量,妥善安排扑火人员生活,扑灭明火后,留足够人员看守火场,防止复燃。
三级指挥员(火场指挥部):由富有扑火经验的乡镇(林场)主管领导、护林队长、林业站站长、村委会主任担任。其职责是根据火场情况,决定扑火方法,分配扑火任务,负责清除余火,负责扑火人员安全和安排作息时间,随时同上级保持联系。
4.3.2火灾扑救
发生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灾所在地的乡(镇)、林场,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县指挥部,并迅速组成前线指挥部和火场指挥部,组织各自半专业扑火队和义务扑火队迅速投入灭火工作。县指挥部根据上报火情,必要时可负责组织后续力量奔赴火场进行支援。
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时,在县政府、县指挥部的领导下,建立后指和前指。后指负责调动扑火队伍、后勤保障和向上级汇报。前指组织扑救,并分设指挥、通讯、后勤、医疗救护、火案调查等若干小组,明确任务,专人负责,密切配合,合力作战。统一指挥,统一作战部署,统一调配人员,统一电台通讯呼号,防止多头指挥,各自为政。各路扑火队伍要纪律严明,听从指挥,不准蛮干和孤立作战。同时要指定公安人员组成火场纠察队,负责火场安全,维持火场秩序。
扑救重特大火灾,在扑火战略上要因地制宜,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按不同地形、林种、树种、火灾类型、火场风速、风向、火焰高度、火灾蔓延速度等情况制订扑火方案,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彻底清除、以顺风阻击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科学扑救。当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要落实扑火责任制,采取分段包干的办法,可将火场划区包片,落实扑火责任,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片火场指挥员全权负责本区火灾扑救工作。
火灾扑灭后,要重新组织人员负责清理火场,看守2-3天,经县指挥部检查批准,确定无残火,无复燃条件时,候守火场人员才能撤离。
4.4新闻报道
各新闻媒体要按照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部署,组织现场采访,向社会及时报道火灾扑救情况。新闻媒体报道的各类情况、数字,必须经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审定。
4.5应急结束
林区内明火全部扑灭并确保不会再发生新的火点后,由扑火前线指挥部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林场要配合县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做好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及伤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和灾后重建等工作。
5.2社会救助
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林场在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可号召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救助。
5.3火灾评估。
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情况,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评估,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5.4调查和总结
火灾发生后,公安机关应立即介入调查工作。火灾扑灭后,由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火灾报告由乡镇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火灾统计、汇总由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在火灾扑灭后6个工作日内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和县政府。
5.5责任追究
一旦发生火灾,不仅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等层层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电信部门必须保障火情通讯畅通。确保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国有林场以及扑火前线指挥部每天24小时联络畅通。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县、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都应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配套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为森林消防队。主要是乡镇和国有林场的半专业和义务消防队(人员配置见附表1、2)。平时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防火期各指挥部有组织的进行扑火训练,掌握一定的扑火技术,一旦林区发现火情,乡镇指挥部根据需要及时调配扑火队员,开赴火场,投入扑救工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把火消灭在初发阶段,力争有火不成灾。林区单位、各乡镇村民委员会、居民小组组成群众性的青壮年义务扑火队,由当地乡镇指挥部调遣,发挥距离近、地形熟的优势,见火就打,打小火,立大功。
第二梯队为武警。由县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和消防大队确定。县指挥部组织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消防官兵,组成一支100-200人的抢险救灾快速反应队,随时准备扑救突发的重、特大森林火灾。
第三梯队为民兵预备役。县人武部负责落实由民兵预备役人员组成50-100人的应急抢险救灾小分队,作为一、二梯队的后续队伍,听候调遣。
当有火灾发生时,第一梯队先期投入灭火,视火情发展态势决定后续扑火队伍的投入时间和兵力。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和疏散灾民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车辆一律悬挂统一醒目的标志;县交通局负责通知有关公路收费站(所),免缴道路、桥涵通行费。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组织扑火救灾医疗队,对伤病员进行及时救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司法部门组成火案调查组,进入森林火灾发生现场,维护火场周边地区治安秩序,迅速侦破案件,查明原因,对火灾肇事人和责任者依法做出处理。
6.7后勤物资保障
在扑救林火之前,由工商部门协调乡(镇)指挥部成立后勤服务队伍,准备足够的生活劳保用品。如帐篷、炊具、防火服、头盔、手电筒、电池、水壶、毛巾、食品以及卫生救护物资等,以便解决好扑火人员的吃饭、喝水、住宿、救护等后勤保障。此外还要备好火场通信工具,确保火场通信联络畅通。扑火前线指挥部可就近调配县、乡(镇)和各国有林场扑火物资储备库储存的各种扑火机具。
6.8扑火机具保障
林区所在地的国有林场要维护和保养好风力灭火机、灭火水枪、油锯等扑火工具,备好油料和应急设备,必须处于临战状态。各乡(镇)指挥部要求储备一定量的铁锨、镢头等2号灭火工具,具体到人。森林资源较好的单位,在保证有足够灭火工具的基础上,还要适当配备开设防火线所需用的油锯、弯把锯、钢板斧等专用工具,以备在火情难以控制的情况下,开设防火线,防止林火蔓延。(各乡镇、林场扑火机具配置见附表3、4)
林区各乡(镇)指挥部必须同有关单位、人员落实1一2台挖掘机,3一5辆卡车,5一10辆农用三轮车以备承载各项运输任务(要落实,有保障)。县指挥部也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必要时协调卫生部门,配备1一2辆救护车以解决医务及伤员的抢救运输问题。
6.9经费保障
财政、林业部门负责筹集必要的森林防火资金,主要用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和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以及林火发生所在的乡(镇)指挥部组织的扑火队员、运输车辆、燃料供给、设备修理、人员调配、医疗救护和生活必需品等费用。应及时为扑救火灾划拨救灾资金。扑火期间后勤供给的所有物资、运输、食品、药品等费用先记账,应急结束后经审计等有关部门审核据实结算。
6.10社会动员保障
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发动林区和林缘区的群众,随时准备投入扑火工作。
6.11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扑火前线指挥部要视火场情况及时果断地采取阻隔措施,开设足够宽的防火隔离带,确保驻地职工群众安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6.12技术储备与保障
建立火场专家小组,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各类科技信息和成果,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乡(镇)、林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辖区群众,严禁在林区和林缘地带烧草山、随意用火。使“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7.2培训演练
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对半专业消防队和义务扑火队的培训、演练和考核。半专业扑火队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扑火集中培训和扑火演练。学习内容和成绩要记载归档。
8建立林火档案。
主要包括:火场面积测绘,估算火场面积,成灾面积及损失情况;火案处理情况;形成完整文字档案。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处置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应组织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9.2监督检查
本预案由护林防火指挥部制定,并监督实施。
2009年,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星级平安单位创建,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早部署,创新措施,圆满完成林业安全生产各项任务。为发扬成绩,找出不足,克服缺点,现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
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工程建设、林改外业勘界无安全事故。在林业工程建设及林改中,把安全措施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明确责任人,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完成了油茶栽植1000亩,杉木为主速生商品林建设10万亩,沼气建设257口,天保工程森林管护197.8万亩、人工造林3万亩、封山育林8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造林5000亩。特别是农村沼气池建设,成立了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在四个乡镇建设了4个服务点,健全了服务体系,确保了全年沼气池建设与使用无重大安全事故。
(三)林业职工安全得到保障。林业局一直强调林业干部职工在出差、下乡等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准乘坐三轮车、农用车及其它无安全保障的车辆,确保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并要求不论是林改外业勘界、巡山护林及追、查违法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等各项林业工作中,均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四)林业企业无安全事故。林业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深入林业企业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生产,特别是在建国60年庆祝期间,死看死守,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圆满完成维稳、禁毒、防邪反邪、无毒社区建设、节假日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任务。林业局在巩固平安单位成果的同时,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创建星级平安单位为目标,把维稳、防邪反邪等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安全工作抓实抓好。全年处理来信来访39件,化解纠纷548起;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中,铲除大麻1164株;国庆节处理越级上访1件,确保了林区社会稳定。
(六)局机关日常安全工作得到加强。林业局严格按照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以及县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具体要求,抓好机关治安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从几方面开展:一是安排专人经常性对机关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对电源电路、易燃易爆等方面进行检查和管理;二是落实治安安全防范措施,对流动人口实行登记,加强门卫管理,同时号召职工提高警惕,加强防火防盗意识,群防群治,共同维护单位治安安全;三是加强单位车辆管理,严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驾驶单位公车,严禁林业系统职工(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单位公车,严禁专职驾驶员酒后和疲劳驾车,开快车;四是制定规章制度,要求对车辆实行经常性保养检查,杜绝车辆带病作业,严禁将车辆转借他人驾驶,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律由驾驶员负责。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林业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一是早安排早部署,牢牢把住工作的主动权。如森林防火,林业局制定了《××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并对预案的可行性进行了实战演练,确保预案具有可操作性,预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即可启动应急预案,将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形成了林业部门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三是落实监管检查制度。单位领导经常对涉林安全工作分组开展大检查,认真查找问题,及时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四是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经费。2009年,林业局仅森林防火就投入了经费99.43万元,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责任感、使命感。森林防火、工程建设等工作事关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责任重大。为确保万无一失,林业局建立健全了、纠纷处理、森林防火、安全保卫等制度,并实行严格考核,既提高了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资金不足,导致单位安全设备得不到及时维护和更新;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和家属法律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有待加强。三是森林防火受天气影响大,不确定因素多,防范难度不断增加。
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森林防火圆满完成。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战胜持续高温干旱天气,全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12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3起、较大森林火灾9起。火场总面积152.88公顷,受害森林面积79.68公顷,受害率为0.51‰,控制率为6.64公顷/次,损失林木10251.2立方米,火案查处率为91.67%,发现卫星热点12个(境外卫星热点2个)。
(二)工程建设、林改外业勘界无安全事故。在林业工程建设及林改中,把安全措施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明确责任人,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完成了油茶栽植1000亩,杉木为主速生商品林建设10万亩,沼气建设257口,天保工程森林管护197.8万亩、人工造林3万亩、封山育林8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造林5000亩。特别是农村沼气池建设,成立了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在四个乡镇建设了4个服务点,健全了服务体系,确保了全年沼气池建设与使用无重大安全事故。
(三)林业职工安全得到保障。林业局一直强调林业干部职工在出差、下乡等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准乘坐三轮车、农用车及其它无安全保障的车辆,确保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并要求不论是林改外业勘界、巡山护林及追、查违法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等各项林业工作中,均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四)林业企业无安全事故。林业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深入林业企业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生产,特别是在建国60年庆祝期间,死看死守,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圆满完成维稳、禁毒、防邪反邪、无毒社区建设、节假日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任务。林业局在巩固平安单位成果的同时,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创建星级平安单位为目标,把维稳、防邪反邪等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安全工作抓实抓好。全年处理来信来访39件,化解纠纷548起;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中,铲除大麻1164株;国庆节处理越级上访1件,确保了林区社会稳定。
(六)局机关日常安全工作得到加强。林业局严格按照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以及县*、安监等部门的具体要求,抓好机关治安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从几方面开展:一是安排专人经常性对机关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对电源电路、易燃易爆等方面进行检查和管理;二是落实治安安全防范措施,对流动人口实行登记,加强门卫管理,同时号召职工提高警惕,加强防火防盗意识,群防群治,共同维护单位治安安全;三是加强单位车辆管理,严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驾驶单位公车,严禁林业系统职工(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单位公车,严禁专职驾驶员酒后和疲劳驾车,开快车;四是制定规章制度,要求对车辆实行经常性保养检查,杜绝车辆带病作业,严禁将车辆转借他人驾驶,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律由驾驶员负责。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林业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一是早安排早部署,牢牢把住工作的主动权。如森林防火,林业局制定了《*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并对预案的可行性进行了实战演练,确保预案具有可操作性,预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即可启动应急预案,将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形成了林业部门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三是落实监管检查制度。单位领导经常对涉林安全工作分组开展大检查,认真查找问题,及时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四是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经费。2009年,林业局仅森林防火就投入了经费99.43万元,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宣传教育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地道工序,林业局在宣传形式、宣传内容上实施创新,力求职工及广大群众受到警示、得到启示,不断增强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一是通过广播、电影、电视、专题文艺演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火、禁毒等宣传。全年放映森林防火宣传电影110余场次,刷新宣传标语1600余条,发放禁毒宣传资料3300余份。二是借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之机,在林区学校开展禁毒等宣传,不断增强基层林区,特别是山区群众的防范意识。
(三)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责任感、使命感。森林防火、工程建设等工作事关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责任重大。为确保万无一失,林业局建立健全了、纠纷处理、森林防火、安全保卫等制度,并实行严格考核,既提高了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资金不足,导致单位安全设备得不到及时维护和更新;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和家属法律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有待加强。三是森林防火受天气影响大,不确定因素多,防范难度不断增加。
今年以来,我区严格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的指示和要求,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提高政治站位、紧跟形势、强化使命、勇于担当,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二个确保”:即“确保核心景区无任何火情,确保辖区内无火灾”的总体目标,全力做好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我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月山基本情况
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位于宜春市西南面,紧连萍乡、安福,距宜春市区15公里,地理座标114°14′-114°21′,27°39′-27°33′,主峰太平山海拔1735.6米,国土总面积为49.2万亩,其中山林面积40.05万亩,森林总蓄积量为132.3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81.2%,是全省六大名山,属重点火险防范区。拥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AAAAA级景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自然遗产、中国温泉之乡七顶国字号桂冠,是中国风景名胜区自驾游示范基地、全国温泉休闲度假示范基地;自2009年由管理局更名为管委会,由市委、市政府直管,下辖温汤、洪江2个镇和1个明月山生态公益国有林场,共有2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298个村民小组,人口41569人(其中温汤镇26200人,洪江镇15369人,另外常年在温汤居住疗养的外地人有2000多人);管委会下设21个局部办,市直单位派驻机构11个,2016年被世界温泉及气候养生联合会授予“世界级多用途优质温泉”;2017年9-10月先后被世界温泉及气候养生联合会正式授予明月山温汤镇“世界温泉健康名镇”,被央视新闻评为中国“十大最美赏月地”。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机构强管理。
为切实加强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及时调整充实了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现有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5名、领导成员14名、森林防火办公室人员3名;于2017年元月新修订了《明月山温泉风景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责任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分别制定了各自的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预案;二是为切实把国家、省、市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精神、指示落到实处,针对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和部署,逢会必讲;区防火办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检查防火措施、防火预案及防火责任人落实情况等;三是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将森林防火经费列入公共财政预算;管委会与各三个责任单位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各责任单位与下辖村、经营单位签订了35份森林防火责任书,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社会有关部门共同抓的可喜局面。
(二)紧盯重点强预防。
为开展好10月份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共建宜春绿色生态”为主题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树立“宣传就是防火”的理念:一是区防火办与镇联动,认真做到 “四进”:防火知识进机关、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其中:张印防火警示语320条,发送防火宣传手册650份,通过“小手拉大手”传递防火知识12堂课时;播放森林防火宣传录音65次,微信信息600条,广场活动主题日2次,通过设咨询台1次等,坚持精准宣传、立体宣传,做到森林防火宣传常规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不断提升宣传的实际效果。让老百姓森林防火意识入脑入心,逐步实现森林防火知识全覆盖。二是区防火指挥部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对火警案件做到“四早”(早发现、早扑救、早消灭、早处理)、“四不放过”(未查明火因不放过、未查处纵火者不放过、肇事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未受到不放过)。三是结合林区生产实际,从2016年起积极开展生物防火林带(绿色防火)工程建设1000亩(其中2018年计划200亩),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责任和意识。四是积极与市气象局合作,从省里争取到了一个人工增雨项目落在明月山,于2018年7月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多方位提升了我区火灾预防能力。
(三)狠抓火源强管控。
抓好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的关键环节,一是在重点防火期,下达禁火令,各镇、场以村组为单位划分了森林防火责任区,在每块责任区均落实了责任领导及包干责任人,要求责任领导必须在责任区蹲点,包干责任人天晴必须每天巡查到最边远村,不留死角。二是在重点防火期的进山路口,最少落实一名守山人员严防死守,坚决制止携带火种进山;三是切实加强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群体的监管力度。对这些特殊群体,各镇进行登记建档,有效预防了因“五类人”而引发的森林火灾;四是把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一项具体工作体现。
(四)提升能力强队伍。
我区成立了专业森林扑火队1支30人,各镇、场也成立了半专业扑火队5支150人、村义务扑火队 25支500人,为提高队伍素质,出台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随时保持火灾扑救临战状态。每年进行多次森林防火技战术演练,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着重狠抓“三个建设”:一是加强扑火装备建设。积极实施“赣明月山二期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依靠森林火灾远程视频监控平台,从硬件上保障和提高林火预防能力。其中:区指挥部现配有装备森林防火指挥车1辆、运兵车1辆,工具车1辆、远程防火监控点6个、等应急物资仓库一个,三个责任单位都相应有应急物资准备。二是加强村级巡火员管理建设。现共聘请了38名村级巡火员,12名护林员,10名景区管护员。从工资待遇、工作职责、巡逻工具、工作监督四个方面入手保障工作水平。区防火办与镇办不定期对巡逻员进行查岗,对巡逻日记录核查。三是加强扑火队建设。按“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目标,制定《专业队伍管理办法》,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开展森林火灾技能培训,3年共计培训专业技能人员300多人次;常言道,水火无情,在多年来的每次紧急火情面前,扑火专业队伍以实际行动证明了自身的能力,展现了队员们不畏艰险、敢打敢拼的作战精神。
(五)严守纪律强值班。
为能及时准确传递火情火灾信息,一是重点防火期间,各责任单位落实好24小时值班制、领导带班,做到“四个到位”,即:火情动态掌握报告到位;值班巡查、通信畅通、记录台帐、情况反馈落实到位;抢险救灾、准备到位;会商协调、调度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重要气象信息及时向下传达,出现险情及时向上报告,对卫星监测反馈的热点及群众举报的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三是专业森林消防队24小时集中待命,随时做好扑火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火场,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扑救;四是对因不及时报告而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我区专业队至今仍无营房基地,争取2018年底完成专业队营房项目。
3、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有待于加强。当前扑火队伍素质不高,待遇过低、扑火能力有限。
4、群防群控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群众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成为工作中长期要努力的问题。
三、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森林是地球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森林防火责任重大,意义尤其特殊,下一步的工作,我们将以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为抓手,从早部署、早安排,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1、继续抓好森林防火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
(二)镇政府与16个行政村负责人签订了防火责任书,并纳入了村干部年终考核重要指标。村与农户都签订了责任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委会负责人应迅速组织扑救,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先调动本村应急分队进行扑救,必要时报请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集其他分队支援。二、加强宣传,严防森林火灾,副书记崔建华,林业站全体工作人员。就今年防火工作如何落实,存在哪些困难,如何解决做了安排,站主要反映今年防火物资紧缺,争取镇政府资金,镇政府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拿出1000元用于购置防火器材铁锹10把,手电筒50支,喊话器2个,手套100双,常用药品等,会议定于11月5日召开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会议。镇政府11月5日在政府会议室召开了分乡镇xx年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参加人员有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行政村负责人,一是传达了上级防火会议精神;二是安排部署了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委会要迅速成立防火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搞好防火宣传,*组建好一支义务扑火队,确定火情监测人员及报告人员;三是强调发生火情严禁痴、呆、傻、老、幼、病、残、学生严禁进山扑火。 (二)自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我镇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护林防火,播放防火条例,区、镇领导检讲话,以及火灾案件查处的情况,增强全镇人民森林防火的责任感,发生火灾,严禁痴、呆、傻、老、幼、病、残、学生进山扑救。镇出动宣传车先后共6台次,对上级防火要求进行流动宣传,8个村有广播,镇防火指挥部将关于森林防火内容录成磁带发放到各村,按时进行播放。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防火知识授课培训购,购置森林防火教材,对近3000名学生进行宣传教育,一是要求不要放火;二是发现火情及时报告;三是告诉家人注意防火,村干部并都作了广播讲话。我镇专、兼职护林员27人,护林员在森林防火期内一是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护;二是走到哪,就把护林防火宣传到哪,在交通主干道,显眼处刷写标语200余幅;三是加强对往年火情多发区的监控。林业站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在交通主干道用磁砖立固定标语5幅,各村委会张贴了手写标语共500余幅。
各村委会与农户签订了防火责任书1万多份,发放森林防火宣传画6000多份,推广祭祖灯500多个。三、检查督导,确保防火工作落到实处我镇防火工作督查组于xx年十二月二十日,对全镇16个行政村的防火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防火领导小组,扑火队的组建,防火宣传,责任书的签发等。对各村的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时,看组织机构是否落实,宣传是否到位,责任、制度是否上墙,责
任书是否签发,防火物资是否购置,值班是否安排到位。同时安排各村建立林中坟墓档案,并要求各村负责人在防火检查情况记载表上签字,对南垭村领导小组未落实,要求限期整改,督查组随时进行检查。四、防火值班,责任到人森林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指挥部成员通讯工具24小时开通,各行政村值班电话、负责人电话一律24小时开通,确保发生火情能及时联络,组织人员进行扑救。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总结镇政府防火指挥部安排了值班表,节假日不休息,镇林业站、各行政村防火值班安排到人,责任到人。xx年十二月八日晚上十时,值班室接到电话,反映远安与我镇交界处发生火情,接到电话后立即与镇指挥部副指挥长反映火情,并与天坑村联系*,天坑村李荣木书记值班说已经组织人员在进行扑救。副指挥长崔建华带队,林业站蒋隆林、田光胜、谭金华、丁宏林一行驱车走山路50余里赶到现场,负责指挥扑救,因反应迅速,人员组织快,当晚无风,火很快就扑灭,过火面积大约8亩,起火源因是上坟引起的。 五、做好监测工作,确保发生火灾能及时扑救
护林员负责对天然林保护区内森林火灾实施监测,各行政村都确定了以组长,村民代表为火情监测人员,所有村民为义务监测人,一旦发现火情,火情监测人立即将火灾报告给所在村。由所在村向指挥部报告火情,包括火情发生的地点、范围、发生时间及起火原因。并及时组织扑火队进行扑救,必要时请防火指挥部调集其他分队队员增援。xx年三月六日下午,联合村来电报告火情,反映水库以南发生火情,接到电话后,陈仕斌、谭金华立即向领导反映火情,一边与村里联系,一边往现场赶,火势很大,村里干部都到现场指挥,组织进行扑救,镇崔书记、站蒋站长驱车从小溪塔赶到现场指挥,经过40余人的齐心全力 扑救,下午六时将火扑灭,过火面积大约8亩,起火原因是该村刘东梅烧田边引起的,村里按村规民约处罚款100元,并批评教育,第二天在广播中播报处理结果,警示他人注意野外用火。我镇自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共发生火警4起,包括荒火1起,其余3起均已查处,过火面积均不超过10亩。联合村刘东梅烧田边引起火烧山,村委会按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