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关于养老问题的调查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广州中医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摘 要】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迅速发展和推广,大部分的农民养老现状得到了改善,很好地实现了“老有所养”的目标,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但其中仍有一些群体的养老问题没能得到切实解决——高龄农民工陷入了养老困境。因此,从高龄农民发展现状出发,分析了他们所面临的一些养老危机,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对策建议,来对危机进行良好地干预,以帮助高龄农民工走出养老困境,能够安享晚年,从而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关键词 高龄农民工;养老危机;干预对策
高龄农民工是指那些离开农村、离开农业耕作而来到城市务工的高龄群体,他们文化水平总体上不高,总体技术水平也不是很高,但他们积极投身于城市建设的浪潮中,为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现在他们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而且目前我国养老保障制度还不是很健全,他们的养老逐渐陷入了困境,逐渐面临着一些养老危机。为了帮助高龄农民工走出养老困境,让他们能够安享晚年,所以,对他们的养老危机进行分析,并采取一些对策建议来干预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1 高龄农民工发展现状分析
一方面,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涌现了一大批农民工群体,他们纷纷进入城市务工、生活,服务于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老龄化程度日渐加深。根据国家统计局4月29日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50岁以上的农民工比重上升至17.1%,绝对数量高达4685万人。[1]由此可见,目前我国高龄农民工数量逐渐增多,这个群体呈扩大趋势,而这个群体中的农民工年龄都普遍较大,他们都开始步入了养老阶段,又由于目前我国关于农民工的养老保障制度尚不健全,还存在许多漏洞,这些都无疑使得高龄农民工的养老问题日渐严峻,养老危机逐渐凸显。显然,这将会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将会一定程度上阻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所以,我们需要对高龄农民工的养老危机进行良好地干预,切实解决好他们所面临的养老问题,让他们能够安享晚年。
2 高龄农民工所面临的养老危机
虽然,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其覆盖范围也不断扩大,但高龄农民工的养老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他们逐渐陷入了养老困境,面临着一些养老危机。
2.1 参加养老保险率不高
根据《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26.2%、医疗保险17.6%、养老保险16.7%、失业保险10.5%、生育保险7.8%、住房公积金5.5%。[2]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的趋利性,企业为了最大程度地压低人力资源成本而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不愿为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另一方面,农民工为了尽可能维持家庭生计以及自己在城市里的日常生活开销,而不愿意用一部分的钱来参加养老保险。这无疑都使得高龄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率不高,这为他们后来的养老状况埋下了一个危机。
2.2 参保意识与维权意识不强
由于高龄农民工是离开农村、离开农业耕作而进入城市务工的高龄群体,所以我们可以看出,高龄农民工总体受教育程度不高,总体文化水平都不高,而且参保相关手续十分繁琐,参保难度也比较大。另外,由于受教育背景的影响,大部分高龄农民工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是很了解,以致于他们参加养老保险的意识与法律维权意识都不是很强。这使得许多高龄农民工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很好地维护合法权益,显然,这将会给高龄农民工群体带来一定的养老危机,他们一定程度上将会遇到一些养老问题,从而陷入养老困境,诚然,这将会不利于他们安享晚年,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2.3 养老保障制度不健全,缺乏立法保障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且高龄农民工群体也越来越庞大,他们的养老需求也随之越来越大,但我国现在的养老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农民工养老方面还存在许多漏洞。尽管一个专门针对农民工群体制订的《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早在2009年便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时至今日,仍然迟迟不见出台,不仅削弱了企业为农民工投保的自觉性,也损害了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3]可见,农民工的养老问题还没能得到有效地解决——养老保障制度在农民工养老方面还存在漏洞,还没有对他们的养老问题进行立法保障,从而导致对于他们养老问题的解决方法具有一定的自由性,缺乏必要的约束性、强制性。这显然不利于高龄农民工养老问题的解决,将会使其面临一定的养老危机。
2.4 目前社会养老保障资源有限
国家统计局《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虽然青壮年劳动力仍是农民工的主力群体,但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已持续下降。相反,50岁以上的高龄农民工占比逐年上升,达到17.1%。[4]可见,我国高龄农民工数量越来越多,这个群体也越来越庞大,所以这个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也越来越大,这使得高龄农民工的养老问题逐渐变得严峻起来。但由于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尚不健全,因此,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障资源十分有限,难以切实满足广大高龄农民工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所以在养老保障方面的供求失衡,使得高龄农民工群体逐渐面临养老危机。
3 高龄农民工养老危机干预的对策建议
面对高龄农民工的养老危机,我们需要采取一些对策来对危机进行干预,切实解决好他们的养老问题,以帮助他们能够走出养老困境,能够安享晚年。
3.1 转变思想观念
不可否认,市场经济确实具有一定的趋利性,使得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这本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如果企业一味盲目地追求经济利益而不顾社会效益,那么企业的发展终将会被制约。显然,企业如果纯粹为了压低人力资源成本,而不愿替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将会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民工的生产积极性,不利于企业效益的实现。所以,企业转变思想观念,替农民工购买养老险,帮助他们解决养老的“后顾之忧”。另外,农民工群体也要转变思想观念,树立长远的眼光,不要为了眼前的省钱而不购买养老保险,从而逐渐提高养老保险的参保率。
3.2 宣传教育、简化参保手续和加强普法工作
一方面,相关养老保障机构要逐渐提高对高龄农民工群体的关注度,要认真听取他们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要加大在高龄农民工群体中宣传教育力度,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相关的养老保障政策,认真耐心地给予相应的解释说明,以增加他们对养老保障的认识和理解。而且,相关养老保障机构还要尽可能地简化高龄农民工参保的相关手续,并逐渐降低他们参保的难度,从而逐步提高他们的参保意识。另一方面,我国相关国家机关要加强普法工作,要加强对高龄农民工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关于养老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从而逐步提高他们的法律维权意识,增强他们相关的法律素养,让他们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合法权益。
3.3 健全养老保障制度,加快立法保障工作
一方面,我国要推动养老保障制度的逐步健全,加快完善养老保障体系,要加快完善关于高龄农民工群体养老的规定,逐渐弥补这个群体的养老“空白”,要逐步增加对他们的养老保障支出,并且要把该项支出落到实处,从而提高高龄农民工的参保积极性。另一方面,国家要尽快出台关于高龄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把这个群体的养老问题加以立法保障,并大力推动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使得关于他们养老问题的解决办法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约束性,从而保证他们的养老问题能够得到切实的解决,而逐步走出养老窘境,能够安享晚年。
3.4 国家与社会共同关爱高龄农民工群体
正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可见,众人的力量是强大的,因此我们需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关爱高龄农民工群体,共同为他们的养老献出一份力,改善他们的养老境况。一方面,国家可以成立相应的慈善机构,由它向全社会募集爱心捐款,并对一些积极捐助的“爱心企业”与“爱心人士”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从而进一步提高社会对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支持与帮助。另一方面,国家要逐步调整养老保障支出结构,要渐渐地提高对高龄农民工的养老保障支出比例,进一步增加这个对群体的支出额度,并努力把这些支出落到实处。通过这些措施,来逐渐增加社会养老保障资源,从而切实满足广大高龄农民工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4 总结
农民工群体在我国城市的建设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对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更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今他们年老了,却面临着一些养老危机——参加养老保险率不高;参保意识与维权意识不强;养老保障制度不健全,缺乏立法保障;目前社会养老保障资源有限等等。此时,他们应该受到城市的反哺,而且国家和社会都应该伸出援助之手,对高龄农民工的养老危机进行有效地干预,以帮助他们切实解决养老危机,走出养老困境,能够安享晚年。
参考文献
[1]周虎城.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亟须完善[EB/OL]. qstheory.cn/society/2015-05/14/c_1115289341.htm,2015-05-14.
[2]大洋网-广州日报.广州高龄农民工调查:养老没保障 66岁还做苦力[EB/OL]. news.sina.com.cn/c/sd/2015-05-08/053931807090.shtml,2015-05-08.
[3]潇湘晨报.高龄农民工呼唤制度“养老”[EB/OL].news.163.com/15/0321/02/AL6T2I1T00014Q4P.html,2015-03-21.
要做农民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报告,你们知道怎么做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民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农民家庭生活现状调查报告一农民,这个特殊的称谓,从它的诞生之日起就注定与土地结下了深厚的情谊。1949年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农民一改千百年来受剥削、受压迫的地位,彻底地作了主人。历史的年轮驶入改革开放的今天,农民的政治地位和生活状况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能够代表一个国家真正实力的不是所谓的GDP,而应该是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低层,是最具有发言权的。另一方面党和国家对农村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颁布的大量政策都本着利民惠民的目的。尤其是近年来农业税的免除到按亩的补贴,都让我们广大农民的家庭负担大大减轻,当然这只是国家对刺激农村生活水平提高的政策的典型代表,还有许多其他的政策比如:九年义务教育学杂费免除、农村医疗保险等等,这些都为农民是实现增收解决了许多的问题。
一、农民收入篇。
在本次调查中,人均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家庭仅占调查家庭总数的2%,13%的家庭人均收入在800—1500元这个范围内,有54 %的家庭人均收入在1500—3000元这个范围内,人均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家庭占到了31%。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农民的收入就前几年比增加了很多,然而对农民而言赖以生存的农业竟然不是收入的主要部分。农业方面的净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家庭占33%,52%家庭的农业方面的净收入在2000—3000这个范围内。对那些人口多的家庭这点钱如果人均下来就真的没多少了。调查发现90%的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竟然是外出打工,其他方面的收入主要来源加在一起才占总家庭的10%。 近些年随着外出打工的热潮高涨,我们农民们也意识到了守着那“一亩三分的”是多么的没有前途。外出打工成了农民挣钱的最佳途径,也成了大多数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这也是当前农民收入提高的主要原因。而另一方面,随着物价的上涨,种子、农药、化肥等的价格也提高了很多,这就使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了,又加上农民现在都有了“惰性心理”,他们对农作物没有很好的养护导致了农业产量下降,这样农业方面的收入就没剩下多少了。其实无论怎样,单纯的种植这种作物是无法获得令人可喜的收益的。
二、农民的生活消费。
有13%的家庭把收入主要花在子女的教育上,这主要是些年轻的家庭。对于那些年龄稍微大点的人他们主要用来维持生活,这部分的家庭占到了15%,因为他们子女的事差不多都办完了,他们也就没有太多的牵挂了,现在只要慢慢地赚着钱花着撑到自己么有能力时候有子女赡养了。他们都没有想到为自己以后养老,在这里人有能力的时候都全都是为了孩子到老的时候就依靠孩子了。 在家庭收入的主要用途方面59%的家庭选择了“其他方面”,这其他方面主要都是建房子,办喜事方面的,这些家庭都是有快成年或刚成年的孩子。现在无论在什么地方结婚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中国的房价是那么的高,即使在农村可能没有那么的贵,但对于仅有定点收入的农民来说这也算是一笔超大的开销了。 虽然现在我们农民的收入增加了,但是还是有66%的家庭感觉经济有点紧张,这些多为子女比较多的家庭,还有些是有病人的家庭,毕竟医保在我们那里还没有实行起来。32%的家庭感到基本需要能得到满足,仅有2%的家庭认为生活富足了,毕竟离小康水平还有一段距离的。 对于比较担心的问题93%的家庭都选择了收入没有保障,在农村几乎所有的人都处在失业中,那些外出打工的工作没保障有时候不要把身体搭进去就好了,在家里的人就只能盼望着能风调雨顺有个好的收成,而近年来的气候异常的很难有风调雨顺了。其他选的较多的是“家里有人生病”,“孩子不孝顺”,“治安状况不好”,关于农业方面的几乎没有人选择,或许他们真的感觉种地没什么前途了吧!
此次调查的分析,总体而言,农民生活仍处于温饱状态,过着艰苦的日子。这次调查不够全面,也不具有太强的说服信,没有佐证和足够的资料,但是这是农村真正的实际情况,没有夸大也没有虚假的成分。实现农民收支的平衡,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希望在各方面力量的努力下:能够使农民更快地迈上幸福、富裕的康庄大道,使国家更加繁荣富强,实现祖国的伟大复兴!
调 查 人:
农村小学生家庭教育情况调查报告二祁集中心学校课题组
一、问题的提出
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教育不仅是学校、教师的责任,更是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只有学校与家庭、教师与父母相互合 作,才能塑造学生健全的人格,使他们得到全面的发展。
本着这样的初衷,我们对全校学生的家庭教育情况进行了调查,旨在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增强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教育的意识,形成育人整体合力,进而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二、调查方法
1、调查时间:2012年11月23日
2、调查对象:全校学生家长(家长到会率98%)
3、调查方法;
问卷调查法。采取以班级为单位集中问卷,共发出问卷500份,收到有效卷487份,无废卷。
三、结果与分析
(一)家庭状况:
1、家长文化程度:父母中有一人为本科学历的占2.5%,大专学历占10.6%,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84.7%。
2、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条件以中等收入(即父母平均月收入为1000——2000元)为主,贫富两极也占一定比例,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占49.1%,在2000元以上的占24.3%
(二)家庭教育现状:
1、家庭教育投入情况:农民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报告。
(1)经济投入:家庭订阅杂志、报纸一份以上占3.1%;每月给子女购买课外书3本以上占22.6%。
(2)时间投入:每月经常陪子女去新华书店的(不少于2次)的占38.9%;每周平均有一小时以上的时间和孩子一起交流学习占37.5%说明家长对孩子教育比较重视,但经济的投入明显高于与孩子共处的时间投入。家长对孩子的关心
还是不够,实质性付出太少。
2、家庭教育方法:
(1)家庭教育的理念:72.1%的家长认为对子女严厉,要求严格,孩子听话;71.4%的家长认为谁对孩子溺爱,孩子就不听谁的话。
(2)教育子女的途径:以生活经验、随时随地教育为主的站96.8%,3.2%的家长从书、报、电视中获取教育方法。
(3)督促子女看课外书的方法:鼓励的占28.1%,采用物质奖励的占42.7%,引导的占13.4%,进行陪读的占16.8%。
(4)在家进行英语、家庭辅导的占12.7%,在家进行钢琴、电子琴辅导的占
8.3%。
由母亲承担的占68%,由父母一起承担的为24%,父亲单独承担的占3.6%,祖父母承担的占4.4%。
(5)让孩子在家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如扫地、擦桌子、整理东西)占58%。
(6)20.6%的家长不给孩子零花钱。
说明家长对孩子进行素质培养的观念、方法日渐成熟,普遍认识到正确的教育观念,科学的教育方法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作用。教育方法上以鼓励为主,方法越来越多。但仍表现出对孩子智力学习重视的倾向。
3、特长培养情况:
23.2%的家长让孩子参加青少年活动活动中心的乐器、书法、英语、绘画辅导班。
说明家长对培养孩子的兴趣专长较为重视,兴趣的选择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家长对孩子特长培养的投入较多。
4、家校联系情况:
100%的家长希望每学期与老师沟通1次以上,联系方式一发短信、打电话、利用网络、写便条、上门家访为主。说明家长对子女学习的关心程度较高,对家校合力的重要性认识到位;同时也反映出家长把教育寄希望于老师、学校的心理。
四、措施与对策
1、提高家长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家长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角色,在家庭教育中承担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建议通过家长学校等途径,不断接受新知识,接纳新的教育观念,提高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给孩子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农民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报告。
2、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
建议家长多学一些管理孩子的方法,对孩子要尊重,但不是听之任之;要管教,但不是独断专横。对孩子管理要把握好一个度。细心观摩孩子,发现有异常要及时想办法给以处理。
3、身教重于言教。
家长是子女教育中的“第一位”老师。父母的思想、行为、道德爱好、习惯对孩子都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建议家长改变一些不良习惯,做孩子的榜样,以身作则,多与学校保持联系,从而更好地督促孩子的学习。自身也适当地学习一些新的知识,创造家庭学习的良好氛围。
4、加强家校联系。
家庭教育的特殊功能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所不能代替的。但学校教育有其自身的教育功能和教育优势。学校应加大同家长的联系和沟通,给家长教育提供理论和技术上的支持。形成校——家教育阵地,从而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更完善的教育环境。
五、对学生家庭教育调查现状的思考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也是学校教育的强有力的辅助和补充。以上资料和数据表明,学生家庭教育情况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容乐观的一面。
第一:总体住房比较宽敞,能给孩子一个比较宽敞的学习环境。70.9%的家庭居住的是2-3层的自建房,是独门独户的住房,这样的住房有利于孩子相互交往,增进交流与合作。将近50%孩子能相互串门,这能增进孩子之间的相互了解,有利于孩子的合作交流。55%左右的孩子合作精神与交往能力比较强,38%的孩子一般,只有5%左右的孩子合作精神与交往能力较弱。
为了解和掌握当前农村消费者的消费状况和农村消费环境状况,中国消费者协会于2003年4月—8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关于农村消费及消费环境状况的调查。本次调查采取了入户调查的方式,调查对象为家庭经济活动的主要决策人。调查选取了河北、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重庆、贵州、陕西和青岛、厦门、成都等13个省市作为调查地点,共获得有效样本13948个,样本有效率为93.0%.本次调查报告分十部分。以下是十部分的概要,点击概要可以查看全文。
一、关于农村消费状况
1、投资教育成为消费新亮点
对“从现在起3年之内,除了用于吃、穿以及必要的农业投入以外,您打算将家庭纯收入主要用于以下所列哪一项”的问题,调查结果显示:回答子女上学的比例最高,为44.3%.这表明教育的重要性已经得到大部分农村消费者的认同,农村消费者已开始涉足较高层次的消费领域。而选择将纯收入用于旅游的农村家庭比例最低,仅有0.9%,这表明农村家庭还没有进入谋图享受的生活阶段,大部分农户还在为谋求更好地生存和发展而奋斗。
2、购买保险成为消费新热点
对“是否加入了各种保险”问题的回答显示:有58.7%的被访者回答他本人或其家人参加了保险。其中人身意外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被访者家庭消费的主要保险品种。
3、医患关系开始转暖
对“医疗效果”以及“医护人员的态度”的评价问题,超过3/4的被访者对医疗效果及医护人员的态度表示满意。其中,对医疗效果,78.3%的被访者感到满意;对医护人员的态度,77.4%的被访者对医生和护士的态度表示满意。
4、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对“上学是否方便”、“对教育质量是否满意”问题的回答显示:88%的被访者反映上学方便,77%的被访者对目前的教育质量表示满意。
5、最重视质量问题
“价格”、“质量”、“功能实用”、“使用方便”等是农村消费者在购买农药、种子、化肥、农膜等消费品时经常考虑的因素,调查结果显示:被访者在购买这些消费品时考虑最多的因素是“质量”,尤其是购买农药、种子、化肥、农膜和食品时更加重视质量问题。
二、关于农村消费环境
1、消费环境呈现“四高四低”态势
(1)半数以上的被访者对用水、供电、邮政和农村市场管理等四个项目做出了积极评价
(2)对家电维修的方便程度、农业科技知识宣传、电视信号和银行或信用社贷款方便程度等四个项目给予积极评价的被访者不足半数
2、电视是了解信息的主要途径
对“了解外面发生的事情”主要通过哪一个渠道的问题,调查结果显示:“电视”是被访者了解外界发生的事情的主要渠道,有87.5%的被访者选择了此项。这表明,农民了解外界信息的渠道还比较单一,农村文化生活需要进一步丰富,完善农村图书馆、阅览室等文化设施建设亟待引起足够重视。
3、质量问题是挥之不去的痛
对在“产品质量问题”、“服务问题”、“价格问题”、“缺斤少两问题”等七个问题中,哪个问题当前最严重的问题,调查结果显示:52.1%的被访者回答“产品质量问题”是当前最严重的消费问题。其次是“假冒伪劣问题”和“价格问题”,回答这两项的比例分别是23.0%和7.6%.
4、最不放心种子、农药和食品
在“农药”、“种子”、“化肥”、“农机”等十七个行业领域存在的问题的调查显示:“种子”、“农药”、“食品”被认为是存在问题最多的行业领域。其中,有22.9%的被访者认为种子存在的问题最多,有16.1%的被访者认为农药存在的问题最多,有15.6%的被访者认为食品存在的问题最多。
近几年来,椒江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日新月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8509元和8447元,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在这样大好的发展形势下,椒渔渔民的生活却没有得到改善,渔民年收入增长缓慢,甚至出现“返贫”现象,渔场面积减少,渔业资源衰退,水资源严重污染,加上国际原油价格的不断攀升和政府扶持政策的缺位,导致渔业比较效益的下降和渔民收入的减少,使我区长期从事海洋捕捞和户槽作业的广大渔民处在失海失业的阴影之中,生活日益窘困。失海渔民如何生活、就业、养老,已成为当前渔区的焦点问题,是影响“和谐椒江”创建的一个突出问题。为此,我们认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渔民的养老、医疗、住房和转产转业等一系列问题,提升渔民的生活质量。
一、椒渔渔民基本状况
椒渔总公司下辖7个渔业公司,渔民1590人,现有海洋捕捞渔轮225对,9艘张网船和136只海上运销船,年渔业总产值3.12亿元。目前,资源的极度衰退导致了渔民的被迫弃捕,成为“失海渔民”。以住赖以生存的空间已消失,再加上主客观上因素,难以实现转产转业,没有经济来源,生活难以为继。总的来说,渔民有以下几个特征:
1、就业率低。椒渔总公司共有在册渔民1590人。就业渔民548人,就业率仅34.5%,其中从事捕捞的287人,水产加工的15人,水产品流通的71人,其他二三产业的175人。失业渔民1042人,占渔民总人口的65.5%,其中73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占总人口的4.6%。
2、老龄化严重。由于从1984年开始,椒渔各渔业公司就不再增加渔民社员,因此,椒渔最年轻的渔民39岁。截止20__年底,椒渔1590名渔民中,60岁以上渔民357人,占总人口的22.5%;50至60岁的渔民385人,占总人口的24.2%;39至50岁的渔民832人,占总人口的52.3%。
3、文化素质低。据调查,椒渔高中以上文化的23人,占1.4%;初中文化程度的357人,占22.5%,小学文化程度的900人,占56.6%;文盲310人,占19.5%。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渔民总人口的98.6%,整体文化素质较农村抽样调查的85.6%还低了13个百分点。且90%以上渔民除了海洋捕捞外没有其他特长。
4、思想观念陈旧。渔民对以捕捞为生的传统生活方式有较强的依赖性,很难从这一行业突围出来。过去捕捞效益好,收入高,渔业心中形成了一种“内行生意不可丢,外行生意不可做”的浓厚守旧意识,有相当一部分转产渔民抱有计划经济时期观念,希望政府领着干,扶着干。加上长年的海上作业,致使其社会信息量小,接受新事物能力差。
5、人均收入低。20__年以后,由于海洋自然资源减少和环境污染,渔民收入增长缓慢。20__年,由于柴油等生产资料涨价,人工成本不断提高,渔民出海普遍亏本,海洋捕捞产业步入困境。20__年,椒渔渔民人均收入7101元,较椒江农民人均收入8447元还低16个百分点。从历史情况看,椒渔人均纯收入20__年为5558元,年平均增长仅4.1%。而农民人均纯收入20__年为5370元,平均增长7.3%。农民收入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渔民收入增长速度。而且,如果除去渔船折旧、投资利息及人工成本等,渔民的实际收入是负增长的。
6、失海渔民逐年增多。椒渔现有钢质渔轮225对,其中,115对为外地挂靠渔轮。因而,椒渔渔民从事生产的钢质渔轮实际只有110对。而1995年为327对,减少了近66.4%。这些渔轮的减少,都是由于生产效益低,甚至亏本而被迫弃捕,这进一步加剧了失海渔民的增多。
二、椒渔渔民生活困难的成因
渔民的生活困难是由资源状况、海洋污染、政策保障的缺位和自身条件共同作用而产生,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渔业经济的发展空间日趋恶化。渔业经济高度依赖自然资源,行业本身具有高度的脆弱性。中日、中韩渔业协定实施后,仅我市就有1500多艘外海生产渔船因此退出对马、济洲岛等外海渔场,并加入到近海渔场的资源争夺战中,不仅大大影响了渔业产量,更加剧了资源的衰退。再加上海域污染、海洋工程建设,使渔民作业渔场不断萎缩。电信业的发展,海底电缆越来越多,许多海域不能作业抛锚,至少有44万公顷的面积受到影响;临港工业发展,滩涂海域面积减少,也影响了户槽作业;安全隐患增多,大轮航线增加,碰撞事故增多,远洋渔业发展步履艰难,渔业经济的发展空间越来越窄,效益也逐步下滑。
2、渔业效益差,渔民收入低。06年渔业股份劳均收入5.21万元。但这并非为渔民可支配收入。扣除投资利息(按每股集资20万元,计息8‰,则利息为1.92万元)和船舶折旧(按船价格160万,折旧10年计,则为1.60万元),实际股份劳均净收入为1.42万元。由此可见渔业效益低下,再加上渔民家庭大多单纯从事海洋捕捞,家庭其他成员很少在除捕捞之外的行业就业,尤其是渔村妇女,多数以单纯从事家务劳动为主。考虑到物价上涨和消费指数的提高,绝大部分渔民家庭入不敷出,难以维持基本的生存开支。
3、集体经济薄弱,渔区社会保障困难。由于渔村集体可开发利用资源少,生产积累不多,因而集体经济相当薄弱,难以对弃捕渔民进行自我救助。除渔村4.6%的渔民享受民政部门的低保救济以及渔民住院医疗保障制度已实施外,许多因灾致贫、因病致贫的渔民尚未得到基本生活救助。据调查,椒渔现有老年退休渔民459人,且每年不断递增。这些退休老渔民的生活保障也存在较大问题。
4、渔民社会政策的缺位,生活拓展空间狭窄。椒江渔民是特殊的社会群体,其社会身份界于居民与农民之间。既无城市居民的社会生活福利待遇,又无农民的集体土地和屋基地,而其唯一拥有的海洋开发使用权又是大家共有的。目前,椒渔仍有50%渔民挂靠集体户,户籍在办证中心,无基层
公安派出所管理。同时,渔民占国民比例少,在政策处理上没有单例,只是参照农业,往往容易被忽视,特别是渔业权益的保护上就比较明显。因而,渔民一直以来都没有享受国家大的生活保障政策,在弃捕以后就变得一无所有,发展空间十分狭窄,生活着落都难以解决。5、渔民转产转业难度大,基本生活难以保障。近几年,弃捕渔民的转产转业及生活问题,引起了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政府采取政策扶持,加强再就业技术培训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转产转业渔民的困难.但是,由于渔民文化素质低下,技能单一,老龄化严重,观念陈旧,自然生存条件差等原因,渔民转产转业空间非常狭窄,许多渔民除了在水产行业找到工作外,很难在渔业以外的职业上谋到出路,加上椒江渔业精加工等附加产业落后,渔业转产转业工作依然十分艰难。大部分弃捕渔民至今仍失业在家,挣扎在社会贫困线上。越来越多的渔民成为了低保边缘人员。
三、解决渔民生活保障的对策与建议
渔民生活保障问题的存在必然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筑,也是与改革开放成果不相协调的音符。渔民因经济困难无法安居乐业,渔区发展活力必将受到影响,从一定程度上牵制了椒江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因而,采取政策、经济、救济等多方面措施,切实解决渔民的生活保障,使他们有活干、有房住,老有所养、安居乐业,分享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果,共同参与构建“和谐椒江”。
1、出台“失海渔民”的社保政策。近几年,由于受内外部各种因素影响,渔民失海问题越来越严重,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也是不得已的事情。20__年国家出台了对失土农民建立养老保障的指导性意见,各地纷纷采取优惠政策为失土农民建立了养老保障。其实渔民失海更甚于农民失土,失海就失去了一切。目前,我国为农民减免了农业税,增加了农民收入。但渔民仍在缴纳资源费,在柴油价格不断上涨、渔业效益继续下滑的情况下,渔民收入增幅逐年递减,与农民收入相比,两者的差距在逐年拉大。为此,建议区政府出台渔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该政策应优于失土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养老保险费用可由国家和渔民个人共同承担。我市的玉环县,渔民养老保障政策已实施多年。
2、建立失海渔民的利益补偿制度。目前,渔民权益受损的情况越来越严重,突出体现在海域被大量占用,资源和环境受到破坏,建立渔民或渔业的补偿机制已势在必行。一是海域征用补尝机制。其补偿形式可分两种:①土地补偿。在围垦填海的土地中按比例划出一定的土地作为失海渔民的补偿,让他们能上岸就业、创业;②现金补偿。在海域使用出让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失海渔民的养老保险;也可两者结合使用。同时,在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方面,失海渔民也应该享受类似于被征地农民的优惠政策。二是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渔业长期以来不但为工业作出过贡献,而且也是工业化最直接的受损者。建议在企业排污费中划出一部分资金对失海渔民进行补偿。
3、保障渔业经济的稳定发展。完善渔业服务机制,政府要在渔港建设、渔业经济服务、渔业保险、安全生产保障、渔民文化素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等方面建立健全渔业服务机制,为渔民创造良好的渔业服务环境。要大力支持和发展水产品交易市场,搞活水产品流通,降低资源不足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积极向上呼吁,建议建立渔业权制度,区别对待渔民和非渔民入渔条件、收费和其他政策,缓解资源压力,保护渔民权益,有利于渔业生产的稳定。
失地农民在计划经济的时代就存在。当时通过“以土地换就业”的方式,使他们在国有企业内就业,成为工人,从而很好的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就业、养老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传统的政府安置方式逐渐失灵。目前我国的失地农民安置方式普遍实行的是一次性货币补偿,由失地农民自行解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问题。由于货币补偿方式操作简便,失地农民可以直接获得一定数额的安置补偿费而不用担心政策的变动是否会影响将来养老金的领取,所以比较容易被接受。但是,这种方式并没有很好的考虑到一旦当失地农民花完这些补偿费,尤其是当这些人丧失劳动能力之后的生活保障问题。由于他们的短视,他们往往会将这些补偿费花费在子女的婚嫁以及新家的建设方面,而很少的考虑到自己的养老问题,因此,货币补偿方式并不能真正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
2现阶段我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探索的几个模式
失地农民的就业和养老问题的解决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胜利这个总目标的实现。目前,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有两种类型:(1)政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模式。即以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为实施部门,运作失地农民养老保险。(2)商业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模式。即以商业寿险公司为主体,以各土地征用行政村为投保单位,各投保行政村交了保险费后,签订保险合同,按合同规定,商业寿险公司履行给付养老金义务。我国的各省、市(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不同的地区根据本地区经济情况制定了一系列适合本地区的关于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无论采用的是政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模式还是采用的是商业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模式或者是二者的结合,都有着各个地区自己的特色。下面将对几个经济发达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部分试点城市的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分析。
2.1上海市失地农民的安置模式
20世纪90年代以前,上海市对失地劳动力的安置分为两种方式:失地吸劳和失地养老。失地吸劳是指对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劳动力负责就业安置;失地养老是指对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直接纳入养老范围,每个月给予一定的养老补贴。近年来随着就业市场的变化,上海市将安置原则调整为“落实安置补偿,用于基本保障,适度生活补贴,进入市场就业”,其具体做法是:(1)先保障。由失地单位负责落实安置补偿费用,主要用于解决失地劳动力的基本保障,由失地单位为失地劳动力一次性缴纳15年的基本保险和医疗保险,失地劳动力办理“农转非手续”。缴费标准可以由农民自主选择“城保”或者“镇保”。(2)再补贴。对失地劳动力落实基本保障后,失地单位从安置补偿费用中再给予失地劳动力一次性(在12个月到24个月城镇低保标准选择)生活补贴,以减轻失地劳动力“农转非”后不能马上就业的生活困难。(3)市场就业。失地劳动力在落实基本社会保障、领取一次性生活补贴、户籍农转非后,即成为城镇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就业及社会保障体系,劳动保障部门为其提供《劳动手册》,提供就业培训、职业指导及职业介绍服务,帮助其通过市场就业。
2.2江苏省苏州市失地农民的安置模式
2004年苏州市出台了《苏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规定在合理计算征地安置补偿费的基础上,将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等全部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将16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全部纳入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建立起包括养老、医疗、失业、最低生活保障及再就业优惠的政策体系。具体做法如下:(1)对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失地农民,每人一次性领取不低于6000元的生活补助费,其就业后按照新增劳动力进行管理,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对女性16周岁至35周岁,男性16周岁至45周岁的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享受养老待遇。(3)对女性36周岁至54周岁,男性46周岁至59周岁的失地农民,以实行基本生活保障的当月起至到达养老金领取年龄时止,按月领取不低于160元的生活补助费,到达养老年龄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金。(4)对女性55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从实行基本生活保障当月起,按月领取不低于200元的失地保养金。
2.3江西省上饶市失地农民的安置模式
上饶市的规定则有所不同:(1)该养老保险是处于自愿原则,按照失地农民自己缴纳多少,政府等额配套多少的原则,降低参保“门槛”,实行“低进低保”,缴费标准分为A、B、C、D四档。失地农民参保可自行选择其中一档,但一经选定,则不得变动。(2)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费的农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可从参保的次月其按现行失地农民养老待遇标准每月领取养老金。(3)个人按月享受养老待遇档次必须与其缴费档次相对应,也分为四档:即:A档每月150元;B档每月160元;C档每月180元;D档每月200元。(4)此外,每年的7月1日为调整失地农民养老待遇的执行时间。从2006年7月1日开始,凡失地农民开始享受养老待遇的时间至调整养老待遇的执行时间满一周年的,在原养老金的基础上每月再增加10元。(5)失地农民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所需费用从失地农民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收不抵支时,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助。
2.4浙江省义乌市失地农民的安置模式
义务市失地农民的安置采用的是发放土地补偿款并利用商业保险为失地农民的养老进行保障的模式。具体如下:(1)土地补偿费按2:4:4的比例分配,村集体留20%,40%用于村民分配,40%由村集体统一用于养老保险。(2)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推出新险种“团体年金分红保险”等,规定统一由村集体投保,保险费从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中列支,签订保险合同,寿险公司履行给付金义务。(3)本金归集体所有,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5%的保证收益和不低于投资收益70%的红利来支付年满60周岁的男性和年满55周岁的女性的失地农民的养老金。这种方法等于把失去的土地变成货币“存”了起来,有利于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
从以上几个地区关于失地农民的安置,我们发现,尽管各个地区实行的失地农民的安置办法各不相同,但各个地区都综合考虑了本地区的财政承受能力和实际经济发展情况,并结合当地失地农民的现实情况,这些都使得失地农民这一社会弱势群体的未来社会生活得到了一定的保障。但是,哪一种模式更适合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呢?哪一种模式更能给失地农民带来最大的利益呢?我想,这应该结合我们国家各个省、市(区)的具体情况来判定。或者,在目前的经济情况下并不存在哪一种模式可以完全适合现阶段中国社会的发展,但总的来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的出现,未来关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的解决将会越来越完善,且越来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3我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几个建议
从以上的几个模式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在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乡镇企业发达的上海、浙江、江苏等地的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的工作都完成的比较好。在这些地区,政府不仅为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做了规划,而且对失地农民就业的培养更下了一番功夫,这样有利于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能够促进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并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他们所实行的“以土地换保障”的政策是值得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我们应该根据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对“以土地换保障”的做法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出一整套有利于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办法。参考失地农民沪、浙、苏等地成功的经验及其他经济不发达地区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为了真正贯彻落实党对“三农”问题、尤其是对失地农民的帮助政策,我们仍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应当适当降低失地农民缴交养老保险的比例,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失地农民由于失去了土地这个生活支柱,加之在短时间内不能很好的适应城镇生活并取得收入,微薄的土地补偿金不足以弥补整个家庭的开支并留下足够的余额缴交养老保险,这严重挫伤了失地农民为自己办理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政府应加大对这部分社会弱势群体的帮助,采用政府全额或者政府和集体共同为失地农民提供养老保险的模式,在中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可以考虑由失地农民个人缴交少数,政府、集体缴交多数的这样一个办法,以保证失地农民真正可以做到“老有所养”。
(2)是要适当的提高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的发放比例。在很多城市,失地农民由于身份的转变而要承担更多的消费支出,同样的东西由于土地的失去而使得他们的生活成本迅速提高。如果仍然按照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比如月160元,是不一定能够真正让失地农民“老有所养”的,届时政府要从别的渠道来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与其在未来某一时间花费更大的精力来解决同样的问题,不如在制定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发放的时候适当的提高发放的标准,一次性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当然,这也要根据各个地方财政的实力而决定。但是,高额的土地转让增值收益应该是可以为失地农民提供足够的社会保障补偿的。
(3)要适当健全我国养老保险法律法规的建设。以法律的手段来保证失地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要对失地农民土地补偿金、失地农民的养老及就业等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防止政府部门的寻租行为等。法律的健全有利于真正保证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4)除了政府要有所作为外,商业保险机构也应该顺应形式的发展,适时推出适合失地农民的险种,为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提供一定的辅助作用。此外,家庭养老依然是失地农民养老的重要方式之一,在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我们仍然要注重德教,注重对青少年尊老爱幼的教育,培养失地农民的子女使其有一定的生存及发展能力,真正使得失地农民可以做到安心养老。
总之,各地区的政府应对自己辖区内的失地农民有足够的关注,并制定出适应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策,真正从失地农民的角度出发,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等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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