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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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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

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调查对象:农民工的生存现状

调查方式:走访、交谈、查看新闻,报纸、网上调查

调查地点:重庆市綦江县三角镇乐生坪村农民工老家

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建筑工地农民工居住现

目前,已有大量农民工城市,他们干的是城市人不愿干的最脏、最重、最险的活,他们为社会奉献了自己的青春。他们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权益在很多地方任然让人堪忧,他们的生活现状牵动大多数人的心。现在将此次实践活动调查的结果报道如下:

一.大量农民积极入城

据收集到的数据显示,广东省东莞市被喻为“民工城市”,全市人口近154万,而外来人口就高达458万,其实实际外来务工人员已超过600万。大多数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主要是为了增加收入,其次是增长见识,提高技能等。据走访綦江县三角镇乐生坪村农民工老家后统计,整个村已有七成青年人到沿海一带务工经商,其原因大多是:乐生坪村地处山区,经济条件较差,仅仅靠务农的收入十分微薄,子女上学费用昂贵,农用费用支出大,很难支撑家里的所有开支。再加上农村事务繁琐,大多是体力活,家中除了靠卖粮食获取大部分收入外就是饲养家禽,获得经济收入的途径很少,所以多数人选择放弃务农,进入城市。这样一来家里只剩下年老体迈的人,目前已有八成土地荒芜。

二.农民工收入问题

据国家统计局八月启动的调查数据显示,尽管国家对农民减少了各项收费,减轻了农民负担,但是大多农民依旧选取外出务工经商,生活状况依然十分辛苦。据了解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的平均收入为1000元,一半以上的农民月收入在800元以下,只有一成超过1500元,男性农民工收入为1070元,女性农民工收入为780元,农民工收入普遍没有城市居民高,他们从事的多是技术含量低,工资水平低的职业,他们的收入水平没有随我国经济的发展而明显提高,究其原因:①自身素质和能力使其大多在报酬较低的产业部门就业,如制造业,居民服务业,建筑业等所需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由于农民工受技术限制,工资水平偏低。②社会不太健全的制度使得农民工就业受到不公平待遇,从而阻碍个工资水平的提高。

三.农民工权益问题

农民工工作时间普遍较长:进城农民工平均工作6.3天,平均每天工作9小时,47%的每周工作7天。究其原因主要是某些私营、个体业主追求高产量,高效益,而工人也为了挣更多钱主动拖长工作时间。

他们工作之余的主要娱乐方式仅为看电视,睡觉等,几乎没有其他的娱乐活动。然而农民工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和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农民工的文化权益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关注。政府应该积极营造一个适合农民工消费的文化娱乐环境。

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全国农民工的报酬总体上大有改善,但是少数企业任然存在克扣或拖欠报酬的现象,近四成农民工未和企业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有一半农民工拿不到加班补贴,57%得不到工伤补偿,80%的不能带薪休假,90%没有享受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80%的女农民工无法享受带薪休产假,12%的农民工不清楚,不能依法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有些农民工只要有活干,有钱挣就行了,签不签合同在他们看来关系不大,非常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全国政协委员吕传赞和一批专家提出,要解决农民工屡遭侵权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他们建议:①加快劳动保障立法步伐。由于《劳动法》的规定比较宏观,对涉及保护职工收入所得、社会保障、人身保护方面的规定不够具体和完善,缺乏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这给劳动执行部门的执法活动带来很大的困难和压力,使《劳动法》的很多规定难以落到实处。②建立欠薪保障制度,推行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申报制度。这项制度对于保障职工的合法工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有很重要的作用。③充分发挥各项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我国各项工会在组织代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具有不可替代作用,要进一步加对修改后的《劳动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充分发挥各线工会作用。

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多提供及时准确的务工信息,多提供务工岗位,减少农民工外出务工盲目性,使其外出更容易找到活干,并开办一些技能培训班,让农民工接受正规专业的培训,拓宽就业门路,

在维护农民工正当权益方面①农民工自谋职业中被各种税收和费用所困,如工商税、体验税、健康证及卫生许可费用等,这些相关费用农民工都希望能有所减免②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很受农民工关注,农民工愿意积极参保,但是属地原则制约了该项保险的落实。例如:农民工外务工经商,错过了参保时间或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又无法到属地指定参保医院就医,处在两地为难的境地。农民工生病大多能撑则撑,实在不行才去买药,2/3不上正规医院看病。其原因有:①正规医院费用太高。②他们没有习惯上正规医院就医。③没有钱,为了节约。

部分人认为:要改变农民工弱势地位,改善其生存环境,最根本是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打破城乡户籍限制,让农民工与城市人享受一样的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待遇。

四.农民工的居住问题

大量农民工进城,住房问题成了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大多数农民工居住在简陋的宿舍里,30℅在集体宿舍里,21℅的农民工居住在缺乏厨卫设施的房间里,8%在工作地点,7%居住在临时搭建的工棚里,13%在城市里没有住处。只能往返在城郊之间。

炎炎夏日,当我们走进建筑工地的临时工棚,想了解建筑工地工人的居住环境时,一股热浪扑面而来,室内温度甚至超过外面的温度。工人介绍说:“由于工棚用简易的材料临时搭建起来的,隔热性很差,又不通风,所以经过长时间的暴晒以后,室内温度往往比室外还要高,他们的降温设施除了电扇就是室内洒水,一位20多岁的湖北农民工告诉我们:有时热得不行晚上就只能铺上席子睡在露天,只是蚊虫太厉害,让他们受不了,但总比中暑强。〃不仅他们居住条件差,大多数农民工为省钱都选择自己烧菜,一烧就是几顿,有的甚至还摆到第二天再吃,没有冰箱,剩菜饭都不舍倒掉,在高温条件下极易变质,甚至可能引起食物中毒。此外,为省钱,图方便,喝生水,私拉电线,板房明火烧菜,也是建筑工地民工宿舍的安全隐患,除了电灯,电风扇,电磁炉,电水壶,充电器的电线拉得到处都是而且乱七八糟,很容易引起用电故障,甚至引起火灾。同时用电器明火烧菜也让我们心惊肉跳。由于板房低矮,又是木制结构,人员十分密集,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当问起为何不去集体食堂或外面的餐馆时,他们表示:当然愿意。只是外面太贵,长期下来消耗不起,只能自己“开火”,更方便,节省些。实地调查和面对面访问:近40%的农民工长期在工棚或集体宿舍,这些地方既狭窄又拥挤,室内东西又脏又乱,除了日常生活用品外,没有其他娱乐用品。近年来由于城区拓展、改造,市区一般楼房的租金逐年升高,再加上其他水、电、暖气费用,成本就更是升高了,所以大多农民工都住在城乡结合处,有的几家或全家住在20—30㎡的房间里,生活空间狭小,环境极差,交通不便,安全没有保障。

既然工地居住条件如此艰苦,再加上他们长期在外务工,为何不由乡里人转变为城里人呢?据深入调查,要实现这种转变有两大必不可少的条件:①在城市里有稳定的职业和工作。②在城市里有固定的住所。从目前的情况看来,正在城里务工的亿万农民工都希望实现这种转变,然而实现这种转变并不容易。众所周知。,由于户籍、岗位和技能等制约,进城农民从事的多是最脏、最重、最险、最累的活,劳动条件差,劳动时间长,劳动报酬低,解决住房问题比城里人更加困难。我们可以看见农民工条件的恶劣既有他们经济收入低的原因,也有相当多政策不到位和资金不足的政府力不从心的原因。因而,农民工居住问题只能靠市场手段:靠租房或购房来解决。

五.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

据了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问题也是一个很让他们头疼的问题。在走访乐生坪村的过程中还发现:有四成农民家庭的孩子成为留守儿童,他们在乡村小学上学,平时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家里老人缺乏科学知识,缺乏法律知识以及教育现代孩子的正确方法,这对孩子们的成长都非常不利,很多留守儿童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不能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有部分人甚至走上犯法的道路。然而被接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在城市里上学一年需缴纳学费近2300元,占家庭总收入的20%还多,另外许多孩子上学需缴纳一定的借读费,赞助费。据报纸新闻资料报道:5000名随行的农民工子女有2500名缴纳借读费,赞助费,每人平均交1230元,这笔支出对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一笔很大的负担。

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民工 权益 社会保障

武汉市作为华中重镇,因其发达的交通条件和较强的经济辐射能力,现已成为农民工进城务工的主要选择目的地之一。根据武汉市劳动局于1999年公布的外来人员务工情况调查汇报可以看出,武汉市的农民工总数为45.6万人。如此庞大的人群在城市做出贡献、付出代价的同时,其各项权益是否得到了保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鉴于此,我们特进行了一次访问调查,于2002年暑期在武汉市中南路、高家湾、丁字桥、彭刘杨路等建筑工地、东西湖区各类工厂企业等农民工集中居住地点进行了访问。此次调查采取随机抽样和深度访谈方式进行,共有216名各类农民工接受了访问,并提供了极为丰富的资料。以下就是我们访问结果的介绍和分析。

一、农民工工作现状及分析

工作情况直接影响到农民工的生存问题,本次调查询问了他们的工作时间、工作的安全保障以及工资水平、工作流动性等一系列问题,从中可以大致了解武汉市农民工的工作、生活状况。从表1可以看出,共有96.7﹪的农民工的工作时间超出了国家规定的8小时工作制,且超过三分之一的农民工工作时间在12小时以上,如此长时间的工作必然占去他们正常的休息时间,这对农民工的身心健康是极为不利的。农民工不仅工作时间长,并且所从事的大多是建筑、酒店宾馆、餐饮娱乐、交通运输等低技术大劳动量的工种(武汉市外来劳动力就业情况汇总表之二.1999.8),工作强度之高显而易见。工作中安全设施的配套发放关系到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在调查中有63.3﹪(见表2)的农民工认为他们没有得到足够的安全设施保障、有15﹪的人根本不关心安全设施的存在,试想一旦发生紧急事件或危险情况,他们该如何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呢?

表1、您每天工作多长时间

表2、您工作中安全设施的状况是(特指从事建

工作时间 人数 比例

8小时及其以下 7 3.2﹪

9——10小时 61 28.2﹪

11——12小时 74 34.3﹪

12小时以上 74 34.3﹪

合计 216 100﹪

筑行业的农民工)

状况 人数 比例

有,且齐全 36 31.3﹪

有,但不齐全 41 35.7﹪

没有 32 27.8﹪

不知道 6 5.0﹪

合计 115 99.8﹪

从表3可以看出,大部分农民工的月收入低于800元,如果减去需交纳的各项费用,所剩更少,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约有28.6﹪的老板或公司企业都有不同程度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这对本来收入就少的农民工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加上大部分农民工外出打工是挣钱养家糊口,所以每个月还需要留一部分钱寄回家,自己的生活开支就更少了。另外,农民工的工作不是固定的,时常面临着失业、重新寻求就业机会的情况,从表4可知,农民工就业时间在一年以内的占71.6﹪,而三年以上的只有8.4﹪,这说明农民工就业不稳定、流动性大,这对他们的正常收入也有很大的影响。

工资 人数 比例

400元以下 52 24.1﹪

401——800元 118 54.6﹪

801——1200元 26 12.0﹪

1201——1600元 20 9.3﹪

1600元以上 0 0﹪

合计 216 100﹪

表3、您的月工资是 表4、在您从事过的工作中,就业时间最长的一次有:

时间 人数 比例

一年以内 132 71.4﹪

2——3年 37 20.0﹪

3年以上 16 8.6﹪

合计 185 100﹪

为了解农民工的受保障情况,我们特询问了表5的问题,虽然工伤保险只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但从中也可看出保障水平。结果,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由保险部门出面解决的比例竟然为0,大多数农民工都是靠公司、老板出钱解决的,而这又带有极大的不可靠性,如果老板们不理不睬,农民工如何解决工伤事故实在是让人难以想象。

表5、您在工作中若发生工伤事故,则

解决方式 人数 比例

靠自己解决 32 30.8﹪

由公司、企业解决 39 37.5﹪

由保险部门解决 0 0﹪

由自己的老板解决 22 21.2﹪

其它 11 10.5﹪

合计 104 100﹪

二、农民工与本地职工工作情况比较

笔者通过对比在汉农民工与本地职工的一系列资料信息,发现其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待遇不公平现象,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机会。根据一项调查显示,来汉就业的农民工的文化程度很低,中学文化程度的占58﹪,小学文化程度的占26﹪,文盲占6﹪(外来人员在我市就业情况的调查汇报,1999,8),基本上不能胜任技术性的工作,加上传统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农民工只能集中在武汉市民所不愿意从事的城市传统服务行业中,92﹪的农民工工作粗、重、脏、累、险、苦,即使农民工频繁地更换工作岗位,由于他们的先赋地位也只能在一系列低声望职业中水平流动(殷晓清 2001,5),工作机会因此受到限制。

另外,武汉市近年来实施“清岗腾岗”政策,即将行业工种分为允许使用、控制使用、不允许使用农村劳动力三大类,控制用工单位使用农民工的数量,腾出岗位安置下岗职工。这种做法使本已面临困境的农民工更无找到工作的机会。本来农民工从事的就是城里人包括下岗职工不愿干的工种,即使把这些岗位清出腾出,城市下岗职工也不一定愿意接手,据1998年市劳动局的工作会议报告可知,1997年全年实际完成清退1200余人,安置下岗职工400人,仅仅安置了三分之一的下岗人员,反而造成了农民工的不必要的失业,这既损害了农民工的利益,又影响了整个社会的效率。所以,清岗腾岗只是一个权益之计,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下岗人员与农民工的工作问题,也不利于城乡之间公平合理的职业流动。

2.同工不同酬。据表1可算出在汉农民工劳动时间为平均每周55.7小时(按一周劳动五天计算),远高于武汉市本地职工的每周40小时;据表3可算出农民工月收入为625.9元,远低于武汉市本地职工816.7元(武汉市统计年鉴,2001)的月工资。两者相比,不难看出其中存在的巨大差别。表6更是直接地反映了农民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表6、武汉市某一食品加工厂正式职工和农民工月收入对照表:

基本工资 住房及各种津贴 养老金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交通补贴 合计

正式工 400 200 120 12 20 18 770

农民工 300 0 0 0 0 0 300

——资料来源:外来人员在武汉市就业情况的调查汇报,1999,8

这种现象的存在与《劳动法》的规定大相径庭,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身体权、健康权等一系列权益。

3.社会保障。对于城市职工而言,大部分人一旦成为一个单位的正式职工,或申请了合法执照的就业,一般能够按照劳动法交纳医疗、养老等保险金,因此能够享受一定的福利保障待遇。即使是城市下岗职工,也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一最后防线。但进城农民工就不同了,他们大多数从事苦、脏、累、险、高空及有毒有害工作,工资又低,用人单位也不承担他们的养老、医疗、住房等费用,所以,农民工完全被排除在城镇社会保障范围之外,他们为城市的建设付出巨大的代价却换不来同城市职工同等的待遇。

4.日常生活与社会交往中的歧视。通过调查,大量农民工都坦言他们遭受过本地市民和职工的偏见和歧视。本地人认为他们脏、土气、小器、斤斤计较,使城市交通拥挤和社会治安混乱,影响了市容、阻碍了城市发展的步伐。本地人的优越感,使他们不屑于与农民工来往,更不用说交朋友了,这一点从表7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绝大多数进城农民工的交往

表7、您自进城以来,本地人与您

状况 人数 比例

经常来往,相处融洽 4 2.0﹪

除请我们做工外,一般不跟我们来往 149 72.6﹪

从来不来往 28 13.7﹪

其他 24 11.7﹪

合计 205 100﹪

范围只局限于同乡或工友范围内,除了工作与无法避免的情况外,他们很难与城市人交往,无法真正走进城市,不能与城里人达到心灵的交流与沟通,久而久之,彼此之间的隔阂、敌视只会加重。

5.公共政策及服务的滞后。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防范式管理理念的影响,城市各类管理机关(公安、劳动、工商、计划生育等)“以罚代法”、“以罚促管”成为管理农民工的主要思路,面向农民工的各项收费已成为他们的经济负担之一。而真正向农民工提供的服务却显得微不足道,请参看下表:

途径 人数 比例

自己找 42 19.4﹪

通过工友、朋友、亲戚等熟人找 147 68.1﹪

通过劳务市场、中介机构等 6 2.8﹪

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 7 3.2﹪

其他 14 6.5﹪

合计 216 100﹪

表8、您找工作的途径是 从表8可以看出,68.2﹪的农民工找工作的途径是依靠熟人介绍,19.6﹪的农民工靠自己找,只有2.8﹪的是通过劳务市场、中介机构找。主动、及时、全面地向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政策咨询是政府机构公共职能的一部分,但在武汉市这一点做的

表9、您在工作中出现各类纠纷后是如何解决的?

解决方式 人数 比例

自己先忍着,看以后的情况或按自己的想法、思路去解决 123 63.4﹪

与工友、朋友、老乡等人商量解决办法 44 22.7﹪

通过仲裁机构、政府部门、法律等方式解决 27 13.9﹪

合计 194 100﹪

还相当不够。另外,在劳动争议问题上,只有13.7﹪的农民工通过仲裁机构、政府、法律等方式解决,而绝大部分人要么自己解决,要么与熟人一起商量解决办法,而这两种方法对于文化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漠且意气用事的农民工来说,是极易走向犯罪

深渊的。如果政府能够多为农民工着想,多为他们提供法律、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就可以减少一些本不应该发生的事。

三、对策建议

从根本上说,农民工权益之所以受侵害就是因为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城乡分离的劳

动力就业市场等制度性瓶颈造成的,加上绝大多数农民工被排斥在社会保障的"安全网"之外,享受不到城市居民的各种福利待遇,处于城市边缘的农民工群体权益受侵害就不可避免了。因此,要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多方面、多层次入手,有体系、有目的地加以解决。

1.应改革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不合理的抗拒性、歧视性制度,给予农民工向工人转变的一种地位准入机制,使他们获得合法的市民身份,享受与市民同样的国民待遇,因为农民工也是公民,应该与城里人享有同等的权利。转变观念,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庾德昌研究员的看法,就是要“打破保护城里人,排斥农民工的观念,城里人要放下城里人的架子;要充分认识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对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要看到城市化的主体是农民,工业化的主体也是农民,离开和排斥农民,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都不可能成功。”当然,从文化变迁的角度看,文化各个层面的变迁速度不可能完全一致,制度文化的变迁往往要快于观念文化的变迁。因而,当前政府能够为农民工做到的是从政策和制度方面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放宽对农民工获得城市户籍的限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逐步地废除户籍制度,并改革相应的劳动人事制度,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一个较为公平的环境,让他们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自由地流动和择业。而且要尽量不干预城市企业在用工上的自主权,使企业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的客观要求自主选择用人的数量和来源,要依靠市场机制来配置劳动力资源,减少行政手段和政府直接干预。政府要做的是对外出就业的农民在劳动时间、劳动条件、工资制度、合同关系和保护人身安全等方面做出基本的政策规定,让公司、企业有章可循。另外,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执法、仲裁机构,现有的执行部门应增加或强化这方面的职能,在农民工群体中大力宣传用合法、合理的方式、途径来解决劳资、人事矛盾,使农民工在出现各类纠纷后能在政府机构的帮助下理智、正确地处理,为农民外出就业创造宽松的宏观环境。在制度容纳的前提下,可以进一步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来巩固进城农民在城市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改善他们与城市居民之间的人际关系,进而实现“农民工”这一标签的揭落及其内涵的转变。

2.尽快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的郑功成教授在接受《经济日报》专访时指出,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失控和外出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状态若不及时改变,其社会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他主张国家有必要尽早介入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中来,对已经非农化的农民工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更是迫在眉睫。当然,在现阶段发展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事业还面临着许多现实困难,但由于它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社会结构的顺利转型,关系到千千万万农民工的眼前和长远利益,我们还是应当充分予以重视,力所能及地采取行动逐步将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完善。

(1) 在全国性的社会保障法未出台之前,各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因为法规最根本的功能是能规范组织与个人的权利、义务,规范组织与个人的行为标准、模式,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法制化就可以避免社会保障工作中出现的地方保护主义,行政部门的各行其是,企业的逃避、越轨行为,个人的模糊意识等,使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各个环节制度化。

(2) 在各种社会保障项目中,对农民工而言最急切、最重要的是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因为这两者直接关系到农民工的生存和劳动力资源的恢复再生,一旦解决不好就有可能导致农民工失去工作,身心遭到创伤,陷入贫困危险的境地。所以,在条件有限的情况下集中精力先办好一两个社会保障项目也不失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明智之举。况且工伤保险不存在账户积累与接转问题,成本也不高,对农民工是一种职业风险的分散机制,对用人单位是建立在劳动法基础之上的工伤赔偿机制,政府部门负责组织并赔偿,因此显得容易操作;医疗保障的待遇可与个人参与工作的时间、对社会的贡献适当挂钩,这样有利于调动农民工劳动积极性,做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做好了这两个保障项目后再有计划地实施其它项目,最终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

(3) 在社会保障基金方面,针对大多数企业只给正式职工交保险而忽视对农民工的保险支出的状况,各级政府机构应制定强制性法规并建立一个有权威的管理机构,规范企业行为,对拒不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单位应予以处罚。另外,筹资可以多元化进行,除了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方负担外,还可通过合理调整预算支出结构、变现部门国有资产、将利息税等收入纳入社会保障基金等方式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张左己,1999)。民工的保险基金由其所在的企业、公司以社会保障税的形式按时缴纳给银行或保险公司上的个人账户上,农民工如若更换岗位,只需将自己的账户告诉新的公司、企业即可。

3.大力发展和规范劳动力市场,按照《劳动法》和地方性法律法规规范单位用人和劳动者求职行为,形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向选择、合理流动的市场就业机制并减少政府干预。对农民工加大宣传力度,让他们多了解劳动力市场的作用,通过正常、有保障的渠道获取工作。劳动力市场、中介机构也应专设农民工就业咨询台,主要负责民工主要输入地区、输出地区等各地区的用工数量、素质要求和招工时间等,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防止徒劳往返。对非法职业介绍机构及其虚假用工消息应予以坚决打击。另外,对农民工应进行一定的培训。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对他们进行职业技能、思想道德、法律法规、劳动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思想和技术素质,增强法纪意识,搞好安全生产。

4.应积极发展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城镇农民工就其本质来说,他们与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并无大的差异,但由于不是工会会员,每遇劳动纠纷、工伤事故等,往往无人替他们说话,因此也就不可能得到有效解决。工会组织应积极主动地把城镇农民工的维权意识、维权要求引导好,使他们在工会的帮助下维护自身权益。

参考文献:

(1)、袁亚愚.对近年来歧视进城务工农民现象的思考.社会科学研究.1997.6

(2)、李强.城市农民工的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新视野.2001.5

(3)、周庆华.农民工在城市内交往局限性探析.城市问题.1996.4

(4)、郑杭生 洪大用.重视和发展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事业.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1995.2

(5)、外来劳动力管理文件汇编.武汉市劳动局社会劳动力管理处编印.1999

(6)、外来人员在我市就业情况的调查汇报.武汉市劳动局.1999.8

陈吉元 庾德昌, 1993, 《中国农业劳动力转移》, 北京:人民出版社。

The study of the violation and protection for farm-workers’ Rights in the city

——the investigation report of farm-workers’ rights in wuhan

Abstract: The report describes work and living conditions of the farm-workers in Wuhan by analyzing a great deal of the investigation data .We can see from them that the farm-workers’ rights in Wuhan are violated seriously,so the writer brings up some countermeasures at the aspect of social policy, social security and work force market etc.to protect the legal rights of the farm-workers.

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民工;政府责任;生存;权益

中图分类号:F320.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9-0018-0

一、农民工生存现状调查

对义乌、杭州、宁波、温州等城市的农民工生存现状开展了300份问卷调查,认为农民工在浙江的生存状况总体情况良好,同时也存在许多亟待改善的环节和方面。

年龄分布。调查显示,样本农民工的年龄集中在16~45岁之间,46周岁以上农民工只占调查对象总数的5.9%,当前外出务工的农民集中在年轻的劳动力群体。

来源地分布。来自浙江省的农民工比例较低(12.9%),来自外省的农民工主要集中在人口大省和邻省,其中安徽、四川、江西三省的比例最高。

受教育程度。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占了总数的一半以上,小学文化占18.9%,甚至还有极少数文盲,也有近1/4的人接受高中教育,甚至有极少数接受过高等教育。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总体偏低,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球型。

行业分布。农民工就业行业最多的是纺织服装业和机械制造业,这两个行业人数合计近41%;其次是建筑业、服务业和饮食业,分别占12.6%、11.5%、9.2%。由于这些行业通常对劳动力技能要求不高,进入门槛较低,农民工从事这些行业具有比较优势;而像金融、保险、房地产、卫生、教育等行业,进入门槛较高,农民工较少涉足。

工作时间。农民工劳动时间每天多为8~10个小时,超过10小时的比例也达34.8%,说明绝大多数农民工工作时间超过标准8小时。少数农民工有双休日,72%的农民工不能享有双休日,甚至有超过40%的农民工每周休息日不到一天。农民工超时加班现象十分普遍。

工资收入。超过半数的农民工月工资不足1 500元,超过85%的农民工月工资低于1 800元,农民工工资水平总体偏低。农民工的平均工资远远低于浙江平均工资水平,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

居住条件。绝大多数农民工居住在出租房或单位宿舍,出租房的房租以工作单位支付居多,少数由工作单位补贴,极个别由农民工承担。凡单位住宿,皆为免费,农民工仅负担水电费,有的水电费也由单位支付。

社会保障。规范用工制度后,农民工参加保险情况有所改观,但仍然有23%比例的农民工没有参加任何保险。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参保率不高,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和医疗保险覆盖面比较小。

子女教育。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以家乡学校为主,说明大多数农民工未将学龄子女带在身边,但仍有很高比例(42.4%)农民工子女在工作地就读,有不少就读于民工子弟学校,还有失学现象存在。在子女教育问题上困难最大的是学费问题,免除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杂费的优惠政策没有完全覆盖到农民工子女,而就读公办学校的赞助费或择校费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人际交往。农民工的人际交往局限于农民工之间(76.6%),尤其是老乡之间(59.9%),几乎没有超出农民工这一群体。说明农民工游离于工作地社会关系之外。

对政府政策的满意度。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对工作地政府的政策比较满意(35.2%),只有少数人表示不满意(7.8%)。但绝大多数农民工满意度不高,57%的人对当工作地政府的政策满意度为一般。

农民工的生存现状是由多种因素共同形成的,既有历史因素,又有现实因素;既有农民工自身因素,也有用人单位因素,还有政府与社会因素。该文分析农民工生存和发展中政府应承担的责任。

二、政府对农民工生存现状存在责任缺失

(一)政策存在缺口

1.农民工户籍是制约农民工生存和发展的制度性因素。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使农民工与市民处于身份地位、经济收入、政治权利和社会保障各方面的不平等状态。有些城市已对户籍制度进行改革,取消城市与农村户口,统一实行属地管理。但它仍然忽略了户籍制度的本质:保障公民居住迁徙自由和权利,没有进一步剥离与户籍直接联系的福利。有些企业欲将优秀农民工长期留在单位,但政府在户口政策方面配合不力。一部分已在城市定居的农民工,不能在产业转移的基础上实现户籍的彻底迁移,仍然是城镇的“暂住人口”,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2.就业不公平是制约农民工生存和发展的政策性因素。浙江省各城市都为农民工建立了劳务市场,但绝大多数农民工并不是靠这些固定的市场中介,而是靠血缘和地缘关系获得就业信息,信息来源非常有限,信息面十分狭窄。近年来,已经出台相关规范用工政策,由于农民工和用工单位之间不平等的关系,造成农民工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且不规范。

3.工资低廉和拖欠工资是影响农民工生存和发展的直接表现。当前,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仍然是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低廉。偏低的工资政策进一步得到强化,尽量压低农民工的工资以保证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虽有明显改观,但仍有不少农民工的血汗钱被无故克扣和拖欠,甚至恶意赖账。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的主要责任在于企业,而政府是另一个责任主体。

(二)管理存在缺责

1.政府缺乏对农民工管理的责任意识。目前,输出地政府对农民工进城大多数采取放任自流,很少运用政府经费组织农民培训、有序输出劳动力。输入地政府对农民工大多采取防范性管理,具体表现为限制、严管、防范。政府过多强调流动人口的负效应,而较少考虑其正效应以及对流动人口履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单纯强调管理农民工应尽义务,而忽略了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

2.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能未到位。农民工输出地政府与输入地政府管理脱节。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就业分散,原居住地政府在客观上无法对他们进行管理。输入地未形成统一的管理规范,对农民工的管理涉及公安、劳动、工商、卫生、计划生育、教委、建委、民政、工会、物价、交通等部门,现行的政府管理方式及管理水平跟不上农民工发展的需要,未能有效做到趋利避害。

(三)保障存在缺陷

政府给予城市居民享受养老、失业、工伤以及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权利。但农民工却没有享受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和住房、义务教育等社会福利,尤其缺乏对从事危险程度高的行业的劳动保护和保险。一旦出现农民工严重的工伤和重大疾病,极易陷入贫困境地。

三、政府对农民工应尽的责任

(一)创设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制度平台

1.改革户籍制度解除对农民工的束缚。按照在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建立以常住户口、暂住户口为基础的户口登记制度和以身份证、出生证为主的管理办法,逐步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户口管理结构,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消除附加在户口上的社会功能,加快与户籍制度改革相配套的措施改革,如劳动就业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避免和消除不利于户籍制度改革的体制和政策。

2.改革劳动就业制度保障农民工平等就业的权利。打破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壁垒和地方保护、地区封锁的格局,取消目前人为地将人力资源划分为所谓人才和劳动力的做法,建设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同时,加强就业指导,提高服务水平。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将农民工就业纳入公益范围,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就业政策咨询,举办免费招聘会,提供一批适宜的就业岗位。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用工需求状况,为求职农民工提供信息。从加强规范用工入手,要求所用工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加大相应的监察力度。

3.改革相关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农民工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政府部门都应当采取政策支持和财政支持的办法,为农民工创造各种培训机会。政府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采用先培训后收费。鼓励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企业发挥现有的教育资源优势,鼓励企业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以输入地为主,有序推进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子女教育的主要管理与服务责任。在可能的条件下应尽量实现农民工子女在入托、入学方面与本城市学区内居民子女平等待遇。政府对接收农民工子女多的学校给予补助,严格限制公办学校向农民工子女收取高额借读费、赞助费。

(二)构建完善的农民工保障体系

1.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体系。政府应该将分散的农民工组织起来,帮助农民工建立自己的工会组织,或将农民工的代表纳入到政府组织中,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将他们的利益诉求渠道合法化、制度化。强化劳动监察、法律援助职能。鉴于民工讨薪缺乏诉讼费问题,义乌市总工会2004年6月组织了一场帮助弱势民工的募捐活动,募得1.9万元,并将这部分资金作为困难民工的“诉讼费垫付基金”,民工胜诉后归还,然后继续滚动。2007年3月15日,义乌市总工会出台了《关于职工工资债权工会让渡实施办法》,应得的工资被业主拖欠的农民工,到义乌市总工会维权中心投诉,可以与工会签订协议,工会先付拖欠的工资给务工人员,然后再务工人员向拖欠工资的业主追讨。

2.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切实落实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农民工的合作医疗机构,其筹资机制由个人缴费和地方财政补助构成。针对农民工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稳定性的差异建立有差别的社会养老保险方案。对拥有比较稳定职业且已在城市就业较长时间的农民工,应该将他们纳入城市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实行与城市职工相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各级政府要从财政中拿出一定资金建立农民工的失业保险,根据费用分担原则,雇佣农民工的企业和农民工本人也应缴纳一定的费用。政府应建立面向农民工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社会救助制度。由于农民工有较强的流动性、人数众多以及国家财政承受力等客观因素的存在,推动农民工的低保工作可以采取分层分类逐步推进的措施。

参考文献:

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民工荒;社会保障;农民工

一、问题的提出

2004年初开始,福建、广东、深圳等沿海发达地区相继出现农民工短缺现象,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农民工短缺形势相当严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民工短缺的调查报告》显示,目前有近200万的缺口,缺工比率约为10%。以珠江三角洲地区为例,私营、港澳台资及外资企业三类企业目前农民工短缺数量相当于这些企业就业人员总数的12%左右。据此推算, 广东省农民工短缺数量超过100万人,且这一数字仍有上升的趋势。[1] 中山大学劳工研究与服务中心2006年对珠江三角洲的缺工问题做了调查,结果显示,认为缺工的占64%,比2005年增长了10%,其中认为缺技工的占18%,缺普工的占了53%,认为两者都缺的占26%。2007年,基层劳动力短缺已经由东南沿海蔓延到北方内陆,从东部扩展到中部乃至全国,从暂时的缺工变成了长期的趋势。2007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刘易斯转折点及其政策挑战》提出警告:中国将要进入劳动力短缺的时代。[2]

农民工是我国经济长期持续发展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都占有较大比例,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68%,在建筑业、采掘业中占到近80%,在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占到50%以上。深入研究“民工荒”问题产生的原因,有效解决“民工荒”问题迫在眉睫。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二、“民工荒”现象折射出我国社会保障的制度缺陷

造成“民工荒”的原因较多,工资水平低并长期不见涨,劳动力市场不健全等固然是重要的诱因,但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也是造成“民工荒”的重要制度因素。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存在高需求与低参保率的矛盾

农民工在城市工作面临生存、疾病、失业等诸多风险,需要得到社会保障制度的保护。农民工在城市大多数从事的都是苦、脏、累、技术含量低的体力工作,其工资水平相对较低。自身技术水平低、企业拖欠工资等情况又使得农民工的收入具有不稳定性,他们面临生存风险的可能性较大。农民工的生活和工作状况亟需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保护。

但目前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参保率非常低,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分别为21.6%、31.8%、5.5%和33.7%,而农民工的企业补充保险、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商业保险的参保率更低,分别为2.9%、3.1%和5.6%。农民工一旦出事,很难得到应有的补偿,生活往往陷入困境。[3]农民工参保意愿不高的原因在于社会保障的个人承担比例对农民工来说过高,从某种意义上说,甚至成为他们的负担。

(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覆盖面过窄,农民工难以得到应有的保护

据调查,农民工的月工资主要集中在500至800元之间。其中,每月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占3.58%,300 至500元的占29.26%,500至800元的占39.26%,800元以上的占27.90%。不少农民工的工资只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一旦生病或遇到其他意外支出,农民工就可能出现生活困境。目前,全国农民工工资拖欠仍然达到1000亿元,其中建筑企业拖欠工资的比例为71.2%,仅有6%的农民工能够按月领取工资。农民工亟需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护,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护对象通常是城市居民,农民工很难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转贴于

(三)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一刀切”的问题,没有考虑农民工的群体特点

农民进城以后,房无半间,人生地不熟,他们要在城市立足,惟一办法就是在城市实现就业,只有找到工作才能谈得上其他。其工作通常具有短期性特点,企业和农民工个人参保意愿都不高。由于城市职工流动性较农民工低,企业也愿意为城市职工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农民工与城市职工在工作、生活上的诸多差异,要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也应当有别于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全采用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制度无法保证农民工的参保率,也无法满足农民工对社保的需求。

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难点及面临的挑战

(一)户籍制度是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制度羁绊

我国户籍制度人为地将人口分为两种:一种是占总人口75%的农业人口户籍,另一种为非农业人口户籍,身份不同代表的权力、地位和机会也不同。户籍制度的发展就是很好的证明,长期下来,其两大缺陷日益突出和固化:一是限制迁徙;二是缺乏基本的人身权益保护。农民工户籍身份是农民,而职业身份是工人,其在城市工作过程中在就业、住房、子女受教育,甚至人身、人格等方面都因为户籍关系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不能融入城市主流社会,成为游离在城市的边缘人。在城市中,他们必须具备《外出人员务工登记卡》、《外出人员计划生育证》、《暂住证》、《外来人员婚育证》、《就业证》等等一系列证件才能证明他们的身份。这是“民工荒”形成的根本推动力,也是隐藏在“民工荒”背后的制度因素。户籍制度造成了农民工较高的流动性,而流动性使社会保障制度难以发挥保障作用。

(二)农民工的高流动性是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现实挑战

大多数农民工的流动性强,使得社会保险部门的管理难度和运行成本扩大,加之费率偏高而造成用人单位为降低生产成本不愿意为农民工投保,甚至可能出现大量裁减农民工的现象。部分农民宁愿多要工资而不愿意缴付养老保险费,或者将不被裁减放在首位考虑。

另外,由于农村没有社会保险,农民工一旦离职,其社保关系就很难衔接。他们往往选择退保,而退保手续难、周期长,造成农民工们很难真正享受到社保的好处。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考虑到农民工的高流动性,解决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问题,这是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现实挑战。

四、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

(一)降低缴费率,加强城乡社保体制的衔接,提高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

长期来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做到可携带,并最终为建设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服务。在工伤保险为所有农民工提供保障的基础上,以大病医疗为主的医疗保险首先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衔接,进一步发展成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建立一个与城镇养老保障体制不一样的针对农民工的低水平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意识提高后,逐渐向高水平发展。而实现城乡社保制度的一体化必须首先解决户籍制度的问题。

(二)分类建立农民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农民工基本生活

根据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特点和流动程度不同,可将农民工主要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为有雇主且职业稳定、有固定收入的农民工;第二类为有雇主但职业不稳定、也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工;第三类为无雇主的农民工。对于后两类农民工,由于其流动性较强,对他们应采取比较灵活的政策。

(三)建立适合农民工群体特点的分层社会保险体制

根据农民工的工作性质、生活状况等群体特点,建立适合农民工群体的分层社会保险体制。最迫切的是尽快确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其次是建立农民工的大病或疾病住院保障机制;然后是为农民工建立相应的社会救援制度,包括农民工遭遇天灾人祸时的紧急救济、特殊情形下的贫困救助、合法权益受损或遭遇不公待遇时的法律援助等;还有必要针对有稳定职业的农民工和无稳定职业的农民工两种情况,设计出两个以上的养老保险方案;最后,还必须规范用工,让所有用人单位均须与所雇用的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

参考文献

[1]洪秋妹,何军.透视中国民工荒现象[J].农业·农村·农民,2006,(5).

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师院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参考题

为引导学生能够更好地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积极研究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完成社会实践活动必修学分,特拟定了这份参考题总目,供学生进行构思,调研,写作参考.有些题目较大,可灵活掌握,分解细化.总的要求是:鼓励学生运用所学理论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新问题,总结概括新经验,以小见大,从实践上升为理论,加深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理解,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培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精神,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哲学类

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的开创

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唯物史观的发展

3.科学发展观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

4.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论与实践

5.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作用的典型调查

6.坚持群众观点,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典型调查

7.社会转型期人们思想观念嬗变的调查与分析

8.在发展市场经济中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典型调查

9.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典型调查

10.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的全面发展研究

11.网络社会中人们交往关系的变化与伦理道德的新课题研究

12.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发展先进文化问题研究

13.封建迷信在一些地方泛滥的表现及其原因的调查与分析

14.加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教育经验和做法的调查研究

15.当代大学生人生追求的调查分析

16.当代青年个性化发展的调查与哲学思考

二,经济类

1.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调查研究2.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调查研究

3.农业劳动力转移对策研究4.人民币汇率问题研究

5.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设置研究6.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问题研究

7.我国与周边地区经济一体化问题研究8.垄断行业改革问题研究

9.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研究10.债券市场发展与规范化研究

11.农民收入问题调查12.农民税赋负担问题调查

13.民间投资问题调查14.贫困大学生问题调查

15.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研究16.商业保险问题研究

17.地下钱庄问题研究18.公共事业民营化的案例研究

l9.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调查研究20.人才市场,技术市场发展调查

21.各类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调查22.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典型调查

23.积极利用外资优化外商投资结构调查24.金融风险防范与我国金融业改革研究

25.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典型调查26.农业产业化研究

27.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调查研究28.名牌战略案例分析

29.城镇化的调查和分析30.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调查分析

3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32.新型工业化道路研究

三,法律类

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的问题2.宪法监督与宪法解释研究

3.法律赔偿执行难问题研究4.知识产权法研究

5.信息安全法研究6.电子商务法研究

7.政务公开制度研究8.新婚姻法实施后问题研究

9.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问题研究10.文化法制研究

ll.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研究l2.公司法有关问题研究

l3.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l4.法律援助的实践

15.公益诉讼研究l6.中国环境保护问题的法律对策

l7.新世纪新时期推进我国 行政法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l8.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实现机制研究

l9."三农"问题的有关法律研究20.中国反垄断法的理论与实践

四,社会学类

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典型调查2.社会安全感现状和原因调查分析

3.目前职业的社会声望研究4.生活方式的改变与生活满意度的调查分析

5.单位制度和社会归属感研究6.社会诚信度现状及其影响调查

7.社会公平感与纳税行为的关系研究8.新社会阶层的调查研究

9.就业方式,就业观念变化调查研究10.家庭保姆问题调查

l1.社区服务问题研究l2.家庭暴力问题研究

l3.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调查l4.妇女地位及妇女问题调查研究

15.当代社会变迁中消费文化兴起问题调查研究

l6.社会生活中中介组织的现状,成因及发展趋势

17.城市与农村生育观的差异,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

l8.农地征用中侵犯农民利益情况调查

l9.农民对土地的意识变迁及其成因调查

20.社会转型期的社会政策和社会救助工作研究

21.城市中农民工现状调查22.公民的环境生态意识及其测量研究

23.大众传播中表达的价值观对受众的影响调查24.时尚的社会心理学研究

25.网络发展及其对青少年影响研究26.当代中国农村家庭结构与功能变迁调查

五,教育类

1.学校乱收费问题调查研究2.税费改革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影响

3.第八轮课改的跟踪调查研究4.中小学学生道德现状调查

5.加强中小学国防教育问题研究

6.现代科技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高等教育的影响及对策

7.推进素质教育的调查研究8.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调查研究

9.调整教育结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调查研究10.我国远程教育发展调查与研究

11.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意义和途径方式调查研究

l2.当代大学生价值取向和心理素质的调查分析

13.加强和改进高校德育工作调查l4.加入WTO,留和教育的改革开放研究

15.从学生角度看高校教师队伍建设l6.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与改革调查研究

l7.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研究l8.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大中小学教育

l9.民办教育发展典型调查20.少数民族教育发展调查

六,管理类

1.电子商务在某一行业的应用调查分析2.科技企业的战略定位与组织设计

3.大型零售企业物流系统发展调查4.中国银行组织再造实践研究

5.我国私营企业二次创业问题调查6.中国家族企业问题调查研究

7.信息化对企业价值增值作用的调查与分析8.企业,组织,政府信息化建设的调查

9.中国企业家队伍成长与发展的调查与分析10.中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研究

11.企业在创新中发展的典型调查12.非法传销活动的调查与分析

13.非营利组织的作用及其法制化,规范化调查研究

14.影响中国基层政府行政管理的因素调查分析

15.反腐倡廉的典型调查和案例分析16.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查与分析

17.政府绩效评估研究18.公共部门中人力资源管理调查与分析

19.城市化进程中的政府作用和行政改革研究20.村民自治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1.加入WTO后商会(企业家协会)现状调查与分析

22.电子政务建设现状调查与问题分析

23.医疗管理体制改革研究24.服务型政府建设个案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