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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稽查目标
环境监察稽查是指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对下级环境保护部门环境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和规范的活动。20__年全市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工作目标是:通过市县区自查和上级稽查,全面规范重点污染源现场监察和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取证行为,健全监管机制,总结执法经验,提升执法水平,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扎实、业务过硬、监管有力、服务优良的环境监察执法队伍。
三、稽查内容
20__年我市环境监察稽查将围绕我市和20__年上半年市县区环境监察重点业务开展,具体是:
(一)污染源和建设项目现场监察工作规范化。重点稽查污染源和建设项目现场监察次数是否满足监察频次要求;现场监察记录所反映的现场监察内容是否完整;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表述是否准确;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与报送信息的及时真实完整;在线监控现场监管和减排监察系数现场检查是否开展;现场监察发现的违法行为是否依法查处,限期整改与挂牌督办是否落实到位。
(二)对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进行稽查。重点稽查现场调查取证工作的程序合法性、实体内容合法性,包括取证人员的数量是否在2人以上,环境监察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内容与案由的匹配性,录音、拍照、录像等视听证据材料的合法性和充分性,监测数据获取的合法性,处理建议与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匹配性等。
五、稽查方法
本次稽查采用案卷查阅与现场调查的方式开展。在各县区组织自查整改的基本上进行交叉互查,通过案卷查阅找出污染源现场监察、环境违法案件现场取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案卷查阅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现场调查,对稽查对象在污染源现场监察和环境违法案件现场取证过程中职责履行情况逐项打分,做出初步判断,提出整改意见。
(一)污染源和建设项目现场监察稽查
包括案卷评审”与“现场验证”两部分,其中“案卷评审”部分(60分),评审内容为12份《现场监察记录》,每份《现场监察记录》分值为5分,缺少1份,扣5分。具体包括“基本信息”、“现场监察情况”、“现场监察意见”、“确认信息”、“文字要求”五方面内容,其中“现场监察情况”、“现场监察意见”为稽点。“现场验证”部分(40分),主要稽查“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情况”、“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等五项内容与《现场监察记录》的一致性。
(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稽查
通过“案卷评审”的方式开展。包括“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主要证据”(70分)和“《调查询问笔录》或《现场检查(勘察)笔录》”(30分)两部分。不需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或《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的,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主要证据”(100分)作为唯一打分依据。
“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主要证据”部分,包括企业信息和证据信息两项内容,其中证据信息为重要稽查项,要求取证的事由、时间、地点、证物名称等要素齐全,监测报告合乎规范要求,案件调查报告详实(案件来源和当事人明确、调查经过清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法规适用正确、提出的拟处理处罚意见明确),证据链完整。
六、稽查程序
稽查按照制定稽查计划、事先告知、实施稽查、文书制作、稽查建议执行和案卷归档等六个步骤执行。
1、制定稽查计划,包括确定稽查对象、明确稽查时间、内容和方法,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参加的稽查人员等。
2、事先告知,包括告知稽查的时间、内容、需要下级准备的资料及稽查人员姓名、职务等。
3、实施稽查,包括对稽查事项有关资料进行查阅或者复制,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必要时,对环境监管对象进行现场检查或取样监测等。
4、文书制作,包括撰写《环境监察稽查报告》,主要向组织稽查工作的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稽查的对象、主要内容,稽查过程,发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稽查建议等;稽查对象在环境监管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实施稽查人员应指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制作《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报同级环境保护部门批准。试点期间暂不涉及人员处理问题。
5、文书送达,将《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在7个工作日内送达稽查对象。
6、稽查建议执行,稽查对象在接到《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后及时整改,并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落实情况;稽查对象对稽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稽查单位申请复核。
最后,案卷归档,对稽查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材料立卷归档。
六、时间安排
1、县区自查阶段(5月4日-6月14日)
各县区环保局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内容、方法,开展自查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纠正,并上报自查报告。
2、市局稽查阶段(6月15日-7月15日)
市局组织开展各县区交叉稽查,针对稽查发现的问题编制《稽查报告书》,提出处理意见,下发《处理决定书》。
2、整改督查阶段(7月16日-7月3 1日)
各县区针对《处理决定书》要求整改落实,市局组织后督查,核实整改情况,为迎接省厅稽查做好准备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
各县区环保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对环境监察稽查工作的认识,成立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按照“全面稽查,突出重点”的原则开展自查工作,要将环境监察稽查作为一项长期的常规性工作来抓,立即开展环境监察稽查自查和执法规范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档案,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确保稽查取得实效。
(二)找准稽查定位,落实稽查任务
市支队要充分发挥在稽查工作中承上启下的作用,既要按照稽查要求内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日常环境监察工作,使本级稽查考核达标;还要适时指导、督促县环保局开展环境监察工作,规范对国控省控企业的环境监管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执法隐患。县区环保局要克服困难,按照要求,扎实做好环境监察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把好基层关,守好基层岗。
(三)细化稽查内容,规范稽查文书
在环境监察稽查中,各稽查组要采用逐企业逐案打分的方式,对污染源和建设项目现场监察、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处理和群众投诉查处等执法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对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未发现、该立案查处未立案处理到位的,下发《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责令改正,并督促落实。各县区环保局应建立专门的环境监察档案,保证日常监管实现“一企一档、一案一档”,做到执法留痕、行为规范。
2015年7月28日下午5点左右,5名身着福建鼎信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鼎信实业”)保安制服的青年男子,拦在了她回家的必经之路上。
“我问他们:‘我又没有犯法,你们有什么理由不让我回家?’他们无话可说。”郭松玉说。
僵持许久,郭松玉决定前往朋友家凑合一晚。没想到,5名青年男子中的两人仍然尾随其后。“晚上一点多,我去院子里上厕所,他们居然还在房子外面守着。把我吓得不行,后来我就报警了。”
她向《经济》记者推测,之前有记者来她家采访了解污染情况,引起了企业的忌惮,这一天之所以不让她回家,可能也是因为有记者来访。
平日里辛勤开掘山地园田、栽培香蕉等水果,郭松玉一家的生活倒也富足和乐。直到2009年,青拓实业集团旗下数家“鼎信系”镍铁合金生产企业开始入驻湾坞。
“刚来的时候,我们还感觉不到影响。”村民兰义成告诉《经济》记者,几家工厂最初的生产规模都比较小,但是一直在慢慢扩建。
随着厂区占地越来越广,投产规模越来越大,工厂与周边村落的距离也越来越近。
“经常会冒烟,很刺鼻。村子里的人也不知道怎么处理,开始只是在家里发发牢骚。等到实在受不了了,就一起去堵在厂房门口,不让它们生产。”兰义成说。
到今天,郭松玉家大门距离鼎信实业三期项目仅有20余米。机器运转的轰鸣声、难闻的异味和大量飘散的烟尘,使得这个曾经远离喧嚣的偏僻村庄再也不复平静。
市政府:鼎信项目符合地区发展要求
从地图上看,湾坞镇地处福建省宁德市东部沿海区域,依山傍海,呈半岛状。总面积96平方公里,海岸线长36公里。半岛海域的下游,正是我国沿海珍贵经济鱼类大黄鱼的天然繁殖基地――被列入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官井洋。
根据行政区划,湾坞镇隶属福安(注:福安是宁德下属的县级市),下辖24个村委会――其中14个沿海行政村,10个少数民族聚居村,1个老区基点村(半岭),人口总数超过3万。
湾坞镇政府官方网站披露的资料则显示:湾坞滩涂资源丰富,以蛏、弹涂鱼、海带、紫菜、龙须菜为主的水产养殖业产量可观,大宗经济作物包括葡萄、龙眼、杨梅、荔枝和香蕉等。
2009年,福建鼎信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镍合金暨50万吨不锈钢项目”作为宁德和福安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入驻湾坞。该公司及其后入驻的福建鼎信镍业有限公司,主要依托从印尼、菲律宾等地的进口红土镍矿资源,利用干燥窑-回转窑焙烧预还原-(全封闭式)电炉熔炼工艺(简称RKEF工艺)生产镍铁合金及不锈钢。
宁德市委宣传部在向《经济》记者提供的一份书面材料中写到:鼎信实业、鼎信镍业和鼎信科技是鼎信系列项目的三部分,由福建青拓集团(中国企业500强青山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在福安(湾坞)临港片区投资建设。项目符合《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福建省冶金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同时也是符合上海环科院编制的《环三都澳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目前,系列项目已投资80多亿元,形成年产镍铁130万吨、不锈钢初钢400万吨、热轧不锈钢板400万吨、棒线材60万吨,2014年产值320亿元,就业人员1.2万人,是全国最大的不锈钢企业。”
记者观感:烟尘弥漫,喉咙不适
2015年9月1日,《经济》记者在当地环保志愿者兰弟弟的的引导下,从宁德市城区乘车前往湾坞镇。他曾作为村民代表参与鼎信实业三期项目环评听证会。
自湾坞镇步行前往工贸集中区期间,记者常常见到标有“宁德―湾坞―大唐火电厂”字样、表面几乎完全被尘土覆盖的载客面包车和标有“鼎信镍业”字样、运载灰黑色固体颗粒的货车往返穿梭于公路间。深入工贸区后,记者没有闻到异味,却明显感受到空中弥漫着大量烟尘,喉咙干涩、十分不适。
兰弟弟和当地村民将记者带到了一处山坡上,从这里可以俯瞰鼎信镍业和鼎信实业的生产情况。
记者注意到:鼎信镍业位于半岛东海岸南部,西、北与山峦相接,东边临海,南与浮溪村相邻,距离一公里左右。工厂大门前整齐排列着上百辆摩托车和自行车,一平方公里左右的厂区中,密布着二三十个烟囱,其中两三个正在排放废气。鼎信实业则位于半岛西海岸,西邻白马港,东南有龙珠村,东北靠近龙珠兜村,南与大唐火电厂临近。厂区内,两只数十米高的烟囱正在排放废气,厂房屋顶几乎完全被尘土覆盖。
“现在才一两个烟囱工作,等到晚上,更多的烟囱都在排烟。尤其是天快亮的时候,气味更是难闻。”兰义成说。
不过,令记者不解的是,既然大唐火电厂就在鼎信实业和鼎信镍业旁边,与村庄的距离也不远,村民们何以认定“难闻的废气”来自鼎信的排放?
据兰义成介绍,大唐火电厂早在2002年、2003年左右就已经进入该地建厂,从湾坞镇至半岛南端的公路就是那时候修筑的。另外,“大唐的烟囱几百米高,我们基本上感觉不到。但是这个厂来了,烟囱只有几十米高,烟就在我们屋顶附近冒,实在受不了。”
兰弟弟及当地其他环保志愿者曾经多次同鼎信、环保局对话,他告诉《经济》记者:“鼎信最开始还和我们讲这个就是水蒸气,没污染。白天这种白烟还可以勉强说是水蒸气,一到晚上,周围的烟尘排放一下子就多起来,谁都不会相信那是水蒸气的。”
村民:收入锐减,外出谋生
兰义成指着鼎信实业工厂厂区回忆说:“现在这么一大块地都是鼎信的,但是建厂之前,靠近村庄的这一边都是水稻田,靠近海岸的那一侧是围垦的滩涂,主要用来搞水产养殖。”
记者还了解到,由于鼎信实业多年来持续扩建,龙珠村村民的耕地几乎被当地政府征收殆尽。
依据我国现行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耕地征收的赔偿一般在每亩6万元左右。
兰义成告诉《经济》记者,“一亩地补偿给我们4万元。”
屋漏偏逢连夜雨。近几年,湾坞周边海域水产养殖的收成也很差,龙须菜、紫菜大量减产,出海打渔捕捞到的鱼类品种也明显变少。“我们搞养殖,原来一年能赚十几万元。现在污染这么严重,大量减产,一年只能赚到三四万元。有的人家都不够花销,只能外出打工。”兰义成说。
能提供上万就业岗位的工厂已经开到了家门口,为何村民还要外出打工?
多位当地村民告诉《经济》记者,鼎信几乎不雇佣本地人。“现在在厂里面上班的本地人,都是有村长、村主任的介绍这种关系才进得去。”
记者注意到,鼎信实业厂区周边还保留着不少养殖跳跳鱼的鱼塘,靠近海岸的部分还有村民在养殖龙须菜和鲍鱼。“我们也不知道有没有受到污染,可是反正大家都没事情做。虽然减产了,能赚一块钱也是赚呀。”
市环保局:污染物排放达标
实际上,令村民怨声载道的污染问题,早已引起了当地政府部门的关注。据当地媒体报道,仅在今年6月、7月和8月间,宁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就曾多次前往湾坞工贸集中区了解企业整改和环保督查情况。日前,宁德市委副书记李转生前往鼎信企业调研,在听取了企业和环保部门的汇报后,对鼎信企业在环保问题整改工作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那么,鼎信企业在环保问题整改工作中到底取得了哪些成效?就此,《经济》记者致电湾坞镇政府,希望能够和工贸区的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鼎信项目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镇政府工作人员问清楚记者的采访问题后表示,他们没有权力接受和安排媒体进入工贸区采访,需要与宁德市委宣传部联系。
记者遂于2015年8月27日致函宁德市委宣传部,要求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采访。收到约访函当天,宣传部新闻科的一位周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环保问题的整改需要时间,没那么快取得成效”,并委婉地告诉可能不方便安排采访。
令记者意想不到的是,2015年9月1日晚10点和2015年9月2日上午,这位周姓工作人员先后致电记者和《经济》杂志社,表示愿意配合媒体工作。但他同时告诉记者,“地方经济发展不容易,希望获得媒体的支持,尽量不要报道”。在记者的坚持下,他表示会安排宁德市环保局接受采访。
2015年9月21日早间,记者收到了宁德市环保局回复的书面材料。其别提到:2012年以来,市、县环保部门先后13次对鼎信系列项目存在的未批先建、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球磨废水超标排放、固废处置不规范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累计处以罚款168万元、下达各类整改通知29份。
“2013年9月以来,督促系列项目落实环保问题整改40多项;2015年3月,对鼎信系列项目的环保设施建设开展‘回头看’,再次要求其落实环保问题整改20项;8月11日,再次要求系列项目落实环保问题整改,并开展‘一旬一督查,一旬一通报’,督促落实整改。8月31日,再次要求系列项目加大投入,加快整改。”
环保局似乎已经采取了措施,但兰义成并没有感觉到废气排放有所减少。他说:“以前环保局一个月检查一次,现在一个月检查3次。检查那天,烟囱的烟就少很多,我们就知道有领导要来。但是其他时候,鼎信废气排放一点都没有收敛。”
环评真实性存疑
根据宁德市环保局提供的数据,2015年6月11日-13日、6月29日-7月1日,鼎信项目周边沙湾村、上洋村、半屿村、浮溪村、龙珠村、下华山村等6个环境空气敏感点的监测结果显示,各监测指标(TSP、SO2、NO2、PM10)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也即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的空气质量要求)。
当地村民却很难相信这一监测结果,他们告诉记者,原本只有春季常常下雾的湾坞半岛,现在常年烟雾缭绕。“今年,有20多个人去应征参军,体检时检查出来肺部有问题,没有一个人合格。”与此同时,最近几年,村子里患癌症的人越来越多,他们怀疑,这和常年吸入鼎信排出的废气有关。
但是,宁德市环保局却在书面材料中提到,它们曾于2015年4月27日和28日,分别对鼎信镍业和鼎信实业多处排气口(筒)排出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相关指标进行监督性监测,结果表明:各相关监测因子均达标。
当地村民和环保部门各执一词,孰是孰非又该如何判断?
记者发现,就在上述排污监测达标的3个月后,宁德市环保局会同福建省环保厅开展为期一周的全面排查时,又发现了鼎信系列项目存在“原料运输跑冒滴漏、废气处理不到位、固废处理不规范”等问题。由此看来,上述监测结果达标并不能全盘代表鼎信生产的日常状态,事实如何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2015年6月18日,宁德市就“福建鼎信实业有限公司镍铁合金及深加工配套三期项目环评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事项”举行听证会。作为该听证会所涉及的利益相关人,湾坞镇村民兰义城、陈子春、兰弟弟、陈命庄通过申请,获准参与听证。
在听证会举行前夕,兰义成等人拿到了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鼎信二期所作的环评报告简本。当看到公众参与环评问卷调查对象名单时,他们发现,地址栏标注跟他们是同一个村的人,他们却从没听说过。几人按照名单,挨家挨户地走访了鼎信项目周边的浮溪村、半屿村、龙珠村和白马村后发现:被标注居住于此的177位村民中,竟有111人不在这4个村子的户口上。浮溪村的村干部还告诉兰义成,其中有6人是镇里的干部。
工业污泥处理处置事关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对我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县大部分工业污水已纳入嵊新污水处理厂处理,但工业企业废水预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量较大,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压力也较重。为规范工业企业污泥处置行为,县政府决定在近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集中整治,推动我县工业企业污泥规范化处置工作地有效开展。
二、整治目标
从今年12月15日起,到明年2月25日止,通过为期2个多月的污泥规范化处置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使我县工业污泥安全处置率和综合利用率合计达到90%以上,企业污泥处理处置行为得到规范,污泥污染防治长效机制逐步完善。
三、整治内容和步骤
本次污泥规范化处置集中整治分成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今年12月15日—12月20日)
根据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工业企业污泥规范化处置集中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和《绍兴市工业企业污泥规范化处置集中整治方案》要求,县政府召开全县工业企业污泥规范化处置和集中整治动员会议,对污泥规范化处置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明确职责,落实任务。为加强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工业污泥规范化处置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发改、经贸、公安、建设、交通、环保、城管、水务集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环保局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调查摸底阶段(今年12月20日—12月31日)
县政府组织环保、经贸、交通等部门开展调查,掌握工业企业产生的污泥种类、流向、运输、处置和利用等情况,并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企业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限期企业整改。
(三)整改落实阶段(明年1月1日—1月20日)
工业企业是污泥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环保等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制定防治污泥污染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责任人员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的具体措施、进度安排。企业应当依法进行污泥申报登记,建立《固体废物运行台帐》,如实记载有关污泥的产生量、处置量、流向等情况,并保持原始处理凭证;委托处置的,应当签订污泥运输和委托处置协议。
企业污泥如果近期内难以采用焚烧、填埋等方式处置的,可以暂时在企业内部存放。污泥存放场所要有识别标志,达到安全、分类堆放要求,应当有遮雨棚,避免露天堆放,防止污泥随雨水流入河道,造成二次污染。
各相关企业须在明年1月20日前向县环保局书面报告处置工作方案、台帐建设和污泥处理处置等情况。
(四)复查迎检阶段(明年1月20日—2月25日)
明年1月20日起,县政府将组织环保、经贸、交通等部门对企业前阶段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重点检查医药、化工、印染、电镀等行业的污泥处理设施、污泥流向、污泥委托运输协议、委托处理处置协议、发票、台帐等情况。做好明年3月市检查小组对我县工业企业污泥集中整治情况检查迎检工作。
四、整治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权益为宗旨,通过进一步开展石墨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和“后督查”活动,巩固石墨行业集中整治成果,及时纠正石墨行业存在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有效解决威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逐步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促进环境综合整治,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
1、本次专项整治和“后督查”的对象是全市所有石墨生产加工企业,包括高碳和中碳加工企业、石墨选矿和水料加工企业。本次整治采取停产整治和处罚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2、凡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新建、扩建、改建石墨加工项目的企业,必须于2012年3月20日停止生产,并在2012年3月31日前向市环保局申请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3、符合有关要求,经审批同意建设的石墨加工项目,必须按照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生产。已建成但未按照审批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或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即投入试生产的企业,一律从2012年3月20日起实行停产治理,治理结束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生产。
4、对石墨加工项目实行“从严”验收。由市环保局石墨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站室及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实施现场验收,并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后给予验收批复文件。凡达不到验收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完成整改的,由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
5、凡不符合环保要求,且在2012年3月20日后仍没有停止生产性排污的企业,市环保局将依法按上限立案处罚。对石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工作实行“快速通道”,确保快立案、快查处、快执行。
6、对已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但因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导致废水超标排放的企业,由市环保局依法按上限立案处罚。对因污染防治设施(废水、废气、噪声、扬尘等)不具备达标能力的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
7、对截止2012年6月30日仍未完成治理任务或治理效果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提请市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8、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要求,所有石墨加工企业(包括已停产的企业)必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已产生的污染物,消除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危害,属于多家企业排放至同一环境的,由排放企业共同承担消除污染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必须经环保所和监测站现场检查、取样监测达到要求,并出具监察报告及监测报告后,审批科方可受理环评申报,管理站方可受理试生产申请或验收申请,否则不予受理,更不得出具任何批复意见,同时由环保所依法立案处罚。逾期未整改的,市环保局将按照向环境偷排偷放有毒物质,威胁环境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理原则,依据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至3月20日)。
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前段时间排查情况,确定专项整治和“后督查”活动的重点和范围,并召开全市石墨行业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3月20日至6月10日)。
市环保局成立由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管理站、环境监测站和相关环保所组成的联合执法组,每周进行一遍“拉网式”检查,对各企业污染治理进展情况、环保审批手续办理情况等逐家进行督办和落实。严肃查处逾期未停产、擅自进行生产和排污、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等各种违法行为。联合执法组要对各企业的污染治理情况严格把关,对提出验收申请的企业进行审查,对符合验收条件的企业及时提交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验收。积极协调新闻部门进行跟踪报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
联合执法组对专项整治和“后督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6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各企业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逾期未进行环保审批和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的企业,将从严立案处罚或提报市政府予以关闭。
四、工作要求
1、提高对专项整治和“后督查”活动重要性的认识。2007年以来,市环保局先后两次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集中整治活动,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受经济利益驱动,相当一部分企业闲置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扩建、改建石墨项目,已经成为威胁当前区域环境安全、导致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污染隐患。因此,开展本次石墨行业专项整治和“后督查”活动,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力度,消除污染隐患已成为当务之急,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严肃对待并认真落实好专项整治工作。
2、加强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际成效,市环保局成立“石墨行业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
3、确保专项整治和“后督查”活动的实际成效。联合执法组要强化责任意识,现场检查不能摆形式、走过场,不准提前打招呼,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逐项进行落实,逐个企业摸清实情。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要详细登记和记录检查情况,严格执行周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同时,根据各企业存在的问题,实行跟踪督办和服务指导,各环保所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加强服务和指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严格落实环保审批和“三同时”制度,高标准、严要求,防止走过场、应付差事,确保达到验收标准,否则市环保局不予通过验收并报请市政府予以关闭。
一、加强重点工作目标的督办落实
1、结合局党组确定的2012年十大重点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实行“倒计时”制度,每月25日前向办公室提报进展情况,由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向局领导汇报。由于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不能按进度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要提前向局主要领导书面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完成时限。
2、对局长办公会和局党组研究议定的事项,各承办单位必须按要求限时办理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对确实不能按期办结的事项,要提前书面说明情况,并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酌情延长办理时限。
3、对局领导批办的紧急事项,各承办单位要立即办理,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对于重要事项,各承办单位要在3个工作日或法律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对于一般事项,各承办单位要在5个工作日或法律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4、对全局十大重点工作和局级领导确定的重点工作项目、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局长办公会确定事项、局党组研究确定的具有时效性的事项、市局行政例会每月通报事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牵头站室的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办公室要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实行特事特办、一事一通报,办公室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二、完善服务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5、规范环保审批内部操作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在保障环评文件质量的前提下,环评文件审批时限由法定的报告书60个工作日、报告表30个工作日、登记表15个工作日压缩至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分别为10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将集体审查的时限由7天缩短为2-3天。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补全的内容。对牵涉企业和基层精力较大的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予以简化,限时办理;对超出审批权限的项目,安排专人帮助企业到上级业务部门办理。
6、畅通环保投诉“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环境投诉做到24小时内进入现场调查,及时制止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立即将案情、拟处结意见提交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迅速做出处理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环境权益。
7、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事项报备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做好上门服务、现场服务、便民服务和跟踪服务。认真落实局长回访制度和企业走访制度,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环保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三、规范执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8、严格落实环保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行为,法制站要根据《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相关规定,强化对环保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审核工作,建立监控制度,实现行政处罚透明运行,杜绝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粗暴执法行为的发生。
9、严格遵守涉企处罚报审制,所有涉及企业的2000元以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由法制站统一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把关,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建立并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对企业的一般违规行为,以告诫、教育、帮助整改为主,情节轻微的不予处罚。
10、实行集中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格控制执法检查活动,杜绝多层次、多站室、重复入企执法检查的问题;执法过程中要注重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减少违法行为发生;实施行政处罚集体研究制度,对于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现象,贯彻重整改、轻处罚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帮助各污染源单位认真查找存在的污染隐患,并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
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11、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严禁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岗,严禁上班时间利用办公电脑上网炒股、玩游戏、聊天,严禁上班时间打牌或从事其它娱乐活动,严禁上班时间办私事、干私活,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坚决克服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涣散、政令不畅等不良倾向。
12、认真落实24小时政务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严禁以门卫等人员代替值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出现误岗、脱岗、空岗现象,不得将电话转接,保持值班电话、800兆终端通信畅通。对媒体或人民群众来电反映有关情况,应认真受理,不得敷衍塞责或置之不理,不便于答复的问题要告之咨询有关业务部门;对涉及敏感问题,要逐级报告领导,并按照领导意见通报相关部门。
13、建立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追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责任人员。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庸懒散行为严格问责。对关于机关作风、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投诉,由宣传监督科进行调查处理,凡是查证属实的,一律处理到位,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五、推进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