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抗洪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编制目的
*镇水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是针对因突发事件导致水库面临重大险情威胁,影响水库大坝以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抢险救灾应急预案。为有效防止和减轻灾害的损失,有计划、有步骤、有准备地防御洪水,迅速、及时和有效地控制险情,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群策群力通力合作,保证水库安全和做好水库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转移。
第二节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及《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其他文件精神,制订《*镇水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第三节编制原则
认真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防洪工作分级部门负责制、水位分级负责制、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负责制,调动全社会力量投入防洪、抗洪工作,做到防洪有组织,预防有措施,抢险有能力。实行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思想准备工作。
第四节适用条件
根据*镇水库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不可预知的其它自然灾害,需启动本预案。
预案适用于水库出现如下险情:
1、泄水建筑物:如紧急泄洪时放水管涵启闭设备失灵,侧墙倒塌,底部严重冲刷等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输水管涵严重断裂或堵塞,大量漏水浑浊,启闭设备失灵等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2、如水库库区内发生超过设计校核标准的洪水,危及水库大坝的安全。
3、其它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
第二章工程概况
第一节水库流域概况
*镇水库位于**镇*镇村,距**镇约1Km,西邻*镇水厂。*镇水库东、南、西三面环山,北部有一宽约100m的山口,水库范围内无河流、小溪,水库集雨面积0.145Km2,库区山坡大部分种植菠萝,其它植被分布较少。
水库地处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但由于水库集雨面积小,水库来水主要靠*镇水厂取水泵从**江**门水道抽水以及降雨汇流。
第二节水库工程基本情况
*镇水库以满足*镇水厂防咸供水为主。总库容39万m3,有效库容30.9万m3,为一座小(2)型水库,五等工程。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为300年一遇。有主坝一座和副坝一座,主坝坝型为粘土心墙坝,坝顶高程13.5米,防浪墙顶高程14.5米,最大坝高14.5米,坝顶长度152米;副坝坝型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6米,坝顶长度12米;放水涵管管直径400mm,管长62米,最大流量0.4m3/s;供水涵管管直径1000mm,管长113.58米,最大流量1m3/s。
现阶段正对水库主坝进行灌浆加固和放水涵管的修复工程。*镇水库工程特征表
集雨面积0.145Km2
总库容39万m3
设计洪水位12.5m
校核洪水位12.9m
多年平均降雨量1900mm
正常水位11.7m
水库特征---坝基防渗型式,粘土截水槽
主、副坝高程14.5m
主坝顶长度152m
副坝顶长度12m
放水涵管最大流量0.4m3/s
第三节水情水工监测及预报调度
水库大坝设有管理站一座,负责观测及记录水库水位,随时掌握水库降雨和水位变化情况,要求水文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观测,预测及分析工作,严格按照水库水情汇报规范执行,不得无故停止汇报,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了解影响水库水情的气象时间和程度以及做好水库调度,更好地做好防洪的准备工作。
第三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依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突发公共案件总体预案》规定,防洪抢险必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根据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成立*镇水库防洪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成员由镇直属各单位、**村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水库防洪抢险、防灾减灾及灾后恢复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在保障工作全面、有序开展的同时,各领导成员按照职责必须负责具体的工作。
第一节**镇人民政府*镇水库安全管理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
总指挥:镇长
副总指挥:分管三防工作的副镇长
成员:党政办主任、农办主任、武装部副部长、规划建设办主任、水利所所长、民政办主任、医院院长、宣传文化中心主任、财政所副所长、公安分局副局长、电信公司经理、供电公司经理、安监分局分局长、教办主任、经贸办主任、交警中队中队长、**村书记。
第二节各单位的主要职责
(1)党政办:负责抢险物资运输车辆调度落实工作,负责人员调度落实,信息收集以及上报。
(2)农办:负责农业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供农情和灾情,提出农业救灾补救措施。
(3)武装部:负责组织镇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组织受灾群众的转移,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
(4)规划建设办:对镇的排水、排洪系统组织力量疏浚,确保镇排水、排洪畅通;做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灾后恢复建设的统筹工作。
(5)水利所: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水情预报;负责洪水、水资源的调度工作;提出抢险方案,组织指导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当好镇政府抢险工作参谋;负责有关抢险物资、设备、器材的组织储备、调动和供应,以及负责协调抢险物资的供需关系。贯彻执行有关抢险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救灾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抢险预案;协调部门、上下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抢险工作;组织开展抢险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抢险安全的有关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或组织河道清障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善抢险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抢险规范化、现代化。
(6)民政办:负责组织敬老院内人员撤离和转移,特别是要注意做好抢险期间人员的安全工作;协助武装部组织受灾群众的转移,协调因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上级部门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款等工作;及时负责接收、拨放救灾捐赠款物,安排好灾民生活。
(7)医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8)宣传文化中心:组织电视、广播、报刊等单位,根据指挥部提供的灾情,及时向公众灾情信息,做好防灾抢险工作的宣传和灾情的摄录及防汛抗台先进事例的报道。
(9)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抢险抗灾经费并监督使用。
(10)公安分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救灾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处理破坏抢险救灾设施案件和灾区的治安工作,随时掌握并向镇防指提供道路通行情况,为领导和抢险救灾车辆引路,并确保畅通,同时要加强对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在抢险救灾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11)电信公司:保障水情、险情、灾情信息和应急指挥通讯的畅通,确保政府机关、镇防指、党政办、公安、电台、电视台等重要单位的通讯畅通。
(12)供电局:负责抢险救灾、排涝用电的供应;及时调度解决抢险救灾电力,抢修灾损电力设施。同时,要确保政府机关及相关单位以及重要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用电;提供电力系统灾害的损失情况。
(13)安监局:负责灾区重点化工企业在抢险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抢险工作,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并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14)教办:负责学校的抢险救灾后恢复、负责组织校内人员撤离和转移,特别是要注意做好抢险期间师生的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开展防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15)经贸办:负责协调镇各企业的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16)交警中队:交通运输部门保障抢险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17)**村委会:负责行政区域内的抢险救灾工作,并根据本预案制定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责任制,积极做好辖区内群众的撤离疏散工作,明确撤离地点和撤离路线,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水库应急指挥部成员,要参与水库防洪工作的组织、指导及救灾抗灾工作。
第三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利所
联系人:水利所所长联系电话:*************
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任:水利所所长
副主任:水利所副所长
成员:水利所职工
二、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和防指的政策与指令,拟订抢险救灾工作的政策、法规及管理制度、办法等。
(2)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长期规划和计划。
(3)组织抢险救灾大检查,督查抢险救灾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落实情况。
(4)掌握抢险救灾动态,协调联络有关成员单位,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5)负责抢险救灾值班,掌握水情、雨情、工情,为镇三防指挥部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负责水库、河道洪水的调度工作。
(7)组织指导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度。做好抢险救灾责任制、技术措施、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的落实工作。
(8)承办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应急组织和保障
第一节信息的传递和报告
在防汛期间,水库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到岗,严阵以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实行全天监视汛情,及时准确作出洪水预报,报告有关水库的入库洪峰、洪量、历时水位等水情变化,发现情况利用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和简报、快报、电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遇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洪水预报,应立即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若发生险情时以最快的时间通过电视台、广播、宣传车等形式向水库下游群众及社会有关水库发展情况公布,争取抗洪工作的主动权。
第二节决策的制定与执行
水库大坝出现裂缝、滑坡、涵管破裂等以及超标准洪水达到危险水位时,可能出现洪水漫过坝顶并有可能溃坝,水库应急指挥部视具体情况随时召开紧急会议,布置各项抢险救灾抗洪事宜,制定抗洪抢险措施,并及时向上一级抢险救灾部门报告,指挥领导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做好各自工作,宣布抗洪抢险斗争进入临战状态,在抗洪抢险中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努力把洪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三节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电信、移动等通信运营部门负责保障抢险救灾中政府机关、镇三防指挥部、公安、新闻媒体等重要单位的通讯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等手段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抢险救灾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3)水利、水文部门做好水情采集系统、水情、雨情、风情和报汛信息实时显示预报系统的记录、备份工作。
二、应急队伍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在抗洪抢险期间,镇政府和镇三防指挥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2应急队伍调动:一是镇三防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镇三防指挥部负责调动;二是管理区应急抢险队伍,由各管理区负责调动。
三、物资保障
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
四、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灾区和受灾群众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五、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抢险救灾、抢排渍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六、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抢险救灾人员、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七、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众场所消毒工作。
八、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时,各职能部门负责抢险救灾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
九、撤退路线
*镇水库北面为我镇行政中心区,水库的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洪水设计,300年一遇洪水校核,如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自然灾害造成水库工程的危险,将对水库下游镇行政中心区造成危险,影响面积1.1平方公里,撤退3000人,同时影响我镇行政中心区学校、医院、工厂企业及行政机关单位,尤其对我镇养老院和中心小学影响最大,使我镇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不能进行。出现险情时,由总指挥组织相关人员把镇养老院老人及当地村民撤离到**村民处安置。中心小学停课及组织老师带学生回家,撤离方向是*镇水库经主干道路撤离到**村委会一带。
第五章善后工作
一、救灾
灾害发生后,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水毁工程修复
(1)农业(水利)相关单位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恢复主体功能;供水工程尽快恢复功能。新晨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等设施,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三、救济救助
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补助。及时调配救灾物资,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四、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卫生局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五、抢险救灾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抢险救灾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六、灾后重建
抗洪!抢险!保电!
这是南网人的坚定承诺!
进入汛期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遭受暴雨突袭,严重的洪涝灾害造成城乡积涝、山体滑坡、电力设施严重损毁、道路通信中断。面对严峻的防汛形势,中国南方电网贵州电网公司把保民生、保供电放在首要位置,迅速启动灾害预警和应急预案,先后进入防汛橙色、红色预警状态;广大电网员工迅速奔赴抗洪抢险一线,发扬众志成城、顽强拼搏、不胜不休的抗洪保电精神和舍小家为大家的无私奉献精神,日夜战斗在抗洪保电的第一线,与洪水拼搏,与洪灾抢时间、拼速度,全力恢复受影响用户的正常供电,演绎了一个个感天动地的故事,诠释了“万家灯火、南网情深”的深刻内涵,大灾面前彰显国有企业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南网精神。
未雨绸缪:积极防范洪涝灾害
6月初,针对暴雨、大暴雨可能引发严重的内涝、山洪、滑坡、泥石流、塌陷等次生灾害危及电网设施安全运行的情况,在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的统一部署下,贵州电网公司根据汛情变化,迅速启动灾害预警和应急预案,加强电网设施运行监视和供电抢修工作,开展防汛排查,做好防汛应急抢险准备,进一步优化水库调度,加强防汛抢险安全管理,快速处置供电故障,确保电网设施的安全运行。
贵州电网公司总经理唐斯庆要求各供电局要做好应急预案,加强输变电设备的运行检测,对所辖的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汛期重点监视的输配电线路、电力设备、重点设备和易淹没、冲刷设备,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对汛情可能对设备造成的危害程度做到心中有数;加强防汛值班,做好抢修人员、车辆、应急材料、物资、工器具等准备工作,做到当汛情发生时能及时控制汛情的发展,力保贵州电网汛期期间电力供应;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优化电力调度,做好事故预想,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随着暴雨、大暴雨引发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供电设施造成的毁损加剧,贵州电网公司所属各供电企业按照事先安排和抗洪抢险保供电预案,紧急抢修被暴雨毁损的供电设施,确保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用电。
6月19日, 贵州电网公司向所属单位转发国家安监总局暴雨橙色预警信息,要求各单位切实做好防汛工作,加强防范可能发生的洪涝、滑坡、泥石流、城乡内涝及雷电、大风、冰雹等灾害,积极组织力量抢险救灾,确保电网安全度汛。6月20日,根据省内局部地区发生的大到暴雨及供电设施受损情况,贵州电网公司发出防汛II级(橙色)预警通知,要求所属各有关单位按照《贵州电网公司防汛预案》切实做好各项防汛抗洪抢险保电工作。6月28日,根据省内汛情发展及供电设施受损情况,贵州电网公司防汛I级(红色)预警,迅速成立南方电网贵州电网公司应急抢险分队,组织救援队伍冒着暴雨火速奔赴灾区,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保民生、保供电。
截至7月31日,贵州电网公司累计完成565条110千伏及以下线路、43座11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的抢修复电,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为149个乡镇、1663个行政村、832041户因灾受影响的用户恢复供电。
全力以赴:保民生保供电
贵州电网公司高度重视灾区抗洪保电情况,要求所属各相关单位根据气象预报密切跟踪雨情、汛情,加强防汛危险点的监控和隐患排查,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科学调配、全力抢修在灾害中受损的电网设施,恢复供电,尽量减轻灾害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造成的严重影响。
“6・28”安顺市关岭山体滑坡灾情发生后,南方电网贵州电网公司立即启动相应预案,迅速成立南方电网贵州电网公司应急抢险分队,组织救援队伍冒着暴雨火速奔赴灾区。公司总经理唐斯庆对抢险救灾工作立即作出指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全力以赴抢险救灾保供电。公司党组书记杨晋柏亲临现场,救援队伍火速奔赴灾害现场指挥抢险救援。
6月28日16时起,南方电网贵州电网公司应急抢险分队,带着抢险物资、设备,紧急奔赴现场参与抢险救灾工作。暴雨造成通往受灾现场的公路多处塌方,应急人员冒着暴雨步行5公里,每人负重几十公斤的设备到达指定位置,并启动柴油发电机,安装好应急灯,确保抢险供电正常。
在风雨中、稀泥里经过20多个小时的连续奋战,除大寨1号变全被埋无法抢修外,其余因灾停电22个小时的10千伏岗丙线大寨村后端的8台变压器全部恢复送电,灾害现场及相邻区域3000多户人民群众的用电需求得到了可靠保障。受损电力设施修复后,电力抢险队安排两个工作组对岗乌镇到大寨村全长23千米的10千伏供电线路进行特别巡视维护,对抢险现场的防雨照明灯、场地探照灯进行特别看管,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持续、可靠用电。同时,应急抢险分队还为政府部门对滑坡灾区周边群众外迁疏散而设立的毛草坪、银地两个安置点无偿架设220伏低压线路275米,免费安装白炽灯69盏、普通开关69个、插座35个,以满足临时安置点受灾群众和相关援助单位的用电需求。进入7月后,北盘江岸的岗乌一带,连日出现40多度的高温天气,原毛草坪、银地两个安置点帐篷偏少、人员众多,急需增加新的安置点。在政府部门的统一指挥下,贵州电网公司应急抢险分队立即对新增安置点进行线路踏勘和测量,周密计算线路架设所需的材料和金具。抢险队员冒着43度的高温在北盘江两岸抬杆、挖坑、立上电杆后,借助车辆内胎渡江,把截面为95平方毫米的4根钢芯铝绞线一一拉到了江的对岸,让搬进新安置点的灾民很快就用上了电。
据了解,自6月28日至7月9日,贵州电网公司共计投入应急发电车1台,柴油发电机7台,场地作业探照灯35盏,抢修人员490余人次,抢修车辆160余台次,水泥电杆9根,截面95平方毫米的钢芯铝绞线1480米、截面50平方毫米的铝芯绝缘线1000米,截面6平方毫米的铝芯皮线500米,截面2.5平方毫米的铜芯绝缘线1500米,电灯、开关等相关配套设施180多套,用电插座135个,所投物资折合人民币 8万多元。广大电网职工用真情、汗水和爱心温暖了“6・28”安置房内每位灾民的心,用实实在在的行动点亮了灾区的每一盏灯,受到各级政府和相关救援单位的一致好评。
在采访中,我们看到,不仅是大寨,在我省受灾的149个乡镇,哪里有险情哪里就有南方电网员工的身影,哪里需要电力,电网员工就出现在哪里,第一时间赶到故障现场,对暴雨造成的杆塔、线路进行抢修。在暴风骤雨中,在城镇小区里,在田间地头上,随处都可以看见头戴南方电网安全帽的电网员工奔忙穿梭、冒雨抢险抢修的身影。
优化调度:将洪水变为电力
在抗洪抢险的同时,贵州电网公司通过优化调度,协调全网水力发电企业,充分利用洪水资源发电,减少溢洪电量损失。从 6月27日北盘江流域、6月28 日乌江流域出现第一次洪水至7月31日,贵州电网日均水电发电负荷率77.04%,累计水电发电量49.52亿千瓦时,将洪水变成了为民造福的电力。
在年初贵州省遭遇百年不遇的极端干旱天气时,贵州电网公司要求贵州电力调度通信局等有关单位,按照中长期天气预测及电网运行的实际情况,合理控制乌江流域、北盘江流域各水库水位,千方百计保证全省抗旱用电和工农业生产用电。进入汛期后,贵州电力调度通信局密切关注水情变化,按照“少弃水、多发电”的原则,全力优化电网运行方式,让火电机组承担电网调峰,减少火电机组开机,提高水电负荷率,保证了溢洪期水电的高负荷运行,尽力避免弃水造成电量损失。尤为重要的是,在南方电网公司的大力支持下,贵州电网公司借助南方电网大平台网间互济、资源优化配置的优势,及时增加西电东送计划。通过在低谷时段增加约1000万千瓦外送电力,使日均外送电量从1.4亿千瓦时提高到1.5亿千瓦时以上,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贵州电网防洪度汛的运行压力,并实现了各水库洪水利用率均达到了90%以上。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措施扎实。始终以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全过程,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的思想,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了以乡长为指挥长,分管水利的副乡长、武装部长、派出所所长、水务站长为副指挥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抗洪领导小组,组建了抗洪抢险应急分队,为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做好准备,扎扎实实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防汛抗洪责任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防汛抗洪工作制度,把防汛抗洪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岗位、个人,及时编制和完善了《板蚌乡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同时要求板蚌电站、平迷电站、普楼电站也制定上报相关防汛应急预案。
(二)检查认真,不留死角。4月15日至20日,乡防汛抗洪指挥部组织人员,对板蚌电站、平迷电站、普楼电站以及辖区水利设施等工程进行了汛前检查,主要是检查其防洪设施、预警预报、值班制度、防洪物资储备及其他安全隐患,经过详细勘查,库区、坝头均未发现堪塌、崩裂等现象,排查内部安全隐患6处,当场整改6处。同时还加强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督察工作,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确保防汛抗洪工作有效开展。
(三)严格纪律,加强监督。为做好我乡防汛抗洪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不得请他人代班和顶班,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方能离岗。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表,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或脱岗,造成的后果或其他损失,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四)进一步充实物资的储备。乡党委政府认真总结战胜百年不遇大旱的经验,未雨绸缪,进一步充实了防汛服、雨伞、手电、水桶、编织袋、铲子等物质的储备,为防汛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意识不到位。小部分人的意识对防洪抢险意识不够,偶尔出现降雨认为不足以造成险情,缺乏防范意识。
(二)值班制度执行不严格,偶尔出现值班人员离岗现象。
(三)防汛经费、物资储备缺口较大。由于没有防汛物资储备专项经费,防汛物资储备能力较弱,物质储备严重不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防大汛思想准备,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克服侥幸心理,真正从思想上、组织上和行动上做好防大汛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乡今年安全度汛。
(二)切实加强物资储备,落实抢险队伍。进一步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加强抢险队伍演练,提高抢险救灾能力,确保抗洪抢险工作全面胜利。
(一)为了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按照洪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水旱灾害分为特别重大水旱灾害、重大水旱灾害、较大水旱灾害和一般水旱灾害。
1、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1)较大范围内(二个乡镇以上)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150毫米,并且省、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2)省、市气象部门强热带风暴、台风将严重影响本县,并发出紧急警报。
(3)-月份连续干旱7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饮水困难人数超过5万人。
(4)小(一)型以上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等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其它特别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2、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水旱灾害:
(1)较大范围内(一个乡镇以上)24小时降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省、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2)省、市气象部门强热带风暴、台风将严重影响本县。
(3)-月份连续干旱5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2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2万人。
(4)小(二)型以上水库、重要山塘或主要河道、堤防出现严重险情。
(5)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等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其它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3、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水旱灾害:
(1)较大范围内(一个乡镇以上)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80-100毫米,并且省、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2)省、市气象部门强热带风暴、台风对我县影响较大。
(3)-月份连续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在1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0.5万人。
(4)小型水库、山塘出现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等险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6)其它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4、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水旱灾害:
(1)较大范围内(一个乡镇以上)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50-80毫米,并且省、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2)省、市气象部门强热带风暴、台风对我县影响较小。
(3)-月份连续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不足,饮水困难人数超过0.2万人。
(4)小型水库、山塘出现险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5)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等险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6)其它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由县水务局、发改局、财政局、人武部、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农业局、国土局、建设局、供电局、经贸局、教育局、卫生局、安监局、旅游局、武警中队、气象局、供销社、广电台、电信局、人保公司、人寿公司、安文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人武部、县府办、县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
主要职责:组织制订完善防汛防旱预案,审定和批准蓄水工程的洪水调度方案、水库控运计划、抗旱应急供水方案,制订防汛防旱有关规定、规程、办法等。组织开展防汛防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旱安全的有关问题。负责重要河道、水库等洪水调度,抗旱应急供水调度;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调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负责全县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和解除紧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并协助做好灾后处置、有关协调工作。执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洪涝台旱灾害防灾救灾的任务。
(二)县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汛办),负责防汛防旱日常工作,县防汛办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确定一名专职副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汛期月日至月日每天24小时值班,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及时提供指挥决策,提出启动洪、涝、台、旱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贯彻落实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示、命令。洪水、台风、干旱预报、警报,编制险情、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报告。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工作和执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有关信息、联络、接待等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县防指下设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划分及主要职责:
1、预测预报及信息组
县水务局牵头,由县防汛办、县气象局、县广电台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天气报告,下达指挥部指令等。
2、抢险救灾组
县人武部牵头,由县水务局、交通局、供电局、建设局电信局、民政局、公安局、国土局、农业局、经贸局、教育局、安监局、旅游局、卫生局、武警中队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洪、涝、台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
3、抗旱救灾组
县水务局牵头,由县建设局、农业局、民政局、卫生局、公安局、人武部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干旱发生地乡镇政府的社会力量抗旱救灾。
4、应急物资和电力通讯保障组
县经贸局牵头,由县交通局、供电局、民政局、电信局、供销社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储备和调运应急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保证电力供应、通讯畅通等。
5、应急资金保障组
县财政局牵头,由县发改局、水务局、民政局、交通局、国土局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筹措县级救灾资金,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
6、医疗卫生保障组
县卫生局牵头,由县农业局、建设局、水务局、县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等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和灾后疫情防治等。
7、灾后重建组
县发改局牵头,由县电信局、供电局、水务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国土局、民政局、人保公司、人寿公司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修灾区的通信、电力、水利、供水、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恢复农业生产等。
8、灾情核查组
县防汛办牵头,由县交通局、民政局、县广电台、电信局、供电局、农业局、国土局、卫生局、建设局、旅游局、经贸局、人寿公司、人保公司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核查灾害损失情况。
9、新闻宣传报道组
县委宣传部牵头,由各新闻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宣传报道抗灾抢险中的先进事迹。
(四)各乡镇政府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汛防旱和险情处置工作。每年汛期前(4月15日)将组织机构名单报县防汛办。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防汛防台检查
水库、堤防和其他险工险段等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县防指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建设、电力、交通、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的防汛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二)工程预警信息报告及发出
当水库、山塘、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防汛办。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防汛办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三)洪涝灾情预警信息报告及发出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乡镇应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县防汛办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对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后3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省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四)旱情预警信息报告及发出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有关乡镇政府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旱情、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用水情况。当发生干旱时,每天向县防汛办上报一次旱情。
四、预防和预警行动
(一)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旱组织机构,落实防汛防旱责任人、防汛防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水库、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渡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水库防洪预案、台风暴雨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计划、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针对河道堤防险工险段,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水库、人工水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二)降雨实时预警
水文气象单位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县防指收到降雨信息后,立即向有关乡镇政府发出警报。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接到降雨警报后,应及时做好应急准备。
(三)台风暴雨灾害预警
根据《县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规定(试行)》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的预警警报。可能受台风影响乡镇的防汛防旱机构应加强值班,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按防台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四)河道洪水预警
1、当河道即将出现洪水时,应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乡镇政府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
(五)山洪灾害预警
有关乡镇政府、村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巡查预警员,汛期坚持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告县防汛办。
(六)干旱灾害预警
当梅雨期降雨严重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时间干旱、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河道水位偏低时,各乡镇政府应预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县防汛办和当地乡镇政府,通过广播、电视、电话、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
(八)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由县防指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五、应急响应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水旱灾害分级,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总指挥、副总指挥临阵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各应急工作组在县防指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开展救灾抢险。县防指部署抢险工作,并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和非常抗旱期。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请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临阵指挥。必要时,报请省、市政府扩大应急。
2、县防汛办加强值班力量及时掌握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的上传下达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启动相应的Ⅰ级应急响应,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做好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二)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副总指挥临阵指挥,防汛、水务、气象、国土资源、建设等县防指主要成员单位进入抢险工作,副总指挥协调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部署相关工作。同时,派出专业人员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将情况报告总指挥,并上报上级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必要时,总指挥亲临指挥,部署相关工作。
2、县防汛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洪水调度,并监督指导各乡镇的洪水调度,汛情、旱情通报。派出专业人员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党政主要领导部署抢险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变化;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做好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抢险情况上报县防指。
(三)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汛办主任临阵指挥,防汛、水务、气象等县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抢险。有关乡镇政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上报。组织受灾地区的人员转移、抢险救灾。县防汛办主任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并上报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分管领导组织抗灾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做好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县防指。
(四)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汛办副主任临阵指挥。有关乡镇政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上报。组织人员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县防汛办副主任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
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分管领导组织抗灾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情况上报县防汛办。
(五)信息报送与处理
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防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防汛办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可向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六)指挥和调度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乡镇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县防指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县防指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七)抢险救灾
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县防汛办联系。
2、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机构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报县防汛指挥部决策。
3、事发地防汛防旱机构应迅速调集本地的资源和力量,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河道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队伍等实施。
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责分工,由县防指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八)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乡镇政府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县防指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
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防旱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防汛防旱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政府和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九)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政府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县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当地乡镇政府可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十)信息与新闻宣传
1、防汛防旱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旱动态等信息,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和;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汛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
3、各乡镇的局部汛情、旱情、水利工程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的有关信息,由县防指审核和;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指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
(十一)应急结束
当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县防指视情宣布应急结束。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电信局负责保障抗洪抢险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当地乡镇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2)县防指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常规抢险器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以满足抢险急需。
2、应急队伍保障
(1)县人武部组建一支50人应急抢险分队。
(2)各乡镇政府按照区域大小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应急抢险队伍。
(3)小(一)型以上水库及重点在建工程组建一支20人以上应急抢险分队。
3、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水旱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4、物资保障和调拨
(1)县防汛办储备救生衣25件,救生圈25只,救生绳3000米,土工布200平方米、锄头50把、铁畚箕50只等抢险物资。
(2)县农资总公司储备编织袋5000只,锄头20把,铁畚箕30只。
(3)五丈岩水库储备编织袋5000只,锄头50把,铁畚箕300只。
(4)各乡镇政府必须按照县防指下达的防汛物资储备任务要求,备足物资。
(5)防汛物资按规定程序调拨,及时补充消耗物资。
5、资金保障
县财政、发展改革、民政、水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6、避灾场所保障
各乡镇政府应当确定本地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7、电力保障
县供电局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8、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落实临时抢险运输货车5辆、客车10辆,挖掘机5台。
9、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10、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防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乡镇政府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防旱。
(3)县防指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考虑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乡镇政府应加强对防汛防旱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村、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旱工作。在防汛防旱的关键时刻,各级行政领导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
(三)技术保障
1、加强水文气象预报系统建设,提高预报精确度。
2、建立水库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3、建立水雨情、洪水调度、水利工程抢险、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为防汛防旱指挥提供专家咨询。
(四)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县经贸局牵头,县粮食、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
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各组成部门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汛防旱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2、培训
(1)县防指要组织好培训工作。
(2)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3、演练
(1)乡镇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练,一般每年举行一次,由县防指组织。
七、善后工作
(一)救灾
水旱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应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救济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四)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五)环境保护
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六)防汛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七)补偿机制
对水库根据防洪调度指令拦洪超蓄淹没造成损失、因抗旱需要调用农业灌溉水源、水库因抗旱保水影响正常效益发挥的,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偿。
(八)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及时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
(九)防汛防旱工作评估
各乡镇每年针对防汛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八、附则
(一)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各乡镇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同时指导并督促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汛防旱预案。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制定所属水库、堤防的险情应急处置预案,报当地政府和县防指备案。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城乡洪涝、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确保我街道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区防洪排涝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长江流域规划、市城市防洪规划、市城市发展规划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街道境内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洪水、内涝、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1.4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团结抗洪排涝。
二、概况
2.1街道全境54平方公里,街道境内堤长13.2公里,堤顶高程12.5米,外坡比1:1.5,内坡比1:3(河堤提升改造9.5公里,境内自社区永久闸至和平界3.7公里圩堤为重点监控段);青堤长1.6公里,堤顶高程15.5米,外坡比1:1.5,内坡比1:4。青堤是市政府自1998年以来利用国债资金进行全面堤防达标,包括对穿堤自流涵三坝闸、进行了重建,堤防稳固。
境内堤全长13.2公里,未降堤改造约5公里,堤基土质较差,堤段的堤身土质含沙量大,汛期重点巡查渗漏点现象,高水位时散浸、滑坡现象。随着我街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自然沟、塘、坝的规划建设,硬地面积的增加,汛期暴急雨季节,内排压力大。目前以等水系城市排水明渠,北咸辛水系属自然水系,集中在社区,依靠自然沟塘经北咸辛排灌站排入。
2.2洪涝风险分析
暴雨:暴雨集中在6~8月份,其中6月中旬至7月中旬为本地梅雨季节,易发生暴雨,降雨量大,持续时间长,最大日降雨量超200mm;短时强降雨导致地面积水汇入沟渠,现有排涝能力限制及排水渠道过水断面影响,导致低洼地及排水不畅地区易产生内涝。
台风:夏季沿海地区台风对本地区产生一定影响,受台风等级及路径影响可产生灾情。
2.3重点防护对象
境内的党政机关所在地,驻区部队、铁路、公路干线、工业园及居民住宅区、市政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
3、组织体系与职责
3.1指挥机构
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指挥长的防汛抗旱指挥所,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本区域内防洪应急事务。指挥长:,街道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相关部门及社区行政负责人为成员。
3.2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组宣办:负责把握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开展防洪应急预案的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在抢险中涌现的好人好事。负责防汛抗旱抢险过程对干部进行考核、选拔优秀干部。
武装部:根据防汛需要,负责组织召集民兵投入抗洪抢险,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建设办:负责协调城建系统排水渠、泵站安全运行,编制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安全度汛相关措施;协调供电部门确保供电安全。汛期实行24小时联合值班制度,确保境内排水泵站随时投入排涝。
城管办:负责保障运送防汛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交通安全通畅。
民政办:负责防洪排涝应急的救灾工作,对受害群众实施救助安置。负责灾情统计和检查,统一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物款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损赠工作。
文明办: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的防治信息,组织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生态办:落实防汛抢险器材,及时将水情、雨情向防汛指挥所领导及各社区通报,加大对堤防巡查工作的督查。
3.3办事机构
防汛指挥所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生态办,具体负责防汛抗旱日常事务,掌握水情、雨情,了解信息,保持与相关单位联系,向防指领导反馈情况,做好参谋。
4、预防与预警机制
4.1预防预警信息
气象水文信息:通过中、短期天气预报了解降水量、天气形势、台风生成走向趋势及其它有关气象信息;及时掌握降水量、蒸发、水位、流量、水量及其变化趋势和洪峰水位、流量预计出现时间等水文特征值。
河道堤防信息:适时水位、流量、工程运行状况、巡堤查险有关情况(包括出险队伍人员组成、人数、交接班等);工程出险情况(包括出险时间、地点、类别、程度、处置等情况);负责处理抢险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应急通信联络方式、抢险队伍、抢险消耗物资等。
洪涝灾情信息:灾情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灾害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4.2预防预警行动
①气象水文预警行动:当预报有灾害性天气,气象部门及时向社会预警信息;当预报将发生严重洪水灾害时,防指应提早预警,通知各部门做好应对准备。
②洪水灾害预警行动:当江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后,防指汛情信息,并可视情进入紧急防汛期;当堤防或穿堤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时,立即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抢险,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机构报告。
③地质灾害预警行动:当预报发生强降雨时,对地质灾害易发生区实行24小时值班和巡逻,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警示周边群众,快速转移。
④台风暴雨灾害预警行动:市气象部门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暴雨,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和台风暴雨的量级和雨区分布等信息及时向社会。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划分为I~IV四个级别,分别用红、橙、黄、蓝表示。各部门按防指要求在汛期实行24小时联合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根据洪涝灾害情况分级响应。
5.2应急响应
汛情预警应急等级由区防办,街道防指响应。
5.3红色(I级)汛情预警应急响应
5.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红色(I级)汛情预警响应:
①气象部门红色预警信号,且江河水位超警戒水位。
②长江弋矶山或凤凰颈站超过保证水位;境内支流超保证水位。
③河道可能发生特大洪水和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重要堤段很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溃、决口及水闸垮塌。
④未来36小时内,全区普降大暴雨,雨量已达大暴雨到特大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中心城区24小时降雨量将达250毫米以上,或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3.2红色(I级)汛情预警响应行动:
①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指迅速将情况上报;主要领导进入防汛指挥中心指挥防洪抢险。
②全面启动防汛预案并按职责划分和预案要求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抗洪抢险工作;未出现险情、灾情的地区也要进入警戒状态,全力检查,排除防洪隐患,确保安全。
③全面承担本区域的防汛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区防指;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到一线指挥,防指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
④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并上报上级机构;按程序申请驻芜人民、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
5.4橙色(Ⅱ级)汛情预警响应
5.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橙色(Ⅱ级)汛情预警响应:
①气象部门橙色预警信号,且江河水位超警戒水位。
②长江超过历史实测最高水位,并呈继续上涨趋势;境内支流超过警戒水位,并呈继续上涨趋势。
③河道可能发生大洪水,长江及主要支流重要堤防可能发生溃堤、决口。
④未来36小时内,全区将普降暴雨,雨量已达暴雨或到大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中心城区24小时降雨量将达到150毫米以上,或3小时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4.2橙色(Ⅱ级)汛情预警响应行动
①各部门进入警戒状态,抢险队伍集结待命,主管领导和带班领导进入临战状态。②启动防汛预案,防指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组织指挥防汛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全力配合防汛救灾工作。
③街道主要负责人带队深入防洪重点区域检查防汛工作,消除防洪隐患。
④出现灾情、险情的地区要提前进入紧急状态,动员一切力量抗洪抢险,抢险救灾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出险地区负责组织指挥,并将情况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各专业抢险队集结待命,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到重点部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必要时,可按程序申请驻芜人民、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5.5黄色(Ⅲ级)汛情预警响应
5.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黄色(Ⅲ级)汛情预警响应:
①气象部门黄色预警信号,且江河水位超警戒水位。
②长江或一条主要支流超过警戒水位,并呈上涨趋势。
③河道可能发生较大洪水,长江或主要支流重要堤防可能发生重大险情。
④未来36小时内,全区将普降大到暴雨,雨量已达暴雨到大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中心城区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5.2黄色(Ⅲ级)汛情预警响应行动
①街道主要负责人与防指负责人协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发展趋势,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进入预警状态,带班领导上岗值班。
②值班人员在向区防办报告情况的同时,要将相关情况向分管领导报告。
③防指组织力量巡查,及时消除防汛隐患。
5.6蓝色(Ⅳ级)汛情预警响应
5.6.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蓝色(Ⅳ级)汛情预警响应:
①气象部门蓝色预警信号,且江河水位接近或达警戒水位。
②长江超过同期多年平均水位,接近或达到警戒水位;一般支流接近或达到历史最高水位或超过保证水位。
③河道可能发生一般洪水,长江干支流堤防局部可能发生较大险情。
④市气象台预报,未来36小时内,全区将普降大雨,雨量已达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中心城区24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6小时降雨量将达30毫米以上,或已达3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6.2蓝色(Ⅳ级)汛情预警响应行动
①防指负责人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汛情的监视;各部门保持警戒值班。
②值班人员密切监视汛情,按职责加强巡逻查险,并将巡查情况上报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带班领导;防汛指挥机构或带班领导将发生的情况及时向区防办报告。
5.7信息报送和处理
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应快速、准确、详实上报。送街道防指及街道主要领导审核后,可向区防指上报。
5.8指挥和调度
出现灾情后,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汛指挥机构人员到岗,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青干堤水位在弋矶山水位13.2米时,确保万无一失。堤水位在12米时确保不溃堤。24小时雨量不超过200毫米,不出现大面积内涝现象。街道境内的沟渠湖塘水系承包人不得拦网设坝阻水,汛期无条件服从街道防汛指挥所的统一指挥。
堤(未降堤)5公里堤防和青堤1.6公里堤防工作在街道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责任段以社区主任(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落实街道堤防管理方案相关措施,在5月10日之前集中对对未降堤堤防全面进行清理杂树、杂物和障碍物;同时对所有涵闸斗门开启闭合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清理建筑垃圾、阻水坝、沟渠内水草,消除隐患。
进入汛期,当水位到达9米时,街道防汛指挥所办公室和堤防管理部门负责日常防汛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并做到辖区内水情、雨情等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密切注视本地及周边地区的水情、雨情及天气变化,并进一步落实具体堤段内涝排积等防汛责任制,沿堤线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堤防及斗门建筑物的巡查和维护,确保防汛工作正常开展。
当水位达10.5米以上时,街道分管领导及社区主要责任人上岗到位,分工负责,巡逻队上堤坚持24小时巡堤,抢险队、打桩队应急分队随时待命,做好抢险准备。
当水位超过11.5米接近12米时,街道指挥长上堤到岗,我街将组织一切力量在区防指的统一指挥下,全民动员,全力投入抗洪工作。确保水位达到12米时,堤防万无一失。
青堤:长江水位在9.40米设防以下,由长江河道局负责日常防汛管理工作;当长江水位达到9.40-11.20米之间,实行24小时重点看护;当长江水位达到11.2-13.40米以上,、东河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带队上堤到岗,全面进行青堤防汛工作。
5.9抢险救灾
出现灾情或重大险情后,防汛机构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按预案立即紧急处置,调集人力、物力及技术支持,实施抢险救援。
5.10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抢险人员进入现场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自身安全,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疾病和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5.11应急响应结束
江河水位落至警戒水位以下,重大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并预报无较大汛情,街道防指在接到区防指指令后,宣布解除紧急防汛期。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在防汛预案执行过程中,通信与信息必须保证畅通,防指领导、现场指挥部与重要场所电信部门要保证通讯畅通。防洪应急抢险通讯录,每年汛前必须更新。
6.2抢险与救援保障
抢险救援所需工程机械及装备、专业技术力量、抢险队伍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必须按时按量提供,争取时间,减少灾情。
6.3供电与运输保障
在抗洪抢险、抢排积涝、救灾现场等,供电部门需确保供电,交通部门要保障抢险物资及抢险人员的运输。
6.4治安与医疗保障
治安由灾区所在地公安部门负责,卫生部门组织卫生防疫站开展防疫消毒,医院开展疾病防治、抢救伤员等工作。
6.5物资与资金保障
防汛物资与汛前筹集储备,发生险情时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调拨,交通部门组织调运至抢险现场;防汛经费在年度预算中专项列支,遇特大汛情,申请追加特大防汛经费。
6.6社会动员保障
由防汛抗旱指挥所动员社会力量投入到防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6.7宣传、培训和演习
广泛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进行防洪抗旱宣传、市民防洪减灾教育,参加区防指组织的培训,使防汛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7、后期处置
7.1灾后救助
发生洪涝灾害后应组织民政、卫计、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和重建家园等灾后救助工作。
7.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洪抢险物资消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及时补充到位。
7.3水毁工程修复
汛期结束或洪水退去后,街道要组织有关部门或工程管理单位做好前期工作,提出水毁修复计划,力争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
7.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汛期灾害损失情况,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但经上级批准同意的重要工程,可提高标准重建。
7.5保险与补偿
当年受灾区的保险与补偿,由区财政,水利会同保险等部门参照有关规定,组织检查财产损失,提出补偿、保险偿付标准和办法,报区政府及有关保险部门批准后执行。
7.6调查与总结
防办应针对当年防洪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当年汛后即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意见和建议,整理修改后上报,以利下年度提高防洪应急工作水平。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城市防洪应急预案:是在现有市区工程实施条件和防洪能力下,针对不同水平、气象的条件,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使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之一。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管理与更新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所负责,按照区防指要求,对需要更新的内容及时更新。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防汛工作中造成损失,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所办公室会同街道党政办负责解释。
抗旱应急预案
为有效开展抵御干旱灾害工作,减轻干旱灾害损失,维护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秩序,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实行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促进抗旱工作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推动抗旱工作规范化,提高抗旱救灾处置能力。
二、工作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注重科学、讲求效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加强组织,强化调度,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力争抗旱工作发挥最佳效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应急处置街道行政区域内干旱灾害。
四、抗旱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设立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所(简称“防指”),负责抗旱救灾的指挥和调度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所下设办公室(简称“防办”),负责日常工作事宜,办公室主任由生态办主任兼任。
(二)工作职责
防旱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街道防旱抗旱工作由街道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抗旱责任人。
防指职责:统一指挥和调度防旱抗旱救灾工作,负责制定抗旱减灾措施,调控和调度抗旱供水、供电,组织工作组深入旱区指导监督抗旱工作,开展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防办职责:负责全区防旱抗旱日常工作,制订防旱抗旱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抗旱工作部署,落实抗旱工作责任制,及时了解掌握旱情信息、抗旱动态,为上级机构提供防旱抗旱决策依据。
五、旱情信息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和城乡供水情况;灾害对城镇供水、涉农社区人畜饮水、农业生产、林牧渔业、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六、旱情等级划分
干旱等级划分为四级,即Ⅰ级预警(特大干旱)、Ⅱ级预警(严重干旱)、Ⅲ级预警(中度干旱)和Ⅳ级预警(轻度干旱)。Ⅰ~Ⅳ级干旱预警颜色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按照现有的观测和统计数据,本指标体系采用12个单项干旱指标。
七、预防、预警、预报机制
(一)预防预警准备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旱灾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旱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抗旱责任人、抗旱队伍和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
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抗旱各类预案,规范抗旱救灾工作程序,提高抗旱工作的时效性。
工程准备。搞好各类蓄水、引水、提水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发展节水灌溉技术,建设山地水利工程,因地制宜,采取各种工程措施,有效地解决农田灌溉及生产生活用水。
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街道各部门应储备必要的抗旱物资、器材和抽水设备。
队伍准备。防指应建立专业性抗旱服务组织和群众性抗旱队伍。
检查准备。明确责任,分级检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队伍”,及时发现薄弱环节,限期整改。
(二)气象信息预报
市气象局负责实时气象天气信息监测和报告(降雨、蒸发、气温等情况),区防指及有关单位及时掌握短期天气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旱情发展趋势预报,提供防旱有关气象资料,为预警提供依据。
(三)河流水位预报
水文局负责河流实时流量的测报,防办及时掌握河流水文站点水位、流量、蒸发量的实测情况,为预警提供依据。
八、抗旱应急响应
根据旱情影响程度分四个阶段应急响应。
(一)轻旱(综合干旱指标分析为轻度干旱)
①及时了解、统计受旱区域旱情、河流、沟渠蓄水情况;②部署并督促各部门做好抗旱水资源调度管理和防旱抗旱等各项工作;③向街道和区防指领导报告旱情。④及时掌握受旱地区天气情况,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
(二)中旱(综合干旱指标分析为中度干旱)
①组织召开旱情会议,分析旱情、预测旱情发展态势,提出防旱抗旱具体措施;②向区防指领导报告旱情,同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③开辟水源,调配抗旱水源,各抽水站、机电井投入抗旱。
(三)重旱(综合干旱指标分析为严重干旱)
①组织召开抗旱紧急会议,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发出抗旱工作紧急通知;②分析旱情,预测旱情发展态势,掌握抗旱动态,根据旱情发展,必要时向上级汇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情况;③组织工作组深入旱区指导抗旱工作,督促旱区组织力量开展打井、淘深井、挖泉、筑坝、建蓄水池等应急性抗旱措施;④重点支持受旱严重地区的抗旱救灾工作,组织对饮水水源发生严重困难地区实行临时人工送水;⑤向上级部门申请特大抗旱经费,请求区政府安排必需的抗旱资金。
(四)特旱(综合干旱指标分析为特大干旱)
在落实重旱时各项抗旱救灾工作的基础上,防指及各部门要把防抗特旱工作作为头等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及时研究部署防抗特旱救灾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旱区人饮安全,确保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并定期向区防指、区委、区政府汇报旱情及防抗特旱工作情况,组织有关部门深入灾区,慰问灾民,指导抗旱救灾工作。
九、定期会商制度
(一)发生轻度干旱、中度干旱时,每10~30天会商一次。
(二)发生严重干旱、特大干旱时,每5~20天会商一次。
(三)发生重旱、特旱时,或启动本预案后,街道防指指挥长坐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协调。
十、应急保障工作
(一)工程与调度应急保障
坚持“先用江河水、地下水,通过实施人工增雨利用空中水,后用水库工程蓄水”的原则,坚持“先保生活用水,后保生产用水”的原则,优先保障城乡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确保重点地区以及重点大型企业的生活生产供水。
1、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确保人畜饮用水;
2、抓住有利时机,依法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3、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由防指实行统一调度供水;
4、紧急情况下,实行限量限时供水,对饮水水源发生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
5、请求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必要时请求部队支援。
(二)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1、以街道各部门、各社区为主,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2、成立抗旱服务组织,在干旱时期直接为受旱地区提供生活用水、租赁和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三)预测预警保障
1、各社区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制订应急供水备用水源方案。
2、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防指及各社区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具体品种和数量可结合本地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2、物资调拨。①抗旱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街道和社区抗旱储备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再调剂区级的抗旱储备物资;②区级抗旱物资调拨程序:区级抗旱物资的调用,由街道向区防指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区防指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③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旱需要时,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五)交通运输保障
应优先保证抗旱救灾物资的紧急运输。
(六)治安保障
公安机关应协助街道处理水事纠纷事件,依法严厉打击阻挠抗旱救灾行动和破坏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旱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资金保障
街道财政所应保障抗旱应急状态下,及时筹集经费、调拨各部门使用。
(八)供电保障
供电公司应保障抗旱救灾和救援现场的应急供电或临时供电,必要时调度应急供电设备,为抗旱现场指挥提供电力保障。
十一、信息报送制度
街道应按照国家防总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向区防办及时上报受旱情况。
1、旱情收集工作。出现灾害性旱情时,各社区要及时收集旱情并上报街道防办。旱情收集工作以表格形式为主,并辅以文字材料说明。文字材料应简明扼要。
2、旱情统计上报。防指要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完相关关部门的旱情统计上报工作,加强旱情信息交流。
十二、奖励与处罚
对在抗旱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街道给予以表彰;对在抗旱工作中造成工作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有关的党纪政规,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工作责任;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