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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目的
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迅速、有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性环境事故,全面控制和消除污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确保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特指定本预案。
1.1.2工作原则
1.1.2.1预防为主。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全市人民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意识;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我市各类污染源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1.2.2全面覆盖。对区域范围的污染源、水系河流、城镇居民点、水源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特殊生态保护区,以及大气、水体、固废、危废、噪声、辐射等各环境要素全面覆盖,全面监控,以保证环境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
1.1.2.3突出重点。对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重点水域、重点区域内的污染源实施重点监控。
1.1.2.4公众参与。建立环境新闻机制,确定新闻发言人;建立环境公示、听证机制,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建立举报制度,健全“12369”投诉系统,确保公民的环保知情权、参与和监督权。
1.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
《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理》
《成都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1.4适用范围。
凡属我市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处置行为,除放射性事故外,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
1.1.4.1因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1.1.4.2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
1.1.4.3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
1.1.4.4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1.4.5其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2.1应急领导小组与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我市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市人民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全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决策、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
市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责任是: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故的预测、预警、监测工作;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人员进行有关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收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的有关信息,掌握动态,适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专家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策略和预防控制措施,开展效果评价;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统一调配应急资源,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应急防治、物资保障、信息宣传、治安、督查等五个工作组。各组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防治组: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的预防控制措施,包括污染源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监督指导、环境监测与评价等;根据突发环境事故发展形势和预防控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全市策略和措施的建议。
物资保障组:由市经贸局牵头,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生产和调度保证供应;负责应急设施的建设和应急设备的采购。
信息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收集分析突发环境事故的有关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动态。
治安工作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及时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区域的隔离封锁、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交通管制、保障运输;协助污染现场处置等。
督查工作组:由市委、市政府目督办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应急措施的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应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予以解决纠正,对违法违纪和渎职行为进行处理等。
1.2.2环境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
成立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专家咨询小组,由聘请的水、气、固废、生态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负责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准备和处理提出咨询和建议;指导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承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安排的其它技术工作。
1.3预测、预警
1.3.1监测与信息收集
市环境监测
、环境监察部门为环境监督与信息收集机构,承担所辖区内水、大气、危险废物的日常监测,收集本行政区域内外和境内外对本行政区域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其它突发环境事故信息。
1.3.2报送制度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市环保局应当按照职责范围,做好本辖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市人民政府和成都市环保局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信息。
1.3.2.1在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市环保局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采取措施努力控制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继续扩大,对突发环境事故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并把初步认定的情况及时报送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省环保局报告,并同时报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1.3.2.2一般(ⅳ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市环保局应在发现或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1小时内,向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并报市应急办。
1.3.2.3较大(ⅲ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市环保局应当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1小时内,报告市应急办和成都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1.3.2.4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市环保局在依照本条前两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向省环保局报告
1.3.3报告方式与类型
1.3.3.1通常有口头报告、电话、传真报告、电子邮件报告、书面报告等。
1.3.3.2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在发现和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上报。通常采用电话或传真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和数量、人员受害情况、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和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破坏程度、事件潜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
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通常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进展情况可一次或多次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有关确切数据、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危害程度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措施效果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通常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立即送报。
1.3.3.3核与辐射事故的信息报告在按照本办法规定报告的同时,还须按照有关核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
1.3.4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健全全市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对体系网络进行维护,逐步实现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预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工作的自动化和信息化。
1.3.5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分级标准
1.3.5.1特别重大环境事故(ⅰ级)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污染事故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造成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事故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故,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储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8)造成跨界的环境污染事故。
1.3.5.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ⅱ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
1.3.5.3较大污染事故(ⅲ级)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3.5.4一般环境污染事故(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中毒(重伤)1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纠纷,引起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4响应程序与协调内容
1.4.1基本响应程序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实施分级响应之前,应急处置指挥部要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处置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波及其他区(市)县的,要及时相互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处置的同时,应急处置指挥部要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早向市相关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报告,进入分级响应程序。
1.4.2协调指挥的分类
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工作组,完成现场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治安警戒、人员疏散安置、安全防护、社会动员、物资经费保障、应急通信、信息综合、新闻报道、涉外处置、损失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
1.4.3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
(2)启动市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指令;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处置行动,指派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应急指挥工作;
(4)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5)组织事故发生区域人员的疏散或转移;
(6)组织现场警戒和道路、水域等交通管制;
(7)组织对伤员的急救;
(8)组织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9)组织应急救援通信、物资征调及其运输等保障工作;
(10)协调军队和武警部队参加应急处置行动;
(11)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工作等。
1.5信息和新闻报道
1.5.1信息通报
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情况,市环保局通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必要时由市人民政府向当地驻军通报,并及时向毗邻、可能波及或已经波及的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环保行政部门通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
1.5.2新闻报道
应急响应期间,与突发公共环境污染事故有关的信息由市委宣传部统一。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向广大市民宣传突发公共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和基本的自救互救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消除疑虑和恐慌心理,稳定人心,大力宣传突发公共事故救援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
1.5.3应急结束
应急小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影响,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失,警报解除。
1.5.4后期评估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结束后,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故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并将评估报告上报本级政府和上一级环保行政部门。
1.6保障措施
根据污染事故的级别,确立相应的保障。
1.6.1技术保障
1.6.1.1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
建立健全全市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开展污染源现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立专家应急预案库,做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为预测、预警、决策提供依据。
1.6.1.2应急专业队伍的建设
市环保行政部门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专业技术队伍,由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专家等专业人员组成。应急队伍根据突发污染事故种类和出动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组,并配置相应装备;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专业队伍的培训、考核、使用制度,定期开展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演练和考核。
1.6.1.3开展科研和学术交流
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技术科学研究,加强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的技术和方法,提高全市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技术水平。
1.6.2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涉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所有机构及人员通讯录,保障有关机构及人员通信畅通。
1.6.3物资保障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本地环保行政部门的建议和应急工作需要,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库,保证应急所需技术装备(器材)等物资的第一时间供应。
1.6.4经费保障
市人民政府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和应急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准备适量的应急资金,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资金使用制度,保证经费的有效使用。
1.6.5专家保障
按照“属地保障”的原则,由各部门分专业建立专家档案,确立联系方式方法,保证专家成员能及时到达事发地点。
1.6.6医疗保障
由各部门或主管业务部门,与有关医疗机构共同制定医疗保障计划。
1.6.7协同保障
由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牵头,各部门派员参加,主要与有关部门建立咨询、参与、配合等关系,确保各种行动的畅通。
1.6.8社会动员保障
新闻媒体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应急工作新闻报道,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引导社会舆论,提高全市人民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自我防护和心理承受能力,引导群众和非政府组织自觉配合和参与政府的应急工作,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7附则
本预案由我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制定与解释;
关键词:应急监测;预案;突发性;环境污染
中图分类号:X830.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8012102
1引言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具有形式多样、发生突然、危害严重、处理处置艰巨的特性。应急监测又是做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救援工作和处理处置工作的前提与关键,由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具有以上特性,当事故发生时如果没有一套完整的应急监测预案,应急监测工作的开展将举步维艰。
2编制应急监测预案的必要性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对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二是对污染事故的处理处置[1]。而应急监测必须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包括污染物的种类、性质、数量、污染范围、污染程度、扩散态势等),以便于快速、准确地为事故处理决策部门提供环境动态信息资料。
但现行的各种应急预案主要针对的是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和工业污染源监测,且内容相对笼统和空洞,这对监测部门的应急监测工作缺少现实指导意义[2]。 因此需要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实用、科学、完整的应急监测预案体系,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提供前提保障。
3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的编制步骤
3.1确保应急监测预案的权威性是首要任务
应急监测预案如果没有权威性,那么当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它不能起到相应的指导协调作用,如同一纸空文。通常应由国家或者省级监测站下达编制应急监测预案的文件,市级监测站积极响应;或者市级监测站根据所辖区域具体情况,自行编制应急监测预案,然后报上级部门批准,以此保证所编制的应急监测预案具有法律保障和权威性。
3.2成立应急监测预案制定小组
在编制应急监测预案时所涉及到的内容专业性较强、知识面较广,这不是某一个人就能完成的,需要一支由各领域专家和学者组成的队伍――应急监测预案制定小组。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日常准备工作程序、辨识可能出现的事故类型、制定应急监测行动响应计划、确保应急监测人员的培训和演练。
3.3明确预案目标与范围
为了编制出的应急监测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必须先确定预案适用的行政区域范围、环境污染事故种类以及应急监测所要达到的目的。
3.4做好区域内潜在风险源的辨识与评价是关键
应急监测预案应该建立于潜在事故源的辨识与评价之上,故该步骤是关键步骤[3]。通过调查和辨识,理出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及分布情况,识别可能引发事故的材料、系统、场所特征和生产过程。摸清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评估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造成的危害程度。此外,风险源不仅包括厂矿企业等所属的固定源,还包括流入所辖区域内的流动源,例如危化品运输车辆等。这类污染源可以从已发生的污染事故中筛选确定,建立本区域内流动风险源档案库。
3.5客观地评价自身应急监测资源与能力
应急监测资源主要包括应急监测人员的数量、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应急监测人员的防护设备、应急监测车辆、应急监测通讯和后勤保障等;应急监测能力主要包括应急监测人员的响应能力、布点采样能力、实验分析能力、数据处理能力、应急监测培训经历等。对应急监测资源与能力的评价主要目的在于根据潜在的泄漏源制定出与自身应急监测资源和能力相匹配的应急策略,从而编写出更符合实际的应急监测预案。
3.6阐明应急监测级别的划分
在环境污染事故的不同阶段所采取的应急监测行动有所不同,这就需要对事故发展态势进行持续评估,可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中的分级标准或者所在省(市)及地级市出台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分级标准对事件进行分级。事故发生时可根据不同的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监测组织机构、调配相应的应急监测资源。以市级监测站为例,一般分为三类情况。一类:污染程度大需全面监测评估;二类:污染程度一般需一般性监测;三类:污染程度小仅需了解掌握[4]。
3.7应急监测机构及其职责的确定
对应急监测机构及职责的确定在应急监测预案中显得尤其重要,应急监测机构通常由应急监测领导小组、应急监测现场小组、实验室分析小组、质量控制小组、综合信息小组、专家咨询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等小组构成,可将其绘制成组织结构图。在应急监测预案中必须预先详细地阐明各成员小组的职责,以保障各司其职、有条不紊的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3.8确定应急监测行动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前、中、后期各应急监测小组所采取的实际行动就叫应急监测行动。应急监测行动是应急监测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包括如下程序:接警、事故地理位置的确定、潜在泄漏源信息库查询、事故评估和定级、启动应急监测预案、初步拟定应急监测方案、准备仪器开赴现场、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应急监测方案并展开现场监测和实验室监测、数据汇总编制应急监测报告或快报并上报、应急监测终止、跟踪监测、应急监测总结评估并归档。该部分应详实地阐述应急监测行动各环节所采取的具体手段和方法,且宜将应急监测行动绘制成流程图,有助于更加清楚的呈现应急监测预案。
3.9阐述应急监测培训和演练制度
应急监测预案后,并不能完全的保证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应急监测人员能快速有效的展开应急监测工作。所以,在编制应急监测预案时还应阐明对应急监测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的相关内容,有利于应急监测人员对应急监测程序的了解和应急监测技术的掌握,同时也能找出应急监测预案的缺陷并及时做出修改。
3.10构建应急监测数据库系统
研究A案适用区域范围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特点、规律,分析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建立“潜在泄漏源信息库”、“危险品特性库”、“危险品历史事故库”。调查区域范围内饮用水源地、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的分布情况,建立“环境敏感点数据库”。同时还应建立“应急监测专家信息库”等数据库。
4结语
虽然近20多年来,我国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方面做出了不断的努力,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国内的应急监测技术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做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对于如何编制出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监测预案仍在不断的探寻。本文提出的编制思路在应急监测预案的编制工作中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
马骁,连萍.加强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J].内蒙古环境保护,2005 (2):34~36.
[2]薛锐, 赵美玲, 曾皓锦,等.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研究[J].中国应急救援,2007(5):33~34.
关键词: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建议
1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制度存在问题
对于我国企事业单位中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预案的编制以及管理来说,一般都是依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制定和管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需要编制应急管理预案的企事业单位,然后企事业单位根据要求进行管理预案的编制,完成后交由专家评审,并由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1.1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编制技术规范不完善
目前,生态环境部已一系列文件,对现代企业的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但是就其中的相关文件来说,大多主要是总体要求,对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的实际技术问题以及具体的要求等,并没有详细规定,这就为企业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例如,企业废水事故应急池中化学品的储藏以及应急池本身的容量等都需要进行详细的技术指导,尤其是对于围堰设置技术要求等,这会导致预案编制以及评审工作等的技术管理存在问题,对工作的落实造成影响,同时,也会使得后续的工作难以得到良好的进行。
1.2部分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专家专业性不强,应急预案实际操作性不强
就我国现在的企事业单位中的突发环境事件管理中应急管理预案的编制来说,从严格意义上讲,企事业单位都应当进行应急管理预案的编制,但是就现在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在这方面的管理以及技术储备是不完善的。现在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并不具备进行自行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预案的工作,因此,为了能够满足企事业单位的相关要求,现在市场中就出现了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企事业单位中的应急管理预案的编制进行专业化的制定。同时,为了能够更好的满足现在的市场要求,环保管理部门在进行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预案的规章制度制定时,会相对宽松一些,不会做硬性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我国市场中应急管理预案的编制技术服务团队的产生。但是,就现在这些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来说,存在专家专业性不强等问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其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预案的实际操作性不强,影响企业的作用。
1.3企业对环境应急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不重视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对于我国现在的企事业单位来说,对于环境应急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足够,尤其是对于应急管理预案的编制工作等,存在流于形式等问题,影响企业的有效发展。现在我国企事业单位也在加强对于该方面内容的重视,尤其是部分的地区还将应急管理预案的编制与企业排污许可自己企业中的环评审批等进行结合,从而加强企事业单位对于应急管理预案的重视,但这还并未发展至全国各个地区,现在仍然存在较多的地区为了应付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而将应急管理预案的编制等工作流于形式,不能够真正的将其落实到位,因此,还需要不断的进行该方面内容的宣传与管理。
2建议
2.1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技术要求
对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预案的建设来说,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应急硬件技术要求,并且对企事业单位中现有的应急管理体系进行有效的完善,以确保企业在落实工作时能有完善的依据。
2.2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预案工作人员培训
对于我国的企事业单位来说,为了更好的实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预案的有效落实,首先应当保证企事业单位中能够有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编制以及后续工作的定期进行,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保证企事业单位能够对该方面的内容有更加深入的理解以及能够更好的将工作进行下去。在实际的建设中,可以成立专门的团队,并进行技术培训等,提升专业素养。
2.3增强分类管理
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各组织进行分类管理,了解各组织之间的差异性,同时,依照相关的专家规定的要求,进行企业应急管理预案的编制。
2.4加强监督管理
对现在的企事业单位来说,加强企业环境风险监督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加强监督,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来,有效提升企业风险防范意识。
3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现在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企业也在逐渐的与世界接轨,为更好的促进我国的企业发展,就需要不断的改善我国现在企业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企业环境风险监督管理是企业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就现在的实际情况来说,还存在较多问题,阻碍企业的发展,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还需要不断的完善。
参考文献
[1]2017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R].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
[2]袁鹏,宋永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的建议[J].环境保护,2017,45(05):23-25.
[3]李巍,范娟.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发挥应急预案核心作用[J].环境保护,2011(22):23-25.
关键词:环保竣工验收 风险防范 管理检查 应急预案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风险防范与安全管理检查是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环保部要求一切具有环境风险的建设单位环评必须加入环境风险评价的章节,在验收时,须检查环评指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是否真实落实,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
周生贤部长指出:我国已经步入环境事件高发期,并呈现复杂性、突发性、难以预见性的特性。据统计,2004~2011年我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占42.2%;2013年全国突发环境事件多达712起,因此,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验收时,必须要求企业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分析与排查,做好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防止可能发生的各类污染事故,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污染事故有充分和正确应对准备。然而,由于可操作性不强、重视程度不够,验收过程中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往往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防范作用。本人一直从事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并负责了多项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本文探讨了如何切实开展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
1 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现状分析
1.1 重视程度低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环境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只是罗列在“环境管理检查”一节。实际验收中侧重于环保设施是否可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总量是否达标等,而对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只是一笔带过,很多是照搬环评,环保管理部门侧重于是否存在应急预案,对细节把关不严,导致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只是流于形式,起不到应用的作用。鉴于近年来突发的环境事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时须把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作为独立的篇章,对存在的风险源及防范措施逐项落实。
1.2 缺少标准或技术规范、可操作性低
目前验收过程中对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主要是依据环评,依照环评提出的风险源及防范措施去核查,然而因为缺少标准和技术规范,实际工作中只能凭主观经验去判断,无法进行量化评估。例如检查中只是简单确认应急池、事故池、围堰等存在,忽略其大小、管道等,还有企业已制定应急预案,而对应急预案的内容、可行性并无相关的评价依据与标准。建议尽快制定风险防范及安全管理检查的技术规范和评价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和难执行的问题。
2 开展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
2.1 明确风险企业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的规定,对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应增加环境分析防范分析与检查内容。我国GB18218-2009中把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活性化学物质和有毒化学品定为危险品,一切使用危险品为原材料、辅料从事生产,加工生产的产品、副产品、中间体中有危险品的都归属于风险企业。按2011年12月1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把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和腐蚀品等列为危险化学品。凡是在生产中使用或产品中含具有这些性质的企业都应列为风险企业。
在对风险企业环保验收时,必须在思想上重视,对环评指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是否真实落实,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
2.2 环境风险检查
环境风险检查是环境风险及其管理要求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对这些问题及相关要求开展检查工作,以期达到了解建设单位在风险防范工作方面是否达到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的要求,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提供技术依据。首先明确风险源,以陶瓷厂为例,风险源有煤气发生站、焦油及含酚废水的贮存池等。根据风险源的位置、规模及环境风险物质,检查水、大气和其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应急物资、设备、材料的设置及准备情况;检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的保障,相关规则制定、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对没有落实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的要明确要求建设单位整改,并在报告中加以说明。
2.3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建立突发性环境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就能迅速调取污染事故的预案材料,指导应急工作人员迅速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验收过程中,首先检查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实际工作中,部分建设单位自行编制应急预案,由于缺少专业知识,应急预案多是照抄照搬别的公司的应急预案,甚至在预案中出现别的公司名字。应急预案必须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编制,通过专家评审并在县级以上环保主管部门备案。第二,核实应急预案的内容。一个完整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部分: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二)本单位的概况、周边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等;
(三)本单位的环境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者现场指挥机构、环境应急专家组等;
(五)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或者解除程序、预警相应措施等;
(六)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
(七)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八)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
(九)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
(十)附件,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图、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
第三,检查预案中的应急物资。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按照要求制定了应急预案,而对应急预案中提到的应急物资没有落实,应急预案成了摆设。验收时要根据应急预案,对应急物资的种类、数量、存放位置、责任人等仔细检查,确保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时有应急物资可用。第四,检查应急预案的可行性。部分应急预案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可操作性差。
2.4 开展风险防范及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的思路
首先明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政策、环评及其批复的有关要求,然后根据具体企业,检查风险源是什么,风险防范措施是什么,如何保证风险防范措施能够落实,谁负责,应急预案是否合理可行。按照这个思路进行逐项检查,对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提出整改措施,并在报告中详细说明。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预防和控制体系,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编制。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转变职能;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快速反应,靠前处置;科学应对,协同处置;平战结合,军民结合。
(四)预案启动
本预案随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变化而自行启动应急状态或转入常规状态。有关机构、人员分别按照各自职责、业务范围和预案相应的规范要求,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五)预案界定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对我镇经济、社会稳定构成危害或威胁,有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六)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15种。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七)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事件性质、危害大小、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突发公共事件从轻到重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一般突发公共事件(4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镇政府调度相关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3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县政府协助,镇政府调度多个部门甚至全镇的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在上级应急领导机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镇政府调度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4.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1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镇甚至全县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在上级应急领导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镇政府统一组织,调度全镇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配合上级应急机构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八)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重点指一般(4级)及其以下的突发公共事件,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衔接。
(九)应急预案体系
金刚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镇政府负责制定,经镇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实施。
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镇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镇政府批准后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并报镇政府备案。
二、指挥机制
(一)机构与职责。
1.领导机构。
成立金刚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应急委),作为我镇常设的协调议事机构,统一领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镇应急委主任由镇长担任,副主任由副镇长和武装部部长担任,委员由镇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村委会主任及驻纸坊武警、部队、镇机关部门负责人担任。镇应急委可根据上级要求或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情况,临时召集增补相关镇级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镇应急委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镇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协调、监督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发生本预案中未预料到且涉及多个部门进行防范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确定指挥机构、现场指挥和相应的职责任务;承担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2.日常工作机构。
镇应急委下设办公室在镇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应急办)。镇应急办负责办理镇应急委的日常事务。主任由镇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镇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具体工作由镇政府办公室承担。
镇应急办的主要职责是:执行、督促、落实镇应急委的决定;组织、指导、编制、修订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指导、协调、督促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上级应急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发挥枢纽作用。
3.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镇应急委分别设立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确定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和单位以及参加部门和单位,具体负责指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牵头部门的副镇长任副总指挥,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设在相应牵头部门和单位,指挥场所设在牵头部门和单位,如果条件不具备,则由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在适当地方开设,充分利用现有指挥系统硬件设施,指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设立金刚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指挥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由镇民政办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综治办、农技站、畜牧站、水管站、派出所、财政所、安全办、国土资源所、卫生院等部门参加。
——设立金刚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由镇国土资源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环保站、水管站、卫生院、经发办等部门参加。
——设立金刚镇破坏性地震应急指挥部,指挥地震灾害应急工作。由镇政府办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金刚中学、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环保站、水利站、卫生院、供销社、科协、安全办等有关部门参与。
——设立金刚镇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指挥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由镇林业站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水管站、农科站、卫生院、兽医站、农机站等有关部门参加。
——设立金刚镇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现有的防洪度汛指挥部合署),指挥旱灾、暴雨洪水灾害和中小型水库、重点防洪区域、重要河流超标准洪水、特大局部暴雨洪水和大范围人饮缺水应急工作。由水管站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武装部、派出所、农技站、卫生院、民政办、林业、国土资源所、村建环保所、有线电视站等部门参加。
——设立金刚镇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由派出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金刚镇义务消防队、民政办、村建环保所、水管站、农科站、畜牧站、卫生院、经发办、安全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设立金刚镇建筑工程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建筑、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由城建规划办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派出所、财政所、卫生院、安全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设立金刚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由安全监督管理站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派出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卫生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设立金刚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与现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合署),指挥采石场、工业及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应急工作。由安全办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派出所、司法所、经发办、国土资源所、工商所、环保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设立金刚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工作。由环保站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派出所、财政所、水管站、农技站、畜牧站、林业站、卫生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设立金刚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中毒,以及相关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等事件的应急工作。由卫生院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金刚中学、食安办、派出所、财政所、环保站、工商所、农科站、兽医站、水管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设立纸坊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食品(食物)在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经营、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由食安办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金刚中学、卫生院、派出所、民政办、农技站、畜牧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设立金刚镇防治高致病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指挥动物疫情应急工作。由畜牧站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武装部、农科站、林业站、经发办、派出所、财政所、环保站、卫生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设立金刚镇重大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含民族宗教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派出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办、统战、武装部、卫生院、财政所、各有关村委会等部门参加。
——设立金刚镇突发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镇境内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含突发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派出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司法所、卫生院、财政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5.应急队伍。
在应急处置中承担抢险救灾具体工作的队伍主要有:
(1)紧急救援队,由派出所、镇人武部、环保、民政、卫生、通讯等部门抽调人员和专用救援设备、必需物资根据实际情况组成工作分队。各分队及专用救援设备和储备物资列为常备力量,队员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临时通知组队,按照生命救助第一的原则,发挥第一时间迅速投入的作用,迅速、高效开展救援生命工作。
(2)专业救灾队伍,分别由抗震减灾、水利、林业、派出所、医疗急救、环保、安全生产等部门组建,负责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专业应急工作。
(3)志愿者队伍,由镇机关各单位全体人员、各村委会抢险应急队成员,企事业单位、农村村民小组等社会力量中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组成,主要参与应急工作的后勤保障、疏散安置、宣传动员等辅助工作。
(4)后备队伍,由民兵组成。后备队伍的调用由镇人民政府与各单位协调,报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批准后,按照上级应急机构的指示配合开展应急工作。
(二)预警、信息与宣传。
1.监测与预测。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有关单位(部门),特别是负责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的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在各类专项应急预案中完善、细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标准;有计划地开展隐患调查;利用技术、人工等多种监测手段,掌握可能导致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因素;及时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对监测结果、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等进行分析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信息报送
(l)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以政务值班系统为主渠道。各村民委员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部门、其他与突发公共事件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
(2)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众应当迅速向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公共事件发生征兆、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和现场情况;并有权对相关部门、个人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3)监(预)测和信息报送要点:
——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事件类型、时间、地点、气候条件、周边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件等。
——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等。
——已采取的措施、下步应对措施和相关请求等。
(4)信息报送程序和时限要求:
——发生或将发生一般级别以下或未确定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各村民委员会、各部门在接报后立即报镇应急办,镇应急办在接报后1-2小时内报市应急办;向突发公共事件涉及的相关上级部门汇报。
——发生或将发生一般级别以上(含一般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各村民委员会、各部门在接报后立即上报镇应急办,镇应急办在接报后30分钟内报市应急办。对已确定级别较高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先报基本情况后报详细情况的方式,以缩短报送时限,争取处置时间。
(5)突发公共事件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者影响到境外,需要向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3.预警信息。
镇应急领导机构根据上级应急委的预警级别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做好自护宣传工作和群众稳定工作。
4.宣传报道。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宣传的有关规定,在上级应急机构的指导下,向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应急措施、存在困难和下部工作部署。报道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注重社会效应,突出以尽快、妥善解决突发事件为核心开展宣传.
(三)分级负责。
各村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各部门根据预案和各自的职责任务承担责任和义务。对不同(预警)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按以下规定分级负责处置指挥:
1.未达到级别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4级),由镇应急领导机构负责。主要应急措施如下:
(1)由镇应急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应急工作,设立现场指挥
部指挥应急,及时报送信息。
(2)镇应急领导机构可根据现场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持。
(3)由上级相关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应急委有关成员率相关部门赴现场进行专业指导和协助应急。
2.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镇应急委做好先期处置工作,由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启动相关预案进行处置。
3.对上级应急领导机构要求我镇参与,或镇应急委请求参与的涉及市内其它地区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队伍由市应急办或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指挥。
三、现场处置
(一)先期处置。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事发地村民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应急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按照本预案有关规定,确定或预测事件类型、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立即报送信息。
(二)事中处置。
1.成立现场指挥部。
在处置一般(4级)及其以下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时,镇应急委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在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分管突发事件工作的副镇长任指挥长,事发单位、镇机关有关部门及应急队伍负责人组成。市应急委或专项应急启动后,与市应急委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配合组成现场指挥部,由市应急委或专项应急机构统一指挥。
现场指挥部职责是:以抢救受灾人员生命、控制事态扩大为第一目标,按照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实际情况负责受灾人员抢救和抢险救灾工作;迅速了解、收集现场情况并上报镇应急委。现场指挥部成员按照工作职责,分口负责,实行责任人制度。
2.组成现场工作小组。
现场指挥部应根据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实际等情况,下设若干现场工作小组。现场工作小组从有关部门、应急队伍中配置专门力量,按照职能分工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展开工作。
现场工作小组组成及主要任务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镇政府办公室牵头,主要职责:对现
场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传递和上报,协助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现场协调。
(2)抢险救援组,由派出所,武装部、民兵等单位及突发公共事件涉及的主要职能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营救、搜救、疏散人员;封闭、消除危害源;排除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隐患等。
(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院牵头,环保、农科、畜牧、林业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救治、护理、转送伤员;监测、控制、疫病;收容、清消污染物等。
(4)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当地村民委员会牵头,民政、派出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强制)疏散、安置、安抚现场群众;保障被疏散和安置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等。
(5)治安警戒组,由派出所牵头,武装部、民兵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对现场及周边的重点目标进行警戒,维护秩序。
(6)应急通信组:由镇电信分局牵头,主要职责:保障处置工作的通讯畅通。
(7)交通保障组,由派出所牵头,交通、运政、农机、规划建设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交通管制、路桥维修,开设“绿色通道”保障运输畅通。
(8)应急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民政办牵头,财政、卫生、粮食、交通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组织、调集、运输、征用应急物资、设备、食品、药品、房屋、场地等。
(9)生活保障组,由当地村民委员会牵头,主要职责:为应急人员提供食、宿等生活保障。
(10)社会动员组:由当地村民委员会牵头,宣传办、共青团、妇联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动员、组织群众参与辅工作,稳定民心。
(11)善后工作组:由当地村民委员会牵头,民政、卫生、派出所、保险等单位和社会公益组织组成,主要职责:清理、监测现场;调拨、发放应急款物;处置遇难者遗体;理赔、管理救助捐赠等。
3.应急措施。
(1)镇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现场指挥部经请示镇应急委同意,立即启动金刚镇紧急救援队全部或部分力量,以生命救助为首要目标,实施救援行动和紧急疏散,避免事件扩大。
(2金刚镇紧急救援队实行准军事化指挥进入待命状态后,全体队员、设备停止其它工作启用紧急救援标志,以最快速度分别抵达指定地点集合,并根据命令派遣部分或全部力量在规定时限抵达现场,并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
(3)镇应急委、应急办成员迅速就位,进入指挥中心(镇政府办公室);有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部成员迅速赶到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报送信息;镇应急办开始组织后续力量,准备增援。
(4)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现场指挥部启动专业救灾队伍应急;必要时,请求市应急委组建专家咨询机构。现场指挥部按照派遣的救援队伍和力量有效地组织现场指挥。
(5)各救援队伍抵达现场后,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命令要求和专项应急预案,配置不同的力量,组成现场工作小组,开展施救工作。
(6)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7)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继续信息报送。
(8)镇应急委指挥、协调有关成员单位或临时召集相关镇级部门组织必需物资,保障救援队伍和受灾人员的供给以及受灾地区的交通、电力、通信畅通;根据事件发展趋势,组织后续力量增援。
(9)镇应急委调集辖区内的应急资源供给;必要时请求上级应急机构指导、协调或后备队伍支援。
(10)现场指挥部按照专项应急预案,实施下阶段工作;视现场情况,命令镇紧急救援队转为常规救灾队伍或休整、收队。
(11)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隐患被基本消除后,在预警信息的机构解除预警信息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工作。
应急工作结束后,镇应急委组织实施善后工作:
(1)对现场进行清理、监测,继续查排隐患。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事件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和家属,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3)依法对征用的应急物资(场所)的所有人给予适当补偿。
(4)救济受灾受害群众,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5)向受灾受害群众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2.社会救助、保险。
各级社会公益组织广泛动员和开展救助捐赠活动。保险公司根据投保合同及损失情况,及时进行理赔。
3.调查、总结。
依法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及时确定事件性质、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上报追究责任。镇应急委和有关村民委员会、部门根据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全面调查、评估和处置结果,总结经验教训、积累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备案。
(四)组织保障。
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并制定相关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能力。
1.指挥系统保障。
加强应急指挥机构(指挥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现有指挥中心(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指挥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指挥中心和技术支撑体系。
2.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网络;建立畅通、稳定、保密、便捷的应急通讯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党政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及其他重要场所的通讯保障;建立应急人员常用、备用通讯联络动态数据库。
3.应急队伍保障
做好金刚镇紧急救援队、各专业救灾队伍、后备队伍等应急队伍的保障工作,壮大志愿者队伍,积极探索利用市场机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与服务的长效机制。
镇紧急救援队备战要求如下:各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支持紧急救援工作,充分认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紧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真落实各项执备勤制度,随时确保紧急救援队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1)设备。所有列入镇紧急救援力量的车辆、设备,储备的救援必需物资保持在岗在位。机械设备要保证油料、电池、零配件等补给充足,定期检查运转情况,保证准备充分、状态良好。
(2)人员。应急队伍在组织队员时,要考虑紧急救援工作的特殊性,除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外应避免高龄和女性队员,同时保证一定数量的后备队员(车辆驾驶员、专业机械操作员的后备队员不应少于2人/组)。应急队员(含后备队员)必需配备通讯工具,并保持畅通。列入镇紧急救援力量的设备、人员要确保稳定,避免出现因设备、人员频繁调整导致工作、职责脱节的情况出现。各单位确实需要对设备、人员进行调整的必须及时报告获批准后报镇应急办备案。
(3)标志。金刚镇紧急救援队车辆、人员(含后备队员)统一配发标志牌。标志牌在备战状态由各车辆、队员自行妥善保管,紧急救援状态下使用,以确保行动畅通、指挥有序。
(五)应急装备、物资保障。
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装备、物资、粮食的维护、备勤、征用、储备工作;为涉险、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做好必要的生产能力、生产基地储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探索由实物储备向生产潜力储备和信息储备发展的机制;完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建立应急装备、物资动态数据库,避免对应急装备、物资的重复投资。
(六)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发挥疾病控制监测网络优势;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急救保障措施;做好医疗设施、装备、药品、防疫物资的储备和调度工作;合理布设和建立急救站点,确保有效实施现场救治,逐步实现应急卫生资源的有机整合;建立医护急救资源动态数据库。
(七)经费保障。
镇财政对一般(四级)及其以利及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管理投入机制,年度财政预算安排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有关经费;加强对应急工作经费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和鼓励保险企业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保险业务,积极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灾害事故保险;逐步加大社会救助的比重,广泛动员和开展救助捐赠活动,探索设立全镇突发公共事件救助基金的机制。
(七)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把避难场所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镇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逐步建设完善;利用人防设备设施为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提供服务和保障;建立临时避难场所动态数据库。
(八)交通运输保障。
加强应急交通保障,提供快速、高效、顺畅的公路设施、设备工具、运行秩序等交通保障条件。
(九)生命线保障。
保障应急状态下交通、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十)宣传保障。
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律、法规、规定,宣传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加强对在校学生教育,不断增强社会公众防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十一)培训保障。
加强全镇在职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和协调能力;不断提高直接参与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指挥能力和信息处理效率,确保机构高效运转。
四、附则
(一)预案管理。
1.预案的定义和编制主体。
(1金刚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镇应急办组织编制,与《浏阳市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
(2)专项应急预案,是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镇机关关部门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行动方案、保障方案和操作手册,是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属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和对应上级专项应急预案的下位预案。由镇相关职能部门或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分别组织编制。
(3)部门应急预案,是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本部门在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相关职能而制定的行动方案、保障方案和操作手册,属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和对应县级部门应急预案的下位预案。由相关职能部门分别组织编制。
(4)举办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报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备案。
2.预案审议、批准和备案。
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由镇政府办公会议审议和批准;专项应急预案由分管副镇长审议和批准;部门应急预案由各部门审定;各类预案审定完成后下发执行、上报备案。
3.预案修订。
如各类预案制定的法律依据、机构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时,各类预案编制主体应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重新上报备案;专项目应急预案和主要的部门应急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
五、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协同镇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跨部门、跨行业的应对突发事件演习。
1、预案演练从实际出发,份额不分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内容包括应急联动、紧急集结、协同配合、现场救援、应急保障等。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和决策、协调、处置的基本程序,检验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现场迟处置能力和应急专业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评价应急准备状态。
2、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划。宣传、教育等有关部门通过图书、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对应急指挥人员、应急管理人员和各类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3、监督与检查
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本预案和各专项预案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对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考核体系,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作为考核各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4、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