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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污水处理; 系统; 影响因素;
前言
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作为一种公共工程,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其规划建设的合理性,防止项目可能造成的二次污染和带来的环境风险,真正发挥其改善城市环境的作用。
一、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环境影响因素
污水处理规模。城市污水处理从各规划阶段到具体项目实施,确定其水量规模是首要内容,规模预测是否符合发展趋势和实际需要,将对工程的总体布局、项目总投资、建设周期和运行费用产生重大影响。预测规模偏大,建成的污水处理工程不能充分发挥效益,甚至高额的运行管理成本导致污水处理厂难以运转;预测规模过小,则影响城市环境的改善,制约了城市的建设和经济发展,因而合理确定水量规模十分重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宜实行分阶段、分步实施的原则,分别制定近期规划和远期规划,并按照远期规划确定最终规模,以现状水量为主要依据确定近期规模。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纳的污水包括城镇居民生活污水和城市工业废水,在合流制排水系统的城市还应包括部分截流的雨水。
生活污水量。生活污水量估算按规划期服务区域内城镇人口(包括流动人口)、人均生活污水量指标估算。对中小城镇可按人口自然增长率、机械增长率及城镇人口转换率等相关指标估算。其中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量要考虑污水的收集率一一截污率 (指进入城市污水系统的污水量与产生的污水量之比值)。截污率与污水处理厂服务区域内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完善程度以及居民的居住条件、生活习惯等因素有关。
工业废水量预测。对现有工业废水排放量可通过有关部门的统计资料获得,不足部分可实地测量加以补充。对于开发区建设,预测部分可参照经济发展状况及考虑到技术进步的因素按一定的倍数估算,也可按工业用地综合废水量指标估算,指每平方公里每天产生的污水量。根据有关资料,综合性开发区采用 0.4~0.5万 m ,高新技术开发区采用 0.2~0.3 万 ms为宜,对化工、冶金等大型工业区则宜按类比资料确定。
污水处理厂布局。污水处理厂的布局是否合理,对城市环境有着重大影响。污水处理厂的布局包括两部分内容需要考虑:一是污水采用集中处理还是分散处理,二是污水处理厂的厂址选择。集中建设大型污水处理厂可以体现规模效益,便于管理,尾水集中排放,正常情况下对水环境的影响小。但污水处理厂过于集中,必然造成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工程量加大,整个污水系统的初期投资较高,实施困难。由于大型污水处理厂服务区域面积大,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增加;而小型分散的污水处理厂易于建设,有利于处理后污水的就近利用。
二、对系统科学建设污水处理工程的思考
因地制宜修订排水规划。排水规划是污水处理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相关部门通过广泛开展调查,因地制宜做好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规划工作,以及污水处理厂布局规划编制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建设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道,实现建设费用的最小化,避免出现污水处理厂水量不足的现象,同时有利于污水的回用和排放。处理好污水处理厂规模化与分散建设的关系。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要处理好规模化处理与分散处理的关系。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坚持污水处理由点到面,能在点源就地解决则就地解决,特别是含重金属污染的工业废水,要就地处理。对于村镇地区,根据当地污水的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理工艺建设小型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可节约大量污水收集管道建设资金;对于配套管网比较完善的城市管网地区,推荐建设大型污水处理厂,发挥污水集中处理规模效应。建议各地区以理性和长远的眼光和开放与合作的态度在污水处理厂合作方式、投融资模式、处理工艺等方面开展污水处理规模化建设与分散建设,实现污水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最大化。加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河道治理并举,推进工程建设与落实节能减排任务相结合。污水处理工程和河道治理都属于水环境治理工程重要内容,污水处理是手段,河道洁净、资源利用是目的。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强河道治理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并举,对所在地河道沿线排污口门认证调查梳理的基础上,统筹安排沿河排污管道的改造工程。大力推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建议对于已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厂,由政府投资的项目可采用 TOT、托管运营模式,授予原运营企业特许经营权;由企业投资项目仍采用原有 BOT 模式实施特许经营;对于在建项目可参照已建项目模式实行特许经营;对于今后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原则上政府不作为投资主体,一律引入社会资金实行特许经营。沿河污水统一收集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推进污水处理工程与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污水处理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环境、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建议各相关部门把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紧密结合,逐步加大污水处理再生利用,通过新建改造污水处理厂和再生水厂、配套建设排水和再生水管网,实现污水收集、集中处理、再生利用的循环过程,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同时,要研究污泥利用,建立示范工程,逐步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
三、结语
城市污水处理是一项城市建设的基础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对于城市的水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都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但是城市污水处理厂若规划不当,工艺方案不合理,造成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会带来重大的环境风险。污水处理厂项目本身产生的恶臭、噪声、固体废物(污泥)等未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及相关的生态保护、水源保护措施缺失也会对城市环境造成相当程度的危害,产生环境问题。因此,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建立要充分考虑。对影响系统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是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污水处理厂的布局、工艺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对污水处理项目排放的恶臭、污泥、噪声等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建设和运行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符合城市环境规划要求、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和总量控制目标的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制度。为解决严重的水环境问题,近年来,我国加快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不仅在大城市进行了建设,中小城市也建成了一批不同规模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多数污水处理厂的建成对改善所在城市的环境质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有一些城市污水处理项目规划不当,没有能够使其充分发挥环境改善的作用,反而影响了环境,拖累了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因此,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要对城市污水处理的规划合理性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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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营改增”是指企业从缴纳营业税逐渐向缴纳增值税转变的税收改革方式。其核心内容在于营业税款项向增值税款项的转化,从而避免重复纳税问题。近年来建筑施工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做出了突出贡献,随着外部环境的改变,企业为增强竞争力,也必须对“营改增”所产生的影响给予重视。一方面,“营改增”对降低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产业升级换代、提高会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营改增”则给企业带来了改革机遇,工艺和设备创新将不具备一定的纳税负担。此外,“营改增”推行后,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确认、会计计量以及报表等都会受到影响,企业必须重新规划会计确认和计量,制定会计报表,所以“营改增”也是促进企业会计管理水平提高的举措。
二、建筑施工企业进项业务的构成
建筑施工企业进项业务主要由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期间费用等构成。
第一,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从事施工活动,需要采购大量的原材料和设备,支付人工费用。其中材料费是指因工程施工耗费、构成工程实体等相关材料费用的支出,如工程原材料、辅助材料、零配件、混凝土、半成品等。人工费是指为完成工程施工任务而支付的人工劳动报酬,如职工薪资和外包所支付的劳务费等。机械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或租赁的机械设备而支付的费用,另外还包括机械安装、拆卸的费用。
第二,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除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以外,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为其他直接费用。这部分费用包括夜间施工增加费、环境保护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场地清理费、技术援助费等。间接费用则是指企业所下属的施工单位因组织管理施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例如由此产生的职工薪酬、水电费、差旅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劳动保护费、修理费、排污费、财产保险费等。
第三,期间费用。除以上费用外,一些无法归属于某一具体工程的期间费用,例如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统称为期间费用。
三、建筑施工企业进项业务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实施“营改增”以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正常进项业务、时间性差异业务、口径性差异业务的会计处理分析。
(一)正常?M项业务的会计处理
正常进项业务是指会计处理与增值税处理之间不存在差异的业务。建筑施工企业发生购进业务,取得扣税凭证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应根据不含税的购进价格和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借记,然后将进项的含税总额进行贷记,例如分别借记“原材料”、“管理费用”等会计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会计科目。
举例:某建筑施工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其中A项目部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2016年11月该项目部购进一批岩石,材料经检验入库,专用发票记载的金额为150万元,税额25.5万元,发票于当月申报抵扣,且货款已经支付。
借:原材料15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5万元
贷:银行存款175.5万元
(二)时间性差异业务的会计处理
正常进行业务的会计处理相对简单,相比之下时间性差异业务的会计处理更加复杂,其会计处理与增值税处理之间存在时间上的差异。例如,购进业务已经发生,但是企业尚未收到抵扣凭证。此时会计处理应先按照货物清单、合同等资料所记载的不含税金额计入成本费用或是相关资产科目,用不含税口径确认债务,当后续再取得抵扣凭证后,冲销暂估的入账分录,依据正常进项业务处理。
举例:某建筑施工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其中A项目部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2016年8月该项目部购进一批岩石,材料经检验入库,但尚未获得专用发票,货物的清单记载的价税共计702元。同时分包单位在本月完成的工程量,经计算价税共计1110万元,目前尚未付款,也未取得专用发票。
借:原材料600万元
贷:应付账款600万元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1000万元
贷:应付账款1000万元
当2016年10月取得专用发票并且申请抵扣后应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600万元
贷:应付账款-600万元
借:原材料6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2万元
贷:应付账款702万元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1000万元
贷:应付账款-1000万元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1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0万元
贷:应付账款1110万元
(三)口径性差异业务的会计处理
口径性差异业务是指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会计处理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进项业务。这种业务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包括进项业务发生时即已经明确不能抵扣,进项业务发生时允许抵扣而后又出现不能抵扣事项,进项业务发生时不能抵扣而后又用于抵扣项目。会计人员应当根据以上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首先,建筑施工企业所产生贷款服务、客运服务、餐饮服务、集体福利、简易计税的购进业务,可以直接取得普通发票,然后按照价税合计金额直接计入成本费用。如果企业所取得的是专用发票,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经税务机关认证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转出时,记入“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借记相关成本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其次,如果购进业务发生时已经进行相应的抵扣,但是此后由于用途上的改变,或是非正常的损失,会计处理时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分别借记成本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最后,固定资产、不动产以及无形资产,如果此后因用途发生改变,又可以进行抵扣,会计处理应作进项税额转入,分别借记应交税费科目,贷记固定资产、不动产等科目。
[关键词]管理会计;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策略
1引言
随着2014年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颁布,管理会计无论是从实务上还是从理论上都进入了新的时代。在现代企业制度已经成熟的今天,管理会计对提升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帮助企业立足于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至关重要。当下不同的经济体发展不均衡,集中体现在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大企业的管理水平差异很大,不可否认的是,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因为中小企业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所以研究中小企业的管理会计的应用问题显得意义深远,不仅能够帮助中小企业自身实现管理水平的提升和健康发展,而且对社会的进步也起巨大作用。税务风险是企业面临的重要风险,影响税务风险的因素有财务人员的素质、企业内控制度、企业监督机制等,当下中小企业存在财务造假、逃税避税问题,失信现象频繁,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一系列负面影响。
2管理会计与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内涵
在研究管理会计如何在中小企业中的应用时,首先要明确管理会计、中小企业税务风险及风险管理的内涵及两者之间的内在关系。首先就管理会计而言,作为会计发展至今新的分支,和传统的财务会计是存在本质区别的。我们知道,财务会计的核心功能是核算和监督,其最终的成果就是对外公布的财务报告;管理会计的功能则是发挥管理的作用,其使命是为管理层决策者提供决策依据,对企业战略规划,未来的发展节奏影响甚大。所以,管理会计要对企业未来面临的风险进行前瞻性的判断、预测和评估,必要时建立预警机制。中小企业的风险是中小企业经营中未来出现损失的不确定性,中小企业税务风险就是企业在涉税事项中面临损失的可能性,具体来讲就是当中小企业违反国家税法,财务造假,逃税避税而造成被税务机关出发而缴纳罚款造成的损失,包括物质上和名誉上的损失。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就是要将引起上述损失的因素进行分析和管理,以减少未来企业因为涉税而产生损失的可能性。
3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特点及产生根源
3.1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的特点
中小企业税务风险因为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而产生。相对于大企业而言,中小企业的管理不规范,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大多表现在主观上的非故意性、金额的不正确性和税种的不完整性。出现这些特点的原因源自两个方面:第一,从监管环境来看,因为中小企业的数量很大,规模却很小,分布上很分散,国家或地方税务机关难以对中小企业实施全面的管理,尤其是税收方面,税务机关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中小企业的税务缴纳进行指导和教育,造成中小企业不知道交什么税、交多少税,这就为未来的税收惩罚埋下了隐患;第二,就中小企业自身而言,由于中小企业大多难以支付高额费用聘请高水平的税务咨询机构和专业人员,而日常纳税意识常常缺失,造成难以做好税务筹划,甚至不知道缴哪种税,该缴多少,出现了“不该缴的缴了,该缴的不缴”等混乱的现象,造成税务风险一直存在。
3.2中小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根源
结合上面的分析可知,中小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根源有内因和外因,需要注意的是,内因是根本因素,外因只是在内因基础上发挥效应。为此,要控制水务风险,就需要完善中小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以此控制税务风险的发生。首先,中小企业的外部经营环境是其产生税务风险的外部因素。这些外部因素虽然不是根本原因,但是却无形中促使了税务风险的发生,而且这种外部因素不以企业意志为转移。具体包括市场的竞争环境、税收方面法律法规的制定及及其完整性和适用性、地方税务机关的管理水平、地方的产业政策、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对中小企业税务风险产生潜在的影响,并且难以防范。其次,从中小企业自身来分析,中小企业的管理层大多缺乏纳税意识,没有建立内部控制机制,管理者往往一支独大,财务人员往往难以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这些内部因素一方面造成企业不愿意纳税,另一方面造成企业不知道怎么纳税,这是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的根源所在。
4运用管理会计工具管理中小企业水务风险的策略
本文认为,将管理会计思维运用于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中,可以有效地防范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的发生,促进中小企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在运用时使用杜邦分析法,以企业涉及的业务为起点,层层分析,识别企业涉及的哪些税种、税率分别是多少,如何计算并正确纳税,税收成本多少等问题,并做出良好的计划和控制。
4.1对中小企业涉税业务事项进行全面的分析
全面分析和评估企业的经营业务、事项是管理会计的核心,是税务风险管理的起点。而对中小企业的经营业务或事项进行评估就能明确哪些业务交税,哪些业务不交税。企业的税收源于企业的经营业务,这就是涉税业务,要对这些经营业务的税收进行评比,同时要做好非经营业务的税收评估,如企业捐赠行为,固定资产变卖行为等,也会涉及所得税缴纳的问题。
4.2做好税务筹划,对经营业务或事项进行本量利分析
本量利分析是管理会计重要的分析方法之一,要将其充分应用到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中去,并在此基础上做好税收筹划。我们知道,税收是在企业生产经营基础上产生的,不是税务机关制造的,经营业务通常要缴纳税,显然税收会减少企业的利润,影响企业的业绩。所以,控制水务风险,要充分应用管理会计中的本量利分析,考虑税收对企业业绩评价的影响,做好税务筹划,通过合理避税提升企业的业绩,同时要避免不合理的避税行为,不然就容易加大企业的税务风险,变成违规偷税漏税行为,得不偿失。
4.3分别就中小企业经营业务或事项涉及的税种、税率进行分析
鉴于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就是不知道缴什么税和怎么缴的问题,所以,要针对企业的业务逐项分析应该缴纳什么税,按照什么税率缴纳,这样就能避免多缴纳和少缴纳的问题,规避了税务风险。这是中小企业实现税务风险管理和制定风险管控措施的关键步骤。
4.4做好税务决策、规划和控制
管理会计的重要思想是财务决策、财务规划、绩效与控制,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也可以借用这种思想,进行税务决策、税务规划与控制。首先,中小企业要做好税务决策。中小企业要结合自身的规模,充分考虑经营业务涉及的税种、税率,结合企业的经营目标和财务决策,决定企业的经营业务类别和相应的纳税事项,税务决策就是企业经营决策的一部分;在此基础上,要根据实际的经营业务做好税后缴纳的筹划和控制,要在考虑企业业绩评价的同时不触犯税法的底线,实现对税务风险的有效控制。最后,中小企业要做好发票、合同等业务凭证的管理,这是控制企业税务风险的基础手段。
4.5对税务风险管理进行外包
前面提到,中小企业不同于大企业,一般没有能力也不愿支付高额的费用聘请专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人员,因为这样将给企业带来沉重的固定人力成本,加重企业的财务负担。另外,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集中爆发在税务机关征收税金时,这个时间通常是在年末或者月末,平常的税务风险不够明显。为此,企业可以在年末或者月末对集中出现的税务风险进行管理,由于没有专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人员,可以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完成税务风险的管理,这样一方面可以借助他们的专业能力短期内完成税务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另一方面也可省去聘请专业税务风险管人员需要支付的固定人力成本,提升企业的业绩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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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国对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减少了不必要的项目,以“收入总额-扣除项目=应纳税所得额”作为主要编制线索。修订后主表变为35行,附表变为20张,主表附表间的勾稽关系更加清晰明了,但是经过仔细分析纳税申报表的填制过程,可以发现在工作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税务信息披露不够完整第一,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项目,都是按照财务会计准则指导下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类项目缺乏明细分类项目,尤其是应交税费项目,是以年初、年末时点的静态指标来反映应交未交的税额,不能反映当年企业总体的、动态的、详细的纳税情况,而且也没有明细地列出具体税种的应交税费的情况,例如消费税、房产税、增值税等信息,就难从资产负债表中获得。第二,在利润表中,也存在着不能够详细反映涉税存货等资产和应税劳务方面信息的问题。例如营业税金及附加栏目,是消费税、城建税、营业税及教育附加这些税的总额,缺乏对各个税种明细的反映。而且从所得税计算角度看,暂时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并没有在利润表中反映,更没有按照具体明细项目来反映这两者是如何产生的。而且由于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加计扣除、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都无法在利润表中体现出来。第三,在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下设的收到的税费返还、支付的各项税费这两个项目,仅反映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税费总额,而无法按照权责发生制反映这些税费所实际归属的会计期间,哪些是代收代缴所支出的税款也无法区分出来,自然也无法反映实际税负。投融资支出的税费信息,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融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统一列示,也无法做到详细反映具体的税目支出,以及税负原因、实际期限,是否企业自身负担等详细信息,都无法详细反映出来。第四,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虽然税务机关一般不对提供的会计报表附注做硬性要求,而企业会计报表附注中对纳税信息往往只是总体情况说明,并不提供明细信息,这满足不了税务稽查工作的需要。
(二)现金流量表无法反映实际的涉税收支状况现金流量表只是反映一个缴纳税款现金支出的总计,同样存在缺乏缴纳税款具体明细项目的问题,也无法反映具体涉税业务对现金流量的影响。例如增值税视同销售业务,税法规定应计算销项税额并纳税,而企业并无实际现金流入,这实际上属于现金流出。委托代销业务中,委托方如果在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还没有收到来自受托方的款项,也要计算并垫付增值税款,然而当下的税务会计报表中对此项现金流的支出并无反映。
(三)纳税申报工作难度较大由于财税分离模式的逐步实施,在填制纳税申报表时,需要计算暂时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调整会计收入和会计利润,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这样的工作无疑加大了税务会计信息填报的难度,而且调整项目较多,计算程序较复杂,填报容易发生错误,也给税务机关的稽查工作造成了一定难度。例如固定资产的折旧与减值,会计与税法的处理方法并不一样,需要调整的地方较多,而且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多,调整难度逐渐增加。
二、税务会计报表体系的构建分析
分析现行税务会计报表存在的问题后,可以看出科学规范的税务会计报表应当更具独立性,而不是财务会计报表的简单更改,而且税务会计报表应当结合税法和涉税事项要求,提供更明晰、按照具体税目列示的数据。具体应当包括税务会计上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税收总况表。
(一)税务会计资产负债表的编制税务会计资产负债表虽然可以按照财务会计的资产负债表结构来编制,但是每个明细项目,应当按照税法及税务会计理论的要求,以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进行分析填制,例如在财务会计体系中,资产负债表项目是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后的数据填制,而税法则要求按照历史成本和具体的计税基础(主要是资产是否需要纳税)进行分析后填制。总体来说,财务会计资产负债计量强调的是公允价值、实质重于形式等会计原则,而税务会计强调的是符合税法要求、法律规定、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件)约定为准等原则。税务会计报表的具体项目计税基础如表1所示。
(二)税务会计利润表的编制税务会计利润表可按照两步骤进行,首先是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表的填制,设计如上页表2所示。但是税务会计利润表的重点在于各项收入和费用的计税基础的计算,税法与会计准则有很多的不同部分,企业编制税务会计利润表时,应按照税法要求,将收入确认和成本费用扣除按照税法规定加以调整。
(三)税务会计现金流量表的编制税务会计现金流量表,应当注意结合各税种和各经济事项来逐项地反映涉税现金的运动情况,而不是以税金总额作为编制基础。所以应当在原有的现金流量表基础上增加明细项。例如,在“税收活动现金流入”下的“收到税收返还项目”下,增设“收到增值税销项税额”、“代收消费税(委托加工企业)”等具体项目;在“税收活动现金流出”下的“应纳税款总额”项目下设“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等具体项目;在“税收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设“企业代垫增值税额项目”。
(四)税务会计下税收总况表的编制目前的纳税申报表,缺乏反映税收总体情况方面的报表,而增设税收总况表有利于企业对每个税种的缴纳情况、税收优惠享受情况、纳税管理成本(包括涉税处罚成本)进行明细的反映,有利于企业更好地进行纳税管理和税收筹划,也有利于税务机关对企业缴税情况的稽查。对税务会计下税收总况表的设计建议如表3所示。
(五)实现税务会计报表的电算化的设想目前,企事业单位申报纳税,主要采取网上申报纳税的方式,所以推行税务会计报表体系,应当先从变革官方申报纳税网站上的纳税申报表开始入手,按照前文的分析和建议,设计符合税法和税务会计独立性要求的税务会计报表体系。但是这样做,恐怕会给报税会计人员造成不熟悉、不方便,提高了他们的工作难度,所以建议增设方便税务会计数据填制的“涉税事项基础数据表”,以为税务会计信息项目的填列做好数据和计算的准备,相比直接填制税务会计报表,能够起到降低难度和提供更明晰会计信息的作用。其中“资产负债表”的“涉税事项基础数据表”,主要填制各项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例如固定资产的折旧项目中填制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各项目事先设置公式以自动算出抵扣额,如坏账准备项目,只要填制期间应收账款总数,就能自动算出坏账准备的最大抵扣额等。
“利润表”的“涉税事项基础数据表”,应填制计税营业收入、其他计税收入、计税投资收益、计税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计税管理费用、计税财务费用、计税销售费用、计税资产减值损失、税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栏目,其中企业成本费用的各项扣除政策,也要事先设置好计算公式,以方便报税单位会计人员正确计算成本费用扣除额度。最好能按照具体的每项经济业务,逐项填写,例如在表格中事先设置税法规定的收入确认类型栏目,以方便报税单位会计人员进行计税收入的处理。
“现金流量表”的“涉税事项基础数据表”应按照具体的经济业务填制“收到增值税销项税额”、“代收消费税(委托加工企业)”、“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等涉税收支项目,并上传相关凭据的照片做附件以待税务机关审核。在这些“涉税事项基础数据表”中要增设税法、税收政策等法律法规提示栏,以实时更新和列示最新的税法规定,方便报税单位及时了解、掌握和使用。也应增设附件栏,以便上传合同文书、收入确认相关凭据、抵扣发票等照片资料,以方便企业会计人员复核,方便税务机关的审核。最后税务会计报表中的某些较难填写的项目从这些“准备表”中的对应项目取数,再加上企业会计人员对其他项目的填制,形成完整的纳税申报表。应对纳税报表体系进行重新的设计,突出税务会计的独立性,突出各个税种的明细信息,突出企业税负的明细计算原理和过程,并积极利用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多媒体技术等先进技术为纳税人创造方便,减轻纳税申报的难度和工作量。
(一)总体思路
按照因地制宜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征管机构改革,推行重点税源精细化管理、一般税源标准化管理、零散税源委托社会化管理的思路,有效提升税收风险的应对能力。
(二)基本原则
1、科学分类原则。科学地对管理对象、管理内容进行分类,准确划分税源和职责分工,把分级分类作为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方法。
2、风险导向原则。以风险管理理念为导向,按照风险管理识别排序、处理应对的主线,合理配置征、管、评、查事权,明晰工作职责,提升风险管理效能。
3、制约协同原则。按照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和相互制约的要求,在实施征、管、查三分离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分工,全方位、立体化监控税源,以降低税收流失风险和执法风险。
4、平稳创新原则。充分考虑当前发展现状和长远发展要求,立足于务实、创新、高效,确定行之有效、积极稳妥的改革方案,实现创新基础上的平稳过渡。
二、组织领导及业务推进
为了保证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顺利推进,市局成立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和两个工作小组。
(一)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管科技处。负责制定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省局、市局、基层单位相关工作协调机制,组织研究有关问题,提出相关处理意见;负责岗位职责流程的制定、管户调整,并对应修改、迁移大集中系统相关数据;负责对各个工作阶段、推进过程的协调、指导和检查。
主任:
成员:、
(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工作小组
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二个工作小组:
1、机构人事组
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市局稽查局、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人事调整工作,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做到机构改革到位、人员调整到位。
2、业务推进组
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市局稽查局、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建立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相关制度、工作流程,进行管户调整、大集中系统数据修改,做到机构改革到位、业务交接到位。
各辖市(区)局成立相应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主要内容
(一)优化纳税服务,建立集中统一的征收服务体系
随着网上办税服务厅功能的完善及社会化办税能力的提高,统筹考虑纳税人区域分布现状和税务机关现有管理水平,建立集中征收、全面服务的征收服务体系。
(二)加强税源监控,建立专业化和属地化相结合的税源管理机制
为适应不同规模、不同行业和不同区域纳税人的个性化涉税需求,以及税务机关的差异化管理需要,税源管理机构设置以纳税人规模加行业的专业化分类为主,属地分类为辅,建立专业化和属地化相结合的税源管理机制。
(三)实施风险管理,构建与风险管理流程节点相匹配的组织架构
为满足风险管理“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分级应对—监控评价”的流程节点需要,设立市、县两级风险评估专业机构,以指导各税源管理机构的税源监控。
(四)推进机关实体化,建立与扁平化要求相适应的市县两级机关职能体系
按照机构设置扁平化要求,推进市县两级机关实体化进程,从以行政管理职能为主的职能体制,向以直接承担实施税源税基监控管理等实体职能为主的职能体制转变。
此外,对稽查局的内设机构设置,认真贯彻《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严格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制度。
四、机构设置及职责配置
(一)市区机构设置及职责配置
市局机关设立数据管理处承担专业风险评估职能;成立一个征收税务分局、四个税源管理分局和一个稽查局,分别承担征收服务、税源管理和税务稽查职能。其中征收税务分局使用第一税务分局编制,税源管理分局分别使用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第四税务分局和涉外税务分局编制。
税源管理分局内部统一设置一个综合业务科、一个纳税评估科和若干个税源管理科,分别承担行政业务、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职能,其中综合业务科在市局机关业务处室“职能实体化”的同时,淡化其业务管理职能,业务处室直接面向税源管理科进行业务指导和任务分配;税源管理科依“按户设科”原则设置科室,依“按事定岗”原则配置岗职,依“按岗到人”原则调整人员。(附图一)
税源管理分局具体职能配置、岗位设置由市局征管科技处明确,人事调整方案由市局人事处制订。
1、数据管理处
具体职能:负责牵头制定涉税数据管理办法;负责数据质量管理,涉税数据信息的交换、采集、加工、分析、提供、推送等工作;负责对涉税信息应用状况的测评和跟踪反馈工作。
数据管理处同时承担风险评估实体职能:负责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包括牵头建立和维护分行业、分税种、分行为的评估指标和模型,按户归集纳税人税收风险,制定、维护税收风险检索规则,确定纳税人税收风险等级,并推送给相关机构或岗位。
2、第一税务分局(征收税务分局,正科级建制)
管理对象:市区所有纳税人。
具体职能:承担税款、基金(费)的征缴管理(含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承担纳税人申请提交的限时办结类事项的受理和当场办结类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管理12366和地税网站等纳税服务平台和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辅导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和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组织实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购销等环节中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理。
内设机构:分局除局长室外内设综合管理科、制度业务科、办税服务科、宣传咨询科和维权服务科五个科室。
内设职能:综合管理科负责制订内部各项行政工作规章制度,处理日常事务。制度业务科负责纳税服务工作调研和纳税人需求调查;负责制订纳税服务各项工作规范;负责业务指导、督查及考核;负责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等级评定。办税服务科负责办税服务厅(点)纳税人各类涉税业务的受理、办理及涉税资料归档管理;负责网上办税厅所有涉税业务的办理;负责发票、票证管理;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购销环节中一般性违章行为的处理;负责办税服务厅(点)日常管理。宣传咨询科负责组织实现面向纳税人的日常税法宣传及纳税辅导;负责编印各种税法宣传资料;负责外网信息、栏目维护;负责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短信平台、12366在线咨询等平台管理。维权服务科负责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纳税服务投诉和处理;负责制订“纳税人之家”活动计划,督查、指导各“纳税人之家”开展活动。负责组织纳税人(社会)满意度调查分析。
3、第二税务分局(一般税源分局,正科级建制)
管理对象:京口区、润州区内除房地产开发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外的,且年纳税额小于100万元的纳税人。
具体职能:承担所辖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定额管理、发票管理、催报催缴、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备案事项的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任务执行等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承担所辖纳税人的纳税评估等工作;承担相关的协税护税工作。
内设机构:分局除局长室外内设综合业务科、纳税评估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税源管理四科、税源管理五科(个体)、税源管理六科(个体)共八个科室。其中税源管理一科负责个体之外京口区范围内纯营业税户,税源管理二科负责京口区范围内增值税户、增值税营业税混合户,税源管理三科负责润州区范围内纯营业税户,税源管理四科负责润州区范围内增值税户、增值税营业税混合户,税源管理五科、六科分别负责分局京口区、润州区范围内个体及零散税收。
4、第三税务分局(开发区分局,副处级建制)
管理对象:开发区范围内所有纳税人。
具体职能:承担所辖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定额管理、发票管理、催报催缴、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备案事项的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任务执行等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承担所辖纳税人的纳税评估等工作;承担相关的协税护税工作。
内设机构:分局除局长室外内设综合业务科、纳税评估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五个科室。其中税源管理一科负责新区范围内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建筑业委托代征单位(新区)和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税源管理二科负责丁卯街道办范围内除一科外的所有纳税人,科源管理三科负责大港街道办和丁岗、大路、姚桥范围内除一科外的所有纳税人。
5、第四税务分局(重点税源分局,正科级建制)
管理对象:京口区、润州区范围内①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的成员单位②金融保险企业,③除房地产开发业、建筑安装业之外的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纳税人。
具体职能:承担所辖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发票管理、催报催缴、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备案事项的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任务执行等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承担所辖纳税人的纳税评估等工作;承担相关的协税护税工作。
内设机构:分局除局长室外内设综合业务科、纳税评估科、税源管理科三个科室。
6、涉外税务分局(行业管理分局,正科级建制)
管理对象:京口区、润州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业、建筑安装业纳税人。
具体职能:承担所辖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发票管理、催报催缴、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备案事项的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任务执行等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承担所辖纳税人的纳税评估等工作;承担契税的税种监控工作;承担相关的协税护税工作。
内设机构:综合业务科、纳税评估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四个科室。其中税源管理一科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项目管理,税源管理二科负责建筑安装业企业及其项目管理。
7、市局稽查局(副处级建制)
管理对象:市区所有纳税人
具体职能: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地方税务稽查工作;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征管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法规、政策及制度情况;查处税务违法案件;牵头组织全市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全市或区域性地方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受理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承担案件的转办、查办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
内设机构:除局长室外内设综合管理科、业务管理科、审理科、检查执行一科、检查执行二科五个科室。
内设职能:综合管理科负责稽查局的行政事务、文秘、后勤保障等综合管理,拟定起草全市稽查工作计划、总结,拟定内部有关工作制度;负责上级交办工作及本局工作的督办督察,负责协调本局各科之间、各辖市(区)稽查局之间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省局、市局、本局“三个一流”考核工作及日常绩效考核,牵头组织税务稽查宣传、稽查服务、稽查工作创新、信息科调研和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负责对口落实省局稽查局及市局行政处室布置的工作。业务管理科负责稽查业务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对辖市稽查业务的统一管理、培训、指导,制定及组织实施本局干部业务培训计划;负责系统“三个一流”考核及本局绩效考核稽查业务部分的考核工作;负责税务稽查案源分析和选案,制定案源管理办法;负责受理税收违法案件举报,承担举报案件的登记、转办、交办、督办、回复、兑奖管理;负责牵头组织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及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动工作,负责与公安、国税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起草制定全市各类税收检查计划、方案、总结,报表汇总、上报;负责案件检查进度跟踪管理,负责涉税大要案件管理、案例分析上报及税收违法案件公告工作;负责税务稽查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征询稽查信息化业务需求,负责协调稽查信息化工作,负责系统内稽查查帐软件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纳税人自查和稽查查前约谈工作;负责与数据管理处、征管科技处、征收分局、税源管理分局联系协调。审理科负责本局税务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对审结案件的税务处理,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审理工作文书;负责组织案件复查工作,负责案卷评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涉税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及与公安等司法部门的联系工作,负责典型案例的收集、上报及曝光工作;负责编写行业性检查分析报告及行业性税收征管建议;负责稽查案件资料的归集、整理和立卷管理工作。检查执行一科、检查执行二科负责本局检查计划的执行,承担本局涉税举报案件、上级部门交办案件、有关部门转办案件、相关部门移交案件、下级部门提请检查案件的检查工作;负责所查处税务违法案件证据材料的收集、整理及《稽查底稿》、《税务稽查报告》等有关稽查文书的制作,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审理部门移交案卷资料,负责所查案件听证、复议、诉讼事项的举证工作,负责对查结案件的稽查建议和案例分析工作;负责对税务稽查案件处理结果的执行工作,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税务稽查文书并督促追缴入库,负责执行环节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制作《税务稽查执行报告》,负责对逾期未执行完毕案件的跟踪管理工作;负责纳税人自查申报审核及组织税费入库、统计工作。
(二)辖市(区)机构设置及职责配置
四个辖市(区)局统一设立数据管理科和稽查局;统一使用第一税务分局编制承担征收服务职能;市使用第二、第三税务分局编制,其他辖市(区)使用第二税务分局编制统一承担重点税源管理职能;市使用第四、第五税务分局编制,其他辖市(区)使用第三税务分局编制统一承担城区一般税源管理职能;市从第六税务分局起,其他辖市(区)从第四税务分局起,依次设立农村一般税源管理分局。(附图二)
辖市(区)局纳税服务分局(第一税务分局)内设机构统一在综合业务股、宣传咨询股、办税服务股范围内设置,其职能分别对应市区第一税务分局综合管理科和制度业务科、宣传咨询科、办税服务科职责;税源管理分局内设机构根据“按户设股(所)”原则设置,但允许在事务分类的基础上“按事设股(所)”;稽查局内设机构在市局稽查局内设范围内设置,但允许在明确稽查四环节职能的基础上进行归并。
1、市局机构设置
数据管理科,承担市局数据管理处对口职能;
第一税务分局(征收税务分局),承担全市范围内所有纳税人集中征收与纳税服务职能;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全市范围内一定规模以上企业纳税人地方税源的管理职能;
第三税务分局,承担全市范围内建筑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保险企业纳税人地方税源的管理职能;
第四税务分局,承担开发区范围内除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之外的所有纳税人地方税源的管理职能;
第五税务分局,承担云阳镇范围内除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之外的所有纳税人地方税源的管理职能;
第六税务分局至第十税务分局,分别承担司徒镇、延陵镇,珥陵镇、皇塘镇、导墅镇,陵口镇、吕城镇、访仙镇,后巷镇、埤城镇,新桥镇、界牌镇范围内所有纳税人地方税源的管理职能;
稽查局,承担全市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职能。
2、区局机构设置
数据管理科,承担市局数据管理处对口职能;
第一税务分局(征收税务分局),承担全区范围内所有纳税人集中征收与纳税服务职能;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全区范围内一定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纳税人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第三税务分局至第五税务分局,分别承担城区、谷阳镇、上党镇、宝堰镇、荣炳盐资源区行政区范围内,高资镇、世业镇行政区范围和经济开发区范围内,辛丰镇、高桥镇、江心洲生态农业园区行政区范围内,除明确由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外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稽查局,承担全区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职能。
3、市局机构设置
数据管理科,承担市局数据管理处对口职能;
第一税务分局(征收税务分局),承担全市范围内所有纳税人集中征收与纳税服务职能;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城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含原黄梅镇区域)、华阳镇、茅山镇、茅山风景区管委会行政区内的一定规模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第三税务分局,承担城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含原黄梅镇区域)、华阳镇、茅山镇、茅山风景区管委会行政区范围内除明确由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外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第四税务分局至第六税务分局,分别承担下蜀镇、宝华镇和市宝华森林公园管委会行政区范围内,边城镇、白兔镇行政区范围内,后白镇、天王镇、郭庄镇和赤山湖管委会行政区范围内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稽查局,承担全市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职能。
4、市局机构设置
数据管理科,承担市局数据管理处对口职能;
第一税务分局(征收税务分局),承担全市范围内所有纳税人集中征收与纳税服务职能;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全市范围内的房地产企业、三茅镇行政区范围的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第三税务分局至第五税务分局,分别承担新坝镇行政区范围内,三茅镇行政区范围内,经济开发区、镇、镇、镇行政区范围内,除明确由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稽查局,承担全市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职能。
五、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
本轮专业化机构改革共分准备动员、组织实施、巩固完善三个阶段,各阶段主要事项、时间安排和责任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