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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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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供水现状

农村供水的运营管理模式主要分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统一管理和村镇自管两种模式,担负农村6乡3镇1场的农村饮水,供水人口达17.65万人。目前农村日供水量最高3.4万立方米,最低0.64万立方米,年供水总量达834万立方米,共建成集中供水农村水厂有9座,机井28眼,蓄水池6座,水塔1座,铺设管道1768.37公里,其中农村供水管网管道1710.12公里,并入城市供水管网管道58.25公里。

水源情况:匹里青净水厂水源为从科克塔斯水库水源,其余水厂水源为机电井抽取深层地下水。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发生的突发性事故导致供水系统发生重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1、农村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生活垃圾、人畜粪便等污染;

2、地震、洪灾等灾害导致取水受阻,泵房塌陷、机电设备等生产设施毁损;

3、消毒、供配电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严重泄漏事故;

4、农村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等供水设施发生管道损坏,大面积爆管,或因其他灾害导致大面积停水或供水严重不足;

5、传染性疾病爆发、流行,影响供水安全;

6、投毒、破坏或恐怖活动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大面积减压等;

7、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8、其他不确定因素导致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等。

(三)供水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故所造成影响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供农村供水事件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Ⅰ级是指:

⑴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水厂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1个水厂80%以上的供水范围停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农村供水水源地或出厂饮用水遭受重大污染,造成农村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病毒、细菌等部分指标严重超标,必须立即停供的。

⑶大量高浓度污水、有毒有害等物质进入水源地,水厂必须停止配水的,并且在24小时内不能恢复水源水质要求的。

⑷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破坏等情况导致水厂取水水源严重不足,或水厂消毒,输配电等设施设备发生故障,使2座水厂无法正常生产时间达3天以上。

⑸因一个水厂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导致供水片区2万人无水的,并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Ⅱ级是指:

⑴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农村供水水厂的生产或供水能力大副度下降,造成一个水厂供水片区50%~80%的供水范围停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农村供水水源或出厂水遭受严重污染,造成农村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一般化学、细菌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居民用水安全的。

⑶大量高浓度污水、有毒有害等物质进入水源地,水厂必须停止取水的,并且在12小时内不能恢复水源水质要求的。

⑷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破坏等情况导致水厂取水源严重不足,或水厂水消毒、输配电等设施设备发生故障,使一个水厂供水片区30%以上,无法正常生产时间达3天以上。

⑸因一个水厂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导致供水片区大范围断水且影响人口达1万人以上的,并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Ⅲ级是指:

⑴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农村供水水厂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农村一个水厂30%~50%供水范围停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农村供水水源或出厂遭受污染,造成农村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感观性状和一般化学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居民不能正常使用的;

⑶因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导致一个供水厂供水范围断水且人口在5000以上的,并且在12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Ⅳ级是指:

⑴水厂或加压池的生产设施设备,供水主管等发生故障,使制水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一个水厂局部片区无质、无水,影响人口达2000人以上,且48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水厂生产工艺发生故障或受相关因素影响,使农村供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3项常规检测指标超标,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

(四)预案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工作小组及各乡镇(场)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指挥部设办公室,成立指挥部领导小组。

总指挥:叶尔江·库依西拜(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周力军(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党委书记)

成员单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各乡镇场、市应急管理局、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卫健委、疾控中心、交通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综合协调组织机构、日常工作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现场处置机构和专家组组成。

三、供水事故应急体系运行机制

(一)预警与报警机制

基层供水站所、乡镇(场)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供水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可能导致发生供水事故的早期信息有:

①农村水源地、水域发生重大有毒有害物泄漏、污染的;

②水源水位过低或枯竭,取水困难的;

③地震、洪水、农村供电系统

发生事故等,影响到水厂取水和生产安全的。

根据早期信息、监测信息,对应可能引发供水事故进行预警。预警和报警信息应该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各级供水事故应急处置日常工作机构。

预警和报警信息应包括:供水事件预警的级别(即: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警示事项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有及时上报突发供水事件的权利和义务,发生突发供水事件的单位,无论事件级别大小,基层供水站所都应在1小时内向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报告,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接报后,调查取证,收集情况,初步判定事件级别和类别,在2小时内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

(2)报告方式与报告内容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基层供水站所要立即如实向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报告。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情况紧急,可先采用应急专线电话报告,书面报告后补的方式。

报告应涵盖下列内容:

①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经过,初步判断事故原因;

②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用户(减压、无水)范围,影响人数,事件发展趋势;

③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④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⑤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报告时间。

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先期处置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预案,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同时,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应急响应

农村供水系统事故发生后,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应急、抢险、排险、抢修等方面的工作。

(1)应急响应程序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时或即将发生,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由领导根据突发事件的状况,初步确定事件响应的级别,宣布启动应急预案,或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向上一级领导报告。成立应急指挥部,召集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状况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处置的最新进展情况。

(2)应急响应的主要工作内容

①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②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③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关系、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④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⑤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⑥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四)信息

(1)农村突发性供水事件的有关信息必须经市政府认定后,由专门机构对外进行,满足市民知情权,得到社会的支持和理解。

(2)信息应及时、准确,供水站及其他部门不得随意或恶意传播与供水事故有关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的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3)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张贴告示等方式进行。

(五)应急监测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卫健委按照职能分工分别成立供水质量应急监测组和供水水源质量或环境污染情况监测组,到突发供水事件现场实施不间断的跟踪采样、分析,及时报告监测结果,并对事态危害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作出分析、预测,提出处理建议。

(六)应急安全与防护

根据供水事件的性质(如水源污染、水质事故),指挥部通过媒介等宣传渠道,立即向群众宣传,主要内容如下:

①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②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对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及时通知停水,若发生不符合饮用要求的自来水已进入供水管道内,要通知到户放空管内污水。

③如发生长时间停水,应在停水区设置临时供水设施,保障日常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七)突发事件时期的应急供应与社会稳定

(1)突发事件时期的应急供应

在指挥部命令,宣布农村供水进入应急警戒状态后,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待命。在农村供水水量和供水水压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应优先保障居民的生活用水。

应急供应期必要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①通过农村广播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应急,各单位和家庭利用自备的水池、水缸等设备储水。

②启动农业设施自备水源开足设备,保证供水,并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水质进行化验,确保达到饮用水标准。

③根据供水管网布局,合理调配供水管网压力,或分时段分片供水。

④局部片区持续缺水,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⑤对的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统一调配,并考虑从周边县调运等,必要时无偿发放给农户饮用。

⑥在事件影响区内,尽可能多的设置饮用水发放点,方便居民取水。同时启用配备送水车,送水到户。

(2)突发事件时期的社会稳定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发生后,为防止因“水慌”产生社会不稳定以及乘机哄抬涉水商品物价,抢水或破坏农村供水设施取水的事件发生。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物价、工商和所在地的乡镇(场)紧密配合,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物价稳定,维护公共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八)应急终止

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立即恢复正常供水。经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审核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根据市领导指示或者实际需要提出,报市政府或者市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应实施应急状态终止。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1.应急终止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原因已经消除。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提出终止请求,由总指挥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继续对事故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指挥部指导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及供水站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2)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编制事件处置工作总结,于应急终止后15天内上报指挥部。

(九)善后处置

突发供水事件终止后,市政府应会同市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供水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市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四、应急保障

市供水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供水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供水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医疗卫生、交通、供电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供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指挥保障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地点设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办公室应指定专门场所的设施,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职能包括:

①接受、显示和传递农村供水系统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②接受、省级传递、市级供水系统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③为应急处置指挥部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二)信息与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市突发供水事故的环境信息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建立农村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通信和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径、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三)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队伍及装备保障

各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各自的实际工作内容提供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基本信息,建立装备储存库随时调用。主要有:公安、消防、医疗救护、专家咨询和工程技术力量、工程设施抢险专业队伍及应急管理力量等。

(四)医疗卫生保障

突发供水事故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市卫健委指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同时要根据突发供水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五)治安保障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后,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治安保障,武警支队予以协助和配合,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事故所在乡镇(场)协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迅速组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六)物资保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保障抢险救援队伍的相应装备投入;市卫健委负责组织药品的储存、供应;应急工作中应急物资的调用,由市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建立突发性供水事件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救灾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建立与其他县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便需要时可迅速调入应急物资;必要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七)经费保障

对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从政府预备费中列支。各有关单位根据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需要,可先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特殊紧急状态下,经报指挥部领导同意,可先开支后补办审批手续。

(八)技术储备与保障

成立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委员会。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与有关专家的日常联系,并针对突发供水事件的类型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专家信息系统。同时组织有关专家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供水事故开展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法的研究。

五、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协同市应急管理局或市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乡镇(场)、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要结合当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二)宣传和培训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会同宣传、教育、文化、广电等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市民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用水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节水意识,提高公众对突发供水事件的防范能力。

供水站和相关保障部门应加强突发供水事件相关专业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按照供水应急预案及相关的单项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供水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供水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乡镇(场)、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要针对本地区特点开展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三)责任与奖惩

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供水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供水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1 建筑施工危险源的识别、评价

1.1建筑施工危险源的识别

建筑施工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是建立应急体系和编制应急预案所必需的基础信息,通过对建筑施工危险源进行识别,力争从小的危险源中发现大的危机,避免其发展演化为突发安全事件,并对识别出的危险源进行评价,对有可能演化为大的突发安全事件的危险源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加强重点检测,并制定应急预案。建筑施工危险源识别是指从施工生产活动中,识别出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物质损失、施工作业环境破坏、相邻建筑物移位等意外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并判定其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事故直接原因及其过程。在危险源识别过程中要借助于一些技术和工具,这不但会提高识别效率,而且可以规范操作、不易产生遗漏。危险源识别技术和工具主要有Delphi法、情景预测法、头脑风暴法、安全检查法、分解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图解法等方法。。在危险源识别过程中,可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运用这些技术和工具[1]。

1.2 建筑施工危险源的评价

建筑施工风险源被识别后,要进行脆弱性分析,以确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哪些地方容易受到破坏,最终提供这些信息:受事故严重影响的区域;预计位于脆弱带中的人员数量、工种以及可能波及的外部人员情况,如居民等;可能遭受的财产破坏,包括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在进行脆弱性分析的基础上,必须进一步评价事故发生时,对施工现场及周边造成破坏或伤害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导致的实际破坏或伤害程度,以确定风险源的严重性,否则无法为安全风险管理以及应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决策层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危险源的分级评价。为了使分值尽量客观,减少主观方面的影响,参加评价的人员除项目决策人员、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现场操作人员,还应请项目外部人员参加,如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以及相关专家等。

1.3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信息库的建立

建立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信息库不仅有利于企业应用和分析信息,而且为今后的应急管理设立了良好的信息平台,使企业对项目的进展作出正确的预见。重大危险源信息库也是一种应急防范的良好方式,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对项目的内外环境有比较清晰的认识,便于从危险源识别和评估分析的结果中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组织的机制和施工人员的不良行为。通过提高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的能力来消除突发安全事件生长的土壤,这也正是应急管理所要实现的最根本目标[2]。

2 建筑施工企业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政府和企业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它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及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物质、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应急预案是突发事件的应急基础,开展应急救援的“底线”。它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使应急准备和应急管理不再无据可依、无章可循,有利于培训和演习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3]。

建筑施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基于工程项目风险分析的结果、企业应急资源的需求和现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此外,预案编制时应充分收集和参阅己有的应急预案,以减少工作量和避免应急预案的重复和交叉,并确保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的协调和一致。通常,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第一,成立预案编制小组。施工现场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行动涉及不同部门、不同专业领域的应急各方,因此需要建筑施工企业组织一个专门的预案编制小组,统一组织施工现场有关部门和企业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第二,进行风险识别与风险评估。风险识别应分析本地区的地理、气象等自然条件,施工对象、施工方法等的具体情况,总结本地区、本企业以及建筑行业历史上曾经发生的重大事故,将其分门别类,每种类型分成不同级别,分析这些事故灾难的机理,明确影响这些事故灾难的因素有哪些,最终识别出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灾难。施工现场风险评估的目的就是通过分析重大事故灾难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发生时对施工现场及周边可能导致的实际破坏或伤害程度,来确定是否要进行相应的应急准备。第三,具体措施的制定根据前面分析的结果,针对突发事件涉及具体的应对措施,这些措施可以采用标准操作,也可以采用建议形式。第四,应急机构及其人员职责的确定预案编制过程中,人员职责的确定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启动预案时,不同的环节或方面需要不同的人员去执行和实施。明确人员职责是成功实行应急救援活动的重要保证。第五,应急能力评估依据危险分析的结果,对己有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包括企业及施工现场应急资源的评估,明确应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应急资源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设施和设备、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能力包括人员的技术、经验和接受的培训等。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将直接影响应急行动的快速有效性。。预案制定时应当在评价与潜在危险相适应的应急能力的基础上,选择最现实、最有效的应急策略。第六,评审与为保证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与实际情况相符合,施工现场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必须经过评审,可以由项目部及施工企业组织进行内部评审,专业性较强的应急预案还应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必要时请地方政府有关应急机构进行评审。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后,要履行批准手续,按有关程序进行正式和备案。第七,演练与调整应急预案经批准后,应急机构应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应急演习和训练,从中查找问题并加以改进,提高预案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演习应急预案是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应急预案的演习或实施过程中,通过参与者的信息反馈,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与修改是非常重要的,对演习过程中发现的任何一个小环节上出现的问题都要认真对待,因为小的失误也可能导致整个应急预案在实际运用中失败。施工现场在各个时期都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危险源的状况会有所改变,人员也经常调整,因此也需要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定与修改[4]。

参考文献

[1]王兰宇.常见建筑风险的防范[J].科技资讯,2006,14

[2]王红星.建设工程风险管理[J].安徽建筑,2007,6

[3]李乐.建筑企业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的探讨[J].知识经济,2010,4

[4]姜国庆.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09,11

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状态;应急初始条件;应急行动水平

引言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急应对法,田湾核电站建立了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如图1所示),该体系是基于对田湾核电站危险源分析的基础上建议起来的,其中针对田湾核电站核反应堆建立制定的核事故应急预案是《田湾核电站场内应急计划》(简称场内应急计划),其他制定的非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是针对场内应急计划未覆盖的领域。电站可因非核突发事件进入核应急状态,说明核事故与非核突发事件存在着必然联系,但场内应急计划与非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未明确确定相应关联关系。文章主要汇总归纳了非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汇总归纳了应急初始条件(简称IC)中的应急行动水平,由此来说明他们之间的关联关系,并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

1 应急状态

1.1 应急状态的等级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的规定,核电站的应急状态分为四级: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及场外应急(又称总体应急)。

1.2 应急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

为了迅速且恰当地确定应急状态等级,基于核电站的设计和厂址特征,核电厂需制定确定应急状态等级的应急初始条件以及应急行动水平。

应急初始条件(IC)系指预先确定的、触发核电厂进入某种应急状态的一类应急行动水平的征兆或指示。应急初始条件可以是超出电站运行技术规范书限值的参数数值或征兆,如过高的一回路温度;也可以是某个事件或现象,如火灾或过高的海水水位;也可以是包容放射性屏障的失效,如一回路破口。

应急行动水平(EAL)系指对应于某一应急初始条件,对指定核电站所确定的某个可测量参数的阈值或可界定的状态。应急行动水平可以是电站仪表的读数、场内外可测量的参数值、某个设备的状态、可确认的事件或自然现象、分析计算结果、应急运行规程的启用和其他应进入应急状态的情况。

根据《压水堆核电厂应急行动水平制定》(征求意见稿),核电站各应急状态的应急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分为下列四种识别类型(文章主要涉及H类别):

(1)基于电厂系统或设备故障或其安全功能丧失类――S类别;

(2)基于裂变产物屏障类――F类别;

(3)基于辐射水平异常和放射性流出物异常类――A类别;

(4)基于影响电厂安全的灾害和意外事件类――H类别。

2 田湾核电站常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2.1 常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突发事件分为四大类,分别为自然灾害类、事故灾害类、公共卫生类、社会安全事件类,田湾核电站共有20份常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如表1所示。

2.2 田湾核电站各常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1)《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预案》:当田湾核电站内发生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甲乙类传染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疑似病例一例及以上或国家、省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生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甲乙类传染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预警信息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2)《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当发生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启动本应急预案。

(3)《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接到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消息后,启动本应急预案。

(4)《突发公共事件媒体应对预案》:若突发公共事件将会或已经引起媒体关注,则启动本应急预案。

(5)《田湾核电站泄密事件应急预案》:当发生泄密事件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6)《防热带气旋应急预案》:收到热带气旋在加强并可能在48小时内影响电站的预警信息,启动本应急预案。

(7)《防汛应急预案》:收到防汛预警信息后,启动本应急预案。

(8)《防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当生产设备因冰冻损坏、停运,对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或当接到雨雪冰冻天气预报时(日平均气温≤-5℃,或日最低气温≤-10℃),启动本应急预案。

(9)《防大雾应急预案》:根据大雾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启动本应急预案。

(10)《防地震应急预案》:收到48小时“临震预报”,启动应急本预案。

(11)《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1人死亡,或(和)≥3人重伤(中毒)的人身伤害事件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12)《田湾核电站失去厂外电源事故处理应急预案》:1号机组或(和)2号机组发生失去厂外电源时的事故,启动本应急预案。

(13)《田湾核电站涉网电力设备故障处理应急预案》:当涉网电力设备故障时,进一步引发失去厂外电源事故,则启动本应急预案。

(14)《电力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的信息系统安全事故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15)《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火灾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16)《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当至少发生较大(Ⅲ级)道路交通事故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17)《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a.核电站发生放射性流出物非

计划排放事件;b.因电站所在区域发生波及电厂环境;c.因自然灾害造成电厂屏蔽可能丧失;d.因环境问题引发一般性。

(18)《燃料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在核燃料运输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异常情况包括货包与托架发生位移,车辆发生火灾,车辆发生脱轨、倾覆、翻车、追尾、脱扣等事件,燃料组件货包被盗、被抢;铁路运输时,发生脱轨、倾覆、翻车、追尾、脱扣等事件。

(19)《辐射事件和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发生辐射异常事件/事故;发生放射源相关事件/事故;发生核燃料厂内运输相关的事件/事故。

3 田湾核电站能够触发进入核应急状态的常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通过对田湾核电站各常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田湾核电站应急行动水平的研究,当非核突发事件进一步恶化时,可满足相应EAL的条件,使电站进入核应急状态,请详见表2(仅列出了应急待命状态)。

根据表2所示,当发生自然灾害类和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时,如果事件进一步恶化就可能导致核电站进入核应急状态,可通过2012年田湾核电站防抗第10号台风“达维”的事例进一步说明。

2012年8月1日上午获知台风预报后,田湾核电站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防汛抗台工作进行了部署;2012年8月2日上午10时30分,田湾核电站启动《防热带气旋应急预案》,各主要岗位实施24小时现场待命制度,随时做好台风来袭的防范和缓解工作;2012年8月2日至3日,第10号台风“达维”从江苏连云港过境,田湾核电站在台风中心半径80公里范围内。在台风经过期间,现场气象站测得10m高处10分钟最大平均风速为20.4m/s(风级8级),8级风速持续约148分钟(分别是2日22:05时-23:22时,3日1:10时-2:16时)。

本次抗台过程中,因现场实时气象站10m高处10分钟平均风速未超过24.5m/s并且电站未出现其他事件或事故,电站仅启动了《防热带气旋应急预案》。假设台风过境时,现场气象站实测10m高10分钟平均风速大于24.5m/s,则田湾核电站按照田湾核电站应急状态分级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进行判断后需要进入核应急状态(应急待命)。如此时在此假设的气象条件(10m高10分钟平均风速大于24.5m/s)下启动应急组织存在人员安全风险,会导致电站应急组织无法按要求立即启动,不利于应急响应。

4 后续工作建议

4.1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面

建议电站分析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行动水平,分析出可能导致进入应急状态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相关预案中增加进入应急状态的指向条件,以便使电站及时进入应急状态,及早启动应急组织。

4.2 应急演习方面

在进行导致进入应急状态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时,增加突发事件应急状态向核应急状态演变的内容,锻炼电站应急组织。

4.3 应急体系管理方面

对于这种电站已经启动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将要有可能进行核应急状态但又未进入应急状态的状态进行定义,可以称为触发应急状态。

(1)特征:一些事件正在进展或已经发生,核电站安全水平未下降,这些正在发生的事件极有可能继续恶化或已经恶化,恶化后的事件导致或可能会导致核电站安全水平下降,在这类事件中,预期不会出现需要采取任何核应急响应行动;

(2)目的:使电站运行人员重点关注相关事件,电站可以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使电站应急组织了解事件信息,针对事情启动电站部分应急组织。当事件恶化使电站进入核应急状态后,立即或较短时间内就有应急专业人员对事件或事故进行应急响应,可以快速缓解事件或事故。

参考文献

[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Z].2006-1-8.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Z].2007.

[3]压水堆核电厂应急行动水平制定(征求意见稿) [Z].2012.

[4]田湾核电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Z].2013.

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基本情

截至2011年底,我局进一步完善了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原则、程序、方法及保障措施。在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方面,陆续制定出台了《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餐饮服务环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殊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药械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保障制度,力求从制度上落实监管责任,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根本目标,严格遵循“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应急工作方针,扎实做好事故应对基础工作,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人员和措施保障。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了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对群众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一是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一名应急工作联络员;二是健全队伍和配备必要设备。建立了由15人组成的应急处置小分队,明确了应急车辆,配备了必要的通讯工具,进行了内部演练活动。三是加强应急网络建设。在市局网站上建设了“应急管理”窗口,公布了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和日常管理工作职能,与各县(区)和重点企业建立了通畅的网络信息体系,要求各县(区)局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办法,明确职责分工。

(二)完善应急预案机制体系建设。根据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实际,进一步完善了相关预案。进一步修订了《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健全覆盖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督促各县(区)局做好区域应急管理工作,实行日常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不断提高预案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三)完善应急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近年来,我们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上进行了有效探索,努力加强涵盖应急管理在内的长效机制建设。将风险管理体制建设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和重点考核项目,组织专门班子,对风险隐患排查、评估、预警、处置等各环节的工作进行了探讨,基本理清了路子,形成了一套可行的管理制度。作为突破口,我们重点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建设,建立了市、县(区)、乡三级监测网络工作例会制度、病例报告质量督查和认定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督促医疗机构实施药师进临床制度,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级监测站点的调度和现场督导,实现“五个及时”:及时收集整理各类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及时总结、分析、评估全市药品安全风险状况,及时药品不良反应预警信息,及时上报、反馈省、国家局,及时将不良反应大的药品清除出市场。

(四)进一步做好事故救援准备。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召开重点医疗机构座谈会,提高医疗机构对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医疗抢救的责任意识,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组织协调现场救援,控制险情,减少损失。

(五)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一是健全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假劣药品信息报告系统,一旦发现假劣药品,立即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实施控制;建立了一支食品药品安全群众协管员队伍。二是加强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了农村食品、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地沟油”专项治理、含罗丹明B火锅底料、重大节日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和化妆品原料、痘痘美肤精华液681化妆品、化妆品违规标识等监督检查,经过整治,有力地规范了全市食品、保化品市场;全面开展和加强了基本药物、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检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重点工作。总体来看,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监测网络体系不断完善和预测预警能力得到了有效提高。

(七)积极介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米易县普威镇发生家庭聚餐引发的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后,我局在第一时间立即指派相关人员赶赴事发现场,对事故发生原因及前期处置进行了解,并协助指导米易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置善后工作;同时,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强化对农村自办宴席和学校食堂等集体用餐的指导,不断完善工作措施,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八)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了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值班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设立了应急管理值班室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了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的流动值班制度,提前排好值班表,每逢重要节日来临,局领导带队、各处室负责人参加,轮流倒换,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时刻加强对各县(区)局和重点企业的监督和调度,确保节日的食品药品安全。二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告制度。节日值班和应急值班人员全权负责对突发事件或突发事故的信息采集、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后的规定时间内上报到市应急办。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需要多部门衔接、协同配合,需要政府牵头,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组织,逐步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预案的演练,保障预案演练经费。二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公众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仍待提高,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机制建设相对滞后。

为进一步提高防范应对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特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是健全食品药品应急管理机构,成立应急办公室,配备专职应急办主任。重点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械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应急知识培训等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和监管部门的应急能力。

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副组长:黄松山

成 员:朱清宝

林朝庆

2、学校保卫处为加强平时校园安全的预防力度,快速有效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城厢中心学校成立保卫处。保卫处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主要职责是处理校园各种突发事件。具体名单如下:主 任:林木田(校长)

副主任:黄松山

成 员:朱清宝 林朝庆

二、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暴力伤害事件应急预案1、活动的组织者或当班值勤者为第一责任人。2、实行“突发事件首望制度”,即暴力伤害事件一旦发生,首先看见突发事件的教师,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并尽可能阻止暴力伤害行为继续实施。3、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一方面应通知“保卫处”和相关人员迅速赶往事发现场,竭全力阻止暴力伤害行为继续实施,及时疏散学生,全力保护受害师生。另一方面应立即与当地公安部门和上级相关部门(镇政府、县教育局)取得联系,要求救援。4、如发现学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马上送医院诊治,并及时通知受伤害者的家长。5、公安部门到达现场后,应听从他们的指挥,积极配合救援工作。6、事件平息后,协助保护好现场,并向公安部门和上级政府部门详细汇报情况(口头、书面),做好有关材料。7、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对受伤学生及时慰问,稳定情绪,保证校园秩序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组织人员,接待受伤同学家属并做好解释工作。(二)消防事故应急预案

1、配备好必备的防火安全设施、设备,及时检查电器设备。2、发生火灾时,切断电源,迅速搬离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先用灭火器灭火;火势蔓延,急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立即报告县教育局。3、迅速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组织、指挥师生疏散,撤离至安全地带。4、阻止学生救火。5、配合消防部门,做好自救工作。6、尽可能地保护好现场,做好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事记录。

(三)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老师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症状,各生活老师、班主任、值周教师等,谁先发现,谁就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2、迅速与医院联系、诊治,采取救护措施,并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3、保护现场,做好预留食品、蔬菜的取样工作,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急于冲洗,以备卫生部门检验。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查询他们的身体状况。5、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属联系。6、如实汇报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工

(四)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1、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2、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

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区教育局报告,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3、对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散。4、在校园、教室内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任课老师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5、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许来校上课。6、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共同配合预防和诊治。学生病愈回校后,任课老师要做好补课辅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