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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用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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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用地案例

节约集约用地案例范文第1篇

【关键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

一、研究意义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管理,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发展及用地需求的根本途径,而且,它能缓解我国土地需求矛盾,加强土地管理,并且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进而建设节约型社会。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可以提高用地效率调整人口分布的集聚程度,从而减少了土地资源的投入。

二、研究的重点

在国外学者的研究中,鲜有对于土地集约利用模式的直接研究,而与之相关的就是对土地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和土地利用模式的研究。从土地利用层面来看,斯坦普(英国)开创了土地利用研究的先河,通过领导30~40 年代英国第一次土地利用调查,绘制出了土地利用图并论证合理利用土地的途径。从土地集约利用层面来看,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最早来源于古典经济学李嘉图(David Ricardo,1772-1823)在地租理论中对农业用地的研究。从土地利用模式层面来看,学术界对于土地利用模式这个概念的定义是较为模糊的,尚不存在一种具有权威性的、统一的、标准的定义。

三、三门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案例分析

三门县属台州市管辖,位于浙东沿海三门湾畔,地处“黄金海岸线”中段,北接宁海市,南邻临海市,西枕天台县,东濒东海。正是由于其优越的地理位置,近年来在实施“工业强县、海洋富县、开放兴县”三大战略的过程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扩大,为此探寻一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路子使其发展的关键。因此,本研究选取三门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为案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模式有一定的推广作用。

(一)三门县概况

三门县位于浙江中东部沿海地区,地形山地和丘陵为主,地少人多,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优势明显。近几年来,全省各地市开发提速,三门县经济带建设正式启动,经济大发展外部机遇来临。随着一批重大项目启动实施,将形成以设施大投入、工业大发展、旅游大开发为特色的跨越式发展格局,产业转型提升面临重大机遇期。

(二)土地利用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现状

根据 2010 年土地利用现状统计数据,全县土地总面积110440.33公顷。其土地利用主要以农用地为主,为87531.6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79.3%,而建设用地8187.4公顷, 占到土地总面积的 7.41%。未利用土地14721.3公顷,占到土地总面积的 13.33%。农用地则主要以林地、耕地和沿海滩涂盐碱地利用为主。

2、问题

三门县的传统土地利用是建立在三门县人的认识层面上的,基本上都是自己的经验总结,没有一整套完整的土地利用模式。而这样传统的土地利用导致的结果就是土地利用布局不合理,土地利用率低下,进而导致城镇建筑密度高,容积率低,城镇空间布局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

(1)土地滥用现象严重

随着城市形象化的不断发展,政绩观左右用地观已是不争的事实,因为以土地资源的消耗可以赢得政绩。换言之,没有土地的承载,一些地方干部难以通过招商引资这个平台得到仕途上的提升。土地滥用现象严重十分严重。

(2)执法打击难度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在执法中目前仍有一些官员默许、纵容乃至在背后操纵违法违规用地,未批先用、以租代征,擅自设立和扩大开发区,擅自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违规侵占基本农田,损害农民权益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四、政策保障

1、土地供应计划

一是相关调控政策和工作实际,主动与住建、规划等部门以及各投资运作主体加强协调对接,并针对保障房、拆迁房等需求,对年度用地需求进行预判,合理编制用地计划,控制总量。二是严格落实国有建设用地及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合理、适时、有序地供地,确保供应量控制在年度计划的95%-105%这个区间,对年度经营性用地超出计划的地区严格审批流程,原则上不增加供应计划;对往年供应量明显偏低的地区,相应的核减计划供应量。

2、土地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重点提高农地征收产权保障收入,让农民参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可借鉴国外土地发展权的设置思路,规定农民可以享有一定的发展权,直接取得产权收入;也可对增值部分进行征税,通过特定税收来反馈农民。明确土地收益分配中支农支出标准,建立刚性的支出标准,细化、增加支农科目,对城市支出进行一定限制,并加强土地收益征收的监管的力度。

第二,规范评价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管理规范化考评体系,通过规范工作台账、工作流程、文本格式,规范土地前期整理会审、上市方案编制、市场公开出让、供地备案登记、档案整理分类、全程跟踪管理系统维护等环节,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二是推行国有建设用地网上公开出让。

3、土地监管制度

一是建立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机构,构建市局、分局、基层国土所三级批后监管网络,明确监管制度的时序要求和操作流程,并做到工作台账健全,人员、经费、车辆三落实。二是对认定的闲置土地采取由政府牵头、国土主导、相关职能部门协作的方式强化处置。每年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对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个辖市、区,并纳入到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五、结语

由于多因素的限制,本研究尚有较多的不足之处,对此有以下几点说明:一是受资料获取等因素的限制,对土地集约利用相关理论分析不足,而且没有对三门县分区进行评价分析,这些有待今后进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进行补充和修改。二是灰色预测模型对样本数量少、信息不全条件下进行短期趋势预测具有一定的优势,但也存在着许多不足,无法确定预测趋势的波动性,因此今后在进行趋势预测时应与其他预测方法结合使用,进一步增强预测结果的精确性。

参考文献

[1] 王勇,杨小雨. 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集约利用研究[J].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9(03)

节约集约用地案例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七届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决策部署,以处置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存量土地为抓手,推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为加快“三市三区”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按照“全面清理、以用为先、依法处置、节约集约”的原则,集中清理处置全市范围内的闲置土地。通过专项行动,加大对闲置土地的盘活利用,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构建闲置土地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清查率达到100%,有效处置闲置土地达80%,盘活存量土地1000亩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清理核查,依法认定闲置。

1.全面清理核查。按照历年供地台帐对清理范围内的用地逐宗进行地毯式、拉网式登记排查,将排查清单交由各国土资源所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批准用地时间、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开工时间、实际交地时间、取得用地的价款、已投资情况、已建设情况、中止开发建设时间、土地闲置的原因等。

2.严格认定程序。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督促其按要求提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闲置原因以及相关说明等资料。经调查构成闲置土地的,查明造成土地闲置的真实原因,防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以各种理由逃避责任,影响闲置土地的处置。及时下达《闲置土地认定书》,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闲置土地的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名称、闲置时间、闲置原因等信息。属于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导致土地闲置的,同时书面报告或告知政府或者政府相关部门。

(二)严格依法依规,妥善分类处置。

1.分析闲置原因。定期组织召开局内闲置土地会商会,对闲置情况进行分析,对闲置原因进行认定。

2.严格处置程序。依情况召开闲置土地处置联席会议,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研究制定处置方案,根据会议决定拟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依法妥善处置到位,确保盘活闲置土地规范有序。

3.依法分类处置。对属于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导致土地闲置的,主动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采取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调整土地用途或规划条件、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有偿收回、置换土地和其他处置方式进行闲置土地处置。对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依法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要发挥查办案件的威慑作用和警示教育作用,拓宽执法监察渠道,完善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查处协调机制,搞好信息共享,形成处置活力。对闲置土地问题严重和难以处理的复杂问题,组织“两代表一委员”进行现场督导,攻坚克难。

(三)落实监管责任,有效盘活利用。

1.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对建设用地供应、批后监管工作,建立覆盖批、供、用、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责任,明确现场核查的责任主体、现场核查人员以及系统平台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对闲置土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促进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闲置土地处置完毕后,及时更新监测监管系统中该宗土地相关信息。

2.建立实时预警机制。实施供地并签订出让合同后,责任单位要及时建立供地台账,设置预警程序。在用地单位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已达9个月时用地预警启动,同时启动用地调查程序,建立《土地基本信息表》,发出预警通知;对还未开工的,第11个月交由执法监察局发出限期开工通知;满一年时,启动闲置土地调查程序,对涉嫌闲置的土地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展开闲置土地认定工作。

3.建立盘活利用机制。充分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平台,加强闲置土地预警、处置和公示等工作,动态把握每宗用地的土地开发利用现状,及时发现、处理土地闲置和违约状况,督促土地开发利用,强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自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经批准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的闲置土地,签订补充协议;需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的,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有偿收回、置换土地等情况,要充分协商,确定利用方式。经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根据国家土地供应政策,重新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进行开发利用;对耕作条件未被破坏且近期无法安排建设项目的耕地,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恢复耕种;经依法认定的低效土地,督促项目限期增资扩容。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国土资源所、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年”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

节约集约用地案例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科技园区;土地供应机制;创新建议及保障措施

Abstract: This article elaborate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high-tech park land supply mechanism, 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the high-tech park land saving and intensive utilization status, combined with the new situation and task requirement of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we put forward the innovative proposals of the high-tech park land supply mechanism and efficient land use, and put forward the relevant guarantee measures on how to implement this mechanism.

Key words: high-tech park; land supply mechanism; innovation suggestions and guarantee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30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引言

当前,我国各级城市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面临着越来越突出的土地供求矛盾,特大城市地区尤为突出。解决这一问题既需要一定数量的增量土地供应,更为重要的是要大力推进城市内部的土地挖潜。注重城市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不但能节约大量的农用地,缓解土地供需矛盾,而且能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加地均产出水平。

本文以高科技园区作为分析案例,通过探讨高科技园区土地利用和管理中的问题,深入研究高科技园区的土地供应机制,提出促进高科技园区土地高效利用的创新途径,从而在政策与技术上提出引导和控制城市高科技区理性增长的模式。

1.高科技园区的土地供应机制的发展及问题

高科技园区是集聚高新技术产业和创新资源的增长,在提高城市的产业高度,优化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通常理解,高科技园区是土地投入少、经济产出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很高的地区,但实际情况是:由于我国高科技园区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为了吸引高科技企业入驻,留住高科技人才,往往提供了很多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营造了非常优良的投资环境,导致高科技园区的投入大、产出低,土地利用强度较低,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并不尽人意。而且更加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内部的土地已经出让的出让,拍卖的拍卖,早期出让的土地遵循的是原有的标准,往往土地利用率、容积率都很低,高科技园区尤其如此。因此如何用"科学发展观"来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以求妥善合理、长治久安地解决"十分突出"的建设用地供需矛盾。随着本地区“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新一轮社会与经济发展以“创业创新创优、争先领先率先”的新时期精神为引领,同时,在土地资源硬约束和发展硬道理的双重压力下,加快创新高科技园区土地现行供应机制,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重要支撑,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提出科学合理的高科技园区土地供应创新机制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高科技园区土地供应机制创新机制

2. 1抓住契机,编制科学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高科技园区作为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地,对提升区域产业层次、调整区域产业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处理好高科技园区土地利用问题,对于区域整体土地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具有积极的意义。

在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应提高对高科技园区土地利用问题的重视程度,将高科技园区的土地利用问题尤其是土地供应问题作为一个专题来研究,重点解决高科技园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后备土地资源和发展雪间不足的问题,为高科技园的发展提供保障。同时,由于高科技园区的用地包括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和绿地等多种用地类型,在新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对高科技园区内部‘的用地结构进行细化,对各个地块的用途加以强制性规定,并加强土地利用的监管,防止用地类型被随意更改。

2.2创新征地模式,保障农民权益

现阶段,我国高科技园区的用地需求主要通过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来满足,但征地过程中由于比较利益的存在以及农民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政府通过“低征高卖”的方式以地生财的行为时常发生。这一行为不但严重侵害了农民权益,产生大量的失地农民,给社会造成巨大负担:同时,被征用的土地出让后也因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土地利用率不高。

要解决"低征高卖"问题,关键是确立土地产权机制,让农民集体组织享受土地被征用后的价值升值,允许农民集体组织以土地为资本入股,参与高科技园区的建设,农民集体组织可以按照所占股份的多少按比例分红,给农民以切实的好处。同时,失去土地的农民可以在建成后的高科技园区中从事环卫、交通协管等工作,进而解决一部分农民在失去土地后的就业问题。

2.3创新供地模式,租卖结合

我国早期建设的高科技园区大多数采用协议出让的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近期建设的一些高科技园区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但无论是协议方式还是招拍挂方式,土地出让后的使用主动权就由用地企业所掌握,给政府对土地利用的管理带来了诸多不便。

针对上述情况,政府应根据入园企业的实际情况,将园区的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对一些高风险、实力相对较弱、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的企业采取只租不卖的供地方式,在园区的一部分土地上建设标准厂房并将厂房出租给企业。这样就由政府掌握了士地经济杠杆,进而掌握了土地利用的主动权。对于一些综合实力很强、风险小、发展成熟的大型跨国企业,园区管委会可以考虑将一部分土地完全出让,以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

2.4盘活存量土地,拓展用地来源

由于国家己经明确规定不再增加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数量,可以预见,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都会采取从严从紧的土地政策,严格限制新增建设用地数量:因此,依靠国家增量土地供应来解决高科技园区发展所面临的土地资源紧缺问题明显是不现实的。所以,高科技园区土地供应机制创新应把盘活存量土地作为重巾之重,深入开展园区土地的内部挖潜和二次开发,促进高科技园区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这才是创新高科技园区土地供应机制的最根本途径。高科技园区可以充分利用立体空间,向地上和地下发展,增加园区建筑面积,提高容积率;同时,也可以通过土地回购"腾笼换鸟",使合适的土地使用者获取土地,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通过土地将原有地块提供给其他继续开发建设的企业,对于停止供地的企业,可有政府与其协商,在企业有开发能力时优先安排用地。

2.5建立高效的土地利用管理体制

创新高科技园区的土地供应机制,不能只关注于土地供给环节,必须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建立高效、法制化的土地利用管理体制,为土地供应机制的顺利运行提供保证。

当前,我国高科技园区的土地利用管理较为混乱,园区管委会和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的权责也明确,园区的开发以政府为主导,导致高科技园区开发效率低。可以转变高科技园区管委会的角色,协调其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关系,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土地供应,园区管委会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为各种市场主题服务和创造园区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同时成立园区开发公司负责整个高科技园区的开发。这样,土地管理部门、园区管委会和园区开发公司各司其职,政企分开,使高科技园区按照市场主导的模式发展。

2. 6增加园区"含金量",提高园区层次

科研创新和自主研发能力是判断一个高科技园区实力强弱、是否具有发展潜力的最重要指标,国际知名的高科技园区的"含金量"都很高。我国高科技园区在建设之初就应找准定位,将"三高三低"(高技术、高投入、高产出、低能耗、低材耗、低污染)作为入园企业的基本条件,同时根据地区实际情况规定企业进驻园区后的投资强度和投资额度,同时,将企业的实际用地需求、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投资周期等指标也做详细规定,并将上述各项入园条件以法律法规条文的形式公布,赋予其法律效力,提高入园的门槛。同时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不能过于迁就包括国外企业在内的入园的企业,提高园区的整体质量。除此以外,本着"以入为本"的思想营造高品质的人居和工作环境对高科技园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环境质量的高低也是高科技企业选择进驻园区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节约集约用地案例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 经济分析

一、内容及政策演变

1、内容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从而促使城乡用地布局更为合理的目标。

2、政策演变

为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提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28号文件精神,2005年10月11日,国土资源部了《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207号),对地方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及管理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2008年6月,国土资源部颁布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进一步明确了增减挂钩的内涵,即通过建立建新拆旧项目区达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以及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2006年4月,国土资源部正式批准了天津、江苏等5省市开展了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从2008年至2010年,国土资源部又先后将27个省列为增减挂钩试点。目前,2006年第一批试点的拆旧复垦工作已经完成,2008年至2010年批准的3批试点的相关工作也正在顺利推进。

二、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潜力与现实需求

徐州市铜山区总面积1989平方公里,辖22个镇,总人口134.51万,其中农村居民118.93万,农村建设用地20782.5333公顷,人均174.75m2,户均606.38m2。由于省确定的户均面积为200m2,因此区内所有镇都超过标准两倍以上。农村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柳泉、大彭、柳新、刘集、汉王、马坡、郑集、利国等8个镇,涉及64个行政村,人口10.41万,总面积9万余亩,主要是徐州矿务集团、地方煤炭公司和利国铁矿和铁矿石开采造成的大量塌陷地和少量压占地、挖损地。随着城乡转型发展、农村人口非农化及快速城镇化,农村宅基地“外扩内空”、“人走屋空”的现象普遍存在;采煤塌陷地、工矿挖废地亟待治理。在人地关系紧张、耕地数量有限、农民增收与就业日益艰难的情况下,镇、村及广大农民均有实施增减挂钩的意愿。

2、土地供需矛盾成为项目实施的动力

徐州市铜山区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和淮海经济区中心,居江苏省“三大都市圈”之一的徐州都市圈中心,环抱徐州市区,区位优越、交通发达,古有“五省通衢”之誉。自2010年划入徐州市区后,区域经济呈现跨越式发展,大力推进主导产业规模扩张和产业升级,形成以食品、冶金、机械、车辆制造、电子、玻璃为主的六大支柱产业。每年全区的用地需求量达6000亩。由于国家实行保护耕地、保障发展的双保政策,严格控制每年下达给各地的农用地转用指标,每年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给铜山区的农转用指标仅为600亩左右,使得发展与“吃饭”的矛盾日益尖锐化。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能够有效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出建设用地指标集中用于城镇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及重大项目等,这一方面拓展了城镇建设用地空间,另一方面缓解了建设用地扩张对耕地保护的压力。

3、政府重视与部门合力是项目实施的支撑

通过这几年的摸索实践,铜山区在增减挂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通过加大政策和舆论宣传,使区、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增减挂钩的重要性。为此,区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国土、农业、财政、水利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区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与各镇签订年度目标考核责任状,将每年的增减挂钩任务分解到各镇,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国土扎口、镇级实施”的操作体系,分步有序地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实施。通过建新安置小区建设的带动作用、农转用指标的留成使用、新增耕地的使用收益、项目立项的择优安排,充分调动了镇、村及农民实施增减挂钩项目的热情。

4、合理的规划设计与尊重民意促成了项目的实施

在选择增减挂钩实施区时,铜山区采取了先易后难的原则。先选择一些村内存量建设用地较多、房体建设质量不高、镇村实施项目积极性较高、中心村建设需合并的地区作为试点进行复垦治理。通过试点的良好带动作用,有效地增加了农用地面积,提高了农田产出率和土地等级标准,为农村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了条件。

在立项选址时,结合新农村建设与煤矿塌陷地拆迁,选点布局举行公开听证、论证,充分保障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话语权。同时实地勘察现场,收集准确的人口资料、每户的宅基地情况、拆迁补偿所需金额、建新安置市场造价,全面细致地考虑项目的资金投入、户型安排、安置方式、工程安排、实施进度等。在规划设计时,充分考虑到田、水、路、林、村、房的综合整治,对项目区先建后拆、妥善安置,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竣工后,引导农用地通过流转实现高效利用,有效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增强农村经济活力。

5、专项资金的筹措和指标市场化奠定了项目实施的基础

增减挂钩项目中建新区及配套设施投入、拆迁农户搬迁补助、土地整理工程施工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来保障。为此,区政府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激励、多元投入、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项目整合、资金融合、挂钩调节的整装优势,通过提取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吸纳各部门配套的涉农项目资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自筹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以节约的用地指标为载体推行市场化运作,将土地高效配置获取的级差收益返还农村,用于农民集中居住区和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区成立了嘉源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拨出专项资金保障增减挂钩实施,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公开运作。对验收合格后的增减挂钩指标按政策规定留给镇30%作为建新安置区使用,剩余指标由区政府统一调剂使用,置换出的指标在征地时采取市场化运作收取指标费,收益列入专项资金继续用于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从而形成滚动式发展的良好态势。

6、阳光化操作和管理规范化提供了项目实施的保障

区国土局在项目实施中认真执行项目公告制、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招投标制等五项制度。主动邀请区纪委、检察、局纪检全程监督,委托信誉好的招投标公司,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招标公告,项目区醒目位置树立公示牌,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与委托实施方签订委托协议,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区财政局、国土局相关科室、监理单位、镇、村代表共同依据规划设计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推行 “三管理、两监督、一协调”的工作模式,即: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对监理的管理、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纪检及检察全程监督、地方群众自发监督;协调好镇、村的关系。

在“自愿、公开、有偿、稳妥”的基础上,铜山区做好拆旧建新工作,杜绝为“指标”而做“指标”,将拆旧区房屋类型的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公示,在建新区优先建设老年周转房,合理安排建设周期,搞好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严格把关工程的建设内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等各个环节。

三、经济指标分析

2007年以来,铜山区先后实施了2007、2008、2010、2012、2013年度共31个项目,包含8个农村居民点用地、23个农村工矿用地及废弃的砖瓦窑场,拆旧地块建设规模2127.1930亩,新建小区规模189.0321亩,复垦治理后新增农用地1793.7535亩,新增可置换建设用地指标1501.4532亩。建新留用地块位于铜山新区、徐州高新区、吕梁风景区、铜山区城区及周边重点乡镇的镇区发展范围内。

1、投资分析

依据《铜山区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实施意见》(铜政办发【2010】78号)的规定,增减挂钩成本包括土地整治费、建新安置费和给镇政府的资金奖励。土地整治费包括工程施工费、前期工作费、竣工验收费、工程监理费、业主管理费、拆迁补偿费等。建新安置费包括土地取得费、安置区建设费。征地补偿的依据为《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11】60号)。镇政府的资金奖励标准是验收确认新增耕地500元/亩。

综上,增减挂钩项目区总投资为20529.0175万元。

2、资金平衡分析

增减挂钩项目区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使用挂钩指标节省的规费、指标市场化收益、建新留用地块土地出让收益、安置房回收资金。

(1)使用挂钩指标节省的规费。铜山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为20元/平方米,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为13元/平方米,农业重点开发资金征收标准为2.4元/平方米,依据建新留用地块规模1501.4532亩计算,可节省的规费为3543.4295万元。

(2)挂钩指标费市场化收益。根据《铜山区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意见》(铜政发〔2011〕109号),挂钩指标按照工业和经营性指标6:4的比例进行分配,通过市场化运作收取指标费工业用地3万元亩,经营性用地10万元亩,估算指标收益为8708.4287万元。

(3)留用土地出让纯收益。留用地块土地出让纯收益以当地近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出让成功案例为参考依据。铜山区的工业用地土地出让金平均为150万元/公顷(10万元/亩),扣除成本和费用后土地出让纯收益约15万元/公顷;商业用地土地出让金平均为750万元/公顷(50万元/亩),扣除成本和费用后土地出让纯收益约280万元/公顷;按工业和经营性指标6:4的比例分配,估算项目区留用地块土地出让收益为12111.7228万元。

(4)安置房回收资金。安置区安置房以700元/平方米的价格让售给安置农户,农户安置房建筑面积为120000平方米,可回收资金8400万元。

综上所述,项目区可筹措资金总额为32763.5810万元,扣除投资成本20529.0175万元后,通过项目实施可实现增值收益为12234.5635万元。

3、效益分析

(1)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铜山区新建安置小区5处,区内水泥路、绿化、广场、仓库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改善了400余户群众的住房条件。复垦后新增耕地1501.4532亩,开挖及回填土方82万方,修建防渗渠11931米,农沟6285米,田间道路15232米,各类桥涵22座,泵站4座,节制闸3座,项目区形成了沟、路、渠、桥、涵、闸、站各项水利配套设施齐全的生产布局。通过空间上的重新整理,变零乱分散为集中有序,在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的同时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和农业生产条件,优化了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其向二、三产业过渡,推动了农村城镇化的进程。

(2)生态效益。通过整治现有的村庄、工矿废弃地,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的配套,对新增耕地采用种植绿肥、增加秸草还田数量、增施有机肥料等措施来改良土壤结构,提高土地质量等级及土壤肥力,达到耕地数量与质量的平衡。

(3)经济效益。通过指标的市场化运作和农用地土地流转方式,城镇获得了用地新空间,农村释放了闲置的土地资源,农民提前获得了未来的土地增值收益,推动了项目区的经济发展和土地增值。

(注:本文属省级课题成果,课题名称为《徐州市2013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编号为FG13CM001,FG13CM008,FG13CM012,并经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苏国土资函〔2014〕513号文件验收合格。)

节约集约用地案例范文第5篇

关键词:山地整理;快速城市化;生态保护

Abstract: In the mountain city which is extreme shortage, through concentrated into a piece of mountain finishing, resulting in a contiguous focus of the available land for construction, breaking the bottleneck of lack construction space, change the layout of the mountain urban land is fragmented, road system decentralized inefficient infrastructure operation and other defects, provide the conditions for intensive development of urban space, and actively promote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Key words: mountain finish; rapid urbanization; ecological 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U412.1+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5-0020-02

一、山地城市面临的用地空间不足之困境

十堰市位于鄂西北山区,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由西向东绵延百里,是典型的低山丘陵和中低山地貌地形,山地面积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2.9%,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说,土地资源始终是制约城市规模扩大的关键因素。

在这种低丘缓坡地区城市建设用地格局有两种选择,一种利用河沟谷地枝状发展,分成多个小台地,一种是集中大范围平整的整体方案。

前一方案初步工程造价较小,高程设计比较灵活,但台地分级多,道路通常迂回曲折,难成系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用较高,各场地之间交通联系不便,长期运营费用增加;后一种方案需要大范围进行土石方量的平衡,一次性成本较大,可以形成大片集中的建设用地,便于以后的工业建设的规划布局,对长期运营发展有利。

当年二汽(现在的东风汽车公司)开始在十堰建厂时,主要选择在海拔250 米以下,坡度小于5%的河谷阶地平坦地区。也形成了十堰城区初期的枝杈形布局结构。

经过几十年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对建设用地需求的增加,城市空间的日益扩展与城市建设用地严重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建设单位自行开挖边角山体和局部山体的现象逐步增多,中心城区人口密度逐步加大,开发强度逐渐提高,一些海拔300米左右、坡度稍大的地区也被利用作为建设用地。城区的枝杈形用地空间布局逐渐向带状城市演化。

近年来随着十堰市对外交通条件的迅速改善和湖北省关于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战略的实施十堰将面临着重大发展机遇。在这个过程中,城市规模必将进一步扩大,依靠建设单位开挖局部零星山体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建设建设空间拓展的需求。在十堰市市辖区范围内,符合常规标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已经极为有限,而且用地分散,不可能再找到完全满足条件的大片建设用地,集中大片的山地整理已势在必行。

为了合理科学地利用山地,十堰市自2007年起在城区范围内开始进行规模成片的山地整理,截止2011年已累计整理成片山地约2.5万亩,修建配套市政道路21.7公里,为城区社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而提供了建设空间,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了一批城中村,加速了城市化进程,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二、十堰市山地整理的原则

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山地整理在十堰城区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初步总结出了一些经验。

1、科学选址,坚持“三少一多”的原则

山地整理从选址开始就由规划部门提前介入,经过了对城市空间布局、土地利用、道路交通系统等多方面研究、多方案的比较,优先选择耕地菜地少、拆迁少、现状建设少、山体多的“三少一多”区域,从周边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区域开始,以有利工程的启动实施。

2、统一规划,坚持集中成片的原则

坚持统一规划,有序开发,根据城市建设空间拓展的需要,充分利用地形地貌,依山就势,集中成片整理以集约利用土地,同时选择性地保留部分山体以保持片区山体轮廓线的完整性,形成十堰市城市独特的天际线,保护“山城”风貌。

3、多方案比较、保证工程经济性

根据规划用地性质要求和地块大小进行场地平整方案设计,尽量土石方就地平衡,避免盲目开挖,减少二次平整,保证城市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等基础设施能够畅通接入,节约综合建设成本。

4、坚持环境保护,及时治理

开挖山体采用“搬山不挖山、开破不开整、挖到马鞍部”的方式,即山体整体开挖、并挖到马鞍部位以减少创面,优先开挖已经破损的山体,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边坡治理等防护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的发生。

5、 以分水岭为界,尽量保留现状流域划分

由于沟壑纵横、地形起伏复杂,山地整理项目基本上是在保证现状流域

6、多部门配合,高效地组织协调

每个项目都得到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协调指挥部全程负责,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科学化高效率的组织管理,建设、规划、土地等相关部门和城司、供水供电部门积极配合,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山地整理项目的典型案例

(一)龙门工业园山地整理

十堰经济开发区龙门工业园位于十堰城区东部白浪片区,向西距离城市中心区北京路7.5公里,向东距离六里坪镇区7.2公里,至武当山镇40公里。

规划区将成为十堰东风汽车基地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向西与东城开发区工业园区、西城开发区工业园区连接,向东向六里坪方向拓展,处于在交通联系的主轴线上。其区位优势明显、外部交通便利,但也突出存在着可建设用地缺乏的制约因素。

1、自然地形地貌

规划区地形比较复杂,山地、坡地和沟地交织,主要由以“V”形的均匀寺沟为主轴,及其沿线的支沟和山体共同组成。整个区域中山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80%。山脉主要呈西北东南走向,多数海拔均超过300米,最高峰位于规划区北部与十堰经济开发区与茅箭区东城开发区交界处,高程为388.5米;沟壑用地高程在200米左右。地形高差大,坡度陡,可直接利用的平缓地很少,布局分散,难以满足规模化的大工业建设需要。

规划区以十堰经济开发区和茅箭区界山为界,西部属于马家河流域,东部和南部属于茅塔河流域,规划区内主要河流是一条大体呈“V”字沿均匀寺沟流动的小河流,在规划区东北角汇入茅塔河。

2、山地整理方案制定的原则:

从现状地形地貌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区域内山体尺度小,沟壑纵横, 50%以上的坡度分布均匀尺度细微,没有较大尺度上由于坡度产生的适宜建设的区域,区域内开发建设难度基本接近。这种细密的结构必然对城市建设产生很大制约。工业厂房这种大尺度的建设必须较大面积的平整场地,适宜的坡度也仅0.5%左右。山地整理势在必行。

本规划区域周边有现有城市主干道环绕,但与现状建成区的平坦地势相比,存在很大高差,现有道路的标高对区内山地的开发整理形成制约。

1)规划区道路必须与周边道路衔接,满足周边区域连接通道的要求。

2)规划区内山体整片开挖,土石方必须就地平衡,场地坡度满足工业区建设要求。

3)利用规划区周边与建成区之间的山体形成过渡区和生态隔离带,消化高差的同时,减少边坡挡墙和山体。

3、场地利用方案比选

从用地角度出发,对区域范围内地形地貌、竖向标高进行研究,研究未来规划区域可能的建设格局与形态,与周边区域的衔接关系。

规划区大体呈一个东西长5.5公里,南北宽2.9公里,由现状建设区围合的三角形区域。现状建成区主要位于马家河、茅塔河沿岸,并向两岸沟壑纵深发展,现状建成区标高普遍在180—210之间,西南高东北低,随河流走向缓慢降低。

规划区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区域,与建成区之间有自然山体分隔,适合集中发展,且工业用地对地形坡度要求较高。规划建设用地格局采用周边山体保留、中间大范围平整的整体方案。大范围进行土石方量的平衡,一次性成本较大,可以形成大片集中的建设用地,便于以后的工业建设的规划布局,对长期运营发展有利。

以现状分水岭为界,整片进行山地整理,将规划区西部和北部高程高、体量厚的山体保留,片区南部台湾路沿线山体保留,为开发区营造绿色生态背景。规划区中部形成高程在240米—270米之间、坡度在0.5%—3%之间的开阔场地,布置大、中型企业,在与建成区联系的部位采用小台地过渡,布置小企业和配套公共设施及生活服务区各台地之间高差控制在3—6米左右。

龙门工业园总面积1193公顷,建设用地约768公顷,山地整理面积约530公顷,保留的绿地山体面积约392.3公顷,占总面积的27%。山地整理为高标准,格网状的大规模工业区布局提供了十分有利的发展空间,目前龙门工业园已成为众多企业投资建设的热点区域。

(二)天津路商住用地整理项目

天津路商住用地位于十堰市城市东部新区,是中心城区东扩的必经区域。用地东以天津路为界,南到长子沟南侧付家湾、北到徐家湾村五组,西到重庆路与天津路分水岭。现状地形主要是山地和冲沟。其中较大的两条沟五房沟和长子沟分别位于南北两边,与天津路基本垂直。该区域距离十堰东部新城商业中心区很近(向北430米),向北1500米为十堰大学,与火车站片区有规划主干道连接,交通十分便利,地块完整,环境优美,适宜建设配套齐全的中高档宜居型社区。

场地设计按照《天津路沿线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用规整用地、搬山填谷、坡地式布置,达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场地南北向沿天津路一侧基本按天津路的标高,北高南低,坡度1.5%;场地东西向设计为西高东低,东侧接顺天津路标高,北侧的五房沟平均坡度为6%,南侧的长子沟平均坡度为4%,中间段自东向西先为缓坡,坡度为3%,后半部分坡度加大,平均为8%。场平设计根据用地性质的不同采用了与工业用地相比较大的坡度,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同时降低了土石方填挖量,降低了造地成本。

四、山地整理项目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