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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冰雹天气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大冰雹,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灾害。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3、《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三、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轻冰雪、冰雹天气对xx生产和生活造成的影响,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重大冰雹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四、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冰雪、冰雹天气发生时,梁场各部门应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紧急行动起来,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地做好防御和减轻冰雪、冰雹灾害工作。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应急指挥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各科室职责
综合办公室:采集天气预报情况,作为发生灾害性天气突发时指挥部的指挥平台,发生灾害时,负责各部门联系工作。
安质环保科:组织本部门人员监督现场抢险人员安全并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及保障工作。
财务科:负责提供抢险资金支持。
物资设备科:保证抢险救援所需物资、设备的供给、配备、维护和提供服务。
工程技术科:负责对现场员工进行思想教育,稳定队伍。
试验室: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对出入车辆的指挥,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计划科:负责现场受灾物资及人员的调查统计工程。
六、预警级别
⑴雪灾预警信号
雪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①雪灾黄色预警信号
含义: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降雪。
②雪灾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降雪,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降雪并可能持续。
③雪灾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降雪,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降雪并可能持续。
⑵冰雹预警信号
冰雹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①冰雹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伴随雷电天气的冰雹,并可能造成雹灾。
②冰雹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2小时内出现伴随雷电天气冰雹的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七、应急救援计划的实施
⑴接警与通知
①接警:接警部门为现场值班办公室。营区值班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弄清和掌握事故发生性质、事故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及被困情况、现场
事态控制及发展情况等,并做好记录。接警电话:综合办公室值班电话
②通知:现场值班员立即向梁场场长详细报告,梁场场长马上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是否向有关应急机构、政府及业主发出应急救援请求。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由综合管理科通知应急组织机构中各部门负责人。
⑵应急通讯联络与报告
应急救援联络工作由梁场综合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联络途径如下: ①应急联络电话
②向上级报告:梁场场长应根据伤害等级,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⑶对外应急求救
公安警力求救电话:110;
医疗急救求救电话:120;
xx县医院急救中心电话
关键词:山西省 气象灾害 应急 措施
中图分类号:P451 文献标识码:A
受超强厄尔尼诺影响,2016年我国气候异常,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暴雨洪涝和台风灾害重,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大,气候年景差。《2016年中国气候公报》显示,2016年我国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81℃,全国暴雨日数为1961年以来最多,南北洪涝并发,此外,台风登陆多、台风强度也不断提高,2016年登陆我国的强台风比例为历史最高;强对流天气也多发重发,出现冰雹或龙卷风天气,损失惨重。为了加强对气象灾害的管理,各地纷纷出台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文章以山西省为例对此进行分析。
气候变化是指由于人类活动向大气排放了过量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导致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过高,从而在全球平均气温基础上产生了以增温为主要特征的全球范围的气候变化现象。如今,气候变化已经对我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造成了沿海海平面上升、西北冰川面积减少、春季物候期提前等,而且气候变化未来将连续对中国天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产生重要影响。
一、当前山西省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现状
气象局是以天气预报、气候预测、人工影响天气、干旱监测与预报、雷电防御、农业气象等服务项目为主要工作的部门。在中国,一般指中国气象局及其下属单位,属于从事气象业务的政府单位。
山西省为了做好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政府不同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联动防御,做好防范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水平,及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降低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为了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水平,山西省颁布了《山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该预案为气象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方案和实施依据,明确了气象应急管理的工作目标。该预案根据《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山西省抗旱条例》《山西省气象条例》《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暮救助条例》等编制。通过该预案实现了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实现了以科技为支撑的责任到部门的协调有序的现代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目前该预案已应用于寒潮、暴雨、低温、大风、雷电、霜冻、冰雹、干旱、沙尘暴、雾、高温、降雪、霾、冰冻等造成的灾害的应急处置。为了提高气象灾害的应急管理效果,降低气象灾害损失,山西省还成立了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省公安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广电局等全部为指挥部成员。
二、山西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的制约因素
(一)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优化
虽然山西省制定了气象灾害应急管理预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全省范围内的气象灾害形成联动响应,但是如果气象灾害强度大或者多种灾害同时发生,现有的应急制度和应急措施还不够完善,存在应急联动响应不到位、效率不高等问题,并且在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理、信息报告、监测预警、隐患排查等方面衔接机制还不完善,同时乡镇的气象灾害预报也不及时,公众灾害风险意识差,尤其是基层地方政府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等,影响气象灾害应急结果。
(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次数较少,应急管理仍然处于喊口号的阶段,导致各部门在气象灾害应急中协调力不强,尤其缺乏跨区域、跨行业的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其二,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乏有关突发事件气象保障服务预案以及重大气象业务系统保障应急预案等,还有县以下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亟待加强,一些乡镇的气象硬件设施不完善,信息化能力较低,导致不能及时了解灾害信息。
三、提高山西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的改进措施
(一)建设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乡镇
由于乡镇的气象灾害应急和防御能力较弱,通常一些气象灾害信息不能及时在乡镇,因此,为了实现省市乡镇的联动,需要加强乡镇气象灾害的防御建设,提高公众气象灾害的防御意识和防御能力。通过当地气象部门和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认证,自动安排气象灾害之前的预防工作和气象灾害之后的抢救工作,降低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因此,山西省气象局应该加大资金投入,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为指导方针,建设标准化的防御体系,各个部门基层领导要支持气象应急管理工作,并将这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及时拨款,建立为气象灾害管理和防御服务的社会组织,形成多元化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二)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理的硬件建设
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理的硬件建设主要内容如下:其一,山西全省安装了气象预警大喇叭系统并已正常投入使用,这让农民群众每天足不出户就可以收听到天气预报及农事信息,解决了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传递中存在的“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气象预警大喇叭群众可直接了解当地天气变化,特别是掌握突发性的短时灾害性天气信息,遇到灾害性天气或恶劣天气,将随时播报最新天气情况,以增强农村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降低各种灾害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威胁,方便群众安排生产生活。其二,建设农田小气候自动观测站。专门针对区域小气候环境的参数和气象要素进行连续监测,主要观测基地雨量、气温、湿度、风向风速、浅层地温等环境参数,监测数据通过LED屏实时显示,同时通过GPRS无线网络传输回数据库,达到实时监测农田小气候的目的。其三,在气候自动观测站安装LED显示屏,让老百姓可以更直观地观测到气候信息,通过“三农”专项建设,深化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加强设施农业和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力度,进一步提高气象服务能力。
(三)加强气象灾害的预报
我国将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开展重大气候事件和气候趋势监测预测及影响预估,加强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气象风险预警,强化和规范突发性、局地性强对流天气短时临近预警。同时,开展灾害性天气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风险评估,强化应急救援服务保障,共建共享共用基层防灾减灾设施和信息员资源,解决气象防灾减灾“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
开展应急演练可以提高应急管理效果,提高各部门应急指挥中的协调性,最大程度降低经济损失,避免人员伤亡。如山西2016年开展了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桌面推演,旨在检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对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的操作性及完善度,提升各部门应急管理水平和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省军区、武警山西总队、公安、水利、国土、住建等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9个成员单位以及太原、吕梁市政府参加了演练。各参演单位按照《山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职责及分工要求,积极响应、协调联动,既演练了暴雨气象暮η榭鱿缕舳应急预案的工作流程,又对各种救援力量的集结拉动和应急物资的紧急调度等进行了模拟部署,是一次要素全、过程实的演练。在演练中各部门能够认真履职、快速响应、周密部署、高效联动,各项应急响应措施采取得力,组织部署高效严密,信息互通及时快捷,表现出较强的防灾救灾组织能力和应对水平,取得了预期效果。
四、结束语
气象是关系到一个地区民生和地方经济发展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所以各级地方政府对于气象的变化和研究及观测都非常重视,只有及时有效的做好气象的管理和检测工作才能有效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文章对山西省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进行了分析,为各类气象灾害的应急突发事件处理提出了有利的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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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高芳,师高峰,马国凯.气象灾害应急与预案初探[J].北京农业,2012,(21):89- 90.
目 录
1 总 则 ………………………………………………………(5)
1.1 编制目的 …………………………………………………(5)
1.2 编制依据 …………………………………………………(5)
1.3 适用范围 …………………………………………………(5)
1.4 工作原则 …………………………………………………(6)
1.5 预案体系 …………………………………………………(6)
2 组织体系 ……………………………………………………(7)
2.1 应急指挥机构 ……………………………………………(7)
2.2 办事机构 …………………………………………………(8)
2.3 专家组…………………………………………… ………(9)
3 预警预报……………………………………………………(10)
3.1 预警信息…………………………………………………(10)
3.2 预警准备…………………………………………………(11)
4 应急处置……………………………………………………(11)
4.1 信息报告…………………………………………………(11)
4.2 响应启动…………………………………………………(11)
4.3 分级响应…………………………………………………(12)
4.4 分部门响应………………………………………………(16)
4.5 分灾种响应………………………………………………(18)
4.6 现场处置…………………………………………………(18)
4.7 社会动员…………………………………………………(18)
4.8 信息与新闻报道……………………………………(19)
4.9 应急变更与终止…………………………………………(19)
5 恢复与重建…………………………………………………(19)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20)
5.2 调查评估…………………………………………………(20)
5.3 征用补偿…………………………………………………(20)
5.4 灾害保险…………………………………………………(20)
6 应急保障……………………………………………………(21)
6.1 队伍保障…………………………………………………(21)
6.2 治安和交通保……………………………………………(21)
6.3 物资保障…………………………………………………(21)
6.4 资金保障…………………………………………………(22)
6.5 宣教、培训与演练………………………………………(22)
7 监督管理……………………………………………………(22)
7.1 奖励与责任………………………………………………(22)
7.2 预案管理…………………………………………………(22)
7.3 预案实施时间……………………………………………(22)
附件1 防范应对气象灾害各主要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措施
(附表1-15) ………………………………………………(23)
附件2 区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42)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着力提高全区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常州市天宁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影响本行政区域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道路结冰)、雾、霾、龙卷风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冰雪灾害和重污染天气等其他灾害处置,适用其他有关应急预案规定。
凡涉及跨本区行政区域,或超出本区处置能力,或需要由国家、省、市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据《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处置。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采取多种措施,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提高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各级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基层开发区、镇、街道与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气象灾害发生地所在开发区、镇、街道统一组织开展本区域应急处置工作。
1.5 预案体系
全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由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开发区、镇、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工作手册,以及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预案组成。
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应急工作手册。
2 组织体系
全区气象灾害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办事机构、专家组组成。
2.1 应急指挥机构
2.1.1 区应急指挥机构
当发生或即将发生气象灾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时,根据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区人民政府成立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天宁分局、天宁交警大队、天宁消防救援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天宁分局、天宁生态环境局、天宁交通执法大队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其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时予以调整。主要职责如下:
组织协调指挥气象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在灾害性天气可能形成或已经出现气象灾害时,综合研判各类信息,决定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负责指挥、协调、督促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当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冰雪灾害、重污染天气等灾害,已有其他有关应急预案应对的,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规定,启动相应的区级应急指挥机制。
——台风、暴雨引发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台风暴潮和干旱灾害等,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暴雪、冰冻(道路结冰)、低温、寒潮影响正常道路交通,由区扫雪除冰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气象因素引发的突发地质灾害由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
——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
2.1.2 开发区、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
开发区、镇、各街道参照区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针对上述各种灾害,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开发区、镇、街道的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2.2 办事机构
区指挥部下设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担任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气象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区指挥部的各项日常事务和临时交办的工作。
(3)负责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改、论证、报批及实施工作,并指导开发区、镇、街道编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工作手册。
(4)检查指导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落实各项应急准备措施。
(5)组织协调气象应急宣传与沟通工作,根据区指挥部授权起草关于气象灾害应急方面的新闻和信息,起草区指挥部的各种命令、通告、公告等文稿。
(6)组织区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人员培训,参加、筹划、组织和评估有关气象灾害事件应急演习。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与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指定本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职能科室,明确有关同志担任联络员。联络员既是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协调、联络人员,又是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的兼职工作人员。
2.3 专家组
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应成立全区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并完善相关咨询工作机制,为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提供分析评估、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等。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家组成员直接参加突发气象灾害的具体应急处置工作。
3 预警
3.1 预警传播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是指由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根据国家、省气象行业有关规定负责制作,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后分级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信号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
建立和完善多种手段互补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机制。接收到市气象台的预警信号后,快速传播,提醒各级各部门、相关行业和社会公众做好气象灾害先期防御、灾害发生的应急处置准备。
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整合现有预警信息传播资源,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开发区、镇、街道及其区域内的社区(村)、学校、医院、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要指定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播工作,建立健全“乡镇-村-村民小组-户-人、街道-社区-居民小区-户-人、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人”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机制、反馈机制和监督机制。
3.2 预警准备
气象灾害预警分为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四级(一般)4个级别,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具体预警分级标准参照《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
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收到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的气象灾害预警时,应及时向各级各部门转发。有关责任人员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本单位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落实抢险队伍、物资和避难场所等,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相关单位应按职责及时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迅速、及时报告属地政府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
4.2 响应启动
按照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程度和范围,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
当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一级或二级气象灾害预警,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我区造成特别重大或重大损失时,区指挥部立即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分析研判,综合评估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报请区长签发启动一级或二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三级气象灾害预警,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我区造成较大损失时,区指挥部立即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分析研判,综合评估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由总指挥签发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四级气象灾害预警,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我区造成一定损失时,区指挥部授权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综合评估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由副总指挥签发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达到不同预警级别标准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未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当接到市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指令时,区指挥部在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常州市气象灾害预案》和本预案的规定,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4.3 分级响应
4.3.1 一级、二级应急响应
区指挥部领导、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及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负责同志24小时坚守岗位。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按照区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职能分工,指挥和协调本部门本系统相关防御工作;开发区、镇、街道按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程序做好指挥和协调工作;开发区、镇、街道和区各成员单位每天按时向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报告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及灾情。同时,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区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全面部署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工作。区各成员单位分析气象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区指挥部形成应对气象灾害应对处置的决策建议,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直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组织指挥协调全区气象灾害应对工作。
(2)督促指导有关区域、有关单位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区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相关部门,赴灾情严重地区指挥防灾救灾工作。
(3)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参与应急救援,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全力提供应急保障。
(4)驻区部队根据区政府或区指挥部要求以及有关兵力行动批准权限,担负抢险救灾任务。
(5)组织协调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气象信息、有关防御指引以及区指挥部的相关措施,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协助做好相关信息的工作。
(6)根据法定职责和程序做好灾情统计和新闻工作。
(7)区指挥部向市政府或市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气象灾害灾情,必要时请求支援。
(8)研究并处理其他重要事项。
4.3.2 三级应急响应
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开发区、镇、街道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指挥和协调本部门本系统相关防御工作;开发区、镇、街道按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程序做好指挥和协调工作;开发区、镇、街道和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每天按时向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报告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及灾情。同时,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区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全面部署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工作。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分析气象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区指挥部形成应对气象灾害决策建议,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
(2)督促指导有关区域、有关单位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区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调筹集、调运防灾救灾资金和物资,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3)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参与应急救援,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全力提供应急保障。
(4)驻区部队根据区政府或区指挥部要求以及有关兵力行动批准权限,担负抢险救灾任务。
(5)组织协调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气象信息、有关防御指引以及区指挥部的相关措施,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协助做好相关信息的工作。
(6)做好灾情统计。
(7)区指挥部向市政府或市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气象灾害灾情,必要时请求支援。
(8)研究并处理其他重要事项。
4.3.3 四级应急响应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开发区、镇、街道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并及时向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书面报告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及灾情。同时,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报告。
(2)要求有关区域、有关部门做好防御工作。区指挥部视灾情派出若干工作组,到受灾较重地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3)区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4)区级相关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防灾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动准备;开发区、镇、街道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
(5)请示上级协调驻常部队(含预备役)做好担负抢险救灾的准备。
(6)组织协调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电信运营企业等及时刊播有关信息,加强气象灾害知识宣传。
(7)做好灾情统计。
(8)研究并处理其他重要事项。
4.4 分部门响应
气象灾害造成煤电油气运、重要工业品出现重大突发问题,由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分别依据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
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由发展和改革部门依据《天宁区粮食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出现突发问题,由商务部门依据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
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或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卫生健康部门依据《天宁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造成严重损失需进行紧急生活救助、造成突发地质灾害、引发森林火灾,由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分别依据《天宁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天宁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天宁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引发生产安全、道路交通事故、火灾和特种设备事故,由应急管理、公安、交警、消防救援、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别依据《天宁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天宁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天宁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天宁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
造成突发环境事件,引发重污染天气,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据《天宁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天宁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引发水旱灾害,由水利部门依据《天宁区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引发城市内涝,由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依据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
影响或涉及农业生产,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依据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
造成道路积雪结冰,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天宁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区委宣传部负责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防范处置措施。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商务、文化体育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单位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和保障工作。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慈善分会等单位做好相关领域协调、配合工作。消防、民兵预备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层应急队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在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做好抢险救援工作。驻区部队按照《天宁区突发事件军地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规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4.5 分灾种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后,区各成员单位、开发区、镇、街道应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根据本区可能受影响的灾害性天气类型,可分为台风、大风、暴雨、暴雪、寒潮、低温、霜冻、冰冻(道路结冰)、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龙卷风、雾、霾等气象灾害,具体气象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见附件1(附表1-15)。
4.6 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所在开发区、镇、街道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灾害威胁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应急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接收分配援助物资等。
4.7 社会动员
区政府或区指挥部可根据气象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动员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和调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发生地所在开发区、镇、街道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救援力量迅速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开展自救互救。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8 信息与新闻报道
气象灾害信息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形式主要包括:权威、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应急处置和灾情信息由相关主管部门或区指挥部审核和。
发生气象灾害时,宣传部门应当加强对新闻媒体报道的协调和指导。开发区、镇、街道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根据气象灾害影响程度,提供客观公正的新闻报道内容;区指挥部会同区委宣传部按照规定,做好相关气象灾害的宣传报道;必要时,由区政府或区指挥部召开新闻会,通报有关情况。
4.9 应急变更与终止
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根据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的变更或解除气象灾害预警,结合区域各类气象灾害现场处置等情况,及时变更或终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变更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5 恢复与重建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受灾地所在开发区、镇、街道组织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区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发生较大以上灾害超出开发区、镇、街道恢复重建能力的,区政府组织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出台相关扶持优惠政策,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帮助受灾地区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5.2 调查评估
区政府或区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区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全面结束后,相关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报送市人民政府。
5.3 征用补偿
区政府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补偿制度。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设备、设施、场地、运输工具和其他物资。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做其他处理。
5.4 灾害保险
鼓励公民、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与气象灾害事故相关的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灾害发生后,保险机构要根据灾情,及时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务。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区有关部门应加强自然灾害救援、消防救援、危化品救援、医疗卫生救援、森林消防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
开发区、镇、街道应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
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社区(村)建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6.2 治安和交通保障
交警、交通执法等部门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等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畅通。
公安、交警等部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好灾区治安管理、救助和服务群众等工作。
6.3 物资保障
发展改革、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储备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救援救灾物资装备。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等各相关行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储备抢险专用物资,以备抢险急需。
6.4 资金保障
区政府建立健全与气象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将气象灾害救助资金和气象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达到《天宁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等级的灾害,区财政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支持。
6.5 宣教、培训和演练
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各界主动获取预警信息的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
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以及易受灾单位要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气象灾害应急演练。
7 监督管理
7.1 奖励与责任
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气象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2 预案管理
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编制、解释和日常管理。预案实施后,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按照规定程序修订本预案,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防范应对气象灾害各主要部门联动和
社会响应措施(附表1-15)
附表1 台风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三级
二级
一级
台风蓝色、黄色预警
台风橙色预警
台风红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台风蓝色、黄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台风橙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台风红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准备。密切关注高火险天气形势,做好森林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通知重点单位做好防台风暴雨安全工作。
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台风和台风暴雨工作。
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参与、协调台风和台风暴雨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公安、交警
部门
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
组织警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限制重要道路车流车速,及时处置因台风暴雨引发的交通事故。
负责灾害事件发生地的治安救助工作。必要时封闭相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发展改革部门
根据指令负责应急采购相关救灾物资
教育
部门
通知学校做好防台准备、暂停室外教学活动。
督促学校做好防台应急准备、停止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已到校学生安全。必要时,通知学校停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督促开发区、镇、街道巡查、加固居民危房,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按照管辖职责通知高空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安排人员到安全场所避风。视情况利用人防工程为受灾群众提供安置场所。
城市管理部门
督促有关单位加固户外店招店牌等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必要时可依法拆除。做好倒伏行道树及公园(绿地)倒伏植物扶正、加固工作,协助指导住宅小区内倒伏植物的处理。督促管辖范围内公园做好有关游乐和服务设施的防风安全管理,必要时停止运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农业农村部门
提醒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业主、林场等做好防台风准备。
指导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户、林场等采取一定的防台风措施。
农业、水产业、畜牧业、林业等应采取防台风措施,组织种植业主抢收成熟瓜果和防护低洼地带的作物。
水利
部门
通知江河湖库、涵闸站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防御台风暴雨准备工作。负责江、河、湖等水情的监测和预报。
做好各类水利工程的巡查和安全运行,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及时开展抢险救灾。负责江、河、湖等水情的监测和预报。
督促各地做好重点险堤、险库的巡查防守,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提供水情、工情、灾情信息。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
宣传台风可能对游客的不利影响及对策。
配合政府和部门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疏散工作。
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通知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
组织人员重点巡查地质灾害危险点,采取防范措施。
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开展应急调查,协助政府采取应急措施。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的台风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台风灾害防护。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驻区
部队
进入紧急抢险救灾状态,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
开发区、镇、街道
通知居住在低洼地带、各类危旧住房、厂房、工棚、临时建筑人员注意防台风,并组织排查安全隐患。
撤离区域危旧住房、厂房、河边窝棚等危险地方的临时居住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危坡、危墙、危房的监测。
对居住在确有安全隐患的各类危旧住房、厂房、工棚、临时建筑的人员,进行撤离并安置。
村、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台风信息,并通知本区住户。
关注台风最新动态,检查本区各项防台措施的落实情况。
组织力量对区内出现的灾情进行救援。
学校
做好防御台风准备、暂停户外活动。
停课后,保护好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安全。
社会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的台风信息,及时了解台风动态;不到台风途经地区游玩。
调整出行计划,尽量减少外出,关闭门窗;不在广告牌、架空电线电缆、树木下躲避,以免受伤。
尽量不到户外活动,户外人员应寻找安全地带躲避,并注意防止雷电袭击。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应撤离。
建筑
工地
及时收听有关台风信息,做好防台工作。
停止户外作业。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2 大风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三级
二级
大风黄色预警
大风橙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大风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次。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准备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督促重点单位加强大风天气的安全生产监管。参与、协调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教育
部门
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学校做好停课准备,调整上下学及休息时间,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大风等级,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做好防大风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
督促有关单位加固户外店招店牌等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必要时可依法拆除。做好倒伏行道树及公园(绿地)倒伏植物扶正、加固工作,协助指导住宅小区内倒伏植物的处理。督促管辖范围内公园做好有关游乐和服务设施的防风安全管理,必要时停止运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农业农村部门
提醒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业主等做好防风、防火准备工作。组织种植业主抢收成熟瓜果和防护低洼地带的作物。
指导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户、林场等采取一定的防风、防火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
提醒相关旅游企业做好防风工作。
配合政府和部门组织协调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的大风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大风灾害防护。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实施本区域各项防御、救援工作。
村、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大风预警信息并通知住户做好防风工作,提示居民注意安全。
社会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各类大风预警信息,及时了解天气变化。
尽量不出门,不在广告牌、架空电线电缆、树木下躲避。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3 暴雨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三级
二级
一级
暴雨蓝色、黄色预警
暴雨橙色预警
暴雨红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暴雨蓝色、黄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暴雨橙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暴雨红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的准备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暴雨措施,做好暴雨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指导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暴雨措施,做好暴雨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水利
部门
通知江河湖库、涵闸站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防御暴雨准备。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做好城市内涝排水工作。
认真做好各类水利工程的巡查和安全运行工作,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及时开展抢险救灾。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做好城市内涝排水工作。
按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公安、
交警
部门
对水毁、积水路段制定绕行路线,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
组织警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限制重要道路车流车速,及时处置因暴雨引起的交通事故。
负责灾害事件发生地的治安救助工作。必要时封闭相关道路,实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
发展改革部门
根据指令负责应急采购相关救灾物资
教育
部门
提示学校做好防暴雨准备、暂停室外教学活动。
督促学校做好防暴雨防洪准备、停止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已到校学生安全。必要时,通知学校停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组织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通知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督促开发区、镇、街道组织巡查、加固居民危房。与水利部门做好城市内涝的排水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
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卫生健
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
督促、协助旅游景点疏散游客。
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通知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
组织人员重点巡查地质灾害危险点并采取防范措施。
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开展应急调查,协助政府采取应急措施。
宣传、网信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暴雨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暴雨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驻区
部队
进入紧急抢险救灾状态,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
开发区、镇、街道
通知居住在低洼地带和各类危旧住房、厂房、工棚、临时建筑的人员防范可能出现的水浸、房屋漏雨等情况,并组织排除隐患。
撤离区域危旧住房、厂房、河边窝棚等危险地方的临时居住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危坡、危墙、危房的监测。
对居住在确有安全隐患的各类危旧住房、厂房、工棚、临时建筑的人员,进行撤离并安置。
村、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暴雨信息,并通知区域住户。
关注暴雨最新动态,检查区域各项防雨措施落实情况。
组织力量对区域内出现的灾情进行救援。
社会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暴雨信息,及时了解暴雨动态。不到暴雨发生地区游玩。
调整出行计划,尽量减少外出,尽快回家。关闭门窗,以免雨水进入室内。
户外人员寻找安全地带避雨,防止雷电袭击。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应撤离。
建筑
工地
及时收听有关暴雨信息,做好防雨工作。
停止户外作业。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4 暴雪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三级
二级
一级
暴雪蓝色、黄色预警
暴雪橙色预警
暴雪红色预警
应急
管理
部门
及时转发暴雪蓝色、黄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暴雪橙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暴雪红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负责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通知重点单位做好防雪灾安全工作。
负责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雪灾措施。
开放紧急避难场所,并为进场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参与、协调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公安、
交警
部门
及时路况信息,限制重要道路车流车速,及时处置因暴雪引起的交通事故。配合城市管理等部门及时开展清雪。
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
组织警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负责灾害事件发生地的治安救助工作。必要时封闭相关道路,实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
发展改
革部门
根据指令负责应急采购相关救灾物资。
教育
部门
提示学校做好防雪灾准备、暂停室外教学活动,必要时通知学校、幼儿园停课。
督促学校做好防雪灾准备、停止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已到校学生安全。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通知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
组织人员重点巡查地质灾害危险点并采取防范措施。
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开展应急调查,协助政府采取应急措施。
城市管理部门
会同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采取路面防冻措施,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重点加强国道、省道、城市道路以及桥梁、涵洞、弯道、坡道、站台等路段的扫雪除冰工作。加强巡视,组织力量开展行道树、公园(绿地)植物除雪除冰行动,做好倒伏行道树及公园(绿地)倒伏植物扶正、加固工作。协助指导住宅小区内倒伏植物的处理。
卫生健
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
组织种植业主、养殖户做好防雪灾、防冻害及采取其他有效防御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督促开发区、镇、街道加强危房检查,加强建筑工地临时工棚的巡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建筑物内的人员。视情况利用人防工程为受灾群众提供安置场所。组织供水、供气行业落实防冻措施,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扫雪除冰工作。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
督促、协助旅游景点疏散游客。
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暴雪天气预报信息。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驻区
部队
进入紧急抢险救灾状态,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
开发区、镇、街道
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辖区内雪灾防御、积雪清理及灾害救援工作。
村、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暴雪信息,通知住户清理积雪并组织检查。
关注暴雪最新动态,检查本区积雪清理情况。
组织力量对区内出现的灾情进行救援。
社会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暴雪信息,及时了解暴雪动态。
调整出行计划,尽量减少外出。主动做好门前积雪清理工作。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5 寒潮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寒潮蓝色预警
寒潮黄色预警
寒潮橙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寒潮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
采取防寒措施,避寒场所开放。
实施应急防寒保障,尤其是贫困户以及流浪人员等。
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城市管理部门
对园林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加强园林树木、花卉等防寒工作。
对园林树木、花卉采取紧急防寒防冻措施。
农业农村部门
指导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户采取防寒防风措施。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做好牲畜、家禽防寒保暖工作,农业、水产业、畜牧业等应采取防霜冻、防冰冻、加暖、加盖和防大风措施。对树木、花卉采取紧急防寒防冻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寒潮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寒潮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实施本地区各项防寒、救援工作。
村、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寒潮信息并通知区域住户做好防寒工作,提示居民注意取暖设施用电、用气安全。
社会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各类寒潮信息,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注意添衣保暖。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6 低温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
三级
低温蓝色预警
低温黄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低温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并根据事态发展适时变更预警信息。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低温措施,做好低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
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实施本地区地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社会
公众
注意做好个人防冻保暖,适时添加衣物。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7 霜冻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
霜冻蓝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霜冻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
农业农村部门
做好防霜冻应急工作。组织农村基层广泛发动群众防灾抗灾,对农作物、林业育种应采取田间灌溉等防霜冻、冰冻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对蔬菜、花卉、瓜果应采取覆盖、喷洒防冻液等措施减轻冻害。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霜冻预警信息,刊播霜冻防护知识。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通知各社区(村)做好霜冻预防工作,注意防寒保暖,对贫困户、五保户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社会
公众
注意防寒保暖。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8 冰冻(道路结冰)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三级
二级
冰冻(道路结冰)黄色预警
冰冻(道路结冰)橙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冰冻(道路结冰)等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交警 部门
及时路况信息,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组织供水、供气行业落实防冰冻措施,做好责任范围内的除冰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
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
根据冰冻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除冰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道路结冰预警信息,加强社会引导。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开展区域范围内的道路除冰工作。
村、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冰冻信息并通知区域住户做好防范。
社会 公众
及时了解掌握天气预报信息,做好出行前的各项防护工作,防止因道路结冰打滑造成外伤。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9 高温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高温蓝色预警
高温黄色预警
高温橙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高温蓝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高温黄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高温橙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等高危行业、企业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会商和综合研判,统筹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力量。组织协调高温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交警
部门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防止车辆因高温造成自燃、爆胎等引发的交通事故。
教育
部门
督促学校做好学生防暑降温工作。
提示学校停止举行户外活动。
通知学校停课,要求对在校学生应派专人负责看护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督促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采取有效防暑措施,防止发生人员中暑。
督促各建筑施工单位、户外作业单位合理安排户外作业。
建议建设作业单位停止户外和高空作业。
农业农村部门
对种植、养殖物采取防高温保护措施。
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种植、养殖业的影响。
加强对种植、养殖业防暑防晒应对措施的指导。
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采取措施保障生产和生活用水。
采取紧急措施保障生活和重点生产用水。
确保居民生活用水。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
督促旅游景点、饭店和旅行社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采取措施,建议某些户外旅游项目暂停开放。
关闭户外旅游场所。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做好高温对林业带来不利影响的防范。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相关工作。
人社
部门
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时间规定情况的执法检查。
督促用人单位在高温时段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依法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督促相关用人单位停止露天作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加大对市场零售使用防暑降温药品、防暑防晒化妆品、保健食品的质量监管力度。严格监督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防范因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高温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高温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配合做好救助困难户、老弱人员。在辖区内广泛宣传防高温中暑常识。
村、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高温信息并通知区域住户做好防暑工作。
社会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高温天气预警信息;中午前后避免户外活动。
调整作息时间,注意饮食调节,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停止户外活动。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10 干旱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三级
二级
I级
干旱黄色预警
干旱橙色预警
干旱红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干旱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水利
部门
负责江、河、湖等水情的监测和预报。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工作。做好地下水水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
指导农户、水产、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
生态环境部门
加强监控,督查相关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水环境特别是饮用水源的安全,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指导林业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对林业的影响。
宣传、网信
部门
及时传播抗旱预警信息,加强抗旱工作新闻报道,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开展区域内的抗旱工作。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11 雷电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雷电灾害应急响应
应急管理
部门
及时转发雷电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负责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雷电工作。
消防救援
部门
应急处置因雷击造成的火灾。
教育部门
通知学校停止露天体育课和升旗活动。督促检查学校在雷电发生时让学生留在教室内,待雷电天气过后才可室外活动或离校。
交警部门
组织警力上街巡查,疏导道路交通,处置因雷击造成的交通事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提醒、督促建筑施工单位注意防范强对流天气,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
城市管理
部门
提醒、督促环卫作业单位注意防范强对流天气,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组织力量做好倒伏行道树及公园(绿地)倒伏植物扶正、加固工作。协助指导住宅小区内倒伏植物的处理。
卫生健康
部门
组织做好伤员救护和统计工作。
农业农村
部门
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文化体育
和旅游部门
督促旅游景点停止户外娱乐项目。
宣传、网信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雷电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雷电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开展区域内雷电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村、社区
在社区(村)内公告雷电预警信息。停止集体露天活动,提示居民收好阳台衣物并关闭门窗,减少使用电器。
社会公众
避免在空旷处行走,尽量躲避在室内等安全场所。避免在大树、高耸孤立物下躲避雷雨。尽量避免在雷电时拨打接听手机,减少使用电器。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12 冰雹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冰雹灾害应急响应
应急管理
部门
及时转发冰雹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负责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农业农村
部门
做好防冰雹应急工作和雹灾发生后的救灾工作。
卫生健康
部门
组织做好伤员救护和统计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冰雹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冰雹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开展区域内冰雹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社会
公众
及时了解掌握天气信息,减少户外活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13 龙卷风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龙卷风灾害应急响应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龙卷风监测防御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负责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农业农村部门
做好龙卷风灾后应急救助工作,帮助农户恢复生产。
城市管理部门
做好人行道及公园(绿地)倒伏植物扶正、加固工作,协助指导住宅小区倒伏植物的处理。
卫生健康部门
组织做好伤员救护和统计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气象部门的龙卷风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龙卷风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开展区域内龙卷风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社会
公众
及时了解掌握天气信息,龙卷风发生时避免户外活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14 雾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雾蓝色预警
雾黄色预警
雾橙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雾预警信息和相关防御指引。
交警
部门
组织警力做好交通引导,及时处置因雾造成的交通事故。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教育
部门
及时了解天气信息并转告学校,要求学校开展雾天安全注意事项教育。
提示学校减少或取消室外活动,妥善安排在校学生。
要求学校取消所有室外活动,必要时停课。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雾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雾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开展区域内雾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社会
公众
尽量不到户外行走,更不要早起锻炼。非出门行走不可的最好戴口罩,外出归来应立即清洗面部及裸露的肌肤,注意交通安全。
户外人员应使用口罩等防护品,尽早到室内躲避浓雾天气,注意交通安全。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15 霾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三级
二级、一级
霾黄色预警
霾橙色预警、霾红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霾黄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霾橙色及以上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生态环境部门
加强环境监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会商,及时转发大气污染预警。
加强环境监测。启动与相关部门的即时会商机制,及时转发大气污染预警。根据环境监测和预报,采取相应措施。
教育
部门
及时了解霾预警信息并转告学校,要求学校减少室外活动,做好防御霾危害的相关工作。
告知学校霾出现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做好霾危害的宣传和防御工作,要求系统内学校取消所有室外活动,必要时停课。
交警
部门
组织警力做好交通引导,及时处置因霾造成的交通事故。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霾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霾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实施区域内霾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社会
公众
不要早起锻炼,必要时出门行走应戴口罩,外出归来应立即清洗。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件2
天宁区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印发
[关键词]农村 防雷现状 防御对策
雷电灾害是联合国公布的最严重的十大自然灾害之一,被中国电工委员会称为“电子时代的一大公害”!雷电灾害的发生不仅影响范围广,而且造成人员的伤亡和经济损失非常的严重,尤其是广大的农村更为显现。如:2004年6月26日,浙江省临海市杜桥镇3 0名农民在大树下娱乐遭雷击,17人死亡;2007年5月23日,重庆市开县义和镇兴业村小学突然遭雷击,造成该小学学生7人死亡,19人重伤,20人轻伤;2009年8月4日,石家庄市长安区南石家庄村一村民自建二层临街房屋遭雷击,房屋坍塌,造成17人死亡,3人受伤。血淋淋的教训警示我们,关注农村,关注农民,加强农村防雷减灾工作,增强农民防雷减灾安全意识,减少或避免雷电灾害损失已成为广大农村防雷减灾工作的当务之急。
一、农村防雷安全现状及原因分析
1.近十年全国雷击人员伤亡情况
根据全国雷击造成人员伤亡数据统计表明,全国平均每年因雷电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数为850人左右,死亡为450人左右,农村雷电造成人员伤亡数占全国总量的92.3%。
2.农村雷击事故频发原因分析
农村发生的雷击伤亡事故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农民建房时,习惯于坐北朝南,雷雨季节,我国大部地区受西南季风气候影响,雷雨时,坐北朝南的民房正处迎风面,也是西南季风和雷雨云运动的主方向,当西南气流向前运动时,则会遭遇村庄民房的阻挡,雷雨云的气流运动就会被迫抬升,在此作用下,拐弯最大、曲率最大处正是最易遭雷击最严重的位置;二是过去农村村镇建设无规划,房屋乱搭乱建现象严重,电线、电话线等各种线路普遍存在“架空”现象,对架空线而言,它是雷电侵袭时最好的导体通道,特别是在雷暴高发区,易将雷电所产生的感应电压和高电流通过各导线传到千家万户,当强度达到一定值时就会造成雷电事故;三是农民缺乏防雷电安全知识,常在自建房上安装未做良好接地处理的各金属构建和家用电器,如:太阳能热水器、不锈钢水箱、装饰性金属针塔、卫星天线等,加大了雷击概率而产生安全隐患;四是雷雨季节,正值是农村的农忙季节,农民常在野外劳作,由于缺乏防雷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淡薄,雷雨时,仍在野外劳作,甚至还有肩扛手举易导电的金属物体而遭雷击;五是农民缺乏防雷安全知识,雷雨时,常在大树或在没有任何防雷措施的岗亭内避雨而遭雷击等等
二、农村雷电灾害防御措施
1.农村民房建设应选择在“非易雷击区”
在现代防雷学中,雷电防护一个重要措施就是一个“躲”或“避”字上。国家强制性防雷技术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明确说明,严格按此规范设计的防雷装置的防雷安全度不能达到100%时,人们应远离该地生活。也就是说,农村在规划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建房的选址问题,应尽量选择在“非易雷击区”,尽量避免雷电的袭击。对应于“非易雷击区”的是“易雷击区”,即容易发生雷击的地区。其主要特点是:(1)地形位置较高,突出于周围地貌;(2)临近潮湿和水草地区;(3)处于上升气流的迎风面方向;(4)地下有金属矿藏的地区;(5)空旷和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山岗上;(6)从以往经验了解常常遭雷击的地区等。“易击雷区”最容易引起火灾和人员伤亡,所以应该将房屋的位置选在“非易雷击区”。
2.做好电源和信号线,家用电器的防雷措施
电视、电脑、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家用电器在农村已倒到广泛的使用,由于农村地域广阔,居住分散,各种线路一般都是露天架空引入;电视线路常能在屋面或大树高空处简易架设;为使生活用水方便则在屋面上安装金属水箱或晒衣架等。这些如果没有采取完善的防雷安全保护接地措施,极易造成雷击事故。因此,(1)380/220V电源线路的架设,应采用标准的绝缘子。在进入室内前的最后一基杆子上,要将绝缘子的铁脚接地,目的在于对过高的雷电电压起到泄放保护作用。(2)与电源线路相似,电话线路入户时也应将它的绝缘子(例如通信蝶式绝缘子)的铁脚接地;架设电视天线时,一定要在它的旁边架设金属避雷针,用避雷针来保护天线。(3)安装在屋面上的太阳能热水器、金属水箱、金属装饰物等都应就近良好接地。其他家用电器(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等)平时不用时拔掉电源插头;有雷暴时,尽量不用这些家电。(4)活动频繁的露天场所及其附近不宜不设独立避雷针、避雷塔、架空避雷线、架空避雷网,以免雷击时发生危险。(5)在候车(船)棚(亭)、机埠、变电房(变压器)铁塔、旗杆等建(构)筑物设施旁,应设置“雷雨天气,切勿靠近”安全警示牌。有条件的地区,可依托已有建筑,建设具有一定防雷能力的农村应急避雷场所。(6)雷雨天气时,尽量不要在野外开展各类活动不要在河里洗澡、大树下躲雨、空旷地高举各类金属器件、在高压线下行走等。
三、农村雷电灾害防御对策
1.加强防雷减灾的科普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3.23”世界气象日、“送科技下乡”、“科技周”、“中国科普日”等活动,面向农村,走进农民,深入田间地头,“零距离”进行防雷减灾科普宣传教育。通过各种传媒和发放防雷科普手册和光盘,制作防雷宣传展板,播放雷电知识专题片、幻灯片,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宣传画、手机短信或现身说法等形式,介绍雷电危害、雷电防护等科普知识和防雷减灾法律法规,讲解雷击发生原理和防护要领,消除农民迷信恐惧心理,提高农民防雷减灾意识,增强农民自我保护能力。依托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宣传普及雷电预警知识和灾情处置及自救互救常识,使防雷科普宣传教育真正发挥作用。
2.加强防雷减灾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布局合理、信息共享、有效利用”是规划和建设雷电监测网的基本原则,虽然各地已经布设了一些闪电定位仪,但是布点太少,覆盖面有限,不能大范围的有效监测,所以预警信息难以及时传播到农村。因此,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雷电灾害预报预警和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建设的投入,做好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和雷电灾害防御规划,加强农村雷电监测预警网建设,建立综合雷电信息处理和预警平台,提高雷电灾害预报预警能力;要充分利用电视、电话、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介及时将雷电灾害预警信息传到农村告知农民,让农民提前采取有效避险措施,避免和减少雷灾损失。
3.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和事故善后处置机制
加强雷电灾害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机构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可行、职责分工明确、保障措施落实,以此提高雷电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当有重大雷电灾害发生时,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凡遭受重大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第一时间应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气象部门报告灾情,并配合气象部门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评估、上报等工作。严禁隐瞒不报的违法行为,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发生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得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给予严肃查处,并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高效稳妥处置灾情和事故的善后工作。
第二条本区行政区域内与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气象灾害,是指暴雨、暴雪、台风、大风、寒潮、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预警信息是指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危害,可以预警的气象灾害信息。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四级,分别为一般级(蓝色)、较重级(黄色)、严重级(橙色)、特别严重级(红色)。
第三条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与传播工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执行“归口管理,统一,预警联动、快速传播”的机制,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准确、无偿地与传播。
第四条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与传播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气象灾害防范应对的应急预案,组织召开气象灾害预警联动部门联席会议,定期开展预警信息及各相关部门应急联动情况专项检查,做好预警信息、传播、应用效果的评估工作;加快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升级完善;统筹规划和建设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和农村地区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等公共设施;保障预警信息与传播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持的财政投入。
第五条区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区行政区内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管理工作。
区应急办、文广、电信、水利、农业、国土、城管、公安、交运、安监、教育、建工、民政、卫生等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当与区气象主管机构建立预警联动机制,及时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播发工作,构建预警信息传播的快速通道。
第六条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区气象台统一,其他任何组织不得向社会预警信息。
第七条区气象台应当及时、准确、无偿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权限和业务流程由区气象主管机构另行制定,报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审定。
第八条区气象台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公共电子显示屏、移动和固定通信等方式及时向社会预警信息,要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快速的“绿色通道”。
当气象灾害严重级(橙色)或特别严重级(红色)预警信息时,区气象台要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书面报告区委、区政府,并以电话传真形式通知区应急办、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场及开发园区;通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向全区政府部门应急处置人员、气象灾害应急队伍成员、防灾重点单位责任人以及特定人群发送气象灾害预警手机短信。
第九条区气象台应当与区广播电台、电视台、各电信运营单位及有关媒体建立预警信息传播合作机制,畅通预警信息传播渠道,保证预警信息传播安全。
第十条区广播电台、电视台、各电信运营单位及有关媒体,要大力支持预警信息工作,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及时、准确、无偿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
当收到区气象台直接提供的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和局地暴雨、雷雨大风、冰雹、龙卷风等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时,区广播电台应当立即播报,区电视台应当采用滚动字幕方式迅速播出,区电信、移动、联通等电信运营单位应当采用手机短信方式向区内全网用户及时播发。
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应当标明预警信息的气象台名称和时间,不得擅自更改预警信息的内容。
第十一条各机关、企业、学校、车站、港口、高速公路、旅游景点、大型集会场所、大型商业、娱乐、健身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设置或利用电子显示屏、广播、公告栏等及时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第十二条预警区域的镇、街、场、园区在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当及时做好预警信息传播工作,发挥镇街气象协理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气象信息员在信息传播中的作用。同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损失。
第十三条气象灾害防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气象主管机构建立预警机制,依据易燃易爆场所、有毒有害场所、重要公共场所、大型公共设施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级,制定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做好预警信息接收和灾害防御工作。
第十四条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应当建立预警信息接收责任制度。收到预警信息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损失。
气象灾害敏感单位是指根据其地理位置、气候背景、工作特性,经区气象主管机构确认,在遭受暴雨、雷电、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时,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