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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林地采石面积与分布情况
我区矿业开采企业在发展高峰时达到300余家,经过几次清理整顿,截止到XX年年底,全区矿产企业有39个联合体合计125家,年产量368吨。
㈡已停采的面积、分布情况
停采情况比较好的乡镇为××、××、××。
㈢正在开采的面积、分布情况
正在开采地集中在××、××、××。
㈣林地临时征战用审批情况
我区林地临时征占用审批严格按国家
二、林地采石治理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我区虽然已经多次调研制定森林植被恢复方案,但是就目前的局面从根本上解决还有一定的难度。主要存在以下的二个问题:
㈠采石场的管理需要多部门联动。
林业部门对矿区的森林植被恢复有管理权利,但是对采石厂管理必须依靠区政府,多部门互动协调,对于生态破坏严重的企业必须引起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该类企业的生态破坏导致的森林植被恢复已经远大于其产生的经济效益,让政府牵头,科学合理有序关停这类企业。
㈡矿区恢复植被难。
一方面是技术上,废弃矿区一般土壤稀少、没有水土保持功能、岩石分布广泛、坡度大,不具备植被生长的必备条件,如何治理大片的废弃矿区将是个很大问题,需要引进比较成功的分阶段治理、分不同坡度、分不同条件的山体扶绿的技术。另一方面是资金上,在矿区恶劣的自然条件下进行植被恢复,需要的资金是一般地段的几十倍乃至上百倍,采矿企业缴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远远无法弥补植被恢复的需要,如何筹措资金将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四、工作建议及进一步打算
㈠保护环境,进一步加大对采石企业的管理。
震后的塌方、泥石流灾害地不同部位最适植被及区域
通过选择本地区已知的抗逆性较强的刺槐、桤木、酸枣和茅草等植物在治理后的山体表面实施人为森林植被恢复,结合植被自然修复后的植被种类调查结果,总结研究地震后的塌方、泥石流灾害地不同部位最适植被及区域。
技术措施
1生物埂
以绵竹市林业局选育的九顶大粉葛两年生葛苗作为营建生物埂的材料,选择葛藤直径粗5mm~8mm、葛块根直径粗15mm~20mm的葛苗进行试验。试验应用抗旱保水剂处理葛藤根系,栽植坑穴20cm×20cm,以株距50cm、行距100cm沿塌方区域下部顺行栽植两行,总长度400m。
2土袋
适宜在坡度较小、表层土松动的灾毁地表层实施,目的是为了防止挡土工程背面回填土的移动,集中地表径流和减小流水侵蚀,该工程措施适宜与木(竹)栅栏结合、交错设置,即在挡土工程之间斜面长度大约2.0m的间隔放置土袋,防止砂土下滑,固土定坡,为植被的培育打下基础。
3木竹栅栏
为了防止崩塌土砂下滑,分散地表径流,减轻地表径流对山体表面的侵蚀,稳固山体表面松动的土壤,改善植被恢复环境,在山坡面上相隔3m~5m配置木(竹)栅栏工程。木(竹)栅栏工程使用木桩、木材(整竹材)和铁丝。木桩高度为1m,间隔桩距0.7m,地上0.5m,深入地下0.5m。工程做法是先沿等高线开挖60cm宽基槽,然后在基槽中部打桩,木材(整竹材)横向扎排,再回填土砂压实。
4挡土堡坎
抑制、固定河床内不稳定的泥沙以及坍塌地产生的大量泥沙,作为山坡工程的基础,在坍塌地的垂直下部配置浆砌堡坎,防止泥沙流向下游区域。
5排水沟
应用于地表径流形成的冲刷沟内实施,实施渠系工程是为了减轻地表径流对冲刷沟连续造成侵蚀,以及过多的地表水渗透使土壤的强度降低而设置的排水工程。
6栽植工程
栽植工程目的是恢复灾毁地植被,是治山的最终目的,其做法是在挡土工程、土袋阶梯式工程背面进行植树、播种等,符合《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所述要求。
试验设计
1试验地点
项目试验地位于绵竹市汉旺镇牛鼻村中封顶,面积为33.34hm2。为5•12汶川大地震灾毁林地。在试验地内分别选择灾毁后泥石流沉积地、滑坡地和垮塌地做为试验地类,根据立地条件分别采取人工造林、人工点撒播、封山育林等恢复措施并适地加以辅助治山工程措施,见表1。
2种苗
种苗均来自四川省绵竹市。选取顶芽饱满、苗干通直、色泽正常、无损伤、无病虫害的种苗。
3应用保水剂造林试验研究
保水剂采用的是华光实业公司生产的AS型高效保水剂。造林树种为1a生刺槐苗,平均高为80.2cm,平均地径为0.8cm。保水剂不同施量试验:每穴分别施量为0.5g、1.0g、2.5g、3.5g。每个处理660m2。分别于3月10日、4月10日、5月16日测定土壤含水量。测定时在每小区上下左右及中部各选1点,每点测定3个树坑。在距树干20cm处用小口径取土钻打孔取土,然后封堵取土孔,采用烘干法,测定20cm深土层的含水量,求平均值。
4造林存活率和保存率调查
在各样地内随机选择10m×10m样方,重复3次。调查因子包括造林成活率、地径、高生长量,取其平均值。数据的调查时间除保存率外都为造林后4个月的同一个时间段,保存率的调查是在造林后的第2年春季进行的。
5植被恢复调查方法
5.1植被总盖度和林木郁闭度的观测
草地用投影法观察植被总盖度,林地用目测法观察郁闭度。植被样方调查主要调查植被的种类、生长状况和盖度等,样方大小草本为2m×2m,灌木为5m×5m,乔木为10m×10m。
5.2生物多样性测定方法
群落物种多样性统一应用各个物种在该层(乔、灌、草)中的重要值V这一综合指标来计算,各个物种的重要值计算公式(马克平等,1995)如下:(1)重要值草本层的重要值:IV=(相对密度+相对频度+相对盖度)/3乔木和灌木层物种重要值:IV=(相对密度+相对频度+相对优势度)/3相对密度=一个种的密度/所有种的总密度×100%相对频度=一个种的频度/所有种的频度×100%相对优势度=一个种的优势度/所有种的优势度×100%。(2)物种多样性指数是以各样地物种重要值平均数为基础,采用目前较为普遍使用的公式计,按生长型(乔木、灌木、草本)计算各物种多样性指数。a.物种丰富度指数S=出现在样地中的物种数。b.多样性指数(PielouEC,1975):
5.3地表径流量的观测
在试验区域内有工程措施的坡面堡坎、竹竹木栅栏(土袋)、排水沟和未作处理的区域设置4个径流场。径流场宽5m(与等高线平行),长10m(水平距),水平投影面积50m2,径流场下部设1m×1m×1m集水池,用来收集径流。每次雨停后10min~30min观测,记录池内水深,然后将泥水搅拌均匀,用量杯分层取样1000ml,经沉淀后,在105℃条件下烘干,将干物质用天平称重。研究工程措施对水土流失治理的影响。径流场一次降雨地表径流量(m3)=1m×1m×水深(m)径流场一次降雨侵蚀量(t)=地表径流量(m3)×干物质(g)/1000
结果分析
1不同恢复模式的生长效果分析
1.1高、径生长量、存活率的比较
对灾后植被的恢复工作,首先考虑生长量、成活率、保存率的大小。不同树种的生长情况见表2。由表2可以看出,设计树种均能有效的在灾毁林地生长,都能作为植被恢复用树种,考虑到在实际应用的实际中,植被恢复应为防护林,因此树种首选还是应为刺槐、桤木等,调查显示刺槐在泥石流沉积地区平均成活率达到68%,平均保存率可达到49%,可见其在恶劣环境的适应性非常强。桂花和柚的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90%以上,分析其原因为桂花和柚属于经济林木,栽植规格较大,同时人为管理水平高,导致成活率高,但是管护成本较高,因此在灾毁林地的植被恢复实践中建议还是以适应性强,管护成本低的苗木作为选择对象。酸枣成活率和保存率相对较低,其原因为撒点播地点为坡度较大的滑坡区,土壤含水量较低,土壤结构性差导致发芽率低。
2保水剂施量对土壤含水率和生长量影响
从表3中可以看出,穴施2.5g、3.5g保水剂与其它处理在各指标上的差异均达极显著,而这两种处理之间则差异不大,可以确定在刺槐造林中,穴施2.5g、3.5g保水剂,可促进穴内土壤水分的保蓄,从而提高造林成活率,其保水持效时间可达3个月,这个时期正是本地干早少雨的时期,也是苗木萌动生长的关键时期。在这个关键时期造林施保水剂对林木成活起到了很大作用。考虑到经济性,穴施2.5g效果最佳。对当年高、径进行比较后,各施量之间可看出无显著差异,说明施用保水剂对土壤水分的改善作用是有限的,仅能维持幼苗基本需水量,保证苗木成活,并不能提高苗木生长量。
3不同灾害地点不同恢复方式植被恢复的调查
对不同灾害类型及不同恢复方式总盖度调查,得出不同方式植被恢复的最佳配置方案,见表4。从表4可以看出,在灾毁林地中人工植苗恢复植被适合实施于泥石流沉积区域,调查显示植苗后盖度达到53.6%,在滑坡区域的人工恢复手段中,撒播为3.2%,点播为7.3%,人工植苗盖度为8.2%,综合在施工过程当中安全性和经济性,可见点播是滑坡区域的最佳植被恢复方式。塌方区域由于坡度较大,操作困难,危险性高,因此自然恢复是最佳的选择。在本次试验的调查中,塌方区域的总盖度为27.4%,主要种类为巴茅、茅草一类先锋草本植物。同时自然恢复处理中,3种灾毁地的总盖度相差不大。因此,综合各因素可以认定塌方区域的最佳恢复方式为自然恢复,滑坡区域可通过撒点播的方式恢复植被,而可操作性强的泥石流沉积区域最好用人工植苗的方式将最大限度的提高植被恢复水平。
4不同植被恢复模式的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分析
4.1物种组成特性
自然恢复的灌草丛中,传播能力强且耐旱极强的草本巴茅和马桑迅速侵入,成为植物群落优势植物,其重要值分别为84.5%和8.2%,占群落总重要值的92.7%,形成了巴茅+马桑群落,处于破坏山体植被演替的初级阶段。对于人工恢复的4种造林地中,草灌的物种数量增加,肾蕨、禾本杂草、蒿草、野、野棉花等草本成为草本群落的优势种,草本的物种组成变化较大,初期的一年生草本植物生长逐渐退化,大量多年生草本植物逐渐进入。主要灌木种类有马桑、悬钩子。调查中发现本土木本植物开始入侵,如桦木、枣树、楠木等。随着岩石的风化,环境条件有所改善,已初步具备耐旱性强的乡土先锋植物生长的条件。在桂花+柚子的混交林中,由于是经济林有明显人为干扰,试验中不作统计。
4.2多样性分析
物种多样性是指多种多样的生物类型及种类,强调物种的变异性,代表着物种演化的空间范围和对特定环境的生态适应性。物种多样性是物种丰富度和分布均匀性的综合反映,体现了群落结构类型、组织水平、发展阶段、稳定程度和生境差异,反映了生物群落在组成、结构、功能和动态等方面的异质性,了解它的变化掌握群落演替的一般规律。物种多样性变化是植被演替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分析群落稳定性、所属演替阶段的重要依据,是群落结构和生态功能复杂性的一个度量,可揭示不同植物群落在结构、组成及其功能动态方面的变化。
一般情况下,物种多样性指数与物种丰富度、均匀度呈正相关,与生态优势度呈负相关。多样性指数越高,生态优势度越小:多样性指数越大,丰富度、均匀度愈高。因此可以认为,在表征群落多样性结构方面,物种均匀度与生态优势度的变化趋势是相反的:种群分布集中,群落均匀度指数低,生态优势度就较高。反之,群落中种群分布均匀,群落均匀度指数高,则生态优势度较低。由表6可知,不同植被恢复模式的Shannon-Weiner(H)的排序为刺槐+桤木>撒点播>刺槐林>生物埂>半封;物种丰富度为混交林>纯林>自然恢复模式;Simpson(D)的排序半封>生物埂>撒点播>刺槐林>刺槐+桤木;Pielou(J)相差不大,说明在破坏山体初期恢复模式的均匀度相差不是很明显。
综合分析后发现:由于植被恢复时间较短,各群落都还处于演替初级阶段过程当中,封山育林中巴茅迅速成为优势种,抑制了其他植物的定植,导致其丰富度和均匀度较低,巴茅在整个群落中的生态优势度较高。生物埂中,由于实施的地点在塌方区下,整个措施被塌方掩埋,无法对其原来计划的指标进行调查分析,因此,此处未做比较。而在其他3种人工造林方式中,其各项指标均差异不大,表明群落中各先锋植物种群还处于竞争的过程中,需要一定时间的演替,最终才能形成稳定的群落。
5工程措施对植被恢复的影响
试验记录了2011年8月、9月4次降雨后的地表径流量和降雨侵蚀量,取平均值。见表7。通过表7可以看出,在坡度较大的地方采用排水沟,能有效地减少地表径流量,该实验设置排水沟的区域地表径流量为0.17m3,为对照的29.8%。对降雨侵蚀量得控制,每隔3m~5m设置的竹木栅栏或土袋的处理,侵蚀量最小为0.0142t,为对照的9.8%,能减少土壤的降水侵蚀量的90%。分析其原因,设置竹木栅栏或土袋降低了山体坡度,降水下泄过程中多次被缓冲,减轻了径流对地表的冲刷,从而减少了降雨侵蚀量。可见在灾毁山地植被恢复工作中,加以必要的辅助工程措施,能有效的保护好山体,改善植株生长的小环境,有利于植被恢复。在试验观察过程中发现,山体松动,坡度>45°的塌方区域,植被恢复难度很大,下部实施的生物埂、堡坎等工程还无法有效地控制塌方的继续发生。
结论
在塌方区域下部坡度介于30°~40°的区域采用每隔3m~5m斜坡距的土袋或木竹栅栏工程,能有效地控制降雨侵蚀量的发生,侵蚀量比对照减少91.2%;同时在泥石流区域上部实施排水沟、下部实施挡土堡坎工程等综合治理措施,能有效的汇集地表径流,减少侵蚀量,挡土堡坎能阻挡和沉降90%的泥土,从而有效的控制泥石流侵蚀面的扩大。而对于山体表面松动,坡度>45°的塌方区域,下部实施的生物埂、堡坎等工程措无法有效遏制塌方发生,解决办法尚有待研究。
项目区山体表面经过治理,通过实施人工植苗、人工点播和撒播等人为植被恢复措施,结果表明:塌方、滑坡、泥石流及其过渡区域中治理后的泥石流区域最适合通过人为恢复植被,其平均盖度可达到33.76%,最佳方式为人工植苗恢复,经调查盖度达到了53.6%。塌方及滑坡区域由于立地条件差,操作危险性高,建议植被恢复方式为自然恢复,经调查自然恢复的盖度达到30%左右,但主要以巴茅和禾草等先锋草本为主,需要长时间的演替才能形成稳定的群落。最差的是塌方区域,人为恢复的覆盖度仅为1.3%。
关键词:乌溪江流域;现状;特征;发展条件;措施
中图分类号:X5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10-0066-02
1引言
遂昌县乌溪江流域地处县域中部和西南部,包括湖山、金竹、王村口、焦滩等12个乡镇的部分区域,流域面积1510km2,占全县的64%;乌溪江流域地处上游地区,担负着乌溪江水库水源保护和水源涵养两大生态功能。乌溪江流域又是欠发达的革命老区,由于交通相对闭塞、经济基础薄弱以及森林限伐、水源保护等因素的制约,贫困现象较为突出,居民脱贫致富的要求极为迫切,面临着“维护生态、共保环境”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双重压力。亟待通过编制和实施生态保护与发展规划,指导流域生态空间布局、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经济开发,进而实现流域可持续发展,为遂昌建设生态文明,谋求跨越发展,打造“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提供有力支撑。
2乌溪江流域发展现状
2.1钱塘江水系的源头区域
乌溪江古称东溪,为衢江一级支流,发源于浙、闽交界处仙霞岭山脉的大福罗山,自龙泉流入遂昌,县域境内有洋溪源、周公源和湖山源,均汇流入湖南镇水库,属钱塘江水系。乌溪江流域地处水系上游,是衢州市乃至钱塘江流域下游重要的生产生活用水来源,在全省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根据钱塘江水环境容量研究成果,钱塘江水系在75%水文保证率下,遂昌境内环境容量COD为5914t/年,氨氮为411t/年,目前遂昌相应污染物现状排放量均低于环境容量。水环境监测表明,全年平均为Ⅱ类水,水质状况良好。
2.2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发区域
乌溪江流域多高山深谷,人口密度较低,交通极为不便,经济发展迟滞,属全县后发地区。工业经济薄弱,仅有矿产加工、食品生产等零星产业,该区域是遂昌茶叶、高山蔬菜、食用菌、水干果和竹炭粗加工产品的主产区,依托温泉、水库风光和历史遗迹的休闲旅游已有所起步。受制于产业基础薄弱、水资源保护约束和林业限伐等因素,流域居民经济来源比较单一,生活较为贫困。近年来,通过实施“下山脱贫”、“乌溪江库区异地脱贫”、“强村固基”等工程,村级集体经济培育取得初步成效,居民生活继续改善,但相对遂昌东部区域仍处较低水平。
2.3待开发资源较为丰富的潜力区域
(1)旅游资源。不但拥有九龙山自然保护区、湖山森林公园、周公源“小三峡”、焦滩龙门瀑布等秀丽自然风光,而且保存了王村口革命遗址、独山明代一条街等宝贵人文景观。流域现有两处温泉,是浙江省目前发现的出水量最大的温泉。
(2)土地资源。拥有若干离城镇及交通干线较近的低丘缓坡区,开发条件好,用地成本低,是发展生态经济的宝贵空间。
(3)森林资源。乌溪江流域拥有较为丰富的森林资源,林地面积13万hm2,约占流域总面积的89%;流域森林覆盖率达84.2%,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遂昌国家级森林公园位于境内。
(4)矿产资源。湖山素有“萤石之乡”美誉,是浙江省四大萤石开发基地之一,累计探明资源储量约1200万t,现保有资源储量约400万t。
(5)生物资源。流域内的九龙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保存完好,珍稀生物富集,是浙江省的生物基因宝库。流域共有种子植物1000多种,包括南方红豆杉、香果树、白豆杉等国家一、二级保护植物10多种,森林中栖息着110多种鸟类和野生动物,包括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金钱豹、黄腹角雉、穿山甲和黑麂等。水库内有鱼类38种,包括娃娃鱼、鲥鱼、长臂银鱼、鳜鱼等国家保护的珍稀鱼类。
3有利条件分析
3.1生态环境价值不断提升
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快速推进时期,全社会对高品质生态环境的需求快速增长,生态环境优势将日益成为推进区域快速发展的重要依托。随着交通条件的加速完善,将大大缩短遂昌与长三角主要城市的时空距离,为生态休闲旅游、生态农业等发展提供了广阔机遇。乌溪江流域层峦叠嶂、植被良好、人口稀少,拥有原生态的环境和人文资源,面对长三角城市消费的升级趋势,恰恰具有针对其市场需求的供给条件,休闲度假、原生态农产品等将成为吸引长三角高端需求的潜力产品。
3.2生态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为确保乌溪江水质完全达标、保护好下游饮用水源,遂昌不断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沿江沿溪污染源基本得到整治,先后关闭工业企业2家,分类治理萤石矿开采等,严格禁止有污染企业进入。流域内森林限伐基本得到落实,每年减少林木采伐量约6.57万m3。生态能源推广取得进展,及时开展了以沼气建设和综合利用为主的畜禽养殖污水治理工作。
3.3休闲名城建设不断推进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遂昌县委、县政府从长三角发展大局和区域分工的战略高度,作出了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的重大决策。县委、县政府提出,要高度重视湖山区块产业培育和旅游开发,以湖光山色的自然景观为依托,以温泉、休闲、运动、观光等为特色,将休闲度假、体育运动、峡谷观光、生态农业等有机融合,高起点、高标准谋划好湖山旅游整体规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适时启动项目建设,努力把湖山区块建设成为以温泉养生度假为核心主题的休闲度假天堂。
4制约因素分析
4.1现行传统发展方式亟待转变
乌溪江流域生态环境相对脆弱,传统发展模式已对其造成一定影响。流域土质以红黄壤丘陵山地为主,土壤表层一般为非稳性粘状构造,加之分布有大片毛竹林和板栗林,高强度农业开发中的松土除草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导致水源涵养能力不足。前期萤石矿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尚未及时得以补救与恢复,特别是矿山开采时遗弃的废土、废渣,成为诱发地质灾害的隐患。
4.2基础设施建设亟待推进
乌溪江流域地处高山深谷,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滞后于县域平均水平,对当地生态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形成较大制约。道路交通仍处较落后状态,道路等级偏低,线型较差,大部分为四级、准四级公路,极易受雨雪天气影响;乡镇客运站标准低,设施简陋,难以适应生态旅游发展要求。环保设施建设滞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集中处理场地等尚未普及;湖南镇电站水库发电水位年季变化较大,消落深度高达40m,因此湖山库区水位很不稳定,枯水期下送水体水质保障问题突出,壅水净化工程项目亟待建设。
4.3保护生态与改善民生的难题亟待破解
长期以来,乌溪江流域居民为了达到水源涵养要求,产业开发受到诸多限制,生活水平难以快速提高,为下游用水安全做出了牺牲。近年来,通过启动异地脱贫工程,采取有土安置、无土安置、分散安置等多种形式,已异地安置库区群众690户6000人,相应减轻了流域生态压力。然而,随着资源保护力度的加大和节能减排约束的加强,传统发展模式的空间日益缩小。当地干部群众对发展生态经济,实现脱贫致富的呼声极为热烈,亟待通过创新发展模式和发展路径加以解决。5加强生态建设的措施
5.1水质水环境整治
认真实施《浙江省乌溪江环境保护若干规定》,加强对断面水质的环境监测工作,制定水污染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出境水质达到水功能区要求。积极筹划壅水净化工程建设,稳定湖山库区枯水期水体自净库容,保障下送水体质量。加大水污染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继续抓好乌溪江流域治理工程和生态农业示范工程、标准江堤和河口治理工程;加强河道综合整治,搞好渠系配套,减轻洪涝灾害;保护基本农田,改造中低产田,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5.2水土保持
按照钱塘江源头地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要求,重点整治乌溪江水库上游地区水土流失,提高区内植被覆盖率和水源涵养能力,减轻下游河道和水库淤积,改善水生态环境。实施生态修复,通过营造水保林、经济林,退耕还林,生态移民等,切实改善流域水土保持能力。严格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和珍稀野生生物栖息地,以自然为主恢复退化的森林植被或生态系统,科学治理水土流失,积极防治地质灾害。建立严格保护区域,停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
5.3林地保护
全力抓好生态公益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全面落实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的管护人员和管护责任,认真实施林分改造工程,做好树种结构调整和补植套种工作,全面提高林分质量和生态功能等级。切实做好绿化造林工作,抓好迹地更新、城区山体景观林、生物防火林带、阔叶林改造、自然保护区等工程建设,逐步形成良好的生态体系。以天然林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源林建设为重点,骨干生态林工程为主体,制定和实施乌溪江流域植被恢复方案。着眼于构建生态网络,改善森林结构,大力发展公益林,打造以山体森林为主体、道路景观林与河道(库区)防护林为绿色连接线的生态林网体系,提升森林生态功能。
5.5矿山环境恢复
结合萤石矿资源开发利用、矿山日常监督管理、矿山关、停、转、迁等,积极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对限采区实行矿山收缩,禁止白马山森林公园矿区的开采活动。对乌溪江库区周边莹石矿废渣堆放加强监管,制定矿山环境应急预案,防止突发生态环境事故。对已关闭矿山造成的退化土地分阶段进行修复,正在开采的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修复。进行生态环境修复时,如修复成建筑用地,必须达到地基沉降量的限制标准;如修复成草地,植被覆盖率也应达到相应要求,生态环境修复类型要与矿区周边土地利用方式及景观相协调。
参考文献:
一、民族文化差异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在我们居住和生活的地球上,是一个拥有众多民族的世界。而各民族之间由于自然环境和历史发展所形成的民族差异和特点,从而导致了每个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与生计方式也呈现出各具特色的状况,其对所处生态环境的影响也各不相同,因环境而异。在当今的世界上,单一成分的民族国家都较为少见,绝大多数都是多民族国家。如在亚洲,印度和印度尼西亚境内就拥有100个以上的民族;中国、越南、菲律宾拥有50多个民族;缅甸、伊朗和阿富汗也拥有30多个民族。在欧洲,芬兰、法国、罗马尼亚、保加利亚、英国、西班牙、俄罗斯等都是多民族的国家。在美洲,美国和巴西各有100多个民族;加拿大、墨西哥和阿根廷各有50多个民族;玻利维亚、委内瑞拉、秘鲁、哥伦比亚和智利各有20多个民族。在这些多民族国家中,由于各自的自然经济条件和历史发展背景不同,无论是不同国家或者是同一国家中的不同民族,其经济社会发展和生计方式都呈现出不同国家和民族的个性和特点,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各不相同。印度是亚洲国家中的一个多民族国家之一,现有大小民族300多个,分属845种不同的语言和方言。在这些众多的民族中,人口最多的印度斯坦人(Hindustanis),约有1.8亿,占全国人口的28.2%。这一民族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其中居住在其国家北部地区的印度斯坦人主要种植小麦、玉米、豆类等,而南部地区的印度斯坦人则以种植水稻、甘蔗、棉花等为主。纺织、刺绣、金属加工等精湛手工艺是印度斯坦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手工业。比哈尔人(Bikaris)是印度人口中位居印度斯坦人之后的第二大民族,约有6600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0.3%。比哈尔人主要从事农业和畜牧业生产,农作物以水稻为主,山区靠白薯、高粱和豆类等杂粮作生活中的粮食补充。拉贾斯坦人,虽然这个民族在印度只有1400多万人口、占全国总人口仅2.2%,但其国内的生计方式有的从事农业生产,也有的从事商业活动、手工业生产等,多数人以玉米和高粱为主食,日常生活则以素食为主。其他一些民族如孟加拉人(Bengalis)、马拉地人(Marathis)、奥里雅人(iy)、旁遮普人(Panjabis)、阿萨姆人(samese)等,大多从事农业生产,以种植水稻为主,喜食大米、鱼虾等。
印度是一个人口比重较大的国家,现有居民已达10余亿人,全国的一半人口主要居住在恒河流域及沿海地带,这一地域的每平方公里达500~1000人左右,而在北部、西北部和东北部的沙漠地带与高密山区,每平方公里不到10人。为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印度除了大力兴建水利设施,进一步扩大灌溉面积外,还积极提高农业生产的现代化水平。具体措施有:一是引进、培育和推广优良品种,如现在的小麦和水稻的高产品种种植面积已达95%以上。二是大幅度增加化肥的施用量,如在印度的旁遮普邦,1960-1961年度,全邦只施用化肥5000吨;1965-1966年度增加到4.6万吨;1968-1969年度全邦平均每公顷种植面积施化肥34.4公斤;1973年旁遮普化肥厂生产化肥164.1万吨,使化肥施用量每公顷增至74.5公斤;1978-1979年度又提高到94.8公斤。三是实行农业机械化,1960-1961年度,旁遮普邦仅拥有拖拉机4935台;1965-1966年度发展到10636台;目前全邦共有拖拉机14万台,全部谷物的种植已实现机械化。现代化农业的高速发展,就旁遮普邦的生活水平提高而言,的确带来了诸多的利益,但由于印度国家的政治体制原因,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除了印度的社会制度所带来的农村两极分化,广大贫苦农民负债累累甚至丧失土地等以外,更为严重的是生态平衡受到了破坏,影响了农业生产的良性循环,大量施用化肥而造成土壤板结;大量而长期的灌溉从而使地下水饱和,造成土壤盐碱化;农药的大量使用又增加了环境的污染等等。[4]300-302这种由社会经济发展或生计方式而导致的生态环境问题,在其他一些多民族国家中我们还可找到相应的事例。如位于南美洲的巴西对其国内北部地区亚马孙平原国土的开发,这一举措所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同样值得我们反思。亚马孙平原位于巴西北部,背靠安第斯山,面迎大西洋,亚马孙水系流贯其间,形成360万平方公里的冲积平原。由于亚马孙平原地处赤道低纬带,大部分地区的海拔在150米以下,终年高温多雨,热带雨林气候分布广,生物多样性的植被发育十分丰富。区内的深林覆盖率达70%以上,树种繁多,达4000多种,是世界上最大的热带雨林区。对亚马孙平原的国土开发始于战后的20世纪40年代中期,70年代才加快步伐,成为国家经济开发的重点地区。开发亚马孙地区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在大肆砍伐森林的基础上实施以下计划:一是修建公路;二是移民开荒,发展农业;三是开辟牧场,发展养牛业;四是发展工矿业。亚马孙平原通过上述开发计划,的确在短期内对当地带来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⑴亚马孙公路网通过库亚巴和巴西利亚与国家经济重心东南部及南部公路网联成一体,有利于北方经济开发和对外联系,并吸引大批移民到新垦区定居,对巩固北部边陲有很大的战略意义。⑵增加了谷物生产,满足了新迁移民的生活要求。70年代中期的农业移民和垦荒,将土质肥沃的原始森林变成生产水稻的天然粮仓,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使这一地区现已移民6000多户,开荒30000公顷。⑶政府依靠亚马孙地区新开垦的马瑙斯自由贸易区的工业发展及本区内开采的铁、铝土、锰、黄金等矿产资源抵偿了沉重的外债。⑷对亚马孙平原中巨大的水能资源和森林资源的开发,为北方经济的发展及钢铁生产提供了重要的能源。
在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背后,对亚马孙平原的生态环境也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和不利的影响:第一,砍伐大片森林(900万公顷),开辟养牛牧场,得不偿失。亚马孙地区气候湿热,疫病流行,并不利于牛群的生长繁殖;由于土壤生态的脆弱性,森林砍伐两三年后,牧场地力便会衰竭,进而导致更多森林的毁灭。在1965-1979年的15年,巴西政府在亚马孙地区共投资4亿美元资助修建了187个牧场,其结果事与愿违,毁掉价值达77亿美元的木材,换来的仅是每年2500万美元的畜产品,这是一个惨痛的教训。第二,修筑公路的实际经济效益并不大。一方面,巴西是缺油国,使用耗油量大的汽车公路运输与当地的铁路和水路运输相比,其成本要大得多;另一方面,亚马孙公路均为土路,这里常年暴雨,一旦路面养护不善,雨季全然不能通车。第三,毁林开荒发展农耕业和畜牧业,并未达到外来人口在农业地定居的目的,那些从干旱区到湿热区开发农业的移民,遇到了气候湿热、病虫害、草荒、土地开垦后肥力减弱、农作物产量大幅度下降等问题,远比在原故土解决吃饭问题更困难,在此背景下,到70年代已有30%的东北移民又倒流回乡。由此可见,亚马孙地区的农业开发是弊多利少,而预先确定的各项目标基本没有达到。相反,却在社会、经济、生态等方面产生了许多不良的后果。[4]281-285地球作为一个生命体系,它提供给人类社会的生物物种丰富多样,而生物物种间的依存制约关系也十分复杂。但是,人类社会对自然界提供的资源似乎并不领情,在当今世界上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在直接利用这些生物资源的方式与手段出奇地单一,仅是依靠有限的10多种农作物和20多种家畜家禽,来支撑人类80%以上的生命物质和生物能的供给,而其他的生物资源却置之不理,甚至视为秽物。如果这不是人类对地球生命体系的无知,就是对地球生命体系的浪费。正是因为人类社会的这种无知与浪费,采取单一的方式去利用地球生命体系的物种多样性,从而酿成了人类社会与地球生命体系的严重对立。
生物多样性是指生命有机体及其赖以生存的生态综合体的多样化和变异性,这包括三个层次———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与景观多样性。在当代,随着人类社会的演进,与人类相伴度过了数百万年历史的生物物种,有的在地球上已经消失了,由于受到人类活动的挤压,有的种群规模受到挤压,而植物群落极度萎缩,有的物种甚至处于濒危境地。与此同时,人类社会驯化的农作物和家畜家禽,其生物特性高度特异化,抗病免疫力也急剧下降,一旦离开了人类社会的抚育就难以存活,有的不得不依赖药物去维持其正常生产,但这些药物的使用对人类的身体已经造成了无法预料的伤害。随着都市化的迅猛推进,对生态环境的人为过度干预,如农田的扩大,工厂矿区的拓展,等等。使得原有生态系统和景观的多样性受到了威胁。这给人类的生存环境造成了难以逆转的生态灾变。面对这一严峻的形势,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保护生物多样性公约》,这是人类文化自觉的一种表现,力图通过对人类行为的规约来实施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用该公约来约束各国的行动,以维护地球生命体系中物种多样性的延续。但是,事过20余年,我们来检视该公约执行的成效时,却令人堪忧,生物多样性并没有因为公约的出台而丰富起来,反而正在减少。关键的原因在于,世界各国的国情不同,文化不同,不同国家对待这一公约的反应和采取的行动各不相同,不同国家在其间所获得的眼前利益不同,有的国家甚至断然拒绝在公约上签字。因为生物的多样性延续靠的是生物间的相互依存与相互制约,这种依存制约关系的复杂性,单靠人力去维持濒危生物的物种延续无济于事。因为文化的力量没有被激发起来,文化的规约仍然被强权霸权所抹杀。这就难怪世界上虽然有这个公约来唤起世人的生态意识,但它的好处却被不同的文化霸权所分割,因此,若想凭借这一纸公约去解决人类利用资源的局限性与多样性的矛盾,显然不是什么良方解药。
二、多民族国家生态环境修复的差异性
对于生态环境的修复,世界上各个不同的国家从自身的国情出发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本文分别就美国、澳大利亚、印度等国家以不同方式开展生态修复的举措,进而深化对这一研究思路的理解。美国不仅是一个移民国家,而且还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美国的现代居民中有100多个民族成份,其分别由三个部分组成,即美利坚人、未被同化的移民集团和原来的土著人。由于美国的民族众多、土地的权属关系十分复杂,对生态环境的修复方式则具有明显的“美国模式”特色。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就已经启动了生态系统管理的相关项目,目的在于对那些已经或即将受损的生态系统加以修复。如在公共荒原区协会的资助下,美国密歇根大学自然资源与环境学院的雅妃教授领导的研究小组对美国的生态系统管理项目进行调查和研究,编制出美国有关生态系统活动的详细名录,试图为美国农业部森林局、国家公园局、土地管理局等公共机构提供信息,使之更好地实行生态系统管理,对所辖土地的管理应充分考虑到生态修复的时间和空间尺度,同时也为面临当地环境挑战的个人、组织、机构或企业在从各地生态系统管理中借鉴一些宝贵的经验。项目的目标依次为保护或保持生态系统、修复生态系统、取得利益相关者的支持、维持或改善区域经济、提出生态系统管理指导方针等。为了保证管理措施对生态系统的修复具有预期效果,充分调动各种各样的土地所有者参与设计和实施项目活动,从而促进与生态系统功能和结构相协调的人类土地利用,包括采用创新式农业技术、减少土壤侵蚀战略、木材管理系统的知识等等。[5]印度不仅是南亚最大的国家,而且也是世界上森林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但由于这里的各民族长期以来对森林资源的过度利用,致使森林资源迅速减少,并出现了林地退化和水土流失等现象。为了推动森林的管理和生态的修复,1991年6月1日,印度政府公布了发展联合森林经营的框架,针对国有退化林地确定以利益共享为基础的联合森林经营机制,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森林的保护和修复来确保环境的稳定和维持生态平衡,同时又能提供小型林产品以满足乡村中各族人民对少量木材的需求。在印度的宪法中,保护环境被奉为神圣职责,并将其确定为国家及全体公民的责任。在生态修复与保护的方式上,印度目前以三种社会林业的形式来加以实现:一是乡村片林,即在乡村公有土地上生产村民所需要的林产品。二是联合森林经营,即指当地各族人民参与国有退化林地的修复活动,并借此以现有森林来满足乡村居民的需求。三是生态开发,即通过开展其它开发活动来提高当地居民的经济地位,以此削弱其对森林的依赖性。
[6]澳大利亚也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这里的生态独特、生物多样性丰富。但随着城市化速度的加快与程度加深,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国内经济增长很快,农业、制造业、能源生产、矿业和运输业对自然资源利用的持续扩大,以致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这一严峻趋势促使国家新的生态环境政策纷纷出台,而参与决策的政府部门、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也采取了相应的行动措施。为了将更广泛的可持续性战略步骤转化成对自然资源的有效管理,澳大利亚采取如下具体的方式:第一,为了遏制威胁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消极势头,已经通过加大现有计划的步伐,以及推行新的创新机制来保护已经划定为各类保护区内外的生物多样性,同时结合联邦、州和领地及当地政府的工作,限制农业、制造业、能源生产、矿业和运输业等行业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利用,以缓解生态环境的压力。第二,进一步划清各类保护区内外的动植物栖息地范围和充分调查保护区内物种群体数量,将其目标量化,强化措施与目标管理成效。如在实施保护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扩大资金的来源渠道,包括采取对收购和保护协定投资等多种方式,从经费上全面落实对保护区的实际性管理。其具体工作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一是从生物多样性管理的基础知识上,开展对保护系统的编目、检测和开发工作;二是将生物多样性目标渗透到非保护区土地(如租赁土地和自由保有土地)的管理中,使得保护区域与非保护区域形成对接,与非保护区的民众之间确立保护权、契约和管理协议等,以实现整体性的保护。三是与所在地民众密切合作,以立法的形式将属于当地人所有和管理的14%的领土纳入到生物保护计划,分明权责利;四是将保护区内的农业、林业和渔业活动的目标具体化,以使可持续利用,让当地人从中获得实惠,而积极参与到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列中来,把保护生态环境当做自己的使命。第三,在具体的环境修复手段上,澳大利亚对生态系统进行管理的有效措施有:一是加强生态环境政策的效力;二是在经济决策中考虑到生态环境;三是实施生态可持续发展战略;四是在矿业中纳入生态环境方面的考虑。此外,还对生态系统管理方面进行了立法,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制定了《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水资源法》、《土壤保持和土地保护法》、《牧场管理和保护法》、《林业法》、《渔业法》、《国家防火法》、《动植物防治法》、《本地植被法》、《荒地保护法》、《国家公园和野生动植物法》等。[7]以上这些举措对这些国家所处生态环境的修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维护了这些国家生态环境的安全,但也呈现出不同国家民族文化的差异性。这种具有文化差异性的生态环境修复措施,给其他多民族国家的生态修复提供了可资参考的借鉴。
三、特定文化下的生态修复
我们认为,生态修复是一个极为抽象的理想目标,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如果不能将这一目标具体化,生态修复也就没有了特定的对象,这样的生态修复就不具有任何实际意义。因此,在实施生态修复时,必然需要将其具体化。在当今的地球上,人类是靠文化的分野而存在,不同文化下的民族对生态安全的理解不尽相同,对生态资源的要求与利用也不尽一致。因此,可能采取的生态维护与生态修复的措施也互有差别。可以说,任何具体的生态修复,都具有明确的文化内涵。如果忽略了文化的存在,具体的生态修复就无从谈起,也就是说,生态修复乃是特定文化的产物。当代人类所面对的生态危机,是人类不同文化对其所处环境持续作用的结果,也是其文化长期偏离其环境累加起来而酿成的灾祸。从这一点来说,特定的生态失衡,那是特定文化的失衡。因此,如果不能对生态失衡乃至生态灾变的所属文化展开讨论,那么,其生态灾变所引发的后果究竟应当由哪些民族承担责任,各自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均无法具体认定。目前,人类社会关注的头等生态问题,就是全球气候变暖,以及由此导致的海平面上升和温带草原的日趋干旱。生态学家通过他们惯用的研究方法得出结论,认为全球气候变暖是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过大导致的结果。但是,我们需要追问的是,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负呢?是谁在排放过量的二氧化碳,这样的事实至今无法裁定。即使有些机构勉强做出了裁定,因为霸权话语的存在,这样的裁定无法让相关的民族心服口服。我们知道,当今生存在地球上的所有民族几乎都是靠燃烧生物能源获取热能,不论是石化能源的直接使用者,还是在其消费中的受益者,无不在排放二氧化碳。有了这样的资料,以至于那些认定机构由此做出裁定,由二氧化碳排放引起的全球气候变暖、生态失衡,地球上的每个民族都有责任,都应该来承担这份责任。
但是,从生态人类学的视角出发,做进一步分析,我们就会发现,其实在地球上的各民族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不可同日而语,其差异大得惊人。可以说,西方工业民族人均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大大超过非洲狩猎采集民族的数百倍,甚至上千倍。如果不能将这样的差异事实进行说明,而认为所有的民族都排放二氧化碳,因而均担其所造成的生态失衡责任,显然有失公道。就是今天排放二氧化碳最多的国家美国至今仍未在“京都议定书”中签字,一直以自身利益为理由拒绝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而不愿意承担起相应责任。这样的争议,在国际大会上多次被提出讨论,但美国至今依然唯我独尊,我行我素,不愿意放弃从中获得的好处。我们知道,全人类要形成这样的共识,人类以文化分野为民族差异这一客观存在一直在困扰着人们的思维,在西方话语霸权下,以所谓的“人权”为幌子来抹杀人类文化事实体系的差异性,进而宣称生态失衡生态灾变的后果需要人人均担其责。但是,生态人类学告诉我们,在地球上复杂的生态系统中,各民族的文化运作仅是其中的一个有限部分,并且各种文化参与运行的内容和方式互有区别。如果这样的基本事实得不到确立,这就必然导致不同文化在围绕温室气体排放这一具体项目上的责任关系无法理顺。在这样复杂的背景下,要达成共识,有点望梅止渴之感。世界各民族无不是围绕着对自然资源的消费而获得延续与发展,并且在对资源的利用过程中还存在着相互的牵连性。就以化石能源的消费为例,不仅大量使用化石能源的民族获得了发展的机会与空间,而且那些产出化石能源并出售的民族也在从中获利。当然这里也存在一个获利是否合理的问题,但无论如何,产出石油的民族也不能说在二氧化碳气体的排放上毫无责任。此外,发达民族通过对化石能源的大量消费所生产的产品,通过市场扩散到其他民族中,其他民族也分享到了这种产品的便利,那么这些从表面上没有与化石能源有直接关系的民族需不需要承担间接的责任等等,这样的问题,至今仍然没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仍然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总之,就全球化石能源消耗对环境所负责任来说,其责任不均,责任大小、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等难以厘清。在讨论各民族面对同一内容的生态失衡时,应该如何分担责任,则是一个十分艰难的事。当代面对生态失衡的另一个热门话题,就是全球森林面积萎缩的问题。我们知道,推动森林扩大肯定具有生态效益,但其所形成的生态效益却无法在各民族间均等分享。诸如对于处在江河上游的民族而言,森林面积扩大意味着上游居民的牧场和农田要压缩,一旦压缩了牧场和农田,其正常的生计就会受到影响,其生活质量就会下降。
一、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工作内容
建设用地复垦是指因村庄搬迁、道路改线、工矿用地废弃等原因,致使原建设用地闲置,通过房屋拆除、工程改造等措施,将原建设用地恢复成农用地的行为。
土地整理是指为提高已利用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运用工程建设措施,对农村配置不当、利用不合理的农地实施调整、开发和利用的行为。其主要内容包括:对地块零碎、沟浜交错、路渠不配套的农地进行统一整理,建成田成方、路成网、水利设施配套的标准农田,提高抗灾能力,改善农业生产环境;调整土地利用布局,开发利用闲散土地和废弃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土地开发是指对未利用土地包括荒山、荒地、荒滩等通过工程或农艺措施,使其改造成可利用土地的行为。其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荒山、荒地、荒滩等未利用土地的造田造地项目,灾毁耕地的复垦项目,园地改造项目,熟土利用项目,土地开发质量提升项目。
二、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实施原则
(一)科学规划原则。科学规划是搞好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项目的前提。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要求,与小流域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及旧村改造、下山移民等工作相结合,与我县产业发展相结合。
(二)质量第一原则。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我县经济发展大局。实施过程中既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严格按照工程标准,加强技术指导,强化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三)公开公正原则。项目要根据土地权属的不同分别由乡镇、村、业主组织实施,制定合理政策。除经土地合法流转已确定业主的开发项目外,项目建设要按照《县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行公开招投标。要实行事务、财务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对项目工程、资金的监督审计。
(四)开发和保护并重原则。坚持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根据我县产业发展需要,新增耕地提倡由业主经营,也可以分包给农户耕种,或者由乡镇、村统一经营。工程竣工后要及时组织耕种,并落实管护责任。符合条件的适时划为基本农田。
三、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开发质量标准
1.地块要求:耕作层厚度在30厘米以上,同一地块坡度应小于6度;宽度在2.5米以上,内侧坡底有排水沟;土壤肥力、土壤质地必须符合农作物基本种植要求。
2.田坎要求:田坎高度不高于2.8米,山体不稳定的地块边坡应采用干砌块石护坡,并用砼压顶;坡脚遭受水流淘刷的,应采用浆砌石护坡。
3.道路标准:土地开发项目须有机耕路通达。路面宽度一般要求4米以上,并具备排水条件。项目区内应布置适宜生产耕作的田间道路,与项目区外道路相连。
4.水利工程:面积大于15亩的区块必须按地形布置排(灌)渠系。
四、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工作程序
(一)申请
项目符合条件的,由项目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国土资源局。涉及多个村的,分别提出申请。
1.立项申请条件:
(1)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连片面积在一亩以上;项目建设期原则上在二年内完成,工程量较大的项目经批准可延长一年。
(2)土地整理:项目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项目建设期原则上在一年内完成,工程量较大的项目不超过二年;项目所涉及村民或村民代表80%以上签字同意。
(3)土地开发:项目连片开发面积20亩以上,坡度25度以内;项目建设期原则上在一年内完成,工程量较大的项目不超过二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必须是耕地后备资源储备库里的项目。
2.申请时需提供的资料:
(1)已依法进行土地流转的项目,需提供土地流转相关证明;
(2)反映项目区域内地类、土地权属界线、界址的实测地形图或地籍图;
(3)可行性方案:
①建设用地复垦方案主要包括搬迁户登记表(包括户主姓名、家庭成员、拆迁面积),复垦后可增加耕地面积、规划设计意见、拆迁安置方案、资金筹措办法、进度安排。
②土地整理方案主要包括项目位置、面积、规划设计意见、权属调整方案、资金筹措办法、工程进度安排、质量监管措施、青苗费和坟墓迁移等补偿政策、效益分析。
③土地开发方案主要包括项目位置、面积、规划设计意见、权属调整方案、资金筹措办法、工程进度安排、质量监管措施、林地植被补偿政策、土壤肥力培育方案、种植方案、效益分析。
(4)项目区域范围内各种地类面积、权属状况、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签署的意见。
(5)涉及林地的需有林业部门审核意见。
(6)影像资料。
(二)立项
县国土资源局收到项目申请后,对资料进行审查,进行实地踏勘、复核,并提出初审意见,负责上报立项。
(三)实施
1.测量设计:由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进行现状图测绘,县土地整理开发中心对项目进行规划,设计标准在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前提下适当控制工程投资。
2.项目评审: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规划进行评审,提倡土地开发与我县产业发展相结合,做好项目补助资金整合,完善项目规划。
3.工程预算: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由县土地整理开发中心或由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预算,由县财政局审核。
4.工程招标: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按我县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
5.工程施工:项目所在地村委会负责政策处理及工程质量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管,县土地整理开发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技术指导和巡查工作。
(四)验收
1.竣工初验: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在自行组织验收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县土地整理开发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验,复核面积和工程量,并出具初验报告。
2.复验:由县土地整理中心组织验收材料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复验。
(五)工程结算
由县土地整理开发中心或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结算,由县财政局审核后下达补助款。
五、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政策措施
(一)资金筹措方式和管理使用
1.资金筹措方式: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资金采取县、乡镇、村或投资业主共同投资方式筹措。
2.资金管理使用:筹措的资金进入县财政专户,由县国土资源局单独建帐,会同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工程建设资金补助,房屋拆除资金补助,项目实施费补助,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奖励,项目立项、实施、竣工验收等费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等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编制,土地调查、基本农田(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等费用。土地整理开发中心的工作经费在土地整理资金专户和造地改田资金专户中列支。
(二)资金补助标准
1.建设用地复垦工程资金补助标准
(1)自然村撤并、村庄搬迁等退宅还耕项目每亩补助8000元。
(2)公路改线、工矿用地废弃等退建还耕项目每亩补助6000元。
2.土地整理资金补助标准
(1)土地整理按工程核定费用总额的四分之三比例补助。
(2)青苗补助按工程实施期限,经济作物400元/亩.年,其它大田农作物300元/亩.年。
3.土地开发资金补助标准
(1)工程补助:土地平整旱地3000元/亩,水田6000元/亩;项目区内路肩、田坎、渠道等配套工程按工程核定费用总额的四分之三比例补助;项目区外道路连接线按2-5万元/公里补助。
(2)农作物种植补助:土地开发项目通过验收后种植大田农作物的按实际种植面积补助300元/亩.年,连续补助3年。没有落实耕种出现抛荒现象的,按规定收取抛荒费。
(3)熟土利用项目按土地整理标准给予补助。
(4)已竣工的土地开发项目进行质量提升,经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高补助标准,具体可按土地整理标准给予补助。
(三)实施费用补助
1.乡镇实施费按以下标准补助:宅基地复垦3000元/亩,工矿、公路复垦600元/亩;土地整理200元/亩;土地开发200元/亩。工程项目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的视情核减,核减比例为按合同规定时间每超过一年的扣20%支付。其中宅基地复垦实施费的40%用于奖励项目所在村拆迁、复垦有功人员和弥补工作经费,具体奖励人员和金额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确定。
2.国土等相关部门的实施费按以下标准提取:建设用地复垦400元/亩;土地整理开发120元/亩。
(四)资金补助款拨付
1.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完成50%工程量拨付总工程款的30%,工程完工并通过县级初验后拨付总工程款的50%,项目通过上级复验后结清余款。
2.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开工拨付补助总额的20%,完成工程量50%拨付不超过补助总额的50%,其余补助款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拨付。项目所在乡镇、村要保留补助总额的10%作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一年后支付给施工单位。
3.土地开发项目:完成50%工程量拨付总工程款的30%,工程完工并通过县级初验后拨付总工程款的50%,项目通过上级复验后拨付总工程款的10%,剩余10%作为种植保证金在工程完工一年后支付。
4.农作物种植补助按实际种植面积经验收确认后拨付。
(五)其它相关政策
1.指标管理政策。实施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新增耕地按比例所获取的建设用地折抵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县统一管理使用,建设用地复垦指标优先保证新农村建设。
2.土地政策。为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对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增加的有效耕地面积在一定期限内可归投资者使用,土地使用期内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允许有偿流转。
六、复垦区块房屋拆除政策措施
(一)房屋拆除补助范围、对象
建设用地复垦区块内农户所依法批准或祖传的尚未拆除的房屋。
(二)面积确认
房屋拆除面积按房屋占地面积计算,具体以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为准。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以实际丈量为准。
(三)核准办法
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户,以村为单位,在核对房屋占地面积、房屋结构、有否享受过资金补助、补助多少等准确无误的基础上,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出清册并附土地使用权证或其它权属证明材料,由乡镇长签字审核,报县国土局、县农办和县财政局核准。
(四)房屋拆除政策具体措施:
1.房屋拆除资金补助标准:
复垦区块房屋拆除补助标准:泥(砖)木结构的,平屋50元/平方米,二层楼房100元/平方米,三层楼房15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的,一层房屋150元/平方米,二层楼房300元/平方米,三层房屋450元/平方米,依此类推。
2.复垦区块属于"空心村"改造整治,整体拆除房屋涉及80%以上农户不需要安置用房的项目:(1)对需要在县内安置的农户,按照拆除房屋资金标准补助;(2)对今后不需要在县内安置的,或超限额不允许安置的,或在限额内自行购房产权调换的农户,按照房屋拆除资金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60%补助。
3.鼓励旧村改造缩减建设用地总规模。实施旧村改造后建设用地总规模面积实际缩小3亩以上,并进行建设用地复垦的,经批准给予一次性补助4万元/亩,用于复垦工程支出、旧村改造的房屋拆迁补助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由村在乡镇监督管理下使用。
4.鼓励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区内五保户、低保户下山移民。五保户原则上安置到敬老院或闲置房,确实无法落实,需要通过周转房建设安置,周转房经批准按规划建设的,给予建房补助每间10000元;五保户、低保户拆除自建的,在享受原有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建房补助每间5000元。
5.宅基地复垦单个项目面积较大(相当于自然村搬迁50户或150人左右)的,经批准可采取"一村一策"提高补助标准。
6.农户因自身原因房屋未按协议规定时间拆除的,房屋拆除补助资金视情核减,核减比例为按规定时间每超过一年扣20%,并依法组织拆除。核减部分补助资金具体由乡镇掌握实施。
(五)房租和拆除奖励资金补助标准
1.复垦区块内整体搬迁的农户经批准确定安置方案后,要求新房建设前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房屋的,给予新房建设阶段租房费用一次性补助,标准为30元/平方米。
2.复垦区块内整体搬迁的农户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房屋的,给予拆迁奖励,奖励资金标准为:泥(砖)木结构的,平屋10元/平方米,二层楼房20元/平方米,三层楼房3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的,一层房屋20元/平方米,二层楼房40元/平方米,三层房屋60元/平方米,依此类推。
(六)资金拨付方式和实施费用补助
1.资金拨付方式:房屋拆除拨付补助款总额的50%,剩余补助款待建设用地复垦验收后下达乡镇。
2.复垦项目涉及房屋拆迁的,乡镇实施费按15元/平方米补助;国土等相关部门的实施费按10元/平方米提取,其使用具体参照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实施费。
七、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是加快推进下山移民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重要手段,对于推进新农村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获取建设用地指标,缓解建设用供需矛盾,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工作。
(二)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府办、农办、财政、规划、农业、林业、水务、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工作,下达乡镇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任务,并对乡镇进行年终考核。土地整理开发中心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全县土地整理开发项目的年度计划制订、立项申报、技术指导和项目验收工作,承担全县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项目的勘测、规划设计、工程预算等业务性工作。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好落实。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意义深远。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国土部门要组织好全县的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工作,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协调。林业部门要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不同地类、不同开发方式提出指导意见和林地生态功能修复方案、措施,确保我县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规划顺利实施。各乡镇要按照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规划,落实项目,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农办、财政、规划、农业、水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工作要求,根据自身职责,建立项目工程联系制度,在资金筹集、技术指导、工程质量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认真做好服务工作,确保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