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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劳务管理;弊端;措施
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导致大批农民工的涌入,成为了城市建设的主力部队。同时又因为受到了环境、工资成本以及岗位要求因素的影响,导致了劳务人民被大量的应用在一些危险性非常高的行业当中,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可以说农民工的存在为我国城市建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那么针对如此巨大的劳务用工,认为应该将其进行完善的管理,才能够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
一、劳务用工管理存在的弊端
针对劳务用工管理所存在的弊端进行了分析,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说起。首先劳务关系不清晰,因为没有制定出有效地管理模式,所以大多数的企业对劳务作业采取承包制的手段,对劳务人员的管理越来越松懈。从企业的管理角度来说,不能够及时的按照相关的劳务企业制度进行交流,只能够通过包工头解决相对应的问题。
1.从建筑行业和相关企业的部门来说,因为劳务人员需要多次的进入不同的施工场地,这给管理带来一定的麻烦和难度,而且很多管理和维权管理措施在到达包工头这一层次之后就更难以进行传递,出现了责任分布不明确的现象。
2.劳务人员因为大多数都隶属于农民工的身份,且其年龄均属于大龄部分的人员,没有受到过高等教育,在工作之前没有经过具体的细致的培训,其技术水平以及技能水平较低,劳动效率不高,安全意识较差,容易出现安全事故问题。
3.从管理人员的角度进行分析。因为大多数的建筑工程都是从家族式企业传下来的,所以管理人员一般都是家族内部的人员,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并不是很强。
二、劳务用工管理的策略
1.建立系统的劳务管理体系。在项目开工之前要建立完善的劳务用工管理体系,成立相对应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通过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出相对应的劳务用工管理机制,从而保障每个人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2.建立工人联合组织。项目的管理人员和工人中选取的代表以及工人组成在一起形成工人联合组织,以保证能够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其工作内容如下。
3.定期的为工人做培训和教育工作,能够从总体程度上提升工人的综合素质,给工人讲授工人应该获得法律保护和劳动法规,能够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三、办理相关的意外伤害保险
从项目组织管理来说,应该在项目动工之前给所有的劳务人员办理相对应的意外伤害险,因为建筑行业是非常危险的行业,不能够保障完全性的安全,所以一定要在项目起始阶段给所有的劳务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从而增加企业预防伤害的能力,保障劳动人员的合法权利,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
建立完善的工人管理机制。在工人开始工作之后,各个小队的劳务管理人员要找到负责统计人数的信息,要将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以及岗位证书等上报给项目部管理负责人,要对技术工种进行定期的培训工作,适时的管理相关的任务和信息,确认当天的施工人员,保证人员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掌握员工每天的工作情况,避免讨薪上访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保障员工的根本利益和经济利益。
签订劳动合同。和每一个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保证企业根本利益和劳务人员根本利益的最直接有效地方法。在签订劳务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保障劳务合同能够按照相关的劳务规范标准,合同内容要着重体现出工人的工资、结算时间、发放时间、考勤等等。要求在签订合同之时,必须由双方各执一份,必须是劳务人员自己的笔迹,不允许别人代签,公司必须要存在公司的公章。
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应该在施工现场内放置关于农民工维权须知的标牌,在上面要标注出拖欠工资的投诉电话,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如果有条件可以给每个员工发放建筑工人手册,在工人入场之后将建筑工人手册发放到工人的手中,注重介绍出工人维权、安全意识和从业以及指导农民工在择业过程中的施工企业,要保障施工人员能够有联系电话和企业名单,要提醒员工和相关的单位要和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要保留相关的证据。同时,要加强对每个员工的培训和性能等知识的培训工作,要通过考试,发放职业技术岗位证书,保证能够通过培训,提高工人的整体素质,使得现场工人能够持证上岗。
四、妥善处理好企业和劳务人员的纠纷问题
为了能够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上访事件的发生,要制定好纠纷预防方案和纠纷处理相对的方案。管理人员要妥善管理好工人工资发放情况,要针对工资的发放进行监督和管理工作,对于没有及时发放工人工资的时候要及时的和相关的劳务队伍进行沟通,要督促其能够顺利的发放,应该及时了解好工人的思想动态工作,如果遇到不满的情况要着重了解好工人的思想情况,如果遇到不满的情况要及时找出其原因并且做出适当的解决,在一些比较重大的节日当中,要安排相关的人员轮流巡逻和值班,从而防止紧急事件的发生以及处理好不必要的麻烦。
五、结语
在城市建筑过程中,劳务用工的比例在逐年的增加,劳务用工的管理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劳务用工的管理水平决定了整个企业的管理水平,所以说一定要牢牢把握好劳务用工的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劳务工作人员的合法利益以及企业的整体效益。
参考文献:
关键词:大型群体;计划管理;进度控制
1 问题提出和分析
1.1 计划管理不清楚
大型项目的管理,由于工序多,交叉多,相互干扰多,不再是一个单体工程独立施工。如共用一条道路,计划安排时没有考虑到道路的通行能力,相互之间干扰,造成了排定的计划无法有效实现,出现了天天修改计划的事件。使各种资源的调配处于一种无序混乱的状态,参建方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害,严重影响了各方的积极性。
1.2 项目规模大,资源准备不足
由于本项目地处三线城市,许多资源当地市场无法满足这种大型群体项目的需求,因此必须由外地采购。但是由于前期对市场调研不充分,没有考虑到当地资源的状况,致使需要大批资源时,无法及时供应,延误了工期。
管理组织机构不合理,无法适应某大型群体工程管理的要求。承包商沿用传统的项目经理部模式来设立组织机构,没有意识到大型工程已经不是一个单体项目了,而是一个项目群。因此在项目设置机构时,各个部门的管理职能还是传统的职能,造成了各项管理工作脱节,协调困难,自我障碍非常多。
2 进度控制体系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工期的实现和保障需要各个方面和环节的联动,需要一个全系统的运作和协调。
2.1 资源管理计划
项目的资源计划与项目实施方案、工期计划、成本计划互相制约、互相影响。由于所用资源种类多、数量多、供应过程复杂、限制条件多,所以资源的采购、供应、使用过程,必须建立完备的控制程序和责任体系。资源计划中要求收集大量市场信息,以便多方进行对比分析。
2.1.1 资源计划的编制
在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基础上确定资源的种类、质量、用量。资源供应情况调查和询价。确定各种资源的约束条件,包括供应限制、用量限制等因素。在工期计划的基础上,确定资源使用计划,即资源投入量与时间关系表,确定每项资源的使用时间和地点。确定各项资源的供应方案、各个供应环节,并确定他们的时间安排。确定资源的运输、保存等保障体系。
2.1.2 资源计划的优化
根据资源的优先级确定资源的重要程度,如数量大价值高的资源、获得过程较为复杂需前定制加工的资源、供应情况直接影响到工程能否顺利进展的资源等;资源的平衡及限制:通过合理的安排、在保证预订工期的前提下,使资源使用更为连续、均衡。资源在采购、运输、储存、使用技术经济分析,选用在保证目标完成的前提下的最合理或收益最大的方案。项目间的资源共享:总包商对资源的利用可以在项目和项目间进行充分的协调调动。
2.1.3 物资管理计划
依据项目施工进度安排编制物资招议标及采购进场计划。由项目物资部依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及物资需用总计划编制出物资采购招议标总计划,依照各施工工序节点提前30日拟制招议标文件,并组织物资采购招标工作。
落实市场物资资源,制定物资采购策划方案。结合图纸技术要求、预计物资需求量、现场实际情况及市场资源信息,制定物资采购策划方案,将物资供应商纳入项目部统一管理范畴,提前落实各物资市场资源情况,同大型物资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利用物资供应商仓库场地资源,建立仓储资源体系,保证物资供应资源足量持续。
加强物资现场管理,制定物资供应方案。鉴于此工程体量大,施工队伍数量相对较多,场地环境复杂,为保证物资供应及时有序,应加强物资的现场管理,合理规划场内料具加工及堆放的区域布局,保证场内环路畅通。
2.2 资源配置保障
大型群体项目的资源配置保障可以分为劳动力保障、材料、设备保障。
2.2.1 劳动力保障
由于某大型群体工程一次性开工面积巨大,而且各工序穿插紧凑,这对劳动力的依赖程度非常高。本工程,其高峰期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队伍达300多个,高峰期平均月施工人数保持在5300人左右,面对如此庞大的劳务群体,总承包项目部对劳务的管理是重中之重。所以本工程选用优质劳务队伍,优先选用有同等工程经验,最好在本地区或周边有2~3个在建工程,便于抢工阶段劳务人员抽调的队伍。每支队伍人数控制在300以内。总包项目部要准备一支人员不少于200人的抢工队伍(攻坚队)。对于拆模、垃圾清运等工作,分包上不去时,抢工队要随时做好补位准备。
2.2.2 材料、设备保障
周转材料:同时选择6家交通便利的周转材料租赁公司作为储备,在周转材料出现问题时及时进行租赁调配,保证不耽误施工生产需求。
钢筋的采购:由总包商统一进行调配,选择融资能力大、信誉较好的长期合作的供应商,钢筋采购供应商的选择了4家。
混凝土的采购:总包商资源库内选择供应能力强、信誉好的混凝土搅拌站,且根据本项目的体量选择6家供应商同时供应。施工平稳状态下各供应商分区供应,特殊条件下可打乱顺序,以保证混凝土的供应要求。
塔吊的选择:在本项目中,如何选择塔吊是影响工程进度的关键因素,必须合理安排机械设备的配置。选择性能接近的塔吊,塔身标准节的长度,塔吊的自由高度及扶墙间距,严格按方案进行。安装单位必须派人常驻现场,并配置现场机械维护班组和配备足够的维修人员,才能确保工期。
2.2.3 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等
对工程工期影响较大的往往是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等,为避免因业主供材而延误工期的情况出现,提前协助业主超前编制准确的甲供材、设备计划,明确和细化进场时间、质量、标准等,并由专人负责监督和对接,确保不影响总体进度。
2.2.4 资源使用核算及资源使用效果分析
进行资源投入、使用与产出的核算也是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资源使用的核算及使用效果分析,可以使管理者心中有数,知道哪些资源该投入、使用以及是否恰当和需要调整。
2.2.5 管理人员保障
一定要按照详细的工作包分解,然后配备足够人员,后期总包商意识到管理人员不足后,大量补充了管理人员,总数达到了98人。项目经理一定要在前期做好功课,说服总包商总部,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保证前期各项工作能高效开展。
为做好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各项工作,现将《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请于2001年1月5日前将你厅(局)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号码传报我部。
联系人:贾丽、黄华波
联系电话:(010)84201056,84201656
传真:(010)84227798
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
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要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运用近年来取得的成功经验,加强地区间、部门间合作,确保春运期间民工流动安全有序。具体安排如下:
一、2000年12月~2001年1月上旬
1.制定上报工作方案。分析预测本地农村劳动力流动数量、方向及趋势,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2001年1月5日前各地将工作方案报劳动保障部。
2.部署春运期间重点监控工作。指导和督促重点监控地区按照劳动保障部要求,做好检查网点设置,开展人员培训,制定必要的调控预案等项准备工作。2001年1月9日开始,上报春运期间民工流动信息。
3.开展流动就业工作检查。检查内容为: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准备情况;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和有序流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监控工作准备和进展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以及保障民工权益情况等。检查方式:以各省(区、市)自查为主,1月中旬劳动保障部派出检查组到有关地区督查。
二、2001年1月中旬-2月中旬
1.开展宣传工作。输出、输入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城乡就业形势,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和就地安置政策等。宣传工作要开展到农村劳动力流动量较大的乡村、企业和车站码头。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返乡民工疏运工作。输入地要调查了解企业春节期间放假安排和民工返乡情况,并通报相关输出地,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民工返乡运输组织;输出地要了解民工返岗时间及数量,做好本籍返乡民工的输运接应工作;中转地要积极开展疏导分流工作。
3.做好春运期间信息调查预测。重点开展春节期间百名民工抽样调查,指导重点监控地区开展信息监测和通报。随时上报民工流动动态。
4.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返岗民工输送工作。输出地与铁道、交通部门配合,采取组织专车(列)、预订团体票等措施,组织好民工返岗工作;输入地与有关部门配合,帮助返岗民工及时安全到岗。要集中力量做好正月初一后和正月十五后的民工返岗工作。
5.开展疏导分流和调控,劝阻劝返盲目外出人员。输出地要发挥基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返岗民工不携带新民工外出,劝阻盲目外出人员;输入地、中转地与民政、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盲目外出人员的疏导分流、劝阻劝返和收容遣送工作。重点监控地区要开展对外出民工流动的调控。
6.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输入地要加强劳动监察,对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用工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严厉查处私招乱雇、非法职业中介行为。
7.做好春运期间值班工作。各主要农村劳动力输出、输入地建立春节期间值班、带班制度,搞好值班工作安排,保证春节期间信息畅通。
三、2001年2月下旬-3月中旬
培训半年工作总结
*县2006年上半年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把劳务输出工作作为推动本地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力的措施,全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工作。通过强化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带动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收入的待续稳定增长。
一、我县2006年上半年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创收基本情况
**县辖六乡两镇一场,共110个行政村和3个村级农场,384个村民小组,全县耕地面积49.43万亩,农村人均耕地面积4.6亩,全县总人口14.28万,其中农村人口10.5989万人,农村劳动力5.1387万人。2006年上半年全县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22期,完成农牧民技术和技能培训4.718万人次,其中农民技术培训3.9582万人次,农民技能培训0.7598万人次;2006年上半年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完成3434人次,累计创收717.46万元,实现全县农村人口人均创收67.69元。
二、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
(一)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劳务输出工作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劳动力转移机构。我县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县委、政府专门召开2006年城乡统筹转移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大会,研究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为组长的城乡统筹转移就业和职业培训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由县长挂帅,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主抓,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为了全面做好乡镇劳务输出和职业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信息共享的就业服务体系,我县逐步建立了乡(镇)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形成以县人力资源市场为主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为依托,最终延伸到村级的城乡统筹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在乡镇成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同时,由各乡镇确定一名乡领导、23名工作负责本乡镇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职业培训和劳务输出工作,由县劳动保障部门对各乡镇确定的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的培训。目前,全县各乡镇成立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8个,并在每个行政村确定了劳务输出信息员,从而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劳务输出组织网络。
2、分解目标,明确责任。研究制定了《**县2006年劳务输出工作实施方案》、《**县2006年城乡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劳务输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提出了全县劳务输出工作发展的方向、目标、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和奖惩办法等一系列要求,将劳务输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把培训、输出、创收等目标分解到相关单位(部门)和乡(镇),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抓劳务输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工作的顺利开展,形成人人关心输出,人人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3、调查摸底,建档归册。积极做好全县各类劳动力的调查摸底、建档归册工作,组织各乡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结合各自实际,对辖区内的劳动力年龄段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贫困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等进行全面摸底,建立相应的工作台帐和人员信息档案,摸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意向、培训愿望,从而确保有针对性的为农村劳动力提供转移、培训和劳务输出等服务工作。4、做好信息服务,有序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继续巩固我县在劳务输出人员已形成规模的武汉、玉林、海口、合肥、长沙等5个城市建立的劳务输出基地,积极主动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用工单位加强协作,建立了稳定的联络方式。目前,我县通过与内地劳务输出基地加强联系,掌握了他们的用工量和用工需求,已经开展了定向式培训,以确保劳务输出人员的质量。据初步统计我县在外地务工人员达3000多人,为我县稳步推进劳务输出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5、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城乡就业和劳务输出宣传工作,营造宽松的劳务输出、转移就业环境和浓厚的工作氛围。针对我县部分农民恋土守家,受传统农业经营观念的束缚,宁可闲待在家里,也不出门挣钱创收的现象。县委、政府利用电视劳动保障专栏和广播,宣传劳务输出的组织、职业培训、基地建设、维权等方面的内容,大力宣传本地从事劳务输出多年的典型和在内地发展人员的现状,并结合“三下乡”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引导,通过农民能够看得见听得到身边事,教育引导农民从思想和观念上进行转变,为做好劳务培训输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6、认真做好全县劳动力资源的动态管理工作。县相关行政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劳务输出工作进度统计报表,确立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等四种报表形式,并将报表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便于全面掌握全县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状况。
7、积极引导城郊附近的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充分利用城郊人口多市场旺的优势,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变观念,依靠自身优势,从事商业、饮食业、榨油、网套加工等,以此增加收入。2006年上半年度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镇就地转移从事餐饮服务、人力运输、机动车修理、电器维修、农产品加工经营以及季节性劳动力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人数达2476人次。8、采取措施,加强引导,积极鼓励广大农牧民参加我县项目工程建设。我县将使用本地农民工作为基本建设工程招标的一个基本条件,在招标过程中明确写入招标书中,使用我县农民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承包方普通用工总数的50%。2006年上半年在公路改建工程和水利工程中,使用农民工580余人,累计创收92.4万元。三、结合实际,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1、整合城乡职业培训资源,加快县域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整合步伐。我县结合实际,于今年建设“**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该校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现有校舍、办公室等22间,已初具规模,年可培训人员3000余人。主要面向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乡失业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培训的工种有计算机、电工、电焊、服装裁剪、木工、瓦工、烹调、特色餐饮和汽车、拖拉机维修等种类。目前,我县已经投入15万元开始对现有校舍进行必要的建设和维修。并增加必要的培训硬件设施等。
关键词:劳务派遣;社会保障;劳务风险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22-0062-02
引言
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经济合作组织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始建立并不断完善。劳务派遣作为我国新时期劳务经济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用工形式,以灵活的弹性化方式受到了众多企业的青睐。劳务派遣不但为企业节约了大量人力成本,也解决了广大待业人员的就业问题。然而由于市场竞争的日益白热化,一些企业利用劳务派遣社会保障体系的漏洞,长期廉价使用劳务派遣工。许多人力流动性强行业的劳务派遣工在与正式职工付出同等劳力、完成同样工作的情况下,却不能获取与之匹配的薪资和社会保障待遇。好在近年来,我国法律体系日趋完善,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有所提高,“同工同酬”的呼声持续高涨。早日实现公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同发展正是社会保障的目的之一,因此尽早提出合理的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方案是很有必要的,非常具有现实意义。
一、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障体系概述
20世纪50年代,欧美国家开始兴起劳务派遣。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确立和逐步完善,劳务派遣开始引入我国劳务市场。劳务派遣又名为人才派遣、劳动派遣、雇员租赁,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将其派向实际用工单位,并向用工单位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可跨行业、跨地区进行。作为正式用工的补充形式,劳务派遣只能在替代性、临时性、辅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发展到目前为止,劳务派遣已成为各地人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务派遣机构通过与各类学校、省市劳动部门建立合作关系,为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待业人员之间构建了新的沟通、交易渠道。劳务派遣的供应方一般是经省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实际用工单位支付派遣劳工的报酬并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
广义而言,社会保障是指:通过国家立法,动员社会各界资源,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失业、生育、工伤等情况下的基本生活;维持低收入乃至无收入、或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的基本生活水平;紧随经济、社会的发展来稳步提高公共福利水平,改善国民生活质量。其中,与劳务派遣工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保障项目主要有:工伤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社会保障、员工福利。
社会保障体系在维护派遣劳工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促进了企业发展。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实施有如下益处:第一,提高派遣劳工工作的积极性,保证其稳定的心态;第二,缩小派遣劳工与正式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和心理差距,真正实现同工同酬的目标,有利于社会稳定;第三,维护、巩固劳动关系,有利于企业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我国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现存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我国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障体系仍处于发展的进程中,虽然日趋完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为节约人力成本,一些不法企业想方设法规避《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造成了劳动者合法社会保障权益受损的现象频繁发生,如何保护被派遣的劳动者的合法社会保障权益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的话题。
总体归类,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障目前存在的问题有四点:
首先,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障难以实现。在劳务派遣中,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法律监管的漏洞规避风险,长期使用劳务派遣者,却不为他们提供应得的社会保障待遇。劳务派遣者为企业提供与正式员工几乎无差别的劳动,在完成约定项目时终止劳务合同,自身缺乏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导致派遣劳工缺乏长期稳定的职业发展机会,也导致他们难以在其被派遣务工的单位办理或延续社会保障。
其次,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障费用缴纳比例低。与用工单位的正式工人相比较,被派遣的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的待遇处于非常低级基础的水平,并且这种现象在我国各地都非常普遍。被派遣劳动者的养老金领取金额、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待遇都明显低于用工单位的正式工人。正式员工的社会保障的相关项目费用的缴纳都是根据公司的平均薪酬标准,而派遣劳工的社会保障费用的缴纳却只保证社会最低标准,更无从谈及退休福利和医疗福利待遇。
再次,流动性强行业的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障待遇较低。我国不同行业的劳务派遣工往往有着截然不同的社会保障待遇,其社会保障待遇的高低往往与行业劳务人员流动性强弱成反比。以建筑行业为例,由于其用工流动性大,工人多数是来自农村的剩余青壮年劳动力,而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仍然是在实行城市和农村分离化的双轨制度,劳务派遣工人的实际社会保障办理也存在不少困难:第一,大多建筑工人在家乡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农合医疗保险等,如果用工单位再为他们办理城镇社保,就意味着他们要退出农村社保;第二,用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而不愿意或执行低标准给劳务派遣工办理社会保险。第三,工人本身流动性大,普遍不愿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更愿意拿到更多的现钱。而在较为正式的单位集体或劳务人员流动性较小的行业,这一现象会好得多,但仍然有待改善。
最后,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障争议问题。近年来,由劳务派遣而产生的社会保障权益纠纷事件在社会上呈多发趋势,劳务派遣工一般都是这类纠纷的受害方。客观原因在于相关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政府相关部门在监管、引导方面的缺位。主观原因在于:第一,劳务派遣工的流动性较大,工作时间较短,各种合同手续不够齐全,维权难以取证。第二,劳务派遣工缺乏法律知识,维权意识不强,维权能力有限,维权过程需要律师或相关单位的协助,高额时间成本、误工费、交通费等都给劳务派遣工的维权造成重重阻碍。
三、完善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
要完善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综合各方的共同努力。
第一,强化劳务派遣公司的公共人角色。作为中介机构,劳务派遣公司有义务强化自身的人力管理的角色,做好劳动者岗前培训、权益保障等本职工作,在签订合约前应与用人单位充分协商,特别是当出现劳动争议甚至工伤事故时,应站在处于弱势的派遣劳工一方,依法保护其合法社会保障权益。
第二,政府相关部门应对企业用工加强监督和规范。在规范进而完善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有必要时需采取一些强制手段,这时政府和法律的作用至关重要。在具体实践中,政府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应依法加强监督并规范企业的用工目的和方式,鼓励、引导劳务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为被派遣的劳工及时缴纳足额的社会保障费用;有机结合行政监管手段和经济处罚手段,从突击检查转向日常检查,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简化派遣劳工的调解仲裁的渠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处理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障纠纷。对于我国目前普遍存在的劳务派遣实务中的社会保障不能落实的问题,立法部门应及早完善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执法部门应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查处违保障或劳动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的用人企业和劳务派遣机构。
第三,统一长短期员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一些用人企业认为劳务派遣工并非自己内部员工,忽视甚至刻意规避支付派遣劳工的合法社会保障费用,不但损害了劳务派遣工的积极性和合法权益,也损害了企业的自身形象。从长远利益出发,用人单位应自觉对长期员工和劳务派遣工一视同仁,为他们执行统一的薪酬、社会保障待遇标准。
第四,提高派遣务工人员的维权意识。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深入,市场环境日益复杂,企业与劳务人员之间的法律关系空前复杂,非法律专业的普通社会人员难以分辨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找出适当的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则更加艰难。因此,要维护自身合法的社会保障权益,劳务派遣人员应提高警惕和法律常识,在签订合同前仔细谨慎阅读合同条款,并在与用工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争取采用正确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些都有赖于派遣务工人员平时积极主动了解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和规定,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政策的普及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