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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客户;信用管理;内容
前言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国内信用环境有所改善,但信用方面的消极因素不容忽视。在信用管理初级阶段,信用立法的滞后、奖惩机制的缺失、信用交易履约率低及缺乏统一引导等,经济领域失信问题仍突出,企业应建立其一套行之有效的客户信用管理体系应对上述种种问题。
1、相关理论概述
1.1信用的涵义
信用是指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的信任。不同的研究角度对信用有不同的解释。
从经济学和金融学角度界定狭义的信用内涵是指:“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多产生于货币借贷和商品交易中的赊销或预付之中,其主要形式包括国家信用、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消费信用。”
我国传统信用的内涵是从行为主体的角度来解释的,它注重的是内部的“自我修养”,是言与表、言与行的统一(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强调人内在的“诚”。很显然,它是属于伦理道德范畴的。
现代意义上的信用注重的是外部评价,涉及的是两个(至少两个)主体间的一方对另一方的表现和能力的评定。它不仅表现为社会个体美德,同时也体现为社会整体规则;不仅仅是人自身的道德追求,也是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完整人格。
1.2信用的层次
信用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四个层次,他们之间互相联系,互有差别,交织构成现代信用的内涵:信用是一种心理现象、信用是一种能力、信用是一种经济活动、信用活动相关的其它方面内容。
信用是一种付款承诺,同时也需要信用表现记录来证明这种承诺;而资信侧重于资本实力,即还款的能力。有钱不一定守信用,守信用也不一定有钱,但守信用比不守信用好,我们关注的是有钱但更守信用的客户。
2、信用管理的重要性
2.1重温长虹案件
2005年3月,四川长虹报告,证实公司2004年度亏损为37亿元人民币,其中由于计提美国APEX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一项就造成26亿人民币的亏损。其实,早在2003年3月,深圳商报就爆出长虹在美遭受巨额诈骗的消息。
由于国内竞争激烈,长虹选择了APEX公司作为其美国市场的商。
APEX公司主要以低价销售为策略,把中国家电进口到美国,再分销给沃尔玛等美国零售商,APEX公司向供货商信誓旦旦的承诺付款并要求大规模赊销,等货到手后再以种种理由(比如中国的DVD没有防盗版功能等质量问题)拒绝付款,属于典型的“赊销诈骗”。
2.2长虹事件给我们的启示
(1)客户信用调查非常重要,切不可轻率采用赊销。虽然由于买方市场的形成,竞争日趋激烈,但信用交易方式的确定一定要建立在科学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切不可盲目赊销。
(2)务必严格控制信用额度。发货额度不可超过保理商批准的信用额度,否则只能自食苦果。
(3)出现欠款后一定要及时采取措施,首要的措施就是停止发货,调查原因。
3、信用管理体系的内容
3.1良好的企业信用文化
市场经济的实质是法制经济,更是信用经济,信用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的灵魂。要想别人守信用,先得自己讲信用;要让客户有诚信,先得自身讲诚信。企业内部的诚信是企业信用文化建设的起点,也是企业成功的基础。企业通过信用文化建设,提高全员对开展信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激发职工开展信用管理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在全公司形成人人讲信用、讲真诚的良好氛围。
3.2完善的信用政策规范
(1)企业在信用文化的建立与信用政策规范的制定过程中,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①公司高层鼎力支持。公司高层对信用管理作用和必要性的认识、态度对于信用政策规范的制定、实施、能否真正发挥作用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②相关人员的认同。大家一致认可的政策才是“三公”的,只有这样的政策才可能成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尤其是销售人员的参与和认可。制定企业信用政策规范的成本主要来自于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的心理影响与态度反应。当公司制定、颁发、执行信用政策规范时,可能会对销售人员的心理产生一些影响,如担心、不理解、抵触等心态,这种心态必将减弱信用政策法规的执行效果。
③具体规定要具有可操作性。如果一项政策的规定过于空泛,那么不同的人员在执行的时候就会有不同的做法,根据政策的规定使你无法判断这样做是否正确。
(2)完善的信用政策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般而言,信用政策规范的形式和内容会因企业的目标、组织结构、业务内容的不同而不同,但基本内容应包括信用管理的目标、组织结构及职责、客户信用评估、信用条款、信用检查、应收账款管理等几部分。
3.3准确的部门定位
这个工作显得尤其重要,这是因为信用管理对我国的企业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原有的管理系统中加入一个新的部门,它会涉及到组织中已经存在的诸多部门。如果这个新的部门定位不当,得不到其他部门的认可、协作,它的工作就很难展开,就会变得有名无实。理想的清欠工作一般由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来抓。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是优化企业信用管理财务效果的必要主体。实践证明,无论是销售部门还是财务部门都无法真正承担企业信用管理的职能,无法保证企业信用管理财务效果的优化。
当然,“信用风险管理”的职能不应该只是信用管理部门的职责,因为很多部门的行为对信用风险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有的甚至是信用风险产生的因素、原因。信用风险的管理实际上是多个部门职能相互重叠的区域,也就是管理学上常常说的容易产生“工作模糊”的区域,尤其是在没有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的情况下,尤为明显。
3.4完整的客户信用档案
客户的信用信息很多,理论上有多种分类,在此介绍以下分类:
(1)基本信息
企业登记注册基本情况,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企业经营基本情况,企业所处行业信息等。
(2)信用信息
包括企业还款记录,历史交易付款记录,逃废债记录,企业近期合同履行情况,当地政府、金融机构的评价情况。
(3)财务信息
包括企业的财务报表结构分析、趋势分析、比率分析以及企业财务基本情况,重大变动信息,如近三年重大重组事宜,近一年的重大投融资行为、金融机构的授信等。
(4)预警信息
如企业重大人动,经营情况重大变动,被媒体披露不正常、不正规的经营活动,未通过工商年检,出现重大的技术变革等。
3.5标准的客户信息分析系统
这个系统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客户数据库,它是对客户信息的收集(存储)、整理、分析和应用的系统,系统应当具备资信评价及财务预警功能,为信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议
中小企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们在构建和谐社会、推动自主创新、扩大就业、活跃市场、增加收人以及改善我国经济贸易结构等方面起着大型企业难以替代的作用.然而,近期我国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外资中小企业高频率地暴露出一系列信用缺失现象,如金融诈骗、恶意逃债、合同违约、债务拖欠等,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深人研究我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市场经济本身的规律要求,构建完备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对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构建完备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和顺利发展的基础和前提。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中小企业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只有健全信用管理体系,才能保证以信用交易为主要市场交易手段的成熟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才能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二)有利于提高我国中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快速融入世界经济体系
我国加人WTO后,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逐步连通为一体,在国际贸易中,守信用的企业必将得到长远的利益,不守信用的企业必将被淘汰。同时,完备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将有利于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地结合起来,有利于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和提高开放质量,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燕、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三)有利于政府执行经济管理职能,提离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
完备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能够使政府有关部门便捷及时地获取中小企业资信和经济信息,不仅有助于贯彻、执行政府调控目标和经济发展战略,而且够实现政府决策建立在准确的市场信息基础之上,及时地制定和调整政府发展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动态化。
(四)有利于提高社会信用管理水平,节约社会交易成本
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能够最大程度上满足各交易方和利益相关者对信息的需求,改变各方信息不对称的现状,合理地配置资源,实现公平、公正地市场交易,极大地促进社会信用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地遏制一些人在交易中通过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谋利的行为,从而有效降低市场交易的风险,节约信用交易成本。
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信用建设最大的问题是尚未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进而影响到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具体来说,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小企业信用管理运行的法律环境差
我国针对中小企业制定的法律仅有一部《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需要相对完备的法律作保障,从征信、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以至失信行为惩罚等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全过程都需要专门的法律与其对应。与美国、欧洲一些国家相比,我国的信用立法还比较落后,国家层面尚没有统一的有关社会诚信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这便得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基础薄弱。
(二)“第三方征信”制度不健全,信用中介机构执业不规范
发达国家在建设信用中介机构方面一般采取“第三方征信”制度。“第三方征信”制度,即在银行和个人作为当事者之外,由“第三方”即中立机构组建社会征信机构。我国信用中介机构建设刚起步,中介机构执业不规范,“第三方征信”制度不健全,有些信用评级机构违背诚信公正的规则,不顾实际情况,以经济利益至上,迎合被评级对象的要求尽量把信用等级评高,致使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得不到科学、合理地评估,造成中小企业信用建设的动力不足。
(三)中小企业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低,正常获取信用数据途径不畅通
我国征信数据分散在银行、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而且部门之间彼此不能完全实现数据共享,互通有无,加之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低,缺乏统一的检索平台和社会共享机制,信息获取途径的人为和天然阻碍是导致信息弱势方上当受骗、失信者能频频得逞的客观基础。
(四)中小企业内部缺乏基本的信用风险控制和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是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有机构成部分。我国中小企业普遍缺少甚至无专业的信用管理人员,不注重内部信用制度建设和践行,导致信用管理混乱,自律性不强,由此带来因授信不当导致合约不能履行以及受信企业对履约计划缺乏管理而违约的现象频繁发生。
(五)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
我国至今没有专门的信用方面的立法和执法体系,政府也没有形成对信用行业的监督管理系统。大量处于罪与非罪、刑事与民事、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失信行为,往往得不到明确的界定和及时准确的惩罚,失信成本过低而获利过大,导致失信者侥幸得逞的心态恶性膨胀。再者,我国失信惩罚机制还没有建立系统的信用联防网络和运行机制,失信者的“黑色记录”得不到合法搜集和有效传播,造成了守信成本高、失信收益高的结果。
(六)杜会对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认识存在严重偏差
建国后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信用经济发育较晚,市场信用交易不发达,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个人,都普遍缺乏对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的培养。再者,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使得很多企业对于信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我国很多人和企业对信用的理解仍停留在传统的道德层面上,认为信用仅仅是衡量一个人或企业道德标准,认为信用是信用文化,只能靠思想教育来实现。
三、构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
结合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担保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的有关条款,加快研究制定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并制定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方面的具体条例和实施细则,在中小企业征信、信用评估、失信惩戒等环节上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不究,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的法制环境。
(二)建立中小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在中小企业信用法规建设的基础上,应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道德等手段,建立中小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中小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信用档案,记载和反映中小企业信用行为状况的原始材料,而且企业的帐户和信用往来应实行“实名制”,通过互联网建立企业资信数据库,证实企业是守信或是失信,并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监控。对失信者进行及时惩戒,如公布失信企业的“不良记录”、“黑名单”,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付出与其失信行为相应的经济和名誉代价,直至被市场淘汰,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给予优惠和便利,让它们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
(三)健全“第三方征信”制度,扶持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
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大力扶植民营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真诚鼓励外资、合资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积极推动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建立有关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形成公私并存、内外资相竞争的良性发展。同时,要在扶持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的同时,应坚持市场化方向,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健全中小企业“第三方征信”制度,建立严格的中介机构市场准人和退出制度,最终建立独立于政府和客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即让中立机构组建社会征信机构,保证信用数据信息的客观真实有效。
(四)完善信用管理机制,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检索平
首先,应由政府牵头,通过使用统一的信用编码,建立起完整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数据库,提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检索的共享平台,实现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工商信誉管理系统以及税务、质检、公安、司法、海关、证监等部门和各类行业自律组织之间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连、互通、共享,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查询、交流及共享的社会化。其次,强化对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层管理人员个人信用信息管理。参照国外的成功做法,把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和高层管理人员的信用行为,如借贷、租赁、交易记录和刑事行为记录等纳人到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中来,建立起企业内部的信用约束机制。其三,加强对信用评估机构的管理,建立信用评估机构和人员的准人和资质管理机制。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经验,按照“超脱、公正、独立”的原则,完善信用评估制度,扶持和培育专业的资信评估机构,建立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估准则和管理办法。
(五)完善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管理
一是成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制定合理的信用管理政策,选用专人对企业进行全程信用管理;二是中小企业应注重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开发出有竞争力的新产品,靠质量取信于民,在企业内部培养一种“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经营理念,培育良好的企业信用文化,加强企业信用自律意识;三是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地披露企业财务信息,同时,完善企业自身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加强企业的自我信用控制能力,建立财务核算制度、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和应付账款管理制度,防止自身发生失信行为,塑造企业守信的社会形象;四是完善客户信用风险控制制度,提高信用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包括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授信制度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在内的一系列管理规章,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关键词:企业管理 信用管理体系 信用管理职能 信用风险管理
一、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
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质是以契约为基础的信用经济,信用经济的主体是各式各样的企业,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社会信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成为企业长期发展的核心和基础,也是国内企业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根本保障,对企业自身的发展和社会信用制度的完善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一)信用是市场交易活动的基本前提
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活动需要建立一个能够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和规范市场交易的信用制度。良好的信用关系是企业正常经营与市场健康运行的基本保证。没有信用,企业不可能正常经营;没有信用,市场不可能健康运行;没有信用,市场经济不可能健康发展;没有信用,宏观经济政策不可能顺利实施。
(二)信用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
市场经济越发达,企业活动范围越广泛,信用就越重要。从企业整体看,信用是企业形成凝聚力并且发展壮大的基础,没有了信用,企业无法发展壮大;从企业融资看,信用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条件,如果企业信用缺乏或者信用制度不健全,就不可能顺利融资;从市场交易看,企业只有诚实守信,才能在市场树立良好的形象,受到客户和消费者的信赖和欢迎,才能赢得更广阔的市场。因此,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改善企业信用状况,提升企业信用等级,对于企业抵御市场风险,改善企业融资条件,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做大做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由此可见,企业有必要对信用管理体系进行改革或完善,一是企业外部信用体系的管理,二是企业内部信用体系的管理。这里笔者仅就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提出个人的一点想法。
二、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
随着以解决产权问题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面临的更为严峻和紧迫的问题是,基础管理落后,无法适应当前买方市场和信用经济的要求。特别是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今天,信用经济更是成为当今世界的主流。
当前我国市场信用体制相对比较落后,使得很多在B2B平台上开展的商务活动难以兑现,线下付款势必存在着债务拖欠和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的问题,影响了企业发展。为了有效规避商务活动中的兑现风险.企业有必要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这也是每个企业微观经营管理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一)问题分析
在传统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在计划与行政管理之下进行的,企业之间(包括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交易大多是在同一个所有者或管理者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的,企业无须过多关心信用和风险问题。进入市场经济体制后,企业变成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自主经营的经济主体。这时沿袭传统管理体制的企业,其信用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的欠缺开始暴露出来,并逐渐成为制约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瓶颈。当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在信用管理方面存在着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经营管理目标的偏差。近几年来,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在发展上大致都经历了以下过程:初期资金高投入,销售额高增长,后期则低回报,甚至出现经营危机。在买方市场和赊销方式下,一个企业如果过份注重销售业绩的增长,虽然能快速扩大账面销售额,但其背后的财务状况却不容乐观,应收账款上升,销售费用上升,负债增加,呆账坏账增加,利润随之下降。这些问题的根源就是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的偏差。有的企业管理者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业绩考核,不顾企业长远利益,一心追求眼前利润;有的企业迫于市场竞争压力,单纯追求销售额增长,偏离了最终利润这一企业最主要的目标。企业经营管理目标发生偏差,使企业的信用大打折扣,信用管理自然名存实亡。
2.基本管理职能的欠缺。在我国企业现有的管理职能中,应收账款的管理职能基本上是由销售部和财务部这两个部门承担的。然而在落实应收账款的过程中却常常出现由于职责分工不清而导致两个部门相互推托的现象,这样就使得应收账款的处理效率十分低下,甚至出现管理真空。基本管理职能存在欠缺,使这两个部门由于管理目标、职能、利益和对于市场反应上的差异,都不可能较好地承担起企业信用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的职能。
3.应收账款管理的滞后。我国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重点是如何“追账”。有些企业的销售人员、财务人员耗费大量精力参与讨债,有些企业甚至专门成立了追账机构,但收账效果并不理想。主要原因是,这些企业忽视了交易之前和交易过程中的信用管理,将应收账款管理的重点放在“事后收账”,结果使应收账款得不到合理的控制,还花费了数倍于应收账款正常管理的成本,损失惨重。应收账款管理明显滞后,使企业一时无法收回账款,使得各方面的资金周转不开,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甚至面临倒闭的境地。
4..信用管理方法的落后。在目前销售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上,我国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很好地掌握或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比如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缺少评估和预测,交易中往往是凭主观判断作决策,缺少科学的决策依据。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由于缺少信用额度控制,往往是重权力而不重职能,一旦出现风险问题又相互推卸责任。在账款回收工作上更是缺少专业化的方法,在销售提成的激励下,业务人员拉到大量订单之后寄希望于一些缺少专业技能的人员去收账,企业最终只能品尝大量呆账造成的苦果。
(二)基本解决方案
企业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以上信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建立合理的信用管理组织机构。目前我国企业在组织机构及其职能设置上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竞争及信用管理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企业最高管理决策层缺少对信用决策业务的领导和控制;信用管理职能划分不清,大多是支离破碎地分布在销售和财务部门,其结果往往是只重权力不重职能;部门内部管理目标、职责和权力不配套,而且部门问在信用管理上缺少协调和沟通;缺少独立的信用管理职能和专业化分工
针对上述管理现状及未来企业管理现代化的要求,提出如下解决方案:
企业构建信用管理体系保护自身信用交易行为,防范企业信用交易风险,这一系列行为都离不开政府方面的积极扶持与推动。在我国,政府主要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介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它相比于其它部门在面向企业的职能定位与功能提供方面更加具有优势。本文就以它的功能优势与功能定位开题,延伸分析工商管理运用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中的相应功能对策。
关键词:
信用管理体系;工商管理;优势;功能定位;对策
企业在进行信用交易过程中一定会存在非现金流与赊销,这对他们构建信用管理体系是一定阻碍。为了消除这一阻碍,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常规化开展和宏观经济结构的正常运行,就必须建设一套信用管理体系,对所有授信企业的信用度实施考察,实现对企业信用行为的有效监管。为了确保监管过程的有效性与公正性,政府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体对企业进行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管理行为进行干预,它具有强制执法功能,也是希望基于社会宏观经济角度来确保社会企业经济体系的正常运转。
一、工商行政管理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中的功能优势体现
从目前来看,实际上除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金融机构、跨国征信机构、税务机构以及海关机构都在对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进行相关信息的收集与管理,所以客观讲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监督介入方很多。但对政府、社会及企业三方发展而言,与企业监管关系最密切的还莫过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以政府希望以该部门作为主导来干预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体现该部门在企业方面职能定位的有效优势。从职能定位角度来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中发挥三大功能:第一,它能制定、起草和执行与企业相关的信用管理行政法规,为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提出硬性指标;第二,它能够实现对企业设立、营业执照办法与企业经济户口功能的有效审批,并为企业建立经济户口;第三,它能够查处企业的违约失信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性。所以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能够直接面对企业实施有效监督,主导企业信息管理体系的构建过程,具有强大的法定职能优势。另外,它也可以起到规避政府职能大规模调整和现行组织法修改的作用。总结来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监管管理是全方位、多角度的,它不但能实现对企业的信息监控管理,发现并制裁企业所存在的失信行为,也能直接推动企业征信对象的保理业务发展进程,所以说政府借助工商行政管理主体来干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也是当前中国政府及企业相互扶持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工商行政管理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中的功能定位
1.对信息的收集与加工管理
企业构建自身信用监管体系的前提就是建设一套完整的征信体系,这样能确保企业的信用监管体系构建始终保持动态发展状态。客观讲,我国目前依然是非征信国家,企业征信制度并不发达,所以政府必须指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帮助企业建立经济户口、企业年检等主导征信方式,辅助企业来实现信用信息收集过程,也间接促进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在信息收集以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了确保信息价值能够最大化发挥,还会进行后期加工,并将加工好的数据交给企业及政府部门作为信用管理与行政管理依据,为以后的信息供给服务提供做准备。具体来讲,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以一定标准来加工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分类评级,最后构建信息查询平台,制定信用评级标准,借助网络来面向社会及其它政府部门来提供有关企业的所有信用信息查询服务,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点带面,实现辐射性监督管理机制,令全社会都参与到对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的监督过程当中。
2.市场引导
考虑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仅仅适合于当前尚不完善且征信规模较小的现实市场,而伴随市场中征信业的不断发展完善,政府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来必然会从直接征信中退下来,所以就目前来看,工商行政管理之于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依然定位于市场引导功能。它为当前企业提供信用评级、分析与风险评估功能,鼓励保险公司对企业失信行为开发必要险种,以达到防范企业信用风险的目的。另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有着引导和培育专业保理公司的职责,为授信企业追讨企业债务,并同时为授信企业提供理赔服务。
三、工商行政管理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中的功能对策
工商行政管理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中应该起到一定的技术完善作用,下文将针对企业的信用监管技术完善来提出两点功能对策,以体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之于企业发展的优势特性。
1.为企业构建完善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及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工商行政管理为企业构建信用信息数据库与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为了打击企业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直接维护。同时,它也能确保信息公示的准确性与有效性。在这一完善过程中,企业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会被不断充实完善,例如失信举报制度、信息查询系统等等都能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公示过程。以信息查询系统为例,它就主要将企业信息划分为3类,其中包括企业登记信息事项、企业正面信用信息以及严重失信信息,这一类信息主要面向全社会公开,始终保持信息透明度;还有失信行为信息被处罚记录信息,该类信息限制只允许当事人进行个案查询使用;另外第三类信息则代表企业在年检后所获取的经营信息,比如企业盈亏状况信息与资产负债信息等等。上述三类信息都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业通过信息查询系统共同管理,目前诸如此类企业系统的构建也被视为是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中符合法律规范的正确思路。
2.为企业创新信用评级方法
我国政府目前也与时俱进,借鉴国际做法来干预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例如以工商行政管理为主体的要素分析法,它就基于5C和5P标准评判方法来监督管理企业。所谓5C就是企业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抵押(Collateral)和情况(Condition),5C主要从企业行为规范来约束他们的信用体系构建过程。而5P分别为个人(People)、偿付(Payment)、目的(Purpose)、保障(Protection)和前景(Prospects)。5P与5C相对应,它通过企业技术规范来约束他们的信用体系构建过程。两种方法对授信企业在信用评级过程中都会有所提示和帮助,并且所涉猎范围全面,能够进一步促进企业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良好互助与监督关系。
四、总结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重要作用的现今时代背景下,企业必须基于信用管理体系构建出发,结合自身状况及能力来不断发展信用管理制度,并同时重视工商行政管理之于自身的干预与辅助过程,实现未来合理、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二者之间也必须把握好“度”的关系,做到适当干预,以有效解决问题为准则,在新形势下寻求更有效率的工行管理职能运用方法,帮助授信企业突破自身局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李敏.试析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的工商管理运用[J].现代商业,2013(6):160
[2]王睿.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的工商管理运用研究[J].才智,2014(10):340-340
一、工商管理在企业信用管理中的作用
工商管理对企业信用管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经济户口上。由于工商管理部门会在网络上记录和公布企业的登记注册信息与日常监管信息,所以能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和信息共享作用,为企业自身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提供了信息数据条件。可以说工商管理对企业信用管理有极大的优化和推动效果。
二、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所存在的问题
(一)多重部门的协作问题。
企业的信用管理涵盖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各部门的信用管理方法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特征差异,而其整体又呈现统筹化和协作化特征。在这种特征的影响下,一旦各个环节和部门在协作上出现矛盾,整个信用管理体系的运作效率就会下降。通常情况下,这类矛盾来源于不同部门之间的交流障碍和协调性的欠缺,由此导致的信息准确性与完整性的下降会对企业管理层的决策造成很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法律规章的缺漏问题。
由于所涉及层面过多,企业的信用管理呈现出繁杂化和庞大化的特征,为了令这种管理体系不至于引发过多的矛盾和疏漏,需要严格、具体、细致的法律规章对其加以规范。遗憾的是,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法律体系并不完善,虽然有一定的法律条文和规章制度,但在条款上失于粗略,在适性上也过于陈旧,不仅对许多信用管理细节没有明确规定,而且在许多新兴的信用管理措施方面根本就是空白。这令法律规章根本无法发挥自己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信用管理体系也相应地缺乏方向性和规范性。
(三)信息技术的落后问题。
由于上诉的复杂性特征,为了满足信用管理体系的功能需求,先进的信息技术是非常有必要的,然而在现阶段,应用于信用管理体系的信息技术依然较为落后,换言之,信用管理体系的信息化程度不足以满足其功能需求。这种信息技术的落后极大地制约了信用管理体系的运作和发展,举例来说,由于当前的信息系统没有动态实时跟踪功能,所以众多信用数据要以月,甚至以季度为单位进行更新,这种信息滞后大大降低了信用信息的准确程度,令企业管理者难以做出及时有效的经营决策。
(四)管理制度的混乱问题。
如前文所说,企业的信用管理涵盖了多个部门和环节,但由于不具备统一的管理标准和评价机制,各部门的管理呈现出各自为政的混乱状态。各个部门在信用管理方面所用的标准不一致,这使得不同部门之间的交流很难成立,统一的管理体系也无法运作,总体来说,信用管理体系在整体上的运作效能完全体现不出来。
三、应用工商管理的信用管理体系构建措施
(一)推动政府的主导作用。
工商管理属于一种行政行为,负责主导这一行为的是各地的地方政府,因此为了强化这种主导作用,各企业应积极予以推动和支持。具体来说,要积极提供信用管理相关的实际情况信息和经验,使政府可以对信用管理办法实施合理优化,完善针对信用的征集、评价、反馈、提示、配植、披露等方面的制度。
(二)建立统一的体系标准。
为了解决信用管理体系的训练问题,需要通过工商管理手段将数据的交换标准统一起来,这样才能避免信用管理体系各自为政所产生的混乱状况。通过统一标准的建立,令企业各部门和各环节的信用管理能够统筹运作,放大账目的监管作用,实现信用管理体系的统合性。
(三)发挥管理的主动特征。
目前来看,企业各个部门对自身保有的信息资源都有独占心理,这种心理令其不会积极参与征信管理系统。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有效发挥信用管理的主动化特征,保证工业部门与商业部门的共同利益,这样才能予各个部门以信心,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交流,提升工商管理在信用管理方面的运作效率。
(四)强化监督的实际应用。
为了令收集到的信用信息能得到最有效的应用,工商管理的监督职能必须予以强化,这种强化体现在如下三方面:第一方面在于对监督运作效率的提升,以此强化监督体系自身的有效性;第二方面在于对企业意识的提升,通过保证信用意识的根源来提升监督体系和企业的适性;第三方面在于对社会需求的考察,依据社会需求调整服务体系,避免监督体系脱离社会实际空转的现象。
(五)增强信息的管控优势。
在这个信息时代里,持有信息本身就属于一种竞争力优势,而工商管理所驱动的信用管理体系正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信息管控权。企业不应放弃这种便利提供的信息管控优势,要把这种优势应用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去,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信用管理体系的多元化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