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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冬以来,区水利局以水库除险加固和改善防洪条件为重点,积极开展水利兴修工作。全区共投进建设资金1856万元,开工建设各类水利工程592处,完工592处,完成土石方127万立方米,投工投劳66万个,出动机械2840台班,修复水段工程14处,修复干渠964米,修复田间渠道1175米,加高加固堤防2974米,疏通河道3561米,加固水库7座,建设村镇供水工程12处,新建塘坝2处,新增蓄水能力35万立方米,打抗旱机井100眼。
在重点水利工程中,协助完成了乌石乡、太平湖镇20**年农发项目水利工程的实施,完成了耿城镇农业综合开发生态治理项目、谭家桥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水利工程初步设计。焦村镇前溪河翻板闸、谭家桥镇麻川河翻板闸都相继完工并蓄水。
二、强化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全力以赴投进抗洪救灾工作。
3月份组织对全区14个乡镇的防汛预备工作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出的题目,制定了具体的度汛措施。各水库签订了水库防汛责任卡,落实度汛责任人,下达了各水库控制运用计划,制定了水库和重点山塘防汛预案。建立了区领导联系水库制度。各乡镇成立了防汛抗旱工作领导组。5月份区防指部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各乡镇水库防汛抢险队伍、防汛物资储备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汛期,全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7月份,**区遭遇历史罕见的洪灾,9日22时至10日8时9小时内城区达322毫米,高密度的降雨使太平湖水位113.5m,毛坦水库水位226.5m,全区大部分小〈二〉型水库超汛限水位运行,大量村镇被淹,农田被毁,水利、交通、供电、电信、广电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破坏。洪灾造玉成区直接经济损失3.59亿元。其中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达0.958亿元。据统计,全区因灾造成水毁堤防187处14.6千米,损坏塘坝32座、浇灌设施24处、机电站2座、水电站3座、饮用水425处,造成饮用水困难人口1.3万余人。
面对严重的汛情和灾情,水利局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投进抗洪抢险,协助乡镇展开生产自救工作。对灾情严重的甘棠镇兴村村,抽调三名党员干部住村帮助村民进行灾后恢复,同时抽调技术骨干,分成三个组,分赴各乡镇,重点放在农村饮用水和浇灌设施水毁工程修复方面。对受灾较严重地方,派专业技术员蹲点指导,现场给予解决方案;对于受灾较轻地方,实行专人分片负责,每到一处,解决一处。8月10日前,425处饮水工程已全部恢复到灾前供水状态。对于水毁水利工程,全区已完成工程531处,完成土方91.7万立方米,石方28.6万立方米,砼方7460立方米,累计投进资金2812万元。
三、积极开展对上争取和项目建设工作。
先后编制完成了《永丰乡水土保持国债项目洙溪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新华乡曹村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区"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实施方案》,完成了五座病险水库勘探评估和水库评估报告,其中《永丰乡水土保持国债项目洙溪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通过了专家评审,现正在实施中。
20**年,全区小水电建设总投资约2405万元。南坑电站续建工程进展顺利,长坦、清溪等电站已投产使用,岗村、苏坑、蓝水河电站相继开工建设。
四、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安全用水项目建设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纳进省、市、区民生工程,区委区政府计划用5年时间全面解决我区农村饮水不安全题目。我区20**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总人口为12000人,其中,20**年第四批项目为7000人,计划总投资273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2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51万元。项目人均投资标准为390元,其中国债补助资金176元/人,省级配套资金64.2元/人,市级配套资金22.5元/人,区级政府配套50元/人,自筹资金均匀77.3元/人。20**年项目为5000人。项目总投资199万元,其中国债资金9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77万元。项目人均投资标准为398元,其中国债补助资金180元/人,省级配套资金64.0元/人,市级配套资金22.5元/人,区级政府配套50元/人,自筹资金均匀81.5元/人。涉及全区14个乡镇22个行政村3468户。目前工程已全部完工。为确保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取得实效,我区制定了《**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组成员单位职责》。
五、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水资源治理,强化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
积极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组织水政执法职员进行水法规学习,积极参与"世界水日"水法规知识竞赛。对全区所有已办证的取水单位重新核定了取水量。共换发新证60份,其中新办理取水申请24户,另有2户正在办理中。20**年共依法处理水事案件3起。依法征收水资源费3万元。
水土保持工作,20**年永丰洙溪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共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1.57hm2;沟渠防护工程100米,截水沟3000米,排水沟1500米;营造水土保持林5.8hm2,补植疏林地10hm2,营造经济林12.6hm2,发展速生优质用材林5.8hm2;整治土埂梯田3.17hm2;建设拦河坝一座;封禁治理90hm2;兴建沼气池25座。
在水土保持预防监视工作中,截止目前,全区共开展各级执法检查5次,督促编报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6项,审批水土保持方案6项。
六、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进步行业形象。
攻坚黑臭河流治理
萧太后河始于公元988年,是京城第一条人工运河,距今已有千年历史。最初是为运送军粮所用,后成为皇家漕运的重要航道,是辽南京城(今北京西城区一带)重要的粮食物资供应通道。在元代开通惠河后,萧太后河终结了自己作为京城水路交通大动脉的历史使命,变成了一条服务于两岸人民生产、生活用水需要的普通河流,在饮水灌溉、抗旱排涝等方面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上个世纪50年代之前,萧太后河里的水仍清澈甘洌,水里螺蛳成群、小鱼穿梭。
萧太后河是北京市南部城区及朝阳区南部的主要排水通道。近几十年来, 萧太后河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由于河道纵坡较缓、沿线淤积明显,汛期区域排水不畅,内涝成灾;河道沿线私搭乱建现象严重,违章建筑占据河道的管理范围,成为制约河道行洪的瓶颈;河道内污水横流,恶臭弥漫,水环境严重恶化,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
2016年底,北京市长蔡奇调研全市水环境建设工作的时候,提出,加快城市副中心水环境建设,集中精力开展城市副中心水环境治理的攻坚战。打好城市副中心“16+2+6”水环境建设攻坚战,实现萧太后河的水清岸绿,努力营造城市副中心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的生态环境。(其中“16”指的是16条入通州的河道,包括顺义区4条:潮白河、中坝河、月牙河、小中河;朝阳区9条:温榆河、坝河、小场沟、通惠河、南大沟、太后河、通惠北干渠、通惠西排干、凉水河;大兴区3条:新凤河、凤港减河、凤河。“2”指的是的”北运河、潮白河两条生态带。“6”指的是结合副中心河流水系及镇域等实际情况划分的城北、河西、两河、台马、牛、于永六个片区)。
萧太后河起源于朝阳区十里河村北,流向自西北向东南,在通州区张家湾汇入凉水河,全长23公里(朝阳段12.4公里,通州段10.6公里),流域面积102平方公里,是连接中心城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的一条重要廊道。
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基础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实现萧太后河水清岸绿的目标,市级相关单位、朝阳区、通州区市区联动、上下游联动治理。
一是利用再生水回补萧太后河。针对萧太后河水量不足的问题,本市通过第一个污水三年行动方案对萧太后河进行截污治污,通过定福庄再生水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为萧太后河截流污水、补充再生水。定福庄再生水厂,处理规模为30万立方米/日,主要承担朝阳区东南地区的污水处理任务,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Ⅳ类,新建管径1200-1600毫米的截污干管8.86公里,总截污输送能力每天15万吨,将沿河收集污水并输送到定福庄再生水厂,经过再生水厂处理后,通过9公里长的再生水管线,将再生水引入萧太后河。目前定福庄再生水厂已建成运营,今年6月起将为萧太后河补充最高10万立方米的高品质再生水,为萧太后河实现水清岸绿打下坚实的水源基础。
二是启动多项景观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如朝阳区萧太后河滨水绿色文化休闲廊道工程,西起西大望路,东至通马路,全长12.4公里。新建改建闸坝7座、桥梁5座、新增绿化面积4000亩、湿地1000亩,新建公园3座、绿道24公里,同步实施河道疏浚和防护,并新建水体循环系统。
又如通州区萧太后河景观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通州区萧太后河分为三段进行治理,主要是通马路至京哈高速段、环球影城改线段以及六环路至入凉水河段。萧太后河通州段作为凉水河的重要支流之一,在通州城市副中心和环球影城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打通排水出路,保障城市副中心防洪排水安全,实施萧太后河(环球影城段)改线工程,治理河道4.5公里。萧太后河(通马路至京哈高速)段长约为3公里。河萧太后河(东六环至凉水河段)长约3公里。治理内容主要包括河道疏挖、水质改善、景观提升等。今年以来,按照通州水务PPP实施方案和聚焦攻坚实施方案,萧太后河通马路至京哈高速段、六环路至入凉水河段已开工建设,正在由中标社会主体加紧建设,建成后成为副中心南部地区的防洪、生态屏障。
以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基础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城市副中心水环境建设创新投融资模式,吸引了百亿级社会资本的进入。市政府大力推进污水领域市场化,中心城区以排水集团为特许经营主体,整体负责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同时,创新城市副中心水环境建设投融资模式,以区域为对象,按照“两带六片区”,将总投资220亿元的项目纳入PPP实施方案,吸引社会资本132亿元参与副中心水环境建设。萧太后河通州段治理位于副中心水环境建设中“两带六片区”中的河西片区和台马片区,正在由社会投资人加快组织实施。
【关键词】关于;湿地;生态保护;研究
0.引言
党的十明确了推进社会经济环境和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地位。盘锦湿地经过几十年的保护和发展,目前湿地总面积达3150km2,其中天然湿地面积为1590km2,占湿地面积的50.8%。被称为“世界重要湿地”、“中国最美湿地”。积极探索湿地可持续保护的新路,破解湿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难题,做大湿地文章,福祉社会和谐,共享环境红利,对提升滨海盘锦核心影响力和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1.主要工作及成效
1.1加强组织领导,科学指导湿地保护工作
按照国家环保部和辽宁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强了对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省政府盘锦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盘锦市相应成立了湿地保护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管理机构,盘锦市林业局与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合署办公,负责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赵化明副省长在盘锦调研湿地保护工作期间,提出明确要求:盘锦市要进一步科学规划,符合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初级阶段实际,不求理想化,不一蹴而就,确保湿地功能不下降,面积不减少。要做好移民安置和退出计划,不走弯路,切实提升湿地功能,有力支撑盘锦生态经济发展。从而,为深入开展盘锦湿地保护指明了工作方向。
1.2加强湿地管理,实施生态保护工程
盘锦市把湿地保护工作提升为国家级保护的高度,建市伊始,市政府就批准建立了双台河口市级水禽自然保护区,于1986年上升为省级保护区。1988年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坚持做到湿地保护科学规划先行。组织编制了《湿地保护规划》,委托国家林业局林业勘测规划设计院编制的《盘锦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14―2020)》已通过专家论证。加强湿地保护地方法制建设。完成了《盘锦湿地管理办法》。目前盘锦湿地建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湿地公园2处、羊圈子省级重要湿地1处。
1.3以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为抓手,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按照省政府对盘锦湿地提出的“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功能不萎缩”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科学部署,积极推进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全面促进双台河口湿地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组织编制了《辽宁双台河口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4000万元,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湿地渠系改造清淤和扩大水域面积工程,以及湿地生态补水和湿地周边环境整治,对候鸟迁飞路途的重要湿地,因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对因保护湿地遭受损失或受到影响的湿地周边社区进行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打造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社区发展模式,以推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湿地生态功能的有效发挥。
1.4以湿地环境治理为举措,实施湿地生态恢复工程
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10〕63号)精神,组织制定《保护区内生产生活设施规范整改及生态恢复工作实施方案》,加大规范性治理工作力度,对保护区内地上通讯、通电设施进行并、合、拆,对区内主要公路两侧的线路进行合并布设,对支路两侧的线路进行地埋,避免成网连片。对保护区内生产建设设施和水产养殖、种植业开展整治清理工作。制定实施了《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恢复实施方案》、《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滩涂水产养殖清理和生态恢复计划》和《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水稻田、旱田种植清理和生态恢复方案》。
2.影响湿地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保护区历史遗留亟需解决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盘锦湿地生态地位得到了世界公认。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保护内仍然存在生产经营等人为活动,对湿地自然生态系统和湿地内野生动植物种群繁衍、栖息生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和影响。
(2)湿地保护面临多头管理与各自为政的问题。根据工作实际,我市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环保等多个部门工作职能均涉及到湿地。湿地保护工作面临着多头管理,职能交叉,造成湿地保护工作统一性不够、协调性不强、衔接性不严,各部门之间缺乏相应的协调机制,湿地保护工作成效不够突出。
(3)湿地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保护区成立以来,始终未建立形成相适应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致使自然湿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湿地保护和持续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目前,苇场职工因保护湿地牺牲经济利益而得不到相应的经济补偿,严重地挫伤了其保护和发展湿地资源的积极性。
(4)保护区内渔业养殖用药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保护区内存在近海养殖业。由于渔业养殖用药管理不到位,湿地养殖大量用药情况普遍存在。养殖废物直接排放到近海,导致养殖区域周边湿地植被难以生存,近海海域水体环境污染,直接威胁鸟类生存。
3.湿地保护工作对策和建议
(1)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湿地生态环境管理。建议由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林业、水利、环保、国土、海洋与渔业等多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湿地保护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湿地工作会议,统一协调和决策湿地保护和发展各项事宜。
(2)争取国家资金扶持,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议按照“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实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湿地保护政策资金支持,对苇场职工等湿地保护方给予经济补偿,夯实湿地保护的群众基础。对已破坏的湿地进行生态恢复,尽快恢复湿地原貌,提高湿地资源的整体生态功能。
为加快推进我镇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旧房拆除复垦工作,根据《XX县2019年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和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9〕X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镇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户安置后全部腾出的旧房屋、宅基地及院落等附属设施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拆除旧房将宅基地和附属设施占地进行复垦,充分使用土地资源,有效增加耕地面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因地制宜、精准实施原则。
充分发挥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户和村级组织在宅基地复垦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搬迁户自愿自主复垦宅基地,注重迁出地土地开发与生态修复。
(二)分步拆除、整村复垦原则。
先对已经签定《搬迁复垦协议》的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户腾出的旧房屋、宅基地及院落进行拆除,再对易地扶贫搬迁旧房进行拆除。待两种类型的搬迁户全部旧房拆除后,整村进行复垦。
(三)责任明确、协作推进原则。
旧房拆除、复垦所在地常店村党支部、村委会是项目实施主体,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是本村旧房拆除及复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亲自指挥,确保于2022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旧房拆除及宅基地复垦工作任务。
三、实施内容
(一)2012年XX县扶贫异地搬迁对象。
(二)2019年XX县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对象。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0年6月30日前)。
常店村两委干部到高家庄、任家庄等自然村搬迁户中,广泛宣传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及复垦政策,引导农户支持和参与旧房拆除与复垦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审核公示(2021年7月31日前)。
常店村两委对测绘公司测量旧房拆除及复垦面积进行逐户审核看是否测量到位,并将测量情况进行公示,做好留存影像资料等。
(三)组织拆除(2021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
1、对2019年XX县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对象,由常店村两委委托专业队伍统一实施拆除工作。
2、对2012年XX县扶贫异地搬迁对象参照实施2019年XX县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对象旧房拆除工作,按照测绘公司测量和估价结果,补足差价后,进行旧房拆除工作。
3、对不属于2012年XX县扶贫异地搬迁和2019年XX县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对象的房屋进行拆除,按照测绘公司测量和估价结果,补偿房价后,进行旧房拆除工作。
4、旧房拆除复垦地块质量要达到:复垦地表上的砖瓦、木料和原房屋基础基石等建筑物要拆除清除彻底,并及时清运干净,地表平整、可直接垫地。
5、要严格执行政策。即搬迁户原有的旧房要全部拆除,严禁将拆偏房、圈舍、烤房等冲抵旧房拆除,严禁弄虚作假。
(四)实施复垦(2022年8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由常店村两委委托专业队伍或有实施复垦工作的村民进行土地复垦,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实施,经镇政府和县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后进行复垦费兑现。
完成复垦后,由常店村委会选址统一规划农具点和粮食临时堆放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成立XX镇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工作组,成立常店村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指挥部,分别承担督察指导和具体实施工作。
(二)明确责任,确保落实。
1、常店村支部、村委是农村危旧房拆除工作的责任主体,村支部书记要亲自安排、靠前指挥,做到底子清楚、责任明确、措施到位、资料完善。要做好旧房拆除前、拆除中和拆除后的影像资料的收集,拆除前照片包括旧房及附属设施远景、近景图片(其中近景照片必须能辨别户主及房屋结构),要确保旧房拆除地块复垦位置准确,四至边界清楚,工程建设内容与拆旧复垦方案相一致,并妥善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镇财政所负责对旧房拆除复垦工程施工费预算进行审核,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3、XX自然资源所负责竣工验收资料的编制工作,并对复垦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对旧房复垦耕地质量进行验收;编制竣工验收资料。
(三)严格督查,严肃问责。
XX镇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工作组将采取“一周一调度、一旬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的督查机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年”,也是我市全面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决战之年,市委、市政府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部署以及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我局制定了以“五大”工作目标、“六大”工作重点为核心的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认真组织实施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今年1-11月水务系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相关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和新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和督查龙马潭区领导小组、城乡风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区县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督导巡查小组等5个领导小组及工作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落实了局水综科为承办科室,明确了专职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区县水务局、局内各科室站院目标考核工作范畴,严格奖惩,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区县水务局相应成立相关工作机构,负责区域城乡环境整治工作。
(二)积极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
今年以来,我局已召开21次职工大会及科室负责人会议,传达各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布置治理工作。认真开展国卫新标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十百千示范建设工程”、联系和督查龙马潭、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市等工作的业务培训。
(三)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制定工作目标及实施方案
围绕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结合全省水环境治理工作任务,我局提出了以工程措施治理为主、以合理利用和保护等非工程措施治理为辅的五大工作目标,并明确了6大工作重点、12个方面的工作措施,以指导全市2010年水务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国卫迎复审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了《联系和督查龙马潭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沱江滨江路沿线河滩地2010-2011年风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泸州市市区河道水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具体牵头和指导工作开展。
(四)强化督查考核引导
局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成立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从纪律方面对区县水务局、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察,实行责任追究;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对区县水务局及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目标考核内容,年终由局水综科进行考核评分;日常工作由局督导巡查小组开展工作联系和督促,定期督查区县水务局工作开展情况,把督查结果作为对区县水务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
(五)注重探索长效机制建设
积极探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按照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要求,加强水利项目工程建设科学论证,确保充分发挥项目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落实和实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措施,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加快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切实改善城乡水环境状况。依据国家水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制度措施建设,强化对已污染城乡水环境治理力度。
(六)大力开展舆论宣传活动
1、对内宣传。根据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要求,市区县水务部门积极利用会议、文件、简报、专栏、专项整治活动等,在全市水务系统倡导以落实“门前五包,门内达标”、办公环境绿化美化、文明办公等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卫生行动,向职工印发“文明卫生公约”、“除四害”、“控烟宣传”、“健康手册”等资料,通过职工大会、支部学习等方式,加强职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知识及重要性培训。
2、对外宣传。市区县水务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活动,利用春节民工回乡、节假日、法制宣传月等,在区县城、乡镇开展专项宣传及组织群众性的文明劝导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在泸州市水务局网站开辟专栏,刊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爱国卫生运动相关信息,积极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主动参与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努力营造清洁、整齐、优美、规范的城乡环境。今年以来全市水务系统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组织群众性宣传活动150余次,组织群众性文明劝导活动650人次,在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14个,投入宣传资金2万余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水利项目工程建设,水环境工程措施治理成效显著
水环境综合治理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进展顺利。今年,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的投资1.46亿元(国补1.17亿元,自筹0.29亿元),解决全市农村群众和学校30.45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截止目前,中央、省、市已下达总投资1.1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0%。项目已完成土石方开挖及回填49.5万方,混凝土9210方,管道安装625公里,建成集中供水站47处,分散供水工程24处,完成投资9215万元,解决了28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推进。一是项目储备成绩显著。今年已完成了江阳区双江项目区、龙马潭区濑溪河下游项目区、纳溪区永宁河项目区、叙永县两河项目区、合江县苦竹溪项目区、古蔺县箭竹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以及泸县濑溪河上游项目区坡耕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前期工作,龙马潭区五湾溪小流域省级财政资金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即将实施。泸县坡耕地综合整治项目已获水利部批准成为四川省五个项目县之一,有望争取到国家1000万元水土保持治理专项资金。二是“双创”工作顺利推进。1-11月全市已完成投资299.05万元,绿化水系面积达300.5公顷,全面完成全年绿化任务。其中江阳区完成沱江三桥至况场镇水系绿化面积110.94公顷,投资153.47万元;龙马潭区完成长江罗汉段、沱江胡市段及安宁段水系绿化面积33.2公顷,投资20.5万元;纳溪区完成永宁河天仙段和渠坝段水系绿化面积36.19公顷,投资79.14万元;泸县完成沱江、濑溪河及水库库区绿化面积22.67公顷,投资10.75万元;合江县完成长江白沙段、大槽河甘雨段、小槽河顺江段水系绿化面积21.5公顷,投资16.21万元;叙永县完成境内水系绿化面积68公顷,投资10.48万元;古蔺县完成古蔺河德耀至箭竹段水系绿化面积8公顷,投资8.5万元。三是积极组织职工开展春季植树活动。市及江阳区、龙马潭区水务职工先后在在泰安镇、三道桥、胡市镇组织了3次大型的植树活动,共栽植了天竺桂、小叶榕、香樟、荔枝、枇杷、竹等植物树苗1500余株,新增绿化面积近1.5万平方米。
病险水库整治及堤防建设快速推进。2010年民生工程下达我市整治病险水库整治23座水库,新建和修复水毁堤防3.3千米。截止目前,已整治24座水库,现已完成投资1608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补助资金128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19万元)。完成土石方开挖及回填4.5万方,砌体2.5万方,砼浇筑5万方,整治完工24座,整治完工水库占目标任务的104%。1-11月新建和修复水毁堤防3.8千米,完成目标任务的115.2%。
小农水项目争取成绩显著。一是经过积极争取,泸县和合江县被列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叙永县被列为省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目前泸县、合江两中央重点县和叙永省级项目县的建设项目已完工。二是渠道配套项目活动国家投资1500万元。省财政厅下达我市三区四县粮食产区渠道配套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300万元。截止目前,江阳区、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和叙永县、古蔺县均已完工。三是争取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项目3750万元。省财政厅以“川财建〔2010〕4号”文下达我市二区四县中央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水利项目。计划总投资375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250万元。目前,各区县均已完工。
(二)强化依法治水,积极保护水资源,水环境整治非工程措施治理深入开展
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一是着力做好水法宣传。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主题宣传画200份,悬挂16副气球空飘和彩幅标语。二是加大了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力度和水域水功能区监测管理力度,其中小型水库的水质监测由上年的13座增加到55座,并根据监测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了通报,要求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饮水安全管理,确保了饮水安全。
认真开展水污染治理。一是持续推进取缔肥水养鱼行动。积极推行渔业养殖新型水质改良剂“阿尔益”,在全市强力推行无公害养殖,在池塘、稻田推行“80:20”健康养殖模式。目前,全市水库养殖均采用生态制剂和生物菌肥,池塘、稻田80%以上采用以投饲为主的养殖模式,完全取缔了肥水养鱼,水域生态环境大幅改善;在批准作为集中供水水源工程的小(一)型水库和备用饮用水源及风景旅游地,一律实行生态养殖,设置界碑、界桩,保护饮用水源;强化宣传引导,倡导健康养殖,坚决制定违法违规行为。如泸县、叙永等县设立了违法举报电话,经查实的对举报最高可给予1000元的奖励。截止目前,全市74座饮用水源和42座饮用保护备用水源水库,已全部终止养鱼承包合同,实行生态养殖。二是积极开展河道、塘库堰等水域卫生整治活动。市、区县水务部门直接投入经费近20万元,干部职工出动6170余人次,清扫卫生责任区10万余平方米,清理垃圾50余吨,清除牛皮癣800多条,清除卫生死角40余处,清理水库水面漂浮物10.2吨,渠道、沟渠清淤100余公里,疏通整治排水沟10条,投入消毒药品3.5吨。目前,正按全省全市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城乡结合部河渠专项治理工作。
积极开展水事执法行动。1-11月,我局先后开展了河道采砂执法检查、水资源、水保执法活动、农村安全饮水专项活动、春季禁渔执法检查、汛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长江河道禁采期非法采砂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查处河道违法采砂案件18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6起,限期整改14起,查处向河道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违规行为6起,清障35处。一是水务系统单独开展执法活动。全市市区县水务局共开展专项执法活动440余次,其中出动车辆329次,船只56次,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水上联合执法行动。市区县水务局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共享部门执法资源。如渔政执法建立春季禁渔110联动机制,公安、渔政紧密配合,共同打击渔业违法行为。我局以市打击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协调海事局、航道局、长航公安分局、市公安局在河道内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工作。1-11月市区县水务局与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7次。通过部门间的配合及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违规涉河建设、向河道内倾倒生活、工业、建筑垃圾等水事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遏制作用,维护了河势稳定和行洪安全。
(三)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沱江滨江路河滩地风貌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认真开展前期调查宣传工作。全市风貌整治工作征求意见协调会后,我局立即组织江阳区、龙马潭区水务局人员召开风貌整治工作座谈会,积极听取相关建议意见,共同商讨整治工作方案。同时,组织两区人员深入现场实地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收集相关情况。向河滩地经营户宣讲全市风貌整治工作精神,促进业主积极主动配合整治。二是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根据《泸州市2010-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在积极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本着综合整治和规范的原则,我局制定了《沱江滨江路沿线河滩地2010-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三是把风貌整治与河道整治结合起来统筹规划。把风貌整治工作与沱江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与城市长远发展及城市河道建设整治规划结合起来,将风貌整治内容纳入河道治理规划,推进沱江滨江路沿线河滩地的综合治理,促进城市品位的提升。截止目前,市区水务部门及业主已累计投入资金36.8万元,修建排水沟50余米,拆除违章建筑5处,整治建(构)筑物5栋,整治建(构)筑物立面900余㎡,集中整治枇杷沟河滩地和沱江公交商城堡坎下河滩地4000余㎡;规范广告、店招等7处,经营场所外立面包装2栋;长期雇请保洁人员10人,日常清扫保洁河滩地近10万㎡;雇请清漂船1艘,清漂人员2人,清运垃圾103吨,焚烧处理垃圾2吨。
(四)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联系和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联系和督查龙马潭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我局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具体做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全局中层以上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联系和督查工作领导组,明确由四名局领导分别牵头,划分四个督查小组具体开展工作。明确该项工作由局整治办牵头,局内相关科室协助与配合;二是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制发了《泸州市水务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对口联系和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联系和督查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及工作要求,保证了联系和督查工作的规范、有序;三是强化督查业务培训。局整治办收集整理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知识要点》、《国卫城市标准》及《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资料汇编(二)》等,印发到每一个联系和督查人员。同时,于4月13日专门召开业务工作会议,培训业务知识,了解、熟悉工作要求。截止目前,我局结合水务业务工作及日常的暗访检查已对龙马潭区开展联系和督查工作20余次,并将正式督查情况向市整治办作了报告。
(五)积极配合,狠抓落实,认真开展对各区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月考评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提升治理工作水平,市指挥部提出了对各区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月考评,我局积极参加了由市农业局牵头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和由市交通局牵头的“泸州市公路、水路、河道、铁路环境专项治理”等工作考评办法的商讨,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同时,我局还根据考评办法,要求全市水务系统认真落实联系村社的环境整治工作,加大对辖区河滩地和采砂场地的卫生巡查力度,强化辖区内河、库、塘、渠等涉水环境的治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根据全市2010年六大工作任务,按照我市水务系统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查漏补缺,进一步增添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水利项目工程建设,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结合水务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做好“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