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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03年,全市就业人员为703.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4.1万人。三产对全市就业贡献率逐步提高,同比上升3.6个百分点。703.3万就业人员创造地区生产总值3611.9亿元,人均创造地区生产总值5.1万元,比2002年增加0.4万元。
一季度,本市劳动力市场首次出现需求大于供给的特点,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8.8万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求职人数为8.5万人,求人倍率1.04.全市就业人员增加迅猛,至3月底,全市城镇就业人员488.7万人,同比增加21.4万人。预计北京2004年经济总量将接近4000亿元,岗位需求25万人,全年就业人员仍会保持稳定的增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回升。一季度,全市共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1.98万人,实现就业的4.24万人,失业人员就业率35.43%。一季度失业率较为平稳,至3月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7.2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48%。
截至3月底,全市共有“4050”就业困难人员2.72万人,通过援助实现再就业的有0.97万人,再就业率达到35.5%。一季度开发社区就业岗位4.23万人,同比增长20.9%;安置失业人员3.43万人,同比增长18.3%。今年继续实施了“三年百万”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同时启动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截至3月底,全市培训失业人员6.29万人次,培训后就业率为65%。
论文提要社会保障不是城市人的特权,农民的养老问题不能成为“被遗忘的角落”,农村老年人更雷要党的温暖,社会的关爱。自从20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以来,中国农村在两个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其一是农村家庭承包制的施行;其二是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严格执行,这两个改革对于农村老年人、农户家庭以及家庭养老机制具有深远的影响。对现阶段农村老年人保障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已经刻不容缓本文主要研究现行农村的养老方式,描述了目前农村养老模式面临的困境,并提出如何解决当前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工作。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六大提出,到2020年我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全面”既包含城市,又包含农村。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小康社会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保障不是城市人的特权.农民的养老问题不能成为’’被遗忘的角落”,农村老年人更需要党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还不能保证建立完整的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中国又处在经济转型时期,传统的社会保障体制正在逐步解体.适应自由经济的新体制正在逐步建立。现有的农村正规的老年保障计划只为特殊的人群提供了老年保障,这部分人群主要是农村“五保户”。这种计划既是特定的,也是不确定的。更重要的是农村老年保障从以前广为覆盖的公共医疗和公共教育计划转向部分的“付费服务”,这使得大量农村人口.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村老年人从根本上被现有的社会保障计划排除在外、不仅如此,农村老年人还正在随着社会分层而日益边缘化.具有不稳定性和脆弱性。贫困、疾病、缺乏资产、丧失劳动力、缺乏经济机会、缺乏获取经济资源的途径、缺乏教育并因此难以利用公共设施以及很少的决策权等等.所有这些都直接冲击脆弱的农村老年人。
由于绝大多数农村老年人没有参加任何形式的养老金计划,他们年轻时在农业和非正规部门工作,年老了也只能继续工作直到健康状况恶化丧失劳动能力为止。他们在其老年时期的福利不是依靠养老金和任何津贴,而是依赖于他们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是否允许其继续工作。此外,农村老年人还发展出各种策略来应付其老龄问题,如依赖子女和家庭、运用个人储蓄和资产、从亲戚朋友或私人处借贷等。中国农村的老年人婚养多是建立在家庭基础上的,这种家庭婚养在传统社会里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社会经济转型与发展给以家庭为基础的老年人保障机制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与挑战。虽然许多地方的社会和文化规范仍然保持着家庭对老年人的赌养,但是家庭赌养老年人的能力实质上已经受到了削弱。这主要表现在老年父母寿命的延长和家庭子女数的下降等方面,发展中国的现代化过程所导致的诸如年轻人迁出农村、妇女外出就业和年轻人传统价值观的弱化等。自从20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以来,中国农村在两个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其一是农村家庭承包制的施行;其二是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严格执行。这两个改革对于农村老年人、农户家庭以及家庭养老机制具有深远的影响。对现阶段农村老年人保障问题进行深人研究已经刻不容缓。
二、中国现行农村养老的几种方式
现阶段.我国农村形成以家庭养老为主,多种养老方式并存的养老格局。
1、家庭养老。家庭养老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为普遍的养老方式。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是我国农村主流养老方式。有关资料显示,老年人口的全部经济来源构成中,来自子女供给部分,城市占16. 8%,城镇占21. 4%,县(农村地区)占38. 1%,这说明子女供养在城镇老年人口占有一定的地位,而在农村中则占有重要地位。
根据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障经济支柱和居住安排可将当前家庭养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完全供养型.指由老年人的子女或其他亲属负担老年人的衣食住行等费用,包括生病求医、死后下葬等费用,即老年人完全靠家庭成员供养。(2)不完全供养型,这种情况是指子女或其他亲属只负担老年人的部分所需费用。属此类情况的老年人或能劳动,或有亲友馈赠,或有其他经济来源,也就是老年人自己与子女或其他亲属一起解决养老所需费用。(3)自己养老型,主要表现在老年人养老的经济供养上,指农村老年人靠自己劳动获得收人,靠年轻时存储的积蓄及其利息收人、租金收人、退休金等养老其中大部分农村老年人是靠自己的劳动收入养老。而在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养老保障方面,老年人与家庭子女的联系依然十分密切,尤其是老年人的精神慰藉方面,分家子女的作用不容忽视,也就是说独居自养并不表示老人中断与子女的关系实际上子女或其他亲属家庭在老年人养老保障中的地位始终是非常重要的
2、集体养老。集体养老是农村养老的一种补充形式。集体养老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年人进行赡养的制度。“五保”供养制度是集体养老的典型形式、“五保”供养的对象为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供养的内容主要是吃、穿、住、行、葬等方面的费用,具体包括:供给粮食和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及时治疗疾病,使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顾;妥善办理丧葬事宜、供养的标准不低于当地一般群众的实际生活水平
3、社会化养老保险、从20世纪八十年代起,我国一些富裕地区的农村就自发地建立了小社区型的退休养老制度或老人补贴制度。社会化养老保险对大部分农民来说距离还很遥远。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经济水平极不平衡,差异较大,尚无法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
4、农村其他养老保障形式。主要有:(1)金融部门推行的养老储蓄。农村养老储蓄的对象主要是农村居民及乡镇企业职工,采取零存整取的方式。存期10年或30年,由储户自定。(2)建立养老基金会,这是由地方自发成立的养老组织,基金多来源干个人交纳、国家和集体补助,少数则完全来源干集体拨款。(3)农村商业养老保险。
三、目前农村养老模式面临的困境
多元养老方式并存,不同层面地满足了农村养老的需要,使农村养老获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目前仍处干发展初期,其他养老方式也没能形成对农村养老的强有力支撑,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家庭养老仍然是农村养老的主要养老方式。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社会的变革给农村现行的养老模式(特别是家庭养老)带来了冲击。 转贴于
1、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这种进程,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经济结构和生产方式的变更、弱化了上地保障作用,促使了社会养老方式的产生;另一方面,工业大生产劳动方式的重大转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者作为养老义务承担者的角色,家庭赡养和生活照料功能随之受到削弱。
2、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增加,商品性支出增大农民收入提高,消费尤其是商品性支出的增加,改变了老年人供养以实物支付为主的传统方式,子女对老年人的供养主要表现为货币支出。自给性消费向商品性消费的转变使老年人经济供养来源对市场的依赖性加大,老年人供养状况直接受子女货币收入的影响,缺乏稳定性并隐藏着风险。
3、劳动力流动和人口迁移人口流动反映社会的文明水平和进步程度,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过程中的必然现象。但这些“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人员长年在外务工经商,势必影响对老人的供养,对传统家庭产生诸多负面影响。
4、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人口老龄化在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沉重压力的同时,也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老年供养系数上升,劳动年龄人口负担加重。1991年60岁以上老人供养系数为13. 74% , 2000年为15.6%,预计2010年达到17. 62%,2020年达到23.77% , 2050年达到48. 49% 。
5、家庭规模小型化。伴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家庭小型化也在发展。一对独生子女夫妇需要同时照顾多位老人,这是很困难的任务。
所有这些,决定了我国农村必须在家庭养老基础上建立相应的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这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变化的必然趋势。
四、如何解决当前农村养老的困境
借古鉴今,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工作。
1、招“才”进“宝”。改善农村养老问题,一要靠经济,二要防止劳动力大量流失,经济能带来物质,劳动力可以为农村家庭带来精神依托。这里提出的招“才”进“宝”,就是为了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所谓的“才”指的是人才,“宝”强调的是宝贵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主要强调以鼓励高校毕业生回乡开发农村经济为主的招“才”,和研究农业科学技术和宣传农业管理技术的进“宝”两个部分。通过这项措施,提高农村的经济收入,引导农民致富;减轻城市就业压力,实现人才向农村分流;为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提供物质与人力保障。
2、政府支持下的自助养老。所谓政府支持下的自助养老即在政府的支持下依靠自身的力量实现养老。首先希望政府能给予农村养老尽可能的支持,改善过去较长时期内过于重视城市发展的不平衡发展战略。具体包括几个部分:①储蓄养老。即农民在拥有劳动能力的壮年阶段,通过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储蓄一定份额的资金(经济水平较差的地区可以用粮食等农作物来交纳养老储蓄)的方式来储蓄养老物资,丧失劳动能力之后,政府通过发放养老补贴以及过去农民交纳的物资来保障农民的老年基本生活,②开垦养老田。每个村落划出一定面积的良田用于补助本地区的农民养老,可以通过仍有劳动能力的老农民的自主种植或是承包给其他人员通过收取提成的方式,增加本村落老农民的生活保障。③以老养老、仍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可以通过登记,以提供服务时间来照顾那些失去自理能力又缺乏儿女照顾的老人的方式来换取政府提供的一定养老物资,或是为自己储蓄将来享有他人帮助照顾的时间。
具体而言,中国农村老年保障是指对农村老年人在物质生活、文化精神生活和生活服务等方面提供的基本保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经济保障,即农村老年人晚年生活的经济来源应当得到基本保障;二是医疗保障,即农村老年人在卫生保健与疾病医疗方面有保障;三是生活服务保障,即对农村老年人口的个人生活能够提供必要的照料、护理和帮助等;四是心理保障,也就是让农村老年人口在心理上得到基本满足、慰藉。在此意义上,农村老年保障不单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类的社会保障。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也包括了家庭在经济支持及生活照料等方面对老年人的保障。
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来看,城乡老年保障模式长期以来形成了城市社会保障与农村土地保障并存的“二元保障模式”。当社会保障资源集中在城市,只有占农村老年人极少数的“五保户”在一段时期内享有社会救济,而我国农村老年人最主要和最切实的经济保障形式是通过土地保障来实现劳动自保,以及根源于土地的家庭保障。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计划生育政策效应在中国农村的显现,以及农村剩余芳动力流动的加剧,农村家庭结构日趋核心化、小型化,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而与我国农村相应的经济发展速度却远不及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可以为老年人提供照料的资源越来越少,从而使社会系统对老年保障的支撑被提到了议事日程上。1992年,国家民政部出台《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旨在解决农村老年人的保障。该方案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一定时期内主要解决了经济发达的农村社区的老年人“老有所养”的问题。但多年来过去了,从试点到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忧喜参半,真正能实施的较少。事实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理论与实践上都存在很多问题。在理论上,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存在两个误区。一是,该方案仍旧没有解决好城乡差距问题。国家在经费上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予投入,而对城市职工的养老保险却给予大量的投人。这种做法显然对农民是不公平的。因为农民曾为我国工业化的资本积累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与牺牲,而且与城市居民一样为国家的建设辛勤劳作,国家没有理由人为地对城市居民与农民采取不同的待遇。如果讲“谁点菜,谁付帐”的话,在养老保险上,城市居民与农民都付了帐,可是优惠程度却不同,城市居民少花钱,农民却全额买单。二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保障内容上基本上只覆盖了老年人的经济保障,而对老年人在医疗保障、生活照料、精神安慰、生活服务等方面的保障却没有涉及。在实践中,此方案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我国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求不是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而产生的,而是在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下提出的。农民既不具备作为一个被保障者的权利和义务的意识,也不具备为社会保障交纳费用的完全能力,而且我国的国民收人再分配中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所占比重非常小,不能充分满足现实的需要。二是,几十年来形成的严重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形成刚性,无论依靠建立统一的法律或制订统一的政策,还是依靠财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自身经济能力都无法在短期内使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为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达到城镇居民的保障水平。三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指导思想不稳定,业务关系不顺畅,在国内资本市场不发达、缺乏有效的管理机构的现实情况下,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而临一系列风险。四是,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的扩大以城市化的发展和从事农业的劳动力的比重下降为前提,而从未来的情况看,我国今后二三十年里,还是工农业并存的二元经济,所以农村社会养老目前仍不会成为农村老年保障的主导支柱。
从国际经验来看,早在1996年世界银行就在一个报告中指出,“正规养老制度需缓行”,倡导推行用个人化解决老年保障模式来替代国家化解决老年保障的模式,寻求一个比现行的老年保障模式更合理的体系。同时,世界银行也指出,社会保障体系的确立是在保障能力和发展能力的互动中选择方案,方案的合理性至少应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判断,一是,以公平的方式保护老年人,一是,促进经济发展。按照此标准,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实上是一个不合理的方案,它一方面是一个对农村老年人不公平的方案,另一方面则是一个对农村经济发展并无多大促进作用的方案。就农村老年保障资源的来源来看,家庭、社区、社会是其三个主要的来源。在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养老保险又需要缓行的情况下,社区养老保障成了一个必然的选择,社区对农村老年保障的支撑作用已经开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与认同。国际组织和学术界极力主张大力发展社区助老事业,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因此,在我国社会转型期,家庭养老与社区养老的双结合模式应该是一个趋势。
而从我国国情来看,立足于小城镇建设,实现对我国农村老年人进行社区养老与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必然选择,小城镇建设应该与我国农村老年保障制度的建设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最主要的理由在于小城镇是我国农村社区的发展模式。从社区的本质来讲,它是由许多关系密切的个人或团体组成的一个社会系统,其中的各种社会关系不仅持续时间长,而且具有一定的范围性、结构性、互动性和关联性等特征。此外,这个社会系统具有很多功能,比如文化、经济、政治功能等等。而与传统的村落相比,在小城镇里,除了血缘关系是人们之间的联系纽带以外,地缘关系、业缘关系也成为了人们间的联系纽带、互动前提,从而使得各种社会关系具有社区的特性。这些关系的互动是小城镇的文化、经济等功能的体现。因此,小城镇是我国农村社区的发展模式。另外,值得指出,小城镇建设作为我国城市化的一种选择,其目标毫无疑问是解决人的问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村低素质人口的增多、农村老年人口的增多等等。没有理由将老年人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排斥在外。只有在小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将农村老年人的保障问题考虑在内,我们才能使得农村老年人的社区养老有一个现实的支撑,也才能在完善合理的农村老年保障制度引诱下有利、有效地推进小城镇建设。
小城镇建设实质上包括“软建设”与“硬建设”两方面的内容。“硬建设”是指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等,而“软建设”则是指小城镇的制度建设,如财政、税收、金融、户籍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从此角度出发,要使小城镇建设与农村老年保障制度建设二者共同进步,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小城镇的规划建设中,应考虑老年人对住房、对道路等基础设施的特殊要求。具体说,就是要在小城镇建立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老年人卫生医疗保健站等社区配套工程。我国城市地区对老年人在住房与社区服务设施上的特殊要求较早就有了重视,在1999年“国际老人年”这一年,城市房地产商推出“老年公寓”,便是一个回应。而在我国农村,这个工作并没有开展。我们且不去论其原因何在,但必须认识到老龄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必须相随的社会事实,而且我国农村老年人的保障问题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小城镇作为我国农村社区的一个发展模式,理应考虑到老年保障对其内在的要求。
论文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障;老年护理
论文摘要:人口老龄化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根据联合国的标准显示,2002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已经占到了总人口数的7%,已经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大量老年人的出现,不仅仅需要保障其生活来源,也对老年人的护理提出了要求,文章针对老年护理保障体系建设进行简要阐述。
1、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
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以下几点不利因素。
首先,我国经济发展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积累少,底子薄,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承受能力比较差。其次,我国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大。资料显示,200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12998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0.46%,65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8810万,约占总人口的6.96% 02005年,我国总人口数达到了130756万人,65岁以上的老年人达到10055万人,占总人口的7.7%。预计,到20巧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超过2亿。再次,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各地的养老保障水平不一样。在经济最发达的东部地区,老年人口的晚年生活质量较高,为老年人服务的机构多,政府能够拿出更多资源对老年人加以照顾。反之,在经济比较落后的西部地区,政府把更多的资源用在建设上面,而对老年人的照顾不够。另外,城乡二元经济的特点,使得城乡的老年人口生活质量上面也存在较大的不平衡。
2、我国养老保障的现状及建立老年护理保险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原来的养老保险长期只覆盖国有企事业单位,而其他人员覆盖率较小的传统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扩大了养老保险的覆盖面,降低了保障门槛,将更多的人员纳入养老保险范围。
但是,这仅仅是指的老年人的生活来源得到了保障,而没有包括老年人的生活护理。老年人随着其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的衰退以及自身体质的下降,患病并需得到护理的机会不断增多,老年人对长期护理的依赖性日益显现。
3、国外老年护理保险经验介绍
90年代,随日本“泡沫经济”的破灭,同时日本的保障费又不断增多,加上高龄者的服务体系一直是在金额不足的公费支出下运行,所以,发扬社会互助精神,建立起老年护理保险制度,以满足不断增加的老年人口对护理的需求成为了日本建设老年护理保险的主要政策。日本将医疗领域的老年护理和福利领域的老年福利合并,颁布了《护理保险法》并于2000年4月开始实施。这部法律主要是通过政府的财政支持,年轻人对老年人以及老年人之间的相互支持等多种途径来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并减少医疗费用浪费等问题。这部法律旨在针对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和老年护理需要不断增长的问题,重新调整政府、老年人、年轻人和相关的老年服务部在老年护理中的权责。
4、建设我国社会老年护理保险体系的具体建议
①以社区为基础护理平台,搭建老年护理服务网络。目前,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构建就是以社区为基础单位来开展的。而未来社会保险的发展方向,也是以社区为基础服务单位构建。投保人的工作单位只负有缴费义务。所以,开展老年护理保险也应该以社区为基础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社会保障体系,节约国家资源。
②以现有养老保险管理机构为依托,实行养老保险与护理保险双险联保。我国养老保险范围已经基本覆盖了我城镇企业职工,部分覆盖了城市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少部分农村人口。并且保险范围尚在继续扩大中。直接利用现有养老保险体系来开展老年护理保险工作,免去了重新宣传、建立老年护理保险体系的工作,节约了现有资源,并且直接使保险覆盖率达到了现有的最高水平。
关键词:老年人;生活保障;精神保障
Abstract:in the entire social system in the elderly is a large and special group, in the current social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must be set up old security system as an important content, to meet the needs of the elderly. The new period of life of the elderly security includes not only the material guarantee,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spiritual security, which has a direct effect on the quality of life of the elderly and life satisfaction.
keyword: the elderly; social security; spiritual security
中图分类号:G81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当今新世纪下我国老龄化加速的现状已越为明显,根据调查近年来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不断攀升。人口老龄化是一种人口结构的变化,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的运行和发展。因此,必须要针对老年人口的生活保障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社会政策,并不断将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为老年人提供物资生活保障的同时,更要进行全面的精神生活保障,这是政府和社会所面临的且必须要实行的现实任务。
一、注重老年精神保障的必要性
老龄问题的实质就是老年人的需求问题和如何满足老年人需求的问题,不仅需要老年人个人和家庭的支持,更需要集合社会多种力量包括政府在内的共同支持,这样而形成的多元化系统就是我们所说的老年保障。老年保障是针对老年需求而来的,西方学者认为老年需求即为经济需求、医疗需求和精神需求三大类,而我国的“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等与老年生活相关的说法也表达出了这一点[1]。也就是说,不管是西方老年人还是中国老年人,其需求都不外乎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两大方面,一个完整全面的老年生活保障系统不应该忽视这其中的任何一项。由于经济不够发达的原因,长期以来在我国提到老年生活保障的问题,首先注重的就是经济和物质层面上的养老保障,而很少关注老年人精神层面上的赡养和保障。物质生活保障的重要性无可厚非,经过社会、政府和家庭的共同努力,已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老年人在物质生活方面的需求,而老年人精神生活上的问题也日渐突出。市场经济的发展极大的冲击了年轻人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当今社会的子女数量远远低于以往社会,虽然这是社会发展的趋势,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留守老人和空巢老人的数量,再加上老年人活动场所和设备短缺等多种因素的限制,降低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质量,很多老年人感到孤独、失落,长期下去导致抑郁症等精神方面的障碍。因此,必须要转变养老观念,在解决老年人物质生活保障的同时,更要注重老年人精神方面的需求,集合社会、政府和家庭的政策与行动加以满足,才能实现老年生活保障的健康化和全面化[2]。
二、加强老年精神保障的作用
在老年人的生活中,精神生活和精神需求是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社会有没有关注这种精神需求,关注的程度如何,以及在满足这种需求上采用的是何种方式等等一系列问题都对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老年人对生活的满意度产生着直接的影响。重视并不断加强老年精神保障有着多方面的重要作用[3]。
1、有利于老年人自身的身心健康
人的全面发展关系着很多方面的内容,将其归结起来无非就是身体和心理上的健康以及二者之间达到协调与和谐的发展。满足老年人的物质需求和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是提高老年人综合身体素质的重要条件,这两项内容缺一不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物质生活上的保障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精神保障还有待提高。从现在普遍的现象来看,老年人多会有一定程度的精神疲乏,内心时常感到孤独、空虚,会经常产生厌烦和害怕的情绪,对外界有排斥感并对自身产生无用感等等,这些都是精神问题的表现,需要社会为其提供必要的保障机制和行动支持。根据西方社会对老年人生活的研究,要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情感精神上的支持比经济物质上的支持更有明显的效果。从我国老年人保障的现状来看,尽管在满足老年人精神需求上提供了很多保障,同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总体状况还是不容乐观[4]。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比较单调和被动,而当前快节奏的生活下子女们的工作与生活都特别紧张,因而就会忽视老年人的精神与情感需求,有些虽然想要关注却因为繁忙而无暇顾及,造成老年人精神生活的匮乏情感抑郁。加强老年人的精神保障,扩大老年人的活动场所,充分发挥社区的组织引导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丰富的精神文化娱乐和温馨和谐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精神需求,对老年人身心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2、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在老年保障体系中注重并加强老年人的精神保障,将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起到促进的作用。首先,应转变这样一种思想,也就是不应将老年人群体当做是纯粹的消费者,而应将其当做是一种蕴藏着巨大能量的资源,要想发挥出他的作用就要进行有效的开发。只有充分重视起老年生活中的精神保障,积极开办各种老年教育和丰富多彩的文化与娱乐生活,将老年人参与和活动的积极性有效激发出来,竭力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这是一种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提供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撑的表现,也是应对当前社会人口老龄化的基本理念[5]。其次,加强老年精神保障能够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一种新型的文明形态,是社会中绝大多数人共同享有的,它以改善人民群众的政治环境和提高民众的社会地位为目的不断创造条件,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体制,完备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证人民的各项社会、生活与政治权益。在人民群众的组织体系中老年人是一项重要的构成部分并随着老龄化的发展而不断增大,而作为一种现实的政治力量,老年人群体也会影响着社会政治生活。这就要求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必须要将老年人的民利和社会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关注老年人的政治参与需求并提供参与政治的渠道,有效管理和控制老年人的政治生活和政治行动,使老年人能够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出积极的效用。再次,加强老年人精神保障能够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和发展。在社会群体中老年人群体的规模不断增大,老年群体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能够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程度与趋势,同时也会对社会精神文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决定性作用。针对老年人的文化教育、休闲娱乐等方面建立老年人精神保障体系,进行一系列的精神心理关怀,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的方式来提高老年人的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和思想素质,不仅满足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也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健康发展[6]。
三、完善老年精神保障的措施
要满足老年人精神需求就要完善老年精神保障,其中一项重要的手段就是要构建健全的老年精神保障体系,这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和进行民主化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政府要积极发挥出自身的主导作用,将社会中的各种力量充分动员起来,对各类社会资源加强整合,广泛号召社会成员主动的参与进来,共同来完善老年精神保障。在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上,一方面可以通过继续进行社会化来达到,也就是建设老年教育服务机构例如老年大学等。这样老年人不仅能够学习到新的知识和信息,也能够学习到一些延年益寿、颐养天年的养生之道来推迟自身的身心老化,更重要的是有助于老年人的社会交往,加强老年人与社会的沟通,增强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在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和秩序的同时满足精神需求。另一方面可以积极建设老年社团等老年社会组织,来加强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保护,这种老年团体范围广泛而没有限制性,不同层次不同爱好的老年人都能从中找到乐趣,利于现阶段老年群体的交往互动,通过彼此间的交往能够消除老年人心理上的失落感和孤独感,从而在精神和心理需求上得到满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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