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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以来审结危害生产安全刑案6103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目前,人民法院审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总体状况如何?呈现哪些趋势?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处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高峰期,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企业还比较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近年来,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一批严重危害生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及与之相关的职务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
据统计,2008年以来,人民法院共审结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6103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8118人,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其中,2008年共审结1591件,生效判决人数2048人;2009年共审结1525件,生效判决人数1948人:2010年共审结1506件,生效判决人数2059人;2011年~11月审结1481件,生效判决人数2063人。
2010年8月,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联合组成检查组,对15个省市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惩处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在法律适用方面还存在一些疑难问题。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相关案件审判经验基础上制定了这个《意见》。
坚持严格依法、从严惩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权钱交易、渎职犯罪
法院审理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应当把握哪些原则?对事故背后的权钱交易、渎职犯罪如何惩处?
这次出台的《意见》,首次明确审判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的三项审判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即严格依法、从严惩处;区分责任、均衡量刑;主体平等、确保公正。
最高人民法院在指导司法审判实践过程中强调,对严重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尤其是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权钱交易和渎职犯罪,必须始终坚持严格依法、从严惩处。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要根据事故原因、后果大小、主体职责、过错大小等因素,综合考虑全案,正确划分责任,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对于所有责任主体,都必须严格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刑法原则,确保刑罚适用公正,确保裁判效果良好。
《意见》规定,以行贿方式逃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或者非法、违法生产、作业,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构成数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或排放、倾倒、处置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在《意见》中还规定,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同时构成职务犯罪或其他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进一步明确责任认定,不能将直接责任简单等同于主要责任
审理危害生产安全犯罪过程中存在哪些难点?如何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涉案人员往往较多,犯罪主体复杂,既包括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也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有的还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而且事故原因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又有间接原因,原因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关联程度又存在差异,如何坚持实事求是,正确区分责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是审理此类案件的难点。
对于多个原因行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在区分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的同时,应当根据原因行为在引发事故中所具作用的大小,分清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确认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合理确定罪责。
一般情况下,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对于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从业资格、从业时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现场条件、是否受到他人强令作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等因素认定责任,不能将直接责任简单等同于主要责任。对于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其岗位职责、履职依据、履职时间等,综合考察工作职责、监管条件、履职能力、履职情况等合理确定罪责。
规定从严惩处若干情形,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参股企业构成犯罪不能缓刑
在审判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中,如何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实践中,对于安全生产危害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应当特别强调予以从严惩处。《意见》中规定了具有如下情形的,原则上不得适用缓刑,其中包括:
①非法、违法生产的;②无基本劳动安全设施或未向生产、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无保障的;③曾因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被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或责令改正,一年内再次违规生产致使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④关闭、故意破坏必要安全警示设备的:⑤已发现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⑥事故发生后不积极抢救人员,或者毁灭、伪造、隐藏影响事故调查的证据,或者转移财产逃避责任的;⑦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生产经营企业,构成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⑧贪污贿赂行为与事故发生存在关联性的: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与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⑩以行贿方式逃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或者非法、违法生产、作业的;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尚未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⑥事故发生后,采取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毁灭、伪造、隐藏影响事故调查的证据,或者转移财产,逃避责任的;⑩数罪并罚的。
刚才,同志对全县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了通报分析,安排部署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坚持警钟长鸣,务必常抓不懈
2021年至今,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突出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但是,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常抓不懈,我们务必要持续保持清醒认识,高度警惕,丝毫不得放松。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强化使命担当,严格履职尽责
各乡镇和各部门都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的关键。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积极主动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县安办要严格履行综合监管责任,其它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乡镇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监管责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事故源于隐患,隐患形同事故”,隐患不化解消除,就会发展成事故。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必须抓早抓小抓苗头、防微杜渐防端倪。各乡镇、各部门务必杜绝“事故发生是偶然、管与不管都一样”的消极思想,务必杜绝“按下葫芦浮起瓢、事故不能都防住”的畏难情绪,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
三、落实应急处置,做好舆论引导
我委高度重视“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通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等形式,加强企业对创建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终于泰山”的意识,明确搞好“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是完成其他工作的重要保障,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初步形成了人人重视、关心、支持和参与“平安企业”
创建工作的良好局面。同时,我委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__县平安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层层抓好责任落实。
为了更好地实现今年“平安企业”创建工作目标,我委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大创建力度,初步形成了创建工作的有效运行机制。一是挂钩联系制度。我委结合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对下属各企业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协助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履职报告制度。年终各单位应向区经贸局报送职责范围内的创建“平安企业”工作各项落实情况总结。
充分利用 “综治宣传月”等活动平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建“平安企业”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职工法制教育、劳动安全教育、质量安全教育以及防火防灾教育,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得到了较大提高。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年内工矿商贸企业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道理交通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年内工矿商贸企业发生瞒报事故,较大以上事故或死亡总人数超过3人或者道理交通发生重大以上事故,予以“一票否决”。
2019年全区未发生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安全生产工作运行情况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经开区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总体要求。及时调整区安委会由区党工委书记担任第一主任、管委会主任担任安委会主任,管委会副主任、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长等区领导担任副主任,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镇街均设置安监站,同时在乡村、社区设立安全网格员。通过机构改革,全区调整设立了14个专业委员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区管委会多次召开党工委、管委会会议专题听取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安委会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工作扎实开展,各级领导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调研、督导检查工作,并针对“集中整治”、“双控建设”、“打非治违”等重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年初区管委会分别与四镇两办、园区和16个区直属部门签订了《2019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抓落实,确保各级领导、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全面加强监管、监察基础能力建设
1.以专委会引领行业安全生产。结合我区机构改革调整,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基础上,调整成立了14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明确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事机构,明确了办公地点及工作人员。
2.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全区共选聘网格员42名,建立全区、镇街(园区)、村(社区)安全生产“三级五覆盖”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无缝隙、全覆盖。
3.积极构建政府购买服务、专家查隐患执法服务机制。制定有关制度,通过安全生产技术顾问服务、安全专家驻点服务、安全送教上门服务、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服务及其他安全生产辅助服务等多种方式全面抓好该项工作。
4.完善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效能。为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区管委会与委托镇街、园区签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委托执法范围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结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年活动,区安委办多次组织召开工作部署推进会,通过构建责任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础建设、完善三项机制、健全三个保障等多方面切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有序推进,对试点单位、全区总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协助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完善建立各项管理资料。
(三)严厉执法,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经开区认真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结合“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组织开展“六个专项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扎实开展元旦、春节、全国“两会”、“五一”、中秋、国庆等集中检查,对高危行业和工贸重点企业进行了拉网式彻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保证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期安全。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共检查企业104家次,查处隐患问题163项,已全部整改完毕,立案26起,实施经济处罚23万元,责令停产停业停工11家。
工贸行业领域:共检查企业105家次,查处隐患问题240项,已全部整改完毕,立案21起,实施经济处罚27.5万元,责令停产停业停工5家。
建筑施工领域:对全区在监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358次,下发各类执法文书46份。
特种设备领域: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77家次,检查设备3800余台次。检查发现隐患106处,下发《指令书》25份,受理解决投诉28起,立案查处7起,罚款22.7万元。
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领域:共检查社会单位1173家,发现火灾隐患1704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22份,临时查封10家,责令“三停”5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34份,罚款47.3180万元。
城市燃气领域:定期检查企业 36次、 排查安全隐患154处、已整改140处。下达整改通知书35份,完成上级督办整改问题3个。
其他部门均在各自监管行业领域开展各类专项治理。
(四)稳步推进,持续做好日常工作
1.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和诚信评定。我区通过政策引导和技术帮扶,积极做好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轻工商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截止目前,53家企业已完成标准化建设,其中燕兴机械、蓝鲸悦海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在诚信等级评定工作中,23家企业完成诚信体系建设网上申报,其中A级1家、B级6家、C级16家。
2.创新分级分类监管模式。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制定下发了《经开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经开区安全生产委托执法(D类工贸企业)实施意见》,既实现了“一个企业只有一个管理主体”又实现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为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奠定了基础。
3.深入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我区不断修订完善了全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应急、消防、市场、国土等部门开展包括“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消防应急演练”、“防汛应急演练”、“特种设备事故逃生”、“高层住宅火灾逃生”和“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等应急演练25余场,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形式极大的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逃生本领。
4.不断营造浓厚氛围。为有效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为构筑社会安全工程奠定坚实的基础。经开区不断通过电视、微信、商场LED大屏幕循环播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公益视频全面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班次50余次,共计培训人员6000余人;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知识竞赛、企业警示教育宣讲等活动,切实提高了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变能力。同时为了将安全文化带入居民小区,以凤凰城北区小区为试点样板,我区着力打造6个安全文化示范小区,通过设置宣传展牌、展板,装饰安全文化长廊,定期讲解安全知识、播放安全警示片、发放安全宣传单等方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安全知识融入群众当中。
5.充分落实财政资金保障。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区财政局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强化资金保障,努力推进全区安全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2019年已先后拨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农村公路划设中线工程款、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费、应急避难场所移动厕所项目、化工行业评估分类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培训经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以及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费用共计150余万元。同时经开区通过政策引导,全员培训等方式,使重点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2019年北方铸业投入300余万元,金风科技200余万元,国储天然气200余万元,神威药业100余万元,应张天然气80余万元等等,企业持续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整体呈逐年增加趋势,落实主体责任,使安全更加稳固。
6.落实督导考核推进工作有效实施。管委会委派区安委办与区督查办联合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方式,配备执法人员、专家,不定期对各单位重点阶段、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检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落实情况。2019年共派出暗查暗访组14个,其中督导检查镇街部门9个,生产经营单位72家,发现隐患95条,已整改完毕,停业整顿1家,全区上下 “重拳出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五)突出重点,创新推进工作落实
1.“双控建设”扎实开展。区管委会多次会议研究部署“双控体系建设”工作。并结合我区当前经济形势,针对大部分企业监管水平不高、专业技术人才储备不足这一实际特点,在研究、探索过程中,形成了企业自主提高、专家提供服务、政府出资买单的“三结合”工作模式,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档案,形成动态化的“一企一册”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全区开展“一企一册”上报企业数92家,上报风险点745个。同时依托“图网册频”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政府和企业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目前已经有63企业初步完成数据信息的录入,其中8家企业已完成与政府系统的对接。
2.“打非治违”有力进行。做为“奥运名城、首善新区”,一直以来我区都已“奥运城市”、“国际范”的标准严格要求各项工作。近年来,全区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契机,不断强化安全监管,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不断要求各行业领域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安委办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制定了经开区联和执法工作计划,扎实有力推进“打非治违”工作有序开展。今后,对于我区来讲,“打非治违”工作将不再作为一项专项行动,而是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持续开展。坚决不给“非法违法”留一寸土地。
3.“集中整治”持续深化。我区已经连续多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但是,近年来全国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一次次的为安全生产工作敲响警钟!从18年开始,经开区先后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六个专项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其他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再到近期安排部署的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无间隙、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通过不断深化整治,严格落实政策措施,坚决做到治理重大安全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区安全生产持续高压态势。
4.“履职尽责”彻底压实
经开区全力推进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履职档案建立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三定期’(即定期研究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工作、定期报告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刚性要求,目前已为全区152名副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建立了“一单一档”。同时在重要时间节点,会向区管委会党政领导递送“安全生产提示卡”,嘱咐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落实,确保真正做到“照单履职、照单尽责、照单追责、照单免责”。
三、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
一些单位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存在麻痹松懈思想,应对安全生产形势变化的新办法、新措施不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
(二)安全培训抓的不深不细
从近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看,安全培训不够是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因素,安全培训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很多新招录的员工不懂安全常识,安全意识缺乏。
(三)企业规模小,标准化程度低,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我区部分企业还是一些家庭作坊式企业,科技含量低、生产工艺落后,企业人员多为农民工,人员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流动性大,工人往往对所在岗位掌握的相应安全知识欠缺、无知蛮干现象依然存在,事故预防能力、自救互救能力低下,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工作比较难。
四、下一年工作计划
下一年,我局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完善并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点将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治理机制
一是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持续组织开展各行业领域的集中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对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线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三是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消除安全隐患。采取“回头看”、重点检查、联合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严防隐患反弹和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建立标准化的灾害事故防护体系
一是切实加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实现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提升自然灾害早期预警能力。二是继续完善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全区灾情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三)建立专兼结合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一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结合实际,整合应急资源,依托区消防救援大队力量,加强辖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专业应急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动态修订完善。落实预案报备制度,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事故救援实战能力。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一)下发方案。县安办制定下发了《《县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确认分工。
(二)严格考核,确保成效。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联动、通力协作,有序推进各阶段工作。凡因工作部署不及时、敷衍了事,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县安委办将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直接以“零分”处理。
二、检查情况
(一)危化品安全检查成效显著。重点从销售、储存和运输环节开展检查。对全县9家加油站的道路运输试行严格监控,防止汽柴油运输过程中泄漏事故的发生。同时结合维稳工作的需要,要求各加油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不得零售散装汽柴油。
(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取得重大进展。一是突出重点,加大路面监控和管理力度,设立了综合执法卡点,对事故易发路段和超速违章行为,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治理;二是加强了对s317、s318及县乡村道重点路段的隐患排查,对客运班线进行了全面清查,及时增设了各类警示标识标牌和波形护栏,完善了标线和减速带灯安全设施;三是加大了对拖拉机、摩托车等非机动车辆违规载人安全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四是对过境客运车辆严格管控,要求其夜间不得在境内道路上行驶;五是对县汽车客运站和翔云运业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客运企业切实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等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
(三)确保消防领域安全平稳。深入超市、宾馆、集贸市场、寺庙、公共娱乐场所等单位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四)筑牢市场监管防线,保卫“舌尖上的安全”。以辖区大型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经营者为检查对象,重点查看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肉及肉制品是否有明确的购货渠道以及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有毒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五无”产品等问题。检查中,执法人员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购销台帐、质量把关、质量承诺、不合格肉品退市等制度,切实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同时对当前市场消费热点食品鲜肉、鱼等进行了抽检。
(五)从源头上把关,确保燃气使用安全。对液化气充装站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规范了液化气充装和经营秩序,同时对餐饮、宾馆等场所用气来源、燃气管道、环境条件、安全设施、气瓶情况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防止泄露和爆炸,有效杜绝了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筑牢“三道墙”,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一是筑牢防火包保墙。严格落实县乡(镇)村干部和护林员的工作责任,实现县级领导包片、乡(镇)党政负责人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做到林有人护、户有人管、责有人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严肃纪律,杜绝离岗;二是筑牢防火宣传墙。在全县各主要路口设立宣传牌和检查站,对来往车辆人群进行检查并宣传教育,组成宣传车队循环播放护林防火安全知识,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三是筑牢防火巡查墙。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安排专人对特殊人群进行管护,安排各村护林员在村内来回巡逻,发现有火源或火灾隐患的,及时现场处理,严防火情火警的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加强农村自建房屋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一是将农村自建房屋安全监管工作列为日常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延伸至村组一线,屋屋细化分解监管职责,逐级夯实监管任务,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和责任到位;二是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农村自建房屋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和巡查,及时排查发现存在隐患和问题,打击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村建筑施工安全环境;三是对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区域,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相互配合,及时进行联合整治,强化联合执法,突出上下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特别是加强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在履职尽责方面的督查督导力度,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严厉问责;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全面推进。狠抓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旅游、农村生产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了重点隐患的跟踪治理,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安全监管水平有效提升。
疫情期间主要针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交通运输等领域开展专项暗访检查,截止目前,全县共组织暗访检查组198个,组织暗访检查人员701人,暗访生产经营单位(场所)168个,暗访发现隐患86个,已整改完成72个。通过暗访检查和精准督查,推动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了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了安全监管责任,强化了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遏制了重特大事故,截至目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三、存在问题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推进仍旧不平衡。部分单位存在工作安排、检查记录、台账等资料不规范、不健全等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彻底,隐患治理不及时。
(二)“打非治违”力度仍需加强。个别监管部门当担意识不强,执法不严,打击不力,非法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不够,宣传发动不够深入,基础台账不完善,工作质量有待提高。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假设推进滞后,监管手段有待提升。大部分单位未能真正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和隐患排查治理无缝化管理,隐患排查标准不统一,排查治理工作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