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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发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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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发展方案

集体经济发展方案范文第1篇

(一)新设立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政策

1、认定条件

凡在我市新注册设立的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可认定为新引进的总部企业。

(1)在我市境内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并在市境内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2)总部企业投资或授权管理和服务的企业不少于3个。

(3)营业收入中来自下属企业和分支机构的比例不低于20%。

(4)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中介服务、研发机构、软件、动漫创意、文化产业等总部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5)年度入库税收(不含海关税收)在全省纳税不低于1000万元;中介服务、研发机构、软件、动漫创意、文化产业等总部年度入库税收(不含海关税收)在全省纳税不低于500万元。

(6)经特别批准的总部企业,企业未能达到以上认定条件,但企业具有行业领军优势地位或新兴产业、对市财政或经济增长贡献大,经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可适当放宽认定条件。

2、扶持政策

(1)开办补助

注册资本5000万元至1亿元以下的,给予2%的开办补助;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给予3%的开办补助。

对于中介服务、研发机构、软件、动漫创意、文化产业等总部,注册资本1000万元至5000万元以下的,给予2%的开办补助;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3%的开办补助。

开办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从企业入驻后地方级收入中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以下涉及的地方税收贡献额均按照本口径执行)中分年安排。企业注册资金分期到位的,每年按实际到位数进行计算和补差。

(2)用地优惠

①为充分发挥企业总部的产业集聚效应,境内外企业在我市设立的企业总部,原则上应相对集中规划布局。

②按同地段同用途基准地价的楼面地价确定的宗地价格为底价挂牌出让;以基准地价的楼面地价确定的宗地价格低于土地取得费、前期开发费及出让规费之和的,按成本价为底价挂牌出让。

③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可联合申请建设总部大楼。

④实施灵活用地年限和出让金收取方式。对国内外大型总部企业的供地,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根据国内外大型总部企业发展需要,准予在法律规划的年限内合理确定用地年限,经批准可分期付款缴纳土地出让金。

⑤总部企业应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项目建成后应以自用为主,未经批准不得转让。

(3)办公用房补助

①新引进的总部企业,在本市新购建总部办公用房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一次性补助。总部企业投资购建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自新建成或购置之月起3年内,可按房产实际入库的房产税的40%给予补助;租用写字楼的总部企业,按自用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计算,按照租金市场指导价的40%给予一次性18个月的租金补助。每个总部企业享受的办公用房补助原则上最高累计不超过500万元,从企业入驻后对地方税收贡献额中分年安排。

②总部企业在享受补贴和奖励期间不得转租、转让,不得改变办公用房的用途。如因特殊原因必须改变房屋用途、转让或转租,其已领取的补助应予退还。

(4)经营贡献奖励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前2年,按企业对地方税收贡献额的80%给予奖励,后3年按企业对地方税收贡献额的40%给予奖励。

(5)规费减免

新引进的总部企业,自认定当年起,其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地方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部分,前2年全部免收,后3年减半征收。

(6)人才支持

①总部企业引进的人才符合《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经市政府认定后发放住房补贴、给予科研经费支持等。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和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将为总部经济企业引进人才提供优质服务。

②对总部企业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在3万元以上的高管人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i市财政按其上一年度所缴工薪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返还,返还期不超过三年。

ii其子女入园、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就近安排优质学校入学入园。

iii招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受评聘时限和岗位数的限制。优秀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经市公务员局组织专家委员认定可破格评审。

IV高管人员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本市不受户口指标限制,凭相关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③总部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建站资助;对进站开展科研工作的博士后,每年每人资助5万元。

④优先办理总部企业人员的因公出境申请。对总部企业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根据企业的需要,按公安部规定进行备案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其办理往来港澳商务1年多次或3个月多次有效签注;台湾居民可优先办理5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1至5年居留签注或一年多次往返签注;因紧急商务活动急需办理出国、出境手续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子以审批办理。

(二)现有总部企业认定条件和扶持政策

1、认定条件

(1)在市境内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并在市境内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2)总部企业投资或授权管理和服务的企业不少于3个。

(3)营业收入中来自下属企业和分支机构的比例不低于20%。

(4)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对于中介服务、研发机构、软件、动漫创意、文化产业等总部,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5)上年度在全省纳税不低于1000万元,在本市纳税额不低于500万元;对于中介服务、研发机构、软件、动漫创意、文化产业等总部上年度在本市纳税额不低于300万元。

(6)企业所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应全部改制为分支机构。

(7)经特别批准的总部企业,未能达到以上认定条件,但企业具有行业领军优势地位或新兴产业、对市财政或经济增长贡献大,经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可适当放宽认定条件。

2、扶持政策

(1)用地优惠

①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可申请总部办公大楼建设用地,总部办公大楼用地按同地段同用途基准地价的楼面地价确定的宗地价格为底价挂牌出让;以基准地价的楼面地价确定的宗地价格低于土地取得费、前期开发费及出让规费之和的,按成本价为底价挂牌出让。

②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建设企业总部的,以现批准用途与原工业用途基准地价的楼面地价的差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原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还应按规定缴交划拨工业用地转出让有关土地费税。

③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可联合申请建设总部大楼。

④实施灵活用地年限和出让金收取方式。对国内外大型总部企业的供地,经市国土局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根据国内外大型总部企业发展需要,准予在法律规划的年限内合理确定用地年限,经批准可分期付款缴纳土地出让金。

⑤总部企业应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项目建成后应以自用为主,未经批准不得转让。

(2)办公用房补助

①现有总部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新购建或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新引进总部企业办公用房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助。

②总部企业在享受补贴和奖励期间不得转租,不得改变办公用房的用途。如因特殊原因必须改变房屋用途、转让或转租,其已领取的补助应予退还。

(3)经营贡献奖励

本年度比上年度对地方纳税额新增20%以内,按增量的60%给予奖励;新增20%至50%部分,按增量的70%给予奖励;新增50%以上部分,按增量的80%给予奖励。

(4)人才支持

比照新设立总部企业相关政策。

(三)省外企业新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改为子公司的认定条件和扶持政策

1、认定条件

(1)省外企业在我市新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将我市分支机构改为子公司。

(2)在市境内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并在市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

2、扶持政策

(1)自新设子公司或将分支机构改为子公司当年起,对地方税收贡献额100万元以上且年度环比新增贡献额30万元以上的,前2年按新增量的80%给予奖励;后3年按新增量的40%给予奖励。奖励期限暂定为5年。

(2)自新设子公司或将分支机构改为子公司当年起,前2年全部免收市级行政性收费,后3年市级行政性收费减半。

二、认定审核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认定审核程序

1、企业申报

总部企业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对辖区内总部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经县(市)区政府核实后,报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申请表格详见附件1,统一由市发改委网站提供。)

总部企业申报时间一年两次,上半年3月1日至20日,下半年9月1日至20日。

2、初步审核

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市)区政府核实上报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企业申报材料转报相关部门审核。相关部门应对企业申报的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相关部门提交的审核意见,综合提出审核意见。

3、审定发证

经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审定通过后发放认定证书。

(二)申报材料

1、现有总部企业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市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3)符合本办法“总部企业认定条件和标准”的证明文件;

(4)经审计的企业上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原件查验);

(5)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文件原件;

(6)下属控股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批准证书等);

(7)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新设立或迁入本市总部企业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市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3)符合本办法“总部企业认定条件和标准”的证明文件;

(4)母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的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履行基本职能的授权文件和对拟任总部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文件,以及管理的下属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名单和基本情况(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批准证书等);

(5)申请用地扶持的,提供企业与土地交易中心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复印件,企业与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缴费凭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等;

(6)申请购置办公用房补助的,提供按市国土、房产交易登记有关规定办理的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7)申请租赁办公用房补助的,提供经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支付租金的发票复印件;

(8)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三、保障机制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经委、商贸服务业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工商管理局、外经贸局、城乡规划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文化新闻出版局、科技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市总部经济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定、资格认定的审定、奖励政策确定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总部企业资格综合审核及重大问题协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总部企业的认定,建立总部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落实本辖区的发展总部经济的工作。

2、建立总部企业信息库。市工商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要增加总部企业的识别标志,建立总部企业信息库,定期反馈总部企业的数量和主要经济指标,为动态掌握总部企业的变动情况提供基础性资料。

3、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进行动态跟踪,每年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总部企业的运作情况进行评价。

(二)优化发展环境

为营造适合总部经济发展的环境,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空间布局,加快制定《市总部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各县(市)区总部经济规划区和集聚区,使全市总部经济形成清晰的功能区分,实现错位、互补发展。加强总部企业办公用地的保障,在每年新供用地中,提供一定比例的用地,以满足总部企业用地需求。在中心城区集中建设或改造一批高档商务楼宇作为总部经济发展的载体,加快推动总部经济发展。

(三)总部企业履约保障

1、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注册地在5年内迁离我市的,由该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其按一定比例退回所得奖励和补助。以虚假资料获得财政奖励和补助的,由该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其全额退回所得奖励和补助,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经认定的总部企业不再具备总部职能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情节严重的,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确认后,报请市政府取消其总部企业资格,其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同时终止。

(四)政策实施

1、企业总部税收按属地原则在总部经济区属地各县(市)区缴纳入库。本实施意见涉及的各项奖励、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和县(市)区财政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按分成比例承担。

2、市级财政每年通过预算适度安排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市)区可根据地方总部经济发展及奖励情况每年相应安排专项资金。

3、市级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市属各区发展总部经济,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涉及市、区的分享部分,按奖励金额根据市对区财政体制分担。

4、扶持金融服务业总部发展的相关政策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榕政综〔〕128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集体经济发展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半导体专用设备 机械结构 系统化 模块化 智能化

0.引言

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以及人们对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在半导体专用设备设计中,为确保产品质量,提高设备综合性能,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方案设计是十分必要的。另外,当前产品更新换代步伐也在不断加快,产品功能日益增多,性能复杂性增加,更新速度加快,在这样的背景下,提高产品方案设计水平更具有紧迫性。但一些设计人员对此重视程度不够,影响方案设计水平提高,跟不上时展步伐和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为转变这种情况,设计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重视计算机辅助产品的设计绘图和设计计算,以促进产品设计水平提高,更好满足半导体专用设计需要,为产品生产和应用打下良好基础。下面将探讨半导体机械结构不同的设计方案,并对其发展前景进行展望,希望能为方案设计和发展提供参考。

1.半导体专用设备中机械结构的方案设计

在计算机辅助产品设计的引导下,再加上设计人员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当前半导体机械结构方案设计取得多种不同方案,并且每种方案具有自身显著特点和优势,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种,实际工作中应结合具体需要合理选择。

1.1系统化设计方案。将方案设计看成由若干要素组成的系统,每个要素既独立,又相互联系,并具有层次性,方案设计时将所有要素结合起来,进而完成系统设计任务。机械结构设计应用系统化设计方案时,常用方法包括设计元素法、图形建模法、构思-设计法、矩阵设计法、键合图法。设计元素包括功能、效应、效应载体、形状元素、表面参数,五个元素确定后,产品设计特征和特征值也已经被确定下来。图形建模将设计划分为信息交换和辅助方法两个方面,实现系统结构、功能关系的图形建模。构思-设计将产品设计分为构思和设计两个方面,选择合适的结构,然后得出结构示意图。矩阵设计采用“要求-功能”逻辑树描述要求功能间的关系,然后建立关联矩阵,满足所需功能的矩阵,提高方案设计水平。键合图法将系统元件功能分为产生、消耗、转变、传递能量形式,借助键合图表达元件功能解,由键合图产生设计方案,达到完成设计任务的目的。

1.2结构模块化设计方案。定义设计任务时以功能化产品结构为基础,引用已有产品解描述设计任务,从而在设计阶段预测生产能力和费用,提高产品设计可靠性,节约方案设计和产品生产成本。功能产品结构分为产品、功能组成、主要功能组件、功能元件四个层次,并且每个模块化结构具有标准化接口,具有系统化、集成化、层次化、互换性、兼容性特征,以缩短产品设计周期,节约产品设计成本。

1.3基于产品特征知识设计方案。用计算机能识别语言描述产品的特征,设计领域的知识和经验,建立知识库和推理机制,进而实现计算机辅助产品方案设计。常用设计方案包括编码法、基于知识的混合型表达法、利用基于知识的开发工具、设计目录法,具体产品设计时根据具体需要合理选用相应的方案。

1.4智能化设计方案。根据设计方法和理论,借助三维图形软件、智能化设计软件、虚拟现实技术、多媒体、超媒体工具进行产品开发和设计。常用方法包括产品规划-构思产品、开发-设计产品、生产规划-加工和装配产品。

2.半导体专用设备中机械结构的方案发展前景

上述不同设计方案各有自身特点和优势,并具有一定联系。随着技术发展和设计理念更新,半导体机械结构设计水平将进一步取得发展和进步,对产品生产和制造发挥积极作用。

2.1各方案的特点。上述不同设计方案各有自身特点,满足半导体设计需要,产品设计时应结合具体需要合理选择不同方案。系统化设计方案将方案设计由抽象到具体进行层次划分,制定每一层设计目标和方法,将各层次有机联系在一起,推动整个方案设计系统有序进行,并确保系统设计有规律和方法可以遵循,促进方案设计水平提高。结构模块化设计对不同模块进行组合,进而完成整个方案设计任务。半导体机械产品的某些组成部分功能明确,结构稳定,通过划分模块进行设计更有利于完成设计任务。并且一个实体可完成多种功能,设计的关键内容是结构模块划分和选用,设计人员需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并注重总结经验,才能有效完成模块化设计任务。产品方案设计无法采用纯数学演算方案,通常根据产品特征进行形式化描述,根据设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推理决策,然后才能完成设计任务,更好满足产品使用功能需要。智能化设计常用三维图形软件和虚拟现实技术,直观形象,有利于用户积极参与。但该方案系统性差,在零部件结构、形状、尺寸、位置确定时,要求设计软件具有较高的智能化程度,并且设计人员需要丰富的经验和专业技术知识。此外,这些方案并不完全孤立,不同方法又相互联系,模块化设计蕴含系统化思想,基于产品特征知识设计方案需应用系统化和模块化方法。通过不同思想和方法的合理应用,有利于简化设计流程,节约成本,确保产品设计质量。

2.2方案设计发展。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发展,异地协同设计方法出现,用户对产品“功能需求-设计-加工-成品”成为可能,为促进该目标实现,首先就要实现产品设计的三维可视化。由此带来的结果是,三维图形软件、智能化设计软件、多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超媒体工具越来越多的被应用到方案设计中,推动方案设计发展与进步,促进产品设计水平进一步提升。

2.3方案设计前景。目前,半导体机械结构方案设计朝着计算机辅助实现、智能化设计、满足异地协同设计制造需求方向迈进。有关方案设计的计算机实现方法起步较晚,技术尚未成熟,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提升设计水平。为解决这些问题与不足,综合应用上述四种方法,提高方案设计水平是一种有效方法和途径,它包括机械设计、系统工程理论、人工智能理论、网络技术等多种理论和技术,这是今后需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同时还要注重总结经验,提高设计人员综合技能,加强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方案设计水平,推动半导体设计和产品质量提高。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机械结构设计是半导体专用设备设计和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后续工作产生重要影响。随着设计经验总结和技术更新,方案设计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另外,设计人员还要善于总结经验,注重技术创新,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吸收最先进的设计成果,更好指导结构方案设计工作,推动半导体结构设计水平和综合性能提升。

参考文献:

[1]程建瑞,王作义.半导体设备市场的新挑战与新机遇[J].电子工业专业设备,2014(2),81-84

集体经济发展方案范文第3篇

2020年村级集体经济主营收入预计达到约145万元(6月底),其中劳务公司承接人行便道工程104万元,****果专业合作实现收入40.9万元,实现利润约10.28万元,其中劳务公司约10万元,专业合作0.28万元。

一、强化领导促进增收,凝聚村社发展合力。

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全村工作中心任务来抓,每年召集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及村支两班子成员,集思广益,讨论商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工作计划,研究具体工作措施,保证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方向、有目标、有举措。建立发展村集体经济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实行书记主要抓、班子成员包干抓、各村民小组长协助抓的“三抓”工作法,采取“书记+村干部+公益岗位”的分组模式,年初交任务,年底看成效,在全村形成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村级集体经济的良好格局。初步建立规范管理村级集体经济的长效机制,及时全面公开村级集体资产和集体经济收支使用情况,自觉接受村监会和全体村民的监督,有效提高了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强化领导、强化措施、强化管理,实现了村集体经济年年有收入、年年有发展。

二、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有效破解增收难题

********果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5年,是全区集体经济组织先行先试的村之一,其性质为村集体体独资。****是一个纯农业村,共有耕地5000多亩,由于城镇化的推进,部份良田熟土荒芜无人耕种,加之土地流转各项鼓励政策的出台,为****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土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集体经济组织按300元/亩的价格从农户流转土地250余亩,2020年集体经济发展高山优质水稻130亩、油菜170亩、高粱120亩。利用种植的油菜、大米、高粱,今年创建了扶贫车间一个,已获区人社和区农委批准,目前正在抓紧生产。

三、增强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助推脱贫攻坚

****建卡贫困户29户,共90人,为了明确利益分配方案。

(一)千秋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方案即采用“1+2+3+4”分配方式:

“1”对流转出土地的农户

“2”对建卡贫困户给予总利润20%的补助,均摊到建卡贫困户人头进行发放,此项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稳定脱贫的农户不再参与分配。

“3”对壮大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即村支两委5人,公益岗位3人,本土人才1人共计9人)给予总利润30%的补助劳务补偿费,但实行最高限额,即大集体经济组织人员最高不超过5万元。

“4”作为壮大集体经济的储备金,属全体村民所有。

集体经济发展方案范文第4篇

为了推进各行政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理顺管理制度,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合法利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本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省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星村镇关于加强和规范乡、村“三资”监管的实施方案》,结合各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清产核资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近年来村集体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如资产状况不清、帐实不符、资产闲置浪费及被侵占流失等。为促进村集体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弄清“家底”,明确产权关系,加强村集体管理,维护村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

清产核资工作的总体目标:全面摸清村集体资产的分布、存量、结构和效益状况,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帮助村集体经济组织解决部分困难,增强发展后劲,推进村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逐步提高村集体经济资产运营效益。其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全面摸清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底”,促进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制度。

(二)重估主要固定资产价值,促进村集体资产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

(三)对村集体财产所有权归属进行必要界定,理顺产权关系。

(四)核定法人财产占用量,对清出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逐步进行处理。

(五)对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依法进行核实、确认予以登记。

明确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一)基本内容

1、资产清查,是指对集体组织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理、登记、核对和查实。

2、价值重估,是指对集体组织中以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

3、产权界定,是指对集体组织的财产依法确认其所有权归属的法律行为。

4、资金核实,是指按国家清产核资有关政策规定,对集体经济组织经过资产清查、价值重估、产权界定后的资产实际占用量进行重新核实。

5、产权登记,是指对集体经济组织占有资产的产权,依法登记的法律行为。

6、建章建制,是指对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清产核资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相应健全本单位有关的规章制度,以加强内部经营管理。

(二)基本要求

1、清产核资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借清产核资之机收权、改变其隶属关系或分配制度。

2、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清产核资工作中,要统一步骤,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狠抓落实,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3、组织进行清产核资的单位,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工作经验和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报送和反映。

清产核资工作时间和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明确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做好有关工作分工,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清产核资工作组成员如下: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对村集体组织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各项负债、权益及对外投资(含实物和现金)等进行逐项清理。

2、对村集体主要的固定按统一规定,进行价值重估,并填制“固定资产价值重估申报表”。

3、对村集体资产的产权按统一规定进行界定,并填制“产权界定申报表”。

4、对村集体清产核资有关数据,按统一规定填制的“清产核资统计报表”。

(三)核实资金(登记产权)阶段

1、对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清查、重估、界定结果、填制“资金核实申报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2、有关部门对清产核资试点工作中清出的各项问题,按国家清产核资政策研究处理,对法人财产占用量进行核实。

3、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国家有关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审批结果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4、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核实批复结果,按规定时间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总结检查阶段

1、乡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对清产核资有关报表进行收集和汇总。

2、村集体经济组织要针对清产核资暴露出来的问题,边清边改,边建章建制,并制定整改措施。

3、对参加清产核资的单位的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要对清产核资的各项数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加工,逐步建立我镇集体经济组织的数据资料档案。

集体经济发展方案范文第5篇

随着农村地区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经济总量和集体资产的规模都迅速增加,这种情况下,集体资产的管理问题、集体利益的分配问题、产权问题等逐渐上升为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利益矛盾和群众关注焦点。同时,由于农村地区经济组织和人口结构越来越复杂,已经退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是否仍然继续享受集体资产和集体收益的分配等问题也相当突出。这种背景下,创新原有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在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充分利用农村经济发展资源、提升集体利益分配的透明度、解决产权不清晰问题、完善农村承包经营体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北京市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创新分析

(一)面临的问题

1.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尽管国务院对农村集体经济产权的法律地位此非常重视,并在法律层面上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和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产权的法律地位仍然非常模糊,相关法律对农村集体经济的法律性质、法律名称、成员资格、资产管理、利益分配、管理机构以及权力隶属关系等没有系统、明确的法律表述,甚至对一些问题的法律规定还存在矛盾的方面,对产权登记、履行独立财产权、税收管理、惠农政策规定等都造成了非常大的障碍。

2. 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不规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的核心是财务和资产管理。一方面,财务管理欠规范、制度不健全。例如,农村财务管理没有规范的收据,不重视日常开支发票,相关的审批制度也基本上被架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没有正规合同、没有质量验收、没有正式发票,在库存现金管理中白条抵库的金额越来越大、管理难度提升等;另一方面,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也存在诸多漏洞,集体资产流失、亏损问题非常严重。例如,北京市许多农村地区没有建立规范的资产管理账册,集体资产的管理情况、保管人等信息无从查起,直接造成了集体资产的流失。

3. 新衍生人口经济权益在股东机制运营的集体经济下没有明确规范

北京市一些地区进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改革实践比较早,但是由于缺乏实际经验以及制度设计不全面等问题,对新衍生人口经济权益没有进行完善的考虑,产生了诸多的利益矛盾问题。北京市昌平区等在开始采用股东运营机制模式中实施的是股权固化做法,对新衍生人口的经济权益缺乏一定的保障,引发了较大的争议。新衍生人口主要是新嫁入的北京市农村户口的妇女、外地嫁入的非北京市农村户口的妇女、新出生的北京市农村户口儿童、已经实现整建制转居的农业户口居民。由于股权固化规定农民在产权改革后获得的集体经济股权只能够在所属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进行转让以及继承,对新衍生人口如何获得集体权益、是否可以获得集体权益、持股多少等并没有具体明确和规范。

4.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有待提高

从北京市农村经济发展整体来看,集体经济发展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还存在局部地区农民经济收入少、集体经营模式落后、经济发展水平层次较低等问题亟待解决。北京市3498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主要从事第一产业的有1953个,占到了一半以上;主要从事第二产业的有78个,约占2%;以第三产业为主要发展途径的村则有1467个,占到了42%。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业规模较小并且非常单一、缺乏足够的市场竞争力,同时还存在经营管理不完善等问题,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继续提供良好的惠农扶持政策仍然是未来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

(二)具体措施

1. 完善制度,为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创新提供制度保障

以北京市昌平区的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为例,为了保障以股份合作制为重点的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该区先后制定了《股权合作社章程》、《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章程》等制度,在有效听取农民意见、整合农村经济发展资源的基础上,对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的股东大会、组织结构、管理责任、产权登记等问题逐一明确,为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昌平区按照集体通过的制度建立了农村经济发展股份合作社,并选举合作社的董事会,由董事会产生合作社的总经理职位。股权合作社的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登记等手续按照北京市规范的手续和制度进行。

2. 明确股权分配,使农村集体经济运营走上顺利发展的轨道

针对农村经济组织管理不完善问题,昌平区通过明确股权分配使农村集体经济运营走上顺利发展的轨道。昌平区农村集体经济股权分为集体股和个人股,其中,集体股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所共有且不能超过集体净资产的30%,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集体股的经济收益进行规范管理。将个人股设置为户籍股、劳龄股,依据对配股资格人员的界定标准,户籍股为有集体经济组织户口的所有成员所有,劳龄股则依据劳动者的劳领和参与集体劳动的人员所有。

3. 完善利益分配,确保新衍生人口在集体经济中的权益

针对新衍生人口在集体经济权益分配中不规范问题,昌平区采取了完善收益分配机制、明确土地权益和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关系等措施,保障了新衍生人口在集体经济利益分配中的合理权益。昌平区在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基于土地权益的收益分配机制。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由集体股和个人股进行分配,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通过个人股股权享用集体建设土地使用收益,集体经济组织外部成员通过集体股享有集体建设土地收益。同时对国家征地情况下集体建设用地、农户承包土地、宅基地等的补偿款量化和分配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4. 开展试点,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路径。

为了保证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有效推进,昌平区采取的集中试点、阶段总结、全面扩大、推进实施的思路。首先在矛盾突出、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村进行试点,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然后在试点的基础上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完善,对完善后的改革方案进一步扩大和发展,最后全面推进,对所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产权制度改革。

三、改革效果

进过十几年的摸索和实践,北京市昌平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成果。第一,农民在改革中得到了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成果。昌平区在2013年时的分红总额已经达到5.1亿元,多个村已经实现多年累计分红。第二,完善了集体资产的管理,解决了集体资产流失、亏损问题。产权制度改革中对集体资产进行清查和核对,对资产和债务有效明确,减少了不良资产的规模和数量。第三,调动了农民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提升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活力。产权制度改革后理顺了各方面的利益分配关系,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协调性有效增强。第四,完善了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和制约机制。改革后,多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了权责协调的董事会,有利于农村经济管理的统一和协调。

四、经验总结

从北京市昌平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创新改革中,我们可以获得以下经验:第一,产权制度创新要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实际,注重研究阻碍创新和改革过程的深层次矛盾问题。股权制度改革只是产权改革的一种方式,但研究深层次的利益分配问题,加强制度设计等则有利于提升产权制度创新的效果。第二,产权制度改革需要解放思想,及时总结经验,处理好改革过程中的利益关系。昌平区改革过程中完善了管理制度,树立了民主法治观念,并通过集中试点和扩大试点总结了改革过程中的经验,有利于改革措施的扩大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