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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街道办和区有关责任部门具体任务
1.各街道办事处(10个)
(1)分解落实总目标。各街道办要围绕全区稳定价格总目标,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并结合实际情况,分解制定落实总目标的具体工作措施和目标责任制。
(2)稳定主副食品市场价格水平。各街道办要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调控,切实稳定主副食品的价格水平。区物价局依据各街道采集的市场肉、禽、蛋、菜、鱼等价格,测算其居民主要副食品综合平均价格涨跌幅度,每月通报,并于年终进行考核。
(3)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各街道办要明确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属性,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投入,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政府的各项政策规定,落实摊位费备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市政府规定的各项规费减免政策。
2.稳定价格责任部门(22个):区物价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区供销总社、区农业局、区旅游局、区工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建工局、区人防办、区质监分局。
(1)分解落实总目标。围绕全区稳定价格总目标,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依据本部门工作职能范围,分解制定本系统、本部门落实总目标的具体工作措施和目标责任制。(责任单位:各责任部门)
(2)设立农贸市场直销摊位。按照“定菜农身份、定生产基地、定销售摊位、定食品安全责任”的“四定”要求,全区农贸市场应设立直销摊位,摊位费按政府规定予以减免。直销摊位的商品价格应相应低于市场内同品种商品价格,贯彻落实《直销摊位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3)降低摊位费标准。按市政府的规定,组织落实农贸市场摊位费的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物价局)
(4)实行摊位费备案管理制度。农贸市场摊位费等收费实行备案管理,由市场开办者向区物价局备案后执行。(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5)进一步清理农贸市场收费。免收农贸市场案秤、电子案秤、电子台秤、条码秤、电子计价秤检定收费;对农贸市场从事食品卫生及公共场所相关从业人员免收卫生知识培训费。(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6)降低农贸市场用水价格。对农贸市场用水按照民用水价格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7)规范农贸市场税费代收行为。农贸市场代收税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另行加收任何费用。(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8)深化“绿色通道”政策。扩大鲜活农产品目录范围,将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范围,区域所有收费公路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实行免费通行。(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9)推动企业价格自律。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主副食品经营者宣传价格政策,开展政策提醒。积极倡导各大超市让利于民,多推大众菜、优惠菜。(责任单位:区物价局、区商务局、区供销总社、区粮食局)
(10)开展市场联合检查。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单位的市场联合大检查,坚决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相互串通、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物价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
(11)加强消费维权。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体系作用,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对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工商局)
(13)加强民生价格信息服务。将民生商品的零售价与批发价通过报刊、电视、网站进行公示、实行适时更新,不断提高公布频次,引导居民消费,稳定价格预期。(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14)落实调运补贴和储备资金。在恶劣天气等紧急情况下启动临时调运补贴,由区财政补贴,保障紧急情况下市场供应。蔬菜储备的费用由区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15)加强社会救助。认真做好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困难家庭季审、半年审和年审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出即出、应调即调”,各类困难群体临时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保证各项保障资金和各类救助资金真正惠及困难群众。(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物价局)
(16)强化价格调控。突出价格调控的重点,落实粮食、蔬菜、食用油、猪肉、食糖等主副产品生产、供应、储备、调控的目标和任务。强化考核,切实把价格工作目标列入各有关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国土分局、区工商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质监分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局、区旅游局)
(17)全面倡导价格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商品明码标价制度,全面推行价格诚信经营,规范价格行为。全年无重大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责任单位:区物价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质监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局、区旅游局)
二、治乱减负总目标:国家、省、市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执行到位,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执行各项收费管理规定,全年无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发生。
(一)各街道和区有关责任部门具体任务
1.各街道办事处(10个)
(1)分解落实总目标。围绕全区治乱减负总目标,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并结合实际情况,分解制定落实总目标的具体工作措施和目标责任制。
(2)执行各项收费管理规定。国家、省、市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全年各有关所属部门无擅自立项、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等行为发生。
(3)落实各项收费优惠政策。落实涉及企业改革、促进和谐发展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低保对象等弱势群体的各项收费减免优惠政策。
(4)加强房产价格管理。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按照《 市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核批准政府指导价。严格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制度,维护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
(5)加强医药价格(收费)管理。落实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探索社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政策措施,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差率销售药品制度。落实惠民医院医疗收费减免政策。规范收费公示,公示率达100%。
(6)加强旅游价格监督。强化园林景点价格监管,净化旅游市场价格环境,倡导旅游诚信经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规范旅游价格明码标价行为,标价率达100%。
(7)贯彻落实涉农价格(收费)政策。加强农业排灌水、电费等监管,无乱收费和乱加价行为。认真落实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保持农资正常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加强中心集镇、中心村建设,农民自住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执行率达100%。
(8)建立健全农村价格管理监督网络并正常开展工作。各街道、行政村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栏达到“看的清、读的懂、留的住、不破损”的要求,公示率达到100%。
(9)规范收费行为。监管收费单位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和收费清单制度,公示规范、醒目、公示率、准确率均达100%。收费票据开具规范,收费项目、标准准确无误。
2、治乱减负责任部门(17个):区住建局、区建工局、区人防办、区林业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分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旅游局。
(1)围绕全区治乱减负总目标,依据本部门工作职能范围,分解制定本系统、本部门落实总目标的具体工作措施和目标责任制。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收费管理规定,国家、省、市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全年无擅自立项、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等行为发生。
(3)落实涉及企业改革、促进和谐发展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低保对象等弱势群体的各项收费减免优惠政策。
(4)积极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确保政府价格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5)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和收费清单制度,公示规范、醒目、公示率、准确率均达100%。收费票据开具规范,收费项目、标准准确无误。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标准分为优秀、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四个等次,具体考核工作分两个方面进行:稳定价格目标考核由区政府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组织实施;治乱减负目标考核由区物价局和区发改局牵头组织。
(二)各目标责任单位年度考核由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组成。
日常考核以区政府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价格管理档案和检查档案为依据,日常考核分占全年总分的40%。
半年考核是各目标责任单位每半年对目标落实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区政府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情况分占全年总分的20%。
年终考核由区政府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对各稳定价格目标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在年底进行,年终考核分占全年总分的40%;治乱减负目标考核由区物价局、区发改局牵头分平时、半年、年终进行相应考核。
(三)凡在年度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达标:
1.因保供稳价措施不力,引起本区域和管理范围内居民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断档脱销,造成价格暴涨的;
2.因价格或乱收费问题,引发群众聚集、群访等恶性事件的;
3.因重大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或乱收费问题被举报并查实的;
一、搭建综合实践平台,提高实践活动能力
课程改革的核心环节是课程的实施,课程实施的基本途径是课堂教学,那么如何在综合实践活动的课堂教学中更好地引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呢?综合实践活动是课内与课外的结合,我们只有先上好综合实践课,引导学生更好地发现问题,思考怎样解决问题,多动手实践,才能更好地提高学生的实践活动能力。
对于学生来说,上综合实践课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因为他们在综合实践课堂上有更多动手操作的机会,能学到很多在其他课中学不到的知识,而且这些知识很贴近生活,能很好地在生活中运用。笔者上了一节综合实践课《瓶子“吃”鸡蛋》,这是一节科学实验类的综合实践课,课堂中我通过教学生变一个“魔术”:把比瓶口大的熟鸡蛋装到瓶子里,让学生明白生活中大气压力的存在。在课堂中,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很高,一开始大家就跃跃欲试,尽管大部分都失败了,但是他们能从失败中吸取教训,改进方法,有些学生最后也尝到了成功的滋味。虽然有些学生到最后也没把实验做成功,但是他们也明白了道理,纷纷表示回家后再做这个实验。我在这节课结束时还引导学生思考:怎样把瓶子里的鸡蛋完整地拿出来?学生在课堂中就有了很多想法,回到家后自然会去尝试。这节课后,很多学生告诉我,他们回到家把这个魔术变给爸爸妈妈看,非常得意。在教学中让学生体会成功的喜悦,并能学习科学知识,思考、掌握解决问题方法,不正是我们所追求的吗?
在综合实践课中,我们还组织过学生去观察校园里的花草树木,了解植物的种类和特点;让学生动手包饺子,体验劳动带来的快乐;了解名人故事,学到更多的知识……在课堂中学习,并在课外巩固延伸,真正培养了学生的综合能力。
二、组织各类实践活动,提高实践的兴趣
综合实践活动是学生亲身经历实践性学习的过程,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学会寻找、运用解决问题的方法。在学生身边学习资源与实践机会无处不在。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可以使学生在广阔的生活空间里学知识、用知识。在平时的学习活动中,我们可以组织学生演小品、举办故事会、进行手抄报评比等活动,这些活动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让他们学以致用。我们还可以带学生到附近的工厂、农贸市场等地进行参观访问;节假日,希望学生能与家长一起外出活动;组织学生作社会调查,写调查报告等,这些活动都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在活动过程中,教师要引导学生在社会生活这个天然教室,运用课堂上所学的知识到生活中去,学以致用。比如让学生写广播稿、写倡议书、编手抄报,也可以让学生制作标语牌,作公益宣传等。这样,综合实践活动能把生活与学习紧密相连,把学生今天的学习与未来的发展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例如在以“塑料袋大行动”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中,我们可以安排以下活动:
1.调查。主要是了解生活中使用塑料袋的情况,统计塑料袋使用数量,了解塑料袋对环境的危害以及人们对于使用塑料袋的态度等。
2.访问。可以去超市、农贸市场等塑料袋使用最多的地方对收银员、顾客做相关的访问,了解塑料袋的使用情况。
3.讨论。讨论如何解决塑料袋污染问题。
4.制订解决方案。在学生的提议商量下可写成倡议书,张贴在街道、各村居,提高居民的认识水平和环保意识。可以编故事、诗歌等来宣传环境保护,也可以制作手抄报宣传塑料袋对人体、环境的污染。
在活动中,学生的调查、访问便是运用语言跟人交往的过程,提高他们的口语交际能力。而且学生了解到许多课本以外的知识,并且通过讨论形成共识,把塑料袋问题的解决方案写成倡议书,这便是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问题。借助学生实践活动,开展学习,加强了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开展小组合作活动,提高学生合作意识
一、管理目标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做到船进港、网上岸,确保禁渔期、禁渔区内“江湖无渔船、水中无网具、市场无鱼”,无违规违法事件发生。通过禁渔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增强全社会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的意识,促进渔业资源环境修复和渔民增收。
二、禁渔范围和时间
禁渔范围:鄱阳湖县水域湖体水线以内,赣江北支吴城望湖亭以下,修河段吴城望湖亭以下。禁渔时间:自3月20日12时起至6月20日12时止。
三、禁渔内容
在禁渔范围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包括捕螺、蚬、虾等)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作业活动。
禁渔期间,需采捕长江天然水产苗种的国家级水产原种场和需进行渔业资源调查的有关科研单位,必须经省农业厅审核并报农业部批准,取得特许捕捞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关活动。
四、具体步骤
为确保禁渔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具体安排:
(一)第一阶段(3月20日前):开展宣传发动,张贴《禁渔通告》和宣传标语,以动员渔民自行拆除网具,渔船进港靠岸为重点,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
(二)第二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渔政船(艇)及渔政人员准时进入禁渔区,春季禁渔工作全面展开,以巡湖检查、查处违规网具和渔船为重点。届时,县春季禁渔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入禁渔区进行监督检查。
(三)第三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继续坚持巡湖检查,加强对重点水域、交叉水域和敏感水域的监督检查和水上与岸上的联合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第四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巩固禁渔成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防止渔民提前下湖捕捞作业。渔政人员要继续加大巡逻检查力度,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把禁渔工作做得善始善终。
五、相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确保法律政策宣传家喻户晓。有关乡(镇、企业集团)和单位要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彻于整个禁渔工作的始终,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途径,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向渔民以及社会各界宣传禁渔期制度的重大意义和渔业法律、法规。禁渔期间,县春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渔业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和《禁渔通告》发送到广大渔民手中,让广大渔(农)民群众深入了解渔业法律、法规和禁渔期制度,不断增强养护渔业资源的法律意识,树立科学发展观,为做好禁渔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责任,做到禁渔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为确保春季禁渔工作的顺利实施,沿湖各乡(镇)、企业集团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省渔政局分局具体组织实施禁渔工作。渔政人员及渔政船(艇)要驻守禁渔区,坚持昼夜巡逻值班,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
(三)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禁渔工作合力。县渔政、公安、水务、工商、国土资源、司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齐抓共管,采取水上检查与市场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措施,对禁渔区、码头、水产品市场、农贸市场、餐馆饭店实行全方位监督管理,达到“江湖无渔船,水中无网具,市场无鱼”的目标要求。对违反禁渔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渔业法规和《禁渔通告》的精神从重查处。县公安部门要积极参与,对妨碍、干扰禁渔工作的当事人,要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水务、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协助禁渔工作,在禁渔期、禁渔区,要加强对河砂开采的规范管理,禁止有损渔业资源和破坏渔业生态环境的水下勘探、爆破活动;县工商部门要抓好水产品市场的检查工作,严禁中华鲟、白鳍、白鲟、江豚及禁渔区鱼虾上市;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抓好全县的禁渔工作。
(四)组织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为进一步扩大禁渔成果,禁渔期间,县春季禁渔领导小组将制定切实可行的增殖放流方案,落实放流资金和苗种,配合全省渔业资源同步增殖放流活动。
(五)妥善安排渔民生产生活。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企业集团要始终以渔民群众根本利益为重,关心渔民群众生产生活,积极引导和帮助渔民转产转业,开辟新的就业渠道,妥善解决好禁渔期间渔民生产生活。对生活特别困难的渔民,财政、民政部门应将其纳入社会低保或给予生活补助,实物救济等,要把渔用柴油补贴等中央支渔惠渔政策落实好,努力构建“和谐平安渔业”,确保禁渔期制度的顺利实施。
(六)认真做好情况交流和工作总结。禁渔期间,各乡(镇)、村(队)注意保持联络,及时反馈信息,做好禁渔情况信息收集汇总,县春季禁渔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随时掌握情况,及时上报,禁渔工作结束后,要对禁渔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和统计,及时上报总结报告和情况统计表。
一、20*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认真学习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工作扎实有效。我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紧紧围绕“优化工作思路,创新监管机制,努力开创物价工作新局面”这一主题,以“稳物价、保民生、创环境、强服务”为重点,以“七查七进”“四解决四建立”为载体,通过全面系统学习、广泛深入调研、综合分析检查、开展“五查五看”和“双诺整推”等一系列活动,干部群众反映的四方面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群众测评满意度达100%,并调研提出了《××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县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讨论稿),制定了《××县物价工作科学发展规划》,建立了物价工作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系统进行了总结,圆满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
(二)强化措施综合调控,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我局把民生价格问题做为工作的重点,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积极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综合措施,全力稳定市场价格秩序。一是制定了《全县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县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二是加强市场的监测巡查。抽调人员组成市场巡查监测小组,对粮油、肉食、蔬菜、煤炭、石油、液化气及防震救灾物资、灾后重建物资价格实行日报告制度,在政府网站公布价格监测数据,分析预测价格走势,按时上报价格监测报表70份,印发价格监测信息36期。及时处理价格矛盾纠纷,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预警预报,形成了物价形势成因分析建议对策报告7篇,提出调控建议,防止价格异常波动。三是实行调价备案和提价申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有效控制价格过快上涨。按照省市文件精神,我们对万家和超市、新世纪超市等6户企业经营的面粉、大肉、牛羊肉、食用植物油、鸡蛋等119个品种,实行了调价备案临时价格干预措施;6月份又对9家水泥、砖瓦、砂石、建材等灾后重建物资经营企业实行调价申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每天逐企业巡查,严格监管价格涨幅。四是加强价格收费监管。严格审核收费项目,取消公安系统信息技术查询费等不合理收费3项,控制出台新调价项目,对上报的城镇自来水价格,人饮工程供水等5项调价项目,广泛调研,暂稳原价。五是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联合工商、商务、粮食、质检、药监、农牧等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市场食品价格大检查15次、抗震救灾物资大检查13次,集中整治市场价格,规范明码标价及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依法坚决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价格违法行为26起。对蔬菜市场欺行霸市问题,联合工商、公用事业局、公安局了《关于加强农贸市场监管的公告》,进行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市场欺行霸市违法行为,联合运管部门集中整治了出租车乱收费行为,取得了较好效果。六是落实优惠政策。积极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各种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对鲜活农产品运输、销售、摊位等各环节,该减免的收费一律减免,落实鲜活农产品销售“绿色通道”规定,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提高粮油肉蛋等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能力,确保市场有效供应。同时加强了医疗、物业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价费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我县居民消费品价格稳中有降,市场供应充足,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三)加强收费和政府定价管理,努力营造良好投资环境。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对全县189个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52个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进行了年审,及时变更收费标准18项,取消了个体工商管理费、农贸市场管理费、公安信息技术查询费等收费5项,实行价格收费公示制,提高价格收费透明度。按照“适度、稳妥、择重、衔接”的原则,对春播玉米、胡麻种子,华汭物业服务收费、民用爆破器材经营价格、职教中心学生公寓住宿收费等价格,在认真进行成本监审认证,广泛征求意见和调查了解周边市、县情况的基础上,坚持按程序和权限审批的调价制度,在把握好调价时机和幅度的情况下,科学、合理平稳的进行了调批价工作。实行进企业收费两证一书一票一卡制度,对水利、环保、消防、土管、建设等7个涉企部门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努力为企业减负增效,营造良好价格投资环境。
(四)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全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我们把民生价格收费问题作为全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从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收费、物业收费和供热价格等群众关注的价格收费热点问题入手,全力维护群众利益。一是开展了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经对全县32个化肥经销点,43个农药、农膜经销点的农资,12个农村人饮工程供水价格,10个乡镇及1个开发区、13个农村合作医疗点的收费情况的检查,落实了化肥价格干预措施,打击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价格欺诈行为,规范了各部门的涉农收费行为,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全县176所农村中小学的收费进行了检查,通过看收费票据,抽查询问学生,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执行良好,学校也都能按要求进行公示。三是开展了医疗服务专项检查。共检查医院4所,主要针对医院挂号费、b超、彩超、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费、ct、心电图等6项收费进行了重点检查,对重复收取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责令清退立即纠正。四是对群众关心的城市供水、供热、供电、物业管理价格收费进行了监督检查,规范价格服务行为,化解了价格矛盾纠纷,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五是开展了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物资和奶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维护了非常时期重点物品市场价格秩序。六是加大价格举报案件查处力度。对群众的价格举报,我们都做到了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而且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受理的客运票价、电费、垃圾费、出租车价格等16起价格举报案件进行了监督检查,纠正了违规行为,及时反馈举报人,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五)增强价格服务新本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我局按照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要求,努力增强价格服务新本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旅游产业开发、项目建设、节能减排等中心工作开展价格服务。一是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以价格服务“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农户、进医院、进学校、进景区”为重点,巩固现有成果,查找存在问题,学习先进经验,以价格收费公示和价格监督网络为载体,将“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延伸到各个层面,推进活动向纵深发展。二是加强价格认证服务。积极开展涉案物品价格认证和调价前成本审核认证,为司法工作和企业价格制定提供服务。至目前共受理委托认证案件15起,认证财物132件。对城市自来水价格、惠民苑小区住房价格成本进行了调定价前成本监审认证,为企业合理定价提供依据。三是开展了涉农价格监督检查、煤炭市场价格上涨情况、环境保护价格收费专题调研,撰写有价值、有见解调研报告3份,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加强价格政策信息服务。今年我局印发物价信息简报25期,开通了××县价格信息网站,畅通了价格信息渠道,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数据表37份。做到了价格政策法规、物价工作动态、价格监测信息公布及时,全方位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
(六)狠抓招商项目建设,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做贡献。我局积极开展新一轮“千名干部访客商”活动,广泛联系,多方洽谈,引资4000万元的华兴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建成。超额完成了2200万元的招商引资任务。全国规范化物价检查所达标项目,已将文件资料上报省市等待检查验收。同时,在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申报中,我局积极配合提供文件资料,全力为全县经济发展搞好服务。
二、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按照工作分工,将全局工作人员分成四组,形成统分结合,责任明确的工作落实机制,制定目标任务,划分责任界限,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把全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攻坚。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为统揽,竭尽全力控制物价过快上涨,集中精力狠抓强化监管保民生,优化环境抓招商,增强本领搞服务三项重点工作,以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全局工作水平的提升。
3、建强班子队伍,创建五型机关。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素质修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开展“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勤政为民、清正廉洁、公正执法的价格工作队伍,全面提高价格工作水平。
4、强化机关效能,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广泛征求意见,积极落实整改,提高业务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价格服务承诺制,强化机关效能,增强责任意识,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物价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人员相对紧缺;
二是物价局历年欠帐较大,办公设备落后,检查专用车辆报废期已过,不能满足市场调控的需要。
四、2009年工作打算
2009年我县物价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四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统揽,以争创科学发展观示范单位为切入点,按照“主攻大项目,全力保民生,增强新本领”的总体要求,以争创全国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和全省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为目标,“科学监管稳物价,增强服务保民生”,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开创价格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工作思路是:全力实施“114”工作计划。即坚持一个统揽(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为统揽);围绕一个主题(全力控制物价过快上涨);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强化监管保民生,优化环境抓招商,监督检查维秩序,增强本领搞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规范管理水平。以争创全国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和全省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为目标,制定培训计划,加强理论学习,完善工作制度,提高物价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在全局上下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
二是加强涉农价格监管,促进农村稳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农产品价格政策,加强农资价格监管,保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基本稳定。不断强化涉农价格信息服务,促进农业生产,推进农村稳定发展。
三是强化市场综合调控,确保价格基本稳定。按照“政府协调、各方联动、突出重点、综合调控”的方针,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控制调价项目,开征价格调节基金,狠抓明码标价,实行价格信用等级晋级制,充公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规范高中教育收费,取消不合理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落实择校生“三限”政策。强化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管理。完成乡级医疗收费改革,严格控制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严格审核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妥善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价格问题。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迎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由省农业委员会承担的考核要点有11项,合计分值15分,依据省农业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分工,现对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自评如下:
一、 工作准备情况
我委接到贵局《关于迎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后,委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此项工作由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落实。我们组织相关处室召开专题研讨会,针对考核要点,逐项核对我们应该准备的上报材料。在我们相关单位的鼎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高标准的完成此次迎接检查材料准备工作。
二、 主动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沟通
接到考核方案后,我们主动与相关的上级考核业务处室请示,尤其是我们的主管领导机关,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业务处室的领导,上级机关对我们工作很认可,并给予很高的评价。
三、总体评价
2016年,我们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考核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工作目标,量化指标,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基本实现了延伸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比较明显。按照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和责任分工及具体的考核要点指标分值,自评分为15分。
四、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要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一)扎实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2014年,农业部启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采取“国家制定考核办法、县创、省评、部公布征询意见、国家发牌”的方式,创建期2年,首批选择107个市县作为试点单位。我省敦化、榆树、公主岭三个市成为首批试点单位。2016年,与省水利厅、畜牧业局共同组织开展了创建工作。
1.加强工作指导。一是组织3个创建县(市、区)分管副县长和局长分别参加了农业部举办的两期培训班。二是我处于2016年6月在敦化市举办了有各地农业部门负责人、监管工作负责人等200多人参加的培班,请农业部监管局副局长金发忠授课,并现场观摩了敦化市安全县创建情况。三是对3个创建县(市、区)开展了中期检查指导,对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加强政策资金扶持。2016年,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中,给每个创建县扶持资金20万元,用于开展创建工作。2年创建期期间,国家给予每个试点县专项资金100万元,我处将3个县(市、区)同时作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一同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在监测、检测和风险评估等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共扶持专项资金45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创建工作的开展。 2016年,经与农业部协调,将敦化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列为省农科院农产品质量安全部级检测中心敦化实验站。
3.进行总结和完善。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单位第一批核查和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6〕25号)要求,我委牵头组织开展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第一批核查和第二批遴选工作。2016年8月,我委组织3个创建县就两年来的创建工作进行了总结,认真总结创建过程中取得的典型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今后和努力方向。目前,3个创建县的工作总结、图片等相关材料已按要求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第二批试点工作,农业部给我省6个指标。在广泛征集、自愿申报、初步审核的基础上,2016年9月7日起,由我处牵头组织,组成3个考核组,经过学习培训,分赴3个第一批试点单位进行核查,7个第二批试点单位申报县(市、区)进行考核遴选。同时,委托省农业技术培训中心对10个县(市、区)进行了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3个厅局分别出具了10个县(市、区)农、畜、水产品检测结果。经过核查,3个第一批试点单位敦化市、榆树市和公主岭市达到创建要求,已将名单上报农业部。经过遴选,7个申报县(市、区)综合排序依次为:辉南县、前郭县、大安市、伊通县、东丰县、龙井市、洮南市。名单已上报农业部,争取全部开展创建。
4.完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模式课题研究。在抓好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应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邀请,将我省敦化市作为全国三个试点之一开展安全县创建模式研究。目前,课题已完成,总结报告已报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二)深入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为了确保今年全省农药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16〕 8 号)要求,我省制定下发了《2016年吉林省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6年吉林省农药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2016年农药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工作思路、任务及保障措施,为做好全省农药专项整治工作指明了方向。各地都成立了由属地农业业务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药市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农药市场监督工作进行分解,做到了领导重视、职权职责明确,确保监管到位。
1.开展春季农药市场督导检查活动。为了推动各地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启动,及时发现和掌握各地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省农药检定所组织执法人员成立三个督查组,由所领导带队,分赴各地深入农药市场、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宣传和市场检查。共检查全省9个市(州)21个县(市、区)农药市场的300余家农药经营商店,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及时排除了隐患,有力地保障今年春耕生产。
2.组织省本级执法人员深入各地开展农药质量和标签执法检查,共检查省内9个市(州)、21个县(市、区)526家农药经营单位。
3.组织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农药质量和标签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近两年问题较多的农药市场以及2015年农业部和我省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中涉嫌有问题的农药产品。
4.根据2015年农业部第二批、第三批农药市场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开展了全省范围的市场大检查。通过组织开展农药市场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农药经营秩序,有力打击了销售假劣农药和标签严重不合格农药的违法行为。
截止到2016年11月份,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8375人次,检查农药生产企业27家次,整顿农药市场2110个次,检查农药经营单位19274个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02起,查获不合格农药13.46吨,涉案金额84.45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64.03万元。
(三)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2016年,我委深入贯彻全国“双打”工作会议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将农资打假执法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家六部委联合下发的《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省2016年“双打”工作要点的要求,组织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全面深入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全年共组织全省各级农业执法机构出动执法人员44197人次,检查农资企业、经营业户34024个次,入农户倒查14000余户次,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532起,涉案金额310.14万元,查获违法农资产品29.4万公斤,挽回损失7000余万元。经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农资市场环境明显优化,农民购买使用农资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四)加大对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指导力度
2016年财政部下达我省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资金985万元,共产创建标准园18个,其中设施蔬菜标准园7个,水果标准园11个。
通过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的实施,促进和带动我省设施蔬菜和水果产业不断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
(五)强化对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2016年度,我委共组织开展2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一是针对国家在我省例行监测中于辽源市生产基地发现的有关农产品品种农残超标问题,2016年7月,我委重点组织开展了监督抽查,制定并下发了《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第一次国家农产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方案》(吉农质发〔2016〕4号),将抽查范围扩大到长春市。共抽取样品25个,经检测全部合格。二是2016年11月份,省r委按照吉林省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食用菌专项监测的结果,制定并下发了《省农委关于开展食用菌质量安全专项抽查工作的方案》(吉农质发〔2016〕8号),省农委决定对长春市、四平市、延边州开展食用菌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六)建立了例行监测和检打联动机制
2015年底,我委制定并印发了《2016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吉农质发〔2015〕21号),以国家和省农产品检测实验室确证检测为主要手段、市、县、乡速测筛查为辅助手段,开展主要农产品日常监测。一是强化省级例行监测。全年共开展省级例行监测4次。每次例行监测,我委均制定并下发监测工作方案,规定工作程序,指定监测参数,提出相关要求。从监测情况看,我省前三个季度蔬菜、水果和食用菌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6.2%、99.8%、98.5%。平均合格率达到了年初确定的97%目标。二是强化省级专项监测。主要对我省地产主要粮油作物如玉米、水稻、大豆、花生以及蔬菜、水果、食用菌、人参等开展专项监测。全年计划开展7次专项监测,目前已开展5次。从监测情况看,合格率达到97%以上。三是强化国家例行监测的配合。2016年,农业部将我省长春、四平、辽源列为国家例行监测城市。每次抽查前,我委均协调相关市县,下达工作方案,确定抽样地点,积极配合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呼和浩特),确保抽样工作顺利进行。从监测情况看,前三个季度我省蔬菜、水果监测合格率达到98.3 %和95.2%,平均达到96.8%。居于全国前列。
(七)及时准确地在吉林农网上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
2016年全年,省农委共组织开展了4次蔬菜、水果、食用菌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共监测了全省9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珲春市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的蔬菜、水果和食用菌共3大类45个品种2160个样品,对甲胺磷等60种农药参数进行了检测。监测结果显示,全年蔬菜、水果、食用菌样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7.0%、99.9%、98.9%。监测结果表明,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较为稳定,能够确保安全消费。
(八)加大对农资打假大要案查处力度
省农委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印发的《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农业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把查办案件作为农资打假的首要任务,坚决查处各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联合行动,建立了部门之间的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等工作机制,形成了打假合力。积极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农业执法监管网络,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极大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2016年全年共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532起,其中涉案货值或者案值较大的案件有5起,通过严查严打,有效地震慑了农资违法经营主体,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我省农业生产安全。
(九)及时向卫生计生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
依据省农业委员会职责分工,我委及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和计化生育委员会及时准确的通报,国家农业部门对我省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信息。
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5〕11号)要求,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呼和浩特)在省农委、有关市、县农业和市场监督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于2016年5月10~12日对我省长春市、四平市和辽源市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蔬菜生产基地的蔬菜、水果、食用菌进行了本年度第二次例行监测。共采集样品170个批次,其中蔬菜样品120个批次,水果样品30个批次,食用菌样品20个批次。经检验,不合格样品为1个批次的超市蔬菜。
(十)创新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2016年,我委遵循省农委和省食药局《加强吉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的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创新发展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努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无缝衔接的监管模式。
1.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2016年2月,制定并印发了《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吉农质发〔2016〕1号),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以县域为单位,以行政村(屯)或产业发展区域为基本单元,划分若干网格,每个网格落实技术和质量负责人,将监管触角纵向延伸到底,全省基本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网格化监管体系。
2.全面实施产地准出制度。2016年7月,为切实加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实施,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我委制定并印发了《全省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工作方案(试行)》(吉农质发〔2016〕3号),全面试行以农产品产地证明为基础的产地准出制度,将监管链条横向扩展到边,基本形成了农业部门横向到边、与食药部门无缝衔接的监管工作格局。
3.全面落实监管责任。2016年年初,我委印制《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与各市(州)农委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各市(州)、县(市、区)、乡(镇)农业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从源头上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主体责任,有效增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4.全面实行责任追究制度。2016年,我委根据《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通报和问题约谈办法(修订)》全面实行监管和生产经营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日常监管和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电话约谈,下发通报溯源监管,深挖彻查根源,及时进行整改。目前,共下发《督查通知单》38份,进行电话约谈2次,向省食安办通报3次,向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通报1次。
(十一)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针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O管体系不健全、检测、追溯体系建设迟缓这一难点问题,我委积极采取措施,多方协调,督促指导,大力推进体系的建设和健全完善。
1.推进监管体系健全完善。对于目前个别市、县农业部门监管机构不健全问题,我们利用各种机会,加强对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宣传,引起充分重视,推进监管机构设置。目前,市级农业部门未设置监管机构的,四平市农委在主要领导重视下,已单独成立监管科。辽源市农委正在与市编委协调中。县级农业部门仍有个别未设立监管机构的,正在加强督促引导。
2.加强检测体系建设指导。一是推进县级检测机构建设项目落实。积极协调配合省发改委、农业部,在“十二五”项目计划外追加了2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项目,使我省县级检测机构项目达到45个。二是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对于目前已通过省级资质认定的8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组织有关方面开展全方位检测能力验证,确保检测机构具备应有的能力开展确证检测工作。三是指导检测实验室建设。根据各市、县检测机构建设实际,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多次深入基层开展检测实验室建设现场指导工作,推进实验室建设速度。目前,白山、吉林两市检测中心已取得重大进展,进入资质认定筹备阶段。伊通、蛟河等县级检测中心已开始申请资质认定,另有5个县级检测中心也正在积极开始筹备资质认定。四是加强检测人员培训。一方面,我委协调有关市、县检测人员到已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学习,另一方面,举办拟开展资质认定检测机构骨干人员培训班,开展手把手培训,使受训人员短期内检测技能得到迅速提升。五是强化检测技能竞赛指导。根据农业部等部委的部署,在全省基层检测机构中选拔了3名检测技术能手,参加了2016年11月25~27日,农业部、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北京共同组织的第三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总决赛。经过激烈角逐,我委组织的参赛代表队在竞赛总决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总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在3个单项比赛中,我省3名参赛选手均获得了骄人的成绩,长春市水产品质检中心张惠峰荣获水产组一等奖,公主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孙沫荣获种植业组三等奖,榆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张立春荣获畜禽业组三等奖。
3.加快追溯体系建设进程。在利用世行项目建设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硬件建设、软件开发基本完成的基础上,2016年,我委协调省绿办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步伐。一是组织开展并顺利完成了机房环境施工、验收、软件网上测试工作。二是与省世行项目办共同组织,在长春理工大学举办了5期市、县、乡农业部门和企业应用人员培训班,培训800人。三是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加快进行信息平台专网建设,经过招投标确定了两家运营商,完成了专网域名和IP地址的申请工作。目前,省绿办正在抓紧开展信息平台正式运行的准备工作,有望年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联网,与省食药监局实现网络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