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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暴雨应急预案1
1、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公司所在地区5~11月为台风季节,平均每年有台风影响3次,灾害最大台风为2015年8月8日,中心最大风力12级,2016年9月15日出现最大台风暴潮,中心风力达12级以上。由于台风期风暴可引起增水,台风增水或汛期涨水;且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约为1150mm,上述情况可能会对生产造成较大影响。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应急抢险工作实行公司统一组织领导和分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参与救援行动的公司人员和机械设备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指挥,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救援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3)参与救援行动的全体公司人员要在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安全、高效、有序完成救援任务。
3、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公司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1)总指挥:彭志洪
(2)副总指挥:吴小烽
(3)成员:蔡治寰、张清和、高海同、雷冬明、郭明祥、徐水土、王黎明、戴尧城、何文峰、尹克明、何贞贞、雷峰、胡新华、王涛
(4)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等专业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理工作。
2)指挥机构职责
(1)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2)专业处理组的职责
综合协调组:负责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单位组别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理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和公司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具体由王涛负责。
安全保卫组:由公司保安队负责,具体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由张清和负责。
抢险救援组:公司保安组负责,进行抢险救援;由张清和负责。
医疗救护组:公司保健室负责,行政部其它组别配合,联系XX医院急救中心,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理;具体由蔡治寰负责。
后勤保障组:由行政部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种抢险救灾物资和通讯保障工作;具体由蔡治寰负责。
事故调查组: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介入,配合现场勘察取证,以及上级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具体由吴小烽、高海同及有关专家成员组成。
善后处理组:由行政部和各单位等部门配合,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具体由蔡治寰负责。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一)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
1、通过设置的监控录像进行监控,监控录像由消防控制中心负责进行监控。
2、通过现场工作人员监控,由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巡检方式进行监控。
3、通过日常气象信息收集,应急指挥组成员应定制中国移动(联通)天气预报信息服务,随时掌握天气情况。公司任何部门收到政府机构发出的防台风、防暴雨、防洪水紧急预防信息,必须马上同时转达到彭志洪、张清和、蔡治寰吴小烽处。
(二)防止台风、洪水、暴雨灾害的安全对策与措施
1、当气象预报发出台风、暴雨、特大洪水的红色预警警报时,应急指挥组自然成立,总指挥召开会议部署应急响应工作。应急指挥组应至少提前6小时向全公司发出预报信息。
2、工务部、公共事务部、行政部必须安排应急值班人员,并将应急值班人员向全公司通报(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值班地点)。
突发暴雨应急预案2
为确保选矿厂在发生破坏性暴雨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地暴雨急条例》结合我选厂工作实际,特制的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选厂防暴雨灾工作在上级防暴雨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选厂防暴雨减灾领导小组由厂长为组长,副厂长和各工段长为小组成员,选厂调度为指挥部。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暴雨及防暴雨减灾工作的熟悉和了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长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与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质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质,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暴雨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度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生产秩序,全面保障生产和员工生活的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暴雨、临雨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负责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雨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抗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大广大员工宣传教育,做好员工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选厂产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质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生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暴雨后,领导小组立即赴本机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选厂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书店(应急照明系统除外),防止暴雨过后滋生其他灾害。
(3)迅速开展与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元转移并送至附件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施、重要物品的保护。
3、积极做好广大员工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选厂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公司办公室。
四其它
1、进入暴雨紧急状态后,选厂指挥部将通过各种方式各种命令、指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突发暴雨应急预案3
为保证集团区域内发生暴雨洪水灾害时,应急处置工作能协调、高效、有序进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集团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一个办公室和一个督导组
设立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立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工作督查组
二、责任片区划分
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防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启明同志负责集团防汛和预防暴雨洪水灾害的全面工作;第一工作组负责虎头岭农贸公司防汛及预防暴雨洪水灾害工作;第二工作组负责黄金山农贸公司防汛及预防暴雨洪水灾害工作;第三工作组负责农贸市场、娱乐场所、牛头山居民区、大湖池居民区防汛及预防暴雨洪水灾害工作;第四工作组负责中学、小学、医院片区的防汛及预防暴雨洪水灾害工作;第五工作组负责工、副业单位(含民营企业)片区防汛及预防暴雨洪水灾害工作;第六工作组负责东风、红旗农贸公司防汛及预防暴雨洪水灾害工作;第七工作组负责民主农贸公司、种猪场防汛及预防暴雨洪水灾害工作;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工作督查组负责督查七个工作组和各二级单位预防暴雨洪水灾害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及材料报送等工作。各二级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预案、明确责任片区、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
三、预警预防重点及工作要求
1、加强对中、小学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暴雨洪水可能给学校带来的安全隐患并予以排除,尤其要对学生公寓、教学楼、食堂、厕所实行重点监控以及小学教学网点的监控,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向集团暴雨洪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教学楼、学校食堂、学生公寓有安全隐患时,停课后再组织抢修。
2、加强对居民住房、村民住房的安全监控。各工作组按责任片区落实领导责任制,督促相关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预案,逐村、逐户、逐片全面排查居民住房、村民住房安全隐患,发现情况及时告知居民或村民,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居民、村民生命安全。密切关注“五保户”、“困难户”、“打工户”和弱势群体对象住房及辅助设施情况,帮助他们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企业安全监控。全面排查企业生产区、生活区和辅助工作区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如有单位不配合的视情况强制停业整顿。金凤凰装饰材料公司第三条生产线旁的山体有滑坡的可能,督促企业采取相应措施,中科实业在建工程在暴雨洪水期间停止建设,永恒纸业、佳丰香料、恒丰茶厂、食品厂、服装厂、建材厂、大米加工厂等企业都有不同程度安全隐患,逐一排查,确保企业员工生命安全。
4、确保山塘水库安全渡汛,斗门塘、龟山湖二十四小时派人值班,水位达到警戒线时及时泄洪,虎头岭、黄金山、民主等农贸公司的山塘水库每天派人巡查,做到蓄水、泄洪两不误。
5、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市管办二十四小时监控农贸市场安全,发现隐患及时向集团主要领导和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工作小组报告。暴雨比较集中时关停网吧。
6、加强供电设施管理。电力公司对集团区域内高压线路、已接管的低压线路全面负责,用电单位负责区域内的用电安全,各单位要做好预防雷电安全知识宣传。
四、严明工作纪律
各工作小组成员必须深入到责任片区,领导、督促责任片区相关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制,因工作马虎、麻痹大意、缺岗缺位造成的责任事故,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做好值班安排,按要求报告片区内暴雨洪水灾害情况
1、集团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值班室设在集团招待所,联系电话。。
2、各二级单位从6月8日至6月11日安排人员值班,具体值班人员名单报集团备案。每天上午10:30时、下午15:30时向集团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值班室报告灾情。重大灾情隐患随时向集团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值班室报告,并向集团主要领导报告。
3、集团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值班室和各二级单位值班室要作好值班记录,以便备查。并保持记录的整洁完整。
突发暴雨应急预案4
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季节、强降雨、雨雪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防止给敬老院内特困老人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1、极端天气应急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组负责人及班组成员职责:
(1)做好日常巡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带来的影响。
(2)一旦发生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导致大面积停电等事故时,及时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尽快恢复供电等。
(3)根据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带来的'影响,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
(5)必要时请求外力支援。
(6)全体成员应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做好极端气候的防范工作。
2、极端天气应急抢险队
队长:
队员:
(1)平时加强配电房、消防系统、电路系统、水电房的安全检查。
(2)发生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同时引发灾情时,组织人员实施救援行动。
(3)及时向自然灾害应急小组汇报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产生的后果。
(4)事后总结应急处置的工作经验。
(5)一旦发生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及时组织院内老人转移至安全地带,确保院内老人生命安全。
二、应急程序
1、敬老院应急程序
(1)一旦发生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时,应迅速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2)及时报告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组长(夜间通知总带班人员),报告自然灾害(高温、强降雨、雨雪)造成的具体灾害(如雷击起火、雷击停电、雷击引起设备故障、洪涝灾害等)情况。
(3)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应由办公室以电话等多种形式向各部门发出通知,积极组织应对,尽量避免不安全事件发生。
(4)如时间紧急,应立即报告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组长(夜间通知总带班人员),说明详细情况,向各部门发出通知,及时安排护理组妥善安排老人做好避险工作,如遇强雷雨天气,应提醒各班组将用电设备的电源切断,以防止雷击损坏设备。
(5)如极端天气引发洪涝灾害,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抗洪。
2、各班组应急程序
(1)各班组接到自然灾害(高温、强降雨、雨雪)通知后,应该在允许情况下把所有用电设备电源先行切断,待天气恢复正常后再投入使用。
(2)接到自然灾害(高温、强降雨、雨雪)的通知后,立即做好防火、防汛、防停电的准备。
(3)突然发生自然灾害(高温、强降雨、雨雪)引发的停电情况,应立即通知各班组开启应急灯照明、及时启用备用电源,并及时通知电工或值班人员积极配合处置。
(4)加强巡视老人房间,安抚院民,同时注意防火、防汛、防触电。
三、保障措施
1、办公室加强对院内安全隐患部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2、安全员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随时待命。
3、服务室常规备有应急灯、电筒等照明用物,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4、医务室加强日常管理,应急呼叫保持畅通,配备足够的救治药品。
1总则
1.1目的
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防御活动,加强对气象灾害事故的预防,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建立事故情况下快速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编制本预案。
1.2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各产业公司及所属各企业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及应对工作。
1.4气象灾害定义
指热带气旋(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寒潮、大风、干旱、大雾、高温、低温、龙卷风、冰雹、霜冻、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造成的灾害。
1.5工作原则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华能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保证公司系统职工、在公司所属区域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设备安全。
2危险因素与风险分析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主要从事电力资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具有信息、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贸易、燃料等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各企业遍布全国,各地气象差异极大,各类气象灾害都可能对企业的正常运行与人员、设备的安全构成威胁。
气象灾害发生时可能影响安全的危险点有:主厂房、输煤通道、仓库、办公区域、食堂等主要建筑物;升压站;临时构筑物;厂区大型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露天堆放的各种材料、设备;各类车辆、船舶等。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集团公司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处置重大气象灾害应急的最高指挥机构,由集团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监部,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由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3.1.1集团公司办公室电话:
3.2集团公司所属各产业公司、各发电厂等企业单位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各单位行政正职担任,副总指挥由该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生产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成立相应的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3.1.2集团公司应急值班室电话:62291877、62291777、62291666。
3.3各部门职责:
3.3.1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职责
3.3.1.1应急领导小组:提出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定期组织演练,监督检查各单位在本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对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决策,及时组织、调动应急力量,指挥应急工作的进行。
3.3.1.2安监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变更,跟踪落实应急措施的执行。监督应急预案演练及紧急救护培训。事故发生后参与应急工作,提出应急工作指导意见供领导小组决策。应急工作结束后收集有关原始材料,组织进行分析、整改工作。
3.3.1.3办公厅: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调配及日常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险情及处理情况,负责应急工作的信息传递与通讯联络。
3.3.2重特大事故应急现场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3.3.2.1应急现场领导小组: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负责现场的应急组织指挥工作。
3.3.2.2安全生产部门: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3.3.2.3行政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络工作,交通车辆统一调度工作。
3.3.2.4保卫、消防部门:负责灭火、警戒、现场保卫、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等工作。
3.3.2.5卫生部门: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及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等工作。
3.3.2.6物资部门:负责事故所需应急物资保障。
3.3.3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3.3.3.1警戒疏散引导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线以防止与事故现场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指导群众疏散,物资保卫等。
3.3.3.2技术咨询组:负责研究确定现场事故抢救、抢险方案,提出应急的安全技术措施,为现场指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3.3.3现场抢救小组:负责开展现场事故抢救、抢险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积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3.3.4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交通运输,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负责提供抢险救援的器材和物资;负责监测现场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提供应急所需的有关防护用品;负责生活保障,提供休息场所、食物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等。
3.3.3.5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小组:参与由事故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小组,负责提供相关原始资料,做好善后处理相关事宜。
3.3.3.6宣传报道对外接待组: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牵头,如实、客观向上级机关和新闻媒体反映灾害损失和现场救援情况,接待与应急事件相关的人员。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与预防
4.1.1建立健全企业防止气象灾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使每位职工明确自己在工作中所负的安全责任。
4.1.2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教育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意识,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4.1.3每年定期举办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4.1.4组织开展防气象灾害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防气象灾害准备工作、防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气象灾害重点监控部位、防气象灾害物资储备情况等。
4.1.5加强对生产现场安全设施检查,按《安全设施标准》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现场安全设施和标志。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使生产现场具有较强的抗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4.1.6编制防气象灾害特殊运行方式及反事故预案,并组织学习、演习。
4.1.7在各类气象灾害季节到来前负责对全厂防汛排水设备、泵房排水系统、潜水泵、应急照明设施等应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
4.1.8在热带气旋(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大风、龙卷风、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发生前必须实施如下的预防措施:
4.1.8.1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应调整位置、锁定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可能发生的移位、撞击甚至倾覆事故。
4.1.8.2海轮、拖轮、船驳等船只应在可靠地点锚定或在避风港避风。
4.1.8.3主要建筑物的门窗应及时关闭,生产区域的阀门井、污水坑(池)、污油坑(池)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防止水位异常升高,引起设备被淹甚至损坏。
4.1.8.4厂区内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防止地表水位上升,雨水倒灌至车间、地下设施,造成设备被淹损坏,机组被迫停运的事故。
4.1.9在雷电灾害性天气气候发生前必须检查电气、控制设备的接地与防雷电的安全措施。
4.1.10寒潮、低温、霜冻等灾害性天气到来前必须检查所有的防冻、伴热措施。
4.1.11大雾灾害性天气发生前必须利用停电机会,对室外电气设备清洗,做好防污闪措施;对电器绝缘进行检查。
4.1.12高温天气到来前,应布置开展夏季防暑降温安全大检查。
4.2预警行动
4.2.1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不同业务及其阶段性、季节性特点,结合环境、气象灾害预报信息,按照早预想、早通报、早布置的原则,开展各类气象灾害相关风险的分析、评估。在得到下列极端气象警报后,启动预警。
4.2.1.1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2.1.2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4.2.1.3高温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
4.2.1.4寒潮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2.1.5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达8—9级,或阵风9-10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4.2.1.6大风黄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2.1.7强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4.2.1.8冰雹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伴随雷电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4.2.2预警命令由各企业安全监察部门,经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发后以传真形式报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办公厅、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预警命令也可由各产业公司安全监察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发后以传真形式报集团公司值班室并抄送各有关企业的安全监察室、行政部。
4.2.3进入预警状态后,预警区域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4.2.3.1按照各应急预案的要求检查确认各类用于应急的防护用品、医疗设备、交通用具、通讯装备、消防设备、生产和照明的备用电力设备、检测设备及器材,各种应急材料、设备等,必须配备齐全。
4.2.3.2检查确认各种通讯工具的报警方法、联络方式和信号使用规定,确认各种救援队伍熟悉掌握事件发生后所要采取的对应方法和步骤。
4.2.3.3检查确认人员疏散通道、集合地点安全可靠,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地区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的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作业或活动。
4.2.3.4应急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召集应急工作小组、应急抢险队伍进入现场。
4.2.3.5做好与电网调度的联系协调。
4.3信息报告
4.3.1即时报告
4.3.1.1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应立即逐级向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事故单位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设备财产损失以及现场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等。
4.3.1.2即时电话报告程序规定如下:
1)事故单位现场负责人向主管部门、安全监察室报告,主管部门、安全监察室向分管副经理(副厂长)、经理(厂长)报告;
2)事故单位安全监察室向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电监会区域电监局或地方电监办、地方安监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单位行政部门向产业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门报告,事故单位经理(厂长)或分管副经理(副厂长)向产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3)产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报告;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电监会区域电监局报告,产业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门向集团公司办公厅报告,产业公司总经理向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4)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向电监会、国家安全监察总局报告。
4.3.2事故快报
4.3.2.1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引起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重特大设备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事故单位在完成即时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产业公司、集团公司、电监会上报事故书面快报,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初步统计;对社会是否造成影响等情况;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4.3.2.2事故快报内容、报告时限及报告流程
1)事故单位安全监察室向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报告;
2)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电监会区域电监局、产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报告;副总经理向总经理报告;
3)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向电监会、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报告。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级别,华能集团公司因气象灾害导致事故的响应分级如下:
5.1.1一级响应:因气象灾害导致特大人身事故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特大火灾事故、特大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为省级应急,集团公司、省市级政府、产业公司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2二级响应:因气象灾害导致重大人身事故一次重伤和死亡3人至9人,其中人身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火灾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为地市级应急,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地市级政府、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3三级响应:因气象灾害导致一般人身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一般设备事故,为企业级应急,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2应急响应程序
5.2.1应急启动
5.2.1.1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在接到气象部门气象灾害预报后,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做好预防措施,发出预警。在接到事故单位事故即时报告后,根据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立即启动本预案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5.2.1.2事故单位重特大事故应急工作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现场总指挥全面组织指挥事故的应急工作,按救援需要及时通知专业队伍施救。
5.2.2实施应急救援
5.2.2.1事故应急工作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本职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5.2.2.2应急指挥部根据气象灾害实际情况,成立必要的应急专业组,展开救援工作。
5.2.2.3针对不同类型的气象灾害,各单位启动有关的应急专项预案。
5.2.2.4根据研究确定的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并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5.2.2.5确保通讯畅通。包括事故指挥者与应急队员之间、应急队员之间、应急系统各机构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外部应急组织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新闻单位之间的信息畅通。
5.2.2.6尽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确保物资供应、防护用品供后勤供应。
必要时可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的资源,及时调配,尽可能降低损失。
5.2.2.7当事故对人员造成威胁,应注意紧急避险。
5.2.2.8当事故对运行设备造成威胁,应立即采取措施,包括紧急停止设备运行,尽可能避免设备损坏。
5.2.2.9当事故有扩大倾向,现场无法消除,必须尽快向上级汇报,扩大应急范围,及时采取补充应急措施。
5.3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完成后,现场总指挥应尽快了解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根据现场实际做好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的消除工作,布置好现场警戒,并将有关情况逐级向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安监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取证、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经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应急结束。
应急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应着手准备事故应急工作材料,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情况,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索赔资料,损失报告以及经验教训总结等。
6信息
集团公司系统发生气象灾害事件引起的重特大损失后,有关事故处理情况的信息由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并统一向新闻媒体通报。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将事故调查、抢险、抢救以及恢复处理的实际进展情况,定期逐级向集团公司报告。发生社会影响较大、涉险人数3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很大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未遂事故,应当及时将未遂事故的有关情况、处置情况、调查结论和防范措施等向集团公司报告。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跟踪了解有关情况,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7后期处置
7.1发生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后,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指挥,了解事故情况,安抚遇难人员家属,看望慰问伤员和事故抢险人员,组织并指导生产恢复工作。向有关政府部门汇报气象灾害事件及其救援情况。
7.2事故单位研究确定生产恢复方案,上报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后实施,尽快恢复生产。
7.3集团公司办公厅、安全监察部门及事故单位的有关部门对事故抢险过程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意见。
7.4事故调查及追究,按照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7.5及时补充应急物质。
7.6及时办理保险索赔。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通信与信息网络,保证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8.2应急队伍保障
为确保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快速、正确、有效地开展,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损失,根据集团公司业务重点和危险有害因素及事故的类别,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建专家组,具体研究确认事故抢险方案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组建消防队和义务消防员队伍、以及阶段性兼职应急抢险救灾队伍。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按照企业各类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配置应急所需的各类物资和装备,其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应列入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在每个气象灾害发生周期到来之前,必须准备就绪,应急工作小组应作专项检查。
8.4经费保障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气象灾害事故应急所需资金由“事故检修维护费用”中列支,按实拨付,具体参考“成本管理办法”,确保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8.5其他保障
根据集团公司气象灾害事故应急要求,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落实保证安全的各项措施。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培训要订立计划、根据当地的气象特点,开展针对性的专项培训,教育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恶劣气象灾害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9.2演练
每半年举行一次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检查各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正确评估企业应急工作能力,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
10奖惩
10.1对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0.1.1出色完成重特大气象灾害事故应急任务的;
10.1.2对重特大气象灾害事故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10.1.3其他应予表彰或奖励的情形。
10.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2.1负有应急责任的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10.2.2对重特大火灾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10.2.3有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11附则
11.1预案修订和更新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每三年修订一次,补充完善,经集团公司组织审批后生效。。
11.2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国家电监会、国家安监总局和国资委备案。
11.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集团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港口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工作; (二)本公司港口的防汛抗洪工作;
(三)其他对本公司港口构成重大危害的如:台风、雷电、地震、暴雨、高温、大雾、冰雹、低温等自然灾害事件,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二、组织机构
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士勇(总经理)
副组长:周学民(副经理、总工) 彭永宁(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潘万里(总调度) 周成友(工程部长) 龚 磊(安全员) 曾洪基(设备部长) 李军涛(技术部长) 丁宝来(管桩部长)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设在本公司生产副经理办公室,负责本港口预防自然灾害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一)在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下,根据掌握的信息,指挥本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二)向本公司职工防风防台和防汛抗洪通知; (三)监督、检查本港口预防自然灾害措施的落实工作; (四)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传递信息和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公司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有关情况;
(五)做出优先安排抢险救灾; (六)对本公司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工作进行指导,促进本公司提高预防自然灾害的技术和水平;
(七)督促本公司开展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宣传教育,并指导其开展港口预防自然灾害抢险技术培训和演练。
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三、预防自然灾害的工作要求
(一)大型港口机械防风防台工作要求
1、应当对大型港口机械的防风装置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完好并具备防风防台能
力;
2、大型港口机械作业的码头和场所,应当根据当地陈风或者台风的实际情况设置足够的锚定装置,对不具备防风防台能力的码头和大型港口机械应当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其具备防风防台能力;
3、正常使用的大型港口机械应当完备、有效,并具备有足够的制动力距。
轨道式大型港机应当符合《港口大型装卸机械防风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应当配备防滑和制动装置,其中防滑装置须保证设备在15米/秒到35米/秒的现场风力作用下不发生滑移;
2、选择配备防止风的水平力和上拔力的装置时,须保证设备在35米/秒到55米/秒的现场风力作用下不发生倾覆。本辖区50年最大风速历史记录超出上述范围的,应当按照50年最大风速设防;
3、行走轨道应当平整,轨道两端应当设置钢筋混凝土或者钢板制成的挡块,并与码头基础紧固联系在一起;
4、应当配备防风预(警)报装置,并进行技术测试,以满足对设计风速警示预报的要求。
(二)港口防汛抗洪工作的要求
1、日常的港口防汛抗洪工作实行“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排大涝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2、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突出重点,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3、坚持依法防汛抗洪,平战结合。
4、为港口抢险救灾工作所进行的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参与抢险救灾指挥等提供技术保障。
(三)港口预防其他自然灾害的工作要求
1、针对其他自然灾害的影响,应及时认真总结救灾工作经验。充分认识辖区其常见自然灾害发生规律和特点,把握灾害发展趋势,结合本港口实际,制定相关的应对措施。
2、坚持灾情会商制度。预警信息。 3、抓好本港口自然灾害信息报送工作。
4、建立港口自然灾害应急指挥和信息管理平台。增强港口防灾救灾综合管理能力。 5、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上级政府各部门以及110、119、120等应急力量的协调联系,全面提高港口应急救援能力。
6、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如遭受自然灾害时期的24小时救灾抢险工作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传递和处理港口自然灾害信息,确保应急抢险救援高效快捷。
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四、港口自然灾害应急响应
港口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要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原则开展抗灾救助工作。根据港口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设立以下四个响应等级:
Ⅰ级响应
(一)灾害损失情况
本港口区域内,遭遇自然灾害时,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港口自然灾害事件。
2、需要由国务院决定的抵御自然灾害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
本港口遭遇上述Ⅰ级的自然灾害后,应立即向上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最终由国务院启动Ⅰ级自然灾害的相应应急预案实施救援,本公司负责配合上级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三)应急响应 本公司受到灾情后,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及时向上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情况。在应急时期,还需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日上午9时前汇总灾情信息,向上级报告,并保证通信网络24小时畅通,专人值守,及时组织抗灾自救工作,并请求上级部门协助开展救灾,派驻救灾队伍。
(四)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根据上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通知,确定终止Ⅰ级响应。
Ⅱ级响应
(一)灾害损失情况
本港口区域内,遭遇自然灾害时,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港口自然灾害事件。
2、需要由省政府决定的抵御自然灾害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
本港口遭遇上述Ⅱ级的自然灾害后,应立即向上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最终由省政府启动Ⅱ级自然灾害的相应应急预案实施救援,本公司负责配合上级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三)应急响应 本公司受到灾情后,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及时向上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情况。在应急时期,还需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日上午9时前汇总灾情信息,向上级报告,并保证通信网络24小时畅通,专人值守,及时组织抗灾自救工作。此外,还应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沟通灾情信息,分析灾难形势,落实救灾措施,请求上级部门协助开展救灾,派驻救灾队伍。
(四)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根据上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通知,确定终止Ⅱ级响应。
Ⅲ级响应
(一)灾害损失情况
本港口区域内,遭遇自然灾害时,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港口自然灾害事件。
2、需要由江门市政府决定的抵御自然灾害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
本港口遭遇上述Ⅲ级的自然灾害后,应立即向上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最终由江门市政府启动Ⅲ级自然灾害的相应应急预案实施救援,本公司负责配合上级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三)应急响应
本公司受到灾情后,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及时向上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情况。在应急时期,还需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日上午9时前汇总灾情信息,向上级报告,并保证通信网络24小时畅通,专人值守,及时组织抗灾自救工作。此外,还应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沟通灾情信息,分析灾难形势,落实救灾措施,请求上级部门协助开展救灾,派驻救灾队伍。
(四)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根据上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通知,确定终止Ⅲ级响应。
Ⅳ级响应
(一)灾害损失情况
本港口区域内,遭遇自然灾害时,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港口自然灾害事件。 2、紧急转移安置人员不足1000人的。
3、需要由新会区政府决定的抵御自然灾害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
本港口遭遇上述Ⅳ级的自然灾害后,应立即向上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本公司应急工作人员立即进入抗灾抢险应急状态,实施救援。
(三)应急响应
1、本公司应急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港口自然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港口自然灾害会商,做好抗灾抢险技术服务工作。
2、信息收集和处理
本港口遭受上述Ⅳ级的自然灾害期间,安全员需密切留意气象部门发出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等相关信息,负责对港口自然灾害情况进行收集和综合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公司领导和应急指挥机构。
3、通讯
本港口遭受上述Ⅳ级的自然灾害期间,参与港口自然灾害应急的有关工作人员应当保证通信畅通,手机必须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
4、指挥与协调
当港口遭受上述Ⅳ级的自然灾害,预案启动后,本公司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应急置工作,必要时建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置工作。
灾害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现场指挥部为主,有关人员应当遵照现场指挥部的应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置工作。
在必要时,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或聘请有关专家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提供相关专业咨询,供现场指挥部决策参考。
5、紧急处置
(1)本港口遭受上述Ⅳ级的自然灾害后,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本单位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尽力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
根据上级部门提出的指导意见,正确处置救灾。 (2)应急处置措施
本港口遭受上述Ⅳ级的自然灾害后,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需做好如下工作:①要求立即组织建立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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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我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做好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第570号令)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一)加快气象灾害综合监测和预报系统建设。建立完善雷达、卫星、自动气象站等天气观测网和雷电、大雾、交通、土壤墒情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建成可提高天气监测能力和气候变化监测水平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
(二)加强气象数据计算能力和移动气象应急系统建设。建成可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形成县、镇二级网格化、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预报体系。
(三)加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建设。一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广播、电视、报纸、通讯等社会公共媒体要安排专门时段、版面及时向社会播发或者刊登气象部门提供的适时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根据气象部门的要求及时增播、插播或者刊登。二是加强农村应急预警信息传播,各镇(街)要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广播系统(大喇叭等)建立镇和村级信息系统,实现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覆盖。三是建立社区、交通、教育等敏感行业(单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体系,车站、学校、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主管部门要建立灾害天气预警信息渠道,及时向公众传递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四是建立完善相关部门间的信息通报制度。
二、增强应急防范能力
(一)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干旱、冰雹、大风、大雾等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政府统一组织、部门联动协作、社会共同响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定期开展预案演练。
(二)积极推进气象灾害应急认证工作。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是对镇(街)、单位、企业等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组织体系进行评定,促进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分发、应用能力和气象灾害的监测、报告、应对能力,从而确保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能够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镇(街)及重点防御单位应当申报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市政府每年对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发挥突出成效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三)切实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一是完善防雷减灾管理工作体系。加强防雷设施建设,严格落实防雷装置定期检测、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开展重点工程、危化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建设项目的雷击风险评估工作。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雷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交付施工。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竣工后,应当经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条)。二是强化农村防雷减灾工作,建立完善农民建房防雷技术规范,开展雷击区域防雷工程示范工作。
(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抗灾减灾、缓解高温少雨、水资源短缺和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火箭作业体系建设,加大作业点基础设施规范化标准建设的投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和队伍建设,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安全水平。
三、建立健全防御保障体系
(一)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一是各镇(街)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管理和信息服务站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接受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第一时间收集上报灾情,并立即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二是加强防雷、防汛抗旱、灾害救助、人工增雨等各类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
(二)加大气象灾害防御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落实气象重大工程建设和运行经费,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急指挥、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项目和基层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建设等资金投入。
关键词: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应急预案;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 P61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 引言
《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后,尤其是发生“12.23”特大井喷事故后,各油田企业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这项工作已经较普遍地开展,目前油、气勘探开发应急预的编制与应急管理都还存在某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应急预案编制前,缺乏对潜在危险的风险分析和危害识别,尤其对一些设施复杂的重大危险源。
(2)应急预案内容不完善,应急程序不清楚,可操作性不强。一些应急预案缺少应急组织及职责、通讯、物资装备和器材、救护等基本内容。
(3)由于风险分析和危害识别工作不全面,因而评估出应急事故种类不全面。如有的油气生产企业联合站、处理站锅炉压力容器不少,但制定的预案仅有防井喷、防火灾、防油气爆炸、防硫化氢中毒等,没有编制防洪涝、防锅炉压力容器爆炸等应急预案;
(4)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培训和演练少,职工的应急思想认识及应急能力不能满足应急需要。
上述问题反映应急预案未得到落实,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还不能及时组织有效的救援,控制事故的扩大。对此油气勘探开发应急预案的编制及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一些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1 油气勘探开发应急预案编制和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1)编制应急预案是《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企业正是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按《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必须编制应急预案。
(2)由油气工业生产特点所决定。油气勘探开发具有明显的高温、高压和产品易燃、易爆,生产和施工作业中的危险性比较大,可能导致井喷失控、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因受自然环境因素的影响,还有可能遭受台风、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且这类事故多半具有突发性、急迫性,一旦这类事故发生,后果极其严重,可能造成财产的巨大损失和人员的重大伤亡,影响也特别重大。当应急事故发生时能在短时间内组织起有效的抢救,控制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加强应急管理。
2 应急预案的定义、编制范围及应遵循的原则和要求
(1)在应急预案编制前,首先应对本企业的危险源进行辩识,再根据危险源的情况来编制应急预案,同时,要与当地政府及外部应急救援服务机构取得联系,进行调查,以取得支持;
(2)应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防止人员伤害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和环境的保护,尽量减少灾害的损失程度;
(3)应急预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作为重大危险设施维持安全运行状态的替代措施;
(4)应急预案应有充分的人、财、物的保证;
(5)应急预案应经常检查并修订,以保证防灾减灾措施的科学性和应急设备的先进性。
3. 编制油气勘探开发应急预案的要求
(1)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油气生产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和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场所及可能遭受的自然灾害袭击)都应编制一个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大型储油罐应做到一罐一案;
(2)企业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故的潜在后果进行评估;对于设施复杂的重大危险源,应充分考虑每一个重大危险源性质、规模以及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它们之间可能的相互影响和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
(3)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由企业生产综合部门组织安全、环保、技术、公安、消防、工业卫生、医疗、设备、物资等相关部门制定;
(4)应急预案应结合本企业实际,机构、人员及其职责明确,处理程序简单,步骤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尤其是设施复杂的重大危险源更应如此;
(5)应急预案应包括保证有关设施受影响部分的安全规定(如紧急停车等),同时制定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6)应急预案应考虑各种特殊情况下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施(设备、用品),以保证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7)企业应保证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中现场能采取的措施和决定具有灵活性;
4. 应急预案编制的内容
根据石油行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关于应急预案编制的有关标准及上述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和主要要求,油气勘探开发(陆上)应急预案编制的主要内容如下:
(1)编制的目的、原则。明确指出本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原则。如编制井喷失控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在高压油气井井喷失控事故发生后,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组织起有效的抢救,控制易燃易爆物品及含硫有毒气体的扩散,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并迅速控制住井喷,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其救援原则应是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减少人员伤害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和环境的保护,尽量减少灾害的损失程度。
(2)生产及施工作业区(或现场)情况概述。主要包括:① 工区地理位置(含地理图),自然环境、气象资料等;② 装置、设施概况(含平布置图),工艺流程等;③ 周围地区可提供支援的机构简况,如应急服务机构等。
(3)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及其职责。应明确各级应急组织的名称、人员组成及其职责。应急组织分三级进行管理,一、二级单位建立应急指挥中心,三级单位建立应急指挥小组;各级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和应急指挥小组组长由相应级别的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应级别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级应急组织应编制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各级应急组织应建立相互联系的应急工作网络图,图中标明各级应急组织名称、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联系人
员的地址、电话、传真等;应急组织和有关人员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包括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和协调职责以及现场的有关应急人员的职责。
(4)应急事故或险情。经过危害辩识后列出本企业或工区内在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中可能遇到的需要进行应急抢险的重大突发事故或险情的种类,以便分别作应急救援方案和应急措施。
(5)应急报告的基本程序。应明确应急事故发生后现场及各级应急组织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基本程序及报告负责人、报告方式、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种类、严重程度、报告时限、地点、原因、概况、救援、求救要求等)。
(6)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的基本程序。明确事故或险情在什么样的状态下开始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的基本程序、下达指令的负责人及指令下达的具体方式,应急状态解除的人等。如井喷失控一级应急预案的启动,应在高压油气井发生井喷事故、现场经采取措施已无法控制的情况下才启动,发生一般的井涌、井喷,经现场采取措施就能得到控制,就不必启动一、二级应急预案。
(7)各类事故或险情的应急救援方案和应急措施。该项内容应对本企业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或险情的应急救援方案和应急措施分别进行编制,应包括:① 报警措施。明确报警程序、报警方式、报警人等;② 现场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包括在突发事故或险情发生初期现场人员的行为规定,所采取的报警、扑救、消防、逃生、个体防护、人员救护措施以及紧急关断和停止设施设备运行的工艺处理措施及程序等,尽量控制事态扩大;③ 应急救援方案。包括各种事故或险情发生后需要上级应急组织救助的施救方案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含抢险和救护、其它危险源潜在危险的控制、人员的撤离、危险区的隔离等);
(8)应急救援设备、器材。
(9)应急培训和演练,提出应急培训和演练计划要求,定期组织演习。
(10)附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和图表。
4 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应急救援设备、器材是进行事故应急救援不可缺少的工具和手段。为了保证应急预案的落实,企业应根据应急预案中各类事故或险情种类所采取的方案和措施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这些设备、器材平时就应予以配备。现以含硫高压油气井井喷失控应急事故为例,需要配备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如下:
(1)报警和通讯设备、器材,主要是各种气体监测报警装置和仪器、电话、传真机、无线电通讯等应急通讯设施;
(2)井控装置及液压控制系统,抗硫井口装置和管材,足量的压井材料及相应密度的压井液等;
(3)与油气井压力级别相匹配的压井装备,如压裂车等;
(4)井口装卸及切割用的设备、工具(防爆型)等;
(5)消防设备及器材,如消防车、灭火器、灭火剂、消防水等;
(6)发电机、探照灯、照明车等应急电源及器材;
(7)个体防护用品,如防静电和防火工作服、防毒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护目镜、耳塞等;
(8)人员救护设施及药品,如救护车、担架及其急救药品;
(9)其他设施和器材,如运输、装卸、拖、铲、挖设备及其他应急器材等。
(8)应急预案的检查。各级应急组织应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的检查,其内容包括应急报警和通信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应急事故处理人员能否准时准确到位,各种抢险救护设备(设施)和器材是否齐全、有效,人员撤离措施和步骤是否适宜,相关人员对应急预案是否已掌握,职责是否清楚,对应急程序和措施是否熟悉等。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以确保应急预案的各项应急措施得到真正落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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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工业出版社.2003.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浅海石油作业安全应急
计划编制要求(SY/6433—1999).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