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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行业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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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行业调研报告

环保行业调研报告范文第1篇

4月9日,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达尔问、环友科技、南京绿石等5家环保组织联合讯绿色频道在京共同了《为时尚清污――绿色选择纺织品牌供应链污染》调研报告,指出一批大型纺织品牌和服装零售商的在华供应链存在严重环境违规,对中国的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环保组织呼吁大型品牌能够与政府和公众组织合作,共同推动纺织产业的节能减排。

报告直接将调研的48家品牌企业名称公诸于众。当调研机构通过调研指出品牌企业供应链存在违规污染情况后,品牌企业表现出非常大的不同。此次会明确描述了这些品牌企业的不同表现。

这样一份报告对于中国纺织业的影响将是巨大的。这种影响不仅是指公众对于48家品牌消费的影响,更体现在对纺织品牌前端的影响。简单说,它可能导致很多依靠订单的印染企业消失。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品牌企业对供应链企业展开深度调查,进行深度整改后依然不能达标的企业,品牌当然会考虑更换订单企业,而且他们此举具有非常大的可操作性――毕竟目前中国纺织产业的加工能力是过剩的。

进行调研的机构已经认识到了此举对于纺织行业的影响。在新闻会的现场提问中,有记者开玩笑说,调研人员应该雇保镖,因为接下来的调研会充满危险。调研机构的相关负责人也回应说他们在调研中将非常谨慎。

主办方强调,其调研报告的目的是为纺织行业的清污行动提供动力,并且一再说明,中国纺织行业污染治理不缺资金、不缺技术,就是缺少动力。但此举对于纺织行业的负面影响仍然不可低估。目前,中国纺织行业整体处于低迷状态,纺织服装的出口增速依然出现下滑,内销拓展也没有取得明显效果,这一行动显然是在其压力最大的时刻又加上了一块砖头,甚至给部分企业带来致命打击。

切中的是要害

NGO对于一个行业的调查如果仅仅是一个面上的污染调查并没有多大意义,事实上,这两年,从中央到地方,中国的环境污染治理已经被纳入了日程。无论是在固定资产投资审核,还是在企业上市申请中,都实行的是环境污染一票否决制。

问题的关键是本次调查的切入点是品牌产业链。品牌非常注重自己的形象,又对其前端有很大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展开品牌产业链污染调查要比别的调查更有影响力。当然,这些问题的前提是纺织行业对于环境的污染确实存在。

调查显示,中国纺织业的纤维加工量约占世界一半,纺织品服装出口额占世界的34%。纺织业“世界工厂”的地位促进了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就业,中国制造的价廉物美的时尚服装也装点了世界。然而,纺织业每年产生的近25亿吨废水和其他污染物,却污染了河流、湖泊、天空、海洋,甚至土壤和地下水。

调研中环保组织发现,中国的纺织业排污量大,用水效率低下。其中印染废水的排放量占整个纺织业废水排放总量的80%,成分复杂,可能含有多种有害物质。同时,纺织业在循环用水方面远远落后于多数其他产业,造成用水效率极低。

调研显示,大量纺织企业存在环境违规记录,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仅在中国污染地图数据库中收录的纺织企业就超过6000家,其中部分企业因私设暗管、污水直排、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等,受到处罚或被限期治理。而这些企业中,不乏大型国际、国内品牌的供应商。

纺织行业是中国最大的水污染源之一。其废水排放强度高,重复用水率很低。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占全球市场比例达30%以上 ,纺织行业对环境的影响是巨大的。在纺织行业废水中染整废水约占80%,化纤生产废水约占12%,另外8%是其他纺织废水(2004 年行业估算数据)。浙江、江苏、山东、广东和福建5 省的染整废水总量约占全国染整废水排放总量的90%。

但是,水污染的罪魁祸首显然不是纺织。即使在工业废水排放领域,其中的大头也不是纺织。之所以选择纺织作为切入点,大概是看中了纺织中的供应链的特殊性。纺织行业是完全竞争性行业,品牌对于前端企业的影响力巨大。“品牌企业非常重视自己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揭示其产业链存在污染,品牌企业对于产业链前端企业污染改造的推力很大,而纺织污染治理缺少的恰恰是这种动力。”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

品牌反应有差别

据调查者介绍,他们的调研方法是:初步梳理出超标违规的纺织产品制造商与知名品牌间的供货关系后,环保组织于2012年3月22日、26日和29日向46家企业的CEO发出信件。接下来比较有意思的事情发生了,这些品牌企业对于提示信的反应非常不一样。

提示信发出后,部分品牌已经作出了答复。其中耐克、溢达、沃尔玛、H&M、Levi's、阿迪达斯、Burberry等已经开始采取积极行动,进行查询并推动解决。部分品牌除了对环保组织信中提到的具体问题作出回复外,还对中国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组织的参与表达了支持。

耐克在回复中写道:“作为绿色选择联盟的长期成员,我们(耐克公司)支持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和相关中国环保组织推动中国企业环境和社会责任的工作。”“耐克公司不仅仅自己在使用IPE所收集的公共信息数据库,还要求在华供应链伙伴关注自己的环境行为,在需要的情况下,还要求公布整改计划。”

Levi's公司在回复中写道:“我们相信,该数据库是一个有用的工具,以确定我们中国供应商的合规情况。它揭示了行业内存在的问题,并有助于将注意力集中在亟须整治和参与的供应商上。”

阿迪达斯写道:“我们欢迎近年来绿色选择联盟在促进中国企业环境和社会责任的努力,也赞扬IPE在推动关于污染和环境违法信息公开方面所起到的领导力的作用。”“如果供应商违反法律,包括环境和污染控制法规,我们要求供应商采取纠正措施。如果违法行为不能得到整改,我们会写警告信进行跟进,该情况(在最坏情况下)可能会导致终止业务关系。”

而C&A、Tesco、Gap、李宁、Target、Next、Uniqlo等品牌,之前虽然未有过交流,但此次依然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展沟通,并有部分企业已经开始深度调研供应商违规情况,考虑建立供应商检索体系,也值得肯定。

但是,在48个品牌中,依然有32家没有作出答复。这其中既包括Marks & Spencer、Esprit、Calvin Klein、Armani、家乐福等国际品牌,也包括361˚、安踏、雅戈尔等国内知名品牌。调研机构对于未回复企业也作了某些正面的推断,他们说:“诚然,品牌未能回应也可能是缘于客观因素,例如回复时间有限、内部信息传递流程多、语言和供应商名称的迷惑。”

在对于品牌的评价中,调研机构对于ZARA的评价最差。报告说:“一些品牌(ZARA)未予回应,是由于其对社会监督的抵触。”

对于ZARA的差评缘于ZARA的回信。调研机构看到ZARA的部分疑似供应商存在环境违规问题,包括被当地群众投诉,部分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被评为当地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之一,以及因清理废水池事故导致多人伤亡等。此番发信之后,调研机构收到了来自ZARA的回复,其中写道:“很遗憾我们不能回答来自学校、大学和专业人士等个体对于我们业务模式问题的回应。”

调研机构认为,“显然,ZARA的部分疑似供应商存在的问题是严重的。”同时,他们还认为ZARA违背了其公开承诺。因为ZARA作为全球最大的时装零售公司之一,在其网站宣称“真诚地与广泛的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建立联系;持续地与前面提到的利益相关方和社会组织进行对话;最后,整体业务活动要透明性,尤其是可持续发展战略要透明。”调研机构呼吁ZARA停止以“业务模式”为借口,尽快对环保组织的质疑作出回应,推动其供应链解决污染问题。

对于ZARA的反应是否是因为其对社会监督的抵触,笔者不下定论。因为中间是否存在误会我们也不能得知。列举这些,笔者的目的仅仅是展示一下调研情况,至于其中的对错判断则由读者来作出。

是契机的几率有多大

对于这样一份报告,对于公众来说,可能会对其品牌消费产生影响。但这种影响是可能发生的,不好量化的。对于一部分品牌企业来说,有可能推动他们更加关注其供应链的环保问题,并有可能采取一些措施推动其前端产业链的污染治理。而对于印染企业来说,有些影响是立竿见影的。因为他们非常可能因此而失去订单。这种在某种程度上对于印染企业来说是非常棘手的。

首先是印染企业的污染治理在技术上并没有完全成熟。发达国家的纺织业污染治理已经达到一定的水平,但也不能说从根本上解决了这项难题。

面对一个没有现成解决方案的难题,印染企业显然非常困难。但调查方的一位负责人马军认为,这种活动恰恰为推动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动力。“当他们发现造成环境污染而生产的产品无法卖出时,环境污染的成本已经超过了企业的承受极限,置之死地而后生,接下来他们才会采取积极的态度进行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创新。既然利益可以驱动他们进行技术创新,那么生死存亡的威胁更加可以驱动他们进行环保方面的创新。”

暂时或许是一个灾难,未来或许是一个契机

纺织产业链环保确实是一个趋势。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中国的污染困境需要多方参与解决。政府必须加强监管,公众需要予以更多关注,同时从中国纺织工厂采购商品的零售商和品牌商也需要采取行动,从确保供应商遵守环境法规开始,进而为供应商创造商业激励,鼓励他们不断改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水、能源的消耗和有毒化学品的使用。跨国买家不应利用监管漏洞,从中国工厂购买廉价但缺乏可持续性的产品。

近年来,基于对社会责任的重视,越来越多的零售商和品牌商认为,辨识其供应链中的相关工厂,并以遵守环境法律法规作为与工厂进行商业交易的一个必须条件是极其重要的。

环保行业调研报告范文第2篇

截至2014年1月2日,全国179座城市实现空气质量信息实时公开后,居民通过电脑甚至手机就可以了解所在城市的空气质量数据。这也让一些重点污染源企业无处藏身。然而,根据有诸多NGO组织参与调查的大气污染调研报告显示,全国,尤其是京津冀、山东、长三角等地区一批大型火电、钢铁等高耗能企业污染物排放依然严重超标。其中不乏建龙集团、河北钢铁、首钢、华电、华润电力等一些光鲜亮丽的巨无霸企业、上市公司。

鲁冀火电、钢铁企业严重超标排放

2014年1月14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人民大学环境政策研究所、阿拉善SEE公益机构、自然之友等组织共同《蓝天路线图》大气污染调研二期报告,指出一批大型火电、钢铁等高耗能企业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呼吁各界推动落实在线监测数据的实时公开,以社会监督促进大规模减排。

2013年,中国多地频繁遭遇严重灰霾侵袭,治理路径引发社会更多关注。比对公众环境研究中心2011年12月提出的蓝天路线图,也可以看到,中国在信息和预警应急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2013年,山东、浙江、河北等省开启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实时公开,为识别灰霾源头提供了重要数据基础。

截至2014年1月2日,179座城市实现空气质量信息实时公开,居民通过电脑甚至手机就可以了解所在城市的空气质量数据。而实时凸显污染严重,促使多个地区制定并着手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虽然部分关键措施的落实以及效果尚待确认。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通过分析可以认为,当前的污染已经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特征,污染源的识别也必须扩大到区域范畴。根据相关研究,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高耗能产业密集,消耗大量煤炭,形成了巨大的污染排放。推动减排,一批大型电厂和钢铁、水泥、化工企业必须首先得到管控。

国内环保组织自2013年2月起开始联手推动污染源信息的实时公开,并获得北京、河北等地积极回应。而环保部也于2013年7月30日规章,要求各省建立平台,实时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

山东、浙江、河北等省率先开启在线监测数据实时。马军认为,山东、浙江、河北等省市的良好实践,有助于满足公众知情权,也有助于识别区域内的主要污染源头;而天津、广东、湖南等重要省市的在线平台没有能够如期,令人遗憾。

根据大气污染调研二期报告中在线数据初步分析,在华北地区,山东、河北等省的一批大型火电、钢铁企业严重超标排放,其中部分企业甚至在当地处于重度污染的一些时段依然每个小时都在超标排放。这些主要污染源的排放量变化对当地空气质量造成的直接影响,值得进一步研讨。

实时有助于识别区域内的污染源头。通过对比在线数据,可以发现各个地区的工业污染源排放规模差距显著。以2013年10月到12月山东、河北和北京三地部分主要企业为例,山东、河北8家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是北京8家主要企业的37倍和30倍,这些污染源应是减排的重点。

半年后能否达标仍存疑

在被披露的一批大型火电、钢铁等高耗能严重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中,除了一些小企业,不乏建龙集团、河北钢铁、首钢、华电等行业巨无霸乃至上市公司。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高级项目经理顾蓓蓓认为,从现在到火电业和钢铁业排放新国标实施已经不足一年时间,但大批企业似乎并未做好准备,半年后是否能够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令人忧虑。

2013年的大范围雾霾,激发了最为进取的政府行动计划。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通过10条措施,用5年时间让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应当指出,山东已经提前对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实施了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而河北也刚刚实施了更为严格的钢铁业排放标准。但是,江苏、浙江、辽宁等重点省市排放标准,包括河北省的火电、水泥等排放标准,天津市的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尚待提高。

该报告认为,减排必须抓住重点,首先应从排污口固定和排放标准清晰的大型工业源管控入手。通过计算发现,山东、河北等重点地区的部分重点企业如能达标排放,达到一年内将要实施的新标准,其氮氧化物等污染排放将可实现大幅度的减少。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环境政策与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指出,国家对空气质量监测,要求每30天中90%的数据也就是27天数据都应该有效。但根据山东省公布的数据,多数平均值不到20天,有些数据全省都缺。“说忘了上传电脑上的信息,我觉得忘了上传第二天再传是没问题的,但就是没传,没传是不是设备坏了?设备是不是会同时坏掉这也是个问题。”宋国君无奈地称。

政府管理存在巨大空间

宋国君认为,颗粒物排放的最大源头是大工业源,例如,燃煤火电厂、水泥厂、钢铁厂等。而控制颗粒物排放技术是最成熟的,可是,根据有限的公开数据,距离稳定达标排放还有很大的差距。

“甚至有科学家提出炒菜油烟排放的VOC对PM2.5的贡献值,我觉得我国科学家对PM2.5的研究方法很值得商榷,这等于转移视线,该研究好的没研究好。我们现在完全可以做到达标,并且完全有这个承受能力,只是我们的管理存在着巨大的提升空间。”宋国君表示。

就在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等组织《蓝天路线图》大气污染调研报告对外的同时,也得到了山东省环保厅的回应。该回应称,山东省认真开展了实时,也在认真核实着这些数据。同时提到要求30万千瓦的脱硫线路逐步拆除。为了应对这些问题,一方面要进一步上这些设施,一方面对超标企业限期治理,对不涉及民生的企业有可能采取停产整治。

该回应同时认为:“排放限值在山东省提前,大幅地加严了。这种限制不能通过简单的加强管理,或者提高燃煤标准就能解决,必须要深度改造工程才能达标。但是很显然现在还没有开展,所以这些企业就出现了反复超标的情况。”

环保行业调研报告范文第3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污染源普查工作 2、完成了普查资料收集整理和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环保部、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派专人分类收集污染源普查纸质、电子文档及声像等普查资料,认真审核后进行了装订、编目、立卷。目前,已经完成24盒污染源普查纸质档案整理。做到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安全存放。

3、完成了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的编写工作。根据《技术报告编写大纲》的要求,县污染普查办组织技术力量,集中时间和精力,经过两个月日夜奋战,先后完成约4万字的工业、农业、生活、集中式四类污染源普查技术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

(二)环境管理工作

1、项目审批情况。完成了**锰业、富宇锰业及惠友锰业搬迁环评审批手续的基础工作;配合卫生、教育等部门搞好项目申报的环评审批工作;完成了**县换金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兴农茶叶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产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完成了县中医院搬迁的环评审批工作。

2、环保执法情况。一是查处污染纠份案件。共处理污染纠份案件25件,其中环境污染纠纷3件、县长热线15件、环境7件。二是开展环境专项行动。为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对城区陶瓷行业、有燃煤锅炉的宾馆、规模较大的餐馆,施行整改,制定了《**县城区大气污染整治方案》,开展了城区大气污染整治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尾矿库的环境监管,巩固治锰、锌行业污染治理成果,防止锰、锌行业污染反弹,制定了《**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专项动方案》,对全县有环境安全隐患的尾矿库进行全面整治。 (三)环境监测工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环保技术规范的要求,我局按时保质完成了一、二季度的酉水河地面水常规监测;完成了碗米坡库区,大坝、隆头、清水坪点位的枯水期的地面水质全面监测,发出监测报告10份;另外高质量的完成了每月的白岩洞、格则湖饮用水源的环境月报监测并及时编制出监测报告。

(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厂区的“三通一平”及河堤护坡工程已完成施工,累计完成土石方填实约8万立方米,浆砌石挡土墙约6000立方米。目前,厂房和处理池正在建设,管网建设已完成招投标。整个工程预计年底竣工投入使用,营运后可实现cod年减排1058吨,可切实解决城市生活污水污染问题。

(五)环保宣传工作

1、借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契机,开展了“六.五”世界环境日电视讲话、悬挂标语横幅;制作了《碧水蓝天写春秋》环保专题片,主要从污染源普查、钒矿“三禁”、污染减排、项目建设、机关服务建设等五个方面宣传;在政府宣传窗口——led显示屏上连续一星期播放环保宣传片。从而扩大环保宣传面,增强了人们的环保意识,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2、组织我县中学生开展《2009年第七届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要求我县中学生积极参加此项活动,围绕我县水资源保护、节约水资源等方面进行构想。

3、聘请通讯员,实行重奖。聘请《**日报》、《团结报》社记者、通讯员作为我局环保通讯员。凡环保信息、通讯、调研报告等在国家级两办和党报刊物及省、州、县网站及刊物发表的均可获奖。目前,我局已先后在《团结报》和省、州环保网站刊登文章40余篇。

(六)、队伍建设工作 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成立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和培训会,开展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环保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影响辖区环境质量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建筑施工、餐饮娱乐业油烟噪声污染较为严重,工业废气扰民问题还比较突出。

2、环境监督管理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没有真正形成统一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三同时”管理还没有完全落实,环境综合整治还没有切实到位。

3、环保能力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依法行政能力、综合执法能力、统一监督管理和协调能力还比较弱,规范化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等。

4、环保宣传教育的投入力度不够,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有待加强等。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1、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炼钒保持高压态势,防止死灰复燃;继续巩固电解锰企业污染治理成果,严防污染反弹;继续开展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2、继续抓紧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要高标准、高质量、高速度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力争年底前完成日处理生活污水10000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座,铺设污水收集管网8公里。

3、加大减排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根据减排计划,深入企业,督查企业落实减排措施,对国家、省、州重点控制的污染源按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及时掌握减排动态,对减排任务行动缓慢的企业,提出通报,对完不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实行停产治理或关闭,确保2009年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环保行业调研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葡萄牙 再生能源 环境保护

[中图分类号] K552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11-166-2

1葡环保管理机构

目前,葡政府环保管理部门是葡环境署(APA),隶属于农业部。APA由之前数个分管环保的政府部门合并而成。环保署管理涉及的范围包括大气、水、废弃物、气候、化学费料、噪音、臭氧层、转基因食品安全等。其职能涵盖了制定和执行环保政策、分析和评估环境、提交专业报告、参与国际合作、推动国民环保理念和环保意识的宣贯。该署设署长一名,副署长三名。另设环境战略和政策、气候变化和大气(噪音)、环境许可证、废弃物管理、国民环境教育推广及环境实验室部门主管各一名,该署共有850多人,可以说,机构设置简单,人员配备精干。

2葡环保法律框架

葡议会于1987年4月通过了环保框架法律(EFL)。九十年代起,葡开始修订法律,并将一些欧盟环保法律法规陆续转换成国内法。目前,涉及水、大气和废弃物处理的法律适用,直接采用欧盟的法律。土地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则还沿用葡本地的。如两者发生冲突,则以欧盟法律为准。1995年,葡出台全国环境规划,内容包括全国海岸保护、自然生态保护、城镇土地以及水、水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等方面。

葡环保法律规定的一个鲜明特征是环保许可证制度。即涉及噪音污染、用水、水源地土地、空气污染、温室气体排放、废弃物处理及工业设施的活动必须申领环保许可。目前环保许可不仅是项目申报的条件,更是项目启动和运作的前提。

另外,葡2008年5月制定法律,规范全国环保统计体系,对环保信息的作了明确分工。即环境报告和评估由环境署负责,环境统计由统计局按年公布。政府在每年10月向议会提交环境状况报告,提出来年环保预算及计划。

3葡环保方面取得的成绩

3.1与欧盟接轨,环保驶上快车道

葡萄牙于1986年加入欧盟。作为成员国,为与欧盟接轨,葡自上世纪90年代起,建立了现代环保法律架构,并将大部分欧盟法规转换为葡本国法规。2006年,葡开展法律服务便民计划,推广法律法规电子化服务及减少各种繁杂手续。利用欧盟的财政支持,投资建设饮用水,废水和废弃物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近年来还引进清洁能源技术。有效利用欧盟资金建立了相应环保机构。可以说,借助欧盟成员国的身份,葡萄牙驶入了环保的快车道。

3.2实施可再生能源政策,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实现良性循环

环境和能源消费息息相关。葡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可再生能源,制定了国家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并将其作为执政旗帜,予以宣传、推进,为产业快速发展营造有利氛围。实施产业培育政策,对企业形成有效激励作用。例如,要求国家电网公司承诺以竞争力的价格向企业购买全部可再生能源。

由于政策和措施有力,2006年至2010年,葡萄牙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消费比例一直在20%以上,2010年的占比为24.6%,远高于欧盟平均12.4%的水平。2011年,由于少雨,水利发电减少,再生能源消费仍占22.8%,同年,葡可再生能源发电256亿千瓦时,其中,水电占总发电量的49%。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消费比例目标值将达到31%。

由于使用清洁的可再生能源,2000年至2008年间,葡经济增长的同时,大气中硫氧化物的排放量却降低了64%,而同期,OECD国家的平均排放量只减少了28%。可以看出,从使用传统的能源转向一部分使用清洁能源,这一战略举措对葡环境保护功不可没。葡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带动了旅游业的发展。清新的空气、灿烂的阳光、无尽的海滩以及多元的地质风貌成为葡旅游环境的亮点。

3.3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排污者须为排污买单

2001年到2008年,葡加大了对环保的投入,占比为GDP的1%。2009年,环保投入比上年增加6.8%,达到13.94亿欧元,金额占GDP的1.6%。其中,40%的资金投到废弃物处理,金额为5.57亿欧元。28%资金投向污水处理,22%资金投入生态多样性和风景保护。拨给地方的经费占四分之三,中央政府的经费占19%,其余小部分投向非赢利性机构。2009年,有将近半数的企业投资环保或在环保措施上投入了资金。化工和制药业及橡胶塑料厂家采取的环保措施力度最大,分别有73%和68%的企业参与。

2000年至2006年,葡投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达79亿欧元,占GDP的0.8%,其中,23亿欧元为来自欧盟的援助。2010年,欧盟环保基金的9%投向葡萄牙,可以说,葡萄牙是欧盟环保基金的最大受益国之一。

另外,葡制定了由纳税人负担转向由排污者买单的政策。税收方面,扩大了诸如废弃物、耗能灯泡、排放二氧化碳车辆的相关税种。2011年,葡环保相关的税收达55.5亿欧元,占总税收的9.8%,环保税收占比明显高于欧盟其他国家。

3.4积极参与环保国际合作

葡积极参与环保国际合作,不仅签署了多项多边和双边国际环保协议,而且在推动欧盟环保政策制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7年,葡在任欧盟轮值主席期间,为欧盟水资源缺乏和干旱以及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化的政策推动和制定奠定了基础。在海洋环境事务方面,葡也表现活跃。先后参与修订保护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公约,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文件于1998年在葡辛德拉市通过。目前,制定欧盟统一的渔业政策仍面临挑战。

中葡环保合作尚处在起步阶段。1993年中葡签订了科技合作协议。2012年6月,科技部万钢部长访葡时,与葡科技和教育部长NUNO CRATO 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双方表示要加强在清洁能源、环境保护、生物科技及海洋开发等方面的科技合作。同年3月,葡参加了澳门国际环保合作论坛,表达了深化葡澳环保合作的意向。

4葡环保面临的挑战

葡环保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面临不少的挑战,主要表现在:

4.1环境污染压力仍然不断增加

可再生清洁能源使用,降低了大气中污染物排放。近年来,葡经济负增长也减缓了对环保的压力。但自2002年起,葡城镇垃圾和汽车尾气排放量却与日俱增。以垃圾为例,据统计,从2002年到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垃圾每年从443公斤增加到514公斤,与欧盟平均水平持平。五分之三垃圾用于填埋,要实现2020年欧盟提出的50%垃圾须循环回收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根据葡与欧盟签订的共同负担减排的协议,一旦经济好转,葡恐难以完成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温室气体排放指标。

4.2能源利用的效能亟待提高,能源价格政策需要调整

据统计,葡能源浪费比例在20%到30%之间,节约能源大有潜力可挖。能源价格调整需考虑弱势群体,民众基本需要及超出部分高额收费等因素。

4.3环保研发投入占GDP 比例较低,环保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及行业国际竞争力需进一步提高

欧盟一份调研报告指出,目前包括葡在内的欧盟国家,由于紧缩政策的实施,对环保及研发投入带来了负面影响。葡萄牙从欧盟环保基金得到的资助从2000年到2006年的人均300欧元,降到了2007年至2013年的260欧元。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和行业国际竞争力在欧盟也处于较弱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此外,葡环保面临的挑战还包括一些基础设施供过于求,如全国40%高速公路交通没有达到预期流量。环保人士指出,这是对自然的破坏,是另一种形式的资源浪费。环保理念尚未完全深入人心。日常生活中,我们很容易发现,超市过多使用塑料袋,车辆停车不熄火等忽视环保现象。

5葡环保做法对我国的启示

现代意义上的环境问题包括全球性和区域性的环境污染、大面积的生态破坏以及突发性的严重污染事件。国际经验告诉我们,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也是环境污染最严重的时期。

我国在环保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严重的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恶化、水域污染及城市周边垃圾围城的现象。温总理在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今后环保问题做出了精辟论述。他指出,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待,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福祉,关乎子孙后代和民族未来。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大力推进能源节约和循环利用,重点抓好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降低能耗、物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

经过对葡环保领域的调研,经分析,我认为对我国至少有以下启示:

(1)积极发展清洁的可再生能源

与葡萄牙相比,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占比较低。2006年到201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总消费比例为9.6%,2020年,该比例目标值达到15%。我国十二五期间,将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可再生能源产业。

(2)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NGO)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葡登记在册的环保NGO有114个,成员有19万人,每个机构平均有1633人。NGO按照一般社团注册和运作,NGO工作人员绝大多数是志愿者,利用自己业余时间无偿工作。据对一家NGO实地了解,该组织有成员2600人,开展的活动主要有:对公众进行环保及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培训、举办研讨班、进行政策和法律事务咨询、实地考察和测量以及组织公众参与环保活动。该组织主席由一位大学环保系教授担任,他同样是利用业余时间无偿工作。其组织成员75%为30岁以下的年轻人,其中,许多人受过大学教育。经费来源是葡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小部分拨款、个人捐款和会员会费。

(3)强化公民环保意识和理念的宣贯

环保意识是人们在认知环境状况和了解环保规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基本价值观念而产生的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它最终体现在环境保护的行为上。我国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知识水平还处在较低水平,环境道德较弱,公众环境意识中具有较强的依赖政府型的特征,政府对于强化公众环境意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可以借鉴葡方,以政府宣传为主,非政府组织宣传为辅的做法。在学校和社区大力开展环保宣传,培育公民的社会责任和环保意识。

环保行业调研报告范文第5篇

一、榆林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资源产业主导区域经济发展榆林经济增长过度依赖资源开发,工业生产尤其是矿业生产在经济增长中占据主导地位。据2008至2011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在这期间,榆林工业生产总值分别为1280.24亿元、1438.86亿元、1959.97亿元、2661.55亿元,而能源支柱产业所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86.01%、92%、90.29%、91.57%,可见能源产业在榆林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自然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资源产业的不长久性,所以榆林目前的经济增长模式也仅仅处于短期利好状态,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进行经济转型。

2、利益均衡机制缺失榆林市的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就利益纵向分配而言,在政府、企业、居民三者之间,政府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不断上升,而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长率相对较低;就利益的横向分配而言,税收与税源背离问题严重,如榆林天然气管输营业税均由输入地收取,神华和长庆两大集团以及延长集团等大型国企的所得税全部缴入企业注册地,造成税收向区外、省外转移,这对资源输出地显然有失公平;就省、市、县利益分配而言,市、县两级政府可支配收入比重均在下降,同时还存在着管理职能交叉、行政区域交叉、职责权限交叉等问题,造成管理体制不顺、事权财权不统一。

3、国有大中型企业对于本地民营企业的挤出效应由于自然资源的国有性和开采难度,使得一大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驻榆林。这些企业同占用着榆林的各种经济资源,在榆林市场上对于本地企业和其他中小型企业形成了挤出效应。据榆林市政协2011年9月的调研报告显示,国家已明确的榆林市煤炭资源准许开采总量为491.67亿吨,其中神华集团占有资源106.87亿吨,占已明确资源分配总量的21.58%,陕煤集团占有资源60.87亿吨,占已明确资源分配总量的12.38%,其他国有企业占有资源311.15亿吨,占已明确资源分配总量的48.81%,榆林地方企业占有资源84.73亿吨,占已明确资源分配总量的17.23%。

4、生态破坏严重随着榆林资源开采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承载压力进一步加大,生态恢复治理和生态建设任务愈益艰巨。据榆林市政协2011年9月的调研报告显示,仅神木全县因煤炭资源开采形成的塌陷面积达87.67平方公里,集中表现为部分地区地表下沉0.8-2米,房屋损坏,道路变形,岩层错落。造成2782户,10213人,4842间房屋,3762亩水地,24778亩旱地,90425亩林草地受灾。从理论上讲,依现在的开采模式,全市矿区范围终将成为采空区,若干年后这些地区很可能成为塌陷区。

二、榆林经济发展的出路———循环经济

榆林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确定的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城市,根据国家发改委批复的榆林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地区和行业发展以及自身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抓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积极落实重点项目需要的相关资源、建设资金和各项建设条件。实施方案规划到2012年初步使榆林形成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生态环保型的循环经济体系框架,构建资源再生、产业延伸的循环经济承载平台,使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争取将榆林建成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三、榆林发展循环经济的保障措施

1、确立循环经济意识榆林要运用各种手段,广泛宣传循环经济的重要意义和好处,以引起各级党政部门、企业管理人士及广大群众的重视;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大力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人们科学消费和文明消费;需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外地及本地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增强人们的资源意识、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就榆林来说,也有一些企业和单位,循环经济搞得比较好,市、县应重视加以总结,归纳出几种属于自己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然后在一定范围内推广。

2、扶持地方企业发展榆林应建立重大项目准入和退出机制。榆林要出台严格的新建项目准入评价制度,采取筑高准入门槛的手段,划定节能、环保、土地、税收、安全、投资强度、生态治理、循环经济、产业政策、区域规划等“硬杠杠”,以节能降耗、环境治理、集约用地、安全生产、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作为遴选项目的标准。同时,扶持有实力、有潜力的地方企业,对地方企业应当实行适当的技术支持、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逐步减弱国企对于地方企业的排挤效应。

3、改进信贷管理,支持循环经济发展榆林应该改革信贷管理,引导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对能源重点项目、企业在国内外先进技术引进、新能源研发推广利用、可再生能源深加工项目以及重大技术升级改造等方面应给予大力支持,尽可能地增加其信贷投入资金量。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保证贷款质量的基础上,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对科技含量高,能够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中小型能源企业、新能源研发企业、重点推广项目实行有倾斜、有区别的支持政策,促进区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