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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履职情况
(一)机构建设情况。根据《2020年市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文件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狠抓工作落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负责专题会议筹备等日常工作,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督促落实。
(二)运行情况。结合审计业务工作,在全年组织实施完成的34个审计项目中,严格贯彻《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进行了关注,并将本领域、本行业和本单位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三)狠抓落实。成立信息采集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对目前开展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明确了方向。
二、办法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按照区市场监管的要求,进行专题研究,同时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对《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管理办法》进行学习,形成学习贯彻落实办法的浓厚氛围。二是注重落实。及时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促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落地。三是规范管理。以健全制度为抓手,以促进规范为突破,对照《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管理办法》制定本行业信用信息激励办法(初稿),有效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
三、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监管平台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事中事后信息化支撑作用,与审计业务有机结合。一是重点开展推送“先照后证”业务信息和筛查“诚信红黑榜”人员工作。同时对相关的工作进行延伸研究,全年未发现相关情况。二是在进行审计项目时,严肃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运用好信息共享资源查询,促进审计项目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一、基本情况
鸡公嘴村位于兴马乡东部海拔1000余米的高山区,距乡人民政府驻地5公里,村辖5个农业合作社,幅员面积7.2平方公里,有坡耕地面积810亩,现有农户164户583人,其中绝对贫困户45户,低收入贫困户56户,贫困人口461人,占全村人口总数的79.1%,系全县17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之一。
二、条件和理由
1、已纳入重点村建设。按照市、县关于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要求,该村2007年已被列为扶贫重点村。
2、产业基础已基本形成。该村银花种植历史悠久,农民实践经验丰富,近年来,该村大胆创新,组建协会发展特色农业,走出了一条以支部为保障、协会为桥梁,信合为动力的“支部+协会+信合”的南江金银花产业发展新路子,通过健全制度,模范运作,现有协会会员141户,规模发展金银花700余亩,年产银花达到2万kg,增育会员大户20户,夯实了该村群众的脱贫致富基础,银花收入已成为该村的主导产业;全村有黄羊养殖户15户,黄羊养殖量达500只,生猪饲养达到1500头,年出栏生猪1000头。
3、农民入股参会的积极性高涨。村风民俗淳朴,该村以社为单位召开了群众会,通过宣传发动,自愿参与农户达143户,占总农户的87.2%。预计可筹集股金14万元,争取扶贫配股资金15万元,并根据群众意愿确立了做大做强银花产业,带动黄羊生猪等相关产业发展,加速整村扶贫步伐,实现强村富民目标。目前,全村164户农户要求参与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开发和建设重点村的积极性高涨。
4、支部、村委班子团结。历年来多次被县乡党委评为“五好”村党支部,能积极带领群众发展生产,该村已具备开展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能力。
5、基础条件已改善。去年以来,该村抓住村通工程项目实施的大好时机,规范整治村社道路6.5公里,紧紧抓住小微水建设的契机,已建成微水池25口,维修渠堰1300米,全村通电农户达100%,通闭路电视和电话,在近几年里,已实施“三通、三改、三建”农户83户,这些基础条件的大大改善,给村级互助试点和重点扶贫村建设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
1、成立班子。为开展此项工作,乡成立开展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村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为做好20*-20*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对有关评审材料的报送,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财教〔20*〕87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实行校(院)长负责制,各高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在认真总结上一学年工作经验基础上,继续完善本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特别优秀的学生身上、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二)高校在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同时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对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特别资助的通知》(财明电〔20*〕36号)精神,对来自地震灾区学生,要保证国家助学金资助面达到70%,超出本次省下达指标比例的部分,按照平均资助标准,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
(三)高校在组织评审时要认真学习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注意区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对象、条件要求、评审程序等方面的政策区别。
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国家奖助学金按学年评审,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财教〔20*〕10*号文件下达的额度,学校实行等额评审;国家助学金在下达的额度内,学校可以分为2-3档,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
(四)认真履行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程序。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初选名单由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并履行公示程序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审批。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和资助档次由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国家助学金每年分为10个月等额连续发放,发放时间为当年的9月份至下年的6月份。
(五)校外教学点等其他合作办学形式的学生均由学生学籍所在高校负责指标分配、评审和发放。
二、关于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
(一)报送时间
请各高校务于10月31日前将本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报省教育厅,于11月15日前将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报省教育厅。
(二)报送材料
1、国家奖学金材料
本校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初审获奖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自20*年秋季学期开始,统一使用修订后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本校《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表》(附件2)。
2、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本校所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
本校《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
3、国家助学金
本校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档次划分、资助标准、受助学生人数等。
本校《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附件5)。
(三)报送注意事项
金陵职业教育中心06平面设计班 马丹丹
我是南京市的一名中职学生,来自一个农村家庭。父母双方都有病,我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小学到初中的学费都是爷爷他们出钱,现在他们老了。我也不相在问他们要太多的钱读书。
我还清楚地记得要中考的时候,学校的老师告诉我,我上职业高中不要家里的一分钱,就是自己出生活费时,让父母又惊又喜,他们从心底里感谢国家对我们这些贫困家庭学生的关心。
就在这一年,南京市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出台了职业教育资助措施,资助中专贫困应届的毕业生,南京市只有26名学生可以每个学期免学费。我就幸运地成为了这26名中享受资助政策学生中的一员。
国家的资助政策让我安心地在学校读书,远离辍学的噩梦,改变了我的命运,如果没有党和国家的帮助,我就不能像这样平静的学习,更不可能有丰彩生活。如果没有国家的资助,可能一年前我就已经回家待业了。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这句话真说到我的心里去了。免除学费之后,2007年秋天,国家又启动了中职资助政策,现在我每个月可以领到150元的国家助学金,这笔助学金为我继续接受职业教育,提供了更多的生活保障。为了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国家资助政策,政府和学校还进行广泛的宣传。学校利用家长会,学校的广播、宣传栏、横幅标语等进行宣传,还有在国旗下讲话等进行宣传,让我们每个学生和学生家长都知道国家的资助政策。受资助学生的名单在校内公示,包括学生受资助的经费也被公示。如今,我的三年学业已经过半,我对自己所学的专业很喜欢,成绩也经常受到老师的夸奖。
如果有机会的话我还想进入高等职业学校继续深造,以便将来更好地回报父母和国家。也许我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但是我决不能再让自己输在终点。我相信后天的勤奋可以弥补先天的不足,所以我珍惜现在的每一刻,努力获取知识,使自己拥有亮丽的人生。每个人都有自己鲜活的梦想,相信,梦有多远,我就能走多远。所以,我更应该的好好的学习,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这一点。
关键词:学生工作;困难学生;育人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8-0055-02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工作,各高校在资助育人工作中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规定,完善了包括“奖、贷、勤、助、补、减”及绿色通道在内的学生资助帮扶体系。各高校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充分认识到资助育人工作更应该注重育人环节,转变观念,把单纯的“助困”转变为“助困”和“育人”相结合,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和引导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职责。
一、广泛调研,积极探索,夯实基础工作,提高资助育人工作的规范性
(一)科学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为确保真正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有效的资助,使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批、勤工助学岗位的申请等资助工作更有针对性,同时也使资助困难学生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各高校要认真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要突出以学生为主体的特点,将参与面及测评范围扩大,提高认定工作的透明度。每一名申请学生要填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父母结构及其健康经济状况、家庭其他成员结构及其健康状况、家庭生产经营状况、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健康及消费情况、学生本人日常表现及消费情况等,然后班级测评小组依据测评指标及学生选择内容进行测评打分,最后将测评结果在班会上进行民主评议,以保证测评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院初审合格后将测评结果上报学校学生处并进行全校公示,公示后无异议者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进行备案。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认定―学校备案”的程序,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全校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等级分为特别困难、一般困难两个档次。加强对已备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以此作为实施各类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依据,逐步提高资助工作的公平性和实效性。
(二)优化组织机构和人员的配备,细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各高校要进一步优化资助工作人员质量、组织、结构,配备足虻娜嗽保这样才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如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社会资助、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等都应有足够的工作人员配备。二是加强专职工作人员的培养和考核,定期组织学习重要资助文件、政策,参加资助工作专题学习培训等,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严谨、细致、高效,并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逐步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三是设定一些助管岗位,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既解决了助学岗位,也能为资助工作提供人员保障,进而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建章立制,扩大宣传,提高资助工作的影响力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各项资助工作,各高校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包括学生勤工助学管理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等,为资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还应制定具体的配套措施,如企业及个人在招聘学生勤工俭学时需要与校方签订用人协议,以确保学生的安全及助学工资的按时发放等,维护学生的利益。
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知名媒体、校广播台、校报、校园网等广泛宣传国家、省、学校有关的资助参政策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状况、优秀困难学生的事迹等,一方面让学生全面了解各项资助政策,另一方面也积极吸引社会企业及个人资助困难学生、为困难学生提供助学岗位等,逐步设立家教、促销、派送、市场调查、宣传等校外临时助学岗位,形成了企业及个人主动与学校取得联系要求提供助学岗位的良性发展趋势。
二、发挥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这一“民心工程”的综合育人效应,重点加强四项教育
一是加强感恩教育。通过致助学贷款学生的一封信、播发感恩影片、开展受助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感恩教育工作,培养学生感恩社会、及时还贷、发奋学习、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向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倡议,引导接受资助的同学不忘党、政府和学校的关怀,珍惜身边的教育资源和大家的关爱,努力成才,积极回报社会。
二是加强诚信教育。各高校应采取多种方式培养学生的诚信观念。加强宣传我国“个人征信系统”,邀请相关银行有关负责人举办大学生信用教育专题讲座;在贷款毕业生中举办诚信报告会、观看信用宣传教育专题片等活动,规范学生诚信教育工作管理;举办获奖学生颁奖典礼,利用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契机大力宣传诚信做人、诚信考试等,取消违纪学生年度内各类评优评奖资格,逐渐形成人人讲诚信、事事讲诚信、时时讲诚信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励志教育。通过召开经济困难学生座谈会、立志成才研讨会,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经济困难学生联欢会等方式,广泛开展经济困难学生自强自立、艰苦奋斗及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引导经济困难学生正确对待国家和社会给予的资助,变国家的关怀和社会的爱心为自己成才的动力,努力学习、奋发有为。
四是加强实践教育,提高困难学生就业竞争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遍勤奋向上、能吃辛苦,但是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很多学生在求职竞聘时并不占优势。因此,各高校应逐步改进勤工助学渠道,结合经济困难学生的专业特点,突出实践教育,从劳动型的助学渠道向智能型、管理型、实体型转变,丰富助学内容和形式。同时,进一步强化勤工助学学生“选聘、签约、建档、培训、上岗、考核、教育”的一体化管理。一方面解决学生的生活费问题,另一方面也发挥经济困难学生专业优势、自身特长,真正提升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三、科学管理、规范程序,着力落实五项措施
一是“绿色通道”制度。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各高校要采取绿色通道制度,确保不让一名新生因为家庭济困难而辍学。近年来,各高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采取了缓、补、送的方式,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暂缓收取学费、宿费,补助伙食费,送军训服,送基本生活、学习用品大礼包。这些政策大大缓解了贫困新生的生活及学习困难。
二是国家助学贷款。各高校要大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严格审核申请贷款学生基本情况。积极配合银行认真指导学生完成助学贷款的各项手续。完善诚信践履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逐步完善学生信用档案,使学生树立诚信意识,自觉还款付息。加强贷后管理,建立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做好进入还款期毕业生的催还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是奖助学金。各高校要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真正把党和国家的温暖、学校的关心送到学生手中;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精心组织,明确要求,严格程序,把国家、省、学校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按照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初评公示、学校联评公示“三级评审,两级公示”的评审程序,全面按照评定方案要求,规范程序,严格审批,确保奖助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勤工助学。各高校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自立、自强信念,学校不仅要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寻找经济扶贫途径,还要在校内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包括清扫教室、清扫宿舍楼、送水、图书馆管理、活动中心管理、食堂打饭等固定岗位。要大力提倡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岗位问题。同时,各高校相关部门应采取多种办法设立家教、促销、派送、市场调查、宣传等校外临时勤工助学岗位,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问题。
五是学费减免。对烈士子女、孤儿等特别困难学生,各高校要统一组织办理学费减免手续,减免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同时,评定各类奖助学金时,也要向这些特别困难学生有所倾向,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很现实很紧迫的工作,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关系到国家的人才培养质量,各高校要发挥政府、社会、学校和学生的积极性,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健全完善适应新形式发展需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工作体系,真正把“实事做实、好事做好”。
参考文献:
[1] 李晓鹏.试析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科学发展[J].北京教育(德育),2010,(11).
[2] 洪流.资助育人:高校资助工作中的思想政治教育[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
[3] 黄涛.高校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现状分析[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