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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的皖南小城旌德,云雾氤氲,满山滴翠。穿行徽水河十里南湾,宛如畅游山水画廊。十里南湾别称“小小三峡”,从三溪镇穿流而过。如今的三溪镇,不仅以秀美山水闻名,更因一场重塑乡村经济结构和农业经营模式的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越来越受到关注。
2016年,从徽水河畔到黄山东麓,旌德实施整县推进,构建集体资产股份化、经营管理公司化的农村集体经济新模式。截至到6月,已完成68个村的清产核资和股份公司组建,改革正迈进一个新阶段。
旌德率先整县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勇当击楫中流的先锋,改革是怎样逐步推开的?“旌德路径”又是怎样形成的?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带着这些待解的疑问,《决策》记者穿梭旌德乡村,一是探寻答案,更重要的是呈现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旌德样本”。
农村股改“四步走”
在三溪镇路西村,走进名为“溪水人家”的民宿,干净整洁的小院里,每间房门口都有宽带WIFI标识;老板娘正在厨房里做当地特色土菜,香气四溢。像这样企业化、信息化、标准化的民宿,路西村现有12家,共有70多个床位。
路西村是2015年旌德县确定的三个改革试点村之一,但路西村不是最早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先于路西村的改革试点是白地镇高甲村,该村被称为旌德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的试验田;另外一个改革试点是与路西村同属三溪镇的三溪社区。
旌德县按照统一部署、因村制宜的思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探索出三种模式,让人看到希望。更重要的是,试点树立起信心,激发出改革动力和发展活力。于是旌德乘势而为,经安徽省农委同意,2016年整县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
2016年2月25日,《旌德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整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正式。旌德县农委主任钱告诉《决策》:“该方案20易其稿,全县统一部署。为确保改革有序推进,旌德县制定了四步走的实施方案。”
改革“破冰”首要在于确权,第一步是清产核资,抓住产权“牛鼻子”。只有产权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势如破竹,所以“第一粒纽扣”必须摆正。
在实际操作中,成立由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组成的集体资产清查小组,清产核资结果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议通过,张榜公示7天。“过去,村集体资产属于村民集体所有,但对个人来说算不清、摸不着;现在明晰产权关系的同时,也强化了村民对集体资产的关注度、参与度和监督力度,从而使集体资产管理变得更加有序。”旌德县白地镇党委书记柴长宏对《决策》分析说。
第二步是界定成员资格。由各村结合户籍登记、实际居住、土地承包和劳动贡献等情况依法民主确定,界定结果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成员界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农村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成员的合法权益。
合理设置股权是第三步。配置原则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人享有股份,具体配置比例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股权终身不变的管理方式。在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后,以户为单位发放由县农委监制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证,作为持有集体资产、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旌德县兴隆镇党委书记金新木告诉《决策》:“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实际上是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的一种变革,能够充分调动村民参与集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更好地产生效益。”
在成员界定、量化到人、确权到户的基础上,第四步是成立法人主体,召开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立大会,审议通过组织章程,并向县市场管理部门申请法人登记。同时制定资产、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报乡镇“三资”中心备案。
经过这样有序推进、步步衔接的四步走后,每个行政村挂四块牌子: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双层结构
倪德田是高甲村党支部书记,他带领全村人植树造林,积累下400多亩集体林场。2015年7月,高甲村以村集体资产出资,旌德县旅游公司以现金出资,成立高甲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母公司。该母公司再以马踏石林场400亩林权入股,成立林场子公司,通过招商和丰谷香榧公司按照递增分红模式合作,并修建旌歙古道旅游环路,开发香榧观光游,实现增绿添金。
高甲村的试点,是旌德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的样本。这种“母―子公司”的双层结构下,母公司是资本投资公司,而子公司则是运营公司。
“在集体资产运营管理中,村集体母公司不参与经营;通过招商、吸收能人、扶持双创等方式,引进民营主体,由母公司跟民营资本共同注册成立子公司。”旌德县副县长张蕾告诉《决策》:“子公司按照市场规则开展各类活动,独立经营。母公司和民营主体签订收益分成协议,根据投资比例,合理设置保底收益金额,按照‘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方式,保障村集体的稳定收入。”
对于这种制度设计的好处,钱对《决策》分析说:“一方面是有效解决了农村集体经济动力不足、经营人才不足、创业启动资金短缺等问题。母公司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承载体,充分发挥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势,体现了公平;子公司作为从事经营的市场主体,充分发挥了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体现了效率;改革后的产权与经营权有效剥离,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另一方面,能有效预防村干部的廉政风险,也有助于培养一批企业家,扶持创新创业。”
当这一套改革设计方案落地到行政村后,实际操作是怎样进行的?以首批改革试点村之一路西村为例,该村的6个自然村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分别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村民在各自所属的合作社中拥有相应的股份;6个合作社作为股东再共同发起成立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这是母公司。母公司以美丽乡村建设形成的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资产入股,引进南京康富源公司,成立再现徽商旅游发展公司,由康富源公司派驻经营人员,路西村母公司不参与经营。
2015年,经康富源公司运作,路西村成功创建3A级景区,接待国内外游客7万余人,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印象路西”已成为皖南乡村旅游的一个品牌,“建设美丽乡村,路好了,村子漂亮了,游客多了,收入也提高了。”路西村党支部书记黄小本告诉《决策》:“路西村的发展,已经成功实现由建设美丽乡村到经营美丽乡村的转变。”
路西村的转变,只是改革整体效果中的一个方面。随着旌德整县推进的步步深入,从经济发展到社会治理的多层面转变,正在悄然发生。
“三变”与“多赢”
在兴隆镇三峰村见到刘小俊的时候,他正在油桃地里除草,干得热火朝天。刘小俊是位“80后”大学生,2006年安徽财经大学毕业后,在外拼搏3年,2009年回到三峰村。2011年他开始试种油桃,经土地流转扩大到150亩。2014年,他挂牌成立桃花源家庭农场,每年举办油桃采摘节。
但在扩大再生产中,刘小俊遭遇资金瓶颈,怎么办?恰在此时,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开始,三峰村成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集体经济母公司,以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30万元作为入股资金,刘小俊以油桃基地评估后的资产出资,成立桃花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刘小俊负责经营,村集体保底收益每年5万元。经过这种股份合作制改革后,大学生创业获得资金支持,村集体获得可持续发展的收入。三峰村在与刘小俊进行股份合作的同时,又招商引进一家企业发展旅游“悠然谷项目”,初步实现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经过这些内引外联,三峰村在改革中转变思路,开创出“集体经济+美丽乡村+精准扶贫+创新创业”的新模式,新的产业链正在延伸。
三峰村的实践,是旌德整县推进改革的一个缩影。改革后的旌德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三变”,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旌德县委政研室主任毕剑勇对《决策》分析说:“改革前,很多村子是有优质资源,但没有集体经济收入,陷入一种‘抱着金饭碗讨饭吃’的尴尬,每到年终时村干部四处‘化缘’。正在推进的改革切中要害,盘活农村‘三资’、激活农民‘三权’,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创新之举。改革后,原先的空白村,实现集体经济零的突破。”
俞村镇桥埠村原先是集体经济空白村,改革中成立丁家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30万元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作为出资,引进客商共建加油站,每年保底收益为出资额的20%。“三峰村帮扶刘小俊的30万元,桥埠村的30万元,都来自旌德县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基金,该基金1000万元,在关键时刻起到催化剂的作用。”毕剑勇告诉《决策》。
统计数据也证明了改革成效。根据2014年的统计,旌德县68个村(社区)中,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28个,占全县41.2%;0-2万元的25个,两项合计年收入2万元以下的村有53个,占到全县的77.9%。经过一年努力,2015年共减少集体经济空白村20个,相比2014年只剩下8个空白村,只占全县的11.76%,下降近30个百分点。全县68个村(社区)中,有55个拥有经营性收入,占比为80.88%。
通过空白村减少和经营性收入增长,一降一升两条数据线的对比发现,改革的积极效应正在释放,如果用一个比喻来形容,就是政府、村集体、本地能人和外来投资商“各炒一盘菜,同办一桌席”。
精准扶贫,四种新路
在改革红利中,精准扶贫获得新动力。在路西村,村集体帮扶贫困户马来青将自家房屋改造成农家客栈,建成客房6间,有床位12张,每月营业额可达5000多元,2015年顺利实现精准脱贫。
像路西村这样,通过鼓励和支持贫困户利用自有房屋改造开展农家乐、农家客栈经营,在农家乐优先选用销售贫困户生产的蔬菜瓜果,实现贫困人口的“产业型脱贫”。这是旌德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中涌现出的一种精准扶贫方式。
同步创造出的第二种途径是通过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贫困人口在集体经济中享有的股权持续增值,由改革红利实现“资源型脱贫”。第三种是通过合作经营,对不具备投资和经营能力的贫困户,采取房屋或土地经营权入股、旅游开发公司出资经营、对贫困户保底分红,实现贫困人口“财产型脱贫”。第四种是发展全域旅游,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优先聘用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为他们提供保洁员、服务员等就业岗位,村集体优先聘用他们从事集体设施管护等工作,让贫困人口在发展中实现“就业型脱贫”。
总结四种途径会发现,旌德在改革中实现精准扶贫“从输血到造血”的根本性转变。黄小本用一个朴实的比喻说:“过去是给了一个蛋,吃完就完了;现在是给了一只母鸡,不停地下蛋。”
“旌德样本”新价值
三溪社区在改革中成立三圆生态农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母公司,再裂变成立子公司乐园生态农业股份公司,同村民签订协议流转土地50亩,建设“开心农场”,发展体验式乡村旅游,租赁给城市人种蔬菜,每平米10元;除去成本投入,每亩地纯收入不低于2000元。在新的经营模式下,乐园生态农业公司每年上交村集体不低于3万元;超过3万元的部分,公司股民按股分红。三溪社区党支部书记、公司董事长刘德荣告诉《决策》:“股份制改革让农民拥有完整的财产权利,也更容易算清自己财产权利的明白账。按照市场经营后的收入,能够‘上得了台面,进得了口袋’。”
从刘德荣的快乐农场一个改革点,扩展到旌德全县来看,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可以称为1.0版;从三个试点村到整县推进,是升级到2.0阶段。目前,旌德的10个乡镇正在“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结合自身特色大胆创新,成立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作为产权承载的主体,闯出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将来,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体系,实现专业运营、政经分离,则是升级到3.0版。
这是一个层层递进、环环相扣、互相推动的逻辑链条。在其进程中,一个显著特征是引入新的生长力,再造集体经济,这将引发农业经营体系和经济结构的重塑。类似安徽农业大学毕业的刘小俊、上海交通大学毕业的刘方全等新生代创业者,将会越来越多地涌现,新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会成为未来企业家的摇篮。
另一方面,从乡村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角度来看,改革后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提升村集体在群众中的威信,从而能够有效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带动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
经过2015年的实践和2016年整县推进,旌德正在下活“美丽乡村、集体经济、全域旅游、创新创业”一盘棋。毕剑勇告诉《决策》:“在新棋局上,全域旅游成为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之间的转换器,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之间的双面胶。”
路西村的改革实践,是这盘棋的典型样本。钱对《决策》分析说:“从新农村建设到美丽乡村建设,国家投入建设的大量乡村设施,缺乏产权明晰,如何盘活这些固定资产?旌德在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中,以合法合规的形式形成固定产权,落实到村集体公司,通过市场运营为村集体经济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内生动力,还能有效破解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债务化解、管养维护、运转经费等问题。这在体制机制上是探索走出一条新路。”
由此可见,旌德以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为突破口,正在布局县域经济的一盘大棋局,创造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的“旌德样本”。
再从旌德县放眼全国来看,2014年9月2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在这次深改组会议上,强调,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的目标方向,是要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搞好这项改革,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要探索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2016年4月,在安徽视察时指出:“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近年来,我市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和农村社区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城乡资源得到有效的整合。但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随着撤村建社区及“城中村”改造,社区成员构成日趋复杂,矛盾和利益日趋冲突。农村集体资产主体不清、产权虚置、分配随意、决策不民主的问题;空挂户口、学生户口迁出迁入、出嫁女、招婿郎等人员的身份待遇问题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或制约着。在这些新形势下,积极探索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途径,运营好管理好集体资产,能有效解决传统意义上集体资产产权“人人拥有,人人没有”的虚置悬空状态,解决集体资产产权主体模糊、决策不民主等问题,对于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如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可以从根本上确立集体组织成员主人翁地位,建立起民主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可以最大限度的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土地、资本、人口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能够保障集体组织成员事前参与决策、事中参与管理、事后参与监督的民利,解决好集体资产归利于民的问题,确保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
着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也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
二、改革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创新为主线,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机制和分配机制,增强集体服务功能,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社会和谐、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要求。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决策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健全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长效机制,构建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代产权运行体制。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民主决策,群众自愿。要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改革方案必须反复酝酿,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特别是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成员界定、债权债务处理、股权设置等,必须按规定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依法办事。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各个环节必须经过合法的民主程序;三是始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要把保持农村集体资产良好运转,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为整个改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集体拥有一定数额的经营性净资产且每年的经营性收入来源相对稳定是这次改革的基本条件。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程序
(一)制定方案。实行改革的集体经济组织必须要成立由经联社社管会和社监会成员(居委会两委成员)、党员代表、成员代表参与的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组织实施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拟定的改革具体政策和实施方案,必须张榜公布,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95%以上成员同意后通过,报所在镇政府(街办)备案。
(二)清产核资。改革单位要组建清产核资领导小组,按照农业部、财政部《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办法》和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农村集体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要区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别造册登记。要委托社会声誉好、资质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要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对得到确认的清产核资结果,要及时张榜公布,并报所在镇政府(街办)备案。
(三)界定成员。按照“依法有据、尊重历史、公平合理、群众认可”的原则,以户籍、履行义务和享受集体分配或土地承包权利等因素为基本依据界定成员资格。各改制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成员资格认定办法。
(四)资产量化。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资产。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的对象是经营性净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按评估确认数计入“公积公益金”账户。资源性资产只登记产权,作概念性固化,暂不评估量化,待转化成经营性资产后再以价值形态折股,量化到人。
(五)股权设置。股权设置由各改制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决定。采用公司模式的,原则上只设个人股;采用股份经济合作社模式的,设置集体股和个人股。集体股由全体成员共同所有,比例应不高于5%,股份收益用于享受集体资产成员的养老、托幼、计生、优抚、抚恤等公益事业发展。个人股由符合条件的成员按份所有。实行一股制,即每位成员一人一股。
(六)股权界定。股份量化中股权分配对象的确认、股权配置比例的确定,除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外,要张榜公布,反复协商,并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民主讨论,经95%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股权管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配股后实行“两不增、两不减”(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股权制度。量化的股权可以继承,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但不得退股提现和抵押。
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的股权确定后,要及时向股东出具股权证书,作为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同时,集体经济组织要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公司)。
(八)资产运营。产权制度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选择合适的市场主体形式,成立实体参与市场竞争,也可以选择承包、租赁、招标、拍卖集体资产等多种方式进入市场。要以市场的思维、市场的方式参与市场竞争,管理集体资产,提高运营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发展集体经济。
(九)收益分配。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按其成员拥有股权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要将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到人,确保农民利益。改制后集体经济组织的年终财务决算和收益分配方案,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公共开支费用和股东收益分配的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提出,提交股东大会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十)监督管理。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财务公开;要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行使知情权、监督权、管理权和决策权;市、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开展审计监督管理。
四、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关键词: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改革
一、引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这就是要赋予农民在自由支配法定占有的生产要素基础上合法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权利。本文基于嘉兴市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的基础上,客观分析当前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深化改革提出意见建议。
二、嘉兴市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现状分析
嘉兴市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于2002年就已开展了试点工作,当时的改革带有被动性,开展试点的出发点,主要是解决在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郊村撤村建居过程中村级集体资产如何处置的矛盾。2008年4月,嘉兴市被列为全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作为一项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配套性改革,嘉兴市的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以理顺村级集体经济分配关系为基础,以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在面上强势推进,改革目的由主要解决村级集体资产的处置矛盾而转向创新集体资产管理和运行机制,明晰成员在集体资产中享有的权利,强化对村级集体资产的监督;改革方法也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推进。全市到2014年年底,已有852个村完成了社区股份合作制的改革,占总村数的98%,量化资产39.19亿元,股东总数274.56万个,累计股金分红总额2.47亿元。
嘉兴市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从资产处置结果来分析主要有二类:一是已撤村建居、村民分散进入城市社区,作为村一级组织已失去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村,村级集体资产全部折股量化,量化后的资产全部分配到人,以解决村民变居民后生产生活、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的补充,生活困难补助和支持村民自谋职业等;二是尚未撤村建居或虽已撤村建居、但仍保留集体经济组织的村,通过对经营性净资产或者村级账面资产进行折股量化,主要是明确每个成员在村级资产中所占有的份额,量化的股份主要作为收益分配的依据,并可按照章程规定进行继承和内部转让。改革中的股权设置主要模式有三种:以南湖区、秀洲、桐乡为代表的以人员在集体经济组织中户籍年限的模式;以嘉善、海盐县为代表的人口福利股和土地股模式;以海宁市、平湖市为代表的人口股加劳动贡献股模式。
三、嘉兴市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上的误区
法律规定农村集体资产属全体成员共同所有。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上有多种认识误区,在基层干部层面,有的认为集体资产是长期积累而形成的,把集体资产量化给了个人,将会影响到今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有的怕改制后原有的权力将受到制约,对改制积极性不高。在农户层面,有的认为改革是“换汤不换药”,农户利益仍难以得到保护;有的认为既然改制了,还不如把全部资产都分掉,省心省力等。
(二)改革程序不规范
从面上改革情况来看,有的村在程序上不规范,如要不要改、改革方案的制定等不征求农户意见,资产清查、成员界定等结果公开不到位;有的村在改革中刻意回避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改革不全面、不彻底、不完善,留下了矛盾隐患;还有的村为了完成任务,只是简单地翻牌应付了事。作为股份享受合法凭据的股权证发放不到位,农户持股意识模糊。
(三)运作方式尚未根本转变
改革后,多数地方仍然沿用原有的管理方式,“三会”在资产运作、分配等管理中的作用难以真正发挥。绝大多数改革村中尚未开展股份分配,全市开展收益分红的不到100个,股东参与决策、监督的意识还不强。经营方式上以股东参股开展项目化经营集体资产的观念尚未形成,全市仅有2个村,参股金额为3027万元。监管方式上内部股东监督作用不力,外部监督又缺乏有效的措施,容易造成监管的失控。
(四)股权退出机制尚未形成
嘉兴市在股权管理的设置上有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两种模式(“静态管理”指量化股份一次量化,较长时期内不变;“动态管理”指量化股份按人口、农龄等量化标准的变化而变动),采取动态管理的村,即使在改革后也难以达到确权、保权的目的;另一方面尚未建立股东和股份合作社两个层面的股权退出机制,缺乏资产评估、年度实绩、交易规则等为股权退出进行基础性工作的机构和环节。
(五)政策支持有待加强
尽管嘉兴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去年出台了《关于实施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壮大计划的意见》(简称《意见》),但在实际执行中,用地指标、财政扶持、税费减免、审批环节简化等政策落实不到位、不及时,已经成为阻碍村级经济发展的瓶颈。
四、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完善股权改革
一是对形式上已经完成改制的村,认真做好回头看,从改革方案、关键环节、农民参与度等改革的内容和程序方面查找薄弱点进行整改。二是对由于各种原因尚未改制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在着力化解各类历史遗留问题的基础上,用1~2年的时间,全部完成改革目标。三是对原实行“动态管理”的改革村,要在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基础上,适时调整,真正做到赋权到人。
(二)规范运行机制
一要提升股份合作社运行水平,切实转变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组织与党支部、村委会之间政经不分、职责不清的管理模式,并处理好与村内其他组织的关系;二要建立有效的决策、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三会”制度,充分行使好全体股东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三要规范内部股东治理,既要保证股东权利的行使,根据年度收益状况,适度开展股份分红,又要强化履行义务的意识,引导成员参与到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事业中来。
(三)建立股份退出机制
一是依据城镇化发展趋势、成员融入城镇的速度和股份经济组织所承担的经济、社会管理等职能的转变,研究制订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终止退出机制;二是对生产生活已完全融入城镇,已享有比较完善社会保障的转移农民,允许其将享有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进行流转,建立农民股份的退出机制,制订《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备案和交易管理规则》,以制度规范股权流转的条件、对象、程序、方式以及流转后股权的变更、权利义务转移等规则,逐步打破股权的封闭性。
(四)创新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有效模式
探索建立以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内容的经济责任制,以奖惩政策调动村级管理层谋发展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探索股权向董事会经营管理层适当集中、经营班子年薪制、风险抵押金制、外聘职业经理人、独立董事等经营管理机制,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有条件的地方借鉴宁波等地的成功做法,采取项目制、公司化等模式深化改革,按照建设项目由股份经济合作社独资、股东配股出资、吸收社会工商资本投资等多形式开发,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五)加强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政策扶持
改革后,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仍然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仍然需要在政策上给予有力的支持。一要简化登记管理,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在申领《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的基础上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因经营活动需要,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可以直接凭《证明书》,按股份合作性质予以办理。二要强化政策落实,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做好发展用地的规划和落实工作;税务部门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及物业租赁收入的减免税政策;各级项目审批部门对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减少办理环节,落实限时审批办法,提高办事效率。三要按照加大对改革后农村社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四要强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适应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要求和项目特点,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担保、抵押贷款,激活农村金融,解决发展资金的束缚。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集体资产不断增值,如何确定资产价值,防止在农民不懂的情况下,让部分人以低价占有或使用农村集体资产,从而保障农民利益,变的越来越重要。本文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相关概念、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实践中进行的招投标工作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招投标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集体资产范围不断扩大,存量不断增多,经济实力逐步增强。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多年来通过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它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重要的物质基础。如何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对于改善农民的生产条件,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人均收入,保持农村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村级集体资产概念、范围
(一)农村集体资产概念
资产的概念一般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资产概念与会计学中的财产含义基本相同,指的是作为生产要素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财产,其中包括过去的活动形成的,现在拥有的可以以货币计量的,在未来可以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一般称其为经营性资产。广义的资产概念既包括经营性资产,也包括非经营性资产以及其他经济资源。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资产,是广义的资产,它既包括经营性资产,也包括非经营性资产,还包括资源性资产。
(二)农村集体资产的范围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是指各村及村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占有、使用的可以用货币计量的农村集体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是指各村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中占有、使用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性资产,是指法律规定的农村集体所有的耕地、荒地、林木、山岭、水面等自然资源,这些资源不能以货币计量,一般采用承包、租赁和拍卖经营权等不同方式参与到经济活动中。根据上述资产的组合和分布状况,对于村级来说,农村集体资产的范围包括:一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本身占有,使用的集体资产;二是村集体独资举办的企业或其他独立核算经济单位占有、使用的集体资产;三是村集体参股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事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和合作联营企业中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权益;四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出租,使用的集体资产;五是村集体所有的交通、水电、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和文教、卫生、体育,福利等公共事业设施;六是属于村所有的其他资产。
二、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断发展,农村社会经济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大部分村经营性资产已寥寥无几.基本上只有少量维持办公等非经营性活动所需的资产,比如办公室、机井、水囤,自来水,道路等办公和公益性资产、收入来源以资源性资产的承包收入为主。有些发展较早的村,村集体经济存量大,社会事务、村民福利等得到较好的安置。我街道王府村资产达5216万元,辖多处商场、企业,收入较大。每年福利费开支82万元。另有部分村,因为经营不当,资产接近为零或已是负资产,村组织动作困难。比如我街道朝阳村,资产曾达到4000多万元,由于村办企业破产,村集体资产用于抵偿贷款及其他债务等原因,现在账面资产只有500多万,实际上净资产已是负资产,村级组织织运营困难。部分发展较晚的村,因为城市规划及经济重点的变化,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新亮点,或者大量土地被征用,或者集体土地平地增值。比如我街道吕旺村原是不毛之地,去年一处废旧石坑通过招投标公开租赁40年,一次性收入46.3万元。涝埠村因为镇区城市化建设,土地得到迅速增值。
三、解决对策
(一)建立完善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各级要重视农村集体资产的变化,成立相关组织,为农村集体资产的建设和处置把好关。既要做好日常财务审计监督,又要建立资产资源备案制度,达到一定金额的资产资源的变动,要通过相关审批程序以及公开招投标,既达到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又防止村干部及相关人员的腐败现象发生。
(二)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工程招投标工作
不论资产的处置、资源的发包、各项建设项目的承建,都通过相关程序,公开投标,既体现了村级集体资产的应有价值,又杜绝了个别人的舞弊行为。招投标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资产招投标
集体企业资产不同于个体企业资产,它不是个人财产,而是全体村民共同拥有的财产,村干部无权开展大型资产的处置,必须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共同讨论有关问题,然后委托有资质的招投标单位进行公开投标。
2、资源招投标
村经济合作组织(含组级)所有的没有采取的荒山、荒滩、荒沟、荒丘、果园、养殖水面等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和拍卖,应当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承包金、租赁金、转让金应当公开竞标,确定价格。或由县级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源评估,并在村级事务公布栏中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作组织与使用方的相关合同,予以确定。特别要提的是中长期合同应考虑到物价上升的因素,要保证合同的合法、合理、公正。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要报乡镇农经站备案。
3、工程投投标
修路、打井等公益性工程,也应当进行公开招标,即保证工各质量,又可以降低工程成本。
四、结束语
一、推行三资委托的工作原则
1、坚持主体不变的原则。实行农村“三资”服务后,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管理主体仍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平调、截留和挪用。
2、坚持依法的原则。各村委会要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同乡镇“三资”服务中心签订《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委托书》,将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给乡镇“三资”服务中心。
3、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强化民主监督机制,实行民主管理,各项资金支出、资产处置、资源发包都要公示,群众全程监督,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公开透明,彻底杜绝集体“三资”个人或个别部门说了算的问题。
4、坚持规范运作的原则。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工作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处置都要严格按工作程序操作,依程序办事,实现农村“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和监督的全程化。
5、坚持依法推进的原则。农村“三资”服务工作要同涉及农村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紧密对接,依法推进,规范运作,要杜绝主观臆断、形式主义,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服务进一步推动农村民主法制化进程。
二、“三资”委任的工作模式
全面推行农村“三资”委托123规范化管理模式:
1、组建一个管理机构。以乡镇农村经管中心为依托,成立乡镇“三资”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由乡镇长担任,经管中心主任为副主任,成员由纪检、经管、农技、水产、司法等相关人员组成。乡镇“三资”委托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镇农经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农村“三资”服务工作。
乡镇“三资”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监督、检查、指导、服务辖区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工作;协调乡镇相关部门指导、监督村集体“三资”发包、出售和转让;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台帐的记录和保管;组织人员对村集体“三资”进行核实、评估、作价;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其他事项。
市组建市“三资”服务监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管站,由市经管站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市“三资”服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2、健全两套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两套监督工作流程,促进农村“三资”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保证决策的民主、科学、公正。
资金监管工作流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存入“村集体收入专户”,统一管理。对村级支出实行预决算审核审批制,根据年初预算或临时性支出,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报乡镇“三资”服务中心审批。在“村级支出专户”办理现金支出或银行转账业务实行“乡村两级印鉴”制度,必须是乡镇经管中心财务印鉴、中心主任审批印鉴、村财务印鉴、村财务主管审批财务印鉴四章俱全。支出单据需有经手人、村助理会计、村财务主管签字,村民理财小组盖章,乡镇经管中心审计员、经管中心主任签字(盖章)后方可入账(5,000元以上须经乡镇经管中心主任及“三资”服务中心主任共同签字)。并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入账归档。
资产、资源监管工作流程: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资源出售、转让、承包、租赁等,由村“两委”制定方案,向乡镇“三资”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乡镇“三资”服务中心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评估的资产、资源,组织专业人员和村民代表评估作价,并对村级申请做出批复(标的额5,000元以下需经经管中心主任批复;标的额5,000元以上的需经经管中心主任、“三资”服务中心主任批复),交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及时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照相同条件村民优先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竞价方式公开招标。标的额20,000元以下的,乡镇“三资”服务中心到招标现场指导、监督。标的额20,000元以上的,乡镇“三资”服务中心报市“三资”服务监管办公室复核,市“三资”服务监管办公室到招标现场指导、监督;乡镇“三资”服务中心具体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方签订规范的经济合同,将相关资料及合同文本归档管理,同时在乡镇 、村两级及时公开。
3、实行三种管理方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实行规范化管理,即实施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乡镇“三资”服务中心设置专职或兼职会计1—2名,负责监督和管理各村账目记载;设置专职或兼职出纳员1名,负责监督和办理各村现金收支业务。村设一名助理会计协助乡镇“三资”服务中心管理本村财务,承担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工作。村助理会计必须取得《农村会计任用证》方能上岗。
资金委托代管: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委托乡镇“三资”服务中心代管,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由乡镇“三资”服务中心统一设置账户进行核算管理。
资产统一监管: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在乡镇“三资”服务中心统一设置台账,乡镇“三资”服务中心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对村级资产的经营、处置、收益等进行指导、监督和规范管理。
资源联合协管: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按照村申报,乡镇审核、市复核的程序,实行市、乡镇、村三级联合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