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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能源 现状 对策
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五大要素之一,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随着国际能源格局的风云变幻,中国正面临着世界各国能源战略部署所带来的挑战,这是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也是对中国和平崛起的严峻考验。
一、我国能源现状
近年来,我国在能源发展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进展,但在开发和利用能源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1.能源的生产量不能满足能源消费需求的增长。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呈现出新一轮的快速增长形势,能源生产的增长并不能满足能源需求的增长。据预测,我国国内能源供应的缺口量,2030年约为2.5亿吨标准煤,到2050年约为4.6亿吨标准煤。根据欧佩克(OPEC)的估计,中国的新增石油需求对世界新增石油需求的贡献高达36%。中国的能源需求,特别是石油需求已经成为世界能源市场上最为引人注目的因素。
2.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利用效率不高。在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当中,煤炭占到了67%以上,而新能源,包括天然气、可再生能源、核电等,比例都很低。长期消耗化石燃料,带来大量的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也给我国环境造成巨大的压力。目前,全国能耗费用支出高出美国近一倍,占GDP总量近14%左右。中国11个高能耗产业的33种产品能耗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6%左右。
3.对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战略意义认识不足。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能源资源相对匮乏。同时,由于我国能源利用结构不合理,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因此,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我国能源发展的重点。但是,当前在我国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对实施可持续发展以及减少环境污染的意义还没有得到充分、广泛的认识,对积极地、因地制宜地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方针落实还不够。
4.运输是中国石油安全软肋。运输安全分为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运输方式的安全。由于运力不足,目前国内油轮承担的运输量不足五分之一,其余全部依靠外轮,存在着一定风险。二是运输通道的安全。面对残存于东亚地区的雅尔塔体系,三条“岛链”封锁,面对海盗出没、航道狭窄的马六甲海峡,美国控制的中东地区,保障能源运输通道安全尤为重要。
二、我国能源发展对策
我国的能源应该注意长期坚持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率,加速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积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同时要采取各项措施,以促进战略的实施。
1.长期坚持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率。随着经济的增长,各个国家都已经把节能降耗,提高能源的利用率作为能源发展的目标。当前,我国能源浪费现象比较严重,我国能源的利用率比较低,很多地方对能源浪费现象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倡导全社会节能降耗,培养全民的节能意识,对我国能源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我国实行节能降耗和提高能效有着巨大的潜力和可能。中国要以较少能源投入实现经济增长的目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节能潜力的挖掘。因此,应将节能放在能源战略的首要地位,持之以恒地坚持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率的战略。 2.加速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为了保护环境,实现能源、环境、经济的协调发展,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洁净能源的发展,以加速能源结构调整步伐。当前,由于我国能源结构不合理,已经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为了保护环境,应该积极吸收和推广国内外能源领域的先进技术,推进能源结构的调整,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3.积极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战略。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世界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点,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21世纪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具有丰富的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而且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技术积累,在中长期战略上应做好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部署。
4.积极加大对国内能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从日前来看,中国的能源开发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随着勘探和开采技术的提高,中国的能源探明量和生产量也不断提高。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推进,中国在西部地区发现了大量的油气资源。但中国的海上勘探特别是深海勘探能力还很薄弱,而这又是中国能源开发潜力最大的环节,必须进一步提升海上勘探技术能力、炼油能力,以提高国内油气生产量。
5.加强国际能源合作。加强国际能源合作,可以增进整体的能源安全,降低区域内或全球范围内的能源价格,建立互利的能源安全共同体。在激烈的石油市场竞争中,其他用油大国休戚相关,应该加强与它们的能源对话,共同探讨解决地区油气短缺措施。其次,中亚、俄罗斯油气资源丰富,已经与中国开展了积极的能源合作对话,中国应该更加积极地促进中亚合作、参与远东能源开发,使得远东到中国东北的石油天然气管道成为连结中亚和东北亚的纽带,减少政治风险,获得更大的安全系数。
1.加强能源管理制度建设。能源安全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关注国际影响,更应重视内部建设。中国需要一个综合协调的负责机构,统一协调能源决策。自1992年取消了能源部,中国没有一个单独的中央政府部门负责能源政策和管理事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能源局是目前处理能源问题的核心机构,下设综合处、石油天然气处、煤炭处、电力处以及新能源处,外加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直属的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与能源相关的管理、开发以及研究职能,分散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科技部、中国工程院等相关部门,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划分并不清晰。即使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内部,节能也不在能源局的管辖范围之内,而是归口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司负责。这不仅使得职能极度分散,而且往往在政策制定时“只见部门、不见国家”。千呼万呼始出来,2008年08月08日,经过反复研究比较,多方面权衡利弊,最后中央决定设立国家能源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同时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发展改革委管理。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设立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有利于统筹协调经济、外交、资源等多领域多部门,有利于从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全局加强能源战略决策。组建一个副部级的国家能源局,有利于整合能源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能源的行业管理。新组建的国家能源局由发展改革委管理,有利于促进能源行业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实现国家对能源管理的战略意图,也有利于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能源局是具有实际协调能力的中央主管部门,便确立对能源安全、石油进口、天然气开发、电力改革、能源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整体协调。
2.修订和制定能源政策。有了制度上的保证,为了促进能源的发展,应充分发挥政策对我国能源战略实施的服务功能和保障机制作用。要加强对能源政策的研究和资金的投入,吸收外国能源政策的经验和成果,结合我国实际,制定和完善我国能源政策。国家可以采用法律和经济手段,来促进我国能源政策法规的落实,以此保障能源发展战略的实施。如国家可以采用收能源税的方法,来控制能耗的增长,并引导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耗朝着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方向发展。
没有能源的发展,没有能源作为强大的物质基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和稳定发展是不可能实现的。在全球局势变化多端、世界格局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为了实现我国经济的健康稳步发展,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用发展的目光审时度势,随时调整中国的能源战略对策,以便在世界强烈的能源地缘政治博弈中处于优势地位。
参考文献:
[1]胡文平.国际能源中的大国政治[J].青海社会科学,2007(11)
[2]张树明.能源外交:21世纪中国外交的新内容[J].燕山大学学报,2006(11)
Abstract: at present, our country college scale is expanding and a substantial increase in the number of students, college infrastructure improving, and university adopted an open management mode, there are a series of hydropower waste phenomenon. In this paper, the university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management of water and electricity are analyzed, and in the light of these problems put forward several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V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引言
高等教育由培养精英人才向大众化发展,带来高校规模的急剧膨胀,在校生人数大幅度增加,高校基础设施不断改善,特别是大学生公寓的标准化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社会经济的繁荣,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多媒体网络、电脑、电视、智能化洗浴、饮水机、洗衣机等现代信息产品和生活服务设备大量涌入学生公寓。水电是高校的主要能耗资源,几乎占据了其资源费用的40%。由于高校是开放式管理模式,不少大学节能措施目前基本注重的是行为管理和节能宣传教育,而很少实施科学的项目和技术管理手段,因此导致了水电浪费成为普遍存在而且难以根治的严重浪费,如何将高校水电节能工作落到实处,这是当前高校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2高校水电节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校的节能工作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就已经开始,各个学校根据要求,都建立了节能领导小组或节能办公室,开展了节约能源资源的工作。随着学校体制的改革,学校的节能工作不再像先前那样被重视,而作为附属性的、可有可无的工作。不少高校的节能工作由水电等后勤、总务的某个管理部门替代了。这些管理部门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手段大多落后、从而使得目前高校的水电管理工作存在着很多问题,突出表现在:
2.1对节能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能源浪费现象随处可见“长流水”、“长明灯”现象严重。学生宿舍楼内“人走灯不灭、细水随便流”现象时常发生,教学楼里无论天气好坏或
白天黑夜,不管人多人少灯火通明情况也非常多见,长时间不用的电脑、空调照常运转,水
暖管网设施陈旧,设备老化跑、冒、滴、漏现象严重。
2.2节能规章制度建设不完善,缺乏有效的节能激励政策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师生数量急剧增加,导致使用学校能源的用户范围不断扩大和复杂化,但不少学校在能源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没有及时得到完善,特别是在节能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仍沿用以前的粗放式管理模式,同时由于高校现行的能源管理制度中缺乏有效的节能激励政策,学校整体的节能主动性差、浪费现象严重。
2.3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力度不够
近年来,各高校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推广使用方面做了大量的实验应用工作,应该说高校是高等技术、尖端技术的研究开发地之一。但节能技术和产品在高校生根开花的却不多,在开发研究和推广应用之间存在脱节的问题。
2.4节约能源的宣传教育工作未达到应有的深度和力度
高校在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工作上,只是为了配合政府的节水宣传周和节能宣传周做些工作,拉一些横幅,流于形式,没有创新和大的举措。
2.5节能管理工作人员素质跟不上发展的要求
多数高校基本上都有专职的节能管理人员,但平时的工作只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计量抄表和能源回收的收费工作,舍弃了更深层次与节能更贴近的更专业的能源分析,节能挖潜、节能监管、督查等节能全方位管理的工作,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是节能管理工作人员队
伍素质跟不上时展的要求。
2.6节约能源的宣传、教育工作未达到应有的广度、深度和力度。
近几年来,各高校在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工作上,只是为了配合政府的节水宣传周和节能宣传周做些工作,拉一下横幅,流于形式,没有创新和大的举措。作为高等学府,承担着培养大学生和教育大学生的责任,要把培养节约能源资源意识和行为的工作落实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之中,让学生真正懂得节约能源资源的重要意义,真正懂得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意义。
显然,水电节能已经成为了高校资源管理的“重灾区”,而要着真正解决这一顽疾,首要的是要改变现有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本文认为,对高校水电节能实施采取有效的对策是必要的。
3高校水电管理的解决对策
3.1加大水电节能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水电节能宣传活动,树立节约观念
在校级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在校内开展节水节电主题科技活动,并通过开展专家访谈、公益广告语征集大赛、漫画大赛、校园十大节约和十大浪费现象网上评比等系列活动,宣传节约能源和资源的意义。引导大学生节约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了解节水节电的相关知识和技巧。积极倡导理性消费,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学校应将理性消费纳入大学生生活讲座,组织同学进行大学生消费行为调研,引导学生合理消费,并逐步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校园风尚。年终学校将各单位节能情况作为考核干部和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重要参考条件,促使各部门各单位重视节能工作,同时,每年应对节能工作进行总结评比,评出一批在节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以发挥示范作用。
高校应加强环保界与理念的宣传,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来让生以及高校的教职工以及水电管理人员都能在日常的生活、学中自觉地去节约水电资源。在宣传中要使受众意识到水电资源节约不仅仅是是在节约资源,同是也是一种美德,只有高校中的一个人都能在心中树立节约理念,在行动中自觉地践行,才能切的为高校水电资源的节约奠定坚实的基础。
3.2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水电稽查
目前,高校节能工作普遍存在人员少、工作量大、工作设施差及责权利不配套的困难和问题,大多数管理人员只能从事简单的计量抄表和水电费回收工作。因此,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为他们提供参加相关的业务培训的机会,促使水电管理人员提高管理素质。此外,还要注意加强水电节能稽查机构建设,配备专门和专业的水电安全监督人员,对全校所有用户的用水用电情况进行稽查。对违章用水用电的,水电节能管理部门要根据违章事实和造成的后果追缴水电费,情节严重的停止供水供电;有违法行为的,给予相应处罚。同时还可以组织水电节能青年志愿者和部分勤工俭学学生,分区、分时段、分重点部位对公共区域的水电设施进行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发生。
3.3积极推广使用水电节能新技术
应用先进的节能技术是高校节能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动力。在加强管理节能的同时,要十分注重依靠先进的节能新技术,实现工艺节能。推广应用节水节电器具和设备是高校主要节水节电的途径之一,对于有意节水节电的用户而言有助于提高节水节电效果,对于不注意节水节电的用户而言,至少可以限制水电的浪费。
3.4坚持水电平衡分析与测试工作,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加强水电价格管理
通过测试校园内部各用水用电设备和设施的水电有效利用程度,找出节水节电技术和管理手段潜力,实现水电使用单位的科学管理,最大限度地节约和合理用水用电。同时,按补偿损耗成本的原则,充分引进和利用市场机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校内水电价格机制,如制定“学校各类水电用户收费标准”,并积极创造条件,明确对象,扩大范围,利用好国家对高校水电收费标准的优惠政策,争取最大程度的优惠。
3.5加强设施的维护,使其保持优化
要舍得前期投入,做好分水、分电表的安装维护工作和坏损设备的维修、更新工作,保证水电设备设施、管网管线的完好,是安全用水用电和节约能源的关键。只有这样才能最终达到全校水电全方位的量化管理。对于使用时间较长的水电设备设施、管网管线,水电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加强对管道和线路维护维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更换或改造;另外地区优势也被忽略,这里主要指高校所处地区拥有的一些自然优势,比如地热,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没有被合理利用;对于刚投入的水电设备设施、管网管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时间,定期检查、维护。
4结语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高校水电管理工作应适应市场要求,转变管理机制、提高科学技术、完善监督机制,水电管理工作也将依其内在规律,从内容到形式上发生深刻的变革,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高校的后勤管理应该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对建筑物水表和电表进行联网,实时监控能源的消耗情况,可采用统一的管理平台远程监测,形成完备的校园建筑物基本信息库,构成一个可视化的“能耗分析计算平台”,从而提高校园建筑节能管理效益和建筑物用能效率。
参考文献
[1]周平.马家场水电站工程建设.中国水能及电气化,2009,12.
一、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取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资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为核心,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强化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有效的激励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能减的自觉性,加快构建节约型、环保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节能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实现科学发展必须节能;开发与节约并举,节能优先,效率为本;把节能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把减排作为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从根本上改变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实施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努力营造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坚持节约能源和降污减排、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三)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县万元生产总会综合能耗比*年下降20%,即由*年的2.18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2010年的1.74吨煤/万元以下。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为:到2010年,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问题控制在400吨,比2005年削减8%,年平均消减1.65%;二氧化硫(SO2)排放问题控制在1000吨,比2005年消减2.5%,年平均消减0.505%,围绕上述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政策导向,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节能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体系和保障体系,形成市场主体自觉节能减排机制和全社会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
(四)强化工业节能减排。县经济局、环保局等部门要督促企加大对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废矿有色金属、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全县所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6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消减排污问题。
(五)严格建设项目准入门槛。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思路,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习作是。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
(六)抓好全面节水工作。鼓励采用先进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开源节流,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一是强化宣传,提高公众对水资源日益枯竭的认识,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自觉采取节水措施;二是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实施中水回用及水资源梯度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率;三是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技术,降低浇水灌额度。
(七)推进建筑节能。依法加强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质监、监理、工程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公共建筑要积极推行节能管理和改造,新建公共建筑必须符合节能标准。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推进建筑节能材料产业化,重点发展以工业尾矿、粉煤灰、建筑渣土等固体废物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降低万块标砖综合能耗。
(八)强化污染治理。按照“*”减排工作总体目标,继续加大对工业企业污染源的整治,分阶段确定减排重点区块、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分批限期整治,逐步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对使其未完成治理或治理无望的企业依法予以性关闭,有效消减污染物排放量,多还旧账。同时,继续加强高硫煤禁燃区建设,深化城区禁烧钱散煤、禁燥和扬尘防治专项治理,进一步改善县城环境质量。
(九)加强交通运输节能。积极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逐步推广保用绿色环保型公交车、清洁燃料汽车。加快淘汰超过国家能耗标准的汽车。
(十)抓好公共服务节能。切实推行办公节能。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和机关企事业要发挥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节约。坚决杜绝办公室无人时的长明灯、白昼灯。抓好政府建筑物和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大力推进政府节能采购,严格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优先采购国产低排量节能型车辆,禁止超标准配备。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化发展。在公共设施、宾馆、饭店、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
三、强化节能减排基础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建项目必须经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评估,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强化环评审批向上级备案制度和向社会公布制度。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管理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处罚。
(十二)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广泛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等可再生能源器具。支持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积极推进农村沼气化工程,优化用能结构。
(十三)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重点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治理,把保障饮用水安全用为水环境保护的头等大事,加快推进水源上游居民含苞的环境整治,建设生态绿化隔离带,确保集中式饮用水安全。
(十四)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多元投入”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和县城汗水处理厂治污减排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环境质量。抓好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全面提高城乡生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2010年前投资3000万元建成县污水处理厂,新增处理污水能力1万m3/d,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1.65%;投资1700万元建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垃圾能力50吨/日,清运能力50吨/日。
(十五)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一是加大对县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对达不到节能减排要求的,实施限期整改。二是针对不同时期突出的环境问题,开展环境执法专项检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格环境执法,严肃查处屡查屡犯、恶意排污的企业,依法加大行政处罚的力度与罚款额度。三是健全能够反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收费机制,依法、足额、全面征收排污费,切实扭转排污企业守法成全高、违法成本低的现状。四是加强节能执法,监督用能企业依法用能,限期淘汰国家明令淘汰的重点用能设备。五是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认真查处在节能减排等统计指标上弄虚作假的行为。
(*)加强节能减排统计体系建设。加快节能减排统计队伍建设,充实统计力量,同时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规模以下工业、建筑业第三产业能耗统计,积极推行重点用能单位网上直报制度,建立并完善据数据审核和评估制度。加强环境统计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信息统计的企业台账和报表制度,夯实信息基础。
(*)完善节能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按照产业政策要求,建立有利于节能降耗的价格机制。对限制类的高能耗企业和其它能耗超标的企业,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鼓励发展节能中介服务组织,支持各类资本投资组建多种所有制形式的节能服务中介机构,引导节能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企业和用户提供诊断、设计、改造、运行、管理等相关服务。
四、建立健全节能减排保障机制
(十八)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把节能减排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支持力度。把节能减排方面的重点项目列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设立减排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减排补助。税务部门要积极支持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用足用好用活国家及省州在发展循环经济及减排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1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赣府发〔*〕3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资源节约的若干意见》(赣府发〔*〕3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市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我市“*”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的方针,扎实推进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单位能耗明显降低,环境资源保护明显加强。但总体而言,我市节能降耗、治污减排、环境保护、资源开采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市资源相对紧缺,全市原煤保有储量约1亿吨,年开采原煤约130万吨,煤矿年开采能力已接近资源量的承载极限,且受多种因素制约,开发难度越来越大。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持续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全市GDP达214.27亿元,万元GDP综合能耗2.56吨标准煤,总耗能量463万多吨标准煤,煤炭需求缺口逐年加大;*年全市企业用电量38.5亿千瓦时,全市完成发电总量33.93亿千瓦时,用发电仍不平衡;全市工业与生活化学需氧量(COD)总排放量1.69万吨,比上年增加6.9%,二氧化硫总排放量5.58吨,比上年增加3.9%,长期以来形成的粗放型增长模式仍未得到根本转变。一些地方没有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对生态环境盲目乐观,危机意识不强,忽视资源保护;有的资源开发不合理,导致山体植被破坏严重,使环境更加恶劣。如不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出现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的状况,经济也不可能保持健康持续发展。必须看到,我市在推进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认识、措施、政策、投入等不够到位的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直接影响“*”目标的实现。
党的十七大从战略高度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节能环保水平。加强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维护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坚持节约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㈠工作目标
坚持节约优先发展战略,按照开发与节约并举的原则,把节能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突出企业的节能主体地位,从根本上改变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到“*”期末,全市单位GDP能耗(以*年可比价计算)比“十五”期末降低25%。初步建立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节能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自觉节能机制。
㈡主要工作措施
1、切实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一是强化工业节能减排。抓好钢铁、光伏、电力、建材、纺织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超过3000吨标准煤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工作,树立一批节能示范项目和企业。着力加强对新钢公司等13家重点用能企业、19家市重点监控企业、9家县(区)重点监控企业节能目标管理和节能监察,尤其对新钢公司、新电公司、江西二化等3家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重点企业,加强节能监督管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帮促企业加快节能技改步伐,确保实现“*”期间节能目标。二是推进建筑节能。推广节能省地型建筑。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建设推广力度,大力推广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在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现场搅拌混凝土。加大对现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力度,重点是墙体节能系统、门窗、中央空调系统及配套供用能系统的综合节能改造,着力提高宾馆、饭店、大型商场、会场、办公楼等公用建筑整体用能效率。各地要尽快制定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时间表,结合新农村建设,逐步把“禁实”工作推广到乡镇。三是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加速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节能体系建设。采用先进技术装备,提高运输业效率,降低燃料消耗。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现城市交通快速便捷联系,加快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综合交通体系。加速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及船舶,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推广小排量节油汽车。严格报废汽车回收管理,严禁报废汽车违规过户、销户、无证回收、改装上路,禁止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承揽运输业务。四是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减排。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体育场馆、居民住宅中大力推广使用高效节电照明系统,减少普通白炽灯的使用比例,逐步淘汰高压汞灯,切实提高高效节能灯的使用比例。五是抓好农村节能减排。加快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积极推广农村安全供水系统,加大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和渔船装备力度,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和农作物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六是推动政府机关节能。重点抓好政府机构建筑物和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办公设备节能,推动政府节能采购。严格控制公共场所室内空调温度,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有关部门要据此修订完善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有关标准,并加强监督检查。
2、着力构建节能减排型产业体系。一是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40号)文件精神,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数量扩张带动向优化升级带动转变。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促进经济发展由资源主导型向创新主导型转变和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充分发挥服务业能耗低、污染少的优势,把发展服务业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来抓,坚持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方向,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形成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二是大力调整工业结构。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新产业,对企业搬迁改造严格能耗准入管理,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提升工业增长质量,优化工业结构和用能结构,鼓励企业通过挖潜增效和技术改造等措施,提高节能水平。注重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发展高效清洁能源、水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三是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加快节能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鼓励企业依托科研单位大力开发、推广、使用高效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示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对达到超前性国家能效标准和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给予适当的补助,鼓励高效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推广应用适合我市产业特点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大力实施重点节能工程,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扶持,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做好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服务工作。
3、强化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一是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期间我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求降低25%。要把节能指标分解到各地和重点用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各地也要与辖区内重点监控企业(单位)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要严格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从今年开始节能降耗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地各单位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对超额完成目标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各重点用能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设立能源管理岗位,配备专职人员,将节能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并加强监督检查。要在技术节能、结构节能和管理节能上狠下功夫,完善用能管理制度、工作责任制度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企业的能源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三是加大节能监督检查力度。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高耗能企业及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禁止或淘汰设备异地再用情况、以及产品能效标准和标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执行等情况,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物不准开工建设。
㈢加大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追究。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的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节能减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本区域内节能减排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节能减排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办法,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并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三、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着力点,切实加强资源开发工作
㈠工作目标
矿产资源开发坚持“规划引导、政策激励、项目突破、市场运作、上下联动、有序管理”的方针,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严格限制原矿输出,逐步减少初级产品输出,在延长产业链、开发终端高附加值产品上下功夫,到2010年形成一批特色产业,构建资源节约型产业体系。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做到不裸山、不乱挖乱采,坚持依法和科学合理采伐,加强林政资源管理,强化“三防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木竹经营加工单位的管理,大力培育资源节约型和综合利用型企业,提高科技兴林水平,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2%、城市绿化率达到40%以上。
㈡主要工作措施
1、实行部门管理,进行有计划审批。资源开发利用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各级政府要对资源开发进行开采规划,要划定开采范围、开采规模,统一有序进行开采,非规划区内不得开采。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维护本行政区域内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对资源的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采矿、采砂、采石、采土、砍伐树木和破坏植被与城市绿线。凡涉及林地征、占用和林木砍伐的,按照《森林法》和《森林条例》的规定,必须先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同意后,再由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一,矿产资源和山体开挖开采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管理。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的矿产资源为: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发证以外的其他矿产(不包括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矿区范围跨县(区)行政区域的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的矿产资源。由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的矿产资源为: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的山体开采;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的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批准的矿区范围进行开采,不得越界、越层开采;严格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选择科学合理的采矿方法;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在采、选主要矿产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回收,对暂不能回收的应当采取措施进行保护;要及时准确报送有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资料。采矿权人应当接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挠。国家保护性开采的矿种,实行统一规划、总量控制、规模经营、重点保护的原则。保护性开采矿种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省下达的年度开采总量控制组织生产,不得超总量控制指标生产,不得将开采总量指标转让给他人,不得向非指定的收购单位销售保护性开采矿种的矿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运输、收购、销售无采矿许可证和无计划开采凭证的保护性开采矿种的矿产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保护性开采矿种的矿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
第二,城市规划区内砍伐树木、丛林、移动植被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城市规划区内现有的和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河流、湖泊、水塘、湿地、山体等城市生态控制区域;风景名胜区、散生林植被、古树名木规定的保护范围等和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属于城市绿线。城市绿线内所有绿地、植被、绿化设施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植、砍伐、侵占和损坏,不得改变其绿化用地性质,不得进行经营性开发。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有关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规定和已经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因特殊情况,在城市绿线的控制线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地上设施的,应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论证,落实补救措施,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需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城市规划区之外林业资源由林业主管部门实施管理。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对乱砍滥伐森林、乱采滥挖珍稀野生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予以坚决打击。要坚持并完善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坚持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和凭证经营加工木竹,对无证采伐、非法运输、无证收购和无证经营加工木竹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破坏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资源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要加强对大树移植的管理,严格控制大树运输出市。要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制定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林地利用总量控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开采矿产资源等,应当尽可能少占林地,确需征收、征用的,必须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同意后,再按照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实行办证收费,依法进行开发。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开采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经批准并办理登记,领取许可证后方能开挖开采。开挖开采权的出让,必须严格按照颁发许可证的法定权限,由县(区)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擅自与他人或机构签订资源开挖开采合同及其他开采权出让行为。开挖开采权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有偿取得,依法取得的开挖开采权经批准可以依法转让、抵押。开采资源,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开采权价款和开采权使用费、资源补偿费、资源税等各项税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实行采后复垦,维护绿色环境。资源开采必须按照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森林保护、项目用地、土地复垦等法律法规。坚持“谁开采、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开采、谁复垦”的原则,明确治理责任,保证治理资金和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新建和已建矿山企业要制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开采的单位和个人有复垦的义务和责任。开采完成后,开采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复垦,开露的山体要复土种草植树、恢复绿貌。采伐的树木要复种、复栽,尽快还林。对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不缴纳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延续、变更手续。
㈢加大资源开发工作的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的资源保护负总责,把资源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国土和林业部门作为资源开发的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本区域内资源保护的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资源开发工作。对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属于当事人的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条例》、《*市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办法》(余府发〔*〕31号)、《*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余府发〔*〕22号)实施管理。资源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职权,对、、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㈠主要工作目标
到2010年,重点区域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各县(区)城镇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村地区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有明显好转,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削减9.8%和9%,总量控制目标分别为1.43万吨和4.898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仙女湖、孔目江水质稳定在Ⅲ类标准,袁河*段及袁惠渠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划要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饮水条件有所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森林和湿地的生态功能得到恢复,水土流失面积减少。基本建成机构健全、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和环境事故应急体系。
㈡主要工作措施
1、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为重点,改善水环境质量。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环境功能区,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区,严肃查处危害饮用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定期监测并公布水源地水质状况。加快实施农村改水工程,切实改善农村饮水质量。认真组织实施仙女湖、孔目江、袁河*城区段、袁惠渠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2、以降低二氧化硫和可吸入物排放总量为重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认真落实对新钢公司、新电公司等企业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加强烟尘、粉尘治理,加大水泥等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整治工作,限期淘汰城市中心城区4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和原煤散烧民用炉灶及其它污染严重的锅炉。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范机动车排气检测,严禁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淘汰污染严重的车辆。
3、以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分宜县要新建1万吨生活污水处理厂,市区内要新上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期间,我市建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置场,各乡镇逐步实施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
4、以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乡村清洁示范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节水农业,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实现达标排放,努力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村改水、改厕和沼气池建设步伐,逐步实施农村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积极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
5、以加强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和辐射环境监管为重点,维护环境安全。积极推进危险废物的安全集中处置工作,加快处置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和联单管理制度。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理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排查,督促企事业单位对存在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治。加快辐射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强化辐射污染源的跟踪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6、以提高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大投入,健全机构。加快我市环境监测和监察机构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组建*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和环境事故应急处理中心。制定并实施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完善统计和监测制度,建立并完善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减排措施调度制度,对辖区内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实施联网在线自动监控,并加强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㈢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追究
1、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研究环境保护,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宜县政府、渝水区政府每年要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或通报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