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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整治;国内外;研究进展;经验借鉴
土地整治最早出现在中世纪的欧洲,其中以德国的土地整治历史最悠久,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土地整治有着不同的称谓,其中,德国、荷兰、俄罗斯等国称之为土地整理,日本则称之为土地整治或整备,又称之为耕地整理, 澳大利亚称之为土地复垦整治,哈萨克斯坦称之为土地整理,埃及称之为土地综合整治发展概况,印度称之为土地综合治理与保护,匈牙利称之为土地综合整理,我国台湾地区则称之为土地重划[1-3]。由于各国对土地整理内容有着不同的理解,世界各国的学者对土地整理概念也有许多不同的定义。经过300 多年的发展,世界各国在土地整理的理论、法制建设、项目管理和经费等方面积累了十分丰富的经验,而我国的土地整治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充分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土地整治方面的先进经验,对于推动我国国情的土地整治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典型国家和地区土地整治发展概况
国外的土地整理起源于16 世纪中叶的德国,之后,欧洲的荷兰、俄罗斯等国通过多年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综观历史,大致经历了3 个发展阶段,如下表所示。
1.1 德国土地整理发展概况
1.1.1 德国土地整理的内容。土地整理的内容包括合并土地、村镇改造、开辟建设用地、公共建设用地、景观的塑造和保护、森林土地整理、特种经济作区的土地整理、地籍更新测量八个方面的内容。
1.1.2 德国土地整理的机构建设。德国土地整理是在土地整理局的监督指导下而进行的一种经济活动,它的职责是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规则,监督土地整理过程,并承担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各基层地区设有土地整理机构,其中,州土地整理机构为最高权力机构,基层土地整理机构只需要负责本区域内的工作[4],另外,参加者联合会为土地整理的具体执行单位。
1.1.3 德国土地整理的法律保障。德国土地整理的法律依据包括德国联邦土地整理法和各州制订的实施细则与条例。德国联邦的土地整理法于是1953 年颁布的,并在1976 年和1982 年进行了修改,德国联邦土地整理法中具有完善的制度,明确规定了土地整理的目的、方法、机构设置、成果验收、权属调整等,此外,还规定最高行政法院需负责审议、处理诉讼案件[5]。在州一级内部设立独立的仲裁机构,负责解决有关争议问题。
1.1.4 德国土地整理的权属管理。德国十分重视权属管理,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经验。在项目立项前,需要明确整理区内的权属现状问题;在权属调整开始进行之前,需制定详细的调整方案;在形成新的土地产权关系后,需及时进行变更登记 [6]。
1.1.5 德国土地整理的特点。德国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十分注重公众的参与,认为公众的参与和支持是实现土地整理目标的关键;国家根据具体内容资助土地整理费,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土地估价在土地整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7-8]。进行土地估价,有利于实现地产交换价值平衡;现阶段,德国十分重视景观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在规划设计中需明确生态的可行性;同时,德国也非常注重信息技术在土地整理中的应用,已在软、硬件和一些技术标准方面获得了一定的发展[9-10]。
1.2 荷兰土地整理发展概况
1.2.1 荷兰土地整理的类型及内容。荷兰土地整理主要包括以非农业为目的的土地整理、以农业为目的的土地整理、土地的调整、基于协议的土地整理四种类型。在土地整理的开始时期,荷兰十分强调增加农田的平均场地尺寸及农业经济性指标,而近年来荷兰土地整理工作的重心已有所转移,开始以保护生态环境、美化土地及建设户外设施等多重利用方面。
1.2.2 荷兰土地整理的机构建设。荷兰土地整理的管理机构是在是不断发展变化着的。大体说来,在20世纪,土地整理项目是由中央土地整理委员会及项目执行单位来共同管理的,最近十几年,土地整理项目的管理权下放到了区或省一级政府,省一级政府还接管了项目实施的部分权利[11]。现在,土地整理项目实施部门为DLG,主要负责土地整理和农村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
1.2.3 荷兰土地整理的法律保障。荷兰土地整理的发展也带动了相关法律制度的逐步建立。1924 年第一部法案的出台,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土地整理;1935 年,荷兰建立了土地整理服务局;1938 年出台的第二部土地整理法案,简化了土地整理项目的审批程序;1954 年新的土地整理法案的出台,使土地整理项目和空间规划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敏感;1965年颁布的空间规划法案,规定了省级项目须与地区空间规划保持一致;1985 年,国家新的土地整理法律的颁布提供了多种可选实施方案,还保留了1954 年法案中的投票表决制度。
1.2.4 荷兰土地整理的特点。纵观荷兰土地整理项目发展趋势,荷兰土地整理的工作重心已经从单纯的调整农业本身发展为实现农村地区土地的多重利用,从演变的轨迹中可以发现,决定土地整理项目的启动、规划及实施的最为重要的力量是与利益分配紧密相关的个人和团体[12]。随着农村地区的综合发展,未来的土地整理项目牵涉到的利益群体将会越来越多,但是项目必须得到多数人的同意这一原则将不会改变。
1.3 日本土地整理发展概况
1.3.1 日本耕地整理的内容。日本耕地整理通过各种改造手段来增进土地在农业上的应用,整理的内容包括土地交换、分割合并、土地开垦、种类转换及有关内容的变更、造田;道路、沟渠、蓄水池等的变更及对上述设施的改造或新建等[13]。
1.3.2 日本耕地整理的特点。日本耕地整理的特点主要包括完善耕地整理程序、完善监督机制;有法可依;共同监督四个方面。耕地整理的实施主要包括耕地整理实施的认可、开工、完成、换地处分、地租分配、登记及土地整理事业的终了几部分。
1.4 俄罗斯土地整理发展概况
1.4.1 俄罗斯土地整理的内容。俄罗斯土地整理的技术具有明显的延续性,现已具有完整、系统的体系[5]。其主要任务是调整土地关系、组织管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形成科学、最佳的土地利用结构,保障实现土地的再分配,综合改善农用地质量,维护已有自然生态景观,并为合理进行生产创造条件。
1.4.2 俄罗斯土地整理的发展历程。俄罗斯的土地整理开始于17 世纪初的沙皇俄国时期。1789 年,沙皇俄国土地整理大学的建立适应了当地土地整理的需求,为俄国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在前苏联时期,土地整理是提高和保护耕地生产力的重要手段,并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来进行[4]。前苏联的土地整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经济效益,在自然资源调查、选择区域进行开发、对废弃地进行复垦等方面都可以借鉴。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政府颁布了《土地基本法》,对土地整理的概念、任务、目的、内容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1.5 我国台湾地区土地重划发展概况
在我国台湾地区,土地整理称之为土地重划。台湾地区的土地重划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分别为市地重划和农地重划。
1.5.1 台湾地区农地重划发展概况。(1)台湾地区农地重划的内容。农地重划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规划整理农地重新,建立标准田块,通过土地交换分合来集中农户的土地; 规划配置完善的道路,使每一田块都能直接通路、排水、灌溉,方便运输,减少邻里纠纷; 配台农地重划实施,做好排水设施,修筑堤防,兴建道路,彻底改善农业生产生存环境,发挥农地整体效益,从而提高经营效率。(2)台湾地区农地重划的机构建设。台湾管理土地重划的机构是内政部土地重划工程局,地政处是“ 省”主管机关,负责业务的规划、推动、督导工作;农地重划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实际过程中的执行工作;农地重划协进会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协助行政管理部门推动业务的顺利进行。(3)台湾地区农地重划的经费情况。台湾农地重划所需经费分为四项,主要设计行政业务、相关改善工程、规划及农水路工程等方面[14]。在这四项费用中,行政业务费由省承担;相关改善工程费、规划费由中央和省各承担一半;农水路工程费由农民自己负担4 万元新台币,其余由政府辅助。(4)台湾地区农地重划取得的成效。1958--2004 年期间,台湾地区共完成农地重划788区,重划面积超过39×104公顷,超过台湾面积的11%,增加了生产用地面积、农场规模,改善了农业结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地生产力,增加了农民收入,为台湾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15]。
1.5.2 台湾地区市地重划发展概况。在我国台湾地区城市土地整理称为市地重划,也叫旧城改造。其实质是在城市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目标及用途,采取各种技术手段,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
台湾地区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了市地重划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目前与市地重划相关的法令主要有《平均地权条例》、《平均地权条例施行细则》、《市地重划实施办法》等,另外,还有一些与这些法令相配套的法规。
推动台湾地区市地重划的方式分为由政府征求地主同意办理;由政府强制办理;由地主申请办理;由地主自行办理四种[14]。市地重划的实施程序分为10个阶段,包括选定重划地区、拟订重划计划、通知的核定和公告;测量;地价查估;土地拆迁补偿及工程施工;计算负担;分配设计;清理权利;整理地籍;交换与清偿;财务的结算。
2 典型国家和地区土地整治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目前,我国土地整治研究领域较为全面,成果颇丰,但我国土地整治开展较晚,还没有形成自己的完整的理论体系,努力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和地区在土地整理方面的经验,对全面提高我国土地整治的整体水平,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地整治新模式将大有裨益。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2.1 建立健全土地整治法律政策
土地整理涉及多方面利益,而这些利益需要健全的法规政策体系来调整。从1988 年《土地复垦规定》的出台到1998年新的《土地管理法》掀起了新一轮热潮,再到2003年《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的颁布,都为我国土地整治的立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我国完善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形成,我们应该充分借鉴国外典型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尽快制定适合国情的土地整理法律及法规,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2]。因此,国家或地方政府在制定政策法规时,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土地整理原则、工作程序、土地整理的规划与编制、主管部门、成果认定、资金筹措、考虑农民意愿、体现农村经济发展政策等。
2.2 进一步完善土地整治的组织机构,保证机制顺利运行
1998年之后,我国各级土地管理机构都相应成立了土地整理中心,但由于土地整理是一项综合过程,涉及范围比较广,工作时间较长,所以,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很多时候涉及到与当地很多部门的协调工作。因此,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权与工作程序,才能保证各部门之间的有效协调,防止推诿扯皮,提高土地整理机制的运行的效率。
2.3 推动土地整治由单一目标逐渐向多目标综合型过渡
现阶段,我国应充分学习德国土地整理的经验,着眼于未来,追求综合效益的最大化,注重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使之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实现农用地数量、质量与生态环境三者之间的的协调统一 [4]。学习中德两国合作的南张楼村项目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国建设新乡村、调整产业结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小康和农村现代化,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并对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2.4 重视土地整治的权属调整
土地整理过程中会涉及权属调整问题,而权属调整对促进土地整理事业的健康稳定的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维护广大农民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完整的、明晰的产权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前提条件,要使土地整理中原有产权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就必须充分实现产权的明晰,避免产权共有[9]。基于此,我国应充分认识权属调整的重要性,并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权属调整,包括完善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农业规模效益、提高农业竞争力、维护农民合法经营权等方面。
2.5 拓宽土地整治融资渠道
土地整理涉及方面宽泛,工作量很大,一定的资金投入可为保证土地整理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物质保障。借鉴国外土地整理的成功经验,只有加大政府投入资金,才能使土地整理按照全局利益的要求实施,符合长远规划,然而,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很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低,资金相对缺乏,因此,资金问题成为当前制约我国土地整理事业发展的最大障碍和关键因素,在今后的发展中,我们应加强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同时考虑其他有效的筹资渠道,如开发、信贷等专项资金,建立资金保障机制,从而,建立起以国家和地方投资为主,农户积极参与的投资模式,为加快我国土地整理的产业化建设奠定基础[7]。
2.6 构建土地整治科技支撑体系
土地整理系统复杂,涉及方面广泛,客观上需要多种理论与高新技术的大力支撑。当前,我们应主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研究:一是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就是以土地的等级和价格作为对土地重新分配的依据,该项工作的开展,可为土地权属调整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二是“3S”技术应用研究。将“3S”技术应用于项目中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可以规范项目编制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效率;三是激光技术应用研究[16]。激光平地技术作为高新技术,其显著优点是灌溉比较均匀、平地精度比较高,在实施项目中引进该项高新技术,将有利于提高土地平整工程的质量。
2.7 重视土地整治中的生态环境保护
土地整治过程十分复杂,涉及对土地资源的再组织和再优化,由于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难免会用到一系列生物工程措施,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对项目区生态环境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目前,社会各界已意识到土地整治给生态环境带来的一系列影响力和冲击力,如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景观布局等,充分认识到这些影响,将有助于我们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工作[7]。因此,在开展土地整理工作时,应作好生态评估工作,重视农田水利建设、中低产田改造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大力营造防护林,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8 积极推动土地整理公众参与
土地整治是一项 “民心工程”,最终目的是在为农民自己办好事,因此农民的积极参与,是推动土地整理工作向前发展的一种有利方式。公众参与土地整理追求的是有限的政府权力和有效的公众责任,体现的是项目决策的合理性,无论从政治、经济的角度,还是从社会角度来看,公众参与项目决策都是不可或缺的,可通过公众提出的宝贵意见来弥补技术研究的不足,完善相关可行性研究,使项目设计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17-18]。只有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的土地整理项目,才可以使土地整治项目顺利实施,少走弯路,节省投资,达到应有的预期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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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道路工程;审批;征用土地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road construction are increasing. The road construction project will inevitably involves requisition land,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the road engineering for land process, with reference to do.
Keyword: road engineering;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Requisition land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土地预审
项目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 建设单位就应向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预申请。县、市国土局调整用地指标组卷初审后上报建设用地预审报告给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用地的特点, 最新的用地政策, 工可研报告中土地利用的章节、规划选址情况、用地总规模和用地类型、补充耕地资金落实、计列费用标准等情况进行预审, 并将项目用地列入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然后向国土资源部请示批复。
国土资源部根据项目用地是否列入当地规划, 对是否从严控制用地规模, 集约利用土地角度对用地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对项目用地占用耕地是否保证占补平衡, 补充耕地资金补偿标准和落实情况进行审查, 对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安排, 对被征地农民失去耕地后生活水平不降低的保障措施进行审查, 全部审查通过后, 对项目用地预审进行批复。
2 相关行业审批
( 1)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评估报告, 确定工程概况、环境概况, 设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和专题, 确定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方法,调查沿线环境功能区划、规划, 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拟建公路选线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确定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的数量和功能, 明确线位、取弃土场、施工便道的占地选位, 施工和生态恢复措施, 污水排放去向和污染防治措施, 水环境、声环境、社会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等。报国家环保部评审批复。此项工作应在工可研完成后进行, 其中要专列一章水土保持方案论述, 在工可研审批前取得批复。
( 2)地质灾害评估的批复。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评估报告, 主要对路线所经区域地层岩性、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等地质环境要素进行阐述, 对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进行分析研究, 对冰胀融陷、水土流失、河岸坍塌、土地沙化等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 提出防治措施, 指导工程设计和实施。报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进行专家评审, 通过评审后出具批复意见。此项工作应在工可研完成后进行, 建设项目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 地灾评估结果要在工可研审批前取得批复。其他项目地灾评估批复在土地组卷上报前取得。
( 3)压覆矿产资源储量情况证明的函。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评估报告, 主要对线位处进行地质勘查储量, 形成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报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进行专家评审, 取得评审意见书。根据评估报告明确的线位进行涉及采矿权、探矿权的协议签订工作。携带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再次进行是否准予压覆矿产资源的申请。
省国土咨源厅根据评估结果及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政策, 确定是否准予压覆占地范围内的矿产资源, 并出具批复文件。如果占地范围内压覆的是重要的矿产资源还需提交国土资源部进行复审。此项工作应在工可研完成后进行, 非压覆重大矿产的项目在土地组卷上报前取得批复。
( 4)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通过项目概况简述, 生产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预测, 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方案实施措施等进行研究形成报告并经审查后由省水利厅初审后报水利部进行批复。此项工作应在工可研完成后进行, 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前出具水土保持初步意见编入环评报告单独一章参与环保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在土地组卷上报前取得批复。
( 5)文物调查勘探工程竣工证明书。建设单位申请省文化厅基建考古办公室进行路线区域文物调查勘探工作, 委托文物考古研究所进行现场调查勘探, 取得省文化厅批复的证明书, 落实相关文物保护方案。此项工作应在工可研完成后进行, 在土地组卷上报前取得批复。
( 6)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建设单位提出森调申请,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林地外业调查, 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与被占用或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材料组卷, 占用或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 公顷以上的, 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 由国家林业部审核; 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 由省林业厅审核。占用或者征用重点林区林地的, 由林业部审核。征用森工总局所属林业的,必须上报林业部审核。此项工作可在工可研完成后进行, 但根据规定宜在初步设计批复后进行, 在土地组卷上报前取得批复。
( 7)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审核意见。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分市、县出具征用集体土地数量、耕地数量, 涉及农业人口人数, 劳动力人数, 征用土地前后人均耕地情况说明, 说明失地农民下步生活和社会保障措施情况, 提出结论意见后上报国务院。此项工作在土地组卷上报前取得批复。
3 土地报批
土地组卷以市、县为单位, 内容包括: ( 1)关于工程建设用地的初步审查意见; ( 2)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 ( 3)“一书四方案”,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农用地转用方案, 补充耕地方案, 征收土地方案, 供地方案; ( 4) 人均耕地统计表;( 5)建设用地拟征(拨)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 6) 工程建设征收土地补偿措施说明的函; ( 7)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的说明; ( 8)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 ( 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说明; ( 10)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面积表; ( 1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实施影响评估报告; ( 12)涉及市县国土局出具调整规划结果证明; ( 13)工程项目规划调整占用指标情况的说明; ( 14) 征占土地听证会记录及签字; ( 15)集体土地所有证(土地证); ( 16)土地利用现状图。
上述所有材料准备完毕后, 和取得的工可研批复, 用地预审批复, 初步设计批复, 地质灾害评估批复, 压覆矿产资源储量情况证明的函,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文物调查勘探工程竣工证明书,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社会保障情况审核意见等批文一同组卷, 进行上报工作。
4 土地初审
市或县国土资源局完成的土地组卷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由耕地保护处统一接受并进行登记和初审, 在两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 对材料齐全的, 耕地保护处分别送土地利用处、地籍管理处、政策法规处、执法监察局、规划处、计划财务审计处进行部门审查; 各会审单位接到送审的建设用地报件及《建设用地会审表》后, 按审查内容及分工, 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任务, 提出审查意见, 所有会审单位完成建设用地报件审查并填好《建设用地会审表》返耕地保护处后, 由耕地保护处起草《建设用地审查意见汇总说明》。会审会议由主管副厅长主持, 各有关单位派人参加。对已通过会审的报件, 由计划财务处通知报件县交纳有关费用。对不需要修改或补充完善的报件, 由耕地保护处起草呈报文件, 待接到计划财务审计处出具的收款凭证后, 办理签批手续。办理完签批手续的组件和批文装订之后, 上报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请批。
5 结束语
【关键词】耕地保护;概况;保护措施;农业建设;国民经济
一、耕地保护的概况
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最近十几年来,中国因为非农业建设占用而减少的耕地大约占耕地减少面积的40%左右(其他的减少原因主要有:农业结构调整、灾毁等)。耕地面积大量减少直接威胁农业发展。为此,我们必须确保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耕地保护方面的制度主要有耕地占用补偿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耕地保护事关中国农业稳定、粮食安全,是国计民生之大事。
中国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国已调整划定基本农田面积1.08亿公顷,过去十年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全国累计补充耕地277.5万公顷。2012年3月,国务院批准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土地整治的主要目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成效显著,补充耕地任务全面落实,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范有序推进,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取得重要进展,土地复垦明显加快,土地整治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规划期内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4亿亩,经整治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补充耕地2400万亩,确保全国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18亿亩,粮食亩产能力增加100公斤以上,整治农村建设用地450万亩。
二、耕地保护的相关措施
1、坚持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通过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使用土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合理利用,从而保证耕地数量稳定
2、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的重要制度推广实行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项目挂钩制度,切实落实补充耕地的责任、任务和资金;加强按项目检查核实补充耕地情况,确保建设占用耕地真正做到占一补一;推进耕地储备制度的建立,逐步做到耕地的先补后占;强化耕地的占补平衡管理,这是耕地保护的最有效途径之一。
3、严格执行城市用地规模审核制度
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实行用地规模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项目服从城镇总体规划的双重管理,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逐步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发展向内涵挖潜转变,才能切实保护城郊结合部的耕地资源。
4、建立有效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
建立有效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关键是要认真执行和落实《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确保新增用地的有关费用按标准缴足到位,使新增用地特别是占用耕地的总费用较以往真正有大幅度的提高,从而抑制整个建设用地的扩张。因此,一是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征地费用标准和耕地开垦费标准;二是要执行好财政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足额、及时收缴;三是要建立保护耕地利益奖惩和补偿制度。
5、建立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系统
首先应着眼于地面人工监测系统,主要是:①加强完善土地变更登记,及时汇总,及时输入,这是库更新的重要;②建立合理的观察网,进行定期观察或定点固定观察;③建立自上而下校核和自下而上反馈的传输体系,以便不断地获取和检验。同时,应充分应用现代遥感等高新技术,及时监测耕地变更状况,尤其是城市周围的耕地利用情况,为耕地保护决策和执法检查提供科学依据。
6、做好宣传工作
宣传、贯彻、执行好党的方针政策。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信息渠道,大力宣传党的一系列扶持“三农”的方针政策,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宣传的同时要贯彻、执行好党的方针政策,包括土地长期承包不变的政策、两用地自主经营的政策、允许土地集约经营政策、种粮补贴政策、基本农田保护政策、耕地征用和补偿政策、失地职工的就业和生活保障政策等,以调动和激发职工经营好承包地的积极性。
7、加大农业资金投入
加大农业投入,提高职工收入是稳定耕地面积的重要途径。应加大农业投入,扶植农业发展,千方百计调动职工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避免丢荒弃耕行为的出现。同时采取降低土地收费标准,长期固定等从根本上解决职工的“减负”问题。
科技、农业部门要立足本职,切实转变作风,通过试验、示范、推广、培训等途径为职工服务,提高职工农业科学技术水平,让农业增产职工增收。并从信贷、信息等方面进行扶持、引导,帮助职工走上发家致富的道路,使职工群众真正尝到种田的甜头。加大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加大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防止任意侵占现象的发生,绝不能顾此失彼。大力普及农业科学技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农业要增产,农民要增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学技术。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面对中国耕地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消除危害耕地及环境的因素,稳定和扩大耕地面积,维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质生产能力,预防和治理耕地的环境污染,是保证土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参考文献:
[1] 部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调研组. 2001年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调研总报告[J]. 国土资源通讯. 2002(09)
为了加快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切实保护耕地和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根据省、市、区新农村建设工作部署和国土资源部“万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新农村为基础,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以土地整治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创新体制和机制,综合利用相关政策,统一规划,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集中连片开垦农田,水、林、路、村、房综合整治,优先农村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促进人口集中居住,产业集聚发展,农田规模经营,积极破解新农村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等用地难题,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推动我镇统筹协调发展。
二、项目概况、建设任务和目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于市渝水区镇,涉及城坊村委、花堆村委、步桥村委、虹桥村委4个行政村,27个村小组。东到上新铁路、南至加油站、西至上新公路、北至水北镇。项目建设规模1000公顷,预算总投资280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新增耕地40公顷,新增耕地率4%。
(二)建设任务和目标
1、加强土地整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开展农田整治,对耕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在增加耕地的同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推进土地平整和实现“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村成片”的社会主义农村新貌。
2、推进村庄整治,优化用地结构布局。依据村镇体系规划和新农村布局建设,适度调整撤并布局分散的自然村,合理开发利用腾退宅基地、村内废弃地、空闲地,改造旧村、建设新村,形成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产业向聚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新农村格局。
3、完善设施配套,改善人居环境。通过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完善农村路网、供水、通电、通讯、广播电视以及生产垃圾、污水收集和处理等基础设施,健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社会养老、商业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清洁能源,改变农村“脏、乱、差”状况,实现农村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净化。
4、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增收。积极引导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推广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确保农民持续增收。
5、实现增减挂钩,破解建设项目用地难题。土地综合整治中的集体建设用地整理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在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和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先减后增,增减平衡”的原则,把农村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通过有偿转让,调剂到产业集聚区和城镇建设使用。
三、工作步骤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特点,此项工作分为前期准备、试点摸索和全面实施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时间为2010年5月至10月底以前。
主要任务是成立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建办事机构。健全工作组织,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调查摸底,出台相关政策。
第二阶段为试点摸索阶段。时间为2010年11月至12月。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借鉴其他乡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方案,选择一个村委班子战斗力强,村民有积极性,整治规模有代表性,与有关涉农工程相结合的行政村作为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为全面实施积累经验。
第三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时间为2011年1月至12月底。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因地制宜,全面开展并完成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四、工作职责
1、成立镇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全体班子成员及镇属部门负责人,城坊、花堆、步桥、虹桥四个村委党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桂福兼任办公室主任。
2、土地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项目区的基本情况调查、土地权属调查、集体经济利益调整、项目的申报、立项、规划审批、项目的批复、验收、整合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涉农部门力量、协调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等工作。
3、鼓励支持群众参与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对适合村民承担
防护林、土地平整等工程可由当地村民委员会组织本集体村民进行施工,不再进入项目建设招标范围,提高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增加群众的收入,扩大村民受益渠道。
关键词:国土资源 土地统计 研究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4(b)-0192-01
土地在国土资源管理中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因为要对资源进行的调控工作,依据的都是我国的土地资源。要想准确的调查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情况以及占有情况,并且正确的进行调控,首先就需要做好土地资源的基础工作。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持续增长,我国的建筑物以及公路正在以迅猛的速度进行增长,这就导致了对土地资源的占用情况越来越严重。统计和分析目前土地资源的状况,可以起到保护土地资源的目的;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现状进行分析,从而保证能够合理运用土地资源,实现土地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1 分析土地统计的概况性
土地统计就是利用图表、数字或者文字资料等方式对土地所统计的信息中的土地质量、数量、利用情况和分布情况等动态调整的整体土地利用的规划和保护,这对土地进行全面性、系统性记载、整理和分析有着很重大的作用。土地统计不仅包括针对土地的统计工作,还包括对统计过程中资料的显现和统计的科学思想的指导工作。这三者之间互相影响、互相依存,从而保证能够顺利的推进土地管理工作。土地的统计工作,主要是以数据的形式来反映土地的分类、权属、面积和分类等级等情况,土地的统计分析和土地整体的分析数据资料还可以在土地的利用设计方面、调查手段等方面给予帮助,通过土地统计的表现形式,更能准确有效的将土地利用的全过程展现出来。
土地统计的工作特点:土地统计是土地资源管理很重要的一部分,不仅包括对未利用的土地现状进行统计,还应该通过一定的数据表来将已经被利用的土地反映出来,从而查看是否存在着浪费等现象。
土地的整体性:土地统计不单单是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控制,还应该是对整体的土地工作的研究,对土地进行整体研究和规划的时候,应该依据当前的土地资源。
土地的数量性:要想反映出土地的数量以及土地管理的调控工作状况,既可以采用数字统计的方式,因为数字统计具有简单快捷等优势。土地现象不仅仅是针对当前土地的利用占有情况的规划,还应该分析土地的调控工作整体数量性方面变化。
工具性:土地统计可以有效的对整体的土地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控制,为了让土地管理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下去,就需要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合理的将软件、书面图表等形式加入到工作中去,从而进行相应的调整,这也可以作为国家对土地管理的反馈。其他土地管理的进行调控的依据往往是统计管理工作进行的统计工作的特点,要想做好区域性的土地管理工作,在加强对土地控制的基础之上,还应控制好当前土地管理中的一系列管理工作;除了具有通常的在土地管理中呈现出来的动态性和惯性之外,还具有比如土地面积有效性、数据的动态性以及质量的相对性等特点;这些特点都可以同来区分一定的土地管理额外的特点,这也可以作为进行土地控制的一种表现形式。
2 土地的统计内容
为了合理的利用我国的土地资源,合理的规划我国现有土地资源的开况,将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维护好,就需要进行土地的统计工作,做好调控和管理土地资源的工作,并且应该制定出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
土地统计的内容:土地统计工作不仅仅是字面的意思,还需要在统计土地资源的基础上,统一规划和调控当前土地面积、质量以及权属分布的调控工作。在调控土地调查面积的时候,不能只是对全国土地进行汇总,应该对市、县、乡都进行调控的控制工作。这种统计方式除了进行简单的汇总之外,还可以在土地面积权属范畴的质量评定方面发挥出有效的作用。按照土地的性质来分,就是对国有和集体两种土地类型进行调控。在进行土地统计的时候,要认真的分析土地的位置、数量以及土地利用的动态性变化状态等等,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完善土地资料现状的目的。
土地统计的意义:做好了土地的统计工作,可以有效的了解全国的土地质量、分布以及利用情况等,这样就可以实现人类生产生活与土地资源的协调统一,还可以作为做好全国土地资源的调整工作的依据,从而实现科学整体的管理土地建设。
3 土地统计工作的步骤
在土地统计工作中,有着特定的顺序和步骤,一般可以分为统计设计、土地统计调查、土地统计整理、土地统计分析等四个步骤,在不同的阶段进行工作时都要严格的进行控制,只有每一个环节都顺利进行,才能保证整体的统计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下去。
统计设计:在这个阶段中,为了顺利的将整体土地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进行下去,就需要在土地基本统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土地进行深入的研究,在进行土地调控的时候应该依据土地的相关属性,然后对不同地区的土地进行分类调控。要想体现出土地统计的指标,就需要保证被调查地区的土地管理工作和环境的保护以及城市的规划建设处于一个协调发展的状态。土地统计工作的数据,经过整理和分析,可以有效的收集土地资料,并且进行顺利的开展当地的环境保护工作,从而实现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
土地统计调查:土地统计的调查分析工作是使用科学的有计划的调查手段对土地进行一系列的采集工作,不单单是依据一定的土地统计要求进行的分析。在这个阶段,还要利用一定的数据资料对一些土地性指标进行必要的控制,并且记载和调查这些数据。
土地统计整理:土地整理是根据土地研究的目的,来对土地进行管理工作,对通过土地调查取得的各项统计资料进行审核、汇总,从而梳理土地管理工作,保证土地管理的总体特性的管控。
土地统计分析:这是土地统计工作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主要是以科学的态度,对数据或者图片进行分析研究,运用数据分析等手段进行的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开发利用。
4 结语
土地统计对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必须按照科学性的原则进行工作,保证各个流程能够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 汪冀华.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土地统计分析[J].科技与企业,2012,3(4):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