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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摸排全县教育系统彩钢板建筑安全状况,存在火灾风险隐患情况,健全基础台账,开展集中整治,采取曝光、关停、拆除等方式,全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全县教育系统火灾防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所有使用易燃材料作为夹芯层或复合保温层的彩钢板建筑物
1.用于人员密集场所、体育场、学校教学楼、食堂、宿舍、托儿所、幼儿园、培训机构等。
2.用于校园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部建造的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食堂、库房等各种非永久性彩钢建筑物。
3.上述场所以外的所有使用彩钢夹芯板和彩钢复合保温材料的建筑物。
(二)主要火灾风险隐患
1.早期建设的学校建筑,有的布局不合理、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缺乏,电气线路陈旧老化;一些幼儿园的教室、宿舍采用可燃材料装饰,柜厨、桌椅、玩具等可燃物较多,极易造成火灾。
2.部分学校出于疫情防控或方便管理的需要,在学生宿舍安全出口和窗户安装铁栅进行封闭,夜间将安全出口锁闭,一旦深夜发生火灾,人员数量多、行动力差,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
3.部分学校学生配备了电脑、电视机等电器设备,随意安接插座,拖拉电线,增加用电设备,超负荷用电现象严重;宿舍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增加了火灾的危险性。
4.冬季培训机构用电、用气量增大,且部分在校学生尤其是学龄前儿童,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对火灾危险性、危害性的正确认知,影响逃生成功率。
5.大多数培训机构往往设置在公共建筑内,与其他场所共用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堵塞、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人员安全疏散。
三、整治措施
(一)坚决杜绝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或复合保温层的彩钢板建筑住人现象
1.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学校、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校内建筑施工工地临时搭建现场办公、住宿用房,一律不得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搭建。
2.严禁使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或聚氨酯夹芯板作为住人场所建筑构件、装修装饰材料和保温材料。
3.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校内施工、培训机构场所且有人员居住,凡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实施临时查封,并责令改变用途,对无法改变的,必须拆除。
4.对违法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违规建设彩钢板的建筑,移交自然资源、执法等部门进行查处。
5.对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或复合保温层的彩钢板建筑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托消防部门依法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跟踪督促整改。严重影响安全的,按程序提请当地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二)针对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全面开展隐患整改,重点围绕“打移隔培”做好工作
1.打通消防安全通道。一是对消防车通道进行划线和标识管理,保持校园内和大门口消防车道畅通;二是安全出口不得锁闭、占用,学生宿舍楼出口夜间不得锁闭,(确有防疫管控要求,需要关闭安全出口的,要采取措施确保能够随时打开);三是宿舍、教室、食堂等场所的疏散通道、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栏栅。
2.移除致灾物件,严格规范电气线路的使用。一是移除宿舍大功率用取暖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插板,设置“人走关火关电关气”安全提示标识;二是移除在室内、楼道充电或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三是规范学校、幼儿园和社会培训机构的用电安全行为,、老化电线要及时更换。
3.隔离易燃易爆。一是隔离火源,学生食堂操作区和用餐区要做好防火分隔,定期对食堂油烟管道进行清洗,定期对天然气管道开展检查并做好记录;二是隔离电源,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测配电设备设施,电气线路敷设应穿管保护,同时做好日常电气线路的检查工作;三是隔离危险源,用于教学实验的危险化学品要控制数量、分类存放,专人看管,持证上岗,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食堂使用的燃料以及面粉等应控制存量、专库保管、分类存放,并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4.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督导检查。一是各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要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火灾警示教育,开展“六个一”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作出一次整改承诺,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二是各学校要开展“消防安全小老师”活动,让学生在寒假期间发挥消防安全志愿者作用,会排查家庭消防安全隐患、检查社会消防安全隐患,会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讲解自救逃生方法,为消防安全宣传注入年轻活力;三是开展教职工和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四是县教育局会同当地消防部门对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开展消防检查,督促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维护检修消防安全设施器材,建立常态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强化消防宣传阵地建设。
四、实施步骤
从即日至2021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各学校按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1日至3月5日)。各学校要找准火灾防控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填写自查自纠报告,1月底前完成。各学校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学校内进行摸底排查,并分类建立台帐和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等,2月底前完成。县教育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到学校进行核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3月6日至3月31日)。各学校要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和好的做法,巩固好整治成果,切实将火灾防控工作关口前移,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督查,建立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学校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学校领导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要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全面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
校园消防安全教育总结精选范文 为贯彻落实"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平安进万家"为主题的幼儿消防安全日教育活动,紧紧围绕11月份全国消防教宣传月这一主线,小二班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将消防安全意识深入幼儿的心中。
活动以安全知识小动画开始,幼儿观看动画非常专注,老师提的小问题也能够很快回答。在认识安全标志环节中,幼儿表现积极踊跃,能够认识安全楼梯、消防栓、火警电话等标识,也能够清晰的说出火警电话是119。在日常生活中,火、电器等物品不能触碰的生活安全常识也对幼儿进行了渗透。
通过此次消防安全主题活动,幼儿学到了基本的生活安全常识,懂得了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可以触碰。安全无小事,尤其是自我保护能力较差的幼儿,必须要得到更多的关注和安全保护。
校园消防安全教育总结精选范文
11月9日,是全国消防安全日。为了加强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帮助幼儿建立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初步掌握基本的防火逃生技能,xx幼儿园提前开展了“11.9”消防安全日的系列活动,活动由消防安全演练、消防知识宣传和消防影片观摩几部分组成。
在上午的消防安全演练中,当警报铃声在各层楼道响起,幼儿在老师的组织下用湿毛巾掩住口鼻,俯身顺次从既定路线有序撤离。整个过程中,幼儿不仅演练认真,而且能够按照要求不推挤和喧哗。与此同时,老师还组织幼儿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消防知识主要以图片展板的形式进行呈现。下午,幼儿进行了消防影片观摩,更为直观地认识和了解到火灾时相关的注意事项,有助于其理解和掌握火灾时的逃生技能。
本次消防安全日活动不仅有助于培养和提高幼儿防火逃生能力,而且提高了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对于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校园消防安全教育总结精选范文 为了增强幼儿防火逃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防火救灾、自救自护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10月19日下午3点,xx幼儿园成功进行了消防疏散演练活动。
活动之前,各班教师讲解了关于如何迅速逃离火灾现场的方法及一些安全小常识。演练中,各班幼儿在老师紧张有序的组织下,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低头快速有序地沿着安全通道路线紧急疏散,撤离教室。到达指定的安全位置后,各班老师组织幼儿在操场上以班级为单位集合后就地待命,并清点人数,及时把幼儿人数及安全情况报告给幼儿园安全演习负责人。
本次演练活动,使全园师生在实战中得到了锻炼,掌握了更多的消防安全技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校园消防安全教育总结精选范文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学校财产安全和教师员工的生命安全。对于这项工作,我们从来不敢有丝毫懈怠与麻痹大意。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坚持做到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将事故隐患减少到最低指数,最大可能的提供安全保障,确保学校发展与改革事业不受影响。
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
只有思想上重视起来,安全行为才有保障。这是我们多年来的工作经验之一。为此,我们十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这学期,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落实这项工作。首先是通过各级会议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学校综治领导小组坚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分析问题讨论措施布置工作。学校领导在每次的全校教工大会上都反复强调,要求教工小心谨慎,预防为主。这学期国庆长假之前,单校长曾就学校安全问题专门召开了全校教职工大会,对包括学校消防安全在内*的安全问题作了详尽的分析,并提出了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要求各个部门和个人将安全牢记在心。其次是组织学生观看消防画廊。我们针对中学生接受和理解问题的特点,组织学生参观直观材料,加深他们的印象。学生掌握了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第三是在全校师生员工之中进行了一次系统全面的消防安全培训。这次培训既有书面的又有实际操作,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参加培训人员面广量大,培训工作细致全面,效果显著。
二、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落实管理责任与具体措施放弃管理,而是注重保养保证随时可以应急使用。
加强对寄宿生用电安全的检查。每天检查,及时公布,如有违纪,立即收缴有关电器。屡教不改者,劝其退宿。执行情况良好,未有事故发生。加强评比,发放防火安全奖。我们主要以奖励为主,但对在消防安全中制造隐患、渎职犯错的同志,我们一方面加强教育,一方面执行相应惩处。
区安全工作考核小组同志:
今年,根据区委、区政府对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我街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力度,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做好“隐患治理年”、“行业监管年”的各项工作,实现了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现将20__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街道成立了以街道主任为首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健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与各社区、各科室签订《x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街道领导、科室和社区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责任。x月起,为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在街道年初印发《__街道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__街办发〔20__〕17号)的基础上,制定《关于落实街道领导、科室对口负责社区安全工作责任制的通知》(__街工委〔x〕x号)文件,进一步落实细化街道领导、科室对口负责社区的安全工作,对具体检查的重点行业、领域、隐患进行分工。从“属地”和“行业”两个范畴对负责社区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行政监管,将安全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落实责任人和应履行的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监管“一岗双责”制度。
(二)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做好各项工作部署
按照全年安全工作专项目标的要求,街道每月定期组织召开x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各社区、各科室,分析研究当前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并根据各种专项活动、任务的要求,对本月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遇到突况和安全事故时,街道立即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突发事件情况,对安全事故进行通报,并根据具体实际,提出解决措施,制定针对性强的解决方案并立即贯彻实施。
(三)加强资料信息报送、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
街道在日常及重大节假日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及时反应突发事件情况。在安全生产检查、复查时做好检查记录、图片资料收集,定期上报安全消防工作月报表,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工作资料信息。同时建立安全工作规范化要求的各个台帐,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属地监管单位、重大危险源档案及消防工作基础数据台帐,实现了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今年我街道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及会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行业监管年”“隐患治理年”各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部门委托执法工作,深入开展辖区各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督促责任单位完成安全隐患治理整治,引导其落实各项劳动保障制度。同时,今年街道积极开展辖区火灾隐患普查和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对行业、辖区单位的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整治,并对整治情况按时复查核实。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
年初,街道联合有关部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以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可能进行非法生产、存储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对烟花爆竹经营户的许可条件和存放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在排查中发现并查处了x个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窝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二)震后安全工作扎实开展
“5.12”汶川大地震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地震灾害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制定了排危查危实施方案,街道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各社区积极配合街道,对辖区内受灾企业、学校
幼儿园和农房等房屋建筑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共排查出受地震灾害影响企业x家,学校幼儿园x所,农房x户,在检查中街道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立即落实整改方案,保障整改施工安全,严密防范地震灾害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并指导帮助各单位抗震救灾和恢复生产。经过不懈努力,各单位已全部整改完毕,受损企业已全部恢复生产。
(三)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从五月起,我街道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我街道结合“隐患治理年”、“行业监管年”活动开展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了督查方案,街道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重点辖区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易由地震灾害引发次生事故的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街道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x家,查处安全隐患x起,下达整改通知书x份。
(四)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开展
“五·一”及国庆节前,我街道会同区相关部门对车站、学校幼儿园、专业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对辖区内生产型企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五·一”及国庆期间,共检查企事业单位x家,其中生产型企业x家,学校幼儿园x所,建筑施工工地x处,铁路x处,拆迁工地x处,敬老院x家,机关单位x家;存在隐患的单位x家,其中责令立即整改x家,发出整改通知书x份。
(五)夏季及奥运期间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夏季,街道对辖区游泳场所以及房屋拆除、露天作业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的职工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情况进行了检查,维护了高温酷暑期间职工职业健康安全权益。奥运期间,街道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制定了西华街道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加油加气站、纸制木制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了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六)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扎实开展
__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发生后,我街道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立即开展了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安全大检查行动。x月x日起,街道领导带队对辖区内x家建筑工地、x家拆迁工地进行了拉网式、梳篦式地排查整治,重点对施工单位的三级教育、施工方案审批备案、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起重设备、防垮塌设施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垂直起降设备安全拆除备案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施工单位从资料补充健全、施工现场规范管理两大方面进行整改。后期,检查组对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单位进行了复查。从复查情况看,施工单位均按照要求进行了全面整改,及时消除了施工工地的安全隐患,加强了施工现场的管理。
(七)“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街道特制定__街道安全生产“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活动方案。x月x日起,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前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辖区国有企业、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工地、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人员密集场所、专业市场、小型生产加工企业、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整治期间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x家,其中生产型企业x家,小型生产加工企业x家,国有企业x家,学校幼儿园x所,建筑施工工地x处,拆迁工地x处,敬老院x家,重点检查了各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按时复查核实整改情况,及时消除了隐患。
(八)今冬明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中
x月起,针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旺季及我市城区实施“禁改限”的特点,街道成立烟花爆竹“打非”小分队,认真布置落实烟花爆竹销售点位,并针对我辖区属涉农街道,闲置厂房较多的情况,在辖区范围内使用摩尔炸药探测仪进行全面彻底检查,依法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确保辖区今冬明春的安全形势稳定。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我街道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这一主题,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日”的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安全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涉及面广、内容丰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五进”工作,在乡村、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各类消防安全宣传标识。街道积极组织辖区单位、机关人员参加区安监办、消防大队举办的各类安全生产及系统消防安全培训,并每月定期对社区安全员、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组织1次消防夜校培训。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街道及各社区共设立x个宣传点,发放x份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x幅,解答群众安全生产问题x人次,发放宣传挂图x套,设立宣传栏x个、宣传展板x个。x月x日,区级有关部门在我街道办事处开展“阳光政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了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先进典型和经验,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安全工作的广泛性,营造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通过全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及时发现并消除了辖区内存在的安全消防隐患,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使辖区机关单位安全行政监管责任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有力地保障了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
经济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x年,我街道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宣传教育、检查排查力度,确保辖区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财产生命安全。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八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五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条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三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九章奖惩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思想,坚持“重在规范制度管理,严在良好行为养成,贵在督促检查到位,实在隐患整治彻底”的工作思路,以“平安学校”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学校平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目标
1、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使教师有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环境,使幼儿有一个安全文明的活动环境。
2、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技能。进一步完善我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案要全面(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社会安全事件类安全等),不断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定期开展有专题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3、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建立排查整治台帐。幼儿园每周要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并将检查情况上报相关部门。
4、进一步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强化校园内文化、班级文化建设氛围。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5、学校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强化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好专题安全培训。
6、加强安全信息管理,按时报送各种安全信息材料,抓好学校安全信息情报的收集、处置工作,防范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三、具体工作和措施
(一)建立制度,明确责任
1、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有关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各项部门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坚持“一日三讲”制、“一日三查”制,加强管理。加强值班、值周教师的管理。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对安全工作的过程管理。
3、根据市教科局精神,严格执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事件必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
(二)突出学校安全重点,强化安全管理
1、对学校校舍要随时加以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切实加以整治。
2、加强发生意外事故或火灾时师生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对待事故意识,并且每学期初,组织有关人员针对火灾进行速散演练。严格按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并保证能有效使用,严格按要求规范、妥善保管和使用好危化物品。
3、加强校园重点部位(校门、楼道、微机室、实验室)的职守,加强重点时间(午休时间、课外活动时间、上放学时间和节假日)的管理。
4、学校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学校值班人员和公安、综合治理部门,搞好学校治安工作,打击各类扰乱学校秩序的犯罪活动和学校安全、学生安全工作,积极参与封闭式管理活动。并且利用校园媒体宣传综治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5、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凡是组织学生到校外娱乐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活动的必须经园长批准,并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组织管理无疏漏(必须一名以上行政领导负责).
6、加强学校复印机室的安全管理,有专人负责,坚决杜绝不良信息处理和发送以及上网下载等问题发生,净化校园网络环境。
7、严格把好教师和幼儿进出入,实行严格管理,上学期间实行幼儿没有班主任批准不能外出。
8、加强交通安全工作,一是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校园,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严禁师生乘坐无证车船。三是学校不得组织幼儿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实践活动,不得组织幼儿参加抢险救灾等有危险的活动。
9、加强上课安全,完善其制度。特别是加强体育课(户外活动)教师的安全活动意识。
10、各科任老师要继续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幼儿,积极研究幼儿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体育课及其他室外游戏,教师要全程监督。活动量大的要向幼儿讲清要求,问清幼儿能否参加,不应勉强。
11、后勤人员要加强校园校舍安全检查(电水、厨房、大型玩具设施等),严格把好维修校舍确保校舍维修的质量,全面消除和杜绝学校危房。完善防火设施,设置警示标志。
12、加强对幼儿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上下楼梯靠右轻走,严禁在楼梯走廊内追逐、打闹。
13、做好防溺安全教育工作,掌握一些基本的溺水救护知识。
14、要定期对厨房、各保管室物品进行全面检查,以及各班、办公室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安全管理。
15、加强“三心”警务室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警务室管理制度,强化值班人员们的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值班工作制度,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校园。
(三)加强检查、整治隐患
1、开学前,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有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用电线路及用电安全、危化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楼道安全等。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报告安办,并立即组织整改,以确保开学时正常使用。
2、加强常规性的安全检查。学校对重点安全部位,强化警钟长鸣意识,做到时时检查、处处留心,严加防范。学校实行每月定期安全隐患排查和各部门相结合的排查方式,详细记载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学校立即采取措施,切实整改。
3、落实“安全工作月查月报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开展四次安全大检查,对照季节特点和学校实际确立检点,制定检查方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上好台帐,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1、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培训,就校园安全管理和食品卫生、疾病防控、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知识分层次、多形式地进行培训,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2、继续加强交警队、公安、消防队等部门的联系,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多种形式的专题讲座,共创“警校共育”新局面,联系学生家长开展家校共育,加强对问题学生的教育工作。
3、安全主题课内容全面,要素齐全,过程详实,针对性强。要结合季节特点和学校所处特殊环境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卫生保健教育,有计划的开展各类安全演练。
4、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消除学生心理疾病,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5、通过培训、演练、征文、竞赛、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学校醒目处建立固定的安全教育警示栏,及时当月安全教育主题、每周安全教育内容和安全预警信息。把安全教育渗透到每一位教师的教育思想中,渗透到学校各个活动中,建立学校安全教育宣传阵地,加大安全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五)、纪律要求
全体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把综治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综治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对综治安全工作敷衍塞责,互相推委的给予通报批评,不得评优评先,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责任并上报教科局处理。
五、综治安全工作月历:
元月份:
1、学期结束前安全大排查;
2、总结全年综治安全工作,评“安全平安”班级;
3、安排好寒假值班工作,致全园幼儿一封安全友情提示信。
二月份:
幼儿园开学安全大排查.
三月份:
1、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传达上级部门安全会议精神;
2、安全隐患排查,上报;
3、进一步完善各种安全制度;
4、制定综治安全工作计划和幼儿园各种安全预案;
5、春季疾病预防知识学习和宣传;
6、全体教职工安全知识培训学习;
7、全园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
四月份:
1、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
2、安全隐患排查,上报;
3、请派出所人员对全园教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4、开展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5、各班家园栏张贴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五月份:
1、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
2、安全隐患排查,上报;
3、保健医生对教职工进行保健知识培训;
4、各班开展交通、消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5、组织好“五一”节安全工作。
六月份:
1、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
2、安全隐患排查,上报;
3、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
4、食品、饮水、卫生安全教育;
5、各班组织幼儿开展适合幼儿的安全应急演练;
6、配合好保教处做好“六一”活动安全工作。
七、八月份
1、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
2、安全隐患排查,防范工作;
3、做好幼儿园综治安全工作半年小结;
4、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台账检查;
5、安排暑假值班工作。
九月份:
1、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
2、安全隐患排查,上报;
3、对全园教师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十月份:
1、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
2、安全隐患排查,上报;
3、邀请法制辅导员进园做法制安全讲座;
4、“十一”长假的安全值班工作。
十一月份:
1、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
2、安全隐患排查,上报;
3、请消防队对全园教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4、各班教师对幼儿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5、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十二月份:
1、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
2、安全隐患排查,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