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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教材网的目的,是适应职业培训和就业工作的需要,为职业培训教材建设搭建一个集教研、学习、宣传和交流为一体的便捷平台。教材网自去年下半年筹建以来,得到了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行业部门和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并于今年1月开通试运行。
目前,教材网设有8个一级页面,34个二级栏目,29个三级栏目。
“首页”,主要是介绍与职业培训教材建设有关的新闻动态和培训就业信息,以及三年三千种职业培训教材规划方面的进展情况。
“教材天地”,致力于展示最新的职业培训教材和精品教材。
“教学在线”,把视点聚焦在基层,重点反映教学一线的有关情况,如校长、教师说教学,教案共享,题库建设等。
“教研视窗”,重在前瞻性研究,开辟了教材论坛,刊登课题研究成果,是教学研究与探索的重要阵地。
“资源中心”,收集了培训鉴定机构、优秀教师和技能人才等方面的基础数据和有关情况,具有数据库功能。
“政策法规”,收录了有关劳动保障、培训就业、技能鉴定、教材建设及出版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有很强的指导性。
“海外参考”,重在介绍国外最新职业培训动态、各国职业培训状况简介、外版教材出版信息,便于借鉴国外有益经验。
“关于我们”介绍了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及各专业委员会、教材办的有关情况及工作动态,是了解教材办的一个窗口。
为方便读者浏览,主要的服务性栏目还制作了专题页,以提高浏览的效率。包括教材查询、高技能人才培训、农民工培训等17个栏目。
教材网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权威性。教材网由劳动保障部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主办,能及时准确地提供有关职业培训教材建设规划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信息。
二是专业性。教材网紧紧围绕职业培训教材来设计栏目,注重突出教材建设的专业特色。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的要求,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人的培训班。这次的培训班办得很及时。也很重要。虽然以往我们市和各县(市、区)也举办过相关的业务培训,但没有全面、系统的培训。这次省派师资来我市办培训班,将会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的素质,将会进一步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有力推动我市基层劳动保障业务的开展。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提高基层劳动保障队伍素质建设的重要性及深远意义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取得重大突破,110个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已建立,以延伸到镇、街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载体的覆盖全市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了“六到位”和“八统一”;大力开展了劳动力资源调查登记工作,特别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的调查登记,并按省厅的要求录入统一的软件,建立了台账,为我市实施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建立健全扩大就业再就业有效机制,开展“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当前劳动保障事务所建设存在的不足,主要是人员素质偏低,工作能力不强。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差距。因此,致力提高基层劳动保障队伍素质是推动我们基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关健。
首先,加强基层劳动保障队伍素质建设是就业形势的需要。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建设,是新时期社会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和谐之基。而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的就业形势不容忽视,压力会越来越大。“十一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就业转失业人员不断增加,就业困难群体增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外来劳动力就业的压力加大,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状况将持续,就业结构矛盾突出,劳动关系日趋多元化、复杂化,劳动者合法权益受侵犯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作为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广泛、最直接的工作平台,最直接面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困难人员的最前沿阵地,我们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都将直接或间接的关系着他们的命运,特别是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的实施,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将承担着宣传落实政策的重要角色,因此。迫切需要提高基层劳动保障队伍的素质。
其次,加强就业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是落实就业服务“新三化“的重要内容。总书记在2003年8月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就业服务体系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省劳动保障厅在2004年9月制订了《广东省就业服务体系“新三化”建设工作规划(2005-2007年)》。我市也相应制订了适合茂名实际的就业服务“新三化”的三年规划,提出建立“健全职责、功能完整、分工合理、运作顺畅”的市、县(市、区)、街道(镇)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求建立一支作风硬、业务精、素质高的就业服务队伍,建立就业服务系统工作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目前,我市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已到位的247名工作人员中,大专文化程度以上只占36%,持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极少,专业知识缺乏,极大地影响了基层就业服务专业化建设的进程。因此,实行对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工作人员进行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是提高基层就业服务人员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是构建我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进程和实施我市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措施之一;同时也是全市今年劳动保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劳动保障部门最基层阵地的工作人员,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才能在劳动保障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第三,开展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是贯彻和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实行持证上岗,提高基层劳动保障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个人职业生涯的重要一步。我们对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培训将分期分批。进行这一期是所长培训班,以后还将对工作人员开展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全国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从事劳动保障工作的资格凭证。持证上岗。
二、对培训班提几点要求
我们组织这次全市培训班,由省劳动保障厅派师资来授课,这是对我市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的一次鞭策和推动,大家要好好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刻苦学习。为使培训班达到预期的效果,我提以下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群众观、价值观、服务观,充分认识建设好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的重要性。通过这次培训,要提高为人民群众办事的能力,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以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为重点。真正深入到企业、深入到困难群体中,了解他们的需求,采取有效措施实在地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从而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二)要集中精力,聚精会神参加培训。参加培训的同志在听课和自学时间。要排除一切外界干扰,坐得下来,钻得进去,努力完成指定的学习任务。大家要利用此次难得的培训机会。全面地、系统地把业务知识学好,吃透精神、融汇贯通,不能断章取义、顾此失彼。不能浮于表面。要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目后扎实地开展工作。
(三)要善于思考,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大家在学习中要善于利用这次共同学习的机会,通过共同学习、讨论、交流,多向辅导老师、同行提出问题,交流自己的工作心得,把平时工作遇到的问题弄懂,以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思考,敢于创新。摸索做好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的新方法和好路子。
同志们,2006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规划中的“质量年”,搞好基层劳动保障工作至关重要。希望大家通过这次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在日后的工作中以饱满的工作干劲和热情去承担新一轮就业政策赋予我们的使命,推动我市基层就业服务工作上新的台阶!
一、基本情况和现状
我县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机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在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于2002年下半年相继成立,现全县15个乡、镇都成立了劳动保障所,凤山镇的4个社区均成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现有在岗工作人员共31人,其中:专职人员28人;兼职人员3人。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的主要工作职责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障工作目标、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基本目标、政策、标准;贯彻社会保险基金治理政策和规则;执行社会保险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领取条件;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培训信息和开展就业服务,就业前培训;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转移和有序流动、治理外来流动就业人员;实施对乡、镇(社区)内企业、私营和个体经济构造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治理服务等。
自成立以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所(站)的建造及工作进展十分重视,增强对所(站)的领导和治理,先后多次构造基层劳动保障所(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每半年定期召开一次全县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工作总结会议,一边增强对基层劳动保障所(站)的业务指导工作,一边积极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调研,为基层劳动保障所(站)调解工作关系和创造工作条件。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作目标、政策及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各项工作会议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健全和完善乡、镇(社区)劳动保障体系为主线,以维护广大劳动者劳动权益为己任,积极工作,热忱服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切实推动我县劳动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三年来,全县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目标、政策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是最贴近劳动者、最贴近用人单位、最直接的劳动保障工作者,通过及时正确的宣传贯彻党的路线、目标、政策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促进了地方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社会经济的调解发展。
(二)全面了解、及时掌握和熟悉辖区内各项劳动保障工作情况,建立和完善了劳动保障工作台帐,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及时准确完整的统计和上报各项报表数据及资料。
(三)及时了解和处理辖区内劳动保障工作领域中的矛盾和问题,积极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违法案件的发生,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认真宣传贯彻执行社会保险的基本目标、政策,积极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为广大劳动者解决后顾之忧。
(五)积极开展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培训信息和就业服务及就业前培训工作,将社会保险与就业、再就业工作紧密结合,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转移和有序流动,主动治理好外来流动就业人员。
(六)积极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治理服务工作,基本达到了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让企业退休人员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使他们的晚年生活质量得到了构造上的治理和服务上的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一部分同志对劳动保障工作,在思想上和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对劳动保障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认识还不到位,缺乏对工作的超前思考和计划。
(二)一部分同志对劳动保障工作业务知识方面学习不够,还不能及时完整准确的将国家和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作目标、政策宣传贯彻到广大劳动者之中,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服务的本领有待提高。
(三)一部分同志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有待改善,“有为才有位”,爱岗敬业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能丢。
(四)劳动保障内部治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我县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机构成立时间较晚,现有条件差、人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而且大部分人员思想不稳定、有顾虑,不利于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开展。
(五)县局对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的工作指导和监督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和完善。
三、今后工作的措施及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增强学习,提高工作业务技能,努力掌握为劳动者服务的本领。
(三)扎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同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关系,树立爱岗敬业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我省工业园区就业培训工作,加大工业园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工业园区企业竞争优势,促进我省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稳定和扩大就业,满足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
确保完成“民生工程”就业培训目标任务,制定本办法。
二、培训对象、时间和补贴标准
第二条培训对象:工业园区企业新招用的农村劳动力和企业在岗职工。
第三条培训时间:工业园区企业新招用的劳动力培训时间1-3个月。
第四条培训补贴标准。培训补贴标准为500-800元/人,各地可根据培训工种、培训时间确定具体的补贴标准。其中:培训期1个月补贴标准500元/人、2个月700元/人、3个月800元/人。
三、组织实施
第五条申报计划。每年底,由各工业园区企业根据下年度用工培训需求,提出下一年度培训申请计划,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和中小企业局,并逐级汇总上报至省劳动保障厅和省中小企业局。经确定后下达年度指导性培训计划,对完不成任务的由省劳动保障厅会同省中小企业局及时调整计划。
第六条培训招标。招标由工业园区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和工业园区、财政等相关单位组成招标工作小组,本着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培训招标工作。
参加招投标单位必须是工业园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且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经劳动保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独立办学场所、专职教师和基本办学条件的单位;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热心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任务;
(三)具有二年以上的相应办学经历;
(四)具备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相应专业、工种必备的培训和实训场所,专业设置和教学用的设施设备、师资等基本条件符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特点要求;
(五)愿意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遵守有关文件规定,积极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
第七条培训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由工业园区企业先招工,后开展培训;
(二)由具备资质条件的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开展的定向、定单和校企合作等模式的培训;
(三)由企业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
(四)由具备培训资质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的培训。
第八条继续实施培训券制度。一是直接将培训券发放到有培训需求和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民手中,由他们自主选择培训专业、培训工种等。二是培训班开班前十天提交开班申请,并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在“第一堂课”发放培训券,并核实参加培训人员的身份、数量且指导其填写。
四、技能考核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各地劳动保障、中小企业、财政部门和工业园区要建立培训监督检查制度,对培训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每次培训至少检查2次,省里将对培训就业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十条技能考核:培训结束后,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参加了培训并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花名册、工资表进行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可由抽查人员直接进行操作考核,验证通过培训是否真正提高了技能水平。
第十一条对检查不合格的,不给予培训资金补贴;对弄虚作假骗取培训补贴资金的,一经发现,追回补贴资金,取消其培训资格,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五、资金申请与拨付
第十二条培训结束后,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园区企业或培训机构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并附加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新招用人员花名册;
(二)企业职工工资发放表;
(三)回收的培训券;
(四)身份证复印件;
(五)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复印件;
(六)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对企业新招用人员培训必须提供上述(一)(三)(四)(五)(六)项材料。
对在职职工提升培训必须提供上述(二)至(六)项材料。
第十三条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对资金拨付申请进行审核同意后,按以下形式拨付资金:
(一)由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培训的,先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拨至劳动保障部门就业补助资金支出专户,再由劳动保障部门拨付给相应的培训机构;
(二)由企业自主选择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先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拨至劳动保障部门就业补助资金支出专户,再由劳动保障部门拨付企业,由企业拨至相应的培训机构;
1、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咨询。
2、指导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劳动保障协理员
)的工作。
3、办理(协助办理)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随时掌握下岗失业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帐和工作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4、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的审查核实、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资格审查、项目初审,提供办理有关手续的服务;协调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指导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5、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指导、组织或推荐参加就业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等项就业服务(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取得资格的,可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开展再就业救助活动,帮助“4050”等救助对象实现再就业。
6、指导辖区内社区就业实体、劳务派遣企业和社区公益性
劳动组织的创办,推动社区就业岗位特别是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组织实施社区就业工作。
7、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等参加社会保险有关情况的调查,建立参保信息台帐。指导下岗失业人员接续和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协助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资格审查、社会保险登记、参保缴费等项服务性工作。
8、负责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为退休人员提供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定、丧葬补助费领取、医疗卫生和老年生活照料等项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在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
9、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劳动保障数据库,提供劳动保障信息化服务;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统计和其他劳动保障统计工作。
10、协助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的健康档案;协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对辖区内参保人员就医情况的审核和确认。
11、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做好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