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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态修复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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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态修复案例

矿山生态修复案例范文第1篇

关键词:矿山废弃地;生态环境;恢复;唐山石灰石矿

中图分类号:X1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8019903

1我国矿山废弃地生态环境现状

矿山废弃地有两种定义:①从土地利用的角度来说,矿山废弃地是在采矿活动中破坏和占用、不经整治而无法使用的土地。②从生态系统的角度来说,矿山废弃地是一种退化的生态系统,其生态环境特性与裸地相似,对周围环境有巨大的负面影响。

我国是世界上第三矿业大国,据统计,我国社会生产所需原材料的85%、能源的95%和农业生产材料的75%以上来自于矿产资源。而根据有关部门公布的资料可以了解到:我国已探明储量并且具有开采价值的矿产资源种类有140余种,分布在全国2000多个县级地区。我国现在的国营矿山企业有8000多个,个体矿山企业更是达到了23万多个,这个数字相当惊人。如此巨大规模的矿山开采活动势必给生态环境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2矿山生态恢复技术

生态恢复是指通过人工措施,遵循自然规律,恢复天然的环境生态系统的方法。所有的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都是以植被恢复为前提的,鉴于此种实际情况,要进行矿山的生态恢复,最为重要的任务就是进行矿山植被的恢复,然而又因为陆生植物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土壤,生态系统中物质与能量交换的重要场所亦是土壤,所以矿山土壤的恢复便成为矿山生态恢复的关键。

2.1土壤恢复技术

2.1.1复坑整平

在一些采矿区由于采矿活动,使得矿区的地面起伏巨大、沟深坑大,这些因素极其不利于土壤的覆盖。通过复坑整平可以将裸地整理成具有极小平缓坡度的平整地面,使矿区的较大的坡度和沟坎减少或消失。

2.1.2回填盖土

回填的土壤应该选取适宜本土植物生长的客土,使植物正常生长发育的需要得以满足,如果没有合适的客土土质,可以通过改良或添加有机质的方法来增加土壤中营养元素,从而形成适合植物生长的客土土壤。此外还应注意客土回填的厚度,其厚度不得小于0.3m。厚度过薄不利于保持水分和养分,将会影响植物根系的吸收和植物本身的生长。

2.2植被恢复技术

因为不同的矿山废弃地有着不同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导致它们的生态恢复也有不同的恢复任务,这也决定了生态恢复目标的不同,选取的植被也不同。例如,如果以污染控制以及水土流失为目标,则应该选择一些生物量较高、根系较为发达的耐性草本植物,而且应该选用多年生的。如果以农业耕地为目标,在选用植物或作物品种时,应注意有害元素在食用部分的积累情况,要避免有害元素在食物链中的大量富集。如果以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为目标,应该选择乡土物种,并且物种的组成种类要多样化,这样有利于野生生物的保护。总而言之,在选取植物的种类时,应尽可能地选择生长适应性强、成活率高、速度较快、抗逆性好(如抗早、抗涝、抗污染、抗辐射、抗风沙等)、有利于改善土壤的固氮植物。

3我国矿山治理的对策

3.1增加治理费用和加强监督

由于我国的基本国情较为特殊,大多数矿山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并且绝大多数属于国营,当时的条件有限,矿山在建设中的环境与生态保护费用投入较少,更没有实施矿山生态恢复技术的治理措施,因而遗留下较多的环境与生态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治理需要国家加大投资。另一方面,对于新建矿山,应该要求企业增加投资,缓解并进一步解决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种种环境与生态问题。此外,国家务必设立专门的机构来监督矿山治理的费用的具体使用落实状况,坚决杜绝款项不明出处的现象。

3.2加强合作与交流

我国的矿山企业在矿山的生态恢复问题上应该加强与政府、企业、各部门、国内外生态环境保护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从而使最新的矿山生态恢复研究成果和最好的生态恢复技术得以推广,减少由于行政管理体制问题带来的矿山部门、政府、土地部门和环保部门之间的责任相互推诿的现象,提高矿山生态恢复管理工作的效率。政府应该大力支持那些积极主动进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的企业,制定一定的优惠鼓励政策,使企业在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过程中的积极性有极大的提高。

3.3培养创新思维

正确的思想意识能够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创新思维能够及时地促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进行,能够积极地促进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协调发展。倘若我们不能改变传统的与陈旧的思维意识,就无法从根本上对矿山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与恢复。因此,应该树立创新思维的发展策略。

4案例——唐山石灰石矿

4.1矿山生态环境现状及问题

唐山某石灰石矿山目前共有3个采区和3个排土场,采区分别为东部采区、中部采区和西部采区,排土场分别为东部排土场、南部排土场和北部排土场。东部采矿区目前已经封坑,南部排土场用作工业建设场地。目前,矿山存在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矿区内的多数企业机械化开采不完善,对矿床破坏程度尤其严重,因而造成大量植被破坏。

排土场表面没有植被,水土流失严重,表土破碎,一片荒凉杂乱的景观。由于破坏严重,其附近的耕地被荒废,水源被污染,空气混浊,能见度降低。到了雨季时,土场的土壤被降雨冲刷严重,气候干燥并盛行季风的春季与冬季到来时,排土场周围尘沙飞扬。

4.2治理思路与策略

从唐山石灰石矿生态环境破坏的现状中,可以进一步得到进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的方法与措施。治理的对象是由于露天开采石灰石形成的废弃地,主要有:已经关闭矿坑的东采场、废弃的东排土场、北部排土场(正在使用中),根据治理对象的不同、对生态环境破坏程度的不同,并结合石灰石矿区复杂的地质状况,提出具体的治理方法与措施。

一方面,因为唐山石灰石矿山废弃地土壤贫瘠,另一方面,矿区土壤缺乏营养元素和有机质的状况较为严重,所以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土壤的物理化学性质进行改良。具体方法与措施主要有:人工增肥,绿肥法(通过种植紫花苜蓿等豆科的植物改良土壤物理化学性质),客土法。

2013年8月绿色科技第8期

唐伟,等:我国矿山废弃地受损生态环境的恢复探讨环境与安全

露天开采石灰石矿使原来的地表植被破坏殆尽,仅仅依靠自然恢复矿区的生态环境难以实现,因此需要筛选适宜的植物,用来重新构建人工生态系统,植被品种,一般选择适应能力强,对干旱、风沙、盐碱等不良自然条件有极强的忍耐性与适应性,并且具有极强的水土保持功能的植被物种,同时,植被的根系还应该发达,能够形成固持土壤的网状根,生长速度快,枝叶繁盛,对风沙有较强的抵抗能力等(表1)。

4.3修复技术

4.3.1生物修复技术

(1)排土场坡面采用了某公司的排土场坡面整体喷植绿化技术。

(2)对地质灾害区进行立体防治。乔木根深,能有效防止滑坡,灌木根深适中,可以防止垮塌,草木根较浅,适宜用于治理水土流失,这样形成多种植物共同保护的立体防治体系。

(3)绿化苗木,以中等苗木为主,辅以大苗和小苗。这样可以有效地提高成活率,同时也方便运输,关键是可以降低苗木恢复的成本,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尽量多地种植苗木。

(4)人工施肥(主要指有机肥),通过种植豆科植物与客土法等对上壤进行有效改良。

4.3.2工程修复技术

(1)回填:充分利用排土场的废石进行回填,考虑到地下水的保护问题,必须在回填之前做好防渗措施。

(2)覆土:在坡面及台面上覆盖土壤,具体厚度应以所要种植的植被为基准。

(3)修建排蓄水设施,对水上流失进行防治,使有限的水资源得以保护和有效利用。

(4)平整台地,平台坡度宜在4°~5°以下,稍高于内部,首次平整之后,应先铺一层1.0~1.4m厚的风化岩土,压紧实,形成结实的防渗层,然后再进行挖坑,并向坑内部填入土壤。

4.3.3生态恢复技术

(1)整体上矿区遵循利用自然,进而改造自然的客观规律,用植被来养护植被。

(2)建设动植物区,使野生动植物重新回到原来大自然栖息地。

(3)较平坦地区种植经济林,有坡度的地区种植用材林,凹凸不平的地区发展渔业。

5结语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建设事业离不开矿产资源,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矿山开采给我们带来的巨大的生态环境问题。我国的矿山生态环境状况依然很严峻,所以,我们要树立并坚持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在有关政策方针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与国外先进矿业企业的合作与交流,结合我国矿山的实际情况, 进一步完善我国受损矿山的生态恢复技术,完善矿山废弃地立法制度,从而达到资源、环境、社会相互协调发展的目的,为我国矿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参考文献:

[1]徐曙光.澳大利亚的矿山环境恢复技术与生态系统管理[J].国土资源情报,2003(2):1~8.

[2]岳境,邹继兴.露天矿山地质灾害治理方案[J].河北理工学院学报,2007,29(l):129~132.

矿山生态修复案例范文第2篇

关键词:工业废弃地;修复再生;理念;形式;内涵

一、引言

自18世纪中叶工业革命以来,工业社会发展背景下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然而后工业时代到来后,传统制造业衰落,在城市中留下许多工业废弃地,带来一系列的环境和社会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通过合理的规划设计对这些遗留的工业废弃地进行修复再生,从而带来了一种新的景观效应。同时,可以调整城市产业结构,提升生活质量。一些优秀的改造案例甚至可以成为一个城市的代表符号。

二、理论评述

1.工业废弃地

所谓工业废弃地,是指那些曾为工业生产用地和与工业生产相关的交通、运输、仓储用地,随着工厂、制造厂生产活动的结束而出现的很多被废弃的闲置土地,亦称棕地。如废弃的矿山、采石场、工厂、铁路站场、码头、工业废料倾倒场等等。在工业时代的城市发展进程中,这些工业地往往依然保存着城市发展的印迹,见证了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历史进程,承载了人们对过去一段历史的真实回忆,有着很高的历史地位和纪念价值。

2.工业废弃地景观修复再生

后工业时代到来,工业产业衰败,给自然环境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而唤起的人们日益增强的环保意识,环保运动的兴起带动了工业废弃地的更新与改造。1972年美国西雅图煤气厂公园的改造方案是工业废弃地景观修复再生形式的里程碑,该改造方案全新阐述了公园的形式,工业景观的美学文化价值等概念,掀起了工业废弃地修复再生的浪潮。此外,还有国外许多成功的经典改造案例,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如德国萨尔布吕肯市港口岛公园、美国波士顿海岸水泥总厂及其周边环境改造、韩国金鱼渡公园。此外,国内的岐江公园、798艺术工厂区也是较为成功的案例。

三、理论创新――后工业时代工业废弃地景观修复再生

工业废弃地的景观修复再生就是在传承以往辉煌的工业文明的同时,为我们再创造一个美的游憩空间。是对社会物质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社会精神财富的传承发展。往往我们对于工业废弃地的景观修复再生主要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1.理念再生

1.1生态学理念

引入了生态学理论之后,景观规划设计的方法和思想发生了重大转变,尊重场地生态发展,注重场地的可持续发展。工业废弃地的受损生态系统有两种恢复模式,一种是当生态系统的损害没有超负荷且是可逆的情况下,通过解除外界压力和干扰,使恢复可在自然过程中发生。另一种是超负荷的并且是不可逆的,需要人工加以干预,才能使受损生态系统恢复。

1.2反传统美学理念

传统美学认为工业废弃地上残留的工业景观是丑陋的,不和谐的,然而在现代艺术的影响下,人们的审美也发生变化,一些设计师追求形式的冲突和无序。在工业废弃地景观修复工程中,生锈的高炉、废旧的工业厂房、生产设备、机械是人类历史上遗留的文化景观,人类工业文明的见证,它们的废弃是自然发展的过程,有着别样的生机和活力的粗狂美,是镌刻着人类工业社会文明历史的纪念碑,这一切都是对传统公园的设计美学的创新和挑战。

2.形式再生

后工业时代到来后,一些新兴的艺术形式,如立体主义、超现实主义、构成主义、极简艺术、波普艺术、达达艺术、大地艺术等都给景观设计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扩展了景观设计师的设计思想,极大地丰富了景观表现形式。在这些艺术表现形式中,对景观设计影响最大的就是大地艺术,在其思想影响下,一些艺术家和设计师将工业废弃地的工业景观理解为工业生产在大地上留下的艺术品而加以保留、改造利用,创造新的景观表现形式。新的景观表现形式在给我们带来视觉冲击力的同时,也迎合了当代大众的审美意味。

3.内涵再生

工业废弃地的景观修复再生设计不同于其他的景观设计,它是城市历史发展过程中留下的历史遗迹,是人类工业社会时期留下的遗址,含有其独特的历史价值和景观特色,保存着城市发展的印记,承载了人们对过去一段历史的真实回忆。我们在进行工业废弃地景观修复设计时,一定要提炼其独特的文化内涵,将地方文化融入设计之中。

四.案例分析――北杜伊斯堡景观公园

1.项目介绍

北杜伊斯堡景观公园是德国北杜伊斯堡的一个后工业景观公园,由德国景观设计师彼得・拉茨与合伙人于1991年建立,其原址是炼钢厂和煤矿及钢铁工业,使周边地区严重污染,于1985年废弃,19世纪中期之前为农业用地。1994年正式对外开放。彼得・拉茨也因此设计于2000年获得第一届欧洲景观设计奖。

2.改造原则

2.1破坏最小原则

工厂中的构筑物全部保留,并仔细分析研究,利用结构分析法使这些工业设施成为公园的景观结构要素,部分构筑物被赋予新的使用功能。如高炉等工业设施可以让游人安全地攀登,眺望,废弃的高架铁路可改造成为公园中的游步道,并被处理为大地艺术的作品,工厂中的一些铁架可成为攀缘植物的支架,高高的混凝土墙体可成为攀岩训练场。设计不仅仅是保留部分工业景观的遗迹,而是通过这些改造,为工业衰退所遇到的社会与环境问题带来出路,一方面承袭历史上辉煌的工业文明,另一方面又将工业遗迹的改造融入到现代生活之中。

(1)工业废弃地的景观修复再生设计应尊重场地原貌和历史,不是抹杀它而是为其赋予新的意义,这与国内一些将场地内原有构筑物等完全拆除的作法形成鲜明对比。

(2)建立完整的景观序列,使部分与整体相互协调。场地的建设还要考虑周边环境,与周围形成有机整体。

(3)设计与自然结合。场地改造要尊重自然,保护自身特有的生态体系,植物种植多采用乡土树种,同时,保护场地内的生物多样性。

(4)在进行工业废弃地景观修复再生设计时,应充分运用原有材料,扩展各种景观元素的内涵和用途。

2.2可持续发展原则

公园的设计师拉兹强调,生态恢复是个缓慢的过程,设计师应以长远的眼光采取全面的保护,合理地安排近期建设项目,为当地居民提供多样化的活动空间。不能急功近利,只图短期效益,而造成新的环境污染。

五、结语

工业废弃地的景观修复再生工程不仅仅是改变一块土地的贫瘠与荒凉,也不仅仅是保留部分工业景观的遗迹,更不仅仅是生态、艺术等处理手法的运用,而是通过这些改造,为工业衰退所遇到的社会与环境问题带来出路,一方面承袭历史上辉煌的工业文明,另一方面又将工业遗迹的改造融入到现代生活之中。

参考文献:

[1]王向荣 任京燕,《从工业废弃地到绿色公园――景观设计与工业废弃地的更新》【J】,中国园林,2003(3)

[2]蒋德平,汤跃然,《后工业社会发展趋势下的景观再生设计研究》【J】,中外建筑,2011,(9)

矿山生态修复案例范文第3篇

关键词:阜新;煤矿;破产;土地复垦

一、阜新破产煤矿土地复垦面临的新问题

阜新破产煤矿土地复垦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导致大量厂房、矿井荒废,土地资源遭到破坏,严重的影响了生态建设和当地的经济发展,对破产煤矿土地复垦工作没有提上日程主要有几个突出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一)破产煤矿的土地复垦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及条款

我国早在1989年就颁布实施了《土地复垦规定》、2011年颁布了《土地复垦条例》在土地复垦的道路上脚步从未停止过,但效果尚不乐观,中国目前矿区复垦率只有12%,远低于发达国家的65%,阜新地区正在实行的土地复垦规定、可操作性较差,导致阜新地区土地复垦实施效果差,尤其对于破产煤矿的土地复垦问题更为严重,破产煤矿土地复垦处于无组织、无单位管理状态,更没有一部关于破产煤矿土地复垦的法律规定,在对破产煤矿进行土地恢复的时候没有相关法律保障。

(二)缺乏资金的支持,复垦工作无法进行

资料记载,如果仅对煤炭开采活动为国家创造利税和采煤沉陷区治理所需的成本进行权衡,则资源开采活动“功不抵过”,这足以说明矿区土地复垦工作顺利的开展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以往对矿区进行土地复垦庞大的资金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本着“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企业承担大部分的复垦资金,政府出资只出资一部分。但破产煤矿企业对煤矿只是进行简单填土处理过后,企业与煤矿已经分离,进行复垦企业对复垦工作不予理睬,在宣布破产后土地复垦所需资金一般由政府自己承担。

(三)缺乏具体的土地复垦计划和方案

目前阜新地区主要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复垦政策,采取单一化的废弃矿区土地复垦措施,并没有在充分评价土地适宜性的基础上进行多种复垦方式的情景分析,更没有对破产煤矿的土地复垦采取特殊的方式而是与其他矿区土地复垦采取“一刀切”,单一化复垦政策的制定,造成废弃矿区土地复垦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治理进程缓慢,复垦成效不明显。此外,缺乏对复垦后土地生态价值的测算分析也导致了人们对废弃矿区土地复垦蕴含的重要生态意义认识不足。

二、阜新破产煤矿土地复垦建议对策

(一)建立针对破产煤矿土地复垦的相关政策

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增加对破产煤矿土地复垦的重视程度,结合阜新地区的自然条件、还有不同矿种对土地的破坏方式、破坏程度,编制符合阜新地区的矿业用地复垦方案。并且界定,共同营造土地复垦良好的外部环境,做好矿山环境保护规划,尽快开展矿山环境调查与评价工作,掌握矿山环境问题的基本情况,良性循环的道路;完善土地复垦政策法规是保证土地复垦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结合阜新当地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政策法规。

(二)针对阜新破产煤矿实施对策

1、评估破产矿区土地资源状况

煤矿的开采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非常大,尤其是对土地资源的污染和破坏是持久的,要对破产煤矿矿区的土地进行生态恢复,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暂行规程》和《辽宁省土地评级试行标准》普查矿区不同区域土地的状况,了解土地养分和矿物质含量等。深挖土地资源存在的潜力,考虑矿山在开采前的原生条件,进行对比勘测,逐步恢复,建立一个良性的土地系统恢复方案。

2、出台关于破产煤矿土地复垦法律规定,解决复垦所需资金

我国现行矿区土地复垦制度建立于计划经济时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矿区土地复垦管理中,缺乏有效的土地复垦成本内化途径是其主要缺陷,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在矿山复垦领域相继建立并实施了复垦保证金制度,还处于摸索实践阶段,阜新的土地复垦制度更是如此,所以要想让土地复垦有效顺利的开展急需完善地方的复垦制度,和土地保障金制度等,让矿区土地复垦“有法可依、有钱可治”但针对破产煤矿土地复垦所需资金一般都由当地政府和中央政府提供。

3、阜新破产煤矿土地恢复途径有哪些

(1)修建矿山公园,发展旅游业

阜新艾友煤矿是近年宣布破产的煤矿,距离城市中心较远,处在郊区远离了城市的喧嚣,可以借助这一地理特征努力打造成可供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艾友煤矿在运营过程中是国家的重点煤矿,规模大、设备齐全、占地面积大,而且附近还有居民生活,可以鼓励当地居民在破坏不严重的土地上种植果蔬、培育大棚,采摘园等方便游客观光游玩。艾友煤矿还有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就是靠近阜新温泉度假基地,努力打造旅游小镇,鼓励和吸引开发商进行投入,促进阜新经济的蓬勃发展。

(2)在破坏严重的土地上植树造林、种草

结合阜新市的自然环境和土地复垦的可行性评估等综合考虑,由于阜新地区土壤中有机质含量较低,PH值平均为7.5-7.7左右,砂性土壤占70%,土壤质地粗,容量大,孔隙度小,土壤肥力低;再加上采煤过程中对土地长时期的压占、毁损、破坏土地表层。在土地复垦过程中对土地质量要求最低的就是种树、种草、采取其他的复垦方式很难见到成效,选择种草、种树是最安全、最有效的复垦方式,能够在保护土地资源的同时绿化环境,提升当地的生态环境。在种植树木的同时帮助土壤恢复肥力,美化环境的同时,改变土地状况。

(3)利用荒废的厂房发展养殖业

能够借鉴成功的经验固然好,但绝不能照搬其他地区的复垦方案,与时俱进、因地制宜的制定合理的土地复垦方案,尤其针对破产煤矿的土地复垦,可以借鉴的成功案例并不多见,坚持符合阜新实际的方案,具体到每个矿区每片土地。阜新著名的艾友煤矿位于伊吗图镇,艾友煤矿是当地的支柱产业,在运营时期投入大量资金修建了大量厂房,煤矿宣布破产后大量的厂房处于闲置状态,可以对其进行简单的处理,充分利用这些厂房发展养殖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当地经济的持续发展。发展养殖业鸡畜的粪便用来给耕地施肥,增加土壤肥力,减少化肥等的用量、保护环境防止污染;养殖场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地劳动力就业问题,防止大量的人员向外流出,稳定当地的经济;而且利用废弃的场地,做到变废为宝,努力做到持续发展。

(4)在临近农用地的矿区恢复耕地

阜新地区的一些矿区大多位于偏远的郊区和农村,早在建矿之前这些土地本是肥沃的优良耕地,由于煤矿的建立占据了大片耕地,当煤矿停止开采和运营时重新评估土地,在土地肥沃程度较好的地块逐渐恢复耕地的种植,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复垦工作能够获得当地农民的大力支持,保证复垦工作顺利进行。耕地的恢复能够让农民有了土地的支配权,增加了自己的收入,会努力经营自己所分到的土地,提高了土地的肥沃程度,达到了土地复垦的目的,一举两得。(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陈江燕.浅议阜新矿区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J].防护林科技,2016,(3),

矿山生态修复案例范文第4篇

关键词:经济发展;循环经济;工业

进入21世纪,人类社会呈现出经济迅速发展,高新技术日新月异,但与此同时,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又面临着人口剧增、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蜕变的严峻现实为背景,在国内外循环经济有了一定发展的研究基础上从循环经济的理论的基本问题、霍林郭勒市循环经济现状的调查与分析、促进霍林郭勒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议三方面进行具体论述,有重点分层次的分析并找到了促进霍林郭勒循环经济发展的可行性的解决方案。

1 霍林郭勒循环经济发展现状的调查与分析

1.1 霍林郭勒循环经济发展状况

“十二五”开局之年,霍市明确提出了“工业强市”的发展战略,全力将霍林郭勒工业园区打造成国家级的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努力建设成全国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中国重要的铝产业基地和蒙东最大的洁净煤生产基地及煤炭物流中心。

1.1.1 霍林郭勒生态工业产业链状况

霍林郭勒市坚持把产业安防与城市建设、资源配置、环境保护结合起来,推进能源产业向集群化、循环化、高端化发展,现在已形成了以劣质煤发电,低成本电炼铝和铝后深加工为显著特色的煤电铝和铝后加工的产业链条,基本实现了由资源依赖型和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模式向资源节约型和集约化发展模式的转变。

1.1.2 霍林郭勒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状况

(1)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的工程

为实现霍林郭勒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避免对环境“先污染、后治理”,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产业升级的同时,对企业产生的废水及时地进行处理,减少对霍林河水环境(松花江流域嫩江水系)的污染。因此,在大力开发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镇的同时,建设该区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和污水处理工程,现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2)挡风抑尘墙工程

霍林郭勒市现已总投资4200多万元建设挡风抑尘墙。挡风抑尘墙现已建成总长度为5400多米,高度从9米到18米不等的规模,其中南澳能源、工业园区铁路装车线、天河煤化工已分别投资700多万元、70多万元和60多万元建成了挡风抑尘墙,投资1376万元的煤炭加工公司露天煤场挡风墙也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

1.1.3 霍林郭勒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现状

霍林郭勒市专门规划并建设了霍林郭勒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园区,并从做强主业入手,努力整合网络,拓展经营的空间。

一是已将金属回收开发利用中心为龙头的全市六家收购企业和57个收购网点全部纳入园区,分为废旧金属区、废旧塑料区、废纸区、牧副产品区和综合功能区等五个区域,构建一园多区的经营网络,确定其在霍林郭勒市物资回收行业中的主渠道地位。二是按照“加强行业联合,变竞争对手为联手”的思路,优化外部环境,吸收和扩大外部网络,有效扩大货源的购进量。三是发挥优势,做大做强废钢铁收购、废旧纸制品回收等主营业务。根据市场行情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巩固老客户,发展新客户,与霍林郭勒市的大企业大项目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

1.2 对霍林郭勒循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依据新循环经济理论,结合实际情况,霍林郭勒市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不能忽视的问题,通过分析,具体问题和具体成因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2.1 环境污染有严重的趋势

随着工业经济迅猛发展,霍林郭勒市生态环境正在逐步恶化,污染严重,空气质量下降,煤烟、粉尘污染日趋严重,水土流失,土地荒漠,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直接影响是:在风向的影响下或者是无风的情况下,因工业排放气体和烟尘,再加上盆地效应,早晨和晚上市区比较容易出现“雾天”,严重时能见度目测在700米到900米左右,甚至有时会影响晨跑者和晚上的行人。

1.2.2 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面临严重的生态保护问题

一是以前的粗放决策和目前的矿山治理陷入两难抉择。过去强调资源开发、轻生态保护;强调重项目审批,轻环境监测;对环境管理的环保执法态度消极,生态保护意识尤为淡薄。现在即便加强了矿山治理,也造成了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两难境地。二是管理过程中涉及部门较多,存在职能交叉,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体系和标准。三是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执法力度明显不够。

1.2.3 工业产业链条单一

工业产业链条简单,不能形成有效的产业链形成闭合回路的链式发展,没有形成循环经济链,导致几处大面积的排土场的形成和大量有待处理的垃圾。尽管霍市依托丰富的煤炭资源着力打造煤、电、冶、化四大支柱产业,积极培育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延长了部分产业的链条,但是尚未形成规模的循环链条。

3 促进霍林郭勒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议

以新循环经济理论为评定前提和基础,以霍林郭勒循环经济的调查现状为核心,针对调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结合以上对问题成因所作出的分析,以区内区外极具典型的能源型工业城市鄂尔多斯市和山西省朔州市循环经济发展成功案例为参考,对霍市循环经济发展做出以下几点浅显粗略的建议。

3.1 煤炭资源整合

我们应该在保证煤炭业生产力不减少的同时,更加合理的兼顾环境保护和生态系统的修复,增强能源型工业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并且还要加强政府对煤炭资源的宏观调控,在煤炭生产领域重点抓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煤炭使用效率。要根据国家标准制定合理的政策,实行强制措施坚决关闭不达规模,不达标准的煤矿;兼并小煤矿,并采取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和合理的政府补助政策鼓励民营煤矿规模化和集团化;坚决关闭安全不达标的煤矿;于此同时,要切实加大整合执法力度,从严处理乱采乱挖的小煤矿,加强对煤炭生产的监督和管理,从政策上和法律上分别给予煤炭整合的保障。从而优化霍市煤炭工业企业的合理格局。

3.2 在工业产业链条中应积极发展生态产业链

霍市应加大引进资金、引进人才的力度,尽快建设起有规模化的循环经济链条。在延伸产业链条的同时,更要引进技术、投入资金研究技术和方法,在尽早消化或解决境内大面积排土场的难题并尽早的按照循环经济原则逐步构建生态经济链,实现原料和排出废物的循环,尽可能的使生态产业链之间能够产生耦合效应。例如:钢铁厂生产后的废渣可以成为水泥厂生产的原料,与此同时,这个生态产业链又可以和热电厂的能量循环利用链产生很好的耦合。这种方法是实现能源型工业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和方法,更是应该长期坚持并实施的煤炭资源工业经济发展方法。

3.3 将生态系统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

只有通过全面的对生态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才能切实提高生态系统对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这是综合运用经济、工程、生态及科技手段等一系列知识的新型工程,同时也是当前发展循环经济最需要的工程。在此基础上,加大防沙固沙设施的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和企业资金投入,扩大防风抑尘墙的建设和生态基础设施的建设。

3.4 加强检查监督工作的落实

要加大对电厂、露天煤矿等重点排污企业的明察暗访和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证电厂实现稳步达标排放,使排土场得到有效治理。监督露天矿增加采区道路的洒水频次,监督矿山企业切实落实和加快矿山的复垦。

3.5 加强各部门之间工作的协调

煤炭工业循环经济的建设不仅仅是工业和有关企业的责任,也是政府、环保、规划、国土、水利、农牧林等多部门的工作和责任。加强有关各部门在煤炭工业循环经济的建设及其他工作上的沟通和协调,不仅是行政机构行政高效,执法力度适度有力的前提和基础,更是维系持久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

4 结论

本文主要从循环经济学的角度全面考察霍林郭勒市近几年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成果,通过以霍林郭勒市煤炭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为重点研究对象,对该市循环经济发展现状做出浅析,找出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成因,并寻找到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但是,经济在不断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一个城市的循环经济不应该仅仅重点研究以煤炭工业为主的产业,因此本文还有待进一步拓展,进而有待更加系统性和科学性的研究霍林郭勒的循环经济。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R].2005年6月1日

矿山生态修复案例范文第5篇

企业环境负债与其它负债,特别是与正常交易中的负债有很多不同点,这也决定了企业环境负债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该比其它负债会计要素具有特殊性。

一、环境负债的特点

企业环境负债是指由于过去或现在的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而承担的需要在未来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义务。它是企业承担的各种负债之一,具有企业一般负债的基本特征,如现实性、主体性、强制性、可计量性和时限性,同时也有自己的特殊表现。

(一)环境负债不同于企业一般债务的表现是非直接交易性。企业的一般负债大多是由于现实交易和法律规范的要求形成的,如购买行为形成的应付款项、使用人力资源形成的应付薪酬、由于交易形成的流转税、交易成果引发的所得税和其他税费等。企业的环境负债也有类似成因导致的,如购买排污权形成的负债;更主要的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和结果引发非直接交易性责任的承担。如生产过程的废弃物排放的环境损害罚款和环境赔偿等,这不是确切的交易行为直接形成企业的现实义务,而是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和结果的后续确认和计量。

(二)环境负债具有明显的外部性。企业到底承担多大的环境责任,具体表现为多大数额的环境负债,不是企业自身能够决定的,它取决于自然界的承载能力和净化能力的强弱、社会环境意识水平、所在区域的环境要求和环境法律的完备程度、社会环境管理机构的监督与制约能力、企业的影响力等众多非交易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企业和个人均把废弃物的排放看成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人类的生活、企业的生产必然产生废弃物,就必然要排放,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环境污染;当人们意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时,又有很多人认为,整治环境污染是社会管理机构的责任,企业不应承担治理和预防污染的责任;现阶段,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均对环境问题给予关注,也承认企业和个人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并开始注意开展环境保护,接受了对环境影响后果责任的承担。但是,即使企业可以计量自身废弃物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仍然不能够明确可能承担的环境负债的准确数额,因为前述的诸多非交易因素影响也非常重要。如果区域环境承载能力比较强,法律和社会规范要求的环境控制水平低,企业所承担的环境负债就可能相对较小;反之,承担的环境负债就会相对较大。同样,企业在当地的社会影响力越强、其影响执法者的能力也就越强、也就越有可能得到社会管理机构的庇护,其直接承担的环境负债就会相对较小;反之,就会承受法律和社会规范规定的环境责任,环境负债就会多一些。

(三)环境负债具有相对滞后性。企业一般性负债,在相关交易或事项发生时就已明确需偿付的金额、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内容。相对于此,环境负债的确定一般不是发生在废弃物排放或污染发生的那一时间,而往往会在排放或污染行为发生之后的某一时间被确认或提出。特别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环境污染和产品环境质量问题导致的赔偿责任,一般会与污染或产品交易的发生时间相差很远。

(四)环境负债具有追溯性和连带性。主要体现在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本身的广泛性、影响的严重性和长远性。如前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泄漏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其影响面积之大、损害之严重、时间之久远都是非常明显的。针对这种状况,各国的环境立法大多对环境污染的责任采用了追溯原则。美国1980年颁布的《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案》就凸显了追溯原则:造成危害物质泄漏的肇事者要承担全部的清理和恢复原状的责任。其中对责任人的界定如下:

1.已经产生废弃物的现有拥有者和经营者;

2.在处理废弃物时产生泄漏的拥有者和经营者;

3.处置有害物质的安排人;

4.选择处置有害物质的运输人。在日本,负有环境监控职责的政府也会成为现实的环境责任承担者,并因此承担环境赔偿责任。几年前,日本东京法庭针对引起大众注目的汽车污染影响健康的控诉官司做出裁决,判定受到柴油废气污染而引起相关健康问题的居民胜诉,日本中央及东京市政府必须支付赔偿金给这些居民,总共要向99位原告中的7人支付总额为7900万日元的赔偿。这个案例也具有追溯赔偿的性质。

企业生产经营的持续过程中会形成多种形式的债务,有经营性质的,也有非经营性质的。但环境负债归根结底还是生产经营活动引发的负债,没有相应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就不会产生相应的废弃物,也就不会发生企业的废弃物排放。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环境保护本身就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部分,环境责任形成的负债,也是企业经营性负债的一部分。会计核算之所以把环境负债与其他负债适当地加以区分,一是要使企业内部的管理者、生产者明确企业生产经营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二是要合理、准确地确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环境损害给企业财务上带来的损失;三是为了客观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环境业绩。

二、环境负债的确认、计量与核算

由于环境负债既有企业一般负债的特点,又有自身的特殊性,使得环境负债的确认、计量也比较复杂和具有不确定的特征。按照对环境负债的把握程度,可以把环境负债分为确定性环境负债和不确定性环境负债。

(一)确定性环境负债的确认

确定性环境负债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环境影响(废弃物排放、有毒物泄漏、环境违法违规)引发的、经有关机构(法院、仲裁、环保执法)做出裁决而应由企业承担的环境负债。主要包括:排污费、环境罚款、环境赔偿和环境修复责任引发的环境负债。

1.环境违法违规责任的认定。环境违法违规责任是指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由环境保护执法机构对排污者征收的排污费、做出的污染罚款决定而承担的环境债务。根据《环境保护法》及其有关规定,环境保护部门有权对预防环境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没有达标而建设项目投入使用、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闲置防治污染设施、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而造成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罚款的行为进行罚款处罚。

2.环境赔款责任的认定。环境赔款是由于企业排污对他人造成了生产、生活损害,通过协商、裁决或判决,企业应当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的事项。环境赔偿的认定主要取决于企业是否排污和是否给其他人造成损失两个方面事实的认定。我国《环境保护法》和《民法通则》都有明确规定:企业已污染和破坏环境,侵害他人的环境民事权益的,应当承当民事法律责任,主要就是经济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实际上还包括后续影响性赔偿(对他人生产、生活的后续活动的持续影响)。有人认为,环境赔款还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李连华,2001),即企业只要在客观上对他人造成了人身、财产和环境权益的损失,即使没有主观的故意,也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对于企业环境负面影响来说,笔者认为不存在所谓的“无过错责任”,而是明显的“有过错责任”。这种“过错”就是企业排污行为的客观存在。如果企业没有排放废弃物、没有造成相应的环境污染或环境损害,企业还会承担由此造成的环境赔款责任吗?记得有过这样的一件诉讼:一居民在另一居民的房前建起了足以影响原居住者采光的高层住宅,原居住者要求后来居住者拆除其建筑,或者支付对其采光权的赔偿。后来者虽然没有主观故意的损害,但他侵害他人的权益已经变成事实,而这种居民享受自然的权利是不容侵犯的。因此,后来者的行为是有过错的,是过错责任。交通事故中无过错责任最具说服力,相对于此,在废弃物、污染物排放方面,企业对环境的污染本身就是事实、就是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3.环境修复责任的认定。环境修复责任是指对自然生态环境开发、利用或污染的行为人在开发、利用或污染之后,清除污染、恢复环境原貌的责任。自治区经贸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局决定,在江河源头保护区内、青藏铁路周边、风景名胜区、旅游线路旁和主要草场、湿地进行沙金矿开采的29家矿山予以关闭,注销其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采矿许可证手续;还对19家矿山进行限期开采,1-2年进行回填复垦;同时对另外11家矿山企业做出了继续进行整顿的决定。有关部门还向其他矿山提出了加大对保护环境和恢复生态投入力度的明确要求,如不符合采矿条件,同样将被关闭取缔。应当说明:这种责任既有法律强制性质,也有道德义务性质。(二)确定性环境责任的计量

环境责任导致环境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是很简单的,如排污费、环境罚款和环境赔偿,通常是由环境执法部门或司法程序确定。这些环境负债的计量也很简单,可直接根据环境执法机构的罚款金额或法院裁定的金额进行计量即可;相反,有些责任的认定和负债的计量是复杂的和不确定的,如环境修复责任的认定及其导致的环境负债的计量。对于法律、法规强制要求性的环境修复责任,企业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的提取比例和提取标准进行计量。对于企业自律性环境修复责任,可以根据企业决策机构或专业咨询机构的测定,考虑企业自身的承受能力,均衡企业社会责任、社会环保形象、环保目标等诸多因素综合确定提取的标准和提取比例。在企业持续经营过程中,提取的比率和金额也可能是不断变化的。引发这种变化可能是多种原因,如:企业承受能力的增强和企业形象的更慎重考虑,企业可能提高提取比例;还有对环境修复费用的重新测定或评估,导致对环境修复责任的判断发生变化;企业环保目标的修正等。

(三)确定性环境负债的核算

对于环境罚款和环境赔款,在传统会计核算和我国现行会计核算体系当中,均视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财务事项。因此,一般记入“营业外支出”项目之中,在环境罚款和赔偿确定时:

借:营业外支出——罚没或赔偿

贷: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

现行会计制度下,对处于诉讼或纠纷的环境事项,要根据可确定程度的具体情况做出会计处理。对于可以评估预期的责任承担结果的环境纠纷事项,在最终裁决出现以前,应当合理计提损失准备:

借:营业外支出

贷:预提费用——预提环境费用

对于不能合理评估预期结果的未决环境纠纷事项,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的补充资料中予以披露。

由于处理结果完全记入营业外支出,因此可以说,上述会计处理是基于把生产经营活动所引发的环境负面影响问题看成是与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事情。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及其会计处理方式有很大的不足之处。前文已经说过,企业的环境影响恰恰是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引起的,若没有这些生产经营活动,就不会产生相应的环境影响。因此,上述会计处理方式的选择与企业环境问题的实际状态和环境问题的因果关系不相符合,应当予以修正。笔者建议:应当将环境责任的承担视为企业环境管理责任的一部分,作为企业管理业绩评价的重要事项和指标予以考虑,所发生的排污费、环境罚款和环境赔偿,应视为必要的管理支出。至于是否要在交纳所得税时给予扣除,可以另行研究。建议上述会计事项应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环境罚款或环境赔偿裁定时:

借:管理费用——环境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

计提可能的环境责任准备时:

借:管理费用——环境管理费用

贷:预计负债——预提环境费用

也有部分人士认为,应当进一步把环境罚款、赔偿和修复责任看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成本。因为它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造成的环境损害必须付出的代价,尽管这种支出具有相对滞后的特点,但毕竟是同产品生产、劳务提供、产品销售直接相关的支出,应当计入生产经营成本。就事实而言,这种观点应当是合理的、正确的,但会计处理会比较困难;况且企业目前的成本核算主要是制造成本核算,并非完全成本核算,所以,作为管理费用处理环境责任费用应该是比较适当的。

(四)非确定性环境负债的确认、计量与核算

非确定性环境负债,也称为或有环境负债,是指由于企业过去生产经营行为引起的具有不确定性的环境责任。在过去的企业会计业务中,人们很少关心企业环境责任引发的潜在环境责任承担问题,只有在切实遭受环境处罚和赔偿时,再作为一项营业外支出项目处理,这种处理方式缺乏稳健性,所提供的信息也是不完善的。企业环境会计应当借鉴或有负债的理论与实践来处理环境影响责任问题。如果环境责任发生,且其导致的损失金额可以合理地予以估计,就采用基础,计提或有损失:

借:管理费用——环境管理费用

贷:预计负债——预计环境负债

如果对企业的环境影响责任的发生属于“有可能”状态,则可以不计提或有环境负债,但要在会计报告的补充资料中予以披露;如果企业环境影响责任发生的概率很小,则可以不预提也不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