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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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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创新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 治理能力 社会治理 大庆经验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创新社会治理,意味着要创新社会治理主体、社会治理理念、社会治理方式、社会治理体制、社会治理机制以及社会治理绩效评估等,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黑龙江大庆市以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为魂,从2005年大庆市率先在全国地级市中启动以扁平化管理,综合执法为特征的公安体制改革,2009年率先在全国地级市中成立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发挥综合组织协调优势,整合20多个党委和政府部门资源,搭建了改善民生工作大平台,2012年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上先行先试,将市区原有的29个街道和200个社区重新划分为70个新社区。接连几年的大胆尝试,大庆市的创新社会治理模式被总结为“大庆经验”。

1“大庆经验”:社会治理的新探索

“大庆”之名源于石油、取之国庆,闻明于其丰富的能源资源。1959年开发建设,1979年建市,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和工业战线的一面旗帜。

2005年,大庆市开始实施以“1+5”为基本脉络的公安体制改革。“1”即以扁平化和综合执法为特征的改革,包括纵向管理体制和横向机构改革,变市局、分局、派出所管理为市局、分局两层管理,变分局多部门、多警种、多派出所为“三警种、一部门”。“5”即在扁平化基础上推行警务指挥,社区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出入境管理等五项深化改革举措。该项创新警务工作机制,不仅大大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时也更合理的进行了警队配置。从宏观层面观察大庆市的公安“扁平化”改革,打通了公安内部条线管理,处理好了体制和机制的关系。明确了上下级的职责,做到对口服务,资源集中,一对一责任、提高效率,百姓遇到应急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相应的服务。

2009年,大庆市又率先在全国地级市中成立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的成立高度集中了社会资源、集中治理,以“解决问题”为核心思路,整合20多个党委和政府部门资源,搭建了改善民生工作大平台。在这场改制中,百姓的需求、群众的特性、人的价值诉求被提上日程,正确处理了社会与政府的关系问题。在提倡政府工作做减法,社会治理做加法的今天,大庆市政府减少了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实现从管制、管理到服务的重大转变;政府瘦了身,从大政府变成小政府,社会做了加法,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继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成立,大庆市即建立了民情社情政情收集处置反馈系统和“百湖民声”网络问政机制。在丰富了政治参与渠道的同时优化了群众监督的入口,通过问情于民落实知情权,问需于民落实选举权,问计于民落实参与权,问绩于民落实监督权,大庆市以民为中心的治理模式真正意义上激发了群众主人翁意识,提高了政府解决问题的效率。

2012年,大庆市再次大胆尝试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上先行先试,将原有的29个街道和200个社区重新划分为70个新社区。新社区的合并改革了社区管理体制,使管理层级由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变为市、区、社区三级。新社区实行“一委一站一会”新模式。“一委”即社区党工委;“一站”即社区工作站,是政府在社区实施服务和管理的基础平台,内设综合管理中心和公共服务中心;“一会”即居民议事会,是新社区议事协商机构。同时,实行“一社多居”,即在一个社区管理服务范围内设置三到四个居委会,居委会不再参与行政管理事务,而是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次改革再次发挥了公民自治组织的主观能动性,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社区管理体制存在的管理层级多、办事流程繁琐、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严重等问题

纵观三次社会治理模式的改革,从警务工作机制、民生工作机制到社区工作机制,大庆给我们的是一种范本、一种模式,但更多的是一种启示和印证。

2“大庆经验”:有效社会治理的三个要点

区别于“温州模式”、“深圳模式”的工业化转型道路以及经济服务性的“浦东模式”,“大庆模式”开创了独一无二的资源性城市转型之路。以“浦东模式”作对比,其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准确把握历史机遇、大量吸引高端外资、走开发公司主导下的国家级开发区建设之路。基于现代化的大背景,浦东依托于上海开放城市的环境善于吸收发达国家政府先进管理经验的海派文化、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从源头开展经济建设。但相比较政治地位特殊的大庆市,最初肩负保障国家能源安全重任,陆续又扛起支撑龙江发展。其完全是主动作为,自力更生,以石油为支撑,以内生动力为驱动,追求经济城市“双转型”的道路。因此总结大庆治理模式中的有效经验作为折射镜,亦是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治理一个良好的参考。

2.1创新社会治理准确定位,做到改体制与建机制同步

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是体制改革要解决的根本性问题,体制是一个框架和结构,机制是一种规则和运行,体制问题解决了,机制问题同样要解决好,否则体制就难以发挥作用。大庆市的改革不是小打小闹,是结构性的改革,通过体制再造将人力、物力、财力、权力、注意力下沉到基层。大庆市的扁平化改革符合行政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深入分析、理性定位,切中百姓需要。减少层级,提高效率,零成本零距离的深入基层,将具体的改革落实到社区、公安、公共服务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对于大庆市而言,在科学的框架设计下良性的运转自己的机制,建立规范化的制度进行结构和资源上的转型,以此来形成系统良好的动力机制、保障机制、激励机制和运转机制。动力机制促进保障机制的完善与健全,保障机制的周密使得激励机制更富实际价值与作用,同时带动运转机制的活力,盘活了整个社会治理的生物链。

2.2创新社会治理提高公民参与度, 建立互信互任关系

公民的政治参与是社会治理创新中的主要环节,是监督政府的审判者与执行者。随着基层民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竞争意识和参政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期望越来越高,希望投入到社会治理与基层建设中来。同时,政府在履行职能过程中许多不尽如人意的问题,如形式主义、的问题、行政审批程序烦琐,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办事缺乏透明度、官员腐败等现象也切实得需要基层群众的民主公正的监督。因此政府与百姓之间应当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政府提供增益,提升公民生活品质的同时保障维持的提供,使公民生活品质不降低,公民在享受公共服务的同时履行公民责任,认真务实的投入到政府监督中,起到规范政府行为的作用。

2.3创新社会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社会治理的目标是对公众生活的改善,创新社会治理应当尊重公众的主体地位。随着人们的需求结构从最基本的温饱需求向高水平高质量的小康需求转变,公民对于公平、正义、人格、尊严等现代需求、价值观看得越发重要。具体体现在户籍制度、高考改革、住房公积金等具体项目上个人利益的争取上,更体现在公民争取政治参与平等观念的转变,每一个人都积极投身于政府活动的监督与管理中。其次,随着人员流动性的加强,逐步从有组织到组织相对弱化,从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因此唯有全面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有效管理社会人的同时引导并支持社会人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投身于民间组织的建设中,社会治理才能良性运作。再者,人的思想价值观念变得多元化,趋势更加明显。人们在信仰、道德、伦理方面有着不同的走向,因此加强社会治理能力,不仅仅体现在刚性需求的建设开发中,更应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文化,即时调整传统的社会管理指导理念、体制机制、以及方法手段,强调社会治理的本质与核心当是“以人为本”。

3创新社会治理:由权力管制走向多元治理

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治理创新是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中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社会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意味着执政者从权利管制走向多元治理。“大庆经验”是成功践行创新社会治理的典范,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治理应当择其益者,明确政府权力边界,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改变执政观念,提供公民更多参与社会治理的权限与渠道,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的同时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真正做到在创新治理中夯实执政基础,提升社会治理实效。

(1)制度规范问题。创新社会治理,意味着创新社会治理主体、社会治理理念、社会治理方式、社会治理体制等等,这就对公众制度化组织化的参与提出了现代政治意义上的规范,对公众参与的制度和途径提出了期待。我国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存在很多问题:参与社会治理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持,公众参与的代表遴选不科学,程序不明确等等,在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不规范的情况下也就导致了非制度化的参与,诸如集体散步等政治参与行为。因此,在创新社会治理的背景下,应当完善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规范,做到制度公开,程序透明公正,使公众参与社会治理获得法律的保障。

(2)理念问题。在传统国家,官民关系表现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而在现代国家,官民关系则体现为“委托与的关系”。在治理现代化的科学内涵中,治理不等同于统治。在治理中,每一个人既是被治理者,又是治理参与者。治理的目的不是过去把人给管死,而是通过积极的参与、沟通、协调、鼓励、规范和阅读形成一种遵循正确的价值取向、朝向一定目标的良好的秩序和状态。政府与公众应当是建设性的合作伙伴,共同承担起社会治理的责任。这不仅可以降低政府管理社会的成本,提高管理的效率,更重要的是可以建立公民与政府的相互信任,限制政府公共权力的无限扩张,维护和实现公民的政治权益。

(3)培育与发展的问题。一个现代化的社会,一定是个社会组织极为发达的社会。现代意义上的社会管理亦是一个政府分权社会增权的过程,即政府的权力从社会领域适当退出,留下的空间由社会组织填补。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里的发达国家,每万人里拥有的社会组织的数量只有3.8个,法国是110个,日本是97个,发展中国家平均10个以上,足见我国的社会力量太弱。现代社会管理既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并依法对有关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调节的过程,也是社会自我服务并依据法律和道德进行自我规范和调节的过程。党和政府是治理的主体,社会组织和平民百姓同样也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平等对待并有效发展才能盘活整个社会的治理能力,真正在创新社会治理中夯实执政基础,提升社会治理实效。

参考文献

[1] 胡仙芝.公众参与制度化:社会治理创新的突破点[J].人民论坛,2014(S1).

[2] 俞可平.中国治理变迁30年[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3] 陶建群,王志远.大庆:以人为本创新社会治理[J].人民论坛,2014(16).

[4] 谢志强.体制再造:大庆社会治理的新探索[J].人民论坛,2014(16).

创新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大数据技术;创新;社会管理机制

随着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网络产业的迅速发展,大数据技术已经渗透进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重要的社会生产因素,推动着全球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①当今时代,城市管理正朝着信息化、网络化以及精细化方向迈进。在这样的发展新形势下,在数据收集、处理、加工方面颇占优势的大数据技术便成为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的重要手段。我们首先要掌握河北省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将其与大数据技术相联系,运用大数据技术变革社会的管理方式,从而找到解决河北省社会现存问题的方法,推动河北省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一、大数据的内涵

1.大数据的概念大数据,又被称为巨量资料②,指的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大数据通常是指以一种多元化的形式,通过众多来源途径搜集而来的庞大的数据组合,大数据通常具有实时性。大数据技术是位居数据分析前沿的现代化技术。2.大数据的特点在物联网等各种网络的迅速发展,智能终端、视频监控等网络技术快速普及,数据呈现爆炸性增长的背景下,应时代而产生的大数据表现出了四大显著的特征。首先,大数据规模庞大。所谓大数据,最重要的特征是大,从TB级别,跃升到了PB级别。到现在为止,社会所生产的印刷材料的总量才几百PB,从古至今所有人类所说过的话的总量大约才几EB(1EB=1024PB)。从这些对比分析中,足以看出大数据所蕴含的数据规模之大。其次是大数据处理的高速性。大数据有一个“一秒定律”,其含义是为了处理结果能够及时有效,大数据必须要在1秒钟内形成所需要的答案,如若不能,处理结果则过期作废。面对如此庞大的数据群,要在1秒内获取答案,这是堪比光速的运算时速。第三是大数据种类的多样性。大数据的种类非常多,包括各种视频、图片、地理位置信息等等。多样性的数据类型,促使数据划分为结构化数据以及非结构化数据。结构化数据是以文本为主的便于存储的数据类型,而非结构化数据则是与之相反的极不容易存储的数据类型,如今社会非结构化数据越来越多,数据多样性的发展对数据的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四是大数据的价值性。大数据的价值密度极低,以一段视频为例,在整个视频中,能够使用的数据可能只有一两秒。想要获取大数据的价值就好像在沙地里寻找金子般困难,要从纷繁复杂数量庞大的数据中寻找非常稀少但却极其珍贵的数据信息。

二、河北省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河北省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当今社会飞速变化发展,但与之相对应的社会管理机制却处于滞后状态。河北省社会管理机制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社会的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的数据资源不能很好地做到共同分享,社会管理处于一种破碎化的管理状态之下,各部门之间相互分割,单独管理,缺乏沟通,进而导致对相同数据进行重复统计,极大地浪费了政府进行社会管理的成本。同时由于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致使民众办一件事要在各个部门之间来回穿梭,从而导致公共服务质量水平低下。其次是河北省社会管理中存在着严重的越位、缺位现象。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占据主导地位,实施着全能型政府的管理模式,忽视甚至阻碍社会组织和民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最终也导致政府自身负担过重,使社会服务效率低下。管得过宽分散了政府管理职责范围之内的事的精力,导致该处理之事管不好,多管之事也为难的局面。除此之外,河北省在社会管理中还存在着决策制定失误,执行行为受阻,社会监测和预警体系不完善等问题。2.引发这些问题的原因首先从思想观念方面而言,河北省在社会管理中管理理念滞后,在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过程中仍未实现从管制理念到服务理念的转变;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各类主体之间依旧没有协同管理的观念;在数据频繁变换的今天,仍旧没有改变静态管理观念。思想指引行为,管理理念落后进而导致管理行为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社会发展所产生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过来又阻碍了社会的管理。其次是在大数据时代下,在社会管理中缺乏对大数据的统筹机构以及标准体系,从而导致数据资源无法实现共享、得到有效的利用。并且决策者忽视已有数据和民众意愿,致使其所做的决策不能够与时俱进,符合民意,从而使得社会管理中民怨四起,严重制约了社会发展。第三是在社会管理中,数据管理技术的落后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大数据极为重要的作用在于预测,只有通过预测才能未雨绸缪,从而提早做好防范,数据管理技术的落后阻碍了这一过程的实现,进而影响了社会的管理。

三、利用大数据技术创新河北省社会管理机制的对策

创新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宣传我局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而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举措及经验,大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人人投身参与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建设工作,推动“以业管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快我县跨越发展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成立组织,强化管理。

为进一步强化对本次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建设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二)活动开展内容。

1、积极开展党和国家关于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方针政策的宣传。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全国、省、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关于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充分认识推进“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2、在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加强治安防控的宣传。加强落实门卫工作责任制、科室安全责任制,加强机关内部防火、防盗、防乱管理。做到人防、物防措施齐全。重点抓好夜间和节假日期间的巡查值班工作,确保不发生偷盗、火灾等安全责任事故。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处置及时、稳妥。由局办公室组织一次大检查,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落实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公共事业科要加强对液化气市场、公共交通、供水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经营性企业的督察指导,确保安全经营。

3、对职工做好思想教育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学习了各种法律法规,党的纪律条例,确保在综治平安创建工作中不出现问题。积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各种强效的管理制度,认真规范的执行,保证职工能按章办事,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月”活动从2012年3月中旬,到4月上旬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具体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中旬)为宣传动员阶段。主要任务是对此次综治宣传月活动进行广泛发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3月下旬)为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声势、有特色的宣传活动,掀起宣传月活动的。

第三阶段(4月上旬)为总结阶段。主要任务是对今年的综治宣传月活动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全面分析和总结此次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综治宣传积累经验。

四、要求

创新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范文第4篇

科技助推社会管理的原则

社会建设与发展不是某个人、某个群体能够完成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科技的进步与运用只是社会建设与发展的手段和工具,而不是目的。社会管理的核心是民生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依靠科技的手段来实现,保障和改善民生就成为了科技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随着社会的开放性、流动性大大增强,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越来越庞大,只有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才能提高社会管理的效率、更广泛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运用科技手段整合我区各个不同区域的优势资源,进一步打破传统的自给自足、各自分离的经营模式,缩短生产与流通的周期,转变经济结构、活跃市场,形成优势产业链与稳固的价值链,更好的解决“三农”问题、市场供求问题、人力资源短缺问题,发挥科技的服务与引领作用。在就业问题上,建立就业人员技术培训机制与服务,提高其自身技能的科技含量,从而扩大其就业面和收入水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就业压力。在应对社会风险问题上,提高应急必需品的工作标准化和信息网络化,保障应急必需品的适用性与高效的配置等等。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种园区、社区等等都相继建立起来并向数字化方向发展,这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亮点,政府通过各种新模式能够更好的管理社会、服务于民。这离不开先进的科技手段和方法的运用,但要真正发挥其作用,只靠技术不行,还需要有更先进的理念、管理方式的创新、流程的再造、人力资源的运用作为保障。因此只有把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发挥科技推动社会管理的作用。

科技助推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探讨

有着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当前的社会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同时,还存在着各族人民同以达赖集团为代表的分裂势力之间的特殊矛盾。存在的社会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决定了工作的主题必须是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推进跨越式发展,要更加注重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同时,要高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旗帜,切实防范和打击“”分裂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实现长治久安。因此在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战略中,如何发挥科技的优势推动社会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在此,文章从网格化同步管理角度,探讨政府社会管理治理模式的创新。当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现实挑战之一是综治对象发生了显著变化,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人口的流动性显著加快,以户籍制为基础的固定管理模式越来越不适应新的变化;二是以匿名性和去中心化为核心特征的虚拟社会出现,过去以现实社会实名制和固定行政管辖权限为基础的各种管理制度难以有效管理虚拟社会;三是传统以防范和控制为主要取向的管理模式越来越不适应庞大流动人口对基本公共服务提出的客观需求。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通过网格化和信息化获取详尽、真实、及时的人口信息;通过技术手段,整合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通过网格实现“无缝隙”综合治理体系,依托网格化综合信息平台,依法进行同步社会管理和服务。网格化综合管理模式如上图,派出所、警务站、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站)等实体管理机构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流动人口获得准入资格,包括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的对照准入资格,无论其在现实网格化社区还是在虚拟社会如何流动,都能对照管理。在虚拟社会管理中,必须推行网络实名制,常住人口通过IP地址和注册信息等手段为管理基础,流动人口依据实名制与信息平台登记存储的现实身份形成对照,通过实名制准入使得包含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实有人口现实性和虚拟性形成对应,依据现实身份及其虚拟身份的映射,通过网格化综合信息平台便于对其进行管理,同时政府整合各类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与资源通过平台实现“一体化”服务,对实有人口提供社会保障政策咨询与服务。该平台以科技为支撑,信息化的运用大大减小了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难度,提高效率,同时其覆盖面增加,避免了服务盲区和断层的出现。在信息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特别是在特殊区情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科技的推动作用是必不可少的,而无论采用哪种,必须要遵循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一个价值理性和先进科学技术、管理的工具理性相结合,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功效,才能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本文作者:刘恒工作单位:自治区党校

创新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范文第5篇

关键词:治安管理;管理创新;利益分析;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268(2013)06011104

改革开放始终是中国高扬的光辉旗帜。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中国锐意创新的脚步匆匆,足音阵阵。与此同时,社会内在的矛盾正以各种前所未有的方式涌现出来,制度性弊端日益显现,以前可以忽略不计或暂时搁置的问题,现在已经迫在眉睫。“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惩治违法犯罪,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是‘十二五’时期十分艰巨繁重的任务。”[1]形势逼人,人心思改。面对“世所罕见”的复杂局面,改进和创新社会治安管理,既是一种严峻的挑战,也是一种严重的危机。我们必须化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寻求社会治安管理中顺势有为、逆势前行的独特力量。从理论创新的角度,深入分析和研究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的制度实践无疑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与指导意义。一、社会治安管理创新问题利益分析视角的切入社会治安管理创新与利益有着必然的联系。“利益是关系到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问题,作为人类一切行为的直接目的和最终取向,利益赋予了以人类经济活动为中心所有社会活动全过程的指向性和生命力。”[2]对利益的需求是人类各行为主体实现自我发展与自我进步的基本动因。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认为,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的过程就是一个利益重新调整与权力分配的过程,这种复杂的过程不仅涉及内外部治安管理主体、管理责权、管理机制等多个方面的重新定位调整,同时还涉及社会治安管理外部机制的变化与协调。社会治安管理创新问题的难点和重点,往往就是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薄弱和复杂之处。因此,从本质上说,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的目的就是在社会治安管理领域建构起一种新的利益结构,在这种利益结构下,一部分主体的利益需求得以保护,同时另一部分主体的利益需求遭致抑制、削弱甚至打击,最终在不断的博弈与耦合过程中,在原有利益格局的交错演进基础之上形成新的利益均衡结构,通过创新的机制与模式来调整社会治安各利益攸关方的关系。

一方面,利益决定着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的产生、发展与变化。在社会治安管理创新与利益的互动关系中,利益永远是主导的,是起决定性作用的一方,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的产生、发展与变化无不与利益息息相关。由于利益主体各方强烈的自利性和资源的稀缺性,被称为“利益”的东西就自然成为了你争我斗的对象。“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并非所有的利益需求都能得到满足,而利益主体对利益的追求和扩张欲望又带来了更深层次的利益冲突。对利益的这种相互争夺是社会治安管理需要持续进行创新发展的实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利益聚合与分离此起彼伏,利益格局始终处于变化之中。但不管利益格局作何种变化,一定时期内占统治地位的利益主体总是希望能够巩固其既得利益并为获得更多的利益寻找正当的理由支撑。在这种趋势之下,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应运而生,并伴随着利益格局的变化,寻求新的发展契机。

另一方面,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对利益的形成、实现和发展具有能动作用。社会治安管理创新过程通过其自身的运行逻辑与演变顺序引导、指引着利益的发展方向,被社会治安管理创新模式所认可和保护的利益始终是发展的主流方向,不被社会治安管理创新模式认可与确认的利益终究会受到排斥而无法持续。调整与分配利益是社会治安管理创新过程的主要作用之一,社会治安管理创新通过对相互冲突的利益作出价值判断,符合社会主流发展方向的利益,将予以确认;相反,不符合社会主流发展方向的利益则受到排斥,将拒绝予以确认。此外,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对利益的能动作用还体现在,这一创新的动态演变能够通过更新与修正对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的利益需求作出及时的回应,确认并保护新的利益主体的利益。

从我国的社会治安管理的实践看,一方面,传统社会治安管理模式下所形成的利益矛盾保持延续,另一方面,社会治安管理领域各利益主体的意识随着改革创新的不断深入而不断觉醒,从而形成了社会利益群体的多元化,造成了新的利益诉求与冲突。社会治安管理创新正是在不断回应与解决这些利益冲突的过程中,不断产生并发挥其应有的能动作用[3]。二、利益分析视角下社会治安管理创新过程中的实践难题社会治安安全是政权安全的直接体现,社会秩序是政权安全的基本要求。因此,社会治安管理创新作为整个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必须以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有序为直接目标,努力营造治安安全与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但是,在国际国内环境以及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基本态势与特点没有改变的形势下,加强和创新治安管理,任务异常艰巨。人们的普遍感受是中国的社会问题明显增多,有关部门往往将社会各利益主体的矛盾政治化或意识形态化,不恰当地上升为危及基本制度和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各级政府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维稳,但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数量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在不断增加,在某种意义上已经陷入“越维稳越不稳”的恶性循环之中。许多研究或明或暗地预示,如果这些社会矛盾得不到缓解,某种形式的社会动荡就可能会发生,有人甚至认为,现在已经到了1989年社会动荡的边缘[4]。这一社会问题的出现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社会发展与社会治理不同步导致的一种客观存在,给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带来了巨大压力和严峻挑战。

一则,社会治安管理领域部门内部藩镇割据明显。社会治安管理各部门都是综合业务和重要执法部门,承担着管理、防范、打击、服务等多种职能。伴随着改革开放和体制的变动,社会治安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治安管理对象日益增多,管理范围日益扩展,管理内涵日益丰富,管理难度日益加大,其职责任务越来越繁杂。同时,由于工作认识和执法理念上的差别,承担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部门体系内部导向偏颇,利益驱动明显,强化社会治安管理的共识并未真正形成。实践中,由于各部门的工作侧重点和依据法律的差异,职能交叉、错位和断层明显而频繁,系统内部上下级以及平级部门之间基于利益的本能追求,往往过多强调“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不够,致使治安管理系统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扯皮之事、推诿之事屡见不鲜,藩镇割据现象比较突出。这是一个对社会治安管理极具破坏力的问题,应当引起高度警觉。

二则,社会治安管理领域部门外部关系交错盘杂。从政治学来看,利益本身是一种力量,又是一种诱惑,它会使其他权力驯服于它。利益是促使权力边界模糊与权限交错盘结的深层根源,无论是对既得权力的驾驭与维护还是对其他领域的权力渗透和倾轧,无不显示出利益主体对规则破坏的倾向和对一己私利的追求。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的进程中,必然引起有关行政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利益结构等方面的调整。当调整的结果需要在社会治安管理创新方案中加以确认时,这些部门自觉或不自觉地站在本部门利益的立场上,极力争取有利于本部门利益的创新决策,甚至“由于一些部门权力近乎没有约束,有关职能部门肆意搞部门利益攀比,积极寻求扩张部门权力,拉大旗作虎皮,有的甚至不惜制造‘××荒’向中央政府叫板”[5]。由于社会治安管理资源的整合不到位,致使群防群治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则,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缺乏人本主义的整体设计。社会治安管理的路径和方法与群众的要求和期待之间契合程度如何,决定着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工作的质量和成效。近些年来,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发展还很不平衡、管理执法的落实力度还不够,不仅存在一些观念和理念上的问题,还存在一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的问题。在城市,随着改革的深入进行,相当多的企业职工下岗,自谋职业,由相对固定的“单位人”变成“自由人”。在农村,相当多的农民在向城市进军,他们进城务工、进厂打工,居无定所,呈现很强的流动性。这就给传统的社会治安管理模式带来很大的挑战,既有简单粗放的管理模式已经很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社会治安管理必须加快实现从静态、单一、粗放的传统管理模式向动态、系统、精细的现代管理模式转变。在管理理念上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系统的人本主义的社会治安管理的整体设计方案,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工作之中。

当然,社会治安管理问题的现实成因往往是多方面的,既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既有表层原因也有深层原因。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还是要靠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只有通过创新、不断提升社会治安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变化,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我们所要推进的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只有标本兼治,注重矛盾和问题的源头治理,才能夯实社会长治久安的根基。三、利益分析视角下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实践难题的因应之策利益问题,特别是利益矛盾和冲突及协调问题是文明社会的制度焦点,是人类设立制度的原点问题。我们可以说,任何社会制度的原生力量均来源于利益的矛盾、冲突和协调[6]。发现问题是前提,解决问题是目的。推进社会治安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管理体系,既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指导思想,紧扣时展脉搏,强化政策引导和制度支撑,全面把握社会治安整体利益格局,又要抓住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的利益调整与权威分配问题,改革创新社会治安管理的运行模式,重点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等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问题以及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问题。

一则,社会治安管理机构的自身利益追求必须要加以限制和约束。随着社会转型步伐的加快,社会治安管理所面临的任务日益繁杂,也积累了很多亟待克服的难点问题,尤其是管理与服务二者结合不实,衔接不紧,没有真正做到使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和在服务中加强管理,还缺乏必要的自利机制的约束规范和习惯养成。因此,创新社会治安管理必须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转变社会管理理念[7]。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要正确处理好治安管理与服务之间的关系,树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准确把握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积极适应社会动态性不断增强的趋势,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自利机制的约束和规范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整合社会治安管理各机构内部的资源和力量,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管理创新。

二则,社会治安管理部门间的利益格局必须要加以权威分配与平衡。社会治安管理涉及范围广,触角多,内容丰富,综合性、政治性、政策性、关联性等都非常强。这就要求承担社会治安管理职责的各部门必须立足于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努力在认识和把握社会治安管理的发展趋势中明确前进方向,必须以发展的眼光更新理念,大力推动思想解放和机制创新[8]。在推进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谋划、换位思考,应积极主动地加强同其他社会管理部门的沟通配合,把打击非法、严格管理与优化环境、促进健康发展结合起来,把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结合起来,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治安管理协调机制,“避免叠床架屋、事权冲突、责任不清,并在部门设置合理化和权限划分明晰化的基础上,强化统合功能,积极促进相关部门之间的对话与合作,有效协调各地各部门的利益格局,切断部门利益的实现链条,确保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9]。

三则,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工作必须尽快完善人本主义设计整体方案。“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创新和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的本质,是以人为本。离开这个根本宗旨,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就可能走偏方向。社会治安管理,说到底就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应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践行的基本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转变理念、转换角色,正确反映和协调各种利益诉求,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是国家主人的权力。特别是要在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的前提下,尤其要给弱势群体更多的理解、体恤和关照,多为他们争取尊严与权利,真正使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光辉。尽可能通过平等沟通、协商协调、教育引导等办法进行社会管理。注重从源头加以解决,严防矛盾激化,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直挂云帆济沧海,创新管理无穷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管理,是社会治安管理领域的一场改革。在这场声势浩大而十分紧迫的改革过程中,我们必须主动顺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新特征新要求,牢固树立“民生为本、法治至上”的理念,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改革创新的整体设计,在创新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切断自利机制的链条,整合权威性利益分配方案,更加注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拓宽民意表达途径,解决民生问题,才能实现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的目的,惠及民生、保障民安,推动社会持久、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泽伟.专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2011年社会和谐稳定新部署[J].望,2011(6):68.

[2]李长健,辛晨.基于利益分析视角的我国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问题研究[J].经济经纬,2008(4):162164.

[3]谢炜.中国公共政策执行中的利益关系研究[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9:3.

[4]王绍光.经济繁荣背后的社会不稳定[J].战略与管理,2002(3):26.

[5]江涌.应对部门利益膨胀解决之策[J].望,2007(30):2729.

[6]张玉堂.利益论――关于利益冲突与协调问题的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2.

[7]许英凤.“城中村”社区治理――问题、成因、对策[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9):6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