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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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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管理

劳动保护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火电厂;劳动保护设施;使用

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火电厂的高速发展,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更加重视生产的安全性。在生产中要工作人员配备劳动保护设施,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在火电厂的管理中要做好劳动保护设施的管理工作,要加强火电厂项目施工的和生产中劳动保护设施的采购、保管、发放、以及检查和维修。

1、火电厂劳动保护设施的使用

1.1安全帽的使用

安全帽在使用前要对其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使用的安全。一般检查的部分有:检查部件是否有损坏;装配的安全性和牢固性;检查安全帽的帽衬调节部位是否卡紧以及帽衬和帽壳插脚是否插牢固;确保缓冲带要结紧;帽衬顶端和帽壳内部留有适当的水平缓冲距离和垂直缓冲距离。安全帽对于火电厂的工作人员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减轻施工人员的头部在受到外力时的伤害,因此必须依照规定佩戴安全帽,要系紧拴带,以免在在工作中造成安全帽脱落。安全帽的使用年限是三年,对于超过使用年限的安全帽要及时更换。另外对于受到过大冲击的安全帽要立即停止使用。对于安全帽要爱护使用,不得当坐凳使用,以免减少使用寿命。安全帽脏污后要用肥皂水进行清理,并且要在阴凉处晾干。

1.2防护眼镜和面罩的使用

在火电厂的生产中,工作人员使用防护眼镜和面罩,目的是防止异物进入眼睛,防止化学性物品伤害到眼睛,以及防止强光、紫外线、微波和电离辐射的伤害。选择的护目镜必须是权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护目镜的尺寸要适合使用者的脸型,对于镜片损坏或者磨损的护目镜要及时进行更换,护目镜要使用专人专用,避免染上眼病。要保护眼镜,避免重压或者重摔以及坚硬的物体磨擦镜片和面罩。

1.3防尘防毒用品的使用

在火电厂的生产中,会遇到出现许多生产性的粉尘,这些粉尘一旦被吸取肺组织就会引起肺组织的纤维病变,引起尘肺病。使用防尘防毒用品会大大减少尘肺病的发生率。在生产中会产生一氧化碳、苯等有害气体,工作人员一旦吸入就会引起职业病。一般采用过滤式的防尘口罩来防尘防毒,对于口罩材料要选择不会对刺激皮肤的材料。

1.4防坠用品的使用

常见的防坠用品有安全绳、安全网、防坠器等。在火电厂的运行中,安全带和安全绳在使用时要注意钩环挂牢固,卡子要扣紧,如果发现绳子有磨损、断股、变质等现象,要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更换新的绳子。注意安全带要高挂低用,另外受到冲击的绳子以及绳套破损的绳子要更新后再使用。安全网使用时要把四周的绳子系牢固,做到松紧一致。防坠用品应该保持清洁,要及时用肥皂清理污垢,并且要在阴凉处晾干,禁止热水长时间的浸泡。对于使用后的安全网和安全绳要进行整理,禁止放在潮湿的地方以及在太阳下暴晒,在金属配件上要涂抹机油,防止配件生锈,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寿命。

1.5防触电用品的使用

防触电用品一般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鞋、绝缘垫等。在火电厂的运作中,选择绝缘防护用品要依据电压的等级高低来确定,禁止越级使用,避免击穿造成事故,引起人员伤亡。在绝缘防护用品的使用中要严格依照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正确的使用,禁止随意乱用。在绝缘手套、绝缘鞋以及绝缘靴的使用时要仔细检查外观,如果发现有超过规定的缺陷,应该立即更换新的防护用品。如果发现有尘埃或者油渍等污物,要清洗干净,并且等到绝缘用品彻底干燥后才可以使用。在绝缘手套的使用中必须把上衣的袖口套入手套筒中,还要在绝缘手套外面罩上纱布或者皮革手套,以防止胶面受到破坏,值得注意的是外面罩的手套的长度不能够超过绝缘手套的腕部。绝缘靴的使用中,必须把裤管套入到绝缘靴内,而穿绝缘鞋时裤管也应该保持适宜,不能拖到地面上,还要保持鞋帮的干燥。橡胶制品的防护用品禁止和酸碱油类物质接触,在佩戴绝缘防护用品时还要做到尽量防止尖锐物体刺伤。对于使用过的防护用品要进行妥善保管。绝缘手套可以撒上滑石粉,防止受压,为了绝缘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必须定时对绝缘防护用品进行耐电压的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2、火电厂劳动保护设施的管理

2.1火电厂劳动保护设施的采购

火电厂在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要严格检验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商以及供货商的生产和经营的资格,还要检查保护用品的合格证明、商品标识,使用说明等,以达到确保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在采购中,要向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商或者是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果一些供货商没有检验报告原件,也可以接受有供货商盖章并签字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劳动保护设施,禁止采购。采购的劳动保护设施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保护用品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2.2火电厂劳动保护设施的保管

对于采购的劳动保护设施要实施统一保管的制度,应该统一安放在工具房中,而工具房必须具备干燥、可通风、防寒、防潮、防虫蛀、防腐烂变质等条件。劳动防护设施不得与其他材料和工具同放。另外还要派专人负责管理,在管理中建立劳动保护设施的台账制度,管理人员要确保账、卡、物相符合以及进货台账和发放账目保存完整。

2.3火电厂劳动保护设施的检查

为了确保火电厂正常的运作,要加强对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督和管理。项目管理人员在电厂的运作中要进行巡视,查看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状况,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修,并且还要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要对一些报废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上报,并且及时更换新的劳动防护设施。

3、结语

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为劳动保护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在火电厂生产运作中配备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对于火电厂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的劳动保护具有特殊性,因此,电力企业也要具有自身特点,配备劳动保护设施,推动劳动保护工作,从而促进火电厂的发展。

参考文献

劳动保护管理范文第2篇

    小刘1999年7月大学毕业后,未去分配所在地报到,留在北京寻找机会。1999年8月与一家广告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999年8月1日至2001年8月1日。2000年5月公司以小刘私打长途电话,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对其作出辞退决定,小刘不服此决定,诉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小刘)申诉请求:

    公司有许多人经常私打长途电话,但为何只对我一人予以辞退?我不服此辞退决定,要求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和精神损失费。

    被诉人(公司)答辩意见:

    要求仲裁庭驳回申诉人之申诉请求。

    律师意见:

    依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之规定,合法的劳动关系不仅仅是签订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关系的主体、内容、形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确立的劳动关系才是合法的劳动关系。而申诉人作为外地来京务工人员,未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证件,即“四证一卡”: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健康证、外出就业登记卡。申诉人属非法务工,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此所确立的劳动关系属违法建立。这种违法的劳动关系从建立之日起,就不受法律保护。此间,由于申诉人的过错而导致被诉人作出对申诉人辞退处理的决定,由于双方劳动关系建立的不合法,故不应得到法律支持。所以,申诉人之申诉请求也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仲裁结果:

    经仲裁庭审理后查明,申诉人仅办理了身份证,并称其它证件均已办理,但未提供相关证据,本委不予认定。经调解无效,仲裁委裁决驳回申诉人的申诉请求。

    述评:

劳动保护管理范文第3篇

现将《大连市进一步促进再就业工作和保障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有关规定》、《大连市建立劳动就业互助组织的有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进一步促进再就业工作和保障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再就业工作和保障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减员分流的国有企业(包括集团公司),必须首先清理本企业职工以外人员所占岗位,凡本企业职工能顶岗的,要优先安排上岗。

二、有正常生产任务的企业,原则上不得安排下列人员下岗:

(1)配偶方已经下岗(失业)的;

(2)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者;

(3)市级以上劳动模范;

(4)烈士遗属;

(5)现役军人配偶;

(6)残疾人、工伤5-10级、因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7)归侨和侨眷;

(8)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工;

(9)持有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的人员;

(10)就业困难的大龄职工(按大政发〔1998〕33号文规定)。

今后,除企业破产、关闭外,原则上不再实行整体分流。确需整体分流的企业,需经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批准。

三、列入计划的国企下岗职工,可选择进再就业服务中心,也可直接办理失业。下岗职工进再就业服务中心后,选择自谋职业的,按原规定执行;自找单位(国有和市属集体企业除外)的,发给个人5000元再就业补助费(县市区自定);社会调剂的,对接收单位适当给以补贴。选择办理失业手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四、实行提供就业岗位责任制。对社区服务、物业管理、保安管理等适合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岗位,要优先提供给下岗职工。对社会兴办的各类集贸市场,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规划、房地产开发部门和市再就业办参与,逐一查核,下达安排下岗职工摊位数量,落实减免摊位费政策,市场主办单位必须执行。

五、用人单位招用外来劳动力必须向劳动部门申报,市内四区经批准使用外来劳动力的单位和外来劳动力全部实行劳动就业IC卡管理。凡未按规定申报、办卡的,按《大连市外来劳务工管理条例》规定处罚。

六、建立健全以街道为主的服务机构,对失业人员、下岗自谋职业人员实行属地化管理。各街道要建立劳动就业互助组织,负责本辖区失业人员、下岗自谋职业人员以劳务形式上岗就业。街道主办的劳动就业互助组织由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发证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办理注册登记,享受国税发〔1999〕43号文件规定的免征税费待遇。

七、接收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占60%以上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组织以劳务形式上岗的,2年内免征营业税。

八、加强再就业培训。要动员社会各种培训力量,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对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下岗自谋职业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再就业培训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再就业资金列支;失业保险基金中的转业训练费;社会赞助。

九、对就业困难的大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企业可按国家规定实行内部退养。

十、再就业服务中心要按时足额向下岗职工发放生活费并代缴各种社会保险费。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经办部门要按规定发放失业救济金。凡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民政部门按规定实施保障。

十一、帮助下岗职工转变择业观念,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定向就业培训或两次不接受介绍就业的国企下岗职工,不列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

十二、加大再就业政策落实力度。市劳动、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要对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查办处,要定期督查,促进再就业政策落实。

大连市建立劳动就业互助组织的有关规定

为广开再就业渠道,鼓励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下岗自谋职业人员(以下简称下岗人员,下同)积极从事社区服务业,根据国家、省有关再就业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劳动就业互助组织,是指由街道办事处主办的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劳动就业组织。

二、从业范围

按国税发〔1999〕43号、辽地税发〔1999〕39号文件界定的就业范围执行(具体范围附后)。

三、认定条件

(一)下岗职工占该组织从业人数的60%以上;

(二)从业人员全部签订劳务协议;

(三)主办单位为街道办事处。

四、审批程序

拟成立劳动就业互助组织的街道,由其代表人填写《下岗职工劳动就业互助组织申报表》(一式三份)。地处市内四区的,由所在区再就业办(劳动部门)审核,报市再就业办(劳动部门)批准并发给《下岗职工劳动就业互助组织证书》;地处其他县(市)、区的,报所在地区再就业办(劳动部门)审批并发给《下岗职工劳动就业互助组织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办理注册登记、并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办理有关许可的,还需到行业主管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五、享受的优惠政策

自2000年5月1日起,凡领取《下岗职工劳动就业互助组织证书》并在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执行中发〔1998〕10号文件和国税发〔1999〕43号文件规定的减免税收和免征行政性收费的优惠政策。

六、对劳动互助组织的管理

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有关政策的拟定和协调工作,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认定、发证和年度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再就业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劳动就业互助组织的管理、指导、服务、协调工作。各级劳动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对本地区劳动就业互助组织进行检查,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收回证书,停止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附:劳动就业互助组织的从业范围

(一)初级卫生保健服务;

(二)便民服务,包括:小图书室的书、报借阅、代邮物品,代购、代送生活日用(食)品(不包括家用电器、家具),流动摊点的早餐、便餐、快餐、饮水服务,为中、小学生热饭,从事家庭送配餐服务,自行车寄存,打夹克油,擦皮鞋,擦洗排油烟机;

(三)家政服务,包括:为居民家庭清洗家具、用具,整理居室,修理门窗、上玻璃、修墙搭灶,粉刷、油刷,疏通下水道;

(四)看护、托教服务,包括:小学生、婴幼儿寄托、接送、辅导、教育,看护老、弱、病、残、孕人员;

(五)小区内专项服务:看车,治安巡逻,驾驶电梯,居民楼道、小区内卫生清洁、绿化;

(六)在居民区或文化广场传授音、体、舞、美;

(七)到居民家庭出诊、医治病人;

(八)避孕节育咨询;

劳动保护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 煤矿企业 劳动者 劳动保护 途径

尽管我国的劳动保护体制,已经从制度层面确立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地位,但是在现实中,侵犯劳动者权益,损害劳动者利益的真实事例却屡见不鲜。煤矿企业作为安全事故发生率较高的企业类型之一,劳动保护途径对劳动者保护工作效率的影响有着重要的作用,正是从这个层面出发,本文对煤矿企业劳动保护途径进行深入的探讨。

1 煤矿企业劳动保护现状

我国煤矿储量大、分布广,但大都属于地下矿,煤层大多瓦斯含量大、透气性低且地质构造复杂,因此,开采难度较大,技术要求高,在开采过程中稍有不慎,容易诱发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的突然涌出现象,极易引发重大事故。仅就国有重点煤矿来看,具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占90%,高瓦斯与瓦斯突出矿井占49%,自然发火危险矿井占58%,水害危险的矿井占43%,某些矿井还有冲击地压、岩爆、矿震和高温危害。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增加,煤矿自然条件还在不断恶化,自然灾害会更加严重[1]。自然条件差,决定了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艰巨性。正因为如此,给我国煤矿企业的劳动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有必要结合现有煤矿企业劳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优化煤矿企业劳动保护途径。

2 煤矿企业劳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从现有的煤矿企业劳动保护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存在着安全保护管理意识不强、安全保障体系以及事故处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从我国煤矿企业职工成分来看,存在着劳动保护素质差的实际问题[2]。农民轮换工、合同工、外来工构成煤炭生产一线主体,整体文化水平低,素质差,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当前,仍有不少职工安全意识存在差距,有些管理者仍存在重生产经营轻安全生产的错误思想;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偏低,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较少,职工新人多,缺乏安全相关知识,且流动性大,留下安全隐患。煤矿事故百分之九十以上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导致。还不能从根本上杜绝煤矿灾害事故的发生;在安全装备保障上,安全装备的可靠性、环境适应性不高,使用普及性较差。尤其是在事故处理方面,有些地方小煤矿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有的小窑主,发生事故后一跑了之,逃避法律追究;一些地方执法主体还没有完全过渡到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事故发生后,迟迟得不到查处。

3 煤矿企业劳动保护途径

结合上文对现有煤矿企业劳动保护问题的分析,本文提出以下优化煤矿企业劳动保护途径的建议:

3.1 提高员工的劳动保护能力

一要提高劳动保护人员的综合素质,做一个懂理论、懂政策、懂法律,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工会劳动保护人员。通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劳动竞赛等活动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强化劳动保护意识;认真落实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3]。积极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依托职代会提出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决议和提案,努力实现对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源头维护。认真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确保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必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劳务、外协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完善职工劳动保护制度。加大职工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力度,关心职工劳动卫生条件的改善情况,立足实际,从制度上解决设备、工作环境等对职工身体的伤害以及职工心理健康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3.2 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防治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政负责、安监工资部门主抓,工会监督、人人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要不断加大职工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要明确工作责任制,对职工劳动保护卫生工作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安监、工资人事部门要及时提出并落实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有关职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条款。特别是对新出台的法规政策要及时制定措施,抓好落实。供应部门要严把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关,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工会组织要加强与安监、工资部门的协调、沟通,多途径开辟职业劳动安全卫生资源渠道,积极促进职业卫生专业委员会的建立或与企业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4]。同时,要积极参加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性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情况的审查验收,协同行政排大事故隐患并跟踪监督落实,履行工会的安全监督权,真正做到责任到位、组织到位和监督到位。

3.3 提高事故处理能力

严格依法进行煤矿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要公开煤矿事故的处理结果。建立事故风险抵押金制度,加快事故处理速度,加大事故处罚力度,提高伤亡赔偿金,提高事故成本,使企业因担心“死不起人”而不得不加大安全投入。目前我国煤矿对伤亡职工赔偿过低,是许多煤矿所有者、经营者忽视安全风险,放松安全管理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逐步提高煤矿职工因工伤亡补偿标准,建立中小煤矿安全风险保障金制度,既强化煤矿所有者、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又有利于事故后的抢险救灾和社会稳定。

综上所述,劳动保护途径需要辩证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企业长久利益,通过不断完善和创新劳动保护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煤矿企业以及劳动者自身在劳动保护方面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5]。最大限度地保护煤矿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参考文献:

[1]吴明慧.认真做好煤炭企业女职工维权工作[J].当代旷工,2013.(8):35.

[2]赵小燕.对深化国有煤炭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思考[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2.(12):68-9.

[3]茅娟.对当前煤炭企业劳动争议纠纷的调查研究和分析[J].能源技术与管理,2012.(5):171-172.

劳动保护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 企业职工 劳动保护探讨

一、当前煤矿企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状况

随着煤矿企业的快速发展.煤矿企业建设和生产任务日益繁重。煤矿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煤矿作业环境不断变化,劳动保护标准和要求的不断提高,现有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观念、工作方式、工作手段等与新时期煤矿企业生产发展和保护职工劳动健康的要求已不桕适应,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职工劳动保护的观念和意识,与新时期劳动保护工作的高标准高要求不相适应。2.职工劳动保护的档次与新时期煤矿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3.工会劳动保护人员的专业业务能力与新时期煤矿发展水平不相适应。4.工会劳动保护与企业安全生产息息相关,安全生产的重点是设备和人身的安全.忽视了劳动者心理健康对安全生产的影响。5.基层工会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责、权、利不匹配、激励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不能积极主动进行劳动保护检查,工作的责任心不强,劳动保护监督榆查的作用就不能很好的发挥。6.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应随着煤矿企业生产设备的更新和生产作业人员操作方式的变化、工作环境的变化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技术手段也应更新。工作重点也应随着转移,以确保劳动保护工作起到实效。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煤矿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与新时期煤矿事业的高速发展存在许多的不适应.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煤矿企业普遍存在的重生产、抓进尺、重产量的倾向,对设备和人身的安全非常重视。但是,对职工的劳动保护特别是在生产作业中的身体健康、工作环境对职工健康的影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2.工会、职工代表和安监部门三者的配合合协调不到位,没有达到优势互补。特别是在大多数人的认识中,劳动保护只是工会的事,所以形成了工会在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中“单打独奏”的局面。3.工会及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职、权设定限制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力度与效果。4.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手段落后.必要的经费和设备不能保证,工作条件限制了劳动保护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三、做好新形势下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对策

近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不断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切实做好以群众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对于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管理体制,落实各项劳动安全卫生措施,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煤矿企业工会能否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劳动保护权这一重要职责,对保持稳定、实现“安全发展”、创建和谐企业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做好新时期煤矿企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发挥工会维权职能,构建和谐企业

和谐企业是和谐社会的细胞,是企业职工家属安居乐业的依托。社会和谐更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也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社会理想,更是我们工会工作的根本要求。

1.工会维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工会法》规定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就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体现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这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核心的价值取向的本质完全一致。主要表现为:首先是更加关注职工的生存生活条件。维护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其次更加注重职工的发展竞争机会。设定加入工会的平等权利,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参与民主管理、技术创新、劳动竞赛、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等。三是更加注重劳动关系的和谐。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及相应的特殊权益保护合同,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

2.充分发挥工会维权职能

首先,企业工会要服务大局,源头参与。源头参与是工会服务大局和服务职工相一致的集中体现,也是工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务实之举。其次提供载体,建立机制。以多种扎实有效的活动为抓手,建立一系列有效的工作机制。如推动“职工之家”建设,强化工会职能的机制;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升职工素质工程的机制。三是加强监督、维护和谐。通过参加劳动法规执行检查活动,通过监督情况通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制度、提请有关部门处罚违法行为等制度,把工会的群众监督与立法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进一步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维护企业的稳定和企业的和谐。

3.以和谐为目标,推进工会工作管理创新

首先,要最大限度地把劳动者组织起来。工会组织要大力推行签订集体合同,开展工会会员登记制度等做法。只要职工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职工就可以登记为工会会员,最大限度地把职工团结在工会周围。实现”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有工会”的总目标。

其次,把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到促进企业发展上来。通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职工开展建言献策、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岗位技术比武等活动,培养锻炼更多的企业需要的高素质职工和专业人才队伍。更好地发挥工会维权作用,促进矿区和谐发展。

4.坚定不移地坚持依法履行工会劳动保护职责。要充分行使《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授予,工会在劳动保护了=作中的代表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三个条例明确的各项职责,关心职工劳动卫生条件的改善情况,监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法律、法规、条例在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向职工进行安全宣传.监督行政解决影响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

5.协调与处理好工会与安监部、专业管理与民主监督的父系

工会同安临部门各有侧重.要共同探索新时期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参与的工作思路、内容、方式和途径。

6.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要与“安康杯”竞赛紧密地结合起来,将劳动保护工作细化分解落实到“安康杯”竞赛的各个环节,实现与“安康杯”竞赛同布置、同实施、同考核。在不断深化“安康杯”竞赛活动中提高全体职工的自我保护的意识与水平,做到让全体职工在生产劳动工作中充分行使劳动保护的权利,自觉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别人不受伤害。

7.善待生命,才能善待人生

工会劳动保护要从新时期煤矿企业的发展出发,研究与探索更深层次的趴工劳动保护问题。立足实际,从制度上解决矿井设备、工作环境、企业外部因素等对职工身体的伤害以及职工心理健康对安全牛产的影响.切实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知情权”。

8.加强工会劳动保护队伍建设。

夯实基础,壮大力量,故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薄实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队伍建设.解决工会劳动保护专责兼职过多的问题.配备好专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努力构筑维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安全网”,以适应安全生产彤势发展的要求。加强工会劳动保护队伍的培训,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分层次、灵活多样,讲究实效。对持证的劳动保护专职监督检查员要定期集圳,在“专”字上下功夫、在创新卜求发展;对基层 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要做到有适应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培训方法。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岛他们的理论、政策和争业技术水平,逐步建立支懂理论、懂政策、懂法律、懂技术,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高素质的工会劳动保护骨干队伍。

9.加强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宣传教育

一是广泛开展培训。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系统学习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企业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二是强化素质教育。向广大职工宣传在生产中的劳动保护权利,在广大职工中开展以“三不伤害”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演讲、文艺演出、安全教育等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大比武”活动,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杜绝“三违”现象发生。三是深入开展群众性的“安康杯”竞赛活动。进一步突出竞赛的目标和竞赛的方法,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将“安康杯”竞赛活动内容量化分解,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并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把“安康杯”竞赛的“十个一”活动贯穿于安全生产之中,使群众性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发挥更大的作用。

10.认真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作的各项制度,改善工会劳动保护专贵人员的工作条件,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检查设备及工具,解决通讯、交通等困难。为适时进f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创造通畅的工作环境。

参考文献:

[1]朱晓敏.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J].企业导报,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