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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工资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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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工资调整方案

退休职工工资调整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天然林;保护工程;问题;发展方向;对策

陕西是国家实施天保工程的重点省份之一,秦岭又是陕西的绿色根源,加强和重视秦岭天保工程就显得尤为重要。天保工程自1998年11月开始试行,2000年全面启动实施至今已经整整十几年,通过实施天保工程,及时挽救了林业资源危困可能带来的生态危机,为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本文主要探讨陕西天保工程今后的发展方向与实施对策。

一、陕西天然林保护工程的现状

陕西省现有林业用地1067万公顷,活立木蓄积3.3亿立方米。平均森林覆盖率32.55%,天然林面积459万公顷,占全省森林面积 62%,天然林资源主要分布在秦岭、巴山、桥山、黄龙山和关山五大林区。1998年l1月,陕西省先后在省属太白、宁东、宁西、汉西、龙草坪5个森工采育企业和宝鸡市辛家山、马头滩林业局开展了天然林保护工程试点工作,2000年全面启动实施。工程实施范围包括除西安市城三区以外的全省所有地区,涉及104个县(市、区 ),119个县(局 )级实施单位。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陕西省林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1.42%,全省绿色版图向北推进400多公里,生态状况已由“整体恶化、局部好转”向“总体好转、局部良性循环”转变,绿色已经成为三秦大地的主色调,林业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

1、天然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呈现恢复性增长

通过十多年的有效保护和公益林建设,工程区长期过量消耗森林资源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森林资源总量不断增加,呈现恢复性增长的良好态势。从 2000年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品性采伐,累计少砍伐木材500万立方米,由此减少森林蓄积消耗6000多万立方米,相当于全省林木年总生长量1300多万立方米的4.6倍。国有林业局、林场职工由砍树人变为护林人,使现有1.1亿亩森林得到有效管护。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等生态恢复措施,森林面积净增968万亩,森林蓄积量净增0.9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1.42%,平均每年净增近1个百分点。

2、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状况明显好转

随着林草植被的增加,森林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工程区生态状况由“整体恶化,局部好转”向“总体好转,局部良性循环”改善转变。水源涵养等生态功能明显增强,水土流失强度逐年降低,面积不断减少,有效降低了重点水利工程的泥沙淤积量。随着生态环境的好转,野生动植物种群不断扩大,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恢复。分布于秦岭的大熊猫栖息地“岛屿化”现象初步得到改善,大熊猫的种群已达到340多只,金丝猴、羚牛、朱、褐马鸡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种群数不断扩大,在一些地方已消失多年的飞禽走兽重新显现。珙桐、红豆杉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数量明显增加。天然林固碳释氧、水源涵养、净化空气等生态功能明显增强,天保工程对生态环境变化产生了巨大影响。

3、民生得到有效改善,林区社会保持稳定

天保工程实施前,陕西省国有林区已濒临无林可采的发展困境,森林资源危机、资金危困的“两危”问题日益加剧。天保工程实施十多年来,一是林区职工收入有所增加。天保工程国家投入成为林业职工收入和社会保障的主渠道。通过参与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发展林业产业等,拓宽了就业门路,增加了职工收入,林区职工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二是林区就业呈现多元化。充分利用国家投资完成了富余职工分流安置任务,实现了人人有工作岗位。三是社会保障不断完善。林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四是通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需求”政策,积极开展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和标准化管护站建设,认真实施林区饮水、医疗等工程项目,林区基础设施逐步得到改善,林区和谐稳定的局面逐步形成。

4、产业结构得到有效调整,林区经济加快转型

天保工程实施前,秦岭林区主要从事木材生产,为国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但这种资源消耗型的单一产业结构,既不能实现快速发展,又难以长期持续下去。通过实施天保工程,森林资源的多种功能逐步得到发挥,大批替代产业、新兴产业兴起,自然保护、森林旅游、花卉苗木、林下资源开发、林区种植业、养殖业、森林食品、药材、林特产品采集加工等特色经济得到发展,产业结构得到调整优化,林区经济质量不断提高,森林旅游成为亮点,金丝大峡谷、太白山和南宫山等森林公园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有序展开,逐步改变了“独木支撑”的林区经济格局,为秦岭林区长远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天然林资源保护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林区体制机制问题急待解决

(1)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职能与管理体制不协调。天保工程实施以后,陕西省人民政府了《禁伐令》,全省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立即停止了一切与木材生产有关的经营活动,从经营机制上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主要承担森林资源管护与公益林建设任务,改变了企业资金循环链,失去了企业原有的经营创利、自负盈亏的功能,但却仍以企业化管理方式运行。作为公益性的企业单位,这样就形成了管理体制与职能上的不协调。现在,企业的全部资金来源于天保工程财政补资金和公益林建设投入,而且标准十年不变,职工工资及应享受的各种社会保障福利等无法随社会工资同步调整,一旦工程有所变化,就失去了经费来源;同时,由于管理体制不协调,企业管护人员从事森林资源管护处于“非法执法”的尴尬状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严管林”的落实。目前全省国有林区普遍经济发展缓慢,职工收入低下,林区社会文化等建设滞后,与城乡发展的差距越来越大,迫切需要在体制上尽快转轨,建立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2)辅业转制单位发展举步维艰,面临生存危机。森工采育林业局在生产发展过程中,为保障木材生产,相继建立了汽车大修厂、修理厂、制药厂、服务公司等产业单位。天保工程实施后,其服务对象和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面对激烈竞争的市场,国有小企业的诸多弊端突显,体制不活,资金匮乏,技术和设备老化,人才引进机制不健全,没有新鲜血液补充,企业发展与做大做强的必要条件不具备。各单位虽然进行了各种改革试点,创新了机制,但由于缺乏实质性的体制改革与发展基金,现多数只能维持现状,亏损严重,处于艰难维持续存状态,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危机。

2、天然林保护管理问题突出

(1)森林资源管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非法收购运输木材等现象在个别地方依然十分突出。二是现行森林资源管理体制与林业发展存在诸多矛盾。如林木采伐运输问题、林副产品市场需求与政府监管问题。三是人工幼林自然灾害和兔鼠危害十分严重。由于自然气候条件,许多地方当年造林苗木成活率较低,需要进行多次补植和精心管护。另外兔鼠危害十分严重。如桥北局实施天保以来,人工造林达4.2万亩,每年有10-20%的面积遭受危害。

(2)森林经营培育资金严重缺乏。实施天保工程近十年来,通过大规模营造人工林、封山育林,6个林业局的中幼林面积大幅度增加,在森林资源中所占比例由1997年的40%提高到目前的60%,成为现在森林资源的主体,急需进行森林经营培育,但原天保方案中没有编制。

天保工程实施以来,陕西省严格执行国家商品性采伐零政策,停止了对包括人工林在内的所有森林的商品性采伐,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恢复和改善。一是十年的保护与公益林建设,林区植被恢复迅速,森林生长茂密,新增林地及大部分原有中幼龄林亟待抚育。二是一些人工林林木分化非常严重,自然整枝不良,林木生长严重受阻,林分生产力明显下降。三是陕西省陕南秦巴山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飞播的针叶纯林,多数密度大,不适时抚育间伐,导致树势衰弱,火险等级升高,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和大面积的森林病虫害。四是实施封山育林后,林地得到了恢复,但同时形成了大量的低产低效林,森林资源质量低,森林价值低,亟待进行更新与改造。

(3)公益林建设投资标准偏低。原天保实施方案规定的人工造林 300 元/亩、飞播造林 50 元/亩、封山育林 70 元/亩。在工程实施初期,标准的测算是基本符合生产实际的。但由于是静态标准,近年来国民经济增长步伐加快,伴随着物价上涨,目前这些标准明显过低,造林质量难以保证,严重浪费林地生产力。

秦岭林区山大沟深,道路失修,作业施工难度大,林地条件和东北、西南林区的实际情况有较大差异,从而造成较大的成本差异。以人工造林为例,国家方案核定的人工造林每亩费用是300元(其中国家投资240元,地方财政配套60元,实际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依据1994年陕西省森林工业管理局颁布的《林业生产劳动定额》,按照每亩栽植222株油松苗木计算,砍灌、整地、栽植、补植每亩用工量6.3个工日,按工日单价60元计算为378元,作业设计费每亩2元,苗木费50元,幼林抚育费150元(三年五次),直接生产费用为600元,管理费按直接费用的20%计算,则生态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费用应为720元亩,每亩实际缺口480元;封山育林计划费用为每亩70元(实际到位每亩56元),而实际每亩需150元,每亩实际缺口94元。林区道路也急需改造。

3、林区民生问题有待改善

按照天保工程实施方案,森林资源管护费一直沿用的是每人每年12000元的较低补助标准、地方国有林场(局)和集体林每人每年 10000元,工程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标准十年未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物价和劳动力价格上涨,管护人员的工资和工程建设的投入却没有及时进行调整,使职工收入长时间维持在低水平运转,目前并没有能力按照职工档案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实际发放工资标准过低,与当地及不同行业的职工收入差距越拉越大,至 2008 年,全省累计拖欠职工工资 30442.26 万元。天保工程是一项开创性工程,没有前人经验可供借鉴,许多应该的支出没有纳入天保方案中,政策漏项较多。

一是没有考虑退养职工工资、职工伤残补助及医疗费、独生子女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职工统筹外费用、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和企业混岗人员、精减退职人员的生活费、降温取暖费等费用。据统计,以上费用每年需4000多万元,而且随着工资调整、物价上涨等新的增支因素还在不断加大资金缺口。二是没有编制天保工程管理费用。三是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费、检查验收费、房屋修缮费、工程监测费等没有费用预算。四是“五险”资金不足。2005年国家核定 “五险”统筹缴费时,均以天保方案中管护人员年均工资7680元为核定基数。由于社会平均工资的提高,“五险”补助存在很大缺口。以宁东林业局为例,该局参加社会保险地为安康市,养老保险为省级统筹,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均为地方统筹。由于当地工伤保险入不敷出,累计约15万元的工伤费用一直未支付,2006年当地政府又将工伤保险费率由0.5%提高到2.15%(根据陕劳发[1997]232号文件《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参数表》的最高费率为1.7%),增大了缴费金额,加重了企业负担。目前各林业局均已参加了职工工伤保险,但由于政策限制,参保前发生的800多名老工伤职工不能纳入,相关待遇无法得到完全落实和保障。

4、天保工程基础薄弱

一是对新形势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还认识不充分,一些地方森林防火组织体系不健全,防火意识不强,“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执行得不够好,防火管理和责任落不实;二是预警监测技术手段落后,力量薄弱;三是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跟不上防火形势,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力量薄弱、装备落后,缺乏培训和演练,扑火的科技含量不高;四是交通条件差,交通工具落后。五是指挥、通讯系统亟待完善。县(区)防火指挥中心基础设备设施落后,火灾处置应急机制不健全;网络信息系统没有建立,防火通讯系统落后,现代化通讯工具配备不足,火场通信联络不畅;六是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滞后。林区道路密度低,林火自然阻隔条件差,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规模小,起不到阻隔林火的作用。

三、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的对策建议

1、加快改革步伐,实行森工企业与国有林场转制

森林资源保护与培育是生态建设的重要基础,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深化森工企业与国有林场改革,逐步将其分别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对其内部结构和运营机制作出相应调整。建议全面实施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的改革转制,一是对生态公益型的职能单位明确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变企业化管理为森林保护事业管理体制,所需人员纳入公益事业单位编制;二是所需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通过全面改制转轨,一是可以有效解决国有森工企业与国有林场资源管护“执法非法”的问题,使森林管护工作进入法制化、正规化;二是改善林区职工低收入状态,使林业职工工资与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同步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可以有效健全社会保险统筹与各项社会福利待遇。不仅解决了职工的养老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四险一金”的费用缴纳资金缺口问题,而且按照公益事业单位政策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六十年代初精简职工生活待遇等各项补助费用将会逐步纳入社会化落实;四是一次性分流安置人员,充分享受国家有关富余分流人员安置政策,其存在的生活方面诸多困难会妥善得到解决;五是通过政策衔接,可以全面落实企社分离。将医院、子校等社会性职能单位移交给地方,实行属地化管理,并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完善集体林管护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陕西省属国家重点建设的生态功能区,林地70%以上为国家重点公益林,尽快全面实行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变工程补助形式为固定长效补助机制。

提高现行中央财政补偿基金标准,实行分类补偿。根据北京、浙江、福建等省区近年实施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经验,结合陕西省实际,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应按照区域生态的重要性和脆弱性,综合考虑森林质量、地位级差、管护难度等指标,对现有重点公益林进行分类补偿,并提高补偿标准到20元/亩以上,同时进行动态调整。

3、大力发展林业产业,解决林农和林业职工收入

积极开展天保工程区社区参与工作。工程管理单位应有计划地开展对农村有一定文化基础、年富力强的致富带头人的培训,帮

助社区群众寻找开展生态旅游、发展养蜂业、办家庭小旅馆等新的替代生计,使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天保工程建设,尽可能地脱贫,自觉成为天然林保护的主力军。

继续发展林业后续产业。为了提高天保工程区自身的“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以林区经济发展带动天保工程的顺利进行,首先,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正确选择林区主导产业,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应在条件适宜地大力推广延安市劳山林业局的经验,转变机制,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其次,建议陕西金融、税收等部门给予天然林区必要的政策扶持或倾斜,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促进林业产业发展。

4、全面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对天保工程区基础设施建设下达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百年大计”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分批实施,有效改善林区职工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按年度安排相应的维修费用,确保各项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1)改造局址与外界连接公路、局(场)址道路12511.38公里,新建局(场)址道路2400公里。

(2)结合棚户区改造,实施危房改造50.20万平方米,新建住房10万平方米。

(3)改造15216.40千米的输电线路,架设3210千米的输电线路,实现森林管护站点全部通电。

(4)实施专项补助,使523个单位实现固定电话畅通,与电讯部门协商沟通,使333个单位实现移动通讯全覆盖。

(5)进行专项补助,改善832个单位饮用水源条件,确保163531人的饮水安全。

【参考文献】

[1]张佩昌,周晓峰,王凤友等著.天然林保护工程概论[M].中国林业出版社,1999.13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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